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规定资料

合集下载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站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本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工作,维护博士后工作站的利益和权益。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和创新创业平台,促进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能力提升,创新成果转化和科研团队建设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目的是为了吸引和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提高科研国际化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发展。

第二章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行,包括管理、培养和引导博士后研究人员开展科研工作。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站长、副站长和秘书组成,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担任。

第六条站长是博士后工作站的领导,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整体规划和管理工作,副站长协助站长开展工作。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置科研指导委员会,由相关领域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进行指导和评审。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每年进行工作汇报,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奖励。

第三章博士后招收和评审第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依法依规进行博士后的招收和评审工作。

第十条博士后的招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择优录取,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博士后的评审由科研指导委员会进行,根据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估,评审合格的博士后可以继续留站。

第四章博士后培养和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博士后的需求和研究方向,为博士后提供科研项目和科研团队支持。

第十三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期间,享受与公司员工相同的待遇和福利,包括工资、社保、住房等。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科研工作的职责,保障科研成果的独立性和原创性。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加强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效的交流和沟通机制,提供必要的职业发展指导和支持。

第五章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第十六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成果享有知识产权,但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及其相关活动。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实效、开放创新”的原则,致力于培养高素质的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职责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职责:1. 负责博士后人员的招聘、选拔、培养和管理工作;2. 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科研活动,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3. 促进博士后人员与企业技术人员、高校教师的交流与合作;4. 推动博士后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5. 建立健全博士后工作站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站的健康运行。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管理第五条博士后人员的招聘:1. 博士后人员的招聘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学校、人才市场等多种渠道进行;2. 招聘对象应为具有博士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或在职人员;3. 招聘程序应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等环节。

第六条博士后人员的培养:1. 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人员全身心投入科研工作;2. 定期组织博士后人员进行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等活动,提高其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3. 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为博士后人员提供广阔的学术交流平台。

第七条博士后人员的考核:1. 公司对博士后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中期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科研工作进展、论文发表、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博士后人员续聘、出站、奖励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科研项目与成果转化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开展科研项目,支持博士后人员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科研成果转化机制,鼓励博士后人员将科研成果转化为实际生产力。

第五章工作站运行管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全面管理工作;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工作站管理制度;2. 审议博士后人员的招聘、考核和晋升事宜;3. 监督工作站各项工作的开展;4. 定期向公司汇报工作站运行情况。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概述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创新环境、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的机构。

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确保其正常运作,特制订了以下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1.公司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目的是为了提升科研创新水平,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推动公司的科技发展。

2.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置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并获得相关经费和资源支持。

三、博士后的招聘与申请1.博士后的招聘工作应公开、平等、竞争。

3.博士后申请者需符合以下条件:a.具有博士学位,并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年限要求;b.具有科研成果和研究计划,与公司的科技发展方向相符;c.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职业操守;d.具有一定的科研经费和实验条件保障。

四、博士后的任职1.博士后的工作期限为固定期限,通常不超过3年。

期满后,根据考核情况可以续聘或转正。

2.博士后的职称为“博士后研究员”,可以享受公司相关优惠政策和待遇。

3.博士后需签订聘用合同,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五、博士后的培养与指导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导师制度,为每位博士后指定一名导师,提供科研指导和培养帮助。

2.导师应具有博士学位、丰富的科研经验和良好的科研创新能力。

3.导师应明确博士后的研究任务和目标,并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培养计划和资源保障。

4.导师与博士后应建立密切的沟通交流机制,定期召开研究进展会议,进行研究方向和结果的讨论与指导。

六、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和报告1.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的科研规划和研究任务,开展科研工作,积极参与创新项目。

并根据公司要求,撰写科研报告和论文。

2.博士后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科研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的科研成果应得到公司的认可,并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七、博士后的评估与考核1.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主要考核项目包括科研成果、创新能力、团队合作、科研道德等方面。

2.考核结果将作为博士后续聘或转正的重要依据。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用于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主管单位领导、站长、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组成。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申报等学术活动。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构建合理的科研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搭建科研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学术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博士后流动站评价制度,对博士后人才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程序,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成功率。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规范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程序,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术交流制度,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博士后人才的人身安全和科研成果的保密安全。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博士后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服务和社会责任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服务。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程序,提高经费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博士后人才的档案进行管理和储存,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审议通过。

以上是关于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各位博士后人才和工作站管理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希望博士后工作站能够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_规章制度_

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博士后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博士后管理工作,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后制度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招收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青年,在站内从事一定时期科学研究工作的制度。

国家建立博士后制度,旨在吸引、培养和使用高层次特别是创新型优秀人才,建立有利于人才流动的灵活机制,促进产学研结合。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流动站是指在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具有博士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本规定所称工作站是指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等机构内,经批准可以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组织。

在流动站或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称为博士后研究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人员)。

第四条博士后管理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提高质量,稳步扩大规模,健全完善制度。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五条人事部是全国博士后工作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博士后工作的政策、规章、规划,并组织实施。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国务院人事、科技、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组成,负责对全国博士后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调。

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第六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本地区博士后工作,建立由人事部门牵头,有关单位和专家组成的博士后管理协调机制,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博士后发展规划和配套政策、措施。

经人事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博士后管理部门可承担本地区的博士后设站申报、博士后工作评估、博士后人员进出站手续办理,并向人事部登记注册等事宜。

国务院有关部委及直属事业单位的人事部门可按有关规定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负责本部委及直属机构博士后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第七条设有流动站、工作站的单位(以下简称设站单位),制定博士后具体管理办法,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博士后管理工作。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序言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关键的科研平台,对公司的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优化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旨在明确工作站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博士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由公司委任的资深科研专家担任站长,全面负责工作站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建立和修订相关管理规定;(2)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3) 组织学术研究活动,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4) 招募并评估优秀的导师团队,定期进行导师培训;(5) 监督指导博士后的科研活动,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6) 维护博士后权益,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入选与管理程序1. 入选标准:(1) 拥有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2) 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无不良学术记录;(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技巧;(4) 研究方向符合公司的科研需求。

2. 入选流程:(1) 发布招聘通知:通过公司网站、学术期刊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2) 材料审查: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进行严格审查;(3) 组织面试:对初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4) 公示入选结果: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办理入站手续;(5) 签订协议:入选者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工作站管理:(1) 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每年进行工作站年度评估,表彰优秀工作站和导师团队;(3) 工作站需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4) 定期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四、博士后待遇与福利1. 薪酬:博士后薪酬遵循公司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 保险福利:博士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3. 科研资助: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究;4. 学术交流与培训: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提供相关经费支持。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博士后研究人员在企业创新发展中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公司申请批准设立的专门从事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等工作的组织。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为公司的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实行院士或高级专家领衔、多学科交叉和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公认。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规模、组织结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应当与公司的科研和发展需要相适应。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站主任、各学科负责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九条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是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顶层决策和协调机构,负责确定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发展方向、学科发展规划、人员培养计划和博士后项目管理。

第十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学科组织,由相关学科的专家组成,负责对博士后研究项目进行评审和指导,并提供学术支持。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团队,包括站长、副站长、科研秘书和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和协调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设立专门的技术咨询委员会,由行业专家组成,为公司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

第三章人员招聘和管理第十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招聘博士后研究人员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招聘程序的透明度和科学性。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聘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招聘对象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研究能力。

第十五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应按照国家和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明确责任和权利,建立健全的考核和激励机制。

第四章科研创新和技术咨询第十六条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科研创新需求,开展科研项目和技术创新工作,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范本(四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范本(四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模板范本博士后工作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场所和条件的单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规范,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培养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站的详细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章博士后招收和管理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学科发展和实际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招收。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履行招收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做好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包括实验室设施、科研设备和科研资金等。

第三章博士后培养管理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博士后培养管理制度,包括培养方案制定、导师指导和评价考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要指定专门的导师,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工作,并与研究人员签订导师协议。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配备专门的导师库,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研究方向和兴趣的导师。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定期组织研究人员与导师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

第十五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人员开展独立研究和学术创新。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价其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1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培养高水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促进学术交流和科技进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指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等设立的,用于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循以人为本、注重质量、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和撤销第五条设立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设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者独立设置的学科;(二)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和发展潜力;(三)具有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和良好的科研环境;(四)能够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工作条件。

第六条申请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单位应当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申请报告;(二)博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或者独立设置的学科证明;(三)科研水平和发展的证明文件;(四)博士后管理制度的说明;(五)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生活和工作条件的说明。

第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撤销应当由上级主管部门决定,并应当提前六个月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和管理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或者在读期间即将取得博士学位;(二)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当通过下列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三)组织专家评审;(四)公示评审结果;(五)签订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效率,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由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的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工作场所和条件的研究单位。

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本条例规定,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的监督。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保障博士后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博士后工作站的设立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导师或研究骨干;2.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工作场所和科研条件;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的工作流程。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向所在地的相关主管部门报备设立,经批准后方可正式设立。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依法为博士后提供规范的科研、生活保障和必要的培训。

第三章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养、评审、考核、资助、服务和退出机制等。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博士后的个人信息、科研成果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定期组织博士后参加学术交流会议、讲座、培训等活动,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四章附则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涉及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第十二条本条例由博士后工作站依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细则,如与本条例相悖的,以本条例为准。

结语本条例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保障博士后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术交流与合作。

各博士后工作站应当严格遵守本条例规定,健全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水平,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

以上为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内容,望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执行,确保博士后工作站的正常运作和管理。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第二条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第五条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4、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本公司制定本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博士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设单位所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主要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方案,组织博士后的科研活动,并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2.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协助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3.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开展博士后培训、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交流平台和资源支持;4.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博士后报到、在站期满、退站等相关工作;5.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博士后,并对其进行奖励;6.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做好博士后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博士后招收与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公司科研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邀请招聘等方式进行博士后的招收。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对招聘到的博士后实施申请、评审、录用和合同签订等程序,并保障其择优录用原则。

3.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对博士后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五、博士后科研项目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协助博士后申请科研项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博士后科研项目需经过科研立项审核程序,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执行项目。

3. 博士后科研项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并定期组织科研工作报告和评审。

六、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参与学术会议和讲座,并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并维护博士后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七、博士后评估与奖励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博士后和上级主管部门。

2. 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博士后优秀奖项,对工作出色、成果突出的博士后进行奖励和表彰。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2.站长负责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全面领导和管理,包括站内的科研、培训、人员等工作。

3.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工作站的发展方向、拟培养人员、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决策。

二、博士后招募与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按照研究方向和需求,通过发表招聘公告、推荐、面试等方式招募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募要求包括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价、奖惩措施等。

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协议、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科研项目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等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出科研项目计划,经科研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后开始实施。

科研过程中应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接受评审。

3.科研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科研总结报告和成果申报,由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学术交流与培训1.博士后工作站组织定期的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学术会议等,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参与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并按照要求提交学术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可以申请赴国内外学术机构进行交流访问,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五、奖励与薪酬1.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

薪酬的发放应规范、及时。

六、其他管理事项1.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实验室和图书等资源支持。

2.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交流。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促进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原则;3.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原则;4. 完善管理制度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2. 审批博士后进站、出站和流动人员;3. 审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4.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5. 定期评估工作站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事务管理。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博士后进站、出站手续办理;2. 负责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3.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报销和财务管理;4.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协调和服务;5. 负责工作站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完成研究任务;2. 按时提交研究报告和论文;3. 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学术活动,交流研究成果;4. 遵守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维护工作站形象。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保障:1. 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生活保障;2. 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学术自由,可以自由选择研究方向;3. 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

第四章工作站运行与保障第十一条工作站运行经费:1. 工作站运行经费由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2. 工作站运行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接受财务审计。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质量和效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提供科研平台和科研支持的机构,是博士后在其研究期间的科研工作基地。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鉴。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提供科研环境、配备科研设备、提供科研资助、开展学术交流、进行科研成果评价、做好安全管理、保护博士后合法权益。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主体是公司,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循科学道德,弘扬学术自由和创新精神,提倡求真务实、团队合作、攻坚克难、追求卓越。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实行目标管理、结果导向,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激励博士后队伍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负责博士后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由博士后导师、工作站主任、办公室(或工作站委员会)组成。

其中,博士后导师负责博士后培养和科研指导,工作站主任负责整体协调和管理,办公室(或工作站委员会)负责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

第十条博士后导师是博士后工作站的核心力量,应当具备博士学位,具备丰富的科研经验和优秀的科研成果,能够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十一条博士后导师的聘任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符合公司的选拔任用政策。

第十二条博士后导师的权利和责任是:(一)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指导并参与博士后的课题研究和项目实施;(二)参与博士后人事管理和评价工作,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三)协助公司推动和实施博士后工作的各项规定和政策,维护工作站的正常运行。

第十三条工作站主任的职责是:(一)协调和管理工作站各项工作,制定并执行工作计划;(二)落实工作站的各项规定和政策,保障博士后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协助博士后导师开展科研工作,推动工作站的科研和创新能力。

第十四条工作站办公室(或工作站委员会)的职责是:(一)负责制定和实施博士后工作站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二)协助工作站主任开展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三)开展博士后的科研和学术交流活动;(四)组织开展博士后的评价工作。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和人事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地,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和管理博士后一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循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政策,加强科学研究,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博士后人才的作用,促进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的设置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由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设立的。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科研设备、科研平台等,确保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指导。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三章办站条件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和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以支持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及相关经费。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配备适当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平台,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研究条件。

第四章目标和任务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高级科研人才,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任务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组织博士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章博士后的管理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来访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工作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第十四条博士后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保守科研机密,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博士后必须按照工作站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和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十六条博士后必须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十一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如不适合或因病不能继续做研究工作的,工作站报申请人事部博管会批准,劝其离站,并终止其相关合同。
第一十二条为保证课题的顺利进行,博士后在站期间除非委派,否则不能申请到国外进修,擅自出国者作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确因需要出国参加国际学术会议或学术交流活动,或从事与课题直接相关的工作的,需报请工作站管委会批准同意后,可以办理出国手续。预期不归,按自动离站处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规定资料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3、对在科研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具有显着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应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
4、在推荐和评奖中,应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有关人员,将根据情节轻重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撤消奖励,退回颁发的奖金,并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处分。
6、需要提交给流动站资料有《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审查意见表》、《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第一十条在站期间
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在流动站工作不超过三个月(视具体人员情况而定),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的,由本人申请和双方专家确认,经工作站和流动站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一般不能超过一年。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报人事部备案,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各一份,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协助和参与课题研究。
5、博士后通过调研,最长在三个月内完成科研立项的可行性科研研究报告,包括:详细的科研目标、进度和阶段计划、经费计划、人员计划、仪器设备要求等,递交工作站,经技术部门评审确认后,正式立项,立项批准后工作站向博士后下达任务书,并由工作站、流动站、博士后三方签定《博士后科研工作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需要,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一十三条博士后离站,流动站和工作站应安排博士生继续该课题的研究,保证课题不中断运行。
第一十四条职称评定
工作站和流动站结合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报请有关机构,评定在站博士后的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
第一十五条成果评定和分享
由工作站提出课题、研究项目、提供研究课题经费和日常经费,博士后人员主要在工作站完成研究工作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其成果归公司。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 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如果研究项目是工作站和流动站共同完成的,或是流动站有阶段性成果转让,则研究成果应该归属该工作站和流动站,双方应先签署协议进行处理成果归属。
博士后研究成果,未经公司批准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有关论文或进行有关的学术交流活动。
第一十六条考核
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或和流动站共同进行进行阶段考核,一般每半年考核一次,并作为奖励的主要依据。
第一十七条奖惩
1、为激励博士后在博士后科研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管委会确定。
2、博士后在站期间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一切违反工作站规定的行为,将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工作站管委会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