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沥青路面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本规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相应的规定使用。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第1.0.3条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 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 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的规定。
第2.0.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3.1.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1.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3.1.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1.3选用。
第3.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
GB 50092-1996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43 乳化石油沥青 ・・・・ ・・ ・…… ・・・
91 透层 ・・・・・‘・ ・・・・ . ・・・・・・・ ・・・・ ・・・・・・・ ・・・…… 4 -1 -1 6 92 . ・ ・・・・・・・・・… ・ ・・ ・ ・・ -1 6 4 1 7 粘层 ・・・・ ・ ・・ ・ … 4 -1 - - 93 . ・ ・・・ ・・・・・・・ 4 - 1 ・・ ・・ ・ ・ -1 6 ・ 封层 ・・t・・・・・ 4 1 8 - -
73 热拌沥青混合料的配合 .
比设计 t‘・・ … …‘ t ・ ・ ’ ・
4 1 1 - - 2
4 1 1 - - 2
设计方法 .. .・・・・ ..… …4 - 0 ・・ . .. .. . . ・. -1 2
B1 . B2 . B3 . B4 . B5 . B6 . B7 . 一般规定 ・・・・ ・・・・ 4 -2 ・・・・ ・・・ … -1 0 ・・・・・ ・・. 材料准备 ・・・ ・・・・・・二4 -2 ・・・ ・・・ ・・・ ・・ -1 0 矿料配合比计算 ‘・・ ・・ ・・ ・ ・ ・・ …… 4 -2 -1 0 马歇尔试验 ・・ ・・ ・ ・ ・・ ・・ ・ ・一 4 -2 ・ -1 0 水稳定性检验 t ・・.. 4二4 -2 ・・ . ・ . ・ -1 1 . 高温稳定性检验 ・・ ・・ ・・・ ・… 4 -2 ・ -1 1 ‘ 钢渣活性检验 ....... 4 -2 ......… -1 1 .....
肤直搜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
石料化学成分中以硅、铝等亲水性矿物为主, 与沥育枯结性
能差,用于沥*混合料时易受水的影响造成沥育腆剥离的石料的 统称, 如花岗岩、花o斑岩、 f 石英岩、 砂岩、片眯岩、角闪岩等. 2L1 细集料 " 8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沥青路面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6]54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1总则1.0.1为贯彻沥青路面“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使铺筑的沥青路面坚实、平整、稳定、耐久,有良好的抗滑性能,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1.0.4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
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路面排水措施。
1.0.5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
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
1.0.6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1.1石油沥青由石油经蒸馏、吹氧、调和等工艺加工得到的,主要为可溶于二硫化碳的碳氢化合物的半固体粘稠状物质。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公告-交通部公告第24号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的公告
正文:
---------------------------------------------------------------------------------------------------------------------------------------------------- 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
规范》(JTG F40-2004)的公告
(交通部公告第24号)
现发布《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2—94)与《公路改性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J 036—98)同时废止。
《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F40—2004)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主编,标准的管理权和解释权归交通部,日常的具体解释和管理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
请各有关单位在实践中注意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及时将发现的问题和修改意见函告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北京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邮政编码:100088),以便修订时参考。
特此公告。
交通部
二00四年九月四日
——结束——。
(完整word版)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1总则1.0.1为贯彻沥青路面“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使铺筑的沥青路面坚实、平整、稳定、耐久,有良好的抗滑性能,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1.0.4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
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路面排水措施。
1.0.5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
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
1.0.6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1.1石油沥青由石油经蒸馏、吹氧、调和等工艺加工得到的,主要为可溶于二硫化碳的碳氢化合物的半固体粘稠状物质。
2.1.2道路石油沥青符合沥青路面使用技术标准的沥青结合料。
2.1.3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符合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重交通量道路使用,并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道路石油沥青,简称重交通道路沥青。
2.1.4煤沥青由煤干馏得到的煤焦油再经蒸馏加工制成的沥青。
2.1.5混合沥青不同标号的石油沥青按一定比例互相掺配,或以煤沥青与石油沥青互相掺配而制得的沥青。
2.1.6乳化沥青石油沥青或煤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沥青乳液。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第一章总则第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第条的规定。
第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 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 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选用。
第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
第条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表的规定.加热后的保温时间宜为:道路石油沥青不超过6小时;煤沥青不超过3小时。
当天加热的沥青宜当天用完,避免对沥青多次加热。
沥青路面验收标准规范最新
沥青路面验收标准规范最新沥青路面验收标准规范是确保道路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
以下是最新的沥青路面验收标准规范的详细内容:一、总则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沥青路面工程。
2. 所有沥青路面工程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3. 沥青路面工程验收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完成。
二、材料要求1. 沥青材料应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具有良好的粘附性和耐候性。
2. 骨料应清洁、无杂质,符合规定的粒径和级配要求。
3. 填料应使用石灰或水泥等,确保与沥青的兼容性。
三、施工工艺1. 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充分压实,确保其平整度和承载力。
2. 沥青混合料的拌合应均匀,温度控制应符合施工规范。
3. 沥青路面的摊铺应均匀、连续,避免出现离析和不均匀现象。
四、质量标准1. 沥青路面的厚度、平整度、压实度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 路面的接缝应平整、紧密,无明显高低差和裂缝。
3. 路面的排水性能应良好,无积水现象。
五、验收程序1. 施工单位应先进行自检,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规范要求。
2.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结果进行复核,并提出整改意见。
3. 整改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组织正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验收标准1. 路面厚度:使用非破坏性检测设备进行检测,误差不得超过设计厚度的±5%。
2. 平整度:使用平整度仪检测,应符合规范要求的平整度标准。
3. 压实度:使用核子密度仪或其他方法检测,压实度应达到设计要求的95%以上。
七、验收记录1. 验收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各项检测数据和结果。
2. 验收合格后,应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业主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八、后续维护1. 路面交付使用后,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路面的长期稳定性和使用性能。
2. 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修复,避免问题扩大。
九、附则1.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范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2. 本规范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为了确保沥青路面施工质量,提高道路使用安全性和舒适性而制定的规范。
以下是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前准备1. 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施工时间、施工人员等。
2. 确定施工期间的交通管理措施,保证施工期间的交通安全。
3. 准备施工所需的材料和设备,包括沥青、石料、沥青混合料搅拌设备等。
二、施工工艺及要求1. 基层处理:基层应平整、结实、无松软地段和明显高差,表面湿润,无积水。
2. 沥青混合料搅拌:搅拌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沥青混合料的配制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沥青:铺设沥青前,先进行预热和除杂,确保沥青质量。
铺设时应均匀、连续、无杂质。
4. 压实沥青:使用合适的压路机或压实机械进行压实,确保沥青密实、平滑。
5. 控制施工温度:施工中要控制沥青和沥青混合料的温度,避免温度过高或过低对沥青性能的影响。
三、施工质量控制1. 沥青路面厚度:在施工中,要进行实地测量,确保沥青路面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2. 沥青密实度:通过钢印试验和核密度试验等方法,检测沥青密实度是否符合要求。
3. 沥青质量:对施工中的沥青进行取样,进行室内试验分析,确保沥青质量符合标准要求。
4. 道路平整度:通过测量道路平整度,确保道路表面的平整度符合要求。
5. 沥青路面标线:标线应符合标准要求,清晰、均匀、牢固。
四、验收标准1. 施工验收:对施工质量进行验收,包括沥青路面厚度、密实度、平整度、标线等方面的检查。
2. 缺陷处理:对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进行整改,并进行复验。
3. 验收报告:编制验收报告,明确施工质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总结:通过以上的规范要求,可以确保沥青路面施工的质量,并提高道路的使用安全性和舒适性。
施工方和监理单位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施工和验收,确保施工质量。
同时,对于不符合要求的施工质量要进行整改,确保道路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沥青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前准备1. 施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全面的勘察和测量,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
2. 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的资质证书和经验,并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
3. 检查施工设备和工具的运行状态,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高效。
二、原材料选用1. 沥青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良好的稳定性和流动性。
2. 石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有适当的粒径和坚固的质地。
3. 添加剂和改性剂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沥青混合料的性能稳定和耐久性强。
三、施工工序1. 表面处理:清理路面,修复裂缝和坑洼,确保路面平整。
2. 下层铺设:按照设计要求,将底层石料铺设并压实,形成坚实的基础。
3. 中间层铺设:将中间层石料铺设并压实,确保沥青层上方有稳定的支撑。
4. 沥青面层铺设:将预热的沥青混合料铺设在中间层上,并进行压实和铺装,确保路面平整。
5. 车辙划线:根据需要,对路面进行标线和标识,确保驾驶安全和有序。
四、施工质量控制1. 施工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沥青混合料的配比和压实度符合标准。
2. 对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进行监测和检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 施工结束后对路面进行检查和验收,确保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五、施工验收标准1. 路面平整度: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对路面的平整度进行检测,平整度不应超过允许范围。
2. 沥青混合料的配比:对沥青混合料的配比进行检测,确保各种原材料的比例符合设计要求。
3. 沥青层的厚度:对沥青层的厚度进行测量,确保厚度符合设计要求。
4. 路面的抗压性和耐磨性:对路面进行压力测试和磨损测试,确保路面具有良好的抗压性和耐磨性。
六、施工后维护1. 施工结束后对路面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路面的平整度和耐久性。
2. 及时修复路面上的裂缝和坑洼,防止路面损坏加剧。
3. 定期清理路面上的积水和杂物,确保路面通畅。
通过以上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要求,可有效保障沥青工程施工的质量和安全,确保路面的平整度和耐久性,提升路面使用寿命和行车安全。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一、施工前准备工作1. 施工前必须对工地进行勘测,并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标示。
2. 施工前必须围挡工地,并设置警示标识。
3. 施工前必须对路面进行清扫,清除杂物和积水。
4. 施工前必须检查所需施工材料的质量,确保合格。
二、施工操作1. 沥青路面施工前,必须对路面进行喷涂底层石油,确保路面平整。
2. 施工前必须混合沥青拌料,确保拌合均匀。
3. 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4. 施工过程中,必须控制施工速度,保证施工质量。
5. 施工完成后,必须对路面进行养护,确保磨合和固化。
三、施工质量验收1. 路面的平整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的凹凸不平。
2. 路面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排水良好。
3. 路面的厚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耐久性和承载能力。
4. 路面的韧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能够承受车辆的挤压和变形。
5. 路面的颜色和质感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能够美观。
四、施工记录和档案1. 必须做好施工记录,记录施工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和技术要求。
2. 必须保存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沥青和材料的质量检测报告。
3. 必须保存施工过程中的施工照片,以便后期验收。
五、施工安全注意事项1. 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围挡和警示标示,保证施工人员的安全。
2.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装备,如头盔、防护服、手套等。
3.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熟悉施工操作步骤和安全规范。
4. 操作人员必须掌握急救知识,能够在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处理。
总结: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是保证道路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文件,对施工人员和相关部门具有指导作用。
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施工质量,确保施工安全。
同时,在施工完成后要进行质量验收,保证施工达到设计要求。
相关的施工记录和档案需要认真保存,以备后期查阅和管理。
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CJJ42—91主编单位: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总行日期:1992年2月1日关于发布行业标准《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的通知建标〔1991〕4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原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84)城科字第153号文的要求,由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主编的《乳化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CJJ42—91,自1992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城镇道路桥梁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市市政设计研究院归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大连市城市建设管理局负责。
本标准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1991年6月27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乳化沥青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原材料第三节乳化沥青的制备第四节贮存与运输第三章对基层的要求第四章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与贯入式路面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乳化沥青粘层第三节乳化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第四节乳化沥青贯入式路面第五章乳化沥青混凝土和乳化沥青碎石路面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乳化沥青混凝土路面第三节乳化沥青碎石路面第六章质量标准与检查验收附录一本规程术语解释附录二乳化沥青试验方法(一)乳化沥青的取样1. 取样目的2. 取样方法3. 取样数量4. 取样要求(二)试验方法1. 恩氏粘度试验2. 标准粘度试验3. 筛上余量试验4. 附着度试验5. 被膜度试验6. 拌和稳定度试验7. 水泥拌和试验8. 电荷试验9. 沥青含量试验10. 贮存稳定度试验11. 冰冻稳定度试验12. pH值测定试验13. 蒸发残留物试验(三)记录附录三乳化沥青混合料试验方法附录四本规程用词说明附加说明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统一乳化沥青路面的施工及验收,特制定本规程。
第1.0.2条本规程适用于城镇道路的乳化沥青路面施工。
乳化沥青是指以石油沥青为原材料的阳离子和阴离子乳化沥青。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要求规范GBJ92-86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GBJ92 - 86编制说明本规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由交通部及城乡建设部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规总结了建国以来修筑沥青路面的经验,并对一些主要技术问题,如沥青混凝土技术标准、路面平整度指标、沥青质量要求、石料压碎值指标、粗粒式混凝土试验方法等进行了科研及调查工作,收集及吸取了国外修筑沥青路面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共分十一章和七个附录。
容有: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沥青上拌下贯式、沥青贯入式、沥青表面处治等路面;还有透层、粘层、封层和附属工程(人行道、自行车道、广场、停车场、桥面),以及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本规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85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本规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相应的规定使用。
第 1.0.3条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的规定。
第2.0.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的规定执行。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第1.0.3条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 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 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2.0.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3.1.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1.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3.1.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1.3选用。
第3.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
0.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第1。
0.3条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
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2.0。
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3。
1。
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
1.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第3。
1。
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1.3选用。
第3.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第3。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 - 86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通知,由交通部及城乡建设部的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本规范总结了建国以来修筑沥青路面的经验,并对一些主要技术问题,如沥青混凝土技术标准、路面平整度指标、沥青质量要求、石料压碎值指标、粗粒式混凝土试验方法等进行了科研及调查工作,收集及吸取了国外修筑沥青路面的先进经验,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经反复讨论修改,最后由有关部门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十一章和七个附录。
内容有:沥青混凝土、沥青碎石、沥青上拌下贯式、沥青贯入式、沥青表面处治等路面;还有透层、粘层、封层和附属工程(人行道、自行车道、广场、停车场、桥面),以及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交通部1985年12月第一章总则第1.0.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0.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第1.0.3条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第1。
0。
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第1.0。
3条的规定。
第1.0.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第二章基层第2。
0。
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0.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
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2.0.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3。
1。
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1。
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3。
1.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
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1。
3选用。
第3。
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
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第3.1.5条沥青材料的加热温度不应超过表3.1。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一章总则第1。
0。
1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及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第1。
0.2条本规范规定了表面处治、贯入式、热拌热铺的沥青碎石和沥青混凝土、上拌下贯式等沥青路面面层的施工方法。
对沥青类基层、联结层、整平层也可按本规范相应的规定使用。
沥青路面施工应符合现行的关于防止沥青中毒有关安全防火标准规范第1.0.3条的规定。
第1。
0。
4条对高寒地带沥青路面工程的施工除遵守本规范外,尚应按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层第2.0.1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如下要求:一、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二、具有良好的稳定性;三、表面平整、密实,拱度与面层一致;四、与面层结合良好。
第2。
0。
2条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下列规定选用:一、整体型: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稳定工业废渣(土); 二、嵌锁型:泥灰结碎石、沥青贯入式;三、级配型:级配碎(砾)石、沥青碎石、沥青混凝土.各种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设计和施工规范的规定。
第2。
0。
3条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或旧路面(作基层时)的质量进行检查,检查的项目、方法和标准,可按现行有关基层规范的规定执行。
基层的质量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第三章材料第一节沥青材料第3。
1.1条适用于沥青路面的沥青材料有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等,使用时应根据交通量、施工方法、沥青面层类型、材料来源等情况选用。
第3。
1.2条道路石油沥青、软煤沥青、液体石油沥青的技术要求应符合附录二的规定。
第3.1.3条沥青面层所用的沥青标号,可根据地区气候条件.施工季节气温、路面类型、施工方法和矿料种类和等级情况按表3。
1。
3选用.第3.1.4条沥青标号不符合使用要求时,可采用其他标号的沥青及稀释剂进行掺配,配制所需材料的比例应由试验室在施工前按规定要求进行试配后决定.施工时配制成的沥青,应由试验室每天取样进行检验,如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重新调整配制比例.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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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沥青路面现场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Revised final draft November 26, 2020关于发布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的通知建标[1996]545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合[1992]490号文的要求,由交通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
现批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7年5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标准《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J92—86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交通部负责管理,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六年九月二十四日1总则1.0.1为贯彻沥青路面“精心施工,质量第一”的方针,使铺筑的沥青路面坚实、平整、稳定、耐久,有良好的抗滑性能,确保沥青路面的施工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和改建的公路、城市道路和厂矿道路的沥青路面工程。
1.0.3沥青路面施工应有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1.0.4沥青面层不得在雨天施工,当施工中遇雨时,应停止施工。
雨季施工时应采取路面排水措施。
1.0.5沥青路面施工应确保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有良好的劳动保护。
沥青拌和厂应具备防火设施。
配制液体石油沥青的车间严禁烟火。
使用煤沥青的施工人员应采取防止吸入煤沥青蒸气或皮肤直接接触煤沥青而使身体受到损害的保护措施。
1.0.6沥青路面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符号、代号2.1术语2.1.1石油沥青由石油经蒸馏、吹氧、调和等工艺加工得到的,主要为可溶于二硫化碳的碳氢化合物的半固体粘稠状物质。
2.1.2道路石油沥青符合沥青路面使用技术标准的沥青结合料。
2.1.3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符合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等重交通量道路使用,并符合“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技术要求”的道路石油沥青,简称重交通道路沥青。
2.1.4煤沥青由煤干馏得到的煤焦油再经蒸馏加工制成的沥青。
2.1.5混合沥青不同标号的石油沥青按一定比例互相掺配,或以煤沥青与石油沥青互相掺配而制得的沥青。
2.1.6乳化沥青石油沥青或煤沥青与水在乳化剂、稳定剂的作用下经乳化加工制得的均匀的沥青产品,也称沥青乳液。
按乳化沥青的使用方法分为喷洒型(用P表示)及拌和型(用B表示)乳化沥青两大类。
2.1.7阳离子乳化沥青用阳离子乳化剂制得的带阳电荷(以C表示)的乳化沥青。
2.1.8阴离子乳化沥青用阴离子乳化剂制得的带阴电荷(以A表示)的乳化沥青。
2.1.9液体石油沥青用汽油、煤油、柴油等溶剂将石油沥青稀释而成的沥青产品。
2.1.10改性沥青掺加橡胶、树脂、高分子聚合物、磨细的橡胶粉或其他填料等外掺剂(改性剂),或采取对沥青轻度氧化加工等措施,使沥青或沥青混合料的性能得以改善而制成的沥青结合料。
2.1.11抗剥离剂为提高集料与沥青的粘附性,增强沥青混合料抗水损害能力而向沥青或沥青混合料中加入的表面活化剂或石灰、水泥等填料。
2.1.12沥青含量沥青混合料中沥青质量与沥青混合料总质量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
2.1.13油石化沥青混合料中沥青质量与矿料质量的比例,以百分数表示。
2.1.14矿料用于沥青混合料的粗集料、细集料、填料的总称。
2.1.15粗集料经加工(轧碎、筛分)而成的粒径大于2.36mm的碎石、破碎砾石、筛选砾石、矿渣等集料。
2.1.16破碎砾石由砾石经碎石机破碎加工而成的具有一个以上破碎面的石料。
2.1.17酸性石料石料化学成分中以硅、铝等亲水性矿物为主,与沥青粘结性能差,用于沥青混合料时易受水的影响造成沥青膜剥离的石料的统称,如花岗岩、花岗斑岩、石英岩、砂岩、片麻岩、角闪岩等。
2.1.18细集料天然形成或经轧碎、筛分等加工而成的粒径小于2.36mm的天然砂、机制砂及石屑等集料。
2.1.19天然砂岩石经风化、搬运等作用后形成的粒径小于2.36mm的颗粒部分。
2.1.20机制砂由碎石及砾石反复破碎加工至小于2.36mm的部分,亦称人工砂。
2.1.21石屑采石场加工碎石时通过规格为4.75mm的筛子的筛下部分集料的统称。
2.1.22填料在沥青混合料中起填充作用的粒径小于0.075mm的矿物质粉末。
2.1.23沥青面层由沥青材料、矿料及其他外掺剂按要求比例混合、铺筑而成的单层或多层式结构层。
三层铺筑的沥青面层自上而下称为上面层(也称表面层)、中面层、下面层(也称底面层)。
2.1.24整平层铺筑在旧路面上主要起调整高程、横坡和平整度等整平作用的结构层。
2.1.25透层为使沥青面层与非沥青材料基层结合良好,在基层上浇洒乳化沥青、煤沥青或液体石油沥青而形成的透入基层表面的薄层。
2.1.26粘层为加强在路面的沥青层与沥青层之间、沥青层与水泥混凝土路面之间的粘结而洒布的沥青材料薄层。
2.1.27封层为封闭表面空隙、防止水分侵入面层或基层而铺筑的沥青混合料薄层。
铺筑在面层表面的称为上封层,铺筑在面层下面的称为下封层。
2.1.28稀浆封层用适当级配的石屑或砂、填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石粉等)与乳化沥青、外加剂和水,按一定比例拌合而成的流动状态的沥青混合料,将其均匀地摊铺在路面上形成的沥青封层。
2.1.29磨耗层为改善行车条件,防止行车对面层的磨损,延长路面的使用寿命而在沥青面层顶部用坚硬的细集料和结合料铺筑的薄结构层。
2.1.30沥青表面处治路面用沥青和集料按层铺或拌和法施工,其厚度不大于3cm的一种薄层面层。
2.1.31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分层浇洒沥青、撒布集料、碾压成型的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2.1.32单层式沥青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一次沥青,撒布一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1~1.5c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0.5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2.1.33双层式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两次沥青,撒布两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1.5~2.5m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1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2.1.34三层式表面处治路面浇洒三次沥青,撒布三次集料铺筑而成的厚度为2.5~3cm(乳化沥青表面处治为3cm)的层铺法沥青表面处治路面。
2.1.35沥青贯入式路面在初步压实的碎石(或破碎砾石)上,分层浇洒沥青、撒布嵌缝料,或再在上部铺筑热拌沥青混合料封层,经压实而成的沥青面层。
2.1.36沥青混合料由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的混合料的总称。
2.1.37沥青混凝土混合料由适当比例的粗集料、细集料及填料组成的符合规定级配的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制成的符合技术标准的沥青混合料(以AC表示,采用圆孔筛时用LH表示)。
2.1.38密级配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各种粒径的颗粒级配连续、相互嵌挤密实的矿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小于10%的沥青混合料。
剩余空隙率3%~6%(行人道路为2%~6%)的为Ⅰ型密实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剩余空隙率4%~10%的为Ⅱ型半密实式沥青混凝土混合料。
2.1.39半开级配沥青混合料由适当比例的粗集料、细集料及少量填料(或不加填料)与沥青结合料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在10%以上的半开式沥青混合料,也称为沥青碎石混合料(以AM表示,采用圆孔筛时用LS表示。
)2.1.40开级配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主要由粗集料组成,细集料较少,矿料相互拨开,压实后空隙率大于15%的开式沥青混合料。
2.1.41间断级配沥青混合料矿料级配组成中缺少1个或几个挡次而形成的级配间断的沥青混合料。
2.1.42乳化沥青碎石混合料由乳化沥青与矿料在常温状态下拌和而成,压实后剩余空隙率在10%以上的常温沥青混合料。
2.1.43砂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等于或小于4.75mm(圆孔筛5mm)的沥青混合料,也称为沥青石屑或沥青砂。
2.1.44细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9.5mm或13.2mm(圆孔筛10mm或15mm)的沥青混合料。
2.1.45中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16mm或19mm(圆孔筛20mm或25mm)的沥青混合料。
2.1.46粗粒式沥青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为26.5mm或31.5mm(圆孔筛30~40mm)的沥青混合料。
2.1.47特粗式沥青碎石混合料最大集料粒径等于或大于37.5mm(圆孔筛45mm)的沥青碎石混合料。
2.1.48热拌热铺沥青混合料路面沥青与矿料在热态下拌和、热态下铺筑施工成型的沥青路面。
2.1.49常温沥青混合料路面采用乳化沥青或稀释沥青与矿料在常温状态下拌和、铺筑的沥青路面。
2.1.50沥青混凝土路面面层用沥青混凝土混合料铺筑的路面。
2.1.51沥青碎石路面沥青面层各层均用沥青碎石混合料铺筑的路面。
2.1.52抗滑表层为汽车交通提供较好的抗滑能力,由抗滑表层混合料(以AK表示,采用圆孔筛时以LK表示)铺筑的符合规定的宏观粗糙度、微观粗糙度及磨擦系数要求的沥青面层的上面层,也称抗滑磨耗层。
2.1.53马歇尔稳定度采用马歇尔试验测定的沥青混合料所能承受的最大荷载,以kN计。
2.1.54动稳定度沥青混合料进行车辙试验时,变形进入稳定期后每产生1mm轮辙试验轮行走的次数,以次/mm计。
2.2符号及代号3基层3.0.1沥青路面基层的材料要求、施工工艺应符合现行的路面设计规范和基层施工技术规范的规定。
沥青面层施工前应对基层进行检查,当基层的质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修筑沥青面层。
沥青路面的基层应符合下列要求:3.0.1.1强度、刚度、干燥收缩和温度收缩变形、高程符合要求。
3.0.1.2具有稳定性3.0.1.3表面应平整、密实;基层的拱度与面层的拱度应一致。
3.0.2新建的沥青路面的基层可按设计要求选用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及泥(灰)结碎石、级配碎石、级配砂砾基层,也可采用沥青贯入式、沥青碎石或碾压式水泥混凝土基层。
以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宜采用高强少裂、整体性能好的无机结合料或稳定粒料的半刚性基层,稳定细粒土只可作底基层。
3.0.3旧沥青路面作为基层加铺沥青面层时,应根据旧路质量,确定对原有路面进行处理、整平或补强,并应遵循下列原则:3.0.3.1符合设计强度、基本无损坏的旧沥青路面经整平后可作基层使用。
3.0.3.2旧路面已有明显损坏的,应调查损坏原因。
强度能达到设计要求的,进行全部或部分处理,铲除拥包、车辙及龟裂严重的结构层,填补坑槽并整平后,再加铺沥青面层。
损坏严重、强度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应重新设计,不得直接作基层使用。
3.0.4可作基层使用的旧沥青路面的整平应按高程控制铺筑,分层整平的一层最大厚度不宜超过10cm,如图3.0.4所示。
3.0.5新建半刚性基层铺筑后应及时进行养生及保护,浇洒透层或铺筑下封层,并尽快铺筑沥青面层。
4材料4.1一般规定4.1.1沥青材料应附有炼油厂的沥青质量检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