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琴教师管理制度(2020年10月整理).pdf
琴行老师规章制度
琴行老师规章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琴行老师的教学行为,确保教学质量,提高学生学习效果,制定本规章制度。
2. 琴行老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二、教学准备1. 琴行老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提前备课,准备教学资料和乐器。
2. 琴行老师应熟悉学生的学习进度和特点,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体差异。
3. 琴行老师应定期检查教学设备,确保教学设备正常运行。
三、教学过程1. 琴行老师应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琴行和学生说明,并协商补课时间。
2. 琴行老师应按照课时规定,保证每节课时45分钟,不得随意缩短或延长课程时间。
3. 琴行老师应注重课堂纪律,维持良好的教学环境,不得与学生闲谈无关课程内容的信息。
4. 琴行老师应注重教学方法,采用生动、有趣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5. 琴行老师应在课堂笔记上做好功课布置,让学生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发展方向。
6. 琴行老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耐心解答学生疑问,鼓励学生克服学习困难。
四、课后辅导1. 琴行老师应根据学生需求,提供课后辅导服务,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
2. 琴行老师应定期检查学生作业,及时给予批改和反馈,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
3. 琴行老师应与家长保持良好沟通,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共同促进学生进步。
五、爱护乐器和设施1. 琴行老师应爱护琴行内的乐器和设施,不得随意损坏或挪用。
2. 琴行老师应指导学生正确使用乐器,确保乐器完好无损。
六、职业道德1. 琴行老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尊重学生,关心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2. 琴行老师应积极参加琴行的各项活动和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
3. 琴行老师应严守教学机密,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教学内容。
七、考核与评价1. 琴行老师应对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成果进行定期评估,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教学建议。
2. 琴行应对老师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评价老师的教学质量和工作态度。
钢琴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条例
钢琴教师管理规章制度条例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钢琴教师的行为,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保障学生的权益,特制定此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师资格1. 钢琴教师须具备专业钢琴技能和教学经验,持有相关证书或学历。
2. 教师在校期间应参加校内或外部培训,持续提升教学水平。
第三条教学要求1. 教师应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进行教学。
2. 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和情绪变化。
3. 教师应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有效的反馈和指导。
4. 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个人兴趣,鼓励学生发挥创造力。
第四条教师操行1. 教师应遵守职业道德,言行举止得体,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2. 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任何形式的虐待或歧视行为,如有违反者,将严肃处理。
3. 教师应保守学生个人信息,不得随意泄露学生隐私。
第五条教师考核1. 钢琴教师应定期接受教学质量考核,包括教学水平、学生评价等内容。
2. 教师的任教期限视考核结果而定,表现优秀者可延长任教时间,表现差者可能被取消教学资格。
第六条教学安全1. 教室内应保持整洁,防止儿童在运动中摔倒或受伤。
2. 教学设施应定期检查,确保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转。
3. 为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教师应具备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教师激励措施1. 学校将设立教学质量奖励制度,对教学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2. 对参加国内外比赛并获奖的教师,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鼓励。
第八条教师福利1. 学校将为教师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包括薪酬、保险、休假等。
2. 钢琴教师的工作时间应根据学校的安排灵活调整,但不得超过法定工作时间。
第九条教师纠纷处理1. 对于教师之间的纠纷,学校将积极协调解决,维护师生关系的稳定。
2. 对于学生和家长的投诉,学校将认真调查处理,对存在问题的教师进行指导和教育。
第十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学校保留对本规章制度的最终解释权。
以上规章制度经校方会议审议通过,自公告之日起开始执行。
琴行教师工作管理制度
琴行教师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琴行教师工作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促进琴行良好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琴行内所有从事教学工作的教师,任何教师在琴行内从事教学工作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琴行教师工作管理制度应遵循合理、公正、规范的原则,确保教师的工作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条琴行教师应当遵守琴行内部规章制度,服从琴行领导安排,认真履行教学职责,积极推动琴行内部教学工作的发展。
第五条琴行领导应当倡导教师互相协作,共同提高,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保障所有教师的教学效果。
第六条任何教师在琴行内不得私自组织或参与任何形式的违规活动,不得泄露琴行内部信息。
第二章教师的职责与权利第七条教师应当认真履行教学工作,尊重每一位学生的个性特点,因材施教,做到公平公正。
第八条教师应当保障学生的学习权利,遵守教学计划,按时上课,不得拖延或取消课程。
第九条教师有权制定适合学生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
第十条教师有权要求学生按时交纳学费,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教师有权向琴行领导提出任何有益于教学工作发展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二条教师有权在琴行规定时间内享受休息和假期。
第十三条教师有权拒绝接受不合理的学生要求,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教师有义务对学生成绩和表现及时进行评价,给予学生及时的反馈。
第三章教师的奖惩机制第十五条教师工作表现优异者,可以享受琴行发放的奖励或者升职加薪。
第十六条教师工作表现不佳者,可根据情况进行批评教育,如情节严重者可进行撤职处分。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琴行规定的教师,琴行领导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措施。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遵守琴行内部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违反琴行规章。
第四章管理流程第十九条琴行教师工作管理制度应由琴行领导向全体教师进行宣传和培训。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按照琴行规定的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需提前向琴行领导报备。
第二十一条教师在教学工作中如有任何问题,应及时向琴行领导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培训钢琴机构教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钢琴机构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钢琴机构的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提高学生的钢琴演奏水平。
第二章教师职责第四条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关心学生成长。
第五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第六条教师应具备扎实的钢琴演奏技巧和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七条教师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和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
第三章教学纪律第九条教师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条教师应按照排课表上课,不得随意调课、停课。
第十一条教师应认真备课,准备好教学资料,确保教学内容充实、生动。
第十二条教师上课时应保持课堂秩序,不得随意离开教室。
第十三条教师应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第十四条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及时发现并解决学生的问题。
第四章教学评估第十五条学校定期对教师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教师考核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教师应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第五章教师考核与奖惩第十七条学校对教师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水平、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等方面。
第十八条对考核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九条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予以辞退: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情节严重的;2. 违反学校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3. 严重失职,造成严重损失的;4. 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校声誉的。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培训钢琴机构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培训钢琴机构的教学质量,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同时,本制度也将对教师的行为进行规范,为培训钢琴机构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钢琴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钢琴培训教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钢琴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钢琴培训教师。
三、教师任职资格1. 钢琴培训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2)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持有教师资格证;(3)具备一定的钢琴演奏水平,能熟练演奏各类钢琴曲目;(4)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 钢琴培训教师需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2. 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4. 严格执行课堂纪律,关心学生成长,尊重学生个性,因材施教;5. 做好学生考勤、成绩记录等工作,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学习情况;6. 配合学校开展各类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五、教师考核1. 教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2. 平时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态度、教学质量、课堂纪律、家校沟通等方面。
3.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教学成绩、教研成果、学生满意度、家长评价等方面。
4. 教师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六、教师培训与晋升1.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2. 教师可根据自身发展需求,申请参加各类专业证书考试;3. 教师晋升需符合以下条件:(1)连续两年考核优秀;(2)具备一定的教研成果;(3)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钢琴教师工作制度内容
钢琴教师工作制度内容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钢琴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证钢琴教学的正常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钢琴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尊重家长,诚实守信,为人师表。
第三条钢琴教师应具备专业的音乐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钢琴教师应严格执行学校教学计划,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和批改作业,保证教学质量。
第五条钢琴教师应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第六条钢琴教师应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加强与同事、学生及家长的沟通与交流。
二、教学准备第七条钢琴教师应提前备课,熟悉教学内容,明确教学目标、重点和难点。
第八条钢琴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合理安排教学进度。
第九条钢琴教师应认真编写教案,注重教学过程的详细记录。
第十条钢琴教师应准备充分的教学资源,如教材、乐谱、音响设备等。
三、课堂教学第十一条钢琴教师应按时到达教室,准备上课。
第十二条钢琴教师应衣着得体,态度严肃,认真组织课堂教学。
第十三条钢琴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生动有趣地传授知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
第十四条钢琴教师应注重学生的手型、坐姿等基本姿势,纠正学生的错误动作。
第十五条钢琴教师应关注学生的演奏技巧和音乐表现力,培养学生的演奏水平。
第十六条钢琴教师应在课堂上给予学生积极的评价和鼓励,激发学生的学习信心。
四、辅导与批改作业第十七条钢琴教师应对学生的练习进行认真辅导,解答学生的疑问。
第十八条钢琴教师应及时批改学生的作业,给予具体的评价和建议。
第十九条钢琴教师应关注学生的作业进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二十条钢琴教师应定期向学生和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促进学生的进步。
五、教育教学活动第二十一条钢琴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音乐会、比赛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
第二十二条钢琴教师应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音乐活动,拓宽学生的音乐视野。
教室钢琴管理制度
教室钢琴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室钢琴的使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维护良好的教学环境,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的教室钢琴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教室钢琴的管理原则是保护学校财产,合理使用,教师、学生共同管理。
第四条教室钢琴管理应坚持服务教学,服务师生,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第五条教室钢琴管理应坚持节约用钢琴管理、绿色环保。
第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室钢琴管理的组织领导和规范管理。
第七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室钢琴管理的督查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
第八条教室钢琴管理应当加强对用户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户的管理意识和使用水平。
第九条教室钢琴管理应当加强对教学、演出、培训等工作的支持和服务。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十条学校设立教室钢琴管理委员会,负责全校教室钢琴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教室钢琴管理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学校领导为主任委员。
第十二条教室钢琴管理委员会制定教室钢琴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学校设立教室钢琴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教室钢琴管理的实施和落实。
第十四条教室钢琴管理办公室由专职人员和兼职人员组成,负责教室钢琴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条教室钢琴管理委员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总结上一学期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制定下一学期的工作计划。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加强对教室钢琴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落实措施。
第三章规范管理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教室钢琴管理的具体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对教室钢琴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规范。
第十八条教室钢琴管理规章制度应当明确使用者的身份和权限,规定使用者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第十九条教室钢琴管理规章制度应当规定教室钢琴的使用时间,禁止超时使用和超标使用。
第二十条教室钢琴管理规章制度应当规定教室钢琴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教室钢琴的正常使用。
第二十一条教室钢琴管理规章制度应当规定教室钢琴的日常保养和清洁,保持教室钢琴的整洁和美观。
钢琴培训管理制度规章
钢琴培训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钢琴培训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钢琴培训中心的管理,包括教师管理、学生管理、课程管理、考核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钢琴培训中心应当根据本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教师、学生应当遵守本规章的规定,共同维护钢琴培训中心的正常秩序。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五条钢琴培训中心的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育素质。
第六条教师应当遵守教学计划,认真备课,按时上课,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关心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方法。
第八条教师应当积极配合学生考核工作,及时反馈学生学习情况,指导学生进行钢琴技能和音乐理论的综合提高。
第九条教师不得擅自调课、停课或违规收费,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条教师应当定期参加培训,提升自身教学水平,不断完善自己的教学方法和手段。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学生应当遵守校规校纪,要尊重师长,友好相处,积极参加教学活动。
第十二条学生应当认真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考核,争取优异的成绩。
第十三条学生应当爱护钢琴设备和教室环境,不得随意损坏公共财物,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学生应当开展各种音乐活动,积极参加比赛和演出,锻炼自己的演奏技能和舞台表现能力。
第十五条学生家长要积极配合学校的教学工作,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与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
第四章课程管理第十六条钢琴培训中心应当明确课程设置,制定教学大纲,保证教学内容的科学性和连贯性。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学习需求,合理安排教学计划,制定个性化的教学方案。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定期进行课堂教学评估,及时总结教学情况,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完善教学质量。
第十九条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应当按时参加各项考核,获得合格成绩方可顺利升级。
第二十条钢琴培训中心应当定期举办音乐会、演出等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才华的舞台。
钢琴教师制度范本
钢琴教师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钢琴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钢琴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的钢琴演奏人才,根据我国教育法律法规和钢琴教学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钢琴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于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尊重学生,关心学生,为人师表。
第三条钢琴教师应具备扎实的钢琴演奏技巧和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教学计划,因材施教,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创新能力。
第四条钢琴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研讨和交流活动。
第五条钢琴教师应密切与家长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座谈会、家长会等活动。
二、教学管理第六条钢琴教师应按照学校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评价的规范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钢琴教师应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和管理工作,保证教学时间。
第八条钢琴教师应注重课堂教学效果,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手段和方法,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第九条钢琴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练琴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指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练琴习惯。
第十条钢琴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演出、比赛和交流活动,提高学生的演奏水平和综合素质。
三、师资培养第十一条钢琴教师应积极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研讨,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第十二条钢琴教师应关注国内外钢琴教育动态,不断吸收新知识,更新教学观念,创新教学方法。
第十三条钢琴教师应学校安排,参与新教师培训和教学指导工作,发挥传帮带作用,促进青年教师成长。
四、考核评价第十四条钢琴教师的教学考核应注重过程和结果的结合,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质量。
第十五条钢琴教师的教学考核内容包括:课堂教学、学生演奏水平、学生综合素质、教育教学成果等。
第十六条钢琴教师应学校要求,参加教育教学考核,认真总结自己的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激励与惩罚第十七条钢琴教师在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钢琴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钢琴培训教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钢琴培训教师的教学水平,保障学员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我校从事钢琴培训教学工作的教师。
第三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具备相关专业资质和教学经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规范。
第四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诚实守信。
第五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积极进修专业知识,不断提升自身教学技能,提高教学水平。
第六条学校设立教师评价机制,针对教师进行定期评估,对教学成果和工作表现进行考核,并提出改进建议。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七条针对钢琴培训教师的招聘,学校将根据教师的资历、专业知识、教学经验以及性格特点进行综合评估。
第八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教学计划和教学安排,不得私自调课或取消课程。
第九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严格遵守学生的学习进度,根据学生的情况制订个性化的学习计划,并在教学过程中及时调整教学方法。
第十条钢琴培训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尊重学生的个性和兴趣,鼓励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能。
第十一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认真批改学生的作业,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共同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展。
第十二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三条钢琴培训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私揽学生,私下收取费用,或进行其他违规行为。
第三章教师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将定期对钢琴培训教师进行教学考核,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学生满意度等方面。
第十五条教师考核主要包括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领导评价等内容,综合评定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十六条对于教学成绩良好的教师,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对于教学成绩不良的教师,学校将给予必要的改进意见和支持。
第十七条学校将建立教师绩效考核档案,对教师的成绩、表现等进行记录和归档,为今后的晋升和评奖提供参考依据。
第四章教师培训第十八条学校将定期组织钢琴培训教师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活动,提供专业知识和教学技巧的提升。
学校钢琴课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钢琴课的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钢琴演奏技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开设钢琴课的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钢琴课教学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学为主,德艺双馨;2. 因材施教,循序渐进;3. 注重实践,培养兴趣;4. 严谨治学,精益求精。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钢琴课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相关专业学历或资格证书;2. 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3. 具备扎实的钢琴演奏和教学能力;4.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五条钢琴课教师职责:1. 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2. 严格遵循教学大纲,保证教学质量;3. 课后及时批改作业,给予学生反馈;4. 定期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水平;5.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6. 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六条钢琴课教师考核:1. 教学质量考核:根据学生的成绩、进步情况和教师的教学反思进行评价;2. 教学态度考核:根据教师的工作态度、课堂表现和团队合作精神进行评价;3. 教师自我评价:教师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评价;4. 学生评价:学生对教师的教学进行评价。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钢琴课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对音乐有兴趣,愿意学习钢琴;2. 具备一定的音乐基础;3. 遵守学校纪律,尊敬师长;4. 具备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刻苦精神。
第八条钢琴课学生职责:1. 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活动;2. 课后认真练习,按时完成作业;3. 积极参加钢琴演奏活动,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4. 做好学习笔记,定期进行复习;5. 积极配合教师的教学工作,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第九条钢琴课学生考核:1. 学习成绩考核:根据学生的平时成绩、作业完成情况和考试成绩进行评价;2. 练习态度考核:根据学生的练习时间、练习效果和练习质量进行评价;3. 演奏水平考核:根据学生的演奏技巧、表现力和音乐素养进行评价;4. 学生自我评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自我评价;5. 教师评价:教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进行评价。
琴行教师纪律管理制度
琴行教师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琴行教师的行为,提高琴行教师的教学质量,保障琴行正常运行,特制定本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纪律管理制度适用于琴行所有教师,教师应自觉遵守。
第三条琴行教师应恪尽职守,尊重学生,教育教学第一,严格遵守琴行规章制度。
第四条琴行将对教师进行常规考核,重视对教师的教育和管理。
第五条对违反本纪律管理制度的教师,将依据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六条教师应当保护琴行的声誉,做到言行一致,言行举止得体。
第七条教师应当服从琴行上级领导的指导和管理,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第八条教师在琴行工作期间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九条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当认真备课,做到言之有据,言之有理,言之有节。
第十条教师应当严格执行琴行的教学大纲,不得私自调整教学内容,不得与学生擅自约定课程。
第十一条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教学,关心学生的学习情况,耐心解答学生问题。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琴行组织的培训及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认真完成琴行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心无旁骛,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维护琴行设施和器材的完好,不得私自挪用琴行的教学设备和资料。
第十五条教师在课堂上应当严格执行琴行的纪律要求,不得擅自放松管理,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在琴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停止工作。
第十七条教师应当在琴行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教学记录和学生考试成绩,不得拖延。
第十八条教师应当维护琴行的利益,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任何形式的好处。
第十九条教师应当保守琴行的机密,不得泄露琴行的商业秘密。
第二十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权,不得擅自公开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二十一条教师应当遵守琴行的劳动纪律,不得擅自离职,不得将琴行的机密信息带走。
第二十二条教师应当维护琴行的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损害琴行的声誉。
第二十三条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工作,不得虚报工时。
钢琴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钢琴艺术学校管理制度一、课堂教学管理1、所有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做好打卡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迟到早退每分钟按一元叠加。
如没打卡或漏打卡按50元/次处罚。
2、迟到、早退或在规定工作时间内私自外出30分钟以内,视为缺勤。
缺勤60分钟以上,4小时以内视为旷工半天。
3、凡是开会、培训、考核迟到者10分钟之内成长20元,超过10分钟及请假者翻倍成长;负责人迟到翻倍成长。
4、教师上班上课期间要注重仪表,着装得体,能体现钢琴教师的身份和气质,身上不能散发出烟酒味。
5、教师在上班上课期间严禁出现酗酒,打游戏等影响日常工作的行为,一经行政人员发现或遭到家长投诉,将在当月工资内扣除200元/次。
6、若学生未按时到堂,任课老师只上剩余课时,迟到时间不予补足。
7、若老师未按时到堂,根据情况成长20~50元,并补足学生剩余课时。
8、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时间上下课,合理衔接与安排好学生的上课时间与自己的课间休息和吃饭时间,若课程未衔接好课程时间安排重复根据情况成长20~50元。
9、所有教师需严格按照学校安排的试听课时间上课,不得擅自更改试听课时间,若试听课在休息日,教师需在安排了试听课的时间到校上课。
一旦发现教师擅自更改试听课时间,根据情况成长50~200元。
10、所有教师要维持好自己的课堂教学纪律,如出现课堂教学混乱,或教师无故离开琴房,学生、家长反映强烈者乐捐日均工资10%-30%。
11、所有教师上课时不得进行与课堂教学无关的行为,例如:玩手机,吃零食等,若行政人员一经发现将在当月工资内扣除200元/次。
12、对待学员及家长要随和可亲,不得发生口角,更不能打骂体罚学生。
遇到问题需耐心讲解,无法解决的应向校区负责人反映。
13、课后应积极与学生及家长沟通,积极采纳合理的建议和要求,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14、教师每堂课必须填写《教学手册》,如未按时填写每次成长20元;复习课老师必须按正课老师的要求完成教学进度,如未完成,每个问题成长10元。
钢琴艺术学校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钢琴艺术学校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钢琴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
2. 认真备课,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对学生进行个性化指导。
3. 不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参加各类学术交流,关注国内外钢琴教育动态。
4. 严格考勤,按时到岗,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5. 配合学校开展各类教育教学活动,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教研、培训等活动。
6. 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三、教学管理1. 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和课程设置,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合理分配教学内容。
2. 教师应注重教学方法,因材施教,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3. 教师应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进度,对学习困难的学生进行个别辅导。
4. 教师应定期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演出、比赛等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
5. 教师应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在家情况,共同促进学生成长。
四、考勤与考核1. 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按时签到、签退,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 教师年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成果、师德表现、业务水平等。
3. 学校将对教师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五、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教学质量不达标、师德表现不良的教师,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将给予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权归钢琴艺术学校所有。
2.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订。
钢琴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钢琴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培养优秀的钢琴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钢琴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钢琴教学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以学生为中心,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2. 注重基础,循序渐进,培养学生扎实的钢琴演奏技能;3. 强化实践教学,提高学生的舞台表演能力;4. 倡导创新精神,鼓励学生参加各类钢琴比赛和演出。
第二章教师管理第四条钢琴教师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钢琴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2. 持有钢琴教师资格证;3. 具备扎实的钢琴演奏技能和教学经验;4. 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
第五条钢琴教师职责: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到岗,认真备课;2. 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3. 关心学生,了解学生需求,因材施教;4. 定期参加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学水平;5. 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为学生提供展示平台。
第六条钢琴教师考核:1. 学校对钢琴教师实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师德师风、教学质量、教学成果等;2.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续聘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七条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音乐素养和音乐基础;2. 对钢琴有浓厚兴趣,有较强的学习积极性;3.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八条学生职责:1. 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按时上课,认真练习;2. 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与教师互动,提高学习效果;3. 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比赛和演出,展示自己的才华;4. 主动请教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演奏水平。
第九条学生考核:1. 学校对学生实行学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课堂表现、练习情况、演出表现等;2. 学生考核结果作为学生评优、晋级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教学计划:1. 学校制定钢琴教学计划,明确教学目标、内容、方法和进度;2. 教师根据教学计划,制定个人教学计划,并报学校备案。
第十一条教学内容:1. 钢琴基础知识;2. 钢琴演奏技巧;3. 钢琴作品分析;4. 钢琴舞台表演。
钢琴学校教师制度
一、引言钢琴作为一门高雅的艺术,在我国有着广泛的受众基础。
随着音乐教育的普及,钢琴学校的数量逐年增加,教师队伍也日益壮大。
为了规范钢琴学校的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教师制度。
二、制度目的1. 规范钢琴学校教师的管理,确保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专业性。
2. 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培养更多优秀的钢琴人才。
3. 促进钢琴学校的健康发展,提升学校的社会影响力。
三、制度内容1. 教师招聘(1)招聘对象:具备钢琴演奏专业背景、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的教师。
(2)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试用、正式聘用。
(3)招聘要求: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钢琴演奏专业,持有相关专业证书;2)具备良好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者优先;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 教师培训(1)定期组织教师参加各类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
(2)邀请知名钢琴教育家、演奏家进行讲座和示范教学。
(3)鼓励教师参加国内外钢琴比赛和学术交流活动。
3. 教师考核(1)考核内容: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表现、专业能力等。
(2)考核方式: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自我评价。
(3)考核结果:根据考核结果,对教师进行奖励、晋升或调整岗位。
4. 教师待遇(1)薪酬待遇: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给予教师合理的薪酬待遇。
(2)福利待遇:为教师提供住房、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
(3)职业发展:为教师提供晋升、进修等职业发展机会。
5. 教师纪律(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爱护学校设施,维护学校形象。
(3)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
(4)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
四、结语钢琴学校教师制度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规范教师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为我国钢琴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学校将不断完善教师制度,为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共同推动钢琴教育事业的发展。
钢琴学校钢琴老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钢琴学校钢琴老师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钢琴学校全体钢琴老师。
三、教师选拔与任用1. 钢琴老师需具备相关专业学历和资格证书,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钢琴老师。
3. 钢琴老师一经录用,需签订劳动合同。
四、教师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2. 按时完成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关心学生成长。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4. 配合学校开展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
五、教师培训与考核1. 学校定期组织教师参加业务培训,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
2. 学校设立教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教学质量、学生满意度、教研成果等方面。
3.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评优、晋升的重要依据。
六、教师待遇与福利1. 钢琴老师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奖金等福利待遇。
2. 学校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教学设施。
3. 鼓励教师参加各类比赛、学术交流活动,提高自身知名度。
七、教师离职与解聘1. 钢琴老师提出离职申请,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学校。
2. 学校对离职教师进行考核,如有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可予以解聘。
3. 解聘教师需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八、附则1. 本制度由钢琴学校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钢琴学校钢琴老师管理制度旨在提高钢琴教学质量,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为我国音乐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希望全体钢琴老师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努力,为培养更多优秀的音乐人才而努力。
钢琴教师管理制度
钢琴教师管理制度(用心整理的精品word文档,可以编辑,欢迎下载)作者:------------------------------------------日期:------------------------------------------全职美术教师管理制度一、考勤制度1、受聘教师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灾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绝中心的工作。
2、上课提前10分中做好准备,如迟到、早退罚款10元。
3、教师正课时间不准请假,违者扣50元。
4、家长投诉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将加倍处罚。
二、安全问题1、认真组织教学,安排好侯课、课后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到人。
2、任课教师确认家长在候,方可让学生离开,做到安全交接。
三、上课制度1、任课教师严格听从中心安排,严禁自主更换学员、严禁自主改变课时。
如改变课时未到前台登记导致未及时通知家长,扣罚50元。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中心将依据教师授课质量、学生进步情况及信息反馈,实行奖罚、考级通过率、100%奖励100元、市级、省级比赛一、二、三名分别奖励200、100、50。
如续费率80%以下课时费则按标准的课时费续费率百分比发放。
(例:35*续费率70%=26)备注: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况导致没有续费例外。
3、上课期间不准接听与本中心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违者罚款50元。
4、教态大方、自然、亲切、稳重、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5、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普通话,上课时不擅离教室,没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
违者罚款50元。
6、每月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家长,主动询问学生练琴情况,及每月要上交学生进度表。
违者罚款50元。
7、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考核制度1、教师在课余时间应潜心业务、刻苦练琴、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中心阶段性业务考核。
每个教师必须手上有3首8级以上的歌曲。
如抽查不达标扣罚50元。
2、中心随时抽查任课教师授课对象的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奖罚分明。
钢琴培训班教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钢琴培训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培训班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师选拔与聘用1. 教师选拔:(1)具备钢琴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钢琴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师德;(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沟通能力;(4)具备一定的演奏水平,能胜任钢琴教学工作。
2. 教师聘用:(1)通过面试、试讲等方式选拔优秀教师;(2)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3)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聘用。
三、教师职责1.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进行教学,确保教学质量;2. 认真备课,制定教学计划,并根据学生实际情况调整教学进度;3. 关注学生的学习进度,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给予针对性的指导;4. 定期参加教师培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5. 积极参加班级活动,与学生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6.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形象。
四、教学管理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随意增减教学内容和课时;2. 教师应提前备课,准备好教学课件和教材;3. 教师应保持课堂纪律,确保学生能够专心学习;4. 教师应定期进行教学反思,不断提高教学质量;5. 教师应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关心学生的生活,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
五、考核与评价1. 教师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日常考核两部分;2. 年度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质量、教学态度、师德师风等方面;3. 日常考核主要包括教学进度、课堂纪律、学生满意度等方面;4. 教师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六、奖惩制度1. 对表现优秀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教学成绩突出、学生满意度高的教师给予奖励;3. 对违反教学纪律、教学质量不达标的教师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
七、附则1. 本制度由钢琴培训班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钢琴老师规章制度
钢琴老师规章制度1. 课时及时间安排•学生和钢琴老师应在每周开展定期的钢琴课程•钢琴课程的安排应提前确定,并且遵守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有需要取消或改期的情况,应提前24小时通知对方,并重新安排一个合适的时间2. 考勤与请假•学生应准时参加每堂课程,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请提前与钢琴老师沟通并说明理由•如果钢琴老师因故无法按时开始课程,应提前通知学生,并尽量安排补课时间•学生如需请假,应提前24小时通知钢琴老师,并提供请假证明或其他合理理由•长期请假应提前与钢琴老师商议,并共同制定合适的补课安排3. 学生表现与成绩考核•钢琴老师将根据学生的表现和努力程度评估他们的进步情况•钢琴老师将制定合理的考核方式和标准,并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学生应尽力按照要求完成每项任务或考核,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作业和乐曲演奏录音等•钢琴老师将定期与学生和家长沟通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表现,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建议4. 学习教材与乐曲选择•钢琴老师将根据学生的年龄、水平和兴趣等因素,选择合适的教材和乐曲•学生应按照钢琴老师的要求和指导进行学习教材和乐曲•学生如有特殊需求或想法,应与钢琴老师沟通并协商出合适的学习计划5. 课后习惯与练习•钢琴老师将鼓励学生养成良好的课后习惯和练琴习惯•学生应每天按时完成琴前热身体操,并进行适当时间的练琴•钢琴老师将提供有效的练琴方法和练习指导•钢琴老师将定期检查学生的习惯和练习情况,提供必要的修改和建议6. 学生家长配合与沟通•钢琴老师与学生家长应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钢琴老师将及时告知学生家长学生的学习情况和评估结果•学生家长若有关于课程安排、进度、习惯等方面的问题,应与钢琴老师沟通并取得共识•学生家长应积极参与学生的钢琴学习过程,并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鼓励7. 其他注意事项•学生应爱护钢琴及其相关设备,并保持乐器的整洁和清洁•钢琴老师将不定期举办或推荐学生参加演出和比赛等活动,鼓励学生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进步•学生家长应按时缴纳课时费用,并与钢琴老师进行相应的协商和支付•钢琴老师将积极改进教学方法和内容,保证课程的质量和有效性以上是钢琴老师的规章制度,希望学生、家长和钢琴老师能够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为学生的钢琴学习之路铺平道路,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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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美术教师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受聘教师不得以(除不可抗拒的病、灾等之外)的任何理由拒绝中心的工作。
2、上课提前10分中做好准备,如迟到、早退罚款10元。
3、教师正课时间不准请假,违者扣50元。
4、家长投诉教师经常迟到早退,将加倍处罚。
二、安全问题
1、认真组织教学,安排好侯课、课后学生的安全问题,实行责任到人。
2、任课教师确认家长在候,方可让学生离开,做到安全交接。
三、上课制度
1、任课教师严格听从中心安排,严禁自主更换学员、严禁自主改变课时。
如改变课时未到前台登记导致未及时通知家长,扣罚50元。
2、认真上好每一节课,中心将依据教师授课质量、学生进步情况及信息反馈,实行奖罚、考级通过率、100%奖励100元、市级、省级比赛一、二、三名分别奖励200、100、50。
如续费率80%以下课时费则按标准的课时费续费率百分比发放。
(例:35*续费率70%=26)备注:如中心原因及特殊情况导致没有续费例外。
3、上课期间不准接听与本中心无关的电话、不准会客,违者罚款50元。
4、教态大方、自然、亲切、稳重、仪表端庄、衣着整洁、举止文明。
5、严格执行教学大纲和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讲普通话,上课时不擅离教室,没月必须开展一次教研。
违者罚款50元。
6、每月都要进行电话回访家长,主动询问学生练琴情况,及每月要上交学生进度表。
违者罚款50元。
7、热爱学生、诲人不倦、因材私教、教学相长,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四、考核制度
1、教师在课余时间应潜心业务、刻苦练琴、以平和的心态接受中心阶段性业务考核。
每个教师必须手上有3首8级以上的歌曲。
如抽查不达标扣罚50元。
2、中心随时抽查任课教师授课对象的学习成绩,依据成绩,奖罚分明。
3、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完成中心规定时段内的每日备课任务,违者,视情况罚款。
4、如发现私自到其它培训中心授课及私自拉学生家教,立即开除并扣除全部工资。
5、教师必须清点学生课时情况,如发现超出课时扣罚50元。
6、如教师每月到课率为100%奖励50元。
7、教师每月课时费为隔月发放,如十月份课时费则为十二月发放。
每月课时费扣起30%年终发放作为考核。
五、接待制度
1、在无课时间,教师有接待来访家长的义务和职责。
2、与来访家长交流时,切勿谈及或影射其它培训中心的师资和教学上的不足。
六、琴房管理制度
1、上课教师要全面保持琴房环境卫生。
2、课前课后眼见琴房清新淡雅,大到桌椅板凳,小到书本钢笔,皆井井有条、各就其位。
任课教师应课后把书本及杂物收拾好,离开时把电器电源关好,违者扣罚20元。
七、道德规范
1、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利益关系,把“奉献”做为人生价值的前提。
2、热爱集体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踏踏实实干好本职工作。
3、积极学习教育理论,不断充实新的知识,总结新经验,努力提高教学水平。
4、学高为师,身正为范。
全面提升自身修养,做一名德艺双馨优秀教师。
八、所谓制度
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和行动准则,“有制则铁,无制则失。
铁源其治,治其不制”。
为了你和中心的共同发展,望各位教师自觉遵守为是!
天使少儿艺术培训中心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