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卫生培训教材幻灯片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一)未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 对劳动者个体防护采取有效指导、督促措施;
?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 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
2020/2/11
12
? 3、48 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 第二条: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
及时、如实进行申报。 (罚则:可处 5万元以上 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 (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
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2020/2/1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5
?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进行上岗前体检; (二)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16
?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 第四条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周期、范围) ? 第十条 正常生产,不得故意减少生产负荷或停产、停机。 ? 第十三条 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检测机构无资质; ? (二)隐瞒或虚报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等有关情况; ? (三)要求机构在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生产状态下进行检测; ? (四)要求服务机构更改采样检测数据; ? (五)要求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 ? (六)以拒付少付检测费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机构正常采样; ? (七)妨碍正常采样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
? 第八条:(一)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 进行申报 ;
? (二)其他原因发生的变更,应在 15日内进行申报 。
2020/2/11
13
? 4、49 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 离岗体检:劳动者 离岗前 30 日内进行。 劳动者离岗前 90 日内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 离岗检查。
? 第十六条 检查结果以 书面形式如实 告知劳动者。
? 第二十六条 有以下行为,可处 3万元以下 的罚款: ? (一)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
查;
? (二)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 ? (三)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020/2/11
14
?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体检、未建档、未告知; ? (二)劳动者离职未提供档案复印件。
16号 ? 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
111号
2020/2/11
3
二、各法律法规主要要求
4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 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020/2/11
6
? 第七十条: 存在以下行为的,由安监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可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 ? (二)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措施; ? (三)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
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2020/2/11
9
? (五)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 进行诊治的;
? (六)未按照规定在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 (七)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 (八) 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
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
2020/2/11
职业卫生培训
2020/2/11
1
解决三个问题
? 一、企业应该做什么? ? 二、企业未履行法律责任的处罚是什么? ? 三、企业应该如何去做?
2020/2/11
2
一、主要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60号 ?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 ?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 ?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 ?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
?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
?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 资金 投入。
2020/2/11
5
? 第三十一条: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 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 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第三十五条(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 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公布。(罚则:可处10万元以 下罚款)。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有害作业、无害作业,工作场所、生活场所未分开;
? (二)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2020/2/11
11
? 第四十九条 存在以下行为的,可处10万元以下 的罚款:
2020/2/11
7
?第七十一条 存在下列行为的,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可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
? (一)未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 (二)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职业病危
害情况; ? (三)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10
? 2、47 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第八条: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劳动者>100 人,设专职机构及专职人员;劳动者≤ 100 人,专 职或者兼职机构。(罚则: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一条: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
8
? 第七十二条 存在以下行为,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并可责令 关闭:
? (一)无职业病防护设施或个人防护用品; ? (二)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 常运行、使用; ? (三)未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 (四)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
?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 果未按照规定存档、上报和公布。
2020/2/11
12
? 3、48 号令《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 ? 第二条: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应当
及时、如实进行申报。 (罚则:可处 5万元以上 10万元 以下的罚款。)
? 第二十八条 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治; ? (二)隐瞒、伪造、篡改、损毁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相关资料,
或者拒不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资料的。
2020/2/1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15
?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治理,并处 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进行上岗前体检; (二)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所禁忌的作业的。
16
?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 ? 第四条 :每年至少一次全面检测。(周期、范围) ? 第十条 正常生产,不得故意减少生产负荷或停产、停机。 ? 第十三条 不得有下列行为: ? (一)检测机构无资质; ? (二)隐瞒或虚报原辅材料成分及用量等有关情况; ? (三)要求机构在不能反映真实结果的生产状态下进行检测; ? (四)要求服务机构更改采样检测数据; ? (五)要求机构对指定地点或指定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检测; ? (六)以拒付少付检测费用等不正当手段干扰机构正常采样; ? (七)妨碍正常采样工作,影响检测结果真实性的其他行为。
? 第八条:(一)建设项目,自竣工验收之日起 30 日内 进行申报 ;
? (二)其他原因发生的变更,应在 15日内进行申报 。
2020/2/11
13
? 4、49 号令《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 第十五条: 离岗体检:劳动者 离岗前 30 日内进行。 劳动者离岗前 90 日内的在岗职业健康检查可以视为 离岗检查。
? 第十六条 检查结果以 书面形式如实 告知劳动者。
? 第二十六条 有以下行为,可处 3万元以下 的罚款: ? (一)弄虚作假,指使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职业健康检
查;
? (二)未如实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所需要的文件、资料; ? (三)未根据职业健康检查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2020/2/11
14
?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行为的,可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未体检、未建档、未告知; ? (二)劳动者离职未提供档案复印件。
16号 ? 6、《职业卫生档案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3〕171号 ? 7、《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告知与警示标识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4〕
111号
2020/2/11
3
二、各法律法规主要要求
4
用人单位主体责任
?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 第五条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 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 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2020/2/11
6
? 第七十条: 存在以下行为的,由安监部门给予警告, 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可 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 (一)检测、评价结果没有存档、上报、公布; ? (二)未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应急救援措施; ? (三)未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或未对劳动者个人职业
病防护采取指导、督促措施。
2020/2/11
9
? (五)未按照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 进行诊治的;
? (六)未按照规定在作业岗位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 和中文警示说明;
? (七)拒绝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 ? (八) 未按照规定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和职业
病病人的医疗、生活保障费用的 。
2020/2/11
职业卫生培训
2020/2/11
1
解决三个问题
? 一、企业应该做什么? ? 二、企业未履行法律责任的处罚是什么? ? 三、企业应该如何去做?
2020/2/11
2
一、主要职业卫生法律法规
?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第60号 ? 2、《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 ? 3、《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8号 ? 4、《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安监总局令第49号 ? 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
? 第六条: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
?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防治所需的 资金 投入。
2020/2/11
5
? 第三十一条: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 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 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第三十五条(体检):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 人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 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公布。(罚则:可处10万元以 下罚款)。
?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 改正,可以并处5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 (一)有害作业、无害作业,工作场所、生活场所未分开;
? (二)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
2020/2/11
11
? 第四十九条 存在以下行为的,可处10万元以下 的罚款:
2020/2/11
7
?第七十一条 存在下列行为的,由安监部门责令限期改 正,给予警告,可处 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 罚款:
? (一)未及时、如实进行职业病危害申报; ? (二)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时,未如实告知职业病危
害情况; ? (三)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
10
? 2、47 号令《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
? 第八条: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设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 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 劳动者>100 人,设专职机构及专职人员;劳动者≤ 100 人,专 职或者兼职机构。(罚则:可处10万元以下罚款)
? 第十一条: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
8
? 第七十二条 存在以下行为,可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并可责令 关闭:
? (一)无职业病防护设施或个人防护用品; ? (二)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
防护用品未按照规定进行维护、检修、检测,或者不能保持正 常运行、使用; ? (三)未进行职业卫生检测、评价; ? (四)经治理仍然达不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未 停止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