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范文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种产业的发展日趋成熟。
然而,这种发展和变化也同样影响着地球生态系统的可持续性。
水土保持是维持环境生态平衡的重要手段。
因此,在建设生产项目的过程中,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尤为重要。
什么是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简单来说,是在建设工程中,通过对地形、水文、土地资源的观测和分析,确定一系列为减轻建设过程对自然环境造成的损害、保障生态环境的合理利用而采取的措施。
生产建设项目为什么需要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生态环境保护能力。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与资源的平衡发展。
•社会安全稳定。
水土保持方案能防止不可控的灾害对社会稳定和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经济利益。
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能减少环境破坏带来的调解费用,降低对自然资源的损害,提高经济效益。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关键要点1.资料材料准备对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和实施,需要广泛收集、核实和分析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水文地质地貌及土地等自然条件,已确定生产活动总体规划方案,为详细设计及实施创造条件。
2.方案设计合理性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应该符合保护环境,保护生态,保证生产活动对自然环境的损害降到最低。
3.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技术措施各种实施方式的可行性和有效性、错误数据的修正等都应该进行判断和对比分析。
4.设计的科学性水土保持方案的设计要严格遵循科学化、系统化、完整化原则,保证设计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5.方案说明文件的编制对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文件应高度重视,方案说明书上应该清晰的介绍技术措施的详细实施方法、施工方案投资预算等基本要点。
6.监管要求水土保持方案的实施应当做好监管和技术指导,水土保持实施到相应实际效果的评价方法和标准都应该规范化。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由于各个项目的情况不一样,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的主要内容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主要是对以下方面内容的审核:1.方案文件的规范性和完备性水土保持方案的文件包括基础分析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所有相关报告。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
3、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 注意4个方面
4、不同类型防治措施的典型设计 5、工程量计算 6、水土保持措施进度安排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
不同类型防治措施的典型设计
可研阶段水土保持措施体系的设计深度
项目 类型
主体及 附属工
程
施工 (生产 生活)
场地
施工道 路
取土场
5. 工程管理措施针对性强,便于操作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
(二)技术审查的总体要求
共6条,宏观的1、2和5、6条,具体的有 以下2条: 3、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重视 现场考察,核查方案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 核查方案的设计深度。 4、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注 重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注 重防治措施的可实施性。
案)
公 路 铁 路
位置和面 积确定, 按类型区 做典型设 计,估算 工程量
数量和面 积确定, 按地形类 型做典型 设计,估 算工程量
位置和
长度和面 面积确
积确定, 按地形类 型做典型 设计,估
定,按 地形类 型做典 型设计,
落实水 土保持 责任
算工程量 估算工
程量
位置和 面积确 定,做 典型设 计,估 算工程
分场地做 地形类
典型设计, 型做典
估算工程 型设计,
量
估算工
程量
长度和面 积确定, 按地形类 型做典型 设计,估 算工程量
位置和 面积确 定,逐 个做典 型设计, 估算工 程量
位置和 面积确 定,逐 个做典 型设计, 估算工 程量
位置和 沉陷区作为
面积确 影响区,提
定,逐 出水土保持
个做典 要求;拆迁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开发建设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 )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GB50434-2008 一、总体要求、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1、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2 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5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1(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2(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规定应避让区域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被损坏范围要求的;的。
)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3(素的。
专业资料)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4 )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5)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6 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处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水土保持方案技术70分的。
)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10 。
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1综合说明审查重点:具体要求如下: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1.1 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2023水保方案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方案审查要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完善预防保护和监管制度:建立水土保持空间管控制度,分类分区提出管控要求。
同时,健全水土保持信用评价制度,强化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运用。
加强全链条全过程监管: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要点和相关建设规划水土保持内容编制技术要点。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审批,常态化开展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抽查,全面落实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要求。
持续深化遥感监管:组织开展覆盖全国范围的水土保持遥感监管,完善遥感解译判别、核查认定和问题销号标准,提升智能解译判别水平,强化对疑似违法违规图斑的认定、查处和整改。
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要求加密开展本省域全覆盖遥感监管。
进一步健全水利部和省级遥感监管信息共享机制,依托水利部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人为水土流失监管信息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各流域管理机构要建立挂牌督办、监管与执法移送机制。
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工作,统一技术审查尺度,促进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质量的提高,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的要求,就方案审查中经常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如下审查要点,供方案审查时事考.一、技术审查的总体要求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水利都关于方案审查的有关要求.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国家现行技术标准3、查阅工程设计文件及其审查意见,重视现场考察,核查方案是否与工程实际相符,核查方案的设计深度4、注重主体工程设计的水土保持评价,注重水土流失防洽措施布设和典型设计,注重防治措施的可实施性5、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方案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6、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二、综合说明本部分置于方案前部,但在审查时应安排在各章之后.综合说明应做到概括全面,文字筒练,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及项目区概况(1)简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在相关规划中的地位,描述工程所在(经)地的地理位置、工程等级、主要建设内容、土石方总量及取弃土(渣料)量、占地情况和拆迁安置概况,给出项目的总投资及土建投资、投资单位和出资比例、建设工期(方案报批时应复核是否动工)等(2)简述主体工程设计的进展情况,说明立项支持性文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
(3)简述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土壤和植被类型,说明林草覆盖率。
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的类型和强度,以及涉及国家级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情况(4)简述方案确定的设计深度、方案设计水平年及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
2、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简述主体工程比选方案情况,说明水上保持分析评价的结论.评价结论应明确从水土保持角度看该工程项目是否可行,有无限制项目建设的水土保持问题。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一、引言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生产建设项目的规模越来越大,对环境保护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水土保持作为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生产建设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项目建设阶段和运营阶段期间的水土保持措施得到科学合理的实施,必须进行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
本文将介绍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要点。
二、技术审查要点1. 项目背景和目标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第一步是了解项目的背景和目标。
明确项目的规模、功能、位置等信息,确定项目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需要防范的水土保持风险,为后续的审查提供依据。
2. 法律法规要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需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审查人员需了解并核对所提供方案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水土保持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法、土地资源管理法等。
3. 方案可行性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之一是评估方案的可行性。
审查人员需针对提供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合理性评估,判断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有效性,确保该方案能在实践中有效应用并取得预期效果。
4. 防治措施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的核心要点是对方案中的防治措施进行评估。
审查人员需仔细审查方案中所提出的水土保持措施是否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是否能有效预防和减少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问题。
同时,需评估这些措施对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生产建设项目的经济可行性。
5. 监测与评估计划一个完善的水土保持方案应包含监测与评估计划,以评估方案实施的效果,并随时调整和改进措施。
在技术审查中,审查人员需仔细查看监测与评估计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确保方案能够实现预期的环保效果。
6. 应急预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还需考虑应急预案的制定。
项目可能面临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或人为事故,因此方案中需包含应对突发事件的相应措施和预案。
审查人员需评估方案中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确保项目能够及时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浅析已开工项目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前言生产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审批是项目建设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是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展开的依据。
为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 号)和《山东省水利厅关于对违法违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集中查处的通知》(鲁水保函〔2019〕23 号),进一步遏制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宽松软”的问题,青岛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全面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督查,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监督执法要求责任单位限期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本文结合笔者参与最近补报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技术审查,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做法进行探讨。
二、相关依据1. 技术审查依据根据《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应当进行技术评审,技术评审意见是行政许可的技术支撑和基本依据。
技术审查的依据主要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水土保持工程调查与勘测标准》(GB/T51297-2018)、《生产建设项目土壤流失量测算导则》(SL773-2018)等,均是2018 年更新后新发布规范、标准。
2. 补报水保方案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规定生产建设项目应当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而开工建设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生产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鉴于此,补报水土保持方案本身属于违规行为。
在实际技术审查中,要求报告中首先界定为补报性质,必须明确表明为什么补报方案报告书,是经过执法部门查处违法行为限期整改还是其他原因,这是技术审查中必须要注意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pdf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pdf**标题: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一、引言**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是确保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有效防治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文件。
本审查要点旨在提供一套详细的技术指导,以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合规性。
**二、方案编制的合规性**1. **法律法规遵循**:方案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
2. **审批程序**:方案需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所有程序的合法性。
**三、项目基本情况**1. **项目概述**:明确项目的位置、规模、建设内容、施工周期等基本信息。
2. **水土流失风险评估**:分析项目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情况,包括影响范围、程度和时段。
**四、水土保持措施**1. **预防措施**:包括设计合理的施工路线,减少对土地的扰动,避免在雨季施工等。
2. **治理措施**:如设立挡土墙、植被恢复计划等,应详细描述其设计、施工和维护方法。
3. **监测与管理**:设定明确的水土保持监测点,制定详细的监测计划和应急处理方案。
**五、技术经济分析**1. **投资估算**:列出水土保持措施的总投资,包括设备、材料、人力等成本。
2. **效益分析**:评估水土保持措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如防止土壤侵蚀,改善生态环境等。
**六、结论与建议**1. **方案可行性**:综合评估方案的实施可能性,包括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
2. **改进建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或潜在风险,提出改进和完善方案的建议。
**七、附录**包括相关数据、图表、参考文献等,为方案的详细理解提供支持。
**八、总结**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技术审查,不仅是对项目环境保护的必要步骤,也是保障项目顺利进行的关键环节。
通过严格的审查,我们可以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实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双赢。
**注意:**此文档仅为指导性文件,具体审查过程应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专业判断进行。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2014】水保监58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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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设置、施工方法(工艺)和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 在此基础上界定主体设计中的水土保持措施。 5.3.1 工程建设方案与布局分析评价
附件: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 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 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 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 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 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 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 保持方案质量。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 (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 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 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 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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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应介绍水量平衡情况。 (5)水土保持评价中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弃渣场、取
土场等有增减的,应说明增减情况。 (6)表土的剥离、回覆应单独平衡,并应分别计入挖方量、
填方量。本项目剩余表土不作为工程弃方,应设置专门堆放场地 保存,并布设防护措施,提出利用方向。
(7)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应说明内容、 规模和实施单位。 4 项目区概况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1综合说明审查重点: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1.1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浙江省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且方案没有提出仍采用推荐方案的充分理由。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指存在综合利用条件而没有加以论证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采购的宕渣、石料等未明确来源的;市场不易采购的表土、一般土石方未明确其他项目提供的或设置取土场的;(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同一错误不重复计列)。
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国家水土保持法律法规、规章和《浙江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办法》以及《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浙江省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等,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且方案没有提出仍采用推荐方案的充分理由。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指存在综合利用条件而没有加以论证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通过市场采购的宕渣、石料等未明确来源的;市场不易采购的表土、一般土石方未明确其他项目提供的或设置取土场的;(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同一错误不重复计列)。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样本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 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 GB50433- )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GB50434- ) 等技术标准, 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 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 廉洁从业, 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 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经过技术审查: ( 1) 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 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 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 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 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 3) 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 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 4) 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 5) 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 6) 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 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 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 7) 取土场地未落实, 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 8) 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 9) 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 10) 报告书编制质量差, 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1综合说明审查重点: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1.1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发展,生产建设项目日益增多,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而生产建设项目如果不具备合理的水土保持方案,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危及人类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在项目实施前,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进行技术审查。
本文将阐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
一、项目可行性分析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之前,需要进行项目可行性分析。
项目可行性要素包括市场、技术、财务、管理和环境等方面,其中环境因素是项目实施成功的重要保证。
需要对项目的环境风险、环境负荷和环境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估。
二、现场调研现场调研是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基础和前提,主要工作是对项目场地、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植被、土壤等情况进行了解。
并基于现场情况制定科学的水土保持方案,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最小化。
三、环境影响评价根据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生产建设项目实施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旨在在项目实施前预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减少或避免环境影响的措施和保障环境安全的对策。
在审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时,需要注意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从中了解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程度和环境管理对策等内容信息。
四、方案设计水土保持方案是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措施的总体设计,是保障项目顺利实施,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方案设计要科学严谨,满足岛效、稳定性及可操作性的要求。
方案设计的准确性对项目实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的过程中,要注意方案设计文件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五、技术措施水土保持技术措施是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实施方法,是保证方案实施效果的重要保障。
水土保持技术措施主要分为:水利工程、生态工程、土建工程、植被工程、其他工程,具体采用范围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在审查水土保持方案的时候,要对该技术措施的可行性、安全性、环保性、经济性进行评价。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审查要点以水利部颁发的《开发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为依据,针对近几年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审查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提出如下技术审查要点。
1.前言(1) 属增加章节,简要说明工程概况,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
(2) 阐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如山区、丘陵区、风沙区、平原区等),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治理区),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按即将颁发的标准分为Ⅰ、Ⅱ、Ⅲ级)。
2.方案编制总则(1) 编制依据应分层次①法律法规——增加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无直接关系的法律法规可不列。
②部委规章——增加《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2号令)、《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规定》(即将颁发)。
③规范性文件——增加国务院《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公告》。
④规范标准——增加水土保持制图标准、监测规范、投资概算。
⑤技术文件——大纲及评审意见、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地方水土保持规划。
⑥技术资料——项目可研报告、土壤侵蚀遥感调查成果等资料。
(2) 水土保持相关规定均应执行如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按财政部、国家计委财综[2002]25号文的规定执行,纳入了全国性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但水利水电工程的淹没范围不能简单地用面积计费。
(3) 方案编制深度①总体深度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关。
因行业间有差异,工作深度不同,审查时应区别对待。
②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土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
③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山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应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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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为提高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质量,依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等技术标准,制定本审查要点。
一、总体要求1、严格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国家产业政策和水利部有关规定。
2、严格执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标准。
3、贯彻国家新政策,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4、遵守保密制度,廉洁从业,客观公正。
5、认真落实有关水土保持方案的具体要求,切实把握水土保持方案质量。
凡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通过技术审查:(1)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森林公园、重要湿地,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选址选线未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的,或无法避让《水土保持法》规定区域,方案没有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优化施工工艺、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损坏范围要求的;未避让《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规定应避让区域的。
(3)选址选线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无明显制约因素的。
(4)主体工程布局明显不利于水土保持的。
(5)工程扰动面积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
(6)排弃的砂、石、土、矸石、尾矿、废渣没有综合利用方案的;确需废弃、没有落实存放地的,或存放地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7)取土场地未落实,或取土场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的。
(8)水土保持措施有重大遗漏或者明显不合理的。
(9)地点、名称、重要数据、图表等非技术性错误超过5处的。
(10)报告书编制质量差,评审会打分低于70分的。
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赋分标准见附录1。
二、报告书各章审查要求1综合说明审查重点:是否高度概括、简明扼要地反映方案的主要内容。
具体要求如下:1.1项目概况1.1.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明确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与相关规划的符合性。
1.1.2项目基本情况应明确项目位置,建设性质,规模与等级,项目组成,占地面积,土石方挖方(含表土剥离量)、填方(含表土回覆量)、借方、弃方和表土剩余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还应说明年排放灰渣量、矸石量、排土量、尾矿量等,取土场和弃渣场数量,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开工与完工时间,总工期,总投资与土建投资,项目法人等。
1.1.3项目前期工作及方案编制情况应明确主体工程设计单位、设计阶段、设计文件审查及审批情况;前期工作相关文件取得情况。
简要说明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过程。
1.2项目区概况应说明项目区地形地貌、气候类型及主要气象要素、主要土壤、植被类型与林草覆盖率、在全国土壤侵蚀类型区划中所处的类型区名称(至少到二级类型区)、水土流失类型与强度、容许土壤流失量、涉及的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名称。
1.3防治标准及目标值应明确方案执行的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等级和目标值。
1.4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评价结论应明确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评价结论、方案比选的分析评价结论、推荐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结论(包括工程占地、土石方平衡、弃渣(土、石)场和取土(石、料)场设置、施工方法等),明确对主体工程设计的要求。
1.5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应明确防治责任范围,包括项目建设区和直接影响区面积。
1.6水土流失预测结果应明确扰动地表面积,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包括治理成果),弃渣量,可能产生的水土流失总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及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时段和部位;简述水土流失主要危害。
1.7水土流失防治分区与措施总体布局应明确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分区概述防治措施布设、主要工程量。
1.8水土保持监测应说明监测内容、监测时段、监测方法和定位监测点布设情况。
1.9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应说明水土保持总投资,工程、植物、临时措施费,独立费及其中的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补偿费。
跨省项目应分省明确措施费和补偿费。
应明确方案实施后设计水平年防治指标的可能实现情况和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整治扰动土地面积、林草植被建设面积、减少水土流失量。
1.10结论与建议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建设是否可行,简述对下阶段工作的建议。
综合说明后应附方案特性表,表式见附录2。
2编制总则审查重点:(1)方案编制的目的、指导思想是否明确;(2)编制原则是否具有指导性和针对性;(3)编制依据是否充分、有效;(4)编制阶段、设计水平年、方案服务期、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确定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规定。
具体要求如下:(1)编制总则应分方案编制的目的与意义、编制依据、水土流失防治的执行标准、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编制阶段和方案设计水平年五节编写。
(2)方案编制阶段应同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相一致,补报方案应根据主体工程设计阶段的资料和工程实际编制。
(3)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的当年或后一年;建设生产类项目应为主体工程完工后,投入生产之年或后一年。
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期开始计算,建设类项目方案服务期至设计水平年,建设生产类项目应结合首采区、排矸场、初期灰场等开采或使用年限确定,原则上不超过8年。
3项目概况审查重点:(1)项目组成、各组成部分的建设内容介绍是否清楚;(2)工程特性、施工方法与工艺是否反映了与水土保持有关的全部内容;(3)工程占地的性质、类型和数量是否明确;(4)土石方挖、填、借、弃介绍是否清楚。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概况应分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组成及布置、施工组织、工程占地、土石方及其平衡情况、工程投资、进度安排、拆迁安置与专项设施改(迁)建八节编写。
(2)地理位置应明确项目在行政区划中所处的位置。
点型工程介绍到乡级,线型工程应说明起点、走向、途经县级名称、主要控制点和终点。
(3)项目有依托关系的,应加以说明。
依托其他项目弃渣、取土的,应附意向书。
应说明依托工程的水土保持方案报批情况,未报批水土保持方案的,评审时应提出编报的要求。
(4)火电、采矿、冶炼、化工等用水量和排水量大的项目还应介绍水量平衡情况。
(5)水土保持评价中对工程占地、土石方量、弃渣场、取土场等有增减的,应说明增减情况。
(6)表土的剥离、回覆应单独平衡,并应分别计入挖方量、填方量。
本项目剩余表土不作为工程弃方,应设置专门堆放场地保存,并布设防护措施,提出利用方向。
(7)拆迁(移民)安置、专项设施改(迁)建应说明内容、规模和实施单位。
4项目区概况审查重点:(1)概况介绍是否全面、清楚,数据是否为近期资料、系列年限是否满足要求;(2)具体内容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突出与水土保持相关内容;(3)是否存在影响项目建设的环境问题。
具体要求如下:(1)项目区指项目建设区及周边区域,点型工程按乡(镇)或县级行政区域确定,线型工程按县或地市级行政区域确定。
(2)项目区概况介绍应满足分区、水土流失预测与水土保持措施布设的需要。
分节内容要求如下:4.1自然条件4.1.1地质简述项目区地质构造、岩性、地震烈度等;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下水埋深、不良工程地质情况(含崩塌、滑坡危险区和泥石流易发区等)。
4.1.2地貌简述项目区地形特征和地貌类型,说明工程占地范围内地面坡度、高程和地表物质组成等情况。
4.1.3气象简述项目区的气候类型,多年平均气温、大于等于10℃积温、年蒸发量、年降水量、无霜期、风速与主导风向、大风日数,雨季时段,风季时段,最大冻土深度,并说明资料来源和系列长度。
4.1.4水文简述项目区所处的流域,主要河流、湖泊的名称和水功能区划情况等。
4.1.5土壤简述项目区土壤类型;说明占地范围内表层土壤厚度,定性说明土壤质地、土壤可蚀性等。
4.1.6植被简述项目区植被类型,当地主要乡土树草种及生长情况,林草覆盖率等。
4.1.7其他简述项目区是否涉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湿地等及其与本工程的位置关系。
4.2社会经济概况简述项目区行政区划、人口状况、人均耕地、土地利用等情况,并说明引用资料的来源和时间。
4.3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4.3.1 水土流失现状简述项目区水土流失现状。
土壤侵蚀强度、模数应根据有关资料,结合实地调查确定。
容许土壤流失量按照《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SL190-2007)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50434-2008)确定。
4.3.2 水土保持现状简述项目区水土保持现状。
明确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情况,涉及国家及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项目的,应重点说明。
同一地区同类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经验介绍,应说明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类型、设计标准,并附相应照片。
5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审查重点:(1)工程选址(线)的制约性因素评价结论是否正确;(2)工程选址(线)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有量化指标;(3)主体设计中项目组成、工程占地、工程布局、土石方平衡、表土剥离与保护利用、取土(砂、石料)场、弃土(石、渣)场、施工组织等分析与评价是否全面、准确;(4)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评价是否全面,水土保持措施界定是否合理。
具体要求如下:5.1主体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分析与评价对照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50433 -2008)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工程选址(线)水土保持限制和约束性规定,逐条进行分析。
对存在制约性因素又无法避让的,应提出相应要求。
重点说明以下几方面:(1)是否避让了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
对涉及和影响到饮水安全、防洪安全、水资源安全等的项目必须严格避让;对无法避让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民生工程、国防工程等项目,应提出提高防治标准、严格控制扰动地表和植被损坏范围、减少工程占地、加强工程管理、优化施工工艺的要求。
(2)是否处于水土流失严重、生态脆弱的地区。
根据法律的限制性规定,当无法避让时,应参照上一条提出水土保持要求。
(3)是否避开了泥石流易发区、崩塌滑坡危险区以及易引起严重水土流失和生态恶化的地区。
(4)是否避开了全国水土保持监测网络中的水土保持监测站点、重点试验区,是否占用了国家确定的水土保持长期定位观测站。
(5)是否处于重要江河、湖泊以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他江河、湖泊的水功能一级区的保护区和保留区(可能严重影响水质的,应避让),以及水功能二级区的饮用水源区(对水质有影响的,应避让)。
经过环境敏感区域的,应符合有关规定。
5.2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的水土保持分析评价从工程占地面积、扰动地表和损坏植被数量、土石方挖方量及填方量、取土(石、料)量、弃渣(土、石)量、新增水土流失量、可能造成危害大小、可恢复程度等方面,对主体工程比选方案进行分析评价,明确是否认可主体工程推荐方案。
比选方案从水土保持角度明显优于推荐方案,且无其他明显制约因素的,对主体设计的推荐方案应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