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解读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进行分类,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未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六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第七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实行规范有序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第九条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促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各项业务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妥善处理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和问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决策流程、留痕方式,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范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第二章备案证券公司应当在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后5日内,将本规范第二条规定的制度报协会备案;制度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5日内报协会备案。
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风险揭示书;(三)资产托管协议;(四)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五)已有集合计划运作及资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说明;(六)关于后续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的承诺;(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备案报告应当载明集合计划基本信息、推广、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验资、成立等发起设立情况,由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八条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和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协会制定的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合同文本、资产托管协议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及资产托管机构印章,风险揭示书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第九条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对下列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一)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具备集合计划所需的相关主体资格;(二)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取得集合计划所需的内部授权;(三)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推广协议、风险揭示书、发起设立情况等各项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本规范的规定;(四)集合计划备案材料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五)其他必要事项。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解读 课后测验 100分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解读课后测验得分:100一、单项选择题1.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申请投资主办人注册的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及职业操守,且最近()年内没有受到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A. 五B. 两C. 四D. 三2.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对存在活跃市场的投资品种,估值日有交易的,采用估值日的()确定公允价值。
A. 开盘价B. 中间价C. 收盘价D. 最高价3.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年检查一次。
A. 二B. 半C. 一D. 三二、多项选择题4.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在推广资产管理产品、服务时,推广材料应当()。
A. 不得存在重大遗漏B. 真实、准确、完整C. 不得含有误导性信息D. 不得含有虚假信息5.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估值,应当遵循()原则。
A. 稳健性B. 激进性C. 公允性D. 一致性6.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为规范和促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根据()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A.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B. 《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C. 《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D.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7.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投资主办人从事投资管理活动,应当遵循()的原则,自觉维护所在证券公司及行业的声誉,公平对待客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A. 诚实守信B. 独立客观C. 勤勉尽责D. 专业审慎三、判断题8.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建立估值差错防范和处理机制,减少或避免估值差错的发生。
()正确错误9. 按照《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的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2012年8月1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次主席办公会议审议通过,根据2013年6月2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修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活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证券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本办法。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诚实守信,勤勉尽责,避免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充分了解客户,对客户进行分类,遵循风险匹配原则,向客户推荐适当的产品或服务,禁止误导客户购买与其风险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产品或服务。
客户应当独立承担投资风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未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不得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
第五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与客户签订资产管理合同,根据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方式、条件、要求及限制,对客户资产进行经营运作,为客户提供证券及其他金融产品的投资管理服务。
第六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实行集中运营管理,对外统一签订资产管理合同。
第七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风险控制制度和合规管理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与公司的其他业务分开管理,控制敏感信息的不当流动和使用,防范内幕交易和利益冲突。
第八条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实行规范有序的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资管新规逐条解读
附件1、资管新规逐条解读条款解读【基本原则】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主要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严控风险的底线思维,把防范和化解资产管理业务的风险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减少存量风险,严防增量风险。
(二)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目标,既充分发挥资产管理业务的功能,切实服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又严格规范引导,避免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体系内部自我循环,防止产品过于复杂,加剧风险的跨行业、跨市场、跨区域传递。
(三)坚持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的监管理念,实现对各类机构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全面、统一覆盖,采取有效监管措施,加强金融消费者保护。
(四)坚持有的放矢的问题导向,重点针对资产管理业务的多层嵌套、杠杆不清、套利严重、投机频繁等问题,设定统一的标准规制,同时对金融创新坚持趋利避害、一分为二,留出发展空间。
(五)坚持积极稳妥审慎推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坚持防范风险与有序规范相结合,在下决心处置风险的同时,充分考虑市场承受能力,合理设置过渡期,把握好工作的次序、节奏、力度,加强市场沟通,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主要注意第三条基本原则。
(1)明确资产管理业务的监管理念是“宏观审慎管理与微观审慎监管相结合、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资产管理架构重造。
(2)银行理财目前纳入MPA 考核,后续银行理财独立成子公司之后,银行资管子公司是否纳入MPA?如果银行资管子公司纳入MPA考核,那么基金、券商资管等是否也要一视同仁纳入MPA?按理应该都需要纳入。
(3)MPA的目的是通过建立有效的资本约束机制,平衡资产扩张与资本水平,保证金融机构拥有足够的风险损失吸收能力。
即资产管理机构动辄100%以上管理规模增速的时代应该难再现了。
管理规模较小、又无突出或者特色管理能力的资产管理机构将被市场淘汰。
二、【资产管理业务定义】资产管理业务是指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等金融机构接受投资者委托,对受托的投资者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一文读懂券商资管
一文读懂券商资管展开全文前言券商资管从整个资管行业来看属于一个分支,具体为证券公司作为管理人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作为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按照具体的约定进行相应资产的投资。
券商资管作为证券公司的一项牌照业务,在经历了历史缓慢发展、监管鼓励创新后的蓬勃发展和后续在规范中逐步发展的进程。
据统计,2011年末-2016年末券商资管规模从2818.68亿元飙升至17.82万亿元,五年间年化复合增速高达129%,券商资管在持牌资管机构资管规模中的占比从1.6%提升到15%左右。
根据中基协的数据,一季度末,整个券商资管的数量为23325个,管理规模为18.77万亿。
券商资管的发展历程券商资管在经历了一个长期的历史缓慢发展过程中,随着监管的放开,金融创新的推进,逐渐驶入了快车道,但随着规模的扩大,发展中继而暴露一些风险,监管相继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控。
这些历史发展演进主要表现为:行业初期,证券公司资管业务受制于当时的制度环境,发展较为缓慢。
如果从整个监管规则体系来看,最早可以追溯到2001年11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证券公司受托投资管理业务的通知》,证券公司资管业务才有了规范运行的制度依据,此时,距离中国资本市场发端已过了大约一个时代。
从此,券商资管开始了自己的历史岁月,在审批制下缓慢发展,在这一过程中整个券商资管的业务规则体系也逐渐健全,业务方式也逐渐清晰,基本形成了集合资管、定向资管、专项资管的业务形式。
在经历了长期发展后迎来了制度的重大突破,2012年,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及《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简称“一法两则”),券商资管计划从此由审批制转入备案制,其中依照原规则保留了集合计划中的大集合;在业务规范上,允许产品分级、允许份额转让等,制度优势得到明显提升,券商资管发展进入历史快车道。
在券商资管发展过程中,随着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的实施,券商资管也面临新的制度调整,随之,2013年证监会对具体的业务规则进行了微调,从此券商集合资管计划仅包含小集合。
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
证券公司客户资金账户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工作,防范业务风险,保护客户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办法》《证券经纪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资金账户是指证券公司为客户开立,在接受客户委托进行证券、金融产品交易或者提供金融服务过程中,用于资金划拨、交易、清算并记载其资金余额及资产变动情况的账户。
第三条证券公司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业务时,应当遵循合法、自愿、审慎原则,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履行反洗钱义务,审核客户身份的真实性,确保客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
证券公司发现客户不符合本规则要求的,应当拒绝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业务。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当严格根据客户本人意愿为其开立资金账户,不得诱导无投资意愿的客户开立资金账户。
第二章资金账户开立第五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自律规则的境内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各类金融产品以及符合规定的境外客户,可以申请开立资金账户。
第六条除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另有规定外,证券公司可以在营业场所内为客户现场开立资金账户,也可以通过见证、网上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为客户开立资金账户。
本规则所称现场开户,是指证券公司在营业场所柜台,通过适当的方式或信息技术手段验证客户身份,与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本规则所称见证开户,是指证券公司工作人员面见客户,通过适当的方式或信息技术手段验证客户身份、见证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本规则所称网上开户,是指证券公司通过网上开户系统,以适当的方式或信息技术手段验证客户身份,并与客户签署开户相关协议后,按规定程序为客户办理资金账户开户。
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当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要求,履行资金账户开户环节实名制审核义务,并采取措施防止客户冒用他人名义开立账户。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
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6.28•【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中国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6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通报修订《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有关情况:一、修订目的2013年6月1日,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新《基金法》)正式施行。
新《基金法》应当作为《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的立法依据。
本次修订《管理办法》、《集合细则》,就是为了贯彻实施新《基金法》。
修改与新《基金法》相冲突的条款,保持法规一致性。
除此之外,其他条款未作修改。
二、修订主要内容(一)修改《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的调整范围,删除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计划的相关规定。
6月1日,新《基金法》正式施行后,证券公司投资者超过200人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被定性为公募基金,应当纳入新《基金法》调整,不再适用《管理办法》及《集合细则》。
因此,本次修订删除了《管理办法》及《集合细则》中的相关规定:一是,删除《管理办法》和《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双10%投资比例的限制规定。
二是,删除《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投资范围的规定。
三是,删除《集合细则》关于大集合1亿元成立条件的规定。
四是,删除《管理办法》关于大集合限定性、非限定性的分类及相应客户准入门槛的规定。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及《集合细则》规范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无论集合计划、定向计划和专项计划,均为私募理财产品。
(二)按照新《基金法》非公开募集基金的统一规定,调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监管要求。
一是,删除小集合“单笔委托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客户数量不受200人限制”的例外规定。
《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解读
282020·4文/ 刘俊《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规范》解读专题·法规与标准解读《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规范》(以下简称《规范》)(DA/T 79—2019)主要规定了证券业务档案工作总则、管理体制、管理岗位职责,明确了在办理证券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保存价值的业务文件的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要求和方法。
由国家档案局于2019年12月27日发布,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编制背景随着我国经济和资本市场的快速发展,证券行业的不断扩容,相应证券业务档案种类和数量也在急剧增长,证券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需求日益强烈。
然而,我国关于证券业务档案规范化管理制度在该标准发布前仅有《金融企业业务档案管理规定》及《证券公司客户资料管理规范》等,这些制度规定主要是从宏观层面进行规定的不够细化,可操作性不强。
据调研,全国主要证券公司业务档案管理模式有分散、有集中,档案管理范围有广有窄,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甚至少数证券公司仍不清楚证券业务档案管理该管什么和怎么管。
在此背景下,有必要出台更为详细且具有可操作的规范标准,指导证券行业证券公司开展并加强证券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提高证券行业档案管理整体水平。
编制过程2017年2月,国家档案局经科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以下简称“起草小组”),并提交档案行业标准制订项目计划书,2017年5月,项目被核准立项。
2018年2—8月,起草小组通过充分了解证券行业证券业务档案管理情况,收集相关素材,确定标准大纲,形成《规范》(初稿)。
2018年9—10月,对《规范》(初稿)进行多次讨论并修改,形成《规范》(征求意见稿),并在国家档案局官网发布,向全国各地区、各部门征求意见,形成《规范》草案。
2018年11月及2019年4月,起草小组分别召开专家咨询论证会,就修改后的《规范》草案进行讨论完善,形成《规范》(送审稿)。
2019年5月,《规范》(送审稿)通过国家档案局专家评审会审议,起草小组基本采纳专家意见后报档案标准化委员会审查。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分析
券商资产管理业务分析券商资产管理(以下简称“资管”)业务是指券商通过管理投资者、机构等客户委托的资产,获得管理费用和投资收益的一种业务。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金融机构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券商资管业务正逐渐走向成熟和规范。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券商资管业务进行分析。
一、业务形态目前,券商资管业务主要包括证券基金、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和资产管理计划等形态。
其中,证券基金、公募基金是最为常见的资管形式,它们主要通过对客户资产进行资产配置,优化客户资产收益。
而私募基金侧重于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投资目标、策略和方式多样性,更具灵活性。
资产管理计划则是在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一种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相对稳定,投资对象为固定收益类资产,如债券等。
二、业务特点资管业务的本质是风险管理,资产管理公司需要通过对客户资产的有效配置和管理,实现稳健的资产增值,使客户的资产价值得以实现最大化。
在资管业务的运营中,通常具有以下特点:1、多元化投资资管业务往往涉及到众多投资领域,熟练运用多种资产类别的多个交易策略才能有效管理风险、获得更高的收益。
2、风险控制在资管业务中,风险控制是至关重要的。
资管公司通常会制定各种制度和标准,如外部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确保资产的安全性和透明度。
3、收益分配资管公司往往通过按照客户规定的比例分配收益,从中获得管理费用。
资管公司通常会根据管理的资产规模、投资策略、业绩等因素来制定管理费用,这也是券商资管业务盈利的主要来源。
三、市场前景随着我国社会财富的不断积累、金融知识普及的加强以及资本市场的不断完善,券商资管业务的市场前景将更加广阔。
从近几年的发展情况来看,券商资管业务已经成为了券商的重要利润来源之一。
预计未来,随着国家对金融市场的更大放开和金融危机对投资者投资风险认识的加强,资管业务的市场规模将持续增长。
同时,跨市场布局、境外投资、私募股权、融券精选等新兴业务将成为券商资管业务的重要方向。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解读三篇
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解读三篇篇一: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解读123456789101112131415篇二: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解读一、单项选择题1. 根据20XX年12月颁布的《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行办法》第11条的规定,证券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不包括()。
A. 特定资产管理业务B. 专项资产管理业务C. 集合资产管理业务D. 定向资产管理业务2. 下列哪项金融产品不属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范围()。
A. 股票B. 金融衍生品C. 集合资产管理计划D. 证券投资基金3. 单个客户参与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最低参与金额为()元。
A. 1万B. 5万元C. 100万元D. 10万元二、多项选择题4. 为防范内幕交易,避免利益冲突,证券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需要做到()。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同一投资主办人不得同时办理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B. 同一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和自营业务C. 集合、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不得兼任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的投资主办人D. 同一人不得兼任资产管理部门和自营部门的负责人5. 按照现行监管法规的规定,证券公司开展定向资产管理业务、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均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取得住所地证监局出具的确认函B. 每单资产管理计划报中国证监会逐单审批C. 取得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D. 建立健全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及业务流程6. 针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本题有超过一个的正确选项)A. 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关联方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B.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10%C. 单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关联方的资金,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3%D. 一个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于一家公司发行的证券不得超过该计划资产净值的3%7. 如果证券公司将其管理的客户资产投资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与本公司、资产托管机构有关联方关系的公司发行的证券,下列做法正确的是()。
C11004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相关规则解读100分+汇总
不得超过计划成立规模的5%,并且不得超过2亿元----------------试题二-----------------??金融验证品?通过客户的账户----------------------------------------------试题一---------------80分---------错3题------------------------ACDB----------------------------------------------试题二---------------87分---------错2题----------------------------------------------------------------------试题三---------------------------------------------------------一、单项选择题1.证券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A.资产管理业务人员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无不良行为记录B.经中国证监会核定具有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经营范围C.具有良好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备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D.净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经营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的各项风险监控指标的规定2.证券公司未经批准,用多个客户的资产进行集合投资,或者将客户资产专项投资于特定目标产品的,依照《证券法》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撤销任职资格或者证券从业资格,并处以()的罚款。
A.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D.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3.根据联合资产管理计划的相关规定,计划运行后,证券公司和托管银行向客户提供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的周期是()。
A.半年B.每1年C.每3个月D.每9个月4.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的合同、客户资料、交易记录等文件资料和数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
券商资管业务知识点
券商资管业务知识点一、知识概述《券商资管业务》①基本定义:简单说呢,券商资管业务就是证券公司当资产管理的管家。
它接受客户的钱或者其他资产,然后按照一定的规则去投资运作,让资产保值增值。
比如说,你有一笔钱,自己不会投资或者没时间管,就交给券商,券商就会根据你的要求和市场情况去炒股啊、买债券啊什么的。
②重要程度:在金融行业里,这是很重要的一块。
它让券商的业务范围更广,可以吸收更多的客户资金,为客户和自己创造收益。
对整个金融市场来说,也增加了市场的资金流动性和投资的多样性。
③前置知识:那想了解券商资管业务,首先得有点基础金融知识,像知道股票是什么,债券怎么回事,还有基金的基本概念。
要是连这些都不知道,理解券商资管业务就比较困难。
④应用价值:实际应用价值可大了。
对个人投资者来说,是一种理财途径。
就像我一个朋友,工作忙,自己对投资一知半解,把钱交给券商资管后,每年都有一笔不错的收益。
对于企业来说,也可以通过它来管理闲置资金。
企业把钱交给券商管理,比自己闷头拿去乱投资靠谱多了。
二、知识体系①知识图谱:在金融学科里,券商资管业务属于资产管理这个大板块。
它跟金融市场的很多业务都有交集,像银行理财、保险投资等等。
就好比是一棵树上不同的树枝,互相有联系。
②关联知识:它和股票交易、债券投资、风险管理这些都有关联。
比如说,券商在进行资管业务时,肯定会涉及到买股票和债券,那就跟股票交易知识和债券知识挂钩了。
风险管理呢,就是要确保投资不会亏太多,要在一定范围内。
③重难点分析:掌握起来有点难度的。
关键就是要搞清楚投资策略和产品结构。
像有的资管产品结构很复杂,涉及到多层嵌套,这就像俄罗斯套娃似的。
不小心就搞晕了。
重点呢,就是要根据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投资策略。
④考点分析:在金融类考试中挺重要的。
考查方式往往是案例分析,给一个券商资管业务的案例,让分析投资策略、风险啥的。
有时候也会考一些基本概念,比如券商资管业务有哪些类型之类的。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及办法三篇
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及办法三篇篇一: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各项业务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妥善处理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和问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决策流程、留痕方式,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范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第二章备案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在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后5日内,将本规范第二条规定的制度报协会备案;制度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5日内报协会备案。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风险揭示书;(三)资产托管协议;(四)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五)已有集合计划运作及资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说明;(六)关于后续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的承诺;(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备案报告应当载明集合计划基本信息、推广、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验资、成立等发起设立情况,由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八条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和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协会制定的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合同文本、资产托管协议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及资产托管机构印章,风险揭示书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第九条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对下列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一)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具备集合计划所需的相关主体资格;(二)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取得集合计划所需的内部授权;(三)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推广协议、风险揭示书、发起设立情况等各项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本规范的规定;(四)集合计划备案材料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五)其他必要事项。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
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促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集合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各项业务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妥善处理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第三条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和问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决策流程、留痕方式,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范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进行自律管理和行业指导。
第二章备案第五条证券公司应当在取得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后5日内,将本规范第二条规定的制度报协会备案;制度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5日内报协会备案。
第六条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
备案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备案报告;(二)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风险揭示书;(三)资产托管协议;(四)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五)已有集合计划运作及资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说明;(六)关于后续投资运作合法合规的承诺;(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备案报告应当载明集合计划基本信息、推广、投资者适当性安排、验资、成立等发起设立情况,由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第八条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和风险揭示书应当包括协会制定的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和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
合同文本、资产托管协议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及资产托管机构印章,风险揭示书应当加盖证券公司公章。
第九条合规总监的合规审查意见应当对下列事项发表明确意见:(一)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具备集合计划所需的相关主体资格;(二)证券公司、资产托管机构及代理推广机构是否取得集合计划所需的内部授权;(三)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托管协议、推广协议、风险揭示书、发起设立情况等各项安排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证监会和本规范的规定;(四)集合计划备案材料是否符合本规范的规定;(五)其他必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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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解读
为规范和促进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发展,防范业务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19日正式发布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规范》(以下简称《规范》),《规范》要求券商资管计划发布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券商需健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协会将建立行业统一的信披平台来强化社会监督。
《规范》与中国证监会19日发布的券商资产管理业务的“一法两则”(《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细则》)相配套,全文共7章48条,对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备案、投资者适当性、估值、投资主办人、自律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范》的出台标志着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自律管理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规范》要求证券公司从事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应当建立健全投资决策、公平交易、会计核算、风险控制、合规管理、投资者适当性等各项业务制度,防范内幕交易,妥善处理利益冲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证券公司应当健全内部审核和问责制度,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决策流程、留痕方式,对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出现违法违规或违反本规范负有责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
究。
《规范》规定,证券公司应当在发起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后5日内,向协会备案,包括备案报告、集合计划说明书、合同文本、风险揭示书、资产托管协议等材料。
在投资者适当性制度方面,《规范》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对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将客户划分为不同的类型,并定期重新评估。
证券公司应当对其资产管理产品、服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划分风险等级。
证券公司在推广资产管理产品、服务时,推广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性信息或存在重大遗漏。
(注:此条同样适用于券商柜台市场,该项工作由场外市场部完成,还是由理财部门完成有待探讨。
)
《规范》还对券商资管业务投资主办人做出了规定,投资主办人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并通过所在证券公司向协会进行执业注册,协会对投资主办人自执业注册完成之日起每两年检查一次。
在自律管理方面,《规范》规定,协会建立行业统一的资产管理业务信息披露与查询平台,公布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基本情况,供客户查询,强化社会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