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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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1. 确定项目验收的目标和标准:在项目开始前,与项目相关方共同确定项目的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

验收目标可以包括功能性、质量和时间等方面的要求,验收标准可以包括系统的性能指标、用户界面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 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在项目开始后,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流程、验收人员等内容。

验收计划应该充分考虑项目的进度和可行性,以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3. 进行系统测试:在验收之前,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项目的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需求。

系统测试可以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方面的内容。

测试结果应该记录下来,并与验收标准进行比对。

4. 进行用户验收测试:在系统测试通过后,邀请项目的最终用户进行验收测试。

用户验收测试可以通过实际操作系统来检查系统的易用性和功能的完整性。

用户验收测试的结果应该及时记录,并与验收标准进行比对。

5.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测试结果和验收标准,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该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6. 进行验收审查:组织项目相关方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讨论和决策。

验收审查的结果应该记录下来,并作为后续决策的依据。

7. 完成最终验收:根据验收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完成最终验收。

如果验收通过,则可以正式交付项目;如果验收不通过,则需要进一步改进和重新进行验收。

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一些常见细则,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AQ-SN-0174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一、引言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完成信息化项目开发和实施工作后,对项目成果进行检查、评估和确认的过程。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旨在确保信息化项目按照约定的标准、要求和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并保证项目交付后的可用性。

二、验收前准备工作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验收前,需要进行以下准备工作:1.确定验收范围和标准:明确信息化项目的验收范围,确定验收所依据的标准和要求。

2.验收团队组建:成立信息化项目验收团队,由相关部门人员和项目开发团队成员组成。

3.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进度和资源分配,制定信息化项目验收计划,明确验收时间和地点。

4.准备验收环境:提供适当的硬件和软件环境,确保项目运行的正常展示。

三、验收内容信息化项目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成果验证:确认项目开发和实施所达到的目标和要求,检查项目文档、源代码、数据库设计等技术成果。

2.功能验证: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逐一验证各个功能模块的设计和实现是否符合要求。

3.性能验证: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响应时间、并发访问能力、数据处理速度等。

4.安全验证:验证系统的数据安全和用户权限控制等安全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5.用户验收测试:邀请最终用户进行系统测试和操作演示,确认系统符合用户需求并易于操作。

6.文档和培训材料审核:对项目文档和培训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和易于理解。

四、验收流程信息化项目验收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召开验收会议:通知相关人员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对项目验收目标和流程进行介绍。

2.项目成果交付:项目开发方正式向验收方交付项目成果物,包括软件系统、文档和培训材料等。

3.成果验证:验收团队对交付的项目成果进行验证,与项目计划和需求规格进行比对,确认是否符合要求。

4.功能验证:验收团队根据需求规格说明书和功能设计文档,逐一验证系统功能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5.性能验证: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记录系统的响应时间、并发访问能力等数据,并与预期的性能指标进行比对。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或系统更新完毕后,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质量要求。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指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验收时,需要遵循的一些规定和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细则,以期帮助项目实施人员顺利进行项目验收。

一、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验收时,首先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验收的顺利进行。

包括:1.明确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在验收前,需要明确项目的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

验收目标是指项目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和目标,验收标准是指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的项目验收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2.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验收目标,制定合理的验收计划。

验收计划需要明确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方式和验收人员的具体安排。

3.准备验收工具和资料:为了进行项目的全面评估,需要准备相应的验收工具和资料,包括项目的用户手册、系统的操作指南、系统的测试用例等。

二、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初步验收:在项目开发完毕后,需要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进行初步评估,确保系统的基本功能正常运行,并满足项目设定的性能要求。

首先,用户需要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评估。

同时,系统的性能也需要进行测试,包括系统的响应速度、并发处理能力等。

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2.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指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详细评估,并核查是否满足相应的需求。

在功能验收中,用户需要按照项目的需求和验收标准,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逐一测试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检查系统的异常处理能力和错误提示功能等。

3.性能验收:性能验收是指对项目的性能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系统在实际运行环境下的性能符合要求。

用户需要通过模拟实际的用户负载和压力测试,评估系统的性能表现,包括系统的响应速度、吞吐量、并发处理能力等。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和评估实施细则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和评估实施细则

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和评估实施细则为保证信息化建设项目质量,根据《某某大学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项目验收包括初步验收和终审验收两个过程。

初步验收由建设单位(用户单位)组织,依照项目合同内容检查验收。

终审验收由信息化办公室组织,按照立项申请书、立项批准通知书和其他管理要求验收结题。

第二条初步验收应在系统上线试运行正常一个月后进行,验收人员对照项目合同条款,通过查验项目成果移交清单、开发过程文档、用户使用体验情况等判定项目能否通过初步验收,并形成初验报告。

初验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目标与任务、合同执行完成情况、用户使用体验情况、问题发现及处理情况,初步验收结论等。

第三条建设单位对通过初步验收的项目(有存在问题的,须在整改完成后),应与承建、用户等单位部门合作编制项目终审验收材料,及时向信息化办公室提交《某某大学信息化应用系统验收申请书》,做好汇报、演示等准备。

第四条信息化办公室审查建设单位提交的项目终审验收材料,合格后开展验收工作,根据需要还可成立由专家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验收小组。

项目终审验收过程一般包括听取项目建设汇报与演示、核对项目成果、审查项目文档、系统运行测试抽检等,依据项目合同和立项情况综合评估,形成结论意见。

第五条终审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

通过验收的项目必须完成合同内容,文档齐全,基本达到立项目标。

对通过验收但有修改意见的项目,建设单位要限时进行完善,并向信息化办公室报送改进工作结果。

项目未通过验收的,限期整改,符合验收条件后,可再次提出终审验收申请。

第六条项目通过验收并投入系统运行一年后,建设单位要在三个月内进行项目后评估,形成评估报告。

重大项目如需邀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参与,并要学校提供额外专门评估经费,必须报信息化办公室审核批准。

第七条项目后评估要从系统运行、项目目标、项目效益和项目可持续性多方面展开定性和定量分析,评估依据主要包括项目立项和验收材料、项目系统上线运行后的各项指标考核结果、用户反馈意见。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项目完工后,对所交付的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确认的过程,旨在验证项目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规划方案和验收规范完成。

项目验收的实施细则是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一个简要范例,总共约____字。

一、验收前准备阶段(总时长5天)1. 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验收小组由项目发起方和项目承接方各派代表组成- 负责人由项目承接方任命,主要负责协调工作和解决问题2. 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流程-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与项目承接方约定好- 确定验收流程和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计划表3. 收集验收所需资料和材料- 项目承接方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报告和数据等资料- 项目发起方提供项目需求、合同和规划方案等文件4. 制定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合同和规划方案,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包括功能性、性能要求、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等方面的考核内容5. 完善验收环境和设备- 确认项目承接方提供的验收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项目需要,准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环境二、启动阶段(总时长2天)1. 召开验收启动会议- 验收负责人宣布验收开始,并介绍整个验收流程和目标- 通知参与方出席会议,并确认各个环节的责任人2. 指定验收审查小组成员- 验收负责人指定一部分验收小组成员组成验收审查小组- 验收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查项目文件和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3. 进行项目文档和数据审查- 验收审查小组依据合同要求和规范,对项目的文档和数据进行全面审查- 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记录并反馈给项目承接方4. 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测试- 由项目承接方负责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的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可在场旁观并记录测试结果5. 汇总审查结果和测试成绩- 验收负责人负责汇总审查结果和测试成绩,并制作相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和测试的详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三、问题整改阶段(总时长5天)1. 召开问题整改会议- 验收负责人主持召开问题整改会议,与项目承接方沟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确定问题整改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并签订问题整改协议2. 监督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的实施-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定期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的进度- 确保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按时实施,完全达到验收标准3. 重新测试和评估- 在问题整改完成后,由项目承接方重新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的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判断问题是否解决4. 更新和修订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问题整改和重新评估的结果,更新和修订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确保标准和指标能够全面和准确地评价项目的验收结果四、最终验收阶段(总时长2天)1. 进行最终的验收测试和评估- 由项目承接方进行最终的产品功能和性能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对测试结果进行最后的评估2. 召开验收总结会议- 验收负责人主持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 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与项目承接方共同制定验收报告3. 编写和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负责人根据验收总结会议的结果,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整体情况、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4. 确定最终验收结论和验收证书- 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验收结论和验收证书- 验收负责人和项目承接方共同签署验收证书,确认项目的正式完工五、项目收尾阶段1. 归档和备案- 将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报告和数据等进行归档和备案- 包括合同、规划方案、实施报告、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2. 发布验收公告或通知- 发布项目验收的公告或通知,宣布项目的正式完工和验收结果- 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项目的最终验收结果和成果3. 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价- 由项目承接方和项目发起方分别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价- 总结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过程、合作情况、经验教训等方面内容4. 进行项目结算和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和支付- 确保项目承接方按时获得相应的款项,并完成相关的工作交接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一个简要范例,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为了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营,对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

一、项目验收前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的验收目标,确定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2.制定项目验收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

3.组织项目验收人员,确定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二、项目验收实施阶段:1.项目交付阶段:(1)项目交付前,进行项目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备份、系统文档整理等。

(2)项目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查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交付给用户,并组织培训用户使用系统。

2.项目功能验收:(1)验收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验收人员和用户进行功能演示和测试,确认系统符合用户需求。

3.数据验收:(1)检查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的迁移和备份工作正确无误。

(2)进行数据的导入和转换,验证数据是否能够正常操作和使用。

4.性能验收:(1)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

(2)根据验收标准,确保系统的性能达到用户的要求。

5.安全性验收:(1)检查系统的安全性措施和防护机制,确保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安全。

(2)进行安全性测试,验证系统的安全性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1.根据项目验收的结果,评估系统的验收情况。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问题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等。

4.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

四、项目验收后工作:1.组织项目验收的总结和经验分享会议。

2.对信息化项目的运营和维护进行规划和安排。

3.进行项目验收的后续跟踪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效果和成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一、前言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系统实施的过程、实施后软硬件的效果、操作流程、安全性能及维护保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验的过程。

验收的重要目的是确保项目建成后可以达到预期效果,保证项目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因此,本文旨在订立一份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以规范项目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确保信息化项目的成功实施。

二、项目验收的组织1、项目验收的重要组织方为项目组、用户单位、技术保障组、验收构成员。

2、项目组应派遣专人负责协调验收事宜,对软硬件系统能否充足设计要求进行评估和判定。

3、用户单位为项目建设的使用方,负责明确项目要求、验收标准,供给相应测试环境和测试用例。

4、技术保障组负责保障测试环境,保证测试数据、测试日志及测试程序等的安全性。

5、验收构成员重要由系统设计者、程序员、测试人员以及实施人员构成。

三、项目验收的流程1、准备阶段:项目组与用户单位协商订立验收计划及验收标准,确定测试用例,建立测试环境,编制测试程序,并布置测试人员。

2、实施阶段:测试人员依照测试用例进行测试,边测试边整理测试日志,同时要记录异常情况及解决方案。

3、评估阶段:技术保障组进行环境评估,评估测试数据及程序的安全性,评估软硬件系统的稳定性、性能和牢靠性。

4、总结阶段:针对测试中显现的问题订立改进措施并整理测试文档决策验收结果,完成验收报告并进行项目收尾。

四、项目验收的标准1、功能标准依据项目合同、规划文档和用户需求确认书列出验证的功能模块、功能点,进行模块功能测试,同时具备完成交互、界面、用户体验、数据处理等完整功能的标准。

2、性能标准应测试软件系统本领指标,包括:CPU 的处理本领、存储速度、网络速度、操作响应时间等,确保软件系统能够在实际应用中协调运行。

3、稳定性标准通过对软件系统的测试定位问题和瓶颈,解决问题,确保软件系统稳定牢靠,运行量不会对软硬件系统造成影响。

4、安全标准对系统数据的安全性和用户的隐私保护的紧要性,包括:安全性验证、保密性验证、数据备份验证等,确保软件系统安全合规。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文档编号使用部门编制日期发行日期XX 信息技术推广部X/11/17文档名称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文档编号服务对象文档版本收实施细则XX 信息技术推广部V1.0创建日期发行日期X/11/17审核人职务审核时间审核意见修正章节整篇文档修订日期修订人X/11/17变更记录修订版式、内容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测试与验收对象和依据及前提条件 (4)第三章测试与验收内容 (5)第四章方法及程序 (5)第五章验收结论 (7)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8)第七章附则 (8)附件 1: 信息化项目验收计划书 (8)附件 2: 项目验收单 (9)附件 3: 资料评审表 (10)附件 4: 设备测试记录表 (11)附件 5:软件测试记录表 (12)附件 6:项目验收报告 (13)附件 7: 项目评审报告纲要 (14)附件 8: 项目评审申请表 (15)附件 9: 具体评审表 (15)为了规范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所启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 ,制定本实施细则信息技术推广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 (含财政配套津贴的信息化工程),社会投资建设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的验收 ,适用于本实施细则.信息技术推广部根信息化工程项目和总投资额在 50 万元人民币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

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 ,有关技术说明文件 ,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 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 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三) 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 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 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 已经委托的第三方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过测试,并出具相关报告(七) 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八) 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 ,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九) 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辟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 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 经过监理方允许;(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允许;(十三)合同或者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普通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审定.验收内容普通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份.(一) 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 测试报告;(二) 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者"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 所有质量特性 ,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 , 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三) 资料评审标准普通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份:(一) 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二) 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报告,工程质量测试报告, 工程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 ,工程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三) 软件开辟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辟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四) 软件开辟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辟进度月报.验收方法(一) 登记法 - 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 特殊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二) 对照法 -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三) 操作法 - 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 ;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四) 测试法 -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验收程序(一)初验的全过程1. 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2. 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组成初验小组 ,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3. 施工单位提供材料 :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 , 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二)终验的全过程1. 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2. 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1)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小组普通由 3-5 人组成,成员由XX 信息技术推广部和相关部门以及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时参照像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 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中介机构进行.(2)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专家组普通由 3-7 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验收专家组评审普通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施工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 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监理单位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 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3. 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并提交、XX 信息技术推广部以及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存档.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 ,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 ,或者目标任务完成不足 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者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真正的;(三)项目的内容 , 目标或者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 ,但未曾经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浮现重大问题 ,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者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者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由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 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相关部门备案.(二) 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XX 信息技术推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三) 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XX 信息技术推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 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 ,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份.本实施细则由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负责解释.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信息化项目验收计划书一、项目背景表格编号:申请验收单位 项目经理服 务 联 系 电 话说明事项: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事项业主联系人 联系电话二、验收依据 三、验收对象 四、验收内容及标准五、验收程序六、验收步骤(软件, 硬件)七、验收小组及委员会 名单八、验收时间安排九、具体验收十、总体文档验收 十一、总结(一)验收申请 (二)验收方式 (三)验收签字验收申请 文档验收 测试验收 验收报告项目名称:资料评审表表单序号:文档名称:文档质量评估项文档编号:完备性针对性充分性一致性易读性整洁性验收结论:备注:评估项得分从 1 分-10 分进行打分参加评审各方签字确认施工方:日期接收方: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监理方:日期XX 信息技术推广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实施完毕 ,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验.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年月日年月日年日月年月日收设备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场地:设备名称主机名设备测试项测试人第三方测试测试步骤:测试参考标准:通过失败测试结果签字确认相关各方施工方:监理方:时间:接收方:时间:时间:XX 信息技术推广部:时间:软件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人:审定人:时间软件名版本测试阶段测试用例用例编号称测试结果(重点描述异常,错误情况):致命性错误()测试结果分析与建议:修改情况描述:修改人:其它说明与备注:错误类别功能性错误() 简易型错误()修改时间:项目名称:项目经理: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单位:联系电话:业主联系人:服务联系电话:1.验收内2.容: 3.4验收标准:验收步骤:验收浮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法:问题描述解决方案验收结论:备注:签字:相关各方施工方:监理方:年 月 日 XX 信 息 技 术 推 广 部:年 月 日项目评审报告纲要1. 评审会2. 评审准则3. 评审结论(一)验收申请 (二)验收方式 (三)验收签字六、验收步骤(软件, 硬件)七、验收小组及委员会 名单八、评审委员会 九、评审申请 十、具体评审 十一、评审报告十二、总结一、评审概要二、评审对象 三、验收对象 四、评审内容(硬件或者 软件)五、验收程序 时间: 相关各方时间:业 主:年 月 年 月日 日X 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密级【內部文件】评审申请表项目名称:监理工程师:说明事项:申请评审单位:联系电话:业主联系人:服务联系电话: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工作: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验收完毕,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评审备注:签字确施工方:监理方: XX 信息技术推广部:认: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具体评审表项目名称: 评审单位: 评审地点评 审 内容:是否通过评审结果是 □结论:相关各方签字确认月 日 年 月 日系统测试验收报告项目名称:系统名称测试步骤:施工方:年 业主:年 测试时间:测试人XX 信息技术推广部:系统测试业务内容年 月 日 第三方测试监理方:月 日否 □测试参考标准:通过测试结果签字确认施工方:时间:相关各方接收方:时间:失败监理方:时间:XX 信息技术推广部:时间:。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验收标准和目标:明确项目在验收中需要达到的标准和目标,包括技术性、功能性、运行稳定性、用户满意度等方面。

-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流程等。

- 准备验收材料:整理项目相关文档,如需求分析、设计文档、测试报告、培训材料等。

- 确定验收人员:确定项目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用户代表等。

- 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将验收计划和相关材料发送给所有参与人员,提前通知他们参与验收。

2. 验收流程:- 项目介绍:项目经理向与会人员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情况,解释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 技术演示:项目团队展示项目的技术实现和功能操作,演示项目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用户需求。

- 功能测试:与会人员按照预先定义的测试用例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认功能是否符合需求,并填写测试报告。

- 性能测试:对项目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数据处理速度、系统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 用户体验评估:用户代表对项目的界面、操作流程、信息展示等方面进行评估,填写用户体验评估报告。

- 安全审查: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审查,包括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 结果评估:根据测试报告、用户评估和安全审查等结果,对项目的达到程度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验收通过。

- 验收报告:根据项目的验收结果,编写验收报告,记录项目的实施情况、达到的目标和存在的问题。

3. 验收后的工作:- 问题整改:根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 系统交付:在验收通过后,将项目交付给用户使用,并进行系统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熟练使用系统。

- 验收总结:对项目的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归纳经验教训,为以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

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细则,通过清晰的验收流程和明确的验收标准,可以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实施和交付,提高信息化项目的成功率和用户满意度。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一、项目背景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完成后,通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来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符合性,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投入使用。

本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和运行。

二、验收流程1. 确定验收组成员和责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业务部门代表、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各个成员应分别负责项目的不同方面。

2. 制定验收计划项目验收计划应明确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并经相关方确认后执行。

3. 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的需求文档、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文档等,需提前整理好,并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应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通过各项测试来验证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5. 进行业务测试业务测试应由业务部门代表对系统的各个功能、流程进行测试,并确认系统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6. 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如有需要,应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7. 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由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并进行相关沟通和协商。

8. 召开验收会议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向相关方汇报项目的测试和评估情况,并就项目的接受与否进行讨论和决策。

9. 确定验收结果根据验收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确定项目的验收结果,包括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和需改进等,需书面确认并签字。

三、验收要点1.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评估。

2. 项目完整性验收应确保项目的所有功能都已开发完成,并经过系统测试和业务测试的验证。

3. 数据迁移和接口如有需要,应对数据迁移和接口进行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4. 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全面而细致,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进行沟通和协商。

5. 验收会议验收会议应准备充分,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并保留会议纪要作为验收的依据。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 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一、引言二、测试流程1.需求分析:在测试之前,需要对项目需求进行详细分析和确认,确保测试内容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测试计划:制定测试计划,明确测试目标、测试任务、测试人员和测试周期等关键信息。

3.测试用例设计:根据需求分析编写测试用例,覆盖项目的各种功能和异常情况。

4.测试环境准备:搭建测试环境,包括硬件设备、软件工具和测试数据等准备工作。

5.功能测试:根据测试用例执行功能测试,验证系统的各项功能是否符合需求。

6.性能测试:使用性能测试工具对系统进行性能测试,验证系统在压力下的稳定性和性能指标。

7.安全测试:进行安全测试,测试系统的安全性和防护能力。

8.异常处理:在测试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或者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记录和处理。

9.缺陷管理:对测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管理,包括缺陷的分类、严重程度和解决方案等。

10.测试总结与报告:根据测试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编写测试报告,包括测试工作的进展、问题和建议。

三、验收流程1.验收准备:在测试结束后,需准备相关的验收文档,包括测试报告、测试用例和问题解决方案等。

2.验收准入:验收前需要进行准入评审,确保系统达到验收的基本要求。

3.验收测试:验收人员根据验收标准进行验收测试,验证项目是否满足需求和承诺的功能。

4.验收问题处理:对于验收中发现的问题,需要记录并及时进行处理和解决。

5.验收总结与报告:根据验收测试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编写验收报告,反馈验收的结果和建议。

6.项目交付:根据验收结果,进行最终的项目交付,确保项目的正式启用与运行。

四、测试与验收的要点1.需求管理:需求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对测试和验收结果影响很大,因此需对需求进行详细且明确的分析和确认。

2.测试用例设计:测试用例的编写需要覆盖到项目的各个功能和异常情况,保证测试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3.测试环境准备:搭建适合测试的环境,并准备好测试所需的硬件、软件和测试数据等。

4.异常处理:在测试过程中,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需要及时记录、处理和解决。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第一篇: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

X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化项目测试与验收实施细则--修订及审核记录目录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测试与验收对象和依据及前提条件 (4)第三章测试与验收内容 (5)第四章方法及程序 (5)第五章验收结论 (7)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 (8)第七章附则 (8)附件1: 信息化项目验收计划书 (8)附件2: 项目验收单 (9)附件3: 资料评审表 (10)附件4: 设备测试记录表 (11)附件5:软件测试记录表 (12)附件6:项目验收报告 (13)附件7: 项目评审报告纲要 (14)附件8: 项目评审申请表 (15)附件9: 具体评审表 (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信息技术推广部所启动的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XX信息技术推广部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含财政配套补助的信息化工程),社会投资建设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二章测试与验收对象和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XX信息技术推广部根信息化工程项目和总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已经委托的第三方对系统的安全性进行过测试,并出具相关报告(七)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八)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第三章测试与验收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XX信息技术推广部审定.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二)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报告,工程质量测试报告,工程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工程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第四章方法及程序第九条验收方法(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三)操作法- 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第十条验收程序(一)初验的全过程1. 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2. 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3. 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二)终验的全过程1. 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XX信息技术推广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2. 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XX信息技术推广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1)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XX信息技术推广部和相关部门以及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中介机构进行.(2)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施工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3. 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并提交、XX信息技术推广部以及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存档.第五章验收结论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第十三条由XX信息技术推广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XX信息技术推广部相关部门备案.(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XX信息技术推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XX信息技术推广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五条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XX信息技术推广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 信息化项目验收计划书附件2: 项目验收单表格编号:项目名称:附件3: 资料评审表附件4: 设备测试记录表附件5:软件测试记录表附件6:项目验收报告附件7: 项目评审报告纲要附件8: 项目评审申请表附件9: 具体评审表附件10: 系统测试验收报告。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含财政配套补助的信息化工程),社会投资建设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市信息产业局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市级信息化工程项目和总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本级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第四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定.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二)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报告,工程质量测试报告,工程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工程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第四章方法及程序第九条验收方法(一)登记法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二)对照法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三)操作法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四)测试法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第十条验收程序(一)初验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2,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二)终验终验的全过程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1)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中介机构进行.(2)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施工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并提交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存档.第五章验收结论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第十三条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备案.(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四) 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五条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项目验收计划书编写纲要一,项目背景二,验收依据三,验收对象四,验收内容及标准五,验收程序1,验收申请2,验收方式3,验收签字六,验收步骤(软件,硬件)七,验收小组及委员会名单八,验收时间安排九,具体验收1, 验收申请2, 文档验收3, 测试验收4,验收报告十,总体文档验收十一,总结附件2:验收申请表表格编号: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说明事项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事项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实施完毕,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验收. 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资料评审表序号文档名称完备性充分性一致性明确性易读性123456789验收结论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设备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目的场地设备名主机名步骤标准结果:(通过/失败)时间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5:软件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人审定人时间软件名称编号/版本测试阶段测试用例用例编号测试结果(重点描述异常,错误情况):错误类别: 致命性错误()功能性错误()建议性错误() 测试结果分析与建议:修改情况描述:修改人: 时间:说明与备注:附件6:验收报告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步骤验收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验收结论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项目评审报告编写纲要一,评审概要1,评审会2,评审准则3,评审结论二,评审对象三,评审内容(硬件,软件)四,评审委员会五,评审申请六,具体评审七,评审报告八,总结附件8:评审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评审单位业主联系人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说明事项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工作: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验收完毕,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评审. 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9:具体评审表项目名称评审单位评审内容是否通过备注是□否□是□否□是□否□是□否□结论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0:评审报告项目名称评审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评审内容评审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评审结论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提交验收评审报告项目移交评审会评审项目试运行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书和验收资料验收小组检查验收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报告和资料。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信息化工程项目验收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有关要求和标准,并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使用财政性资金投资建设的信息化工程(含财政配套补助的信息化工程),社会投资建设的重大信息化工程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市信息产业局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市级信息化工程项目和总投资额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本级行政区域内信息化工程项目的验收.第四条依据项目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二)各个分项工程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九)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一)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二)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审定.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工程详细实施方案.(二)工程竣工资料: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实施报告,工程质量测试报告,工程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工程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工程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第四章方法及程序第九条验收方法(一)登记法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二)对照法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工程实施方案相一致.(三)操作法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四)测试法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第十条验收程序(一)初验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施工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2,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施工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工程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3,施工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二)终验终验的全过程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1)验收小组验收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工程咨询中介机构进行.(2)验收专家组评审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的报告;施工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监理单位作关于工程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验收专家组对工程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并提交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存档.第五章验收结论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第十三条由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分别报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及相关部门备案.(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四) 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第十五条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信息产业局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附件1:项目验收计划书编写纲要一,项目背景二,验收依据三,验收对象四,验收内容及标准五,验收程序1,验收申请2,验收方式3,验收签字六,验收步骤(软件,硬件)七,验收小组及委员会名单八,验收时间安排九,具体验收1, 验收申请2, 文档验收3, 测试验收4,验收报告十,总体文档验收十一,总结附件2:验收申请表表格编号: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说明事项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事项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实施完毕,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验收. 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3:资料评审表序号文档名称完备性充分性一致性明确性易读性123456789验收结论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4:设备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目的场地设备名主机名步骤标准结果:(通过/失败)时间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5:软件测试表项目名称测试人审定人时间软件名称编号/版本测试阶段测试用例用例编号测试结果(重点描述异常,错误情况):错误类别: 致命性错误()功能性错误()建议性错误() 测试结果分析与建议:修改情况描述:修改人: 时间:说明与备注:附件6:验收报告项目名称申请验收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验收内容验收标准验收步骤验收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验收结论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项目评审报告编写纲要一,评审概要1,评审会2,评审准则3,评审结论二,评审对象三,评审内容(硬件,软件)四,评审委员会五,评审申请六,具体评审七,评审报告八,总结附件8:评审申请表项目名称申请评审单位业主联系人监理工程师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说明事项经过双方(多方)努力,完成如下工作:双方(多方)一致认为现场验收完毕,定于年月日进行现场评审. 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9:具体评审表项目名称评审单位评审内容是否通过备注是□否□是□否□是□否□是□否□结论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附件10:评审报告项目名称评审单位业主联系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服务联系电话评审内容评审出现的问题与解决办法评审结论备注签字施工方:监理方:业主:市信息产业局或区县信息化主管部门: 日期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签署验收合格意见提交验收评审报告项目移交评审会评审项目试运行准备验收资料提交验收申请书和验收资料验收小组检查验收验收小组进行验收提交验收报告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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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
(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二项目竣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实施报告、项目质量测试报告、项目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项目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项目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

(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

第四章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验收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第十条验收程序
(一初验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承建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承建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二终验
终验的全过程:
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

(1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部门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项目咨询中介机构进行。

(2验收专家组评审
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

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结合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A、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项目执行情况、试用情况的报告;
B、承建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C、监理单位作关于项目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
D、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
E、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
F、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G、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H、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

3、验收签字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项目业主存档。

第五章验收结论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

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 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
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6
(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第十三条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备案。

(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承建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

(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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