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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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2020年(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

(消防安全管理)中华人民消防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1987年2月23日国务院批准1987年3月16日公安部发布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每个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做好消防工作。

第三条各级公安机关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条例》和本实施细则,实施消防监督。

除人民解放军各单位、国有森林的矿井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部门实施消防监督,公安机关予以协助外,其余所有单位的消防工作都应当接受当地公安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火灾预防第四条城市规划建设部门,在规划新建、扩建和改建城市的时候,必须依照有关消防法规,会同消防监督机构制定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讯和消防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的规划和具体建设方案,并将其纳人城市建设总体规划。

市级人民政府审查城市详细规划时,应当吸收消防监督机构参加。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审定批准后,公共消防设施由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公别负责建设和维护,当地消防监督机构负责验收、使用。

第六条市区公共消防设施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公安机关应当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责成城建、公用、邮电等部门作出技术改造或者改建、增建规划,加以解决。

第七条设计人员在工程设计中,必须贯彻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要求。

设计单位和人员应当对工程的防火设计负责。

其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对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的工程设计,不予批准。

第八条建设单位应当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有关防火的设计图纸和资料负责审核。

第九条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和外资独立经营的企业或从国外引进项目的工程设计,其防火要求必须符合我国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

依据国外或者港澳地区消防技术规范进行的工程设计,必须将防火设计图纸并附上消防技术规范等有关资料,送当地设计部门审核。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2020年)第一章判定和立案第一条[定义]本办法所称重大火灾隐患,是指违反国家消防法律法规,不能立即整改,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可能造成特大火灾事故后果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下列情形:(一)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的;(二)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三)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四)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五)不符合城市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六)其它违反消防法规的情形。

第二条[判定依据]判定重大火灾隐患依照本办法及其《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进行。

有关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发布实施后,依照该标准判定。

第三条[火灾隐患发现]消防监督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或者核查群众举报、投诉时,发现被检查单位存在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情形,应当在《消防监督检查记录》中详细记明,并收集建筑情况、使用情况等能够证明火灾危险性、危害性的资料,并在2日内书面报告本级公安消防部门有关负责人。

第四条[判定程序]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人对消防监督人员报告的可能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不安全因素,应当及时组织集体讨论;涉及复杂或者疑难技术问题的应当由支队(含支队)以上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专家论证。

国家电网日常应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国家电网日常应用《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

电网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编制背景ü标准定位ü应用对象ü编制原则ü编制过程国网公司 消防安全监督制度《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通用制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企标QGDW 11886—2018理清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和责任体系,明确相关人员和部门职责,规定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重点和方向。

明确消防安全监督检查的工作要求和具体内容,规范监督检查管理行为。

标准定位: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支撑《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网公司 消防安全监督制度《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通用制度《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企标QGDW 11886—2018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用对象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编制原则通过梳理现有消防法规(含强制性条文),结合安全监察专业特点,明确安全监察人员对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依据和检查方法,从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和消防安全技术监督两个方面,对消防安全监督工作提出规范性要求,以提升公司消防安全监督工作。

本标准主要根据以下原则编制:Ø遵守现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强条);Ø遵循合规性、适用性、规范性原则;Ø结合消防专业特点,选择关键点进行监督检查。

2018年1 月成立标准编写组2019年3月形成草案,报公司企标,7月通过标委会审议2020年4月印发2018年2月 编写标准大纲,并组织评审。

2018年6月完成标准初稿编写。

2018年8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意见。

2018年9月修订形成标准送审稿。

2018年10月 召开标准审查会。

2018年 11 月,修改形成标准会签稿。

DMAIC编写工作过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本标准依据国家电网科〔2018〕23号《国家电网公司关于下达2018年度公司第一批技术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标准编制。

标准条文ü范围ü规范性引用文件ü术语和定义ü工作流程ü消防安全管理监督ü消防安全技术监督ü附录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流程、检查内容、检查方法和判定规则。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范文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范文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范文一、背景介绍消防监督检查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为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及其扩大的发生,确保公民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消防监督检查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围绕消防监督检查的程序展开论述。

二、消防监督检查程序的目的消防监督检查程序的目的在于有效地规范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督促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履行消防安全的法定义务。

通过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预防火灾隐患,确保火灾防控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

三、消防监督检查程序的基本流程(一)检查准备阶段1.明确检查目标:根据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和任务,明确检查对象和范围。

2.调查研究:对被检查单位或个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解和研究,搜集相关资料和数据。

3.制定检查计划:根据检查目标和检查时间,制定检查计划,并进行审核和批准。

(二)实地检查阶段1.现场勘查:检查人员到达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所在地,进行现场勘查、实地观察,了解火灾隐患和防控情况。

2.记录取证: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和取证,包括文字记录、照片、视频等材料。

3.询问调查:与被检查单位或个人进行交流、询问,了解火灾防控的措施和管理情况。

4.问题核实: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和评估,确定是否存在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

5.整改要求: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明确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期限。

(三)整改落实阶段1.整改宣传:向被检查单位或个人宣传整改要求,强化其对问题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2.整改落实:被检查单位或个人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3.整改督导:对整改情况进行督导和跟踪,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效果。

(四)检查报告及后续工作1.撰写检查报告:整理、汇总检查结果和发现问题的情况,撰写检查报告。

2.问题处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置,督促被检查单位或个人采取措施予以改正。

3.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加强公众对消防安全的认知和重视,提高火灾防控的整体水平。

四、消防监督检查程序的重要性1.及时发现隐患:通过监督检查,可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7
记录检查结果与整改意见
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在检查记录表中,包括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整改建议;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8
汇总与上报
将检查结果汇总,向上级领导或相关部门报告;根据整改意见,跟踪整改情况,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消防检查操作流程步骤
步骤序号
操作内容
注意事项
1
准备检查工具与记录表
确保携带消防检查所需的工具,如手电筒、消防栓钥匙、测温仪等;准备检查记录表,以便记录检查结果。
2
检查消防通道与出口
确认消防通道与出口畅通无阻,无障碍物阻挡;检查紧急出口指示标志是否清晰可见,照明是否完好。
3
检查消防器材与设施
检查消防器材(如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带等)是否完整、有效,无损坏;确认消防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4
检查电气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备与线路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无过载、短路等现象;查看电气线路是否整齐、无裸露,无老化、破损现象。
5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
确认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规定存放,远离火源;检查存放区域是否通风良好,有无防火措施。
6
询问员工消防知识与应急演练
随机询问员工关于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灭火器使用方法、火灾逃生技巧等;了解员工是否参与过消防应急演练,是否了解演练流程。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年产2万吨材料表面处理助剂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编制:审批: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材料表面处理助剂生产建设项目监理部2020年6月目录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 (3)1.1工程概况 (3)1.2编制依据 (3)1.3专业工程特点 (3)第二章、监理工作流程 (4)2.1现场消防组织机构 (4)2.2消防监理工作流程 (4)第三章、监理工作要点 (5)3.1现场消防基本要求 (5)3.2现场可燃物管理 (5)3.3现场动火作业管理 (6)3.4现场用电管理 (6)3.5临时消防设施 (7)3.6现场用气管理 (8)3.7现场应急照明 (8)3.8防火间距要求 (9)3.9现场各施工阶段的防火要点 (9)第四章、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10)4.1消防安全监理方法 (10)4.2消防安全监理措施 (11)4.3施工过程中消防安全监理措施 (12)第一章、专业工程特点1.1工程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14623.68㎡,共9个单体工程,其中丙类车间4664.26㎡,地上2层,钢筋混凝土结构,高度11.5米;综合楼4149.42㎡,地上4层,框架结构,高度17.85米;1#丙类仓库和2#丙类仓库2960㎡,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度11米,甲类车间、甲类仓库、控制室、公用工程站、污水处理站、门卫等其他建筑5810㎡。

各现场管理单位:建设单位:德锡化学(山东)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山东高新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济南舜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2009山东省《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资料规程》DB37/5063-2016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消防应急预案、总平面布置图本工程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1.3专业工程特点本工程为化工建筑项目,施工场地较好,除西侧紧邻济南上源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及山东叶华纸制品包装有限公司以外,其他位置空间比较充足,场地中央修筑有约6米宽的临时道路,综合楼、公用工程站之间修筑约5米宽临时道路,满足消防需求。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

消防安全检查管理标准作业程序一、目的本作业程序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消防安全检查的有效进行,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减少火灾的发生和损失。

二、适用范围本作业程序适用于所有涉及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和部门。

三、定义1. 消防安全检查:指对单位或场所的防火设施、防火措施、消防设备和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以确保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活动。

2. 检查人员:指被授权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人员。

3. 检查对象:指需要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的单位或场所。

四、程序1. 检查前的准备1.1 确定检查的时间、地点和范围。

1.2 编制检查计划,包括检查的内容和要求。

1.3 准备检查所需的工具和设备。

2. 检查的实施2.1 检查人员按照检查计划,对检查对象进行逐一检查。

2.2 检查人员要仔细观察,查看是否存在火源、易燃物品存放不当、消防设备损坏等消防安全隐患。

2.3 检查人员要与单位负责人或现场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了解情况并提出建议。

3. 检查结果的记录和整理3.1 检查人员要将检查结果详细记录,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和对应的整改建议。

3.2 检查结果需要进行整理,形成检查报告。

3.3 检查报告需要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并抄送给相关责任人。

4. 整改工作的跟进和督促4.1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检查报告进行分析,确定整改要求和期限。

4.2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整改工作进行跟进和督促,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4.3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措施的实施和效果。

五、培训与宣传1. 对检查人员进行相关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其消防安全检查的能力。

2. 对单位和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其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增强防火意识和自救能力。

六、监督和评估1. 上级主管部门要对消防安全检查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 监督机构要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性。

七、修订和废止1. 本作业程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确保其与时俱进。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0.08.28•【字号】津住建发[2020]4号•【施行日期】2020.08.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8月28日(此件主动公开)天津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开展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

特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当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消防验收;其他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应当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按规定接受抽查。

第三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各功能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四条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消防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依法承担相关消防施工质量责任,配合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开展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第五条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下列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工作:(一)轨道交通和跨区域的特殊建设工程;(二)市政府确定由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

2020年(产品管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2020年(产品管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

(产品管理)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目次前言 (Ⅳ)引言 (Ⅴ)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检查基本规定 (1)4.1 检查类别 (1)4.2 检查条件 (1)4.3 样品的抽取和确认 (2)4.4 检查记录 (2)4.5 检查判定报告 (2)5 市场准入检查 (2)6 产品一致性检查 (3)7 现场产品性能检测 (3)7.1 一般规定 (3)7.2 火灾报警设备 (3)7.2.1 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 (3)7.2.2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4)7.2.3 点型红外火焰探测器 (4)7.2.4 点型紫外火焰探测器 (5)7.2.5 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5)7.2.6 点型复合式火灾探测器 (6)7.2.7 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6)7.2.8 可燃气体探测器 (6)7.2.9 火灾报警控制器 (6)7.2.10 火灾显示盘 (7)7.2.11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8)7.2.12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9)7.2.13 消防联动控制设备 (9)7.2.14 防火卷帘控制器 (9)7.2.15 消防设备应急电源 (11)7.3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11)7.3.1 洒水喷头 (11)7.3.2 湿式报警阀、延迟器、水力警铃 (12)7.3.3 干式报警阀 (13)7.3.4 雨淋报警阀 (14)7.3.5 水流指示器 (15)7.3.6 消防压力开关 (16)7.4 气体灭火系统 (16)7.4.1 卤代烃和惰性气体灭火系统 (16)7.4.2 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8)7.4.3 固定灭火系统控制装置 (19)7.4.4 热气溶胶灭火装置 (20)7.5 给水设备及配件 (21)7.5.1 消防泵及泵组 (21)7.5.2 消防气压给水设备和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21)7.5.3 消防恒压给水设备 (22)7.6 灭火器 (23)7.6.1 手提式灭火器 (23)7.6.2 推车式灭火器 (24)7.6.3 简易式灭火器 (26)7.7 消火栓 (26)7.7.1 室内消火栓 (26)7.7.2 室外消火栓 (27)7.7.3 消防水泵接合器 (28)7.7.4 消火栓箱 (28)7.7.5 消防软管卷盘 (29)7.8 消防接口 (30)7.9 消防水带 (30)7.10 消防枪炮 (31)7.10.1 消防水枪 (31)7.10.2 消防炮 (32)7.11 防火门 (33)7.11.1 木质防火门 (33)7.11.2 钢质防火门 (34)7.11.3 闭门器 (35)7.12 抢险救援器材 (36)7.12.1 消防梯 (36)7.12.2 消防过滤式自救呼吸器 (36)7.13 建筑防火构配件 (37)7.13.1 防火阀 (37)7.13.2 排烟防火阀 (38)7.13.3 排烟阀 (38)7.13.4 消防应急灯具 (39)7.13.5 消防安全标志 (40)7.14 防火阻燃材料 (41)7.14.1 饰面型防火涂料 (41)7.14.2 厚型钢结构防火涂料、预应力混凝土楼板防火涂料 (42)7.14.3 薄型(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43)7.14.4 超薄型钢结构防火涂料 (44)7.14.5 电缆防火涂料 (45)7.14.6 无机防火堵料 (46)7.14.7 有机防火堵料 (47)7.14.8 阻火包 (47)7.14.9 阻火圈 (47)7.14.10 水基型阻燃剂 (48)7.14.11 防火玻璃 (48)7.14.12 电缆用阻燃包带 (49)8 判定规则 (49)8.1 市场准入检查判定规则 (49)8.2 产品一致性检查判定规则 (49)8.3 现场产品性能检测判定规则 (49)附录A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抽样单格式 (50)附录B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记录格式 (51)附录C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报告格式 (53)附录D (资料性附录)消防产品现场检测器具清单 (56)前言本标准的第4章、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最新全文(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最新全文(2)

2020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最新全文(2)第三章消防组织第三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城镇街道、林区居民点和易燃建筑密集的村寨,应当建立义务消防队(组)。

第三十一条义务消防队(组)应当定期进行教育训练,熟练掌握防火、灭火知识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检查和扑救火灾。

义务消防队(组)所需的经费和队员的补贴,分别由各所在单位负责解决。

第三十二条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站)较远的中型以上企业事业单位,乡镇企业集中、易燃建筑密集的乡或镇,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的古建筑群,以及起降大中型民航飞机的航站,应当根据需要设立专职消防队。

专职消防队由一个单位建立,也可以由几个单位联合建立。

第三十三条专职消防队应当建立教育训练和执勤备战制度,负责本单位、本地区的防火和灭火工作。

第三十四条专职消防队所需经费由所在单位开支。

专职消防人员实行本单位工资和奖金制度,享受本单位生产职工同等保险福利待遇。

专职消防队队员可实行合同制或轮换制。

第三十五条专职消防队的建立或者撤销,专职消防队干部的配备和调离,应当征求当地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三十六条公安消防队(站)的布局、建筑和技术装备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由当地公安机关提请人民政府责成城建、财政等有关部门作出规划,加以解决。

第四章火灾扑救第三十七条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不收费用。

邮电部门应当优先传递火警、火灾信息,不得延误。

第三十八条起火单位或者地区要迅速组织力量,扑救火灾,抢救生命和物资,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援灭火。

第三十九条消防队接到报警后,必须迅速赶赴火场,组织扑救。

赶赴火场的消防队及其消防车、消防器材和装备,需要铁路运输和轮渡时,铁路和航运部门应当优先免费抢运。

第四十条参加扑救火灾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服从火场总指挥员的统一指挥。

交通、港务监督、航行管制和治安管理人员应当负责维护秩序,疏散车辆、船舶、飞机、行人,必要时可实行交通管制。

消防监督执法案卷规范制作与常见问题分析

消防监督执法案卷规范制作与常见问题分析

“具体问题”后填写 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 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的具体建筑、场所、 部位,有关消防设施、 器材的名称、数量, 具体的消防安全违法 行为和火灾隐患等情 况。
责令立即和责令限期文书的使用
填写被告知人 的姓名或单位 名称。
此处被告人应 该填写单位法 定代表人姓名, 签字、按手印。
告知笔录分为处罚前 告知和听证告知两部 分。处罚前告知为必 填填写,前面的“√”必 填。
谢 谢!
案卷题名:单位名称+违法行为
全宗号填写立档单位 的代码,由省级公安 机关档案管理部门指 定,此号可暂不填写。
共分为9类执法档案
不同案卷保管期限 不同
以卷为最小单位组 成档案的排序统一 代码,案卷号用三 位阿拉伯数字标识
Z后加公元纪年号
执法档案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长期为16年至50年,
短期为2年至15年,具体期限如下:
集体议案采取会议形式,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人主持,参加人 员包括消防救援机构部门负责人,法制部门、承办部门的负责人 和相关执法岗位人员,可以根据需要邀请纪检工作人员参加。
参加集体议案的人员数量应当为单数,且不得少于3人。
第二十八条集体议案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二)定性是否准确,法律适用是否正确; (三)裁量基准运用是否恰当,处理建议或意见是否适当; (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第二十九条集体议案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主持人核实参加人员、列席人员,介绍集体议案事项; (二)承办人介绍基本情况、相关证据、拟处理意见和法律依据; (三)参加人员就事实、证据、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拟处理意 见进行讨论,逐一陈述意见; (四)主持人根据讨论情况和参加人员意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 的原则进行民主集中,作出明确的议案结论; (五)主持人宣布集体议案结论性意见。

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思考

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思考

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思考作者:刘正元来源:《消防界》2020年第14期摘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可以有效提升消防管理质量。

文章基于“双随机、一公开”内涵,对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管理模式的方式进行了简单分析。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建立路径“双随机、一公开”是国务院明确的、全面推行的一种新型的管理制度。

消防部门要根据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的管理模式,通过此种方式进行系统管理,达到提升管理质量的目的。

一、“双随机、一公开”内涵(一)“双随机”“双随机”就是消防监督检查单位随机、执法工作人员随机。

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要根据数据库,随机地抽查各个单位;通過信息数据库,根据消防监督的工作内容、数量以及范围等进行系统分析,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模式,实现随机化的抽查管理。

(二)“一公开”消防部门要随机地抽取单位的具体范围、比例以及数量,公开具体的信息,在工作结束之后要根据要求公开调查的状况以及查处的结果。

二、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有效路径“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机制,是对现有消防监督制度的改革,也是符合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推动我国政府职能转变的、全新的消防监督管理制度。

在实践中,要基于“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机制,对现有的模式进行改革处理,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优化,其主要路径如下:(一)细化消防法规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约束管理,可以保障“双随机、一公开”制定的全面落实,有效地保障了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重视制度修订,完善法规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明确“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重要性,通过科学的方式进行监督管理,在联动惩戒制度的管理中进行系统的分析,明确具体的抽查依据、抽查主体以及比例,确定抽查的内容以及方式,实现标准化的管理。

(三)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标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通过完善的消防管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通过规范化的方式,强化监管,基于国家的法律要求,明确具体的责任,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的各项责任,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可依,提升工作管理质量。

消防防火巡查及检查

消防防火巡查及检查

2023消防防火巡查及检查•防火巡查和检查的基本信息•防火巡查的内容•检查的内容和方法目录•防火巡查和检查的管理制度•防火巡查和检查的措施•防火巡查和检查的案例分析01防火巡查和检查的基本信息指消防监督机构派出专人对消防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检查,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纠正消防违法行为的监督执法行为。

防火巡查指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包括对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等方面进行检查。

检查防火巡查和检查的定义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行为,保障公共消防安全。

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抵御火灾的能力。

防火巡查和检查的重要性《中华人民共和…“消防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中华人民共和…“消防机构应当对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等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机关、团体、…“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其他单位可以根据需要组织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和检查的法律依据02防火巡查的内容巡查时间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重点检查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位置、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是否完好等。

巡查内容巡查人员需对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区域、仓库、加油站等进行检查,确保无违规使用明火、乱丢烟蒂、私拉乱接电线等危险行为。

每日防火巡查巡查时间定期防火巡查一般分为每周、每月、每季度等不同时间节点进行,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时间。

巡查内容定期防火巡查需对整个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定期防火巡查针对重大节日、重要活动、高温季节等特殊时期,需进行专项防火巡查。

巡查时间专项防火巡查需对特定区域、特定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如对厨房、电气线路、设备机房等进行专项检查,确保相关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巡查内容专项防火巡查03检查的内容和方法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无损,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如灭火器、消防栓、烟雾探测器等。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消防监督检查程序I. 引言消防监督检查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了确保消防设施和消防管理水平符合标准,提高火灾防控能力,消防监管部门制定了一套完善的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II. 立案准备1. 收集信息:消防监管部门需要收集相关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消防管理情况等数据,以便进行准确的评估。

2. 进行初步评估:根据收集到的信息,初步判断建筑物的消防风险等级,确定检查的重点。

III. 现场勘查1. 正式出动:消防监管人员组成检查组,携带相应的检查工具和设备,前往现场进行检查。

2. 建筑物外观检查:首先对建筑物外观进行检查,包括建筑物周边环境、建筑结构、消防通道等。

3. 消防设施检查:对建筑物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包括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指示标识等。

4. 消防管理检查:对建筑物的消防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包括安全负责人、消防培训、应急预案等。

IV. 检查记录1. 记录细节:在检查过程中,消防监管人员需要详细记录检查的情况,包括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等。

2. 拍摄证据:对于发现的问题,消防监管人员可以拍摄照片或视频作为证据保存。

3. 填写检查表格:根据检查情况,消防监管人员填写相应的检查表格,记录下每一项检查指标的情况。

V. 检查结果评估1. 分析问题:根据检查记录和收集到的信息,消防监管部门对检查结果进行分析,确定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2. 评估风险:对于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消防监管部门评估其对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等级。

VI. 处理措施1. 发出整改通知:将检查结果和评估风险的报告发给相关责任单位,要求其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2. 跟踪督促:对于整改通知,消防监管部门需要跟踪督促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3. 检查合格复查:对于整改完成的建筑物,消防监管部门将进行合格复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VII. 总结和反馈1. 总结检查经验:消防监管部门根据每次的检查经验,总结出有效的监督检查方法和技巧,用于提升后续的检查工作。

江西省消防条例(2020)

江西省消防条例(2020)

江西省消防条例(2020)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0.11.25•【字号】•【施行日期】2020.11.25•【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江西省消防条例(1995年12月20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7年4月18日江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修正1999年6月30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二次修正2001年8月24日江西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修正2010年9月17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2011年12月1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次修正2018年7月27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五次修正2020年11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六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火灾预防第一节消防规划第二节建设工程火灾预防第三节公众聚集场所火灾预防第四节火灾预防其他规定第四章灭火救援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以及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建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专职消防救援队、志愿消防救援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加强消防技术人才培养,增强火灾预防、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

新编制体制下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新编制体制下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新编制体制下如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朱建国(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北京100043)摘要: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建设速度逐步加快,人口密集度不断提高,城市人口迁徙更加频繁,各类公共设施建筑拔地而起,增加了城市内部风险,加强消防建设刻不容缓,关系着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城市消防工作水平,我们必须树立新的 城市经营理念,在保证城市安全前提下发展经济,加大对城市火灾的防范与治理力度,创新消防监督检査工作模式,推动各地区经济 网络的正常运行。

本研究以新编制体制改革为背景,根据典型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对如何优化北京消防监督检査工作提出了建议。

关键词:新编制体制;消防监督;检查中图分类号:D631.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2064(2020)20-0128-02丨消防安全与防雷减灾V China Science & Technology Overview目前,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工 业化、信息化深度融合、针对性疏解与调节非首都功能、产业调整与转型均增加了消防安全工作的新矛盾,再加上 新老问题的叠加、城乡二次元结构互相交织,使得消防监 督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对于构建以首都为中心的最佳 城市群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需求十分急迫,解决北京“大城 市病”的重大任务,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消防责任体 系,强化监督职能,增强群众火灾防范意识u)。

1.典型火灾事故经验教训1.1宁波锐奇曰用品有限公司“9-29”重大火灾事故案例1.1.1事故基本情况锐奇公司员工孙某松将加热后的异构烷烃混合物倒入 塑料桶时,因静电放电引起可燃蒸气起火并蔓延成灾。

事 故造成19人死亡,3人受伤,过火总面积约1100m2,直 接经济损失约2380.4万元。

1丄2暴露出的问题当地消防部门并未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未要求该 公司补充办理事故厂房相关消防法律手续,也未将其列入 消防安全重点监督单位;未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发现的 消防安全隐患只是下发法律文书,并未严格按照规定进行 复查,造成该公司并未整改与消除安全隐患。

关于新时期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研究

关于新时期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研究

关于新时期有效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相关研究发表时间:2020-11-18T01:59:57.887Z 来源:《防护工程》2020年21期作者:于越姝[导读] 将消防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保证执法人员可以在安全性较高的消防环境中进行工作。

长春市消防救援支队宽城区大队吉林省长春市 130000摘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速度逐渐加快,城市建筑行业发展势头良好,但是随着建筑数量的逐渐增加,消防安全问题的出现频率也随之上升,此类问题会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因此这一问题成为了国民关注的重点问题,在新时期我国对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以此为切入点作出了具体讨论,供相关工作人员参考使用。

关键词:新时期;消防监督;检查引言目前监督执法人员在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会遇到很多问题,也正是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其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受到严重影响,而且对社会安全环境受到较大威胁。

基于此类现象,完善现行的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证社会稳定发展成为了监督执法人员的重点研究内容。

监督法治人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时,应坚持“预防第一、消防结合”的工作原则,在新时期,消防救援机构提出了新的消防监督检查要求,这种做法的目的就是提高工作质量与工作效率,将消防安全隐患扼杀在摇篮之中,保证执法人员可以在安全性较高的消防环境中进行工作。

1 新时期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概述1.1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定义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本质是指消防救援机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在机关、团队以及企事业单位内部开展与消防有关的监督与检查,帮助社会单位了解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社会单位内部有针对性的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督促他们及时对自身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整改。

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主体是行政机关,目前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的工作形式主要有四种,分别是对投入使用的公众聚集场所或即将营业使用的场所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对必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进行定期抽查;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核实;在大型群众活动开始前进行消防监督检查。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消防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安全消防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所有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都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二、任务和职责1.安全消防监督检查的任务是对各类场所、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2.消防监督检查部门的职责是组织实施消防监督检查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各类场所、单位的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3.被检查单位的职责是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按要求整改消防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三、工作程序1.检查计划的制定: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年度、季度、月度的检查计划,并将计划及时通知被检查单位。

2.检查小组的组织: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应根据检查计划,组织相应的检查小组,明确小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

3.检查准备工作:检查小组应提前对被检查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准备好必要的检查工具和设备。

4.检查实施:检查小组按照计划和要求,到达被检查单位现场进行细致全面的检查工作,对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逐项核查和评估。

5.检查记录和报告:检查小组应当详细记录检查过程的情况,并及时形成检查报告,报告中应明确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

6.整改落实:被检查单位收到检查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按照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整改情况。

7.复查和评估:消防监督检查部门将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1.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检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执行,确保检查结果的科学公正。

2.加强沟通与协调:检查工作过程中,与被检查单位要加强沟通与协调,妥善解决问题,确保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3.依法取证: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取证措施,确保后续的执法工作顺利进行。

消防监督检查中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中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方法

消防监督检查中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方法摘要:城市高层建筑的消防救援工作难度较大,其火灾事故会对人们的人身与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工作期间,要重点做好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全化检查,通过利用这些消防监督检查措施,不仅可以降低火灾事故出现的概率,还能从根本上消除潜在性安全隐患问题,同时,还能保证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使相关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基于此,本文主要分析了消防监督检查中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查方法。

关键词:消防监督;电气设备;线路;检查引言消防设备设施在消防安全中发挥着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若想确保在发生火灾事故时消防设备设施自身的价值可以得到充分的发挥,消防监督检查是防范电气设备及线路火灾的重要方法,是否能够采取科学有效的方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在近年来用电量明显增加、电气设备种类显著增多的背景下,强化电气设备及线路消防监督检查,能够有效降低火灾事故发生风险。

1建筑消防电气设备概述建筑消防电气设备所涵盖的内容和应用的技术也越来越多,多样化的技术形式共同保障了大型建筑工程项目的消防安全。

目前,对建筑消防电气设备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在现行标准规范中,已经将消防工程作为独立的验收项目,只有符合相关规范与标准的要求,消防工程才能通过验收。

消防电气设备作为消防工程中重要的一部分,行业内对其重视程度仍有待加强,目前对于消防工程,更多的是重视其实际应用成果,而对于电气设备等必要的组成部分,尚没有健全的考量体系,对消防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工作也不够全面。

因此,探究的内容具有现实应用意义[1]。

2做好消防设备设施日常维护的重要性当前,消防设备设施不单单具有灭火的作用,同时,还具有预防火灾的重要作用,并且在人群疏散中也发挥着不可小觑的重要作用,是一套具有较高技术含量联动装置。

主要包括应急照明、疏散执系统、自动报警系统、灭火器等。

例如:发生在巴西博物馆的一场火灾事故,在火灾发生5h后火情才被控制住,但是依然未彻底地将明火扑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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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常闭式防火门经常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违章关闭消防设施的;
(7)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消防安全巡逻人员脱岗的;
(8)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隐患的;
(9)违反生产、使用、储存、销售、运输或者大量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
(10)其他应当当场改正的行为。
11、公安消防机构依照本规定制发的各类法律文书,其内容必须严格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填写,并按照规定程序签发,加盖公安消防机构印章。
12、公安派出所履行消防监督检查职责时,发出的各类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和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以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名义作出。
(5)建筑内安全出口、楼梯、疏散通道被封堵、占用的;
(6)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者标识错误,影响人员安全疏散的;
(7)消防水源、消火栓、灭火器材不足或者损坏的;
(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或者防烟排烟设施等自动消防系统发生故障、缺损,不能正常运行的;
(9)室外消防设施被埋压、圈占、损坏,影响使用的;
3、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受理下列场所使用、开业或者举办活动的申请,并在收到《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后3日内应当前往检查,检查2日内应当发出《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
(1)歌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娱乐场所;
(2)宾馆、饭店;
(3)商场、集贸市场;
(4)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活动;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者开业的场所。上述场所属于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工程项目,其使用或者开业检查内容与消防验收内容一致时,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检查可与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同时办理。
5、新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工程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开工的;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一经发现,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依法予以处罚。对现行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实施以前的建筑物,发现其缺少消防设计或者消防设计不符合现行标准的,应当通知建筑物的产权或者管理单位限期改正。
6、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1)本程序第三条所列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或开业的;
(2)违反规定在设有车间或者仓库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
(3)违章搭建临时建筑,影响安全布局,占用防火间距,阻塞消防车通道的;
(4)违章改变防火分区,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火阀等防火分隔设施缺少、损坏或者故障的;
2020消防监督检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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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__________________
1、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应当着制式警服,并出示《公安消防监督检查证》。
2、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在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填写《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表》中的相关内容,并将记录表存档备查。
4、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有下列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之一的,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责令其当场改正通知书》;
(1)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法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3)公共场所在营业时将安全出口锁住,疏散通道不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挪作它用的;
10、对于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举办后,单位经整改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由单位提出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的申请。公安消防机构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日内应当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当确认单位已经改正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并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同意恢复施工、使用、生产、营业或者举办。
8、公安消防机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者依法实施处罚时,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不接受传唤者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9、违反规定举办大型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具有火灾危险且当场不能改正,需要责令停止举办的,公安消防机构应当填发《责令停止举办通知书》,于2日内送达举办活动的单位,情履行法律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的;
(15)其他应当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
7、对于责令限期改正的行为,应当填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在检查后4日内发出;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填发《重大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书》,在检查后3日内送达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整改时间届满时,应当在5日内进行复查,填发《复查意见书》。
(10)消防安全责任人不明确,消防安全制度不健全,防火检查不落实的;
(11)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或者线路、管路的敷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危及消防安全的;
(12)电工、焊接工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
(13)单位职工缺乏消防安全基本知识,本岗位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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