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师资队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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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高校师资队伍浅论
摘要:我国的民办高校在其蓬勃发展的过程中,师资队伍的建设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

作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办高校需要不断提高师资队伍的水平,更好地发挥应有的作用。

关键词: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9795(2012)03(b)-0235-02
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的崛起改变了长期以来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推进了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进程。

2010年政府报告中全面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提出,《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出台,为民办教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契机。

而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设是决定民办高校兴衰成败的关键,在学校建设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民办高校的师资队伍建设还存在很多问题,本文结合笔者从事民办教育实践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存在的问题入手,作一些粗浅的探讨并提出一些对策建议。

1 当前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从师资来源来看,普遍水平不高
我国民办高校对教师一般都实行聘任制,应聘的教师主要由离退休的干部、教师和专业技术人员,高校毕业生,在职教师、科研人员组成。

实际上,民办高校很难引进具有高层次学术水平和教学能力的教师,尤其是具有博士学位、高级职称的教师人才,学校以年轻教师、没有职称或初级职称的教师居多。

再者,民办高校培养的是面向社会生产第一线的应用型的技术人才,因此,在教学中,需要既有相关理论知识,又拥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

只是这种复合型的教师较为缺乏,民办高校聘请到这样的教师确实困难。

所以不少学校另辟蹊径,把拥有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但多数没有受过教育方面的职业训练,缺乏教学经验的社会技术人员拉来充当教师,其教学结果可想而知。

学校广开门路聘请教师任教,满足了所开设专业的教学需要,可是也存在聘请人员授课质量低,出现各种各样教学事故的现象。

1.2 从师资队伍的人员组成情况来看,兼职教师较多
民办高校聘请其他单位工作的人员来校兼课,这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是允许的。

而据一项百所民办高校调查结果表明:在被调查的103所民办高校中,只有12.6%的学校有专职教师,57.3%的学校专职教师不超过40人,70%的学校没有或者很少有专职教师。

兼职教师一般在本专业内都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这在民办学校创建和招生宣传时就成为学校有相当分量的砝码,同时降低了学校的教学成本。

可是兼职教师根据学校安排到校授课,授完课就离开学校,离开学生,难以对教学内容进行充分的巩固与辅导,并且兼职教师的责任意识较专职教师也相对比较薄弱。

笔者曾就职的山东省内某计算机类民办高校,每学期都会组织学生进行测评,在教学环节反映出来的问题就多集中在兼职教师方面,比如不能按时上课、授课内容与学科无关等等。

1.3 从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来看,流动性大
民办高校与教师个人之间,一般只存在聘用合同关系。

依据合同,民办高校可以优胜劣汰,根据自己所需对老师进行解聘或不再续聘,而教师由于自身原因,比如身体情况欠佳、有更好的发展途径等,也可以选择离开。

相对于有体制保障的公办高校,民办高校的教师处于不稳定状态,流动性强。

缺少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对教学的连续性、一贯性产生影响,教学质量难以得到保障,更谈不上学校建设的稳定发展。

1.4 从教师自身来看,缺乏安全感和归属感
《促进法》明确规定了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现实生活里民办高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却呈现出不对等性,在职称晋升、评先评优、业务培训、工作调动等方面不可与公办教师同日而语。

例如职称评定、福利待遇,民办学校的教师评级仅限于本校内部承认,提供给教师的医疗、养老保险也多是按照当地的社会最低额度缴纳;再如人事关系,民办高校教师不在国
家教育系统内,许多民办高校将教师的人事档案放在人才交流中心,这些都使得民办学校教师缺乏职业安全感。

由于民办高校的用人招聘、内部管理等都是遵循市场规律运行的,很多教师便将自己与学校之间定位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上,
学校给多少钱干多少事情,没有长远打算。

再加上民办学校未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的后顾之忧,许多人“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把任职的民办学校视作最后归宿。

这些造成了民办高校教师对学校缺少归属感,严重影响了民办高校教师的稳定性。

2 民办高校师资队伍问题原因探究
2.1 教育体制方面
在我国,公办高校属于国家所有制,兴建的历史较长,文化积淀厚,而且有国家财政保障。

民办高校目前主要是在国家实行教育体制改革后由民间资本投资兴建起来的,不仅办学历史比公办高校短得多,文化沉淀薄得多,资本少得多,而且一般校园校舍、图书资料、仪器设备等办学条件,也比公办高校差得多,加上政府对民办高校
没有资金支持,民办高校的发展极受局限。

虽然《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保障民办教育机构和公办学校享有同等地位,但是由于规定上的漏洞、规范不够明确、缺乏实际操作性等原因,民办高校和公办学校实际上几乎处于完全不对等的位置,这就难以吸引优秀教师加入,也让任职教师的身份属
于事业还是企业成为一个问题。

2.2 办学目的方面
当前,相当多民办高校创办者投资办高校的动机,是为了迅速收回投资,获得丰厚回报。

创办者怀着追求回报的办学目的,按照市场经营理念来办大学,一切以经济效益的高低确定办学行为,将教育
贴上了金钱的标签,注定了民办高校缺少创建名牌高校的长远目光和思想境界,不注重建立健全学校的教育体制,那么反映在师资队
伍的建设管理上就是搞短期行为:尽可能多地聘请代价不大的兼职教师和低层次师资,不愿意在师资力量的开发、在职培训等方面投资。

2.3 传统观念方面
社会上普遍对民办高校没有认同感,人们仍然普遍认为公办学校、事业单位是最好的归宿,民办高校不过是求职人员一时的无奈之选、权宜之计,因此,一有机会,教师就会想办法进入公办高校或其他事业单位。

3 解决民办高校师资队伍问题的建议
加强民办高校师资队伍的建设,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建立一支品德高尚、业务精通、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保证民办学校办学质量的关键因素,也是民办高校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

为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不妨从民办高校自身和外部环境两大方面努力:
3.1 学校自身
3.1.1 端正办学动机,充分发挥民办高校优势
教育是一项公益性事业,无论公办还是民办,高等教育都应将培养人才、传承文明作为办学的最终目的。

如果民办高校不是只看重眼前利益,把所创民办高校当作有利可图的摇钱树,而是放长视线,把办大学当作事业办,争创一流高校,那么民办高校就会开创一个崭新的局面,对各种层次的各类人才产生极大的吸引力,学校教师的人才价值不断提升,民办高校也就能够实现良性的跨越式发展。

较公办高校而言,民办高校的独立性和自主性较大,可以借鉴国外私立高校的成功经验,大胆创新,不断优化内部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广泛开拓筹资途径来解决办学资金紧张困难,根据
社会需求调整专业结构,培养出社会急缺的实用型人才,凸显出民
办高校自身的办学特色。

这样既有利于改善传统观念对民办高校的偏见,又可以转变社会对民办高校教师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民
办高校的健康长足发展。

3.1.2 建立和完善教师的聘任制度、激励机制、培训体系
办学实力的竞争,归根结底还是人才的竞争。

民办高校的创办者应清醒地认识到,创办学校就要舍得在人才引进和人才培养上投资,建立起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教师队伍。

聘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可以减少聘任教师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严把教师资格关,择优聘用,使学校始终保持最佳的师资配备。

民办高校在教师招聘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学科建设实际需求情况,引进适合学校发展的教师,切实重视中青年专职骨干教师的引进工作,同
时还要注意适当引进高职称、高学历人才以满足科研需要。

激励机制使学校各类人才各得其所,避免了“一刀切”,有效的调动和鼓励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对学校的依赖感、忠诚度,从而达到吸引、稳定教师的目的。

民办高校要注意到教师共同的心理特点和工作特点以及个体的独特性,因地制宜采用不同的激励措施,用最有效的激励措施激励每一个人。

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可以更新和拓展教师的知识结构,端正教学态度,改变教师的“打工”心态,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素质和学历层次,既有利于教师的个人成长,又有助于民办高校形成自己的高标
准师资队伍。

因此,民办高校可以定期举办学科教研活动,新老教师相互交流会,派出中青年教师参加校外的专业研修班、短期班以及出国学习,支持和鼓励中青年教师参加提高学历层次的考试等。

3.2 外部环境
民办高校在解决师资队伍问题上的外部环境,主要在于政府对民办高校的支持。

立法方面。

虽然国家出台有《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各省市也有相关的条例,《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也对民办学校教师的社会保险做出了规定,但对于师资队伍建设的规定还是比较抽象,实际可操作性差,尤其是民办高校教师社会保障体系的规定不健全,教师存在后顾之忧。

所以,未来民办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政策制定要加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及时根据情况变化进行不断的修订和完善,保障民办学校教师的基本利益。

监督管理方面。

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问题涉及社会保障、人事管理、劳动用工等方面,隶属于不同的政府职能,如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教育部门等等,所以各部门之间需要进一步明确分工,提高办事效率,构建畅通机制,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切实保障民办高校教师的权益,增强教师的服务意识和履行岗位职责意识。

自2008年开始,山东省从公办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中选拔产生民办高校督导专员、党建工作联络员在公办高校与民办高校之间搭建起帮扶桥梁,建立了公办高校帮扶民办高校制度。

可以说,这是政
府对民办高校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而未来的民办高校发展,特别是师资队伍的建设管理,依旧任重而道远。

参考文献
[1] 白则平.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立法缺失及完善思考[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6(9).
[2] 刘杰.民办高校师资队伍建设刍议[j].邢台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3(2).
[3] 陶西平.用两只手推动教育的发展—民办教育的新机遇、新挑战、新使命
[eb/ol]./page/listshow.asp?id=98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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