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融通操作规程修改版 -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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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操作流程(修改版)

票据操作流程(修改版)

时 间 是 人 类 发展的 空间。 2020年 11月12日 星期 四12时 52分24秒 00:52:2412 November 2020
科 学 , 你 是 国力的 灵魂; 同时又 是社会 发展的 标志。 上午12时 52分 24秒上 午12时 52分00:52:2420.11.12
每 天 都 是 美 好的一 天,新 的一天 开启。 20.11.1220.11.1200:5200:52:2400:52:24Nov-20
作为出票 人参与
票据业务
真实贸易背景
融资票
自下
供销 关系
普兰:帮助中小 企业在票据市场 解决融资问题 (票据贴现)
集团 内部 融资 需求
向上 营销
中小企业 营销对象
Page 29
数据挖掘——真实贸易背景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010-1-1至2012-6-27出票情况
上游出票的 大型企业
模式
江苏沙钢集 供销关系 团有限公司, 共出票 35.69亿元。 最新世界 供销关系 500强排名 346位。
安 全 象 只 弓 ,不拉 它就松 ,要想 保安全 ,常把 弓弦绷 。20.11.1200:52:2400:52Nov-2012-Nov-20
重 于 泰 山 , 轻于鸿 毛。00:52:2400:52:2400:52Thursday, November 12, 2020
安 全 在 于 心 细,事 故出在 麻痹。 20.11.1220.11.1200:52:2400:52:24November 12, 2020
南京卓润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25.71亿元
南京雨润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出票9.2亿元 雨润集团
安徽省雪润肉 食品有限公司 融资票 南京卓润环保 科技有限公司

操作票管理操作手册

操作票管理操作手册

目录一、操作票管理 (3)二、创建操作票 (3)1) 路径 (3)2) 引用标准票创建 (3)a) 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 (3)b) 复制标准操作票 (4)3) 普通手工创建 (5)a) 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 (5)b) 新建操作票 (6)4) 填写操作票信息 (7)5) 操作票提交 (10)a) 点击提交按钮 (10)b) 确认提交 (11)三、监护人审核 (12)1) 登录系统,找到通知 (12)2) 进入通知界面 (13)3) 进入审批界面 (13)4) 选择值班负责人 (14)四、值班负责人审查 (16)1) 登录系统,找到通知 (16)2) 进入通知界面 (16)3) 进入审批界面 (16)4) 选择下一审批人 (17)五、值长批准 (19)1) 登录系统,找到通知 (19)2) 进入通知界面 (20)3) 进入审批界面 (20)4) 批准执行 (20)六、操作票打印 (21)七、操作票完成 (22)1) 进入执行界面 (22)2) 创建缺陷 (23)3) 中止执行 (24)4) 未执行 (26)5) 人员变更 (27)6) 正常执行完结 (28)八、标准操作票管理 (31)1) 标准票创建 (31)a) 操作票转标准票 (31)b) 手工创建标准票 (33)c) 提交审批 (35)2) 标准操作票升级 (36)3) 标准操作票审批 (39)一、操作票管理运行人员根据根据值长或值班负责人的指令结合设备及运行方式情况填写或引用标准票来产生操作票。

二、创建操作票1)路径【520012_EAM_平东热电_设备管理_运行部】-》【操作票管理】2)引用标准票创建a)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点击【操作票管理】菜单,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点击工具-》复制标准操作票进入标准票模板查找界面,查找要复制的标准票点击确定按钮,系统根据标准票创建一个新的操作票。

3)普通手工创建a)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点击操作票管理菜单,进入操作票查询界面点击新建按钮,创建一张空白的操作票。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xx银行合规体系文件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1 目的为丰富公司网上银行产品种类,提升我行公司网上银行产品竞争力,拓展产品销售渠道,并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2 适用范围本文件适用于总行和各分支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的管理和操作。

3 定义4 职责分工5 基本要求5.1 电子商业汇票分类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分为两大类: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5.2 电子商业汇票功能⑴电子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功能包括:票据接收、银行承兑汇票开票额度申请、出票与承兑、提示收款人收票、票据贴现申请/撤销、票据背书转让、票据到期托收及票据未用退回等。

⑵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业务功能包括:票据接收、提示出票申请、提示承兑、提示收款人收票/撤销、未用退回、背书转让申请/撤销、贴现申请/撤销、提示付款申请/撤销、出票人提示保证、承兑人申请保证。

5.3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参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电子商业汇票网上银行业务系统开放时间由总行公司银行部负责对外发布。

5.4客户准入客户申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满足以下条件:⑴在我行开立人民币单位结算账户,资信状况良好;⑵已申请开通我行网上银行标准版(双人)或专业版;⑶满足我行受理相关票据业务的其它条件。

5.5客户申请5.5.1客户申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需持下列申请材料至开户网点办理:⑴客户提交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功能开通/修改/取消申请表及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标准版网上银行客户也可提交单位客户业务申请书;⑵提供单位相关证明文件及经办人、操作员证件,具体参照企业网上银行客户签约、变更与注销流程执行;⑶本规程未尽事宜参照《xx银行企业网上银行业务管理办法》执行。

5.5.2网点柜员扫描业务资料将影像传至分行(xx地区)作业中心。

分行(xx地区)作业中心根据业务影像资料进行资料完整性与合规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双人在内管系统中进行操作。

⑴在“业务管理”中,开通“电子票据”业务;⑵根据申请表内容,在“账户管理”中进行相应设置:标准版客户的签约账户由系统默认为已开通对外转账权限的人民币结算账户;专业版客户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设置;⑶根据申请表内容,在“用户管理”中进行相应设置:标准版客户增加经办和复核人员的电子票据操作权限;专业版客户根据申请表内容进行设置。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模版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试行)模版

银行票据池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行票据池业务管理,控制业务风险,促进我行票据池业务有效经营与有序发展,维护银行、开通票据池的客户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人民银行、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票据池业务是指单一企业或集团企业将其自身及下属各成员单位所持商业汇票统一管理,银行为其提供票据查验、托管、贴现、质押、到期托收、查询统计等服务,供客户统一支配和使用客户内部的票据,实现票据资源共享。

本规程所称纸质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

与票据池业务相关的纸质商业汇票业务除遵循本规程有关规定外,仍需遵循《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本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银行或他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包括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与票据池业务相关的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除遵循本规程有关规定外,仍需遵循《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等相关规定。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票据池系统是指我行贸易通系统中票据池模块。

票据池系统对在池的纸质商业汇票的质押、贴现、取消托管、委托收款等交易进行处理。

票据池系统对在池的电子商业汇票的质押、贴现、背书、提示付款、追索、保证及票据审验等申请交易进行处理。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票据池业务与现金管理业务关系为从属关系,票据池业务为现金管理业务项下收付款服务、流动性服务、融资和信息服务的综合产品。

客户使用我行票据池业务应签订《现金管理服务协议》和相关业务申请表。

第五条本规程所称集团关系是指各成员单位(包括总部)自愿加入票据池所形成的上下级管理关系,其中上下级管理关系根据客户要求设置,与现金管理平台的资金归集等产品设定的集团关系无关。

严格两票操作规程(3篇)

严格两票操作规程(3篇)

第1篇一、操作票的填写与审核1. 操作票的填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操作人员完成,确保操作票内容准确、完整。

2. 操作票填写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明确操作任务、目的、范围、步骤和注意事项。

3. 操作票填写完毕后,由副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

正值应认真审核操作票,确保操作过程安全、合理。

4. 操作票不得涂改、乱画,如需修改,应注明修改原因,并由修改人和审核人共同签名。

二、工作票的填写与审核1. 工作票的填写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工作负责人完成,确保工作票内容准确、完整。

2. 工作票填写时,应详细记录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工作期限、人员安排等信息。

3. 工作票填写完毕后,由副值审核,确认无误后签名。

正值应认真审核工作票,确保工作过程安全、有序。

4. 工作票不得涂改、乱画,如需修改,应注明修改原因,并由修改人和审核人共同签名。

三、操作票与工作票的执行1. 操作票与工作票的执行必须由两人共同完成,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2. 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票与工作票的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

3. 操作过程中,监护人应全程监督,确保操作人员安全、规范操作。

4. 操作结束后,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应共同核对操作项目,确认无误后签名。

四、操作票与工作票的存档与管理1. 操作票与工作票执行完毕后,应按照规定存档,以便查阅。

2. 存档的操作票与工作票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

3. 定期对操作票与工作票进行清理、归档,确保资料完整、有序。

五、两票操作规程的培训与考核1. 定期组织操作人员、监护人进行两票操作规程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对操作人员进行两票操作规程的考核,确保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3. 对违反两票操作规程的行为,严肃处理,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总之,严格两票操作规程是电力系统安全生产的基础。

各相关部门和操作人员应高度重视,认真执行,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2篇在电力系统中,两票操作规程是指操作票和工作票。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保障本行利益,提高业务效益,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是指符合《商业票据法》等有关法规要求的电子形式的商业汇票。

第三条本行保留根据市场变化和有关法规政策不断完善、调整和修改规程的权利,并及时向客户进行通知。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四条客户申请开立电子商业汇票时,应先登录本行网银系统,并按规定填写申请书,附带相关证件。

第五条客户申请开立电子商业汇票的条件:1. 具有法人资格、有较强的财务实力;2. 已在本行开立结算账户,并已与本行签订相关协议;3. 具备网络支付等相关技术支持。

第六条客户申请开立电子商业汇票后,本行在审核合格后,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开立相应金额的商业汇票。

第七条本行在开立电子商业汇票后,将发送电子凭证给客户,客户可随时查看和下载。

第八条客户在票据到期前应妥善保管凭证,并于到期日前缴付相应款项。

第九条客户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日前,可在本行网上银行系统进行展期操作,并缴纳相应手续费和利息。

第十条客户在电子商业汇票到期后未能按时还款的,本行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要求客户履行还款义务。

第三章业务管理第十一条本行定期向客户发布电子商业汇票相关通知,包括业务政策、技术设置、风险提示等。

第十二条本行在工作日内为客户提供7x24小时的网上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实时查询及相关咨询服务。

第十三条客户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本行规定,如因违规行为导致损失,客户自行承担。

第十四条本规程未涉及的问题,按照相关法规和本行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程经本行领导层和业务岗位负责人审批,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规程解释权归本行所有。

第十七条如因本规程造成的任何纠纷,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本行所在地法院具有管辖权。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银行汇票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银行汇票业务操作,提高业务效率,保障客户资产安全,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从事银行汇票业务的行员。

第三条行员操作银行汇票业务,需遵循审慎、公正、诚信、保密、服务原则。

第四条行员从事银行汇票业务,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银行内部制度。

第五条行员在从事银行汇票业务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业务的正确性、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六条本规程所涉及的术语,除非特别说明,均按照相应法律和行业规定的定义解释。

第二章业务流程第七条客户申请银行汇票1.客户向银行提交汇票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文件。

2.银行行员接收申请后审核申请材料,核实客户身份和资信状况。

3.审核通过后,银行行员发放汇票并告知客户相关费用、支付日期和支票使用说明。

第八条汇票到期支付1.汇票到期后,银行行员核实汇票是否为有效票据,检查票据上所有信息的正确性。

2.银行行员检查汇票付款人账户余额是否足以支付汇票款项。

3.如客户付款账户余额不足以支付汇票款项,银行行员需联系汇票付款人,指导其进行充值或办理相关贷款业务。

4.汇票款项支付完成后,银行行员告知客户相关手续,如签收回单等。

第九条汇票止付/挂失1.客户向银行申请汇票止付或挂失。

2.银行行员核实客户身份和资信状况,审批止付/挂失申请。

3.停止汇票支付后,银行行员告知客户相关手续,如补办挂失单等。

第十条汇票背书1.客户持有的汇票可在背书转移或转让权利。

2.银行必须核实汇票背书委托人的身份及合法性。

3.客户办理汇票背书时,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汇票原件及其背书委托书。

4.银行行员办理背书手续时要求客户在汇票背面加盖印章、签名并标明生效日期和背书人身份。

第十一条保管及销毁1.银行应当建立健全汇票档案管理制度,并对汇票档案加以妥善保管。

2.汇票在到期或作废后应立即注销或销毁。

3.银行行员严禁私自窃取汇票或泄漏客户资料。

第三章业务风险防范第十二条风险评估1.银行应定期对汇票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并全面掌握其业务风险情况。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签约第四章出票及承兑第五章背书转让第六章提示付款第七章贴现第八章转贴现第九章再贴现第十章质押及解质押第十一章保证第十二章追索第十三章撤销第十四章票据查询及报文第十五章差错与异常处理第十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根据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等法规和XXX银行有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电子商业汇票是指出票人依托XXX银行或他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X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以下简称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是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置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XXX银行应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五条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业务规定(一)电子商业汇票为定日付款票据。

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至到期日止,最长不得超过1年。

电子商业汇票分为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和电子商业承兑汇票。

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银行业金融机构、财务公司(以下统称金融机构)承兑;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由金融机构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兑。

电子商业汇票的付款人为承兑人。

电子商业汇票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二)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质押、保证、提示付款、追索、信息查询及其相关业务必须通过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办理。

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66页文档资料

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66页文档资料

##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三章汇票管理第一节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第二节汇票挂失止付与解挂第三节商业汇票质押与解质押第四节汇票注销第五节委托收款第四章贴现第五章转贴现第一节买断式转入贴现第二节买入返售式转入贴现第三节卖断式转出贴现第四节卖出回购式转出贴现第六章票据托管第七章登记、查询第八章差错与异常处理第九章业务监督与核对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目录)第一条为加强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操作,根据人民银行《纸质商业汇票登记查询管理办法》及行内相关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纸质商业汇票系统是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以下简称纸质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和处理的应用系统。

第三条根据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流程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按照“条线管理、分级负责、授权应用、控制严密”的原则确定部门职责。

条线管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业务相关部门按照部门分工对本条线的相关业务进行管理。

分级负责:总行管理部门负责全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相关业务的管理,上下衔接、各司其职。

授权应用:各级行机构、用户的业务范围和应用权限须经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维护。

控制严密: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业务应用设置与调整有据可依,符合业务安全运营的管理要求。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应用纸质商业汇票系统的各级机构及其业务管理部门。

第二章基本规定(目录)第五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信贷业务基本规程,商业汇票承兑、贴现、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以及商业汇票业务操作手册等制度(以下简称“商业汇票相关制度”)进行受理、调查、审查和审批,进行相关业务处理。

第六条办理纸质商业汇票业务,必须坚持汇票专用章与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分管分用。

第七条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记载信息与文档资料记载信息及系统记录信息应一致。

经复核无误后,方可向申请出票人交付票据,不得交由他人转交。

银行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银行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票操作规程编制部门:版次号:生效日期:xx年03月01日目录0 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目的和范围 (2)2 定义、缩写和分类 (3)3 职责与权限 (3)4 基本规定 (3)5 流程描述及操作要点 (7)5.1 签发银行汇票流程 (7)5.2 兑付银行汇票流程 (10)5.3 银行汇票挂失解挂业务流程 (14)6 内外部规章制度索引 (17)6.1 外部法律法规 (17)6.2 内部规章制度 (17)7 附录 (18)8 记录 (18)记录1.《挂失止付通知书》 (18)0目的和范围为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银行汇票业务管理,规范银行汇票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制定本操作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本行银行汇票业务的管理。

1定义、缩写和分类银行汇票是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职责与权限部门岗位职责权限总行负责银行汇票业务操作的管理和指导。

分行负责辖区内银行汇票业务操作的管理。

综合柜员负责银行汇票的签发、兑付、未用退回及特殊业务的办理。

授权人员负责银行汇票业务的复核和授权。

3基本规定(1)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申请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均需为个人。

(2)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欠缺记载下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a)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b)无条件支付的(承诺)委托;c)出票金额;d)付款人名称;e)收款人名称;f)出票日期;g)出票人签章。

(3)银行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1个月(按对月对日计算,到期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税收票证管理简要操作规程

税收票证管理简要操作规程

附件2:税收票证打点简要操作规程税收票证是指税务机关组织税款、基金、费用及滞纳金、罚款等各项收入时使用的法定收款和退款凭证。

税收票证打点子系统,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实现税务机关与外部单元之间、上下级税务机关之间、税务机关与税务征收人员之间开展税收票证打点的印制、领发、保管、填用、结报缴销、作废、停用、盘点、损掉处置、核算、交接、归档、销毁和查抄等各项业务处置。

税收票证打点包罗初始化、票证领发、票证使用、票证结报、票证核销、票证交接、票证盘点、票证核算、票证审核等。

第一节票证打点初始化一、业务描述票证打点初始化是完成税收票证模块上线之初所需要的业务数据、根底信息、系统参数的设置,是系统正常运行的根底。

包罗票证种类初始化、票证单元初始化、用票人信息初始化、代办署理用票人信息初始化、票证单元期初库存初始化、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票证帐务初始化、印制〔外部〕单元维护、手工结报权限维护、作废确认人维护、票证月结日期设置等。

二、操作岗位省局税收票证打点岗,市〔州〕局税收票证打点岗、县级税收票证打点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金库对账岗,县〔市、区〕局税收票证打点岗、申报征收岗、发票出售岗、发票代开岗、金库对账岗、车购税税收票证使用岗、车购税税收会统岗三、操作流程1.票证种类初始化2.票证单元初始化3.用票人信息初始化、代办署理用票人信息初始化4.票证单元期初库存初始化、用票人期初结存初始化5.票证帐务初始化6.票证库存优先级设置、印制〔外部〕单元维护、作废确认人维护、手工结报权限维护、票证月结日期设置四、操作实务〔一〕票证种类初始始化省局税收票证打点岗按照【征收监控】—【票证打点2021】—【系统维护】—【票证种类初始化】的路径进入功能模块。

1.在页面左侧“票证大类〞目录树中,选中需进行票证种类初始化设置的票证种类,如“01税收缴款书〞。

点击[增加]按钮,在该票证种类下面增加了一个“新的票证名称〞标识,在页面右侧票证字轨录入窗口,依次录入或选择票证字轨信息:印制年度、版次、票号长度等相关信息,均为必录项。

银行内外贸融易通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内外贸融易通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内外贸融易通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客户国际国内贸易有效衔接的金融需求,促进我行国际国内贸易融资业务发展,根据《银行国际贸易融资业务管理办法》、《银行国内信用证业务管理办法》、《银行进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银行出口信用证业务操作规程》、《银行国内信用证结算业务操作规程》、《银行国内信用证项下贸易融资业务操作规程》、《银行进口项下保付加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制度办法,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内外贸融易通,指客户作为信用证或保付加签的受益人,将信用证或保付加签的应收账款债权转让给我行,向我行申请开立信用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国际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融资等信贷业务(以下统称为应付账款类业务)。

内外贸融易通包括收付通和背对背信用证两类。

(一)收付通指客户作为信用证受益人或保付加签汇票受益人,将开证行已承兑/已承诺付款的信用证应收账款,或跟单托收项下银行已保付加签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申请办理应付账款类业务。

(二)背对背信用证指客户将母证未承兑/未承诺付款/未付款的应收账款转让给我行,申请开立与母证基础交易相关、条款匹配的子证。

母证指客户凭以转让应收账款的信用证,子证指客户申请开立的信用证。

客户同时作为母证受益人和子证申请人。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信用证包括国际信用证和国内信用证,保函包括涉外保函、保付加签和国内保函,付款行包括信用证开证行、跟单托收的汇票保付加签行。

第四条付款行为外资金融机构的,应占用外资金融机构的单证额度及其所在地的国家授信额度。

付款行为非的中资金融机构的,应占用中资金融机构的单证额度。

第五条按本规程办理且符合以下条件的收付通、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可按低信用风险业务办理。

(一)应收账款净额(指应收账款金额减去利息费用后的净额,下同)不小于应付账款金额的收付通业务,或应收账款净额小于应付账款金额,但客户另行落实差额部分的保证金等低信用风险条件担保方式的收付通业务。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承兑汇票操作规程一、基本规定(一)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签发,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委托承兑银行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按承兑金额的0.5‰收取。

(二)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由分行营业部或分行本部集中办理,分行营业部集中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业务的人员由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

如分行认为所属个别经营机构情况特殊,不具备集中条件需保留银行承兑汇票或贴现业务的,可由分行行长负责审批,对其承兑或贴现业务进行转授权,并报总行备案。

相关分行必须按照总行关于票据业务的操作规定,制订严密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分行可以及时监控下属机构的操作行为。

对于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保管贴现实物票据、银承签发、账务处理、对外查询查复、到期备款、付款、托收等手续,分行运营管理部应按照要求授权支行营业室进行操作。

(三)分行运营管理部在办理纸质银行承兑汇票调拨时,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有权承兑行。

有权承兑行的重要空白凭证库管员,只能将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发给分行运营管理部派驻(或授权)本网点的负责保管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的人员。

(四)集中(或授权)办理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营业机构的派驻柜台经理,负责按规定频率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业务,以及票据小组人员保管的空白银行承兑汇票、印章等进行检查。

(五)纸质银行承兑汇票由承兑行做“8316银行承兑汇票签发复核”交易时联动打印,无需客户手工填写,不得向客户出售空白银行承兑汇票;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由客户通过网银客户端打印电子回单功能,打印电子银行承兑汇票存根,柜台不提供客户回执联。

(六)电子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未用退回、日间备款、银承销记、托收、解付、转垫款均由票据业务电子化综合处理平台(以下简称“电子票据系统”)完成,不需要柜台操作,且柜台无需留存银行承兑汇票底卡联和托收凭证。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的操作规程

票据业务操作规程一、票据业务的基本概念(一)银行承兑汇票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关系人:银行承兑汇票主要涉及到四个关系人:出票人、收款人、承兑银行、背书人。

3、什么叫银行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银行承兑就是指银行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

4、为什么人们要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和收款人是产生货物或劳务交易的双方,出票人是购买方,需要付款,收款人是供应方,需要收到款项。

出票人希望延期支付现金时,可以开出汇票,在汇票的到期日再支付款项。

但由于出票人的信用程度较低,收款人可能会担心出票人不能到期付款,这时,出票人可以向银行申请承兑,以银行的信用作为到期付款的保证(保证与承兑的区别就在于保证是收款人先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付款人不付款时再向保证人要求支付,承兑是收款人直接向承兑人要求付款,承兑人付款后再向付款人要求支付)。

出票人申请承兑时在汇票正面下方左边“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处签章,表示向银行提出承兑申请。

银行审查同意后,应在汇票正面下方中部承兑行签章处签章,表示承诺到期支付全部款项。

经过银行承兑的汇票就叫作银行承兑汇票,以银行的信用作为保证,汇票的信用度大幅提升,收款人可以放心接受,汇票也可以顺利地通过背书的形式转让给他人。

5、什么叫背书。

背书指持票人通过在汇票背面背书栏签章的形式,将汇票权利转让给他人(转让背书)或者将一定的汇票权利授予他人行使(主要是委托收款背书)(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解释:1、定义:银行承兑汇票贴现指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在汇票到期日前,为了取得资金,贴付一定利息将票据转让给银行的行为,是持票人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一种方式。

2、贴现利息的计算:贴现利息=汇票面值*贴现率*(汇票到期日-贴现日)/360客户取得的资金=汇票面值-贴现利息举例:有一张100万的汇票,今天是6月5日,汇票到期日是8月20日,贴现率为年息3.24%,则贴现后客户得到的金额如下:100-100*3.24%*76/360=99.316万3、贴现日期的有关规定:承兑人在异地的,贴现的期限以及贴现利息的计算应另加3天的划款日期(法定休假日顺延)。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

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处理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基本规定第一条为促进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发展,规范操作流程,有效防范风险,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9』2号)等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章以及我行内控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称电子商业汇票是指依托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系统,以数据电文形式制作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登陆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运营平台(以下简称“电票平台”)。

第三条分支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应向总行提出申请,经审批后,由总行会计结算部在电票平台中设定业务权限和柜员参数。

第四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全行各级分支机构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出票、承兑、背书、未用退回、托收、解付、贴现、转贴现、再贴现、质押、保证、追索等业务的会计处理。

电子商业汇票项下的授信审批、出帐审核、贷后管理等应按照总行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操作规程所提及的各环节操作人员,都是指我行客户或我行柜员。

若某一环节非我行处理的,则我行客户或柜员无须在网上银行或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第二章签约解约第六条客户申请开办电子商业汇票业务,须填写《xx银行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申请表》,与开户行签订《xx银行企业客户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服务协议》,开通企业网银专业版,并提交以下资料:(一)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开立银行结算账户时已提交且仍然有效的可不再提交);(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开户行审核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由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直接办理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他人办理的,应出具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书及其身份证件,以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件。

第七条开户行在为客户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前,须在电票平台登记客户及其账户信息。

在【客户管理】【客户管理】【企业客户管理】登记客户信息,其中客户号一栏录入行内10位的客户号。

票融通操作规程修改版

票融通操作规程修改版

浙江XX商业银行票融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票据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客户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叙做贸易融资业务的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票据特指银行承兑汇票,票融通业务特指依据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质押在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含备用信用证)授信业务(不包括进口保理、国内综合保理(买方)和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

第三条浙江XX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是票融通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间的关系,指导各分支机构票融通业务的开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部门职责分工(一)各支行(营业部):负责票融通业务的客户营销,受理客户的业务申请,调查承兑业务、贸易融资及保函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的质押登记和质押解除、质押票据保管、票融通台账登记及贷后管理。

(二)国际业务部:负责在支行办结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后审核客户对应单笔业务的贸易背景相关资料,进口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业务办理。

(三)授信管理部:负责对本业务授信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第三章业务受理基本原则第五条我行办理票融通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且已在他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时间在1年以上;(二)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客户信用评级应不低于AA级;(三)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四)票据质押项下叙做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须符合各具体业务的客户准入要求。

第六条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申请人必须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债权人。

第七条票融通业务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未到期票据;(二)我行出具或承兑或保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如为他行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行、承兑或保付的银行应为近期无重大风险报告的资信良好的银行;(三)谨慎受理多次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八条单笔贸易融资或保函授信业务可以接受一笔或多笔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也可以作为不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但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明确不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

银行购销通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购销通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附件**农村商业银行流程操作手册购销通业务操作规程编号:部门:总行公司银行部版次号:A/3密级:**生效日期: *年10月12日目录0修改记录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1ﻩ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ﻩ基本规定...........................................................................................................................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ﻩ业务办理原则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2ﻩ业务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收费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4汇票管理ﻩ错误!未定义书签。

3.5ﻩ其它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开行融资业务操作规程g

开行融资业务操作规程g

XX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XX公司国开行“统贷统还”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缓解中小、微型企业融资难,根据区政府与国家开发银行XX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签订的《建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合作备忘录》,经2011年7月3日区长办公会同意,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工业投资经营XX公司(以下简称“区工投公司”)新增为国开行“统贷统还”操作平台,作为贷款主体,通过担保公司担保,帮助中小、微型企业获得银行贷款。

第二条公司以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促进龙泉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按市场化方式规X运作。

第三条全体员工应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和风险防X意识,严格按照本办法规X地开展业务,有效防X、控制业务风险,讲求社会效益最大化,并兼顾公司自身发展。

第四条“统贷统还”业务分为贷款申请、咨询受理、调查核实、XX评议、开行审批、合同办理、贷后监管七个部分。

第二章贷款申请第五条申贷企业应符合以下标准:(一)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在龙泉驿区(经开区)内,产权关系明晰,经营情况较好。

连续经营时间超过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持续1增长,且盈利,最近半年的经营净现金流为正值;(二)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民事、经济纠纷和诉讼;(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负债真实完整,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超过 70%;(四)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

能提供抵(质)押物和信用反担保;(五)单户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0 万元,且其当期利润应不低于拟贷款利息的 2 倍。

第六条申贷企业申请贷款应如实提供下列资料:(一)借款申请书;(二)承诺函;(三)企业(个人)信用信息查询和管理授权书;(四)企业用款计划及明细;(五)已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地)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开户许可证、贷款卡号及密码,以上均为复印件;(六)公司简介、工商局备案的企业章程、股东及董事会人员、高管人员XX复印件、个人简历;(七)申请人历次股权变更时的验资报告和相关实物入资的评估报告复印件;(八)企业近两个月的银行对账单、水电费、税务凭证等反映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的单据复印件;(九)申请人近两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即期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编制说明)及主要科目明细表;(十)其他资料。

银行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 pdf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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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商业汇票业务操作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职责划分 (2)第三章商业汇票的承兑 (3)第四章商业汇票的贴现 (11)第五章商业汇票系统外转贴现转入业务 (18)第六章商业汇票转贴现转出业务 (20)第七章商业汇票系统内转贴现业务 (22)第八章外出持票要求 (25)第九章商业汇票的保管和托收 (26)第十章附则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商业汇票业务稳健发展,规范商业汇票业务的操作和管理,有效地防范票据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商业汇票的承兑与贴现业务纳入对客户的综合统一授信管理,按信贷授权所规定的权限审批办理;所发生的商业汇票业务须在其对应的商业汇票管理系统(CBMS)和信贷管理系统(CMS)及时登录操作。

第三条对于商业汇票的转贴现业务实行准入管理。

其中,对于系统外买断、买入返售、卖出回购业务,在人员配备、岗位设臵、风控能力、市场能力等验收合格后,总行实行授权管理。

对于出现违反授权规定或不符合开展此项业务条件的机构,总行实行退出处理。

第四条本规程所称商业汇票是指纸质银行承兑汇票和纸质商业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操作另文规范。

第二章职责划分第五条业务经营单位主要职责(一)客户经理负责业务营销、贷前调查、票据实物初审、实地查询、收集整理客户基本资料和票据业务资料并审核其真实性,审查申请人资格和交易背景,商业承兑汇票授信额度的申请和管理,做好贷后管理和人行征信系统信息维护,监控贴现资金流向,追偿票款等。

(二)运营人员负责通过电子系统进行票据查询查复等工作,相关工作职责分工及操作流程按照运营规定执行。

第六条各主要管理部门职责(一)票据业务部门(GTS 部或金融市场部等)负责商业汇票业务的产品方案设计及操作规程的制定、修改、解释;负责业务授权管理;负责票据利率管理及商业汇票管理系统维护;负责票据业务培训指导,信息收集发布;负责票据转贴现业务的组织、协调、管理、经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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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XX商业银行票融通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票据业务和贸易融资业务快速发展的需要,满足客户利用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叙做贸易融资业务的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票据特指银行承兑汇票,票融通业务特指依据客户的委托,根据客户质押在我行的银行承兑汇票办理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含备用信用证)授信业务(不包括进口保理、国内综合保理(买方)和融资类保函/备用信用证业务)。

第三条浙江XX商业银行国际业务部是票融通业务的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各相关部门间的关系,指导各分支机构票融通业务的开展。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部门职责分工(一)各支行(营业部):负责票融通业务的客户营销,受理客户的业务申请,调查承兑业务、贸易融资及保函业务的真实贸易背景、票据的质押登记和质押解除、质押票据保管、票融通台账登记及贷后管理。

(二)国际业务部:负责在支行办结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后审核客户对应单笔业务的贸易背景相关资料,进口信用证、保函及备用信用证业务办理。

(三)授信管理部:负责对本业务授信业务的审批和管理。

第三章业务受理基本原则第五条我行办理票融通业务的客户,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在我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的时间在1年以上,或成立时间满2年以上且已在他行办理贸易结算业务时间在1年以上;(二)企业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客户信用评级应不低于AA级;(三)与我行往来关系正常,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内未发现不良信用记录;(四)票据质押项下叙做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须符合各具体业务的客户准入要求。

第六条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申请人必须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债权人。

第七条票融通业务可接受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满足下列条件:(一)必须是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未到期票据;(二)我行出具或承兑或保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如为他行银行承兑汇票,出票行、承兑或保付的银行应为近期无重大风险报告的资信良好的银行;(三)谨慎受理多次背书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八条单笔贸易融资或保函授信业务可以接受一笔或多笔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单笔银行承兑汇票也可以作为不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担保方式,但在具体业务操作中需明确不同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对应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金额。

第九条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按照我行抵质押贷款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A类:系统内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B类:他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

质押率:A类90%,B类80%。

上述质押率为质押上限,在实际业务中质押率可根据业务实际及质押票据承兑银行资信状况设定。

第十条针对银行承兑汇票质押进口开证业务中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到期日早于信用证付款日,且托收款项入开证保证金账户作为备付资金直接对外支付的,可按不高于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申请银承质押进口开证业务专项额度。

第四章额度和期限管理第十一条票融通业务额度管理的基本原则:质押额度=用于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质押率授信额度≥叙做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需要领用的授信额度第十二条申请办理的贸易融资及保函业务为外币时,经办机构要密切关注汇率风险,确保票融通质押额度足额覆盖授信敞口。

第十三条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与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付款日/到期日之间的匹配原则及处理方式:(一)如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早于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付款日/到期日,可根据客户选择作如下处理: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后,款项入相关业务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保证金账户作为备付资金,或提前偿还融资;2、客户提交新的尚未到期的合格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质押,替代原有银行承兑汇票质押形成的票融通质押额度,同时将原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托收款项入客户指定账户;原则上,要求新提交的尚未到期的合格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应早于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付款日/到期日。

(二)如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日晚于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付款日/到期日,可根据客户选择作如下处理:1、客户可以自有资金对外付款或偿还融资,同时释放质押的银行承兑汇票;2、对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票据贴现,贴现款项用于对外付款或偿还银行融资;3、后续业务为授信开立国际信用证,付款日客户尚无即期现金流对外付款,银行可凭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为客户叙做同证项下的进口押汇。

第五章质押票据管理第十四条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分为票据审验岗、票据保管岗(各支行、营业部本级库管员)、票据贴现岗(各支行结算柜人员),其中票据保管与票据贴现人员应严格遵循“岗位分离”原则。

第十五条票据保管有各支行(营业部)本级库管员负责,经办柜员将票据移交给库管员,库管员接交后,登记“有价单证及实物登记簿”,同时会计柜员需填制“10201有价单证-票据”表外收入传票,交记账人员记账。

第十六条票据的出入库必须严格执行双人双锁监管制。

库管员应定期核对票据张数和金额,与会计账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会计主管或主办会计定期或不定期抽查。

第十七条对于客户申请解除质押的票据或需要发出委托收款的票据,必须经支行(营业部)本级会计同意后,填制“10201有价单证-票据”表外付出传票,交记账人员记账。

在监控摄像范围内,由库管员取出申请解除质押的票据移交给经办柜员,需发出委托收款的票据在汇票到期前5-10天移交给经办柜员,经办柜员及时制作委托收款凭证,准确测算邮程,及时以特快专递方式发出委托收款凭证向承兑行收款。

第十八条营业终了,票据保管箱入金库保管。

第十九条票据保管人发生变动时,应在会计主管或主办会计的监交下办理相应交接手续,核对保管的票据账实相符,明确相关责任。

第六章业务流程第二十条客户准入。

受理客户票融通业务申请时,经办机构应对客户资格按本规程第三章第五条进行审核。

第二十一条协议签署。

客户每次申请办理票融通业务时,应在确认客户在我行有相应贸易融资授信额度后,与我行签署贸易融资或保函业务合同。

对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金额中的使用质押额度部分,应与客户签署《质押合同》或《最高额质押合同》。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额度不足以覆盖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金额部分(如有),应加收保证金,或占用授信额度,或落实其他付款担保。

第二十二条票据递交。

(一)客户提交质押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同时提交《票融通业务申请表》(附件一),并填妥相关信息(如:“票据编号(含冠字)”、“出票人全称”、“承兑银行全称”、“出票日期”、“到期日期”、“票据金额”、“融资品种”等),加盖预留银行印鉴;(二)客户经理确定每笔银行承兑汇票的质押率,在《票融通业务申请表》上“批注”处注明,并在下方“受理人”处签章;连同质押票据交柜面办理票据质押。

第二十三条票据审验。

(一)柜面票据审验人员收到客户的申请资料及票据时,应审核以下事项:1、《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内容完整且票据要素及相关附件完全相符,没有涂改,表中预留银行印鉴无误;2、客户已授权指定专人办理票据质押的应验证专人证件正确;3、验证票据表面合规,形式要件符合要求,记载要素齐全,背书完整、连续,且最后一手背书为申请客户,且业务申请人为质押银行承兑汇票的合法持票人,票面无“委托收款”、“不得转让”和“质押”等记载事项;4、应向承兑行查证,查询质押银行承兑汇票内容是否真实有效、是否挂失止付/公示催告,并取得承兑行的确认,以承兑行查询/查复通知书回复内容作为查询回复最终依据。

查证审验工作应确保票据是否未到期、合法取得,并享有票据权利的票据。

5、出质人在质押承兑汇票上背书记载“质押”字样,并签章、注明背书时间;被背书人注明为我行,明确质权。

(二)柜面票据审验人员完成票据审验后,填妥《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审核意见”同时签章,并将《票融通业务申请表》递交国际结算部门。

第二十四条落实票据质押手续。

(一)票据经办人编制《票融通业务申请表》编号;(二)票据经办人复印质押票据正反面,作为申请表的附件留存,《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及质押票据一同交票据保管人;(三)票据保管人核对票据实物与《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内容无误后,在表上签章并加盖业务公章;票据保管人留存票据实物和其中一联《票融通业务申请表》,一联《票融通业务申请表》返回票融通业务经办人;(四)票据经办人收到盖有业务专用章及票据保管人名章的《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后,随同《浙江XX商业银行贸易融资审批表》(附件二)及全套相关贸易融资业务审批资料交国际业务部;(五)经办行和国际业务部分客户分别建立《票融通业务台账》(附件三)。

第二十五条办理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

国际结算部门根据填写完整的《票融通业务申请表》及相关融资业务审批资料,严格审核后续业务的交易背景真实性,为客户办理相关贸易融资或保函授信业务,同时收取贸易融资或保函授信业务的相关费用。

如票据质押额度不足以覆盖业务的风险敞口,需要占用客户授信额度或者落实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贷后管理。

(一)经办行需要预见性地管理到期银行承兑汇票:1、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日前十五个工作日联系国际业务部,并提交填妥基本信息的《票融通业务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处置信息表》(附件四),了解到期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款处置情况;2、国际结算部门及时联系客户/客户经理,结合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的后续业务情况,明确托收款项处置,并填妥《票融通业务到期银行承兑汇票处置信息表》处置信息:①如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的后续业务尚未到期,应要求将托收款项转入相应贸易融资及保函业务的保证金账户;如客户要求占用其授信或提供其他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质押,我行可在落实完相关授信占用或质押后将托收款项返还客户账户;②如银行承兑汇票质押项下的后续业务已到期结清,应将托收款项直接转入客户账户。

(二)国际结算部门需要预见性地管理票融通项下的后续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业务到期时,应及时联系客户/客户经理,并根据以下原则处理:1、如相应保证金账户有备付保证金资金,后续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到期时,直接归还银行融资或对外支付;2、如相应保证金账户无备付保证金资金,应及时联系客户以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融资或对外支付;3、如相应保证金账户无备付保证金资金,且客户无法提供自有资金偿还银行融资或对外支付,应及时向通知经办行提前将质押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并以贴现款偿还银行融资或对外支付;4、如后续业务为开立国际信用证,银行可凭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质押为客户叙做同证项下的进口押汇。

第二十八条卷宗管理。

业务终了,妥善保管业务卷宗资料。

第七章其他规定第二十九条票融通业务应按我行统一授信业务管理,按照《浙江XX商业银行客户统一授信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票融通业务项下,各类贸易融资及保函授信业务的有关操作按照我行各类贸易融资业务规范性文件要求办理。

第三十一条票融通业务项下,各类贸易融资利率按我行《国际贸易融资利率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十二条办理本办法项下的票融通业务时,我行可提供票据质押、保管、贴现一揽子增值服务内容,并向客户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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