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总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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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 一、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 浓缩红细胞:用于需要提高血液携氧能力,血容量基本正常或低 血容量已被纠正的患者。低血容量患者可配晶体液或胶体液应用。 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血 红蛋白在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 有无代谢率增高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 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 现。 • 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血小板计数<50×10^9/L, 应考虑输。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 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 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 5、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 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输血科提 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人员共同实施。 • 6、确定输血后,护士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注明患 者姓名、住院号、科室、床号),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 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由护工 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逐项核对。 • 7、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 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 (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 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 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 (7)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主要用于中性粒细胞缺乏(中 性粒细胞<0.5×10^9/L、并发细菌感染且抗菌素治疗难以控制者, 充分权衡利弊后输注。 • (8)冷沉淀:主要用于儿童及成人轻型甲型血友病,血管性血 友病(vWD),纤维蛋白原缺乏症及因子Ⅷ缺乏症患者。严重甲 型血友病需加用Ⅷ因子浓缩剂。 • (9)全血:用于内科急性出血引起的血红蛋白和血容量的迅速 下降并伴有缺氧症状。血红蛋白<70g/L或红细胞压积<0.22,或 出现失血性休克时考虑输注,但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扩容仍是治 疗失血性休克的主要输血方案。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提高用血资源的利用效率,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院所有需要用血的临床科室,包括但不限于外科、内科、急诊科、妇产科等。

三、用血指征1. 术前贫血患者,Hb < 70 g/L;2. 大出血患者,急性失血量达全血量的20%以上;3. 血液系统疾病患者,出血引起的贫血;4. 其他特殊情况,例如骨髓抑制、溶血性贫血等。

四、用血管理流程1. 临床医生开具用血申请单,明确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临床诊断以及用血指征等信息;2. 护士根据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供血产品,并在输血前进行必要的检查,包括ABO血型、Rh血型、抗体筛查等;3. 输血前患者需签署知情同意书,并做好输血前的准备工作;4. 输血时,护士应根据医嘱,按规定的速度和时间输血,并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5. 输血后,护士应及时记录患者的输血情况,包括输血量、输血速度、输血反应等信息,并向医生及时报告。

五、用血注意事项1. 输血前应确认患者的身份和血型,避免输错血;2. 输血时应注意输血速度,防止输血过快导致心脏负担过重;3. 输血后应密切观察患者的输血反应,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处理;4. 输血后应妥善处理输血袋和相关医疗废物,防止交叉感染。

六、用血监测和报告1. 医院应建立健全的用血监测系统,对用血情况进行定期、全面的监测,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2. 医院应建立用血不良反应的报告制度,对输血反应的发生及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估。

七、用血质控1. 医院应建立用血质控小组,负责用血管理工作的质量控制和评估;2. 医院应定期开展用血质控评审会议,对用血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八、用血教育和培训1. 医院应定期开展用血管理培训,包括用血操作技能培训、用血安全知识宣传等;2. 医院应定期组织用血知识考核,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和评估。

九、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2. 本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医院质控部门所有。

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确保献血者与受血者的合法权益,提高用血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医疗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输血科室和临床科室临床用血活动。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输血全过程监控。

第四条本规范所称血液制品指人类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新鲜冷冻血浆、血小板浓缩物、凝血因子制剂和血浆蛋白制品等。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明确输血质量管理的责任部门和相关人员,并明确其责任。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设立符合要求的血库,遵守卫生部门相关规定和标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记录管理制度,做好输血纪录的登记和保存。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不定期开展输血管理培训活动,提高输血操作人员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第二章献血者管理第九条献血者应符合卫生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标准,且应在血库登记备案。

第十条献血者应定期接受血液检测,确保献血者血液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一条献血者在献血前应接受健康检查,查明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

第十二条献血者应遵守献血的相关规定和标准,献血后应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献血者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存献血者的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确保献血者隐私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及时通知献血者血液检测结果,对于不合格的献血者应妥善处理。

第三章输血管理第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适应症评估制度,确保输血符合适应症。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负责查明受血者的血型和Rh血型,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血制品配对制度,确保输血符合血液学原则。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意见征求制度,确保输血程序合理、安全。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确保输血操作人员具备相关的技能和培训。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质量监控和风险评估制度,做好输血全过程的监控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建立输血事故处理制度,对输血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和跟进。

紧急抢救用血、非同型输血、大量用血应急制度

紧急抢救用血、非同型输血、大量用血应急制度

紧急抢救用血、非同型输血、大量用血应急制度(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紧急抢救用血、非同型输血、大量用血应急制度一、目的:为保障紧急抢救患者情况下临床血液能快速安全输注于临床,制定紧急用血工作预案。

二、编制依据: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2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3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三、启动条件及流程特别紧急情况下,经治医生需在《临床输血申请单》上标明血液需求的紧急程度,并统一特定用语表达的含义:“紧急”:10~15min以内;“急”:30min以内。

申请单连同血标本快速送达输血科。

1、经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授权输血科在出现以下紧急情况时,无需请示,立即启动应急用血预案:已知患者血型,但患者神志不清,没有家属或家属联系不上,而又病情紧急出血量大,不输血会危及生命安全,《临床输血申请单》为“紧急”时: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应在10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同型悬浮红细胞,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主侧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

患者神志不清,没有家属(联系不上)或有家属但不知情血型而又病情紧急出血量大,不输血会危及生命安全,《临床输血申请单》为“急”时:输血科在接到《临床输血申请单》及血标本后,应在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O型悬浮红细胞(O型红细胞必须正反定型相符),并在血袋上标明发血时尚未完成交叉配血试验。

此后,应尽快鉴定供、受者血型并根据临床输血需要,发出经交叉配血主侧相合的同型悬浮红细胞。

但在未知患者RhD血型的情况下,对于有生育需求的女性或未成年女性不轻易发给RhD阳性O 型红细胞。

在输血科库存血不足或患者为特殊血型,不输血会危及生命安全,《临床输血申请单》为“火急”,必须紧急输非同血型血液制品时:输血科接到申请后应在15min内发出第一袋未经交叉配血的悬浮红细胞,具体发放原则为若患者为A型或B型,可输注O型红细胞;若患者为AB型,可输注O型、A型或B型红细胞。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是指医院规范化、科学化地管理血液和血液制品的使用过程的一套制度。

其目的是保证患者用血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确保医疗质量。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
1. 临床用血指征的制定:制定详细的用血指征,明确哪些患者需要输血,根据不同病情和临床需要确定输血的种类和数量。

2. 用血审批程序:规定临床用血的审批程序,确保医务人员在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申请、审批和使用。

3. 血液管理委员会:成立血液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包括用血指征的更新和审核、用血指导方针的制定和宣传等工作。

4. 用血风险评估和记录:对每一次输血过程进行风险评估,记录输血前后的相关数据,包括患者的病情、血液类型和用血量等。

5. 用血质量管理:建立完善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采集、输血设备的检验和维护、血液追溯等,确保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6. 用血教育和培训: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用血教育和培训,提高其临床用血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增强用血的风险意识。

7. 用血监测和评估: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监测和评估,包括用血指标的达标率、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等,及时进行问题的整改和改进措施的推广。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用血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6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6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1、血库必须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购进血液,不得使用无血站(库)名称和许可证号标记的血液。

2、各科室用血,必须根据输血原则,严防滥用血源。

3、预约血办法:患者需输血时,应由临床主管医师逐项认真填写输血单,值班护士按医嘱行“三对”后,给病人采交叉血,试管上应贴标签,并注明科别、姓名、床号、住院号,于输血前一天送血库(急症例外)。

4、血库工作人员根据临床各科室预约血量,应及时与血站联系,备好各型血液,保证临床用血量,不得有误。

5、血库工作人员接受标本时,应逐项进行认真核对,无误后将标本收下备血。

6、凡血库所备各型血液,应有明显的标志,分格保存在4℃冰箱内,并随时观察冰箱内温度变化。

7、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血液交叉试验操作规定进行交叉试验,必要时复查血型,并观察全血,应无脂血、无溶血、血袋应密封,绝对无误,方可发出。

8、取血护士在取血时,应认真核对本科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及交叉结果、储血号和供血者姓名、采血时间、血型等输血单上的各项目,无误后方可将血液拿出血库。

9、如果输血出现反应,应由临床主管医师向血库说明情况,并与血站一起查明原因。

10、血库工作人员必须保证入库、出库血量、库存血量帐目清楚,认真保管,非经院领导、财务科批准,不得私自销毁。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2)是指医院为提高用血安全性、提高血液使用效益、规范临床用血行为,制定的一套完整的用血管理制度。

该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临床用血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明确病情需要血液治疗的适应症,同时也明确一些情况下血液治疗是禁忌的。

2. 血液安全的要求:要求医院严格遵守血液传染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用血安全。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管理1. 成立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2. 医院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采购、储存、分发、输血治疗和输血反应的处理。

3.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输血治疗的申请、实施和输血反应的观察与报告。

三、输血前管理1. 患者输血前,由经治医师根据患者病情、输血适应症、血液检验结果,制定输血治疗方案,并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

2. 临床科室护士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采集血标本,包括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等。

3. 输血科(血库)对血标本进行检测,出具交叉配血报告单。

4. 经治医师根据交叉配血报告单和患者病情,决定是否进行输血治疗。

四、输血中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和患者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2. 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出现输血反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3. 输血完毕后,填写《输血治疗记录单》,并归档保存。

五、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继续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反应及时处理。

2. 对输血反应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并报告上级医师和输血科(血库)。

3. 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持续改进输血管理工作。

六、其他1.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七、附则1. 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涉及到的各项检验、检测、输血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临床输血工作中,涉及患者隐私的,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提倡科学、合理用血,杜绝浪费、滥用血液,确保临床用血的质量和安全。

(二)医院输血科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临床用血的计划申报,储存血液,对本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临床用血前,应当向患者或其家属告之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根据输血技术规范进行相关项目的检验,由医患双方共同签署用血志愿书或输血治疗同意书并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报医务处或者总值班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四)临床用血适应症根据《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一次性用血、备血1000ml须科主任签字,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由科室主任签名后报医务处批准。

急诊、抢救用血经主治以上医师同意后可随时向输血科申请,但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五)术前自身储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

亲友互助献血应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中心血站进行无偿献血。

严禁自采供血或者自行通
过其他途径取得血源。

(六)临床用血应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输血后,立即根据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于24小时内反馈至输血科。

(七)临床输血完毕后,应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八)成分输血具有疗效好、副作用小、节约血液资源以及便于保存和运输等优点,应积极推广,成分输血率应高于85%。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工作,保障患者用血的安全和合理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各科室的临床用血操作、血液库房的管理,以及相关人员从事用血活动的监督和指导。

第三条本制度所涉及的用血管理事项包括:用血申请、血液库存管理、血液采血抽验、血液配型鉴定、用血后的临床观察和血液废弃处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的实施,应与医院质量管理、临床实践指南等相配合,并依据相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执行。

第五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用血管理制度、流程和工作规范,并组织开展用血管理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用血申请和审批第六条患者用血需经医生开具用血申请单,并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用血指征和用血量等内容。

第七条用血申请单须经临床科室主管医生或专家组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向血液库房提出申请。

第八条血液库房应按照申请单上的用血量和血型等要求,配发适宜的血液制品,并填写库存管理记录。

第九条医生在患者获得用血后应及时将用血申请单归档,并做好血液使用情况的记录。

第三章血液库存管理第十条血液库房应建立血液库存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库存检查和质量评估。

第十一条血液库房应保持适量的血液储备,确保能够满足患者的用血需求。

第十二条血液库房应定期检测血液制品的储存温度和有效期,确保血液的质量安全。

第四章血液采血抽验第十三条血液采血应由具备规范操作技能和相关证书的护士或医生进行。

第十四条血液采血前,应检查患者的血容量和血液净化情况,确保采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血液采血应选择清洁、无污染的血管,采用一次性无菌针头和采血管。

第五章血液配型鉴定第十六条血液配型鉴定应由经过专业培训和考核的实验技师进行。

第十七条血液配型鉴定应遵循标准操作程序,保证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十八条血液配型鉴定结果应及时记录,并报告给相关临床医生。

第六章用血后的临床观察和血液废弃处理第十九条医生应密切关注患者用血后的临床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相关信息。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提高血液使用效率、安全性,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由本医院制定并实施,适用于本院各临床科室的输血操作、管理等相关工作。

2.本制度旨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保障病人的用血安全,确保用血合理合规,减少用血对病人的不良影响。

3.本制度包括用血适应证、临床用血策略、输血前检查、输血操作规范、输血不良反应处理等方面的内容。

4.本制度适用于全院医护人员,所有涉及到输血操作的医护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内容1.用血适应证(1)血红蛋白水平低于70g/L者需要输血。

(2)有严重贫血症状的病人需进行补血治疗。

(3)手术患者术前出血约四分之一体积以上需输血。

(4)急性失血性休克病人需要输血。

(5)其他特殊情况下需要输血的病人,需经医生审查后确定。

2.临床用血策略(1)实施输血前临床评估,明确输血的指征。

(2)严格掌握输血指征,防止滥用输血。

(3)严格遵守输血操作规范,确保输血的安全。

3.输血前检查(1)抗体筛查:在输血前进行抗体筛查,确保无抗体反应。

(2)血型鉴定:根据病人和供血者的血型,确保输血匹配。

(3)病人感染筛查:定期检查病人的感染情况,确保不会通过输血传播感染病原体。

(4)其他检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其他检查,确保输血的安全。

4.输血操作规范(1)准备输血前:准备输血所需的器具、药品等,确保输血操作的顺利进行。

(2)患者确认:核对病人的身份信息、输血单据等,确认患者身份。

(3)输血过程:按照医嘱,将血袋连接到输血管路,逐步输血。

(4)输血结束:输血结束后,及时拔除血管内导管,观察病人病情变化。

5.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输血不良反应包括输血反应、输血后感染等,一旦发生需要及时处理。

(2)输血反应处理:根据病情严重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停止输血、输液等。

(3)输血后感染处理:一旦发现输血后感染,需及时进行相应的抗感染治疗。

6.记录和报告(1)输血操作相关记录:对每一次输血操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输血时间、疗程、病人反应等。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床用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运输、检验、分发、使用及管理等活动。

第三条临床用血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确保临床用血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门、临床科室等部门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组织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设立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宣传培训等工作。

输血科(血库)应当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临床科室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制品。

临床用血计划应由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七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实验室检测结果等因素,合理决定患者临床用血类型和用量。

临床用血应当遵循合理、科学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血液制品使用。

第八条临床用血前,医务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临床用血的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临床用血知情同意书。

第三章临床用血质量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运输、分发、使用的质量控制;(二)血液制品的检验、监测、追溯;(三)临床用血不良反应的监测、报告、处理;(四)临床用血安全事件的调查、处理、总结。

第十条医院应当采购合格的血液制品,并建立血液制品采购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血液制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厂家、批号、有效期等信息。

第十一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建立健全血液制品储存、运输、分发管理制度,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

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分发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

第十二条输血科(血库)应当对临床用血进行质量检测,确保临床用血安全。

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患者用血安全,规范临床用血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1. 医院设立输血科,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2. 临床科室负责患者的输血治疗工作,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患者用血安全。

3. 医院医务科负责对临床用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三、临床用血流程1. 输血前告知(1)医师在输血治疗前,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2)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其近亲属意见的,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同时备案并记入病历。

2. 输血申请(1)临床医生根据《临床用血技术规范》掌握各类成分血输血指征,对患者的输血适应证进行评估,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输血科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内容包括:受血者个人信息、血型、临床诊断、输血指征、目的、输注成分、数量等。

3. 输血准备(1)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和血型检测报告,为患者备血。

(2)备血过程中,严格执行血液质量标准,确保血液质量。

4. 输血治疗(1)护士在输血治疗前,认真核对患者信息、血型、血液成分、血量等,确认无误后进行输血。

(2)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停止输血,并通知医师。

5. 输血后评价(1)输血后,临床医师应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评估输血效果。

(2)对输血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应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四、血液安全管理1. 输血科应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制度,确保血液库存量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并有应急用血库存。

2. 严格执行血液质量标准,确保血液质量。

3. 加强血液采集、储存、运输、输注等环节的监督管理,防止血液污染。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前言血液是医疗领域中重要的资源之一,对于众多病患来说,输血是维持健康和生命的重要手段。

因此,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患者的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管理目标和原则1.目标:确保患者使用的血液安全,合理使用血液资源,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2.原则:(1)科学性:依据最新的临床实践指南和认可的技术标准建立制度,确保用血操作的科学合理性;(2)紧急性:在临床急需血液的情况下,及时调用和分发血液,保障患者的治疗需要;(3)安全性:加强血液质量控制,确保血液安全,并通过有效的传染病筛查和有效范围的错误管理来降低患者的风险;(4)合理性: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和治疗需要,合理用血,避免滥用和浪费。

三、血液资源管理2.血液贮存和保存:建立符合国家标准的血库,定期进行血液库存清理工作,确保血液贮存和保存的操作规范和安全性。

3.血液管理:建立严格的血液管理制度,包括血液运输、分发、校对、库存和交接等环节,确保血液管理的严密性和流程的规范性。

4.废弃物处理:对于过期、损坏或无法使用的血液制品进行规范的处置,遵循医疗废物管理法律法规,确保血液废弃物处理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四、患者用血管理1.临床适应证:根据《血液学临床实践指南》等相关指南,明确患者的血液适应证和用血指征,避免不必要的输血操作。

2.输血决策:医生在决策输血前应充分评估患者的病情,权衡风险与收益,确保输血操作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3.输血程序:建立科学的输血程序,包括患者信息核查、输血卡片填写、血液品质检查、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输血速度和剂量控制等,确保输血操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4.输血反应处理:建立输血反应的报告和处理机制,对输血反应进行及时处理和相关记录,并进行合理干预和控制,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健康。

五、质量控制1.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和完善血液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血液质量控制、监测和评估机制,确保血液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有效管理医院的临床用血工作,提高患者用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制定本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涉及临床用血的科室和人员。

2. 目的和原则2.1 目的本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确保患者用血的安全性和合理性;•提高血液资源的利用效率;•规范临床用血的管理流程。

2.2 原则•临床用血必须符合医学指南和临床实践的相关规定;•临床用血必须有明确的证据支持;•临床用血必须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临床用血必须确保血液安全性;•临床用血必须进行必要的记录和报告。

3. 临床用血管理流程3.1 申请与审批•临床用血需由医生提出申请,并明确注明患者基本信息、用血指征和用血量;•临床用血申请需经过科主任或临床科室负责人审批,并确保用血合理性。

3.2 血液配型与定量•患者需要进行血液配型与定量检测,以确保血液的相容性和用血安全性;•血型不匹配的患者在无紧急情况下不得使用血液。

3.3 血液需求与调配•医院应建立完善的血液调配系统,确保血液的及时供应;•血液调配需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并定期进行库存管理。

3.4 用血过程管理•在用血过程中,医院应加强对患者用血的监测和管理;•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用血效果进行实时调整和评估。

3.5 报告与记录•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临床用血记录和报告制度;•临床用血的相关信息需及时记录和报告,以便进行后续的评估和分析。

4.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4.1 血液安全监测•医院应定期进行血液安全监测,确保血液质量符合相关标准;•监测内容包括血型鉴定、传染病筛查等。

4.2 质量控制•医院应建立血液质量控制制度,确保血液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对血液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提供的血液符合质量要求。

4.3 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时,医院应立即启动不良事件报告与处理程序;•不良事件应及时进行调查和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改进。

5. 培训与教育•医院应定期进行相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医生和护士等相关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和考核。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安全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临床输血工作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和《山东省医院临床输血管理规程(试行)》的规定,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二、医院只能使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采供血机构即济宁市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不得使用其他血站(政府部门调拨的除外)及无血站名称和无许可证的血液,不可私自采血。

三、医院应建立临床用血相关的各项管理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记录,并保证在工作中得到落实,开展输血质量全程监控,保证临床用血各个环节的质量和安全。

四、医院应对临床医护人员及从事临床输血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输血相关法律、法规和临床输血知识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临床输血培训或者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与临床输血相关的工作。

五、临床医师必须了解输血的风险,在输血决策时既要考虑输血的治疗作用,还要考虑到输血存在的风险,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做到能不输的坚决不输、可少输的决不多输,减少不必要的输血,杜绝“营养血”“安慰血”“人情血”。

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大力开展成份输血。

经治医师遵照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对需要输血的患者进行输血前评估,评估的依据主要是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失血量<600ml 及Hb>60g/L 的内科慢性贫血原则上不输血。

临床经治医师根据评估情况,决定患者是否输血及适宜的血液品种和数量。

六、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可能发生的输血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双方在《输血治疗允许书》上签名。

无家属签名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者主管领导允许、备案,并记入病历。

《输血治疗允许书》应归入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档案。

七、为确保供血的及时性,我院对择期手术、内科慢性贫血等非急症用血实行备血制度,即用血临床科室至少于预定输血日期前一天将输血申请单和受血者血样送交检验科进行备血.八、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检查,间隔三个月输血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毒抗体等) 。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一、管理机构及职责医院的临床用血管理在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工作,由主管副院长负责:输血管理委员会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对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方面的工作制度进行修订,解决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临床用血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

(一)血液入库、核对、贮存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输血科要认真进行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2.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

3.按A、B、0、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4.血液保存温度和保存期按国家标准执行。

5.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

(二)输血申请、审核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主任或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4.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总6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6月7日原卫生部令第58号公布,根据2019年2月28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件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用血管理,将其作为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完善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相关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管理工作。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卫生部成立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一)协助制订国家临床用血相关制度、技术规范和标准;(二)协助指导全国临床用血管理和质量评价工作,促进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三)协助临床用血重大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四)承担卫生部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管理的其他任务。

卫生部建立协调机制,做好临床用血管理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保证输血治疗质量。

第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的指导、评价和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八条二级以上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应当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负责本机构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工作。

主任委员由院长或者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开展输血治疗的主要临床科室、护理部门、手术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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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总6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第一条为加强临床用血管理,推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血,保护血液资源,保障临床用血安全和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加强临床用血组织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并保证落实。

第三条院长是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输血科的主要职责是:(一)建立临床用血质量管理体系,推动临床合理用血;(二)负责制订临床用血储备计划,根据血站供血的预警信息和医院的血液库存情况协调临床用血;(三)负责血液预订、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四)负责输血相关免疫血液学检测;(五)参与推动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六)参与特殊输血治疗病例的会诊,为临床合理用血提供咨询;(七)参与临床用血不良事件的调查;(八)根据临床治疗需要,参与开展血液治疗相关技术;(九)承担医疗机构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第五条?必须使用血液中心提供的血液,输血科配合血液中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机制,保障临床用血需求和正常医疗秩序。

第六条输血科科学制订临床用血计划,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制度,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第七条输血科对血液预订、接收、入库、储存、出库及库存预警等进行管理,保证血液储存、运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

输血科储血设施应当保证运行有效,全血、红细胞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6℃,血小板的储藏温度应当控制在20-24℃。

储血保管人员应当做好血液储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记录。

第八条输血科接收血液中心发送的血液后,应当对血袋标签进行核对。

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血液入库,做好登记;并按不同品种、血型和采血日期(或有效期),分别有序存放于专用储藏设施内。

经办人签名并签署入库时间。

血袋标签核对的主要内容是:(一)血站的名称;(二)献血编号或者条形码、血型;(三)血液品种;(四)采血日期及时间或者制备日期及时间;(五)有效期及时间;(六)储存条件。

禁止将血袋标签不合格的血液入库。

第九条医务人员应当认真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评估,制订输血治疗方案。

第十条?临床用血报批、申请、登记流程(一)临床经治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二)在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由医患双方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主管院长、医政处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并记入病案。

(三)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医师决定需输血量、成份、性质,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提出,相应级别人员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急诊用血及时)送交输血科备血。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政处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第十一条输血科和临床科室应当在血液发放和输血时必须做到:(一)患者首次输血前必须做如下检验:血型ABO正反定型、RhD、HGB、HCT、PLT、ALT、HbsAg、Anti-HBs、HbeAg、Anti-HBe、Anti-HBc、Anti-HCV、Anti-HIV1/2、梅毒等。

再次输血必须作血型、HGB、HCT、PLT。

检验结果必须填入《输血治疗同意书》、《输血申请单》。

(二)经治医师必须认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输血治疗同意书》,并进行核对。

(三)经治护士必须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四)执行护士必须亲自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无误,输血科才能接收。

(五)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必须做受血患者送检血样的血型复检。

再根据复检结果做交叉配血试验。

(六)输血科工作人员在做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过程中必须认真核对受血者血样、血液制品各项标识与信息,准确记录,确保无误。

(七)用血科室取血与输血科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确认无误方能发出血液。

(八)在患者的床旁由两名工作人员准确核对受血者和血液信息、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确认准确无误方可决定输血。

(九)经治医师与护士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执行输血。

(十)从发血到输血结束的最长时限为4小时。

(十一)血液输注过程中不得添加任何药物。

(十二)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十三)输血完毕,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保存24小时后按规定销毁,做好销毁记录。

(十四)一次性输血耗材同时送回输血科,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好记录。

第十二条积极开展自体输血技术,建立并完善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提高合理用血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医务人员应当动员符合条件的患者接受自体输血技术,提高输血治疗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医务人员应当积极推行成分输血,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当加强无偿献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规范开展互助献血工作。

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液中心无偿献血,由血液中心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输血科指定专人到血液中心取血。

所取血液包装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和要求,血液成份必须符合输血申请要求,否则不得领取。

第十五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临床用血不良事件实行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后,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应当积极救治患者,立即通知经治或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医政处,并做好观察和记录。

临床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一)通知输血科核对保存于输血科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血样,用新采集的受血者血样、血袋中血样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选及交叉配血试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试验)等。

剩余血袋交回输血科,以备检查。

(二)查看床旁和实验室所有记录,是否可能将患者或血源弄错。

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试验记录,确认输给患者的血是与患者进行过交叉配血的血。

(三)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四)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试验并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五)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六)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七)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八)异常情况记录在病历中。

(九)输血后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应依法至少保存7天,以便出现输血反应时重新进行测试。

第十七条?输血反应及输血感染疾病登记、报告和调查处理流程(一)经治医师/护士发现输血反应,必须及时处理、记录,报告主治医师,通知输血科。

(二)主治医师组织治疗和抢救,核对临床输血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

(三)上报医政处。

(四)输血科报告科主任并核对输血科检验各项质量记录,查找原因。

(五)输血科科主任组织复检、诊断试验,作好记录。

报告临床,共同分析,确定诊断,采取有效治疗措施。

(六)临床与输血科主任根据记录回顾分析原因,得出结论,采取预防措施。

(七)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分清技术责任与差错责任,得出处理意见,报院长批准执行。

第十八条凡血液制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一)标签破损,血液沾污;(二)血袋有破损、漏;(三)血液中有明显凝块;(四)血浆量乳糜状或暗灰色;(五)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六)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七)红细胞层呈紫红色;(八)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临床用血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保证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大量伤员和特殊病例、稀缺血型等应急用血的供应和安全。

特殊用血(如稀有血型)应急协调机制:(一)积极与血液中心联系。

(二)条件允许开展术前预存式储血、术中自体血回输。

第二十条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确保临床用血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可追溯。

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证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等随病历保存。

(一)输血治疗病程记录完整详细,至少包括输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内容。

(二)不同输血方式的选择与记录。

(三)输血治疗后病程记录有输注效果评价的描述。

(四)手术输血患者其手术记录、麻醉记录、护理记录、术后记录中出血与输血量要完整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

第二十一条建立培训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的培训,将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纳入继续教育内容。

新上岗医务人员应当接受岗前临床用血相关知识培训及考核。

第二十二条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科室和医务人员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禁止将用血量和经济收入作为输血科或者输血科工作的考核指标。

第二十三条输血质量监测、考核和信息反馈制度(一)临床医师须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提高输血治疗效果质量。

(二)经治医师必须认真履行输血申请、患者同意、报批、登记的法规手续,严格执行输血前检验的采样、送检、核对制度。

(三)输血科执行以下控制程序:1、环境、设施、设备符合医院控制感染管理制度要求,做好消毒、灭菌监测与记录。

2、试验器材合格,鉴定血型、交叉配血试剂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3、根据《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建立作业指导书。

4、严格进行送检样品性状检查与输血申请单核对、登记。

5、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输血前检查。

6、根据血型鉴定结果认真核对血液制品合格,保温、避振荡运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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