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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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文件归档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三篇

篇一:电子类资料和档案特殊管理制度

为加强应急救援电子类资料和档案的管理工作,方便做好数据备份,特制订本制度。

一、制度

(1)对电子文件的形成、积累、鉴定、归档及电子档案的保管实行全过程管理,由煤矿应急救援机构统一协调,指定专人负责,保证管理工作的连续性。

(2)为保证电子档案的可利用性,从电子文件形成就要严格的按照此管理制度和技术实施,确保其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和完整性。

(3)归档电子文件同时存在相应的纸质或其他载体形式的文件时,在内容、相关说明及描述上保持一致。

(4)具有保存价值的电子文件,必须适时生成纸质文件等硬件拷贝。进行归档时,必须将电子文件与相应的纸质文件等硬件拷贝一并归档。

(5)电子文档管理分软件电子文档管理与普通电子文档管理。

二、电子文件的收集与积累

(1)收集范围。电子文件的收集范围:草稿性电子文件;非正式电子文件;正式电子文件;无纸电子文件;文本文件;图象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文件;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文件。(2)收集、积累要求

1、记录了重要文件的主要修改过程,有查考价值的电子文件应被保留。当正

式文件是纸质时,相关人员须向计算机全文处理的转换工作,则与正式文件定稿内容相同的草稿性电子文件进行保留,否则可根据实际条件或需要,确定是否保留。

2、保存与纸质等文件内容相同的电子文件时,要与纸质等文件之间,相互建立准确、可靠的标识关系。

3、在“无纸化”计算机办公或事务系统中产生的电子文件,应采取更严格的安全措施,保证电子文件不被非正常改动。同时必须随时备份,存储于能够脱机保存的载体上。

4、用文字处理技术形成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明文件存储格式和属性。

5、用扫描仪等设备获得的图象电子文件,如果采用非标准压缩算法,则应将相关软件一并收集。

6、用计算机辅助设计或绘图等获得的图形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其对设备的依赖性,以及易修改性等问题,不可遗漏相关软件和各种数据。

7、用视频设备获得的动态图象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压缩算法和软件。

8、用音频设备获得的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属性标识和相关软件。

9、由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制作的文件,其中包含前面所示的两种以上的信息形式,收集时应注意参数准确、数据完整。

10、通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应注意收集其软件型号和相关参数。专用软件产生的电子文件,收集时必须连同专用软件一并收集。

11、计算机系统运行和信息处理等过程中涉及的各类参数、管理数据等应与电子文件一同收集。

三、电子文件的归档。

定期把符合归档条件的电子文件,按档案管理要求的格式存储到可长期保存的脱机载体。

(1)归档范围

电子文件的归档范围:草稿性电子文件;非正式电子文件;正式电子文件;无纸电子文件;文本文件;图象文件;图形文件;影像文件;声音文件;多媒体文件;计算机程序;数据文件;公司业务所需的各种文件。

(2归档要求

1、把带有归档标识的电子文件集中,制成归档数据集,拷贝至耐久性的载体上。对于加密电子文件,则应解密后再完成上述工作。

2、软件文档归档要求

①上传文档必须以工作日当天上传,档案管理员做好检查与备案。

②备案推荐采用的载体公司指定档案管理员的服务器。禁用软磁盘作为归档电子文件长期保存的载体。

③存储电子文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填写编号、名称、密级、保管期限、硬件及软件环境

④将相应的电子文件机读目录、相关软件、其他说明等一同归档并附归档电子文件登记表。

⑤需要长期保存的电子文件,应当把归档电子文件与相应的机读目录存在同一载体上,如果是自行开发的应用软件,也应将软件及相关数据存在同一载体上。

⑥原电子文件数据集载体在完成电子文件归档后,保留时间至少1年。

四、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

(1)电子档案的销毁鉴定,按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执行。

(2)电子档案的销毁,档案管理员在报总经理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

(2)非保密电子档案可在批准后删除。属于保密范围的电子档案被销毁时,如存储在不可擦除载体上,须连同存储载体一起销毁并在网络中彻底清除。

五.处罚措施

1、不得上传与工作无关数据,一旦发现给予责任人严重过失单处罚。

2、如未按规定及时上传电子数据,造成数据丢失,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后果由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承担。

篇二:电子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充分发挥档案作用,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及利用电子档案,为公司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电子档案,是指公司从事经营、管理以及其他各项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电子文件记录。

3、各部门及各项目承办人员应保证项目及相关文件的系统完整(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项目结案后及时归档。

4、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文件材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1、公司资料:规章制度、资质证书、宣传资料、合同档案等资料。

2、技术资料:设计规范、产品施工图、项目资料。

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档案的管理。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严格按照本制度的“文件分类及编号方法”进行分类、编号,每周一上午将上周文件资料交管理负责人进行归档储存。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四、归档要求

(一)文件的登记

1、归档前应由文件形成部门按照规定的项目对电子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检验,并由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检验和审核结果填入《归档电子文件移交、接收检验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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