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ivate International Law国际私法课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含义:是指根据有关国内法、国际条约或国际 惯例中直接规定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实体法 规范”来确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利义 务的方法。
✓ 直接调整方法也叫做实体法的调整方法。
1.两种方法的利弊分析 ✓ 冲突规范:缺乏明确性、预见性和针对性,而且,
国内冲突规范本身之间又有冲突。 ✓ 实体规范:具有明确性、预见性和针对性,而且
✓ ……
目标:对国际私法是一个什么样的法律部 门或者学科有一个总体的认识。
国际私法的对象 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 国际私法的方法
一、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涉外/国际/跨 国民商事(法律)关系(civil and commercial
legal relations involving foreign elements)
能从根本上避免和消除民商事法律冲突。
2. 用历史的和发展的观点看待二者的关系:相辅相 成、互为补充、缺一不可
一、关于国际私法范围的不同主张
(一)冲突规范 (二)冲突规范、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承认和
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的规范 (三)冲突规范、对涉外案件的管辖权规范、承认和
执行外国法院判决(仲裁裁决)的规范、国籍法 规范、外国人的法律地位规范 (四)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法律地位规范;统一实体 规范、国际民事诉讼程序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外”—国内民法;“私”—国际公法
法域(legal district),指一国之内各个具有 独特法律制度的区域。
法域的特点: • 制度的独特性 • 实施的区域性 • 相互之间的平等性 • 制度的非主权性
讨论
两个住所在武汉的中国公民在美国旅游期间签订 了一份货物位于武汉的买卖合同,后因该合同发 生纠纷在中国武汉法院涉诉。
债权、物权、婚姻、家庭、继承 知识产权、涉外劳动关系、代 理关系、产品责任、交通事故、环境污染 国际投资、国际工程承 包及劳务输出、国际票据、信托、保险等
(3)弹性连结因素在立法中被广泛采用,冲突规 范的灵活性得以加强
(4)政策定向与结果选择的方法在法律选择中受 到重视
——对弱者的保护:在亲子、监护、收养关系中适用 对儿童最为有利的法律
(1)《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2)《民法通则》第八章“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
用” 《海商法》第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五章“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合同法》第126条
……
(1)立法模式:呈现出向法典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2)立法内容:各国国际私法立法内容越来越全
面,国际私法的调整范围不断扩大
(一)国际惯例的概念 :在国际交往中逐渐形成的 不成文的法律规范,它只有经过国家认可才有约 束力。
(二)国际惯例作为我国国际私法的渊源问题
第八章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
第一百四十二条 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 本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 人民共和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 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 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1.概念: 法律冲突指调整同一社会关系或解决同一问题的
不同法律由于各自内容的差异和位阶的高低而导 致相互在效力上的抵触。(conflict of laws) 2.类型 公法冲突与私法冲突 人际法律冲突 时际法律冲突 区际法律冲突和国际法律冲突(空间法律冲突)
1.概念:国际民商事法律冲突,指同一民商事关系 因所涉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规定不同而发生的法 律适用上的冲突。
中国对外经贸的发展
2013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达4.16万亿美元, 在世界排名第1位,占比达到12%
2012年,中国服务进出口总额达到4705.8亿美元, 全球排名提升到第3位
2011年,中国外商直接投资全球排名上升至第二位, 并连续19年位居发展中国家首位
2012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创下流量878亿美元的 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首次成为世界三大对 外投资国之一
(一)在英美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法是国际私法 (冲突法)的主要渊源。
(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判例法一般是辅助的渊 源。
(三)判例在我国(大陆)的地位和作用
(一)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国际条约 (二)冲突法方面的国际条约 (三)实体法方面的国际条约 (四)关于国际民事诉讼与国际商事仲裁的条约 (五)我国缔结或加入的有关国际私法的条约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4条:当事人一方或 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组织,或 者当事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 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或者诉讼标的物在外国 的民事案件,为涉外民事案件。
(二)理解涉外民商事关系时,应该注意: 1.“外” (foreign):一般指外国,但有时也 包括外法域。 ——港澳台 2.“私法”:国际私法上的涉外民商事关系是广 义的民商事关系。 ——民事关系(物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 权关系、婚姻家庭关系、继承关系等);商事关 系(公司、保险、破产、票据、代理、海商海事 关系等),即平等主体之间的一切私法关系。

美国A公司与中国B公司于2010年5月在法国巴黎签 订合同,购买B公司一批儿童玩具,20万美金,不可 撤销信用证,6月18日装船。A公司接到开证行通知 后,于7月12日付款赎单,并于7月20日将货物提交 美国商检机构检验,商检机构出具的货物品质证明 表明,货物质量与合同严重不符,双方产生争议。
《宪法》第1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外国的 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的规定在中国投资,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 经济组织进行各种形式的经济合作。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企业和其他外国经济组织以 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的法律。它们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受中华人民共 和国法律的保护。”
美国法
判决
查找美国关于 结婚的具体规则
适用美国 具体规则
(一)间接调整方法
1.含义:是指在有关的国内法或国际条约中规定某 类涉外民商事关系受何国(或地区)法律调整 或支配,而不直接规定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 之间实体权利义务的方法。
✓ 冲突规范:指明某种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权 利义务应该适用何国(地区)法律的规范。
推荐阅读
✓ 黄进:《宏观国际法学论》,载《法学评 论》1984年第2期。
国际私法是广义上的国际法。 什么是“国际法”?二战以后的国际法已不是传统的国
际公法,而是反映国家意志的协调、调整一切国际关系 (不仅限于国家之间的政治、军事、外交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国际法是一个体系,而不是一个部门法;国际法调整的 社会关系是超越国界的一切国际社会关系,国家与国家 之间的关系只是其中一部分。(“国际”) 国际私法具有国际性。这是因为国际私法调整的社会关 系含有涉外因素,具有国际性;适用范围涉及两个或两 个以上的国家,跨越了国界;部分规范来源于国际条约 和国际习惯。国际私法属于我们所说的国际法,或广义 的国际法,它是国际法体系的一个独立法律部门或分支, 但和国际公法有区别。
(一)其涉外性的具体表现: 1.主体涉外——国籍、住所、惯常居所、营业所 等 2.客体涉外 3.内容涉外
我国的实践
“民通意见”第178条:凡民事关系的一方或者双方 当事人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法人的;民事关 系的标的物在外国领域内的;产生、变更或者消灭 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外国的,均为 涉外民事关系。
“小国际私法” “中国际私法” “大国际私法” 大“大国际私法”
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规范 冲突规范 国际统一实体规范 国际民事诉讼程序规范和国际商事仲裁规范
国内法渊源
成文立法 判例法 (司法解释)
国际法渊源 国际条约 国际惯例
(一)关于外国人民事法律地位的国内立法
——或制定外国人法律地位法,或分别规定 在宪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仲裁法以及 其他单行法规中。
1.国内立法模式经历了一个由分散立法到集中立 法的发展过程
(1)分散立法式:将冲突规范分散规定在民法典 或其他单行法规的有关章节中。
(2)专章专篇式:在民法典中列入专节、专章或 专篇比较系统地对冲突规范加以规定。
(3)单行立法式:以法典或者单行法规的形式系 统地制定冲突规范。
**单行立法式代表了国际私法立法的趋势。
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立法专题 http://www.npc.gov.cn/huiyi/lfzt/swmsgxflsyf/node_140 74.htm
推荐: ✓ 黄进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
适用法建议稿及说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年版 ✓ 万鄂湘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 律适用法>条文理解与运用》,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1年版
“解释一”第一条 民事关系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一)当事人 一方或双方是外国公民、外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无国籍人;(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经常居所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三)标的物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领域外;(四)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 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 (五)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关系的其他情形。
(三)关于国际民事诉讼程序的国内立法 ——传统上,大多见于各国民事诉讼法中,新
近的国际私法法典在结构上融法院管辖权、法律 适用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等内容为一体。
(四)关于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国内立法 ——一般在各国的仲裁法或民事诉讼法中加
以规定,有的是将它与冲突规范和国际民事诉讼 程序规定在一个法典中。
内国 民商法
统一实体法
主要法律文件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
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 后简称“解释一”) 《民法通则》第八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 通 则 > 若 干 问 题 的 意 见 ( 试 行 ) 》 (178-195) (以后简称“民通意见”) 《合同法》第126条 《海商法》第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票据法》第五章“涉外票据的法律适用”
2.产生原因 (1)各国民商事法律制度不同 (2)各国之间存在正常的民商事交往,结成大量的
国际民商事关系 (3)各国承认外国人在内国的民商事法律地位 (4)各国在一定条件下承认外国民商事法律在内
国的域外效力
问题
国际民事法律冲突的解决途径有哪些?
✓ 取一舍它 ✓ 折衷
结婚适用婚姻缔结地法
中国法院
推荐阅读材料
✓ 期刊杂志文章 ✓ 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新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年版;黄进主编:《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 2005年版;肖永平:《国际私法原理》,法律出版 社2002年版 ✓ 北大法意/北大法宝/万律 ✓ 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 ✓ 【英】J. G. Collier:《冲突法(导读本)》,郭玉军 编注,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 霍政欣:《中国国际私法》,法律出版社2010年版
问题: 1.这是什么性质的案件? 2.有哪些可以适用于本案的争议解决方式? 3.如果用诉讼方式解决,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


冲突规范
准据法
当事人选择法律 最密切联系地法 侵权行为地法 物之所在地法 本国法 住所地法 法院地法

外国 民商 法
外国 法的 查明

法律

规避
公共 秩序 保留
外国 法规则
问题:当事人之间是否属于涉外合同关系?
讨论
一个住所设在北京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同一个 中国公司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位于北 京),后因房租交付问题发生争议。
问题:1.是国际私法案件吗? 2.如果中外合资双方因租金的承担发生争
议,那么,他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国际民商事关系 吗?
(一)法律冲突的概念和类型
学派
代表人物
主要理由
国际法学派
萨维尼、魏斯、 巴尔、孟西尼 等
产生;调整的社会关系; 作用;渊源
巴迪福、沃尔 国内法学派 夫、戴赛、莫
里斯、里斯等
调整的对象和主体;主要 渊源;规范的制定和适用 范围;争议的解决方式
二元论学派
齐特尔曼、贝 斯里斯基等
调整的关系 ;涉及的利益; 渊源
问题
关于国际私法的性质,你的看法呢?
《民用航空法》第十四章“涉外关系的法律适用” 《破产法》第5条 《民事诉讼法》第四编“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
别规定” 最高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诉意见”) 最高院《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诉讼管辖若干问题
的规定》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私法示范法》,中国国际 私法学会,法律出版社,2000年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