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陶瓷件检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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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瓷外观质量检测标准

陶瓷外观质量检测标准

陶瓷外观质量检测标准
陶瓷外观质量检测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表面质量:陶瓷表面应光滑、无气泡、无杂质,色泽均匀。

同时,应检查表面是否有裂纹、缺损、色差等缺陷。

2. 尺寸精度:陶瓷的尺寸精度应符合要求,不能有过多的偏差。

可以用卡尺等工具进行测量。

3. 形状精度:陶瓷的形状应符合设计要求,不能有过多的变形。

可以用模板或塞规进行比对。

4. 透光性:对于一些需要透光的陶瓷,如灯罩、玻璃杯等,应具有良好的透光性。

检查时应将产品置于光源前,观察其透光效果。

5. 气孔率:陶瓷的气孔率应符合要求,不能有过多的气孔。

可以用相关仪器进行检测。

6. 热稳定性:对于高温使用的陶瓷,应具有良好的热稳定性,能承受一定范围内的温差变化。

可以将其置于高温或低温环境中进行测试。

7. 化学稳定性:陶瓷应能抵抗酸、碱、盐等化学物质的侵蚀,保持稳定性。

可以将其置于相关化学物质中进行测试。

8. 机械性能:陶瓷应具备良好的机械性能,如硬度、抗冲击性、耐磨性等。

可以进行相关试验进行检测。

总的来说,陶瓷外观质量检测标准是为了确保陶瓷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从表面质量、尺寸精度、形状精度、透光性、气孔率、热稳定性、化学稳定性到机械性能等方面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测和评估。

BS3402陶瓷卫浴器具检验标准( Chinese)

BS3402陶瓷卫浴器具检验标准( Chinese)

BS3402:1969陶瓷卫浴器具件品质检验标准这份英国标准,已被卫浴产品工业标准委员会核准,已于1969年1月13日在执行委员会的授权下出版发行。

标准书号:580 00436 8第一次印刷:1961年7月第一次修订本:1964年7月第二次修订本:1969年1月机构希望大家引起注意:这份英国标准并没有涵盖所有合同必须的条件。

为了与有关工业的发展同步,这份英国标准接受定期检查。

改进的建议将被记录,并在适当的时候提请委员会注意,委员会负责标准修订的参考。

英国标准的完整列表,超过6000项,所有的索引和每个内容,在英国标准年鉴上找得到,也可以在BSI 销售部门买得到,或者类似的机构和公共图书馆。

有必要时,通过修改页或者修订本的方式,英国标准会被修改,所以英国标准的使用者要保证他们拥有的是最新版本或者最新修改页,这点很重要。

前言这份英国标准首次于1961年出版,指出陶瓷卫浴器具件水吸收和开裂力的允许范围,并建立了得到这些性能的实验方法,在卫浴工业的请求下,1964年被修改,延伸到额外的要求和测试方法,目前版本的修改是为了实施改公制的改变。

目前的版本仍然是不可能包括测试冲击强度和耐磨性能。

这是因为满意的测试,能再次得到一样结果的测试还没有被发现,一旦这些测试是可得的时候,它们将被包括在内。

对于个人用陶瓷器具的厚度要求已经在英国标准里列明。

规范一.范围对于陶瓷卫浴用品的质量和尺寸偏差,以及如何检验的方法,英国标准规定了相关的要求。

二.定义对于这份英国标准,适用于以下定义:1.气泡, 直径不超过1MM的表面隆起部分.2.裂纹, 铀面上细小的裂纹.3.变色,直径超过6MM的变色点或者影响颜色的污点和斑点的集合群.4.暗哑表面,不成熟的上釉,看起来轻微暗哑的表面处理或者无光泽的表面处理.5.裂痕,器皿主体上的发线裂纹。

6.暴露的主体,不小于2mm的没有上釉的部分7.表面处理,表面除了颜色外的纹理情况。

8.火裂, 没有上釉的细小的浅的裂纹(细小的裂纹,如果不是在可看见的表面,不一定是不利的)9.洗净面,安装后洗净面可见,而且在器具使用过程中变湿。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1、目的:制定本厂卫生陶瓷产品检验标准,为卫生陶瓷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

为确保出厂的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符合 ASA 品牌质量要求,并持续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需要外观检测的陶瓷台盆产品。

3、检验规则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依以下功能测试。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功能、尺寸采用特殊检验水平Ⅱ级,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当相关产品有一次客诉时,相关产品的相关问题点转为全检,当全检OK,则转为正常检验;判定规则当全部外观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又称例行检验。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①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②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模具转厂生产或重开模时。

③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④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⑤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⑥有合同要求时。

检验项目标准中所例全部检验项目及相关国标项目。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一次一套;判定规则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1 术语和定义GB/T 9195—1999及GB 6952—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瓷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施的,吸水率≤%的有釉陶瓷制品。

陶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备的有釉陶瓷制品;安装面产品安装后与墙(地)面或其他配件接触的隐蔽面。

隐蔽面洗净面和可见面以外的部分。

龟裂(釉裂)釉面硬口裂面没有贯穿坯体的裂纹。

19蹲便器检验规范

19蹲便器检验规范

1.0目的:规范卫生陶瓷蹲便器的来料检验标准,确保蹲便器产品的品质。

2.0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卫生陶瓷蹲便器的检验。

3.0外观检验要求:
3.1外观各不良项目的术语和定义:
3.1.1釉泡:尺寸不超过1mm的表面隆起部分。

3.1.2小包:尺寸为1~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3.1.3大包:超过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3.1.4棕眼:釉面上尺寸小于1mm的小孔。

3.1.5熔洞:釉面上尺寸大于1mm的孔洞。

3.1.6斑点:尺寸不超过1mm的异色点。

除非数量足以引起变色,小于0.3mm的斑点密集程
度不足以引起变色时可不计。

3.1.7小花斑:尺寸为1~3mm的异色点。

3.1.8大花斑:尺寸为3~6mm的异色点。

3.1.9色斑:尺寸超过6mm的异色区域或有密集斑点形成的异色区域。

3.1.10坑包:尺寸不大于6mm的凹凸面。

3.2外观区域划分(见附图)
3.3检查条件
3.3.1产品放置于检验平台上,在40W日光灯的条件下,距产品表面0.5~0.6m处目测检查
产品釉面和外观。

检查时应翻转检查各外观面,检查时间5~10秒。

卫生陶瓷(蹲、坐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卫生陶瓷(蹲、坐便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卫生陶瓷(蹲、坐便器)产品
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1 抽样方法
以随机抽样的方式在被抽样生产者、销售者的待销产品中抽取。

随机数一般可使用随机数表等方法产生。

每批次产品抽取样品2台,其中1台作为检验样品,1台作为备用样品。

2 检验依据
表1 坐便器检验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表2 蹲便器检验项目
执行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的产品,检验项目参照上述内容执行。

3 判定规则
3.1依据标准
GB/T 6952-2015 卫生陶瓷
GB 25502-2017 坐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GB/T 26730-2011卫生洁具便器用重力式冲水装置及洁具机架
GB 30717-2019 蹲便器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
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地方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3.2判定原则
经检验,检验项目全部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所检项目未发现不合格;检验项目中任一项或一项以上不合格,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该项目不参与判
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卫生陶瓷(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卫生陶瓷(Ⅰ)

3 术 语 和 定 义
G / 15 19 BT9 9 - 9 9中确 立 的 以及 下 列 术 语 和定 义
本 标 准适 用 于 卫 生 陶瓷 产 品 的 生 产 、 售 、 销 安装 、 使用 。
适用 于本 标 准 , 本 标 准 中所 列 术 语 与 G / l5 若 BT99 — 19 9 9中不 同 , 定 义 以本 标 准为准 。 其
尺 寸为 ( ~3 m 1 )m 的表 面 隆起部 分 。
3 3 大 包 ( r lt ) . 1 g bie a e sr
尺 寸超过 3m 的表 面隆起 部分 。 m
34 棕 眼(i o s . p hl ) n e
改单 ( 不包 括 勘 误 的 内容 ) 修 订 版 均 不适 用 于本 标 或
准, 然而 , 鼓励 根据 本标 准达 成协议 的各 方研 究是 否可
釉 面上 尺寸 不大 于 1 m 的小孔 。 m
3 5 熔 洞 (i . pt )
使 用这些 文 件 的 最 新 版 本 。凡 是 不 注 日期 的 引 用 文 件, 其最 新版 本适 用 于本标 准 。
釉面 上尺 寸大 于 1 m 的孔洞 。 m
J / 1 机械 式便 器 冲洗 阀 CT9 3
1 范 围
本标 准 规定 了卫 生 陶瓷 的术语 和定 义 、 品分类 、 产 技 术要求 验方 法 、 试 检验 规则 、 志和 标识 、 装使 用 标 安
说 明 书、 包装 、 运输 和贮存 。
j 8 便器 水箱 配件 c9 7
由粘土 或其 他无 机物 质经混 练 、 成形 、 高温烧 制 而 成的、 用做 卫 生设 施 的 、 吸水 率 ≤0 5 的有 釉 陶 瓷制 .%

卫浴洁具标准

卫浴洁具标准

卫浴洁具标准
卫浴洁具标准是指用于卫生间和浴室的洁具(如马桶、水槽、浴缸等)的制造和使用标准。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卫浴洁具标准:
1. GB/T 6952-2015《陶瓷卫生洁具》:该标准规定了陶瓷卫生
洁具的分类、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检验方法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2. GB/T 11849-2013《不锈钢卫生洁具》:该标准规定了不锈
钢卫生洁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3. GB/T 22263-2008《涂层卫生洁具》:该标准规定了涂层卫
生洁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4. GB/T 18423-2016《卫生洁具用消毒剂》:该标准规定了卫
生洁具用消毒剂的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卫浴洁具的质量和安全性,从而满足用户的需求和保障用户的健康。

这些标准通常由国家制定或采用,并由相关机构和实验室进行检验和认证。

陶瓷制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陶瓷制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陶瓷制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陶瓷制品是指用陶瓷材料经过特定的工艺加工而成的各类工艺品和日用品。

由于陶瓷制品的材料和工艺不同,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也有所差异。

下面,将以陶瓷餐具为例,介绍陶瓷制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陶瓷餐具是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陶瓷制品之一,其质量标准主要包括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三个方面。

首先是外观质量,主要包括外观完整性、形状和表面质量。

外观完整性要求餐具没有破损、脱落或其他明显的缺陷,如裂纹、气孔等。

形状要符合设计要求,不应出现明显的偏差。

表面质量要求餐具的表面光滑平整,不得有明显的凹凸不平、斑点、色差等。

其次是物理性能,主要包括抗压强度、耐磨性、抗冲击性等。

抗压强度是指餐具的抗压能力,应能承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压力而不破裂。

耐磨性是指餐具表面抗磨损的能力,应能经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摩擦而不出现明显的磨损。

抗冲击性是指餐具在受到外力冲击时的抗裂能力,应能经受正常使用过程中的碰撞而不破碎。

最后是化学性能,主要包括溶出物、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等的含量。

溶出物是指餐具在与食物接触时释放出的物质,其含量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重金属和放射性物质是指餐具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其含量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

在对陶瓷餐具进行质量检验时,可以采用以下方法:1. 目测检查。

通过肉眼观察餐具的外观质量,检查是否有破损、脱落、裂纹等缺陷。

2. 触摸检查。

用手触摸餐具的表面,检查其光滑度和凹凸不平的感觉。

3. 测量检查。

使用测量工具对餐具的形状、尺寸进行测量,检查其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4. 功能性测试。

对餐具的使用功能进行测试,如放置稳定性、耐磨性、抗冲击性等。

5. 化学分析。

通过化学分析仪器对餐具中可能存在的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确定其含量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总之,陶瓷制品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是多方面的,涉及外观质量、物理性能和化学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合理的检验方法,可以确保陶瓷制品的质量达到国家标准,并保证其安全可靠地使用。

卫生陶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卫生陶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

卫生陶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卫生陶瓷是指用于装饰和装修卫生设施的陶瓷产品,如马桶、洗手盆、浴缸等。

它们在日常生活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其质量安全问题尤为关键。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相应的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成为了必要。

一、监督抽查范围二、监督抽查机构监督抽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指定的具备相关资质和实力的检验机构进行。

抽查机构需公正、公平、独立,具备专业的检验能力和设备。

三、监督抽查方式1.随机抽样监督抽查采用随机抽样的方式,即从销售市场中随机选择一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

样品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2.抽样依据抽样依据包括产品销售数量、销售区域、生产企业、品牌等因素,通过统计分析确定抽样数量。

3.抽样标准抽样标准参照相关行业标准和法律法规规定,保障抽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抽样前需制定详细的抽样计划,明确抽样标准和方法。

四、监督抽查项目监督抽查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物理性能测试:包括尺寸、外观、硬度、密度等。

2.化学成分测试:包括主要成分、重金属含量等。

3.抗菌性能测试:包括杀菌率等。

4.抗冲击性能测试:包括耐冲击、耐磨损等。

5.环境适应性测试:包括耐腐蚀性、抗硫化性等。

五、监督抽查结果处理1.合格产品对于合格产品,抽查机构应及时向生产企业、销售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检验报告,同时公布在相应的官方网站上。

2.不合格产品对于不合格产品,抽查机构应立即通知生产企业、销售者和监督管理部门,并要求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或召回。

同时,抽查机构要对不合格产品进行追踪,核查整改情况。

3.处罚措施对于生产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告曝光。

六、监督抽查信息公开监督抽查信息应及时公开,公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抽查计划、抽样依据、抽样方法、抽样数量、抽样结果等。

通过这些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可以保证卫生陶瓷产品的质量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开可以提高企业的自律意识,有效规范市场行为。

陶瓷检验标准

陶瓷检验标准

陶瓷检验标准(1)国标GB12651-2002 《与食物接触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任何单一制品铅、镉溶出量的允许极限值不超过下表给定值:(2)国标GB14147-93 《陶瓷包装容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任一制品与食物接触面的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值规定如下:Pb≤1.0mg/L Cd≤0.10mg/L(3)国标GB8058-87 《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和检测方法》本标准等效采用国际标准ISO8391/1-86和ISO8391/2-86《与食物接触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检测方法》、《与食物接触陶瓷烹调器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任一制品中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Pb≤5.0mg/L Cd≤0.5mg/L(4)美国FDA/ORA CPG 7117.07-1995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铅污染单位:mg/L(5)美国FDA/ORA CPG 7117.06-1995 进口和国产陶瓷的镉污染单位:mg/L(6)美国加州65规定(California Prop.65-2002)铅允许极限:单位:mg/L(7)以色列SI 1003-1999《陶瓷器皿金属溶出量和标识》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单位mg/L(8)国际标准ISO6486/2[1999(E)] 《与食物接触陶瓷制品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

(9)德国DIN51032 《日用器皿中对健康有害物质溶出极限值》(10)斯里兰卡进口管理条例DOPL NO.326(2000年2月29日)斯里兰卡的陶瓷铅、镉溶出量允许极限采用国际标准ISO6486/2[1999(E)]的要求。

(11)ГOCT P 50186-92 俄罗斯联邦国家标准《同食品相接触的陶瓷器皿铅和镉的析出允许极限》(12) GB6566-2001《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A类产品 I Ra≤1.0和Iγ≤1.3B类产品 I Ra≤1.3和Iγ≤1.9C类产品 Iγ≤2.8(13) GB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A类产品 I Ra≤1.0、Iγ≤1.3B类产品 I Ra≤1.3、Iγ≤1.9(14) CJ164-2002《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节水型便器系统:每次冲洗周期大便冲洗用水量不大于6L;采用大小便分档冲洗的配件,小便冲洗用量不大于4.5L。

卫生陶瓷质量要求

卫生陶瓷质量要求

卫生陶瓷质量要求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卫生陶瓷企业的质量管理,不断提高产品实物质量,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提高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企业领导和职工要不断强化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和"为用户服务"的思想,提高企业素质,运用现代化管理方法,不断完善质量体系,提高质量保证能力,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确保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包装储存均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第三条企业的产品质量由厂长全面负责,质量管理机构在厂长直接领导下,行使质量管理职权。

企业要推行产品方针目标管理,落实质量责任制,内部的奖金和收入分配要与工作质量和产品质量挂钩,使质量具有否决权。

第四条企业应不断深化全面质量管理,按照GB/T19000、ISO9000《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和本规程的规定,建立健全质量体系,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质量管理手册》,并认真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程由各级建材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级建材主管部门和建筑卫生陶瓷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认真执行本规程,以不断提高实物质量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

第六条本规程适用于国内生产的所有建筑及卫生陶瓷及卫生瓷配件生产企业。

第二章机构、人员、职责第七条企业应设置具有质量管理和质量检验职能的机构,检验室应符合《建筑卫生陶瓷企业检验室基本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质量管理机构和质量检验机构应配备能满足本企业质量管理和检验任务需要的人员。

质量管理机构和检验机构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熟悉建筑卫生陶瓷或配件生产工艺,有较丰富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检测技术,质量意识强,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坚持原则,熟悉与本厂产品有关的各项标准和质量法规。

质量管理人员应具有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思想好,经过专业培训,掌握建筑卫生陶瓷或配件生产理论知识和检验技术,熟悉有关标准和规章制度,坚持原则,认真负责。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制定本厂卫生陶瓷产品检验标准,为卫生陶瓷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

为确保出厂的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符合ASA 品牌质量要求,并持续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需要外观检测的陶瓷台盆产品。

3、检验规则3.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3.2.1 出厂检验项目依以下功能测试。

3.2.2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功能、尺寸采用特殊检验水平Ⅱ级,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当相关产品有一次客诉时,相关产品的相关问题点转为全检,当全检OK,则转为正常检验;3.2.3 判定规则当全部外观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又称例行检验。

3.3.1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①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②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模具转厂生产或重开模时。

③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④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⑤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⑥有合同要求时。

3.3.2 检验项目标准中所例全部检验项目及相关国标项目。

3.3.3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一次一套;3.3.4 判定规则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1 术语和定义GB/T 9195—1999及GB 6952—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瓷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施的,吸水率≤0.5%的有釉陶瓷制品。

1.2 陶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备的有釉陶瓷制品;1.3 安装面产品安装后与墙(地)面或其他配件接触的隐蔽面。

(整理)卫生陶瓷件检验标准.

(整理)卫生陶瓷件检验标准.

1 目的确保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卫生陶瓷类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卫生陶瓷类产品。

3 依据标准GB 6952 卫生陶瓷GB /T2828.1-2003 计数抽样程序检验表(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4 定义4.1 釉泡:尺寸不超过1mm的表面隆起部分。

4.2 小包:尺寸为1mm-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4.3 大包:尺寸超过3mm的表面隆起部分。

4.4 棕眼:釉面上尺寸不大于1mm的小孔4.5 熔洞:釉面上尺寸大于1mm的空洞。

4.6 斑点:尺寸不超过1mm的异色点。

除非数量足以引起变色,小于0.3mm的斑点密集程度不足以引起变色时可不计。

4.7 小花斑:尺寸为1mm-3mm 的异色点。

4.8 大花斑:尺寸为3mm-6mm 的异色点。

4.9 色斑:尺寸超过6mm的异色区或由密集斑点形成的异色区。

4.10 坑包:尺寸不大于6mm的凹凸面。

烟熏:釉面局部或全部呈现异色。

4.11 桔釉:釉面缺乏光泽,呈桔皮状。

4.12 落脏:釉面附着物形成凸起。

4.13 标准面:边长为50mm的正方形面。

4.14 孔眼圆度:孔眼最大半径与最小半径之差。

4.15 瓷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它无机物经混炼、成型、高温烧制而成且吸水率≤0.5%,用做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

4.16 陶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它无机物经混炼、成型、高温烧制而成且吸水率为8%~15%,用做卫生设施的有釉陶瓷制品。

4.17 节水型坐便器:按本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测试,用水量不大于6L的坐便器。

4.18 节水型小便器:按本标准规定方法进行测试,用水量不大于3L的小便器。

4.19 节水型蹲便器:按本标准方法规定方法进行测试,用水量不大于8L的蹲便器。

4.20 溢流水位:当洁具排水口关闭或堵塞时,洁具内发生溢流时的水位。

4.21 洁具:带配件的陶瓷件。

4.22 配件:与陶瓷件配套使用的洁具配件。

如水箱配件、冲洗阀、座圈和盖、水嘴、软管及排水配件等4.23 冲水装置:连接在供水管道和便器之间的一种阀门,启动时,水能以一定速度和预定的水量流到便器里执行冲洗过程,然后慢慢关闭,并使存水弯里重新形成水封。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陶瓷台盆检验标准

制定本厂卫生陶瓷产品检验标准,为卫生陶瓷产品的检验提供依据。

为确保出厂的卫生陶瓷产品质量符合ASA 品牌质量要求,并持续满足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厂所有需要外观检测的陶瓷台盆产品。

3、检验规则3.1 检验分类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3.2 出厂检验3.2.1 出厂检验项目依以下功能测试。

3.2.2 出厂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外观采用一般检验水平Ⅱ,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功能、尺寸采用特殊检验水平Ⅱ级,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接收质量水平(AQL)=1.5,当相关产品有一次客诉时,相关产品的相关问题点转为全检,当全检OK,则转为正常检验;3.2.3 判定规则当全部外观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3.3 型式检验型式检验是指对产品质量进行全面考核,即对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全部进行检验(必要时还可增加检验项目),又称例行检验。

3.3.1 检验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①新产品试制定型鉴定; ②正式生产后,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变化、或模具转厂生产或重开模时。

③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④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⑤正常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⑥有合同要求时。

3.3.2 检验项目标准中所例全部检验项目及相关国标项目。

3.3.3 型式检验抽样方案按GB/T2828-1 规定要求,一次一套;3.3.4 判定规则所有检验项目均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时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1 术语和定义GB/T 9195—1999及GB 6952—2005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1 瓷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施的,吸水率≤0.5%的有釉陶瓷制品。

1.2 陶质卫生陶瓷由粘土或其他无机非金属原料经成型、高温烧结而成的,用做卫生设备的有釉陶瓷制品;1.3 安装面产品安装后与墙(地)面或其他配件接触的隐蔽面。

瓷碗执行标准

瓷碗执行标准

瓷碗执行标准
瓷碗的执行标准主要包括《食品接触材料用陶瓷制品卫生标准》(GB 4806.1-2016)和GB/T 20514-2006。

前者是中国国家标准,对陶瓷制品的卫生标准、检验方法和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包括食用陶瓷碗的化学性能、微生物限量、水分吸收率、酸碱度等指标,这些标准共同确保了瓷碗的食品安全和质量。

后者则是关于瓷器无铅执行的标准,规定了瓷器中的铅含量不得超过0.05%,旨在保障使用者的健康。

在购买和使用瓷碗时,应注意区分不同种类和用途的产品所执行的标准,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除了上述提到的标准,瓷碗的执行标准还包括《日用陶瓷》和《建筑卫生陶瓷》等标准。

这些标准对瓷碗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安全性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在购买瓷碗时,消费者应注意产品的标识和说明,了解产品所执行的标准和规格,选择符合自己使用需求的产品。

同时,在使用瓷碗时,应注意清洁和维护,避免使用不当或长时间使用导致瓷碗老化、损坏或变形。

总之,瓷碗的执行标准是保障产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措施,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时应予以关注。

1。

国内外卫生陶瓷标准比较

国内外卫生陶瓷标准比较

国内外卫生陶瓷标准比较随着人们健康意识的提高,卫生陶瓷作为一种安全、环保、健康的新型建材,逐渐受到人们的青睐。

然而,在国内外卫生陶瓷标准方面,仍存在一些差异,本文将就此进行比较。

一、国内卫生陶瓷标准我国卫生陶瓷标准主要包括《卫生陶瓷制品》(GB/T 6952-2015)、《卫生陶瓷洁具》(GB/T 6953-2015)和《卫生陶瓷瓷砖》(GB/T 4100-2015)三项标准。

1. GB/T 6952-2015《卫生陶瓷制品》该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制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卫生陶瓷制品被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高等级,适用于卫生陶瓷制品的最高要求。

2. GB/T 6953-2015《卫生陶瓷洁具》该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洁具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卫生陶瓷洁具被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高等级,适用于卫生陶瓷洁具的最高要求。

3. GB/T 4100-2015《卫生陶瓷瓷砖》该标准规定了卫生陶瓷瓷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卫生陶瓷瓷砖被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高等级,适用于卫生陶瓷瓷砖的最高要求。

二、国外卫生陶瓷标准国外卫生陶瓷标准主要包括ISO、EN和ANSI等标准。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卫生陶瓷标准主要包括ISO 13006、ISO 10545等。

(1)ISO 13006该标准规定了陶瓷瓷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方面的内容。

其中,陶瓷瓷砖被分为A、B、C三类,A类为最高等级,适用于陶瓷瓷砖的最高要求。

(2)ISO 10545该标准是一项综合性标准,包括ISO 10545-2、ISO 10545-3、ISO 10545-4等多个部分,规定了陶瓷瓷砖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耐热性能、耐冻融性能、抗滑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GB6952-2015卫生陶瓷新国标解读

GB6952-2015卫生陶瓷新国标解读

新国标 ≤ 6.4L ≤ 5.0L 单冲式:≤ 8.0L 双冲式: ≤ 6.4L ≤ 6.0L ≤ 4L ≤ 3L
GB6952-2005 (单/双档)≤ 9L (单/双档)≤ 6L ≤ 11L ≤ 8L ≤ 5L ≤ 3L
蹲便器
----修改了球排放要求
新国标 要求 ≥90颗
----增加了节水型坐便器混合介质排放实验 ----增加了幼儿性坐便器混合介质排放实验
本标准为行业推荐性标准。
• 区分了节水型产品和高效节水型产品 • 规定了产品的实际用水量不得出厂宣 告的大于名义用水量 • 双冲式产品的半冲平均用水量不得大 于全冲用水量最大限定值的70%
“节水型卫生洁具标准”与“用水效率等 级”的差别
------“用水效率等级”中规定了用水效率分5 个等级; ------ 节水型坐便器用水量要求为≤5L,对应 “用水效率等级”中节水评价值为2级,高效 节水型坐便器用水量要求为≤4L ,对应“用 水效率等级”中节水评价值为1级. ------“节水型卫生洁具” 是对“用水效率等级” 的细化执行标准,节水和高效节水只认可1级、 2级。
新国标替代情况
• 新国标部分章节讲解
不允许出现的外观缺陷
外观性最大允许变形尺寸
功能性尺寸允许偏差范围
厚度、吸水率、抗裂、耐荷重
尺寸要求
1为了保证卫生陶瓷产品与给水排水管道设施 的配套性; 2考虑易损配套件的通配性、易更换性; 3涉及卫生性功能性的尺寸。 4尽可能使我国的产品具有较好的互换性,有 利于促进国内外贸易,降低生产成本 5类型有安装尺寸、配套尺寸和涉及卫生性、 功能性的尺寸 。
Lx:照度的国际单位(SI),又称米烛光。普通居住照度标准值一般为 150LX左右。 普通学校、X是 美术教室、教师黑板,设计室,高级办公室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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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试验
试验介质
(a)65g(约2500个)直径为3.80mm±0.25mm,厚度为2.64mm±0.38mm的圆柱形聚乙烯颗粒。
-
高度
将样品的被测一端放置在水平工作面上,将钢直尺沿宽度方向紧靠另一被测端且使其平行于水平工作面,用直角尺测量水平工作面与钢直尺之间的距离,即为产品的高度值。
孔眼尺寸
孔眼直径和孔眼圆度
用游标卡尺测量孔眼直径,对于特型孔眼可用内、外圆卡配合测量。每孔测量3个点,每次测量均在上次测量位置基础上将测点旋转约60°取最小值为该孔眼直径值,其最大半径差值为孔眼圆度值。
表1卫生陶瓷外观缺陷最大允许范围
缺陷名称
单位
;
洗净面
可见面
其它区域
A面
B面
开裂、坯裂
mm
不允许
不影响使用的允许修补
釉裂、熔洞
mm
不允许
]
-
大包、大花斑、色斑、坑包

不允许
-
棕眼

不允许
?
总数2,修补效果良好,两个间距≥200mm
-
小包、小花斑

总数2
总数2
2;总数6
-
"
釉泡、斑点

1;总数2
2;总数4
2;总数4
-
波纹
mm2

不明显
-
缩釉、缺釉
mm2
不允许
-
碰磕
mm2
%
不允许
20mm2以下2个
釉缕、桔釉、釉粘、坯粉、落脏、剥边、烟熏、麻面
-
不允许
-
注1:数字前无文字或符号时,表示一个标准面允许的缺陷数。
注2:其他面,除表中注明外,允许有不影响使用的缺陷。
|
注3:0.5mm以下的不密集棕眼可不计。
色差
底座平面、安装水箱口平面
平台法
表面变形
座圈平面
@
平台法
整体变形
整体歪扭不平、座圈倾斜
平台法
洗面器
安装面弯曲变形
靠墙面、支架面、下水口的下平面

平台法、钢直尺法
表面变形
洗净面以上的水平表面
钢直尺法
整体变形
对角方向的歪扭

平台法、对角线法
边缘弯曲变形
边缘侧面
钢直尺法
表5(续)
产品名称
变形名称
}
变形部位
测量方法
表面变形
水平上表面、侧面
平台法、钢直尺法
整体变形
\
整体歪扭
平台法、对角线法
边缘弯曲变形
水圈侧边和侧面
钢直尺法、平台法
水箱
安装面弯曲变形
}
靠墙面、底面
钢直尺法、平台法
表面变形
正面和侧面
钢直尺法
整体变形
^
整体歪扭
对角线法
边缘弯曲变形
水箱上口、箱盖安装面
钢直尺法
浴缸、淋浴盆
表面变形
<
底面和侧面
钢直尺法、平台法
±9

>300
±3%
安装孔平面度
-
≤1
重要尺寸
卫生陶瓷产品应符合以下所规定的尺寸要求,部分尺寸示意图见附录B.其允许偏差没有注明应符合表3规定。
坐便器和蹲便器排污口最大直径

下排式坐便器或带存水弯蹲便器排污口最大外径为100mm。
后排式坐便器和不带存水弯蹲便器排污口最大外径为107mm。
水封深度
所有带整体存水弯卫生陶瓷的水封深度不得小于50mm。
一件产品或配套之间应无明显色差。
6.2
卫生陶瓷产品的最大允许变形量应符合表2的要求。
表2最大允许变形
~
产品名称
安装面
表面
整体
边缘
坐便器
3
3
"
5
-
洗面器
3
3
5
3
小便器

3
-
10mm/m
-
蹲便器
-
-
5
·
4
净身器
3
3
4
-
洗涤槽
2
"
3
6
4
水箱
3
3
4
3

浴缸
-
20mm/m 最大16
20mm/m 最大16
-
淋浴盆
坐便器水封表面面积
安装在水平面的坐便器水封表面面积不得小于100mm×85mm。
大便器和小便器水道最小过球直径
大便器水道至少能通过直径为41mm的固体球。
·
小便器水道至少能通过直径为19mm的固体球。
坐便器座圈和盖的装配尺寸水孔和排水孔尺寸
坐便器和蹲便器:便器水箱背部和底部;水箱盖底部和后部;瓷质水箱的内部;蹲便器安装后排污水道隐蔽面部分。

洗面器:洗面器后部靠墙部位;溢流孔后部;台上盆底部;洗面器角位和立柱的后部。
净身器:正常位非可见区域及隐蔽面。
其它在窑炉内支撑烧成时非可见面区域也可以无釉覆盖。
外观缺陷最大允许范围
按附录A示意图的规定对产品的洗净面、可见面、其它区域(安装面和隐蔽面)进行划分。外观缺陷最大允许范围应符合表1要求。
外形尺寸
≥200
±3%
<200
±5
孔眼直径
%
Φ≤15
+2
15<Φ≤30
±2
30<Φ≤80
±3
Φ>80
±5
表3(续)
尺寸类型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孔眼圆度
"
Φ≤70
2
70<Φ≤100
4
Φ>100
5
*
孔眼中心距
≤100
±3
>100
±3%
孔眼距产品中心线偏移
≤100
{
+3
>100
规格尺寸×±3%
孔眼距边
≤300
孔眼中心距及中心线偏移
在样品水平放置的情况下,将一个带尺锥台和一个锥台分别放入两个被测孔眼中,由锥台直尺读出并记录孔眼中心距离。据需规定锥台直尺测量位置,用钢直尺和直角尺确定中心线偏移。
安装孔平面度

将一块面积等于安装孔平面的平板平行置于被测面上,用塞尺测定两平面间的最大垂直间距。
孔眼距边及排污口安装距
,
坯体厚度
取同类同期产品(或用破损产品),用游标卡尺或内卡配合钢直尺测量坯体厚度,取最小值。
7.4
试验压力
表6 便器用水量试验压力(静压力)
便器类型
大便器
小便器
·
冲水装置
水箱(重力)式
压力式
冲洗阀
试验压力
MPa
MPa
MPa
MPa
测试步骤
7.4.1.1将被测便器安装在符合GB 6952-2005第8.6.1条要求的冲洗功能试验装置上,连接后各接口应无渗漏,清洁洗净面和存水弯,并冲水使便器水封至冲水至正常水位。
4.分体水箱与便器安装后缝隙应≤3mm。
5.盖板缓冲器与座圈之间,间隙不超过前2mm,后4mm。
%
6.形状为圆形或艺术造型的产品,边缘变形不要求。
7.盆与柱的吻合度≤2mm,前后、左右高度差≤5mm。
6.3
尺寸允许偏差
卫生陶瓷的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尺寸允许偏差
尺寸类型
尺寸范围

允许偏差
1
确保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卫生陶瓷类产品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2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和销售的卫生陶瓷类产品。
3
GB 6952 卫生陶瓷
GB /计数抽样程序检验表(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4
5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5.10
5.11
5.12
5.13
5.14
记录每次冲水后的水封回复,若一次冲水周期完成后,排污口出现溢流,则表明水封完全回复,水封回复值与水封值相同;若无溢流出现,则用水封尺测量回复水封深度。
7.5
坐便器及冲水装置应保持在表6规定所调节的试验状态下进行下列试验。防溅性试验在表6规定的最高试验压力下进行,其它冲洗功能试验在表6规定的最低试验压力下进行。
小便器冲洗功能
洗净功能
按6.6.1条规定进行墨线试验,每次冲洗后累积残留墨线的总长度不大于25mm,且每段残留墨线长度不大于13mm。
蹲便器冲洗功能
洗净功能
~
按6.7.1条规定进行墨线试验,每次冲洗后不得有残留墨线痕迹。
排放
按6.7.2条规定进行试验,测试三次,试体排出排污口总数应不少于9个。
防溅污性
墨线试验
将洗净面擦洗干净,在坐便器水圈下方25mm处沿洗净面画一条细墨线,启动冲水装置。观察、测量残留在洗净面上墨线的各段长度,并并记录各段长度和各段长度之和。连续进行三次试验,报告三次测试残留墨线的总长度平均值和单段长度最大值。
球排放试验
\
将100个直径为19mm±0.4mm、质量3.01g±0.15g的实心固体球轻轻投入坐便器中,启动冲水装置。检查并记录冲出坐便器排污口外的球数,连续三次,报告三次冲出的平均数。
按6.7.3条进行溅污性试验,不得有水溅到模板上,直径小于5mm的溅射水滴或水雾不计。
6.6
设有溢流孔的洗面器、洗涤槽、净身器按条进行溢流试验,应保持5min不漏。
6.7

符合GB 6952-2005第7章的要求。
7
7.1
釉面和外观缺陷
在产品表面的漫射光线至少为1100lx的光照条件下,距产品约0.6m处目测检查釉面和外观缺陷,检查时应将产品翻转观察各检查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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