香港医疗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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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医疗保障制度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基本上沿袭了英国的全民健康服务制度,由政府直接主办一体化的医疗健康护理服务,為市民提供高品质、全方位的医疗健康服务。市民也可以自行购买商业健康保险,享受商业健康保险有关待遇。由於香港公立医院提供的服务品质高、收费低,市民一般都选择公立医院提供住院和专科门诊服务。在目前的医疗保障制度下,香港的私立医院和商业健康保险的还没有充分发展。
由於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调整影响,香港经济发展趋缓,对医疗保障制度產生了深刻的影响。
一、香港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政策
(—)保障对象
香港医疗保障制度覆盖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证的市民。确定这样的覆盖范围,是因為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出发点是面向全体市民提供整体医疗体系,保证没有任何市民会因為经济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应有的医疗服务。
(二)筹资方式
香港公立医院的经费主要来源於税收,由政府通过财政预算提供。政
府採取预算拨款的形式给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经费。医生和有关人员均享受公务员待遇,接受政府统一规定的工资待遇;所有香港市民看病只需交付少量的费用。
(三)管理体制
香港公立医院由医院管理局(HOSPITALAUTHORITY,简称HA)管理,目前,HA辖下有超过40间的公立医院、50间专科诊所和15间普通科诊所。另有在基层的65家公立的普通科诊所由卫生署管理。
(四)个人付费
香港市民去公立医院和诊所看病只需支付少许费用。公立医院和诊所的收费标準是,普通病房每日收费68元(2002年11月29日上调為100元),一切膳食、住院、化验、药物及手术费用均包括在内。公立普通科门诊诊所每次诊症收费37元,专科诊所每次诊症收费44元。香港的公立医院和诊所收费水準远低於成本,据测算,公立医院普通病房的成本是每天3100元,而收费标準连零头都不到。
另外,经济困难的市民还可以申请看病时减收或豁免个人支付的这部分费用。而政府则要对申请者进行家计调查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储蓄、个人工作、劳动能力、年龄等),以确定申请者是否可以减收或豁免看病时的个人支付费用。
(五)服务的提供
除公立医院外,香港也有私人诊所和医院,这些私人诊所和医院採取
市场化运作,依据医疗服务成本自主确定价格。由於香港公立医院提供的住院和专科门诊服务品质高、收费低,目前,全港94%的医院服务是由公立医院提供的,另外6%由私人医院提供。普通科门诊则主要由私营的普遍科医生提供,主要原因有:一是病人向私营的诊所看病,可以自主选择医生,诊疗时间也更有弹性(公立诊所等待期长);二是私营的普通科医生每次诊症收费约 150元,大部分市民都能负担得起,并认為“物有所值”。
(六)药品管理
在目前的医疗体制下,香港卫生署负责全港药物的登记和註册、社区药房和本地药厂的监管及有关药剂法规的执行。各医院、诊所的药剂管理则根据管理机构或性质的不同分為三个体系:HA负责统筹公立医院及其门诊的药剂服务;卫生署则负责维持普通科门诊的药剂服务;私立医院和私人医生的药剂管理由他们自行负责。
HA管理的公立医院的药品支出占全港药品支出的大部分,因此,香港药品管理的关键在於HA所负责的药品管理。HA总部的总药剂师办事处(总药办)是负责公立医院药品管理的具体执行单位。HA对药品管理主要通过建立“两个委员会”、确定“两种制度”来进行。
“两个委员会”指中央药物建议委员会和药物评选委员会。其中,中央药物建议委员会负责管理新药的引进,由医院“药事委员会”向中央药品建议委员会提交引进新药的申请书,委员会成员就新药的效用、安全性和成本效益,对各医院的申请作出评核和建议,并提出适当的用药方针。
药物评选委员会负责非专利药的审评,香港為确保公立医院药物的素质,所有需使用的非专利药品,必须由药物评先委员会审核通过。
“两种制度”指医院协定处方制度和中央採购制度。医院协定处方制度的内容包括药品目录、新药评估、用药范围等,未纳入协定处方的药品需市民自付。药品能否纳入协定处方即取决於医院所需,也因其安全、效能和成本而定。中央採购制度指总药办把总开支较大及用量稳定的药品列為中央採购,通过竞价投标签订购买合约。
二、香港医疗保障制度的主要特点
(一)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為主
香港的公立医院所需资金完全由政府供给,医生享受公务员待遇,因此,香港的公立医院不是一个独立的利益单位而是附属於政府的,没有营利的动机。这与其他实行社会医疗保险、存在第三方付费的制度是有本质区别的。香港这种政府直接提供医疗服务的方式,不存在医院利用医疗服务的专业性谋取利益的问题。因此,政府的政策方针也易於在医院中贯彻执行,对医院的管理成本也较低。但同时,医院依附於政府,HA一方面通过对所属公立医院拨付经费,就服务的种类和范围代表公眾与各医院谈判,另一方面又负责管理各医院,以确保医院能平稳运行,并為其职工提供工作和福利保障。因此,HA既是公眾服务需求的代言人,又是医院和医生的利益的代言人,当医院利益与公眾利益不一致时,由於医学界的社
会政治经济地位优越,HA就有可能為/医院的利益而损伤公眾的利益。
(二)强调可及性与公平性
可及性、公平性和效率通常作為衡量医疗保障制度的宏观指标。香港的医疗制度特别强调公平性和可及性。关於可及性,一是政策上可及,所有市民都覆盖在医疗制度中,二是地域上可及,不论市民身在何处,大都能在30分鐘内抵
达医疗服务的地点,并备有救护车以保证市民的紧急医疗需求及时得到满足。关於公平性,从筹资方面看,经费来源於税收,收入高的人对税收的贡献也大,因此,香港医疗制度的筹资从社会角度来看是比较公平的;从待遇水準看,全港市民不论贫富,在公立医院看病支付同样的费用,能得到同样的医疗服务。但就微观来看,也不儘然,如果考虑同样的支出对不同收入的家庭的负担是不一样的,香港医疗制度的待遇也有不公平性的一面。在服务效率方面,儘管政府对提高效率有所关注,但公立医院仍存在专科就诊排队等候的情况,目前市民首次预约专科门诊的等待期约為四个星期。
(三)以医院為中心提供服务
儘管卫生署和HA对健康教育和基层医疗服务的重要性有深刻认识,香港的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也颇有起色,但香港的基层医疗服务的发展现状并不令人满意。一方面是基层医护人员特别是家庭医学专科医生人数偏少,目前,全港符合资格的家庭医学专科医生大约只有120名。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