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
租赁合同范本中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条款
租赁合同范本中的争议解决与仲裁条款本合同为一份租赁合同范本,旨在规定租赁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争议解决与仲裁事宜。
请双方当事人仔细阅读并遵守以下条款。
第一条:争议解决方式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任何关于本合同解释、履行或违约等方面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
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依据以下条款进行进一步解决。
第二条:仲裁机构选择1. 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仲裁委员会对租赁合同争议的仲裁拥有最终裁决权。
2. 双方同意,仲裁委员会根据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规则》。
3.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4.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仲裁庭有权在裁决中酌情决定双方承担的费用分摊比例。
第三条:仲裁程序1. 双方同意按照仲裁委员会的规定提出仲裁申请。
2. 仲裁程序将由仲裁委员会指定主持人负责组织和监督。
主持人将确保程序公正、公平,并保证双方当事人有充分陈述、申辩和辩护的机会。
3. 仲裁庭的裁决将在提交最后陈述之日后的60天内作出,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
4. 仲裁庭将依据适用的法律对争议进行调查并做出裁决,裁决将包括对争议问题的解释和裁决,以及对费用分摊的决定。
第四条:法律适用与执行1. 本条款的解释和适用将受到适用的法律的约束。
2. 双方同意根据裁决履行自己在裁决中的义务,如有不履行或违反该义务的行为,另一方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件或其他文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可通过挂号信或快递方式发送,或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并在发送后的第三个工作日视为送达。
2.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在本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租赁期满或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方式终止后终止。
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变更必须以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的书面形式进行。
任何未经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的变更均无效。
十人以上仲裁经典案例裁决书
十人以上仲裁经典案例裁决书在中国,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具有高效、简便、灵活等优点。
而经典的仲裁案例裁决书往往为我们提供了宝贵的司法指导和借鉴。
下面,我将为大家介绍十个以上十分经典的仲裁案例裁决书。
1. 关于承包合同解除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起建筑承包合同纠纷,建筑企业甲方因乙方违约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
经仲裁委员会审理后,裁定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该案裁决既体现了解除合同的法律依据,又对赔偿金额作出了详细的计算和解释。
2. 关于劳动争议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名员工起诉公司解聘他的事项。
经过仲裁委员会听证和调查,裁定公司解雇员工的决定违法,并判决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并恢复员工的相应权益。
裁决书中详细列举了法律依据和理由,为劳动争议解决提供了有力的参考。
3. 关于合同履行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起运输合同纠纷,甲方指控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履行合同,造成损失。
经过仲裁程序,裁决乙方承担迟延履行责任,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裁决书中详细解释了迟延履行的法律后果和赔偿的计算方法,为类似争议的解决提供了参考。
4. 关于知识产权侵权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起商标侵权纠纷,原告申请仲裁确认被告侵犯了其商标权并要求赔偿。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裁决被告侵权,判决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并要求被告停止侵权行为。
裁决书中明确了商标侵权的标准和侵权责任的认定,对保护知识产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5. 关于破产清算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家公司的破产清算,主债权人之一申请仲裁确定破产债权。
经过仲裁委员会审理,裁决确定了申请人的债权,并将其列为破产清算中的优先受偿对象。
裁决书中对破产债权申报程序和受偿顺序作了详细解释,为破产程序的进行提供了指导。
6. 关于合同转让的案例裁决书本案涉及一起合同转让纠纷,甲方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为由解除合同。
经过仲裁委员会的审理,裁决确认合同转让的有效性,并判决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裁决书中阐述了合同转让的法律规定和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为类似争议的解决提供了法律依据。
租赁中的争议仲裁如何处理
租赁中的争议仲裁如何处理在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租赁关系十分常见,从房屋租赁到设备租赁,各种各样的租赁场景无处不在。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租赁双方可能会产生争议。
当协商无法解决这些争议时,仲裁就成为了一种重要的解决途径。
那么,租赁中的争议仲裁究竟该如何处理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仲裁。
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它依靠中立的第三方仲裁机构或仲裁员,依据双方约定的仲裁规则和适用的法律,对争议进行裁决。
与诉讼相比,仲裁通常具有更快的程序、更高的保密性和更强的专业性。
当租赁争议发生后,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了通过仲裁解决争议,那么一方可以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申请。
在提起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包括仲裁申请书、租赁合同、争议相关的证据等。
仲裁申请书应当明确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仲裁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
如果申请符合受理条件,仲裁机构会受理案件,并通知被申请人。
被申请人在收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答辩书和相关证据。
如果被申请人未按时提交,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在仲裁过程中,证据的收集和提交至关重要。
租赁双方都应当尽可能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如租赁合同、付款凭证、往来函件、证人证言等。
同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对于一些关键证据,如果可能的话,可以申请公证或者司法鉴定,以增强其证明力。
仲裁庭的组成也是仲裁程序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仲裁庭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也可以由三名仲裁员组成。
如果由一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可以共同选定或者由仲裁机构指定。
如果由三名仲裁员组成,双方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仲裁员由双方共同选定或者由仲裁机构指定。
仲裁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公正、独立的品质。
在仲裁庭审中,双方有机会陈述自己的观点和主张,对对方的证据进行质证,并进行辩论。
仲裁庭会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庭审情况,查明事实,适用法律,作出裁决。
仲裁裁决书范文
仲裁裁决书范文仲裁裁决书。
原告,XXX。
被告,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经独立公正的仲裁庭审理,对原告XXX与被告XXX之间的纠纷案件进行了仲裁。
现作出裁决如下:一、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XXX与被告XXX因合同纠纷一案,于XXXX年XX月XX日向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经仲裁庭审理,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参加诉讼,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和辩论。
本案于XXXX年XX月XX日进行了最后一次开庭审理。
二、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合同履行问题上。
原告主张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XXXX事宜,造成了XXXX损失。
被告则表示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不存在违约行为。
三、仲裁庭的认定。
经审理查明,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XX合同,约定了XXXX事宜。
然而在XXXX的履行过程中,被告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XXXX进行履行,导致了XXXX的损失。
鉴于此,本仲裁庭认定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四、裁决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本仲裁庭裁决如下:1. 被告应当向原告支付XXXX元作为XXXX损失的赔偿;2. 被告应当在XXX日内履行合同,完成XXXX事宜;3. 被告应当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五、裁决的法律效力。
本裁决是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
任何一方不服本裁决,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复核。
特此裁决。
仲裁员,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以上即为本次仲裁裁决书,希望双方当事人能够遵守裁决结果,维护合同的公正和公平。
房屋租赁争议解决协议
房屋租赁争议解决协议【正文】本文确立了租赁争议解决的协议,以保障房屋租赁双方的权益和达成相互满意的解决方案。
本协议作为租赁合同的附属协议,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是详细内容:第一条:争议解决的原则1.1 双方同意遵守合同约定及国家法律法规,通过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来解决争议。
第二条:争议解决的途径2.1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期限为30天,若协商未果,则进入下一步解决途径。
2.2 若协商未能解决争议,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当地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解决。
第三条:仲裁程序3.1 若双方同意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应根据仲裁法和相关规定选择合适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3.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条:适用法律和管辖4.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未尽事宜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解决。
4.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由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条:协议的生效和终止5.1 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租赁关系终止。
5.2 若出现租赁关系终止的情况,仍有未解决的争议,本协议仍然有效,约束双方当事人。
第六条:协议的补充和修改6.1 如本协议的条款需要补充或修改,双方应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补充协议。
6.2 补充协议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争议解决联系人及方式甲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乙方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电话/邮箱]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日期:日期:。
房屋租赁纠纷解决方案范本
房屋租赁纠纷解决方案范本一、协商解决协商是解决房屋租赁纠纷最常见、也是最优先考虑的方式。
当纠纷发生后,租客和房东应保持冷静,通过友好、坦诚的沟通来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
首先,双方可以约定一个合适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对面的交流。
在交流过程中,要认真倾听对方的意见和诉求,避免情绪化的争吵和指责。
租客可以向房东详细说明自己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例如租金过高、房屋设施损坏影响正常使用等;房东也可以向租客表达自己的关切,如租金拖欠、违反合同约定等。
其次,双方应共同探讨可能的解决方案。
比如,对于租金问题,可以协商调整租金金额、支付方式或支付期限;对于房屋维修,可确定维修责任和费用承担方式;对于合同违约,可协商违约赔偿或修改合同条款等。
在协商过程中,双方要保持灵活和理性,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最后,协商达成一致后,应及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解决方案的具体内容和执行时间。
书面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争议。
二、调解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协商无法解决纠纷,可以寻求第三方调解机构的帮助。
常见的调解机构包括社区调解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房地产管理部门等。
租客和房东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据和材料,如租赁合同、支付凭证、房屋状况照片等。
调解机构会安排专业的调解员对双方进行调解。
调解员会在了解双方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出合理的调解建议。
调解过程中,双方应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如实陈述事实,表达自己的意愿。
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将签订调解协议,其效力等同于协商达成的书面协议。
如果调解失败,双方可以选择其他解决途径。
三、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较为正式的纠纷解决方式,具有法律效力。
但需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纠纷发生后达成仲裁协议,同意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程序相对较为简便、快捷,而且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
仲裁机构会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和陈述,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作出仲裁裁决。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
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在租住房子的时候,难免会因为种.种原因和房东出现纠纷,那么纠纷该怎么解决?小编整理了最高法院发布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裁判规则,欢迎借鉴参考。
1、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浙江银泰投资有限公司诉包头市中冶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房屋租赁合同案本案要旨:双方当事人就尚不存在或尚未建成的房屋签订的租赁合同为房屋预租合同。
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房屋预租合同无特别规定,在此情形下,其相关问题的认定可参照适用有关房屋租赁的规定。
若合同约定的预租物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预租合同应认定无效。
来源:民事审判指导与参考.总第71辑(2017.3)2、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李克俭诉韩延伟、邵学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不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承租人与定期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人同样享有优先购买权。
侵害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造成其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的,承租人的损失系购买所承租房屋的机会利益,其经济损失的数额应当综合考量房屋的实际成交价与承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优先购买权受到侵害时,该房屋的市场价之间的差价损失、租赁期限的长短、购买机会的大小、承租人如参与购买形成的竞价可能等因素予以确定。
案号:(2016)鲁01民终4094号来源:人民法院案例选.总第124辑(2018.6)3、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中交海西投资有限公司诉上海置亚实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93792部队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本案要旨: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房屋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则应确认租赁合同无效。
模拟仲裁判决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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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决书
(2012)x仲裁字x号
申请人:蔡某某,男,汉族,1982年10月22日出生,住x州市x城区河南岸某某路某小区某某房。
被申请人:胡某某,女,汉族,1976年11月8日出生,住x 州市x城区东平某某小区某某房。
x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蔡某某与被申请人胡某某签订的《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第七条约定的仲裁条款以及申请人向本会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于20xx年8月17日受理了上列当事人之间的上述合同项下的争议仲裁案,受理案号为(2012)x仲案字第123号。
本案的审理程序适用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的《x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根据《仲裁规则》的规定,本会秘书处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仲裁规则》、《x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名册》、《当事人仲裁活动权利义务告知书》。
同时,向申请人送达了《受理仲裁申请通知书》,向被申请人送达了《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等。
被申请人在本案开庭前向本会提交了答辩状及证据材料。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例6篇
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例6篇篇1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纠纷案例近日,一起关于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案例引起了广泛关注。
该案例涉及一位租户和房东之间的纠纷,最终导致了双方的法律诉讼。
在这个案例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双方的矛盾激化,最终无法达成和解。
租户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了租期为一年,但是在住了三个月之后,房东提出要解除合同并要求租户搬出去。
租户认为这是违约行为,拒绝搬出,并表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
但是,房东坚持要解除合同,双方因此发生了激烈的争执。
在最初的调解过程中,双方没有达成一致,于是租户选择将房东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履行租赁合同。
法院经过调查和审理后,最终做出了判决:房东需支付违约金,并继续按照合同履行租赁责任。
房东对这一判决表示不满,认为法院偏向于租户。
随着案情的发展,双方的矛盾也不断升级,最终导致了法院的再次裁决:解除租赁合同,租户需搬出,并支付赔偿金。
这一裁决引发了社会的广泛争议,有人支持法院的决定,认为维护了合同的权威,有人则认为法院过于偏袒房东,对租户不公平。
在这起案件中,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的纠纷显然是由于双方对于合同条款的理解产生了偏差,以及双方利益的分歧。
在这种情况下,调解是解决纠纷的有效途径之一,双方应当加强沟通,在尊重对方权利的前提下寻求解决方案。
同时,法院作为公正的第三方应当严格依法审理,维护合同的权威和公平性。
通过这起案例,我们不仅可以看到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纠纷的种种复杂性,也能够得出解决纠纷的教训。
只有双方保持理性,积极寻求解决方案,才能够有效地化解纠纷,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愿这起案例成为我们在未来处理类似纠纷时的借鉴和警示。
篇2房屋租赁合同是租赁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体现,双方必须遵守合同规定,否则就会发生纠纷。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有时候会发生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情况,这就需要双方协商解决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下面我们来看一个关于房屋解除租赁合同纠纷的案例。
案例背景:小王是一名年轻的白领,他在上海市中心租了一套公寓作为自己的居住地。
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租赁合同纠纷案例分析案例分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情描述甲方为某房地产开发商,乙方为某企业,双方于XXXX年X 月X日签订了一份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两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人民币。
后来,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义务,双方因此发生纠纷。
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名称:某房地产开发商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乙方:名称:某企业地址:XXXX法定代表人:XXX电话:XXX三、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权利义务:(1)向乙方提供租赁房屋。
(2)收取租金,并提供相应的收据或发票。
(3)维护租赁房屋的安全、卫生等情况。
(4)协助乙方履行租赁义务。
(5)甲方应当保证所提供的租赁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卫生等要求。
2. 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义务。
(2)按时支付租金。
(3)妥善保管租赁房屋及相关设施。
(4)保持租赁房屋的卫生、安全,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5)租赁期内不得转租、转借、变更使用目的或者将租赁房屋的一部分用于其他用途。
(6)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或者违反其他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租赁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房屋交还给甲方,保持房屋的完好无损。
3. 履行方式和期限: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两年,乙方每月应当按时支付5000元人民币的租金,甲方应当将租赁房屋完好交付给乙方使用。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解除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应当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得到甲方的同意。
4. 违约责任: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房屋或者不能保证租赁房屋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消防、卫生等要求,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者违反其他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四、法律法规本租赁合同须遵守中国《合同法》、《物权法》、《房屋出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权力和义务的明确本租赁合同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均已经仔细地明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裁决书范本
××仲裁委员会裁决书【××××】×仲裁字××号申请人:(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与职务)被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与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与职务)以上为首部,内容包括:标题;编号;当事人基本情况等。
××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本会)根据申请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向本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总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年××月××日签订的《×××经销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受理了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上述经销合同项下的争议仲裁案(以下简称本案)。
本案编号为【××××】×仲裁字×××号。
依照本会仲裁规则,本会于××××年××月××日由本会主任指定×××为首席仲裁员,与申请人选定的仲裁员×××,本会主任指定的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对本案进行审理。
被申请人未在本会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答辩。
仲裁庭审阅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和有关材料,以及被申请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并于××××年××月××日开庭进行审理,双方当事人的委托代理人均到庭。
租赁合同仲裁(4份范本)
租赁合同仲裁(4份范本)第1篇房屋租赁仲裁申请书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民族:_________________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_________________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第三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____________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附件:1.《仲裁申请书》副本份;2.证据清单及有关证据材料份。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仲裁申请书尊敬的__________集团领导:_________________您好!本公司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与北京__________园林绿化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至今,期间得到了贵公司各级领导的支持和关怀,为我们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运营平台。
我公司秉承“热情及时、质量第一”的服务理念,得到客户和合作伙伴的广泛赞誉。
现因本公司与贵集团下属单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本公司向贵集团申请续签合同,理由如下:理由一:自与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以来,我公司准时给付租金、积极严格履行各项合同义务,从无违约;理由二:基于安全原因我公司计划对厂房主体进行升级,包括将彩钢板更换成更加环保的岩棉板,预计耗费资金不低于三十万;理由三:在合同期内本公司积极履行合同与贵公司相互配合,工作配合默契,事无俱细,有商有议,相互支持,相互理解,及时协调双方提出的各项工作。
方正强、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方正强、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其他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6.10【案件字号】(2020)黔03民终1796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易大刚令狐荣强何容【审理法官】易大刚令狐荣强何容【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方正强;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方正强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当事人-个人】方正强【当事人-公司】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代理律师/律所】杨至刚贵州大娄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杨至刚贵州大娄山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杨至刚【代理律所】贵州大娄山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字号名称】民终字【原告】方正强【被告】桐梓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院观点】令狐昌兰、付甫仙、王晓容与桐梓住建局签订《食品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令狐昌兰、付甫仙、王晓容的报酬按工作成果计算,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
【权责关键词】实际履行合同约定证明诉讼请求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执行【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认定事实与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一致。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令狐昌兰、付甫仙、王晓容与桐梓住建局签订《食品加工承揽合同》,该合同约定令狐昌兰、付甫仙、王晓容的报酬按工作成果计算,双方系承揽合同关系。
方正强在付甫仙退出后代替付甫仙到桐梓住建局食堂工作,虽然双方没有签订食品加工承揽合同,由于双方仍然是按照前述《食品加工承揽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履行,故方正强与桐梓住建局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双方之间不存立劳动关系。
由于方正强与桐梓住建局之间不存立劳动关系,方正强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不能成立。
综上所述,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维持;方正强的上诉理由不能成立,对其上诉请求依法应予驳回。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判决如下:【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房屋租赁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它涉及到房东和租客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然而,在租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争议和纠纷,这时就需要通过合适的争议解决方式来解决。
本文将介绍房屋租赁合同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并分析其优缺点,以便租客和房东在签订合同时做出明智的选择。
一、协商解决协商解决是最为常见的一种争议解决方式,适用于双方能够友好协商的情况。
房东和租客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共识,解决纠纷。
优点在于成本较低、效率较高,且能够增进双方之间的信任和合作关系。
但是,协商解决也存在局限性,如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时,协商可能无法达成一致。
二、调解委员会解决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委员会调解。
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相关政府部门或专业机构派员组成,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调解委员会可以协助双方在平等、公正、互谅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解决纠纷。
这种方式相对较为公正,但也可能存在调解协议的执行问题。
三、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解决争议的方式,由双方自愿将争议提交给仲裁机构处理。
仲裁机构通常由资深律师、专家组成,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专业性。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遵守。
仲裁解决具有较高的保密性、专业性和公正性,但仲裁费用相对较高,且仲裁程序可能需要较长的时间。
四、诉讼解决诉讼是另一种解决房屋租赁合同争议的方式,当其他争议解决方式无法达成共识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证据进行审理,作出判决。
诉讼解决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法律效力,但成本较高、耗时较长,且可能会对双方关系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双方意愿: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争议解决方式的条款,并充分考虑对方的意见。
在协商、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应尊重对方的权利和利益,避免过度强求对方妥协。
2.成本和效率:在选择争议解决方式时,应考虑成本和效率的因素。
协商、调解和仲裁通常比诉讼成本较低、效率较高。
拖欠租赁房屋租金的仲裁申请书(3篇)
拖欠租赁房屋租金的仲裁申请书(3篇)拖欠租赁房屋租金的仲裁申请书(精选3篇)拖欠租赁房屋租金的仲裁申请书篇1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仲裁请求:_________________1.裁决解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房屋租赁居间合同》;2.裁决被申请人立即腾退房屋并交还给申请人;3.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自20__年8月15日至被申请人交还房屋之日期间的租金_元(暂计算半个月);4.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居间合同》一份,约定:_________________申请人将其自有的坐落在本市阳晶舍_____栋_____单元_____楼_____号房屋一套出租给被申请人作经营使用;租赁期限两年,自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20__年_____月_____日;月租金_元;缴租方式为季度支付一次,季度租金_元,下次付款应在期末的前5天支付。
合同第六条第3项规定,被申请人拖欠租金累计半个月以上的,申请人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第十九条规定,合同争议协商不成的,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照约定将房屋交付给了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支付了第一个季度(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月_____日)的房租。
按照合同规定,被申请人应当在20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个季度的房租,虽经申请人多次催交,但被申请人以种种理由拒不支付。
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至今未向申请人支付房屋租金,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且拖欠时间已达半个月以上,根据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被申请人应当腾退房屋并交还给申请人;同时,被申请人自20__年_____月_____日至被申请人交还房屋之日期间租用房屋,应当向申请人支付该期间的房屋租金。
房屋租赁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及仲裁条款
房屋租赁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及仲裁条款在房屋租赁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纠纷和争议。
为了能够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租赁合同常常包含争议解决方式及仲裁条款。
本文将探讨房屋租赁中常见的争议,并介绍适用的解决方式和仲裁条款。
一、房屋租赁中的常见争议房屋租赁中的争议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租金问题:双方对于租金数额、支付方式和逾期费用的理解有分歧。
2. 房屋维修:租户和房东意见不一致,关于是否需要维修和由谁承担费用的问题。
3. 押金纠纷:租赁结束后,双方对于押金退还金额以及扣除项目存在争议。
4. 解约问题:租赁期间,一方或双方提前解约引发的争议。
5. 房屋使用问题:租赁期间,租户的合法使用权受到限制或被侵犯。
以上仅是房屋租赁争议的一部分,实际情况可能更加复杂。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在租赁合同中加入争议解决方式及仲裁条款是很有必要的。
二、争议解决方式1. 协商解决:作为首选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
在协商中,双方可以坐下来详细讨论问题,并尝试达成公平的解决方案。
协商解决的优势在于节省时间和费用。
2. 诉讼解决:如果协商无效,一方或双方可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在诉讼过程中,争议双方将会面对法庭审理和法官判决。
虽然诉讼程序相对较为正式,但在一些重大争议中仍然是不可或缺的手段。
3. 仲裁解决:仲裁是一种非诉讼的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可以通过约定或协商选择由第三方仲裁员处理争议。
仲裁程序相对简便,双方可以选择专业领域的仲裁员,从而提高解决效率和质量。
仲裁的裁决通常具有终局性。
三、仲裁条款的重要性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仲裁条款是确保争议解决方式有效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仲裁条款:1. 仲裁委员会:约定争议由具备资质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确保公正和专业性。
2. 仲裁程序:明确约定仲裁的程序和流程,包括仲裁请求的递交、仲裁庭的组成和证据的提交等。
3. 仲裁裁决:规定仲裁裁决的效力和执行程序,在裁决作出后,双方应立即履行。
租金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
租金纠纷仲裁申请书范本申请人:(姓名)性别: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住址: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被申请人:(名称)住所地: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仲裁请求:1.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租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元,其中包括合同约定的租金、滞纳金、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2. 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事实与理由: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租赁关系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签订了《租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合同约定申请人将位于_______的房产出租给被申请人使用,租赁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元整,每三个月支付一次。
二、被申请人迟延支付租金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应每月按时支付租金。
然而,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被申请人开始迟延支付租金,至今已逾期支付租金共计_______个月。
尽管申请人多次催促,被申请人仍未支付欠缴的租金。
三、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被申请人的迟延支付租金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租赁合同》的约定,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申请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
四、仲裁请求的合理性根据《租赁合同》的约定,被申请人应按时支付租金,否则应支付违约金。
申请人已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被申请人却未能按照约定履行支付租金的义务,故申请人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被申请人支付租金及违约金等相关费用,具有合理性。
综上,申请人依据《租赁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向贵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租金及相关费用,并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仲裁申请书范本(房屋租赁合同)
仲裁申请书申请人:xx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职务:董事长住所地:北京市xxx联系电话:xx被申请人:xx贸易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 职务:执行董事住所地:xxxxx联系电话:xxxx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申请事项:1、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租金xx元;2、请求被申请人从x年x月x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赔偿申请人经济损失(截至起诉之日为xx元);以上合计:xx。
3、请求确认申请人有权没收保证金;4、请求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事实和理由:x年x月x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租约》(证据一),约定申请人将位于xxxx的房间出租给被申请人。
房间面积共计xx平方米,租期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月租x元,租金每x个月支付一次,提前5个工作日支付。
合同保证金x元,被申请人延期付款超过30天,申请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退还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按约定将房屋交付被申请人使用。
自x年9月x日起被申请人开始拖欠房租,经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为拖延时间,x年x月x日被申请人签订《解除合同协议书》(证据二),承诺x年x月x日起分四期支付租金,然而第一、二期支付时间已过,至今仍未支付任何租金,构成根本违约。
被申请人违约行为严重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的规定,要求被申请人依据《租约》支付租金xx元,并每日按xx元×5.1%(利率)÷365=xx元赔偿申请人损失。
请贵委依法裁定,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此致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人:年月日。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中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在现代社会,租房已成为许多人生活中的一部分。
当房东和房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双方往往会在某些条款上产生争议。
本文将探讨一些常见的争议解决方式,以帮助各方更好地解决问题。
首先,当涉及到合同争议时,最好的方式是通过协商解决。
双方可以坐下来,面对面地讨论问题,并寻找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这需要双方都保持冷静和理智,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
通过协商解决争议,可以减少法律程序的时间和费用,并且更有可能达成双赢的结果。
其次,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考虑寻求第三方的帮助。
这可以是一个中介机构、仲裁机构或者法律专业人士。
第三方可以提供中立的意见和建议,帮助双方更好地理解彼此的权益和义务,并找到一个公正的解决方案。
选择合适的第三方机构或专业人士非常重要,因为他们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可以对争议解决起到关键的作用。
除了协商和第三方帮助,双方还可以考虑通过调解来解决争议。
调解是一种非正式的争议解决方式,其中一位独立的调解员会与双方进行面对面的会谈,协助他们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
调解的好处是它可以更快速地解决争议,并且双方可以更加灵活地达成协议。
调解员通常具有专业的培训和经验,可以帮助双方更好地沟通和理解对方的观点。
此外,如果以上方法都无法解决争议,双方可以选择诉讼。
诉讼是最正式的争议解决方式,需要通过法院来解决争议。
双方需要聘请律师,并遵循法律程序来解决争议。
诉讼的过程可能会非常复杂和耗时,而且双方都需要承担高昂的法律费用。
因此,诉讼通常被视为最后的手段,只有在其他方法都无法解决争议时才会采取。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方式多种多样。
协商、第三方帮助、调解和诉讼是常见的解决方式。
双方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双方都应该保持理智和冷静,尊重对方的权益和利益。
通过合理的解决争议方式,可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租房市场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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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争议仲裁案裁决书2002年5月10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根据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于1996年12月10日签订的房产租赁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和申请人于2001年12月25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书面仲裁申请,受理了上述合同项下的房产租赁合同争议仲裁案。
本案适用仲裁委员会200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仲裁规则(以下简称仲裁规则)。
由于本案争议金额未超过人民币50万元,根据仲裁规则第64条的规定,本案适用仲裁规则规定的简易程序。
双方当事人共同选定×××担任本案独任仲裁员,于2002年3月14日成立仲裁庭,审理本案。
仲裁庭审阅了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及其附件、被申请人提交的仲裁答辩书及其附件后,于2002年4月11日在北京开庭审理了本案。
申请人的仲裁代理人、被申请人的仲裁代理人均到庭作了口头陈述,回答了仲裁庭的提问并进行了辩论。
现本案已审理终结。
仲裁庭根据现有书面材料和证据以及开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作出本裁决。
现将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一、案情1996年 12月10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了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合同约定申请人出租给被申请人位于×地×室建筑面积40.93平方米的商铺,租期5 年,毛租金以年计算,根据租金回报率逐年递增,第一年按房价的10%,第二年按房价的11%,第三年按房价的12.5%,第四年按房价的14%,第五年按房价的15.5%。
毛租金应包括租赁期内应分摊的管理费、管理基金、管理费保证金(押金)及其他应由业主承担的费用,租金为毛租金扣除上述费用后,申请人因出租房产应获取的税前收益。
申请人因该收益所应缴纳的税款及其他行政规费均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可代申请人代扣代交,申请人应纳税及行政规费有:房屋租赁手续费(年租金的1%,按合同的有效期限于登记时一次缴清)、印花税(年租金的0.1%,按合同的有效期限于登记时一次缴清)、营业税(年租金的 5%,每年缴纳一次)、房产税(年租金的12%,每年缴纳一次)。
合同第5.5条还约定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每年分4次支付,每次每年租金的1/4,每3个月支付一次上期(预付)租金。
合同签订后,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产生纠纷,经协商不能解决,申请人遂于2001年12月25日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申请人诉称:自2000年7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被申请人一直未向申请人支付租金,虽经申请人多次催告,至今仍未支付。
申请人请求仲裁庭裁决: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租金42030.53美元,并支付该款项的利息647.90美元,两项共计42678.43美元;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在开庭时,申请人将仲裁请求变更如下:1.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租金41211.93美元,并支付该款项的利息634.87美元;2.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
申请人在庭审过程中确认同意从毛租金中减去营业税、房产税、物业管理费计算纯租金,并按被申请人主张的3.5美元/平方米·月修改了仲裁请求的金额,但申请人认为合同未约定由被申请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且被申请人实际上从未给申请人代扣代缴过个人所得税,也未给过相关的税票,故不同意从毛租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
对于时效问题,申请人认为曾多次找被申请人谈过有关的房租问题,向被申请人主张过权利,因此诉讼时效并未超过,但除了2001年12月25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的仲裁申请书外,申请人未能提供曾向被申请人提出履行要求的其他书面证据。
对合同第5.5条关于租金的规定申请人理解为租金后付,而不是被申请人所称的租金预付。
被申请人答辩称:1.申请人所主张的2000年7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租金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合同第5.5条约定的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分4次支付,每次每年租金的1/4,每3个月支付一次上期(预付)租金。
因此,2000年7月1日至9月30 日的租金应于2000年6月30日前预付,2000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的租金应于2000年8月31日前预付,申请人于2001年年底申请仲裁前对 2000年7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租金从未向被申请人主张过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第3项的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为一年。
因此,申请人所主张的2000年7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的租金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仲裁庭不应予以支持。
2.扣除物业管理费和房产税、营业税后,被申请人欠申请人自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的纯租金为29647.05美元依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第5.1条的规定,第4年的毛租金计算方式为房价的14%,第5年的毛租金的计算方式为房价的15.5%,自2001年 1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毛租金为38135.70美元。
依据合同第5.2和5.3条的规定,被申请人在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时,应从毛租金中扣除由申请人负担的物业管理费(每月3.5美元/平方米)和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代扣代缴的营业税(年租金的5%)、房产税(年租金的12%)。
因此,被申请人应给付申请人2001年1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的纯租金为29647.05美元。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请求仲裁庭驳回申请人仲裁请求中超过29647.05美元的部分,并由申请人负担部分仲裁费用。
二、仲裁庭意见(一)关于对合同第5.5条的解释问题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签订的合同第5.5条约定: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年分4次支付,每次每年租金的1/4,每3个月支付一次上期(预付)租金。
申请人认为对该条款应理解为租金后付,即每3个月支付上3个月的租金;而被申请人认为应解释为租金预付,即每3个月支付后3个月的租金。
双方对该条款的解释存在争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
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根据上述规定,仲裁庭认为,由于本案合同是被申请人提供的格式合同,依法应当作出不利于被申请人的解释,故对合同第5.5条的租金支付方式应解释为租金后付,即每3个月支付上3个月的租金。
(二)关于时效的问题如前所述,租金的支付方式应为租金后付,故2000年7 月1日至2000年9月30日的租金最迟应于2000年12月30日前支付,申请人从2000年12月31日起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
第137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第140 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申请人从2000年12 月31日起1年内向被申请人主张权利就不算超过诉讼时效。
经查,申请人于2001年12月21日提出仲裁申请,仲裁委员会于2001年12月25日收到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书,因此,仲裁庭认定申请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已经通过申请仲裁提出了要求,并未超过本案的诉讼时效,申请人有权在时效期间内主张其权利。
(三)关于租金的数额及其利息当事人双方对于合同约定的租金数额及应由被申请人代扣代缴的营业税、房产税、物业管理费并无争议。
仲裁庭审核了申请人提交的计算租金及利息的明细单,从 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的租金应为第4年的租金,按房价的14%计算毛租金。
申请人按照纯租金=毛租金-营业税-房产税-物业管理费=213845.00×14%×8/12-213845.00×14%×8/12×5%-213845.00×14%×8/12×12%-3.5美元 /平方米·月×40.93×8=15419.83美元计算是正确的,但是鉴于根据合同规定应为租金后付,被申请人于2000年12月30日前支付2000 年7月1日至2000年12月30日的租金并不算过期,故租金的利息应从2000年12月31日起算至2002年2月28日,按照申请仲裁时的年利率 2.1%计算,应为15419.83美元/3×2.1%×(5/4+1+3/4)=323.82美元。
因此,自2000年7月1日至2001年2月28日的租金及利息合计15743.65美元。
从2001年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的租金为第5年的租金,应按15.5%计算毛租金。
纯租金-毛租金-营业税-房产税-物业管理费=213845.00×15.5%-213845.00×15.5%×5 %-213845.00×1.5%×12%-3.5美元/平方米·月×40.93×12=25792.10美元。
如前所述,由于租金后付,故利息应从 2001年7月1日起算至2002年2月28日,即25792.10/4×2.1%×(3/4+2/4+1/4)=203.12美元。
因此,自2001年 3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的应收租金及利息合计25995.22美元。
综上,自2000年7月1日至2002年2月28日申请人应收的租金及利息合计41,738.87美元。
至于被申请人提出的应从租金中扣除个人所得税的主张,仲裁庭认为由于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并未约定应由被申请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以,依合同不应作为被申请人的代扣代缴事项,而且代扣代缴应在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租金时才发生,不属于本案仲裁庭的审理范围,仲裁庭对此不予审理。
(四)关于仲裁费的问题本案仲裁费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三、裁决仲裁庭裁决如下:1.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租金及利息41738.87美元。
2.本案仲裁费××美元,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
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预交的仲裁费××美元全额冲抵本案仲裁费后,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美元,以补偿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美元。
3.上述第1、2款所述的被申请人应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共计××美元,被申请人应于本裁决作出之日起45日内支付给申请人,逾期支付,则加计年利率为6%的利息。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