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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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
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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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拟制: 技术管理部
审核: 隋进国
批准: 姜涌
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
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 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 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 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 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 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 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 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 以下简称”工作站”) , 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 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
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 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 、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 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 以下简称”流动站”) 单位的联系, 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 以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 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 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 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 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 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博士后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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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 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经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
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者, 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 以下简称”博士后”) 。
第六条所需材料
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
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
2、博士学位证书( 如证书未发, 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 需送下列材料: 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
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它学位证明材料;
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 至少一人是国外的) 的推荐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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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根据需要, 联合培养博士后的专业初步定为: 无线、通信、网络、计算机、微电子、管理等专业; 具体在站人数视公司科研开发需要而定, 随着公司的不断发展, 今后根据需要逐步扩大专业和人数。
第八条博士后课题
课题由公司技术部门提出、立项, 课题接受工作站的管理, 纳入公司研究院科研开发计划、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 需事先征得流动站和工作站有关专家的评估认可, 并经工作站管委会批准方可。
第九条进站程序
1、进站博士后由工作站和流动站联合招收, 双方组织专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 报人事部备案, 办理进站手续。
2、工作站根据公司确定的科研课题, 从流动站推荐的博士生中择优录用, 在双方确定接受意见后, 博士生申请进该流动站进行该课题的研究。
3、确定最终接受意见后, 为保证博士后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公司和相关的流动站所属单位签订《联合培养企业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 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双方各一份, 并报人事部博士后管委会备案。
4、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 公司选派相关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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