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敏原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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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敏原控制程序

LD-CX-20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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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1

1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发现的过敏源进行有效管理,防止在贮存、运输、废弃等过程中对产品造成污染、误用,特制定本程序。

2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用于生产的所有原料及辅料中过敏源的控制过程,适用于采

购、储运、生产前生产计划的下达、工艺标准的制定和生产全过程。 3 术语:

3.1过敏:过敏是指生物体对外来的异物,所产生的一种不适当反应。 3.2过敏原:能够引起过敏反应的物质,通常称为过敏源 4职责:

4.1业务科负责原辅料采购时过敏原的控制。

4.2仓库负责原辅料储存时过敏源的控制。

4.3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中过敏源的控制。

4.4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原辅料含过敏源清单,并及时更新清单,保证相关部门

能够及时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

5具体内容和工作程序

5.1主要的十二大过敏源清单:

在2003年11月8 日的2003/89/EC指令中修改了2000/13/EC 指令中关于食品中成分的说明。

一般性主要食品过敏原包括:

, 含有麸子的谷物及其制品 (例如: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小麦、

kamut 或其杂交品种)

, 甲壳纲(动物)及其制品

, 鸡蛋及其制品

, 鱼及其制品

, 花生及其制品

, 大豆及其制品

, 牛奶及其制品(包括乳糖)

, 坚果及其制品(例如:杏仁、榛子、胡桃、腰果、美洲山核桃、巴西坚果、阿月浑子果、澳大利亚坚果和昆士兰坚果)

, 芹菜及其制品

, 芥末及其制品

, 芝麻及其制品

, 二氧化硫和浓度大于每公斤10克的亚硫酸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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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信息控制

5.2.1由品管部建立过敏源清单,并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5.2.2品管部要及时与顾客和相关方沟通,确保能够得到最新的过敏源信息,并

更新过敏源清单传递给相关部门

5.3采购控制

5.3.1业务科在采购辅料时,要索要产品成分说明书,如有必要,需对方注明过

敏源。

5.3.2业务科需要向生产部和品管部提供成分说明书。

5.4生产控制

5.4.1每生产一批产品的生产计划必须对过敏源予以考虑,控制原料和辅料的入

库和验收,对可能含有其成分的产品须单独存放标识,以防交叉污染。 5.4.2生产部将根据生产计划的内容安排生产。

5.4.3对生产的产品中含有过敏源的产品,安排单独生产线(班次)的生产,要

严格与其它生产线分开,对含过敏源的产品由轻到重的顺序生产。 5.4.4工器具进行彻底的清理卫生,将生产了过敏源产品的生产线也必须彻底清理卫生。

5.4.5在生产中含过敏源性的食品要注意检查,包括产品标识、卫生清理、工作

流程等。

5.5储运控制

5.5.1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源性原辅料进行隔离,单独存放,不能和其它的非

过敏源性原辅料交叉。

5.5.2生产部负责对含有过敏源性食品的成品单独存放,并做相应的标识,防止

交叉污染的发生。

6 本文件涉及表格:

6.1《原材料过敏源控制清单》

6.2《生产通知单》

6.3《工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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