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目录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科队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4.培训科要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100元。
5.各科队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凡是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矿将每天补助20元作为奖励。
6.培训计划下达后,各科队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科队负责人严肃处理,各科队负责人对本科队人员负全责。
7.培训科负责对职工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三名罚款100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前三名各100元。
8.培训人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100元,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二、新工人培训制度1.为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技术素质,技术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凡进入我矿工作的所有职工,都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未经培训考试的职工,一律不准上岗工作,未经培训教育的职工造成事故,追究分配工作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安全培训工作由培训科全面负责,培训科必须及时制定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建立培训档案,定期向分管矿长报告。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二〇逐一年六月第一节安全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培训的任务是:单方面贯彻实行党的安全花费目的跟国务院发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发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无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停顿安全培训,树破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的是:通过安全技能业务培训,使先生把持本工种应知技能实践跟应会的理论把持技能,提高安全技能程度跟素养。
按照安全花费特征,进行各特不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花费。
3、安全培训必须贯彻实践与理论相结合的目的,按照矿对安全花费的恳求,积极结构实施安全技能培训,并树破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培训任务,要按恳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年夜纲、讲义、场地、教学配备跟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培训的任务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结构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偿讲义、总结办学跟教学提高阅历等,都要提交中心指点及业务局部考察赞成。
6、专、兼职教师要存在现场任务阅历,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能职称,能够坚持四项根起源基础那么,细心深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实行党的教诲目的政策跟决定:热爱本职任务,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先生的典范: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阅历。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细心贯彻实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制作好的教学任务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跟任务,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汇合精神做好任务。
8、专职教师要按照教学大纲跟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清楚教学目的跟恳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活期下矿训练调研。
10、先生要努力深造安全培训知识,遵守国家跟黉舍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勾搭同学,圆满完成安全培训任务。
11、先生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实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刻,严格停顿考勤,培训终了后,要将每个先生的出勤、深造情况反响给先生所在单位。
12、对品学兼优的先生,授以“优秀先生〞的称号:对违犯法则的学员停顿批评教诲,情节严格者按规则给以嘉奖:对结业效果不合格者,不予宣布相关证书。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4篇)
煤矿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加强职工安全素质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矿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煤矿企业,包括国有煤矿、集体煤矿、私营煤矿等。
第三条安全教育与培训是煤矿企业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安全责任能力的重要途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培训管理机构,确保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安全生产需要,制定本企业的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进行实施。
第二章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煤矿安全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职工个人应当了解的安全常识、安全技术和安全操作方法;(三)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的基本要求和技能;(四)煤矿生产设备和工艺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技术;(五)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护技术;(六)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相关的知识和技能。
第七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注重实践教育,采取多种形式,包括理论教学、现场演练、实地参观等。
第八条安全教育与培训应当分级分类实施,根据不同岗位和工种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教育与培训方案。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机构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教育与培训机构,受理和组织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
第十条安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教师和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当定期向企业领导层汇报工作情况,接受领导的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安全教育与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记录职工的培训情况和效果。
第四章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年度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并根据生产经营需要进行调整。
第十四条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的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十五条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应当充分考虑不同岗位和工种的安全培训需要,确保全员参与。
xxx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xxx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0二、新工人培训制度1三、全员安全知识培训制度2四、专门工种培训治理制度2五、考试考核治理制度4六、“三违”人员培训制度4七、调岗培训制度6八、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等专业培训制度7九、治理人员培训制度7十、外出培训治理制度8十一、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9十二、其它培训治理制度11十三、职员培训合格、持证上岗治理制度12十四、安全技术培训治理制度13十五、教学治理制度14十六、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14十七、上课治理制度15十八、培训人员考核治理制度15十九、培训人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16二十、培训人员考勤制度16二十一、培训人员治理制度18二十二、培训、考试考核治理制度18二十三、专、兼职教师治理制度19二十四、培训质量评估和考核制度19二十五、考试纪律20二十六、安全培训经费提取、使用、审批制度21二十七、安全培训中长期规划21二十八、师傅带徒弟治理制度24二十九、培训档案治理制度25三十、“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工作制度271.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实现一人一档,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形,负责要紧负责人,安全治理人员,专门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2.负责对矿新招职工、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3.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打算,报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科队下达培训学习打算。
4.培训科要按照培训打算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授课老师要按照打算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100元。
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矿所有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线工人。
第二章安全培训职责第三条矿长是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领导全矿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四条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全矿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实施,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和实施全矿安全培训计划;2. 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活动;3. 负责培训师资的选拔和培训;4. 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5. 负责培训档案的管理。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负直接责任,应积极配合安全培训管理部门开展工作。
第三章安全培训内容第六条安全培训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标准;2.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4. 煤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5. 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6. 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救互救知识。
第四章安全培训方式第七条安全培训方式应多样化,包括:1. 理论培训:通过授课、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进行;2. 实践操作培训:通过现场演示、实际操作、模拟训练等形式进行;3. 在线培训:利用网络平台开展在线学习;4. 考核评估:通过笔试、实操、答辩等形式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第五章安全培训时间第八条煤矿从业人员应接受定期安全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如下:1. 新员工入职培训:上岗前必须完成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2. 在岗员工年度培训:每年至少接受24小时的安全培训;3. 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专项培训。
第六章安全培训考核第九条安全培训考核应严格执行,考核内容包括:1. 理论知识掌握情况;2. 实践操作能力;3. 应急处理能力。
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安全培训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工作,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煤矿企业。
第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企业主体责任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企业是安全培训的主体,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保证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到位,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煤矿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确保安全培训质量。
第二章安全培训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安全培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七条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管理部门应当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报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从业人员的工作性质,分层次、分岗位进行安全培训。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岗位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情况。
第三章安全培训内容与方法第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煤矿安全生产知识;煤矿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知识;煤矿安全生产操作技能等。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如脱产培训、在岗培训、远程培训、实操培训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安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确保培训质量。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定期对安全培训教师进行考核,不合格的应当及时调整。
第四章安全培训考核与评价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安全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核和实操考核两部分。
第十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培训评价制度,对安全培训效果进行评价。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节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____颁布的《矿山安全法》、《煤炭法》及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2、安全培训中心的培训目标是。
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根据安全生产特点,举办各特殊工种的人员安全培训班,确保安全生产。
3、安全技术培训必须贯彻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方针,根据矿对安全生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安全技术培训,并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4、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要按要求配备专、兼职教学人员,并做到计划、大纲、教材、场地、教学设备和教学经费的落实。
5、安全技术培训的工作计划、培训计划、经费计划、组织教师开展教研活动、编写补充教材、总结办学和教学先进经验等,都要提交中心领导及业务部门审核批准。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有初级及其以上的技术职称,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____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学员从报道之日起到结业之日止,执行安培中心的作息时间,严格进行考勤,培训结束后,要将每个学员的出勤、学习情况反馈给学员所在单位。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矿员工安全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煤炭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和《离柳焦煤集团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技术培训规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工作是煤矿永恒的主题,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扎实有效地常抓不懈;安全培训工作是实现全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强制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员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教育。
第三条员工培训工作由主管培训工作的矿领导负责并将其纳入矿办公会议的议事内容;各单位主要领导是员工安全培训的第一责任者。
培训部门牵头,培训主管矿长负责组织安监、通风、机电等有关部门编制员工安全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经矿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后组织实施。
各基层单位要根据矿年度培训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安全培训计划,并责成专人逐月组织实施。
同时要按规定准时派员参加集团公司、矿举办的各类安全培训班。
第四条培训科是矿安全培训的职能部门,接受本矿员工培训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矿安全科是安全培训的监督部门,对全矿安全培训工作和入井员工持证上岗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考核。
第五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全矿入井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制度员工只有经过培训具备本工种(岗位)的安全水平,达到应知应会标准操作要求,同时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考核成绩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和《上岗操作证书》。
凡没有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者,一律不准入井,凡没有取得《上岗操作证书》者,一律不准上岗。
第二章培训机构及任务第六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本着“精干、多能、高效”的原则,建全培训科。
负责对安全培训工作进行组织管理,计划实施和督察考核。
第七条根据集团公司规定要求,矿培训科要根据培训规模和岗位实际,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要在全矿各单位聘请一批中级以上职称、大专以上学历的专业人员和有丰富经验的技术骨干担任矿兼职教师。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职工安全培训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长效机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根据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制度适用于矿属所有单位(科室、区队)的全部职工。
第三条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扎实推进安全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安全文化,使安全培训工作制度化、长期化、科学化。
第四条按照上级有关员工培训管理规定,明确培训目标要求。
各基层单位负责本部门员工日常培训制度制定,建立、健全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第五条对员工的日常培训内容,应包括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各工种、岗位应知应会,特殊工种及关键岗位“手指口述”“岗位描述”“个人素质提升”等煤矿安全常识。
第六条矿劳资科、安检科、机电科、生产科等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矿属各单位的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有关培训职责第十一条为加强员工培训工作,成立以矿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生产业务科室、区队主管为成员的员工2培训工作领导小组。
第十二条组织矿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管理人员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劳资科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三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安全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
第十四条各业务科室根据工作需要负责专项业务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培训中心协调配合实施。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根据工作需要负责员工技能培训计划的编制、实施,并根据各单位培训需求,协调、实施各项培训计划。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劳资科、安检科按照相关培训要求监督、检查各基层单位的培训工作,在全矿范围内强力推行“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法。
第十七条矿各职能业务科室负责对对应区队的安全培训活动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业务技术指导、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为加大煤矿工人安全培训力度,必须大力开展以科室、区队为单位的现场培训和岗位技能应知应会、“岗位描述”和“手指口述”等安全常识培训。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四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与培训是保证安全生产的基础,是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的主要方法,是提高专业人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一、矿级负责人的培训企业法人代表及厂、矿长、副矿长,都必须轮流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安全培训班,并经考核合格后,获得矿长安全资格证方能任职。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领导及工程技术人员以及行政管理干部,他们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力量。
安全培训着重解决: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摆正安全与生产经营等各项活动的关系,学习和掌握先进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知识,工作中以身作则。
在教育过程中要借鉴国内外现代管理理论和方法,结合具体实际,对干部进行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的安全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每年至少进行1—____次。
三、特种作业人员专业教育与培训特种作业是由国家认定的,对操作者本人及其周围人员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险选厂的作业,非煤矿山包括矿工种“爆破员、通风工、信号工、电工、金属焊接(切割)工、矿井泵工、主扇风机操作工、主提升操作工、运输机操作工、尾矿工、安全检查工和矿内机动车司机等。
1、凡分配到特种作业岗位的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必须由有关专业部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按规定履行手续,办理特种作业学习证后,在师傅的指导下,从事本工作的操作学习。
学习期满考试合格,获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独立操作。
2、凡已取证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按要求参加专业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和考核,对操作证进行复审签认(一般每年考核复审一次)。
对电气焊、电工、起重工等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照GB530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矿考核管理细则》贯彻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经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省安全操作证者,必须按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规定期限复审,否则应立即停止操作四、新进矿工人的安全培训1、新进矿山的井下作业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监护下工作满____个月,然后经再次考试合格,方可独立工作选厂2、新进露天矿的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____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基础,现场管理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基础,现场管理隐患分类标准基础管理类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及程序等方面存在的缺陷隐患类别隐患内容说明1.1资质证照1.1.1缺少资质证照未按规定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消防验收(备案)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证照。
1.1.2资质证照未合法有效1.1.3其他1.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1.2.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设置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含职业健康管理机构)。
1.2.2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配备缺陷未按规定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含职业健康管理人员),人员配备不足或所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要求等。
1.2.3其他未设有安全生产委员会等。
1.3安全规章制度1.3.1安全生产责任制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1.3.2安全管理制度缺陷未按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安全投入、相关方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等。
1.3.3安全操作规程缺陷未按规定制定、完善安全操作规程,如覆盖主要设备设施生产作业和具有安全风险的作业活动的安全操作规程等。
1.3.4制度(文件)管理缺陷未按规定制定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制度,或未按照制度执行,如制度编制、发布、修订等过程不规范,制度(文件)试行、现行有效或过期废止标识不清,过期废止回收销毁等规定不明确,制度(文件)发布后宣贯、执行检查不到位;记录(台账、档案)的数量、格式、内容不明确,填写不规范等。
1.3.5其他1.4安全培训教育1.4.1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教育不足未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没有按年度进行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学时不够等。
1.4.2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未按规定取证,证件过期或证件与实际岗位不符等。
1.4.3一般从业人员培训教育不足缺少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或安全培训教育达不到规定时间,或内容不符合要求等。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1)1.doc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1)1一、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培训科负责全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管理工作,建立1详细准确记录安全培训情况,实现一人一档,健全职工档案,负责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培训机构进行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审核外出培训人员的培训费用,并严格把关。
、负责对矿新招职工各项工种的安全培训工作,保证2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同时必须经过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对调整工作岗位,离岗六个月以上复岗或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从业人员组织进行教育培训。
、培训科每年底必须制定好下一年度的培训计划,报3分管领导审核,矿长批准后向各单位下达培训学习计划。
、培训科根据培训计划合理安排任课老师进行备课,430授课老师要按照计划进行培训,每次授课给予补助费用元。
、各单位接到培训通知后要认真组织,准时参加,无5 元。
200故未参加矿组织培训的人员罚款- 1 -、培训计划下达后,各单位将人员花名册前一天交到6培训科,培训科负责将人员进行核对,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及单位负责人严肃处理,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人员负全责。
、培训科负责对管理干部进行每月一考,严格考试纪7 元,对考核较好的奖励100律,对考核不合格的后两名罚款元。
100前三名各、学员要遵守学校纪律,培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8 元,端正50旷课、严禁在教室吸烟,酒后学习,否则罚款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做好笔记,尊敬老师,树立良好的精神风貌。
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安全技术培训的任务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 1《煤炭法》及国家煤矿、方针和国务院颁布的《矿山安全法》,有计划地对井下作业安全监察局颁布的《煤炭安全规程》人员及新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建设一支合格的员工队伍。
、培训科的培训目标是:通过安全技术业务培训,使学 2 员掌握本工种应知技术理论和应会的实际操作技能,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和素质。
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莲花山煤矿安全培训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莲花山煤矿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第三条煤矿企业领导应当高度重视安全培训工作,为此要建立健全制度,在全矿范围内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从而确保员工掌握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培训基本要求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全员基础安全培训,并环节性组织专业培训。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该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培训计划。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保证安全培训的内容和时长,并采取测评和考核的方式,确保员工的掌握程度。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将安全培训计划的相关内容告知所有培训对象,并监督其按要求参加培训。
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对安全培训的质量进行评估和监督,并及时进行反馈。
第三章安全培训组织机构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安全培训组织机构,包括安全培训领导小组、安全培训工作小组。
第十条安全培训领导小组由企业领导作为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制定安全培训计划和监督安全培训工作。
第十一条安全培训工作小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主任作为组长,各部门安全管理人员和受训员工代表为成员,主要负责煤矿企业安全培训工作的实施。
第四章安全培训方法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通过以下方式,组织实施安全培训工作:1.集中培训:按照计划定期组织全员集中培训。
2.分组培训:依据员工熟练程度和工作特点,组织分组培训。
3.广播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宣传。
4.现场培训:对岗位工作重点部位进行现场培训。
第十三条安全培训应当注重互动性,采取讲解、演示、实操等方式,确保培训内容质量和效果。
第五章安全培训内容第十四条安全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煤矿安全操作规范。
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和教训。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5篇)
煤矿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矿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秩序,保证安全教育培训质量,促进我矿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健康发展,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教育培训是指以提高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矿安全科负责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
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建立培训档案,详细、准确记录培训考核情况。
按上级有关部门的培训计划安排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组织落实本矿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第二章主要负责人培训第四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煤炭工业厅颁发的矿长资格证。
第五条主要负责人必须到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接受专门安全培训,取得由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且每年必须参加一次再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
具体指: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检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及工作人员;生产、机电、调度等部门负责人;采煤、掘进、机运、综采、通防等区队长;其他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人员。
第七条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参加具备相应资质的煤矿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安全培训,经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复审和再培训。
第八条未取得安全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岗位。
第四章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第九条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考核不及格者,不得上岗作业。
煤矿培训管理制度汇编
煤矿培训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企业培训工作,提高职工技能素质和安全意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企业内部职工培训管理工作,涉及煤矿企业内部培训范围内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管理体系,加强培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成效的实现。
第四条煤矿企业应当根据企业发展需求和职工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断完善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培训资金和教学资源。
第五条煤矿企业应当注重培训需求调查,针对性开展培训工作,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档案管理制度,记录职工培训情况及成绩,为职工个人发展和企业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条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培训考核和评价机制,对培训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以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和效果。
第二章培训计划第八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制定职工培训计划,确定培训目标、内容、方式和时限。
第九条煤矿企业应当充分考虑职工不同岗位和岗位要求,合理规划培训项目和内容,确保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十条煤矿企业应当统筹各类培训资源,充分利用内外部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效率。
第十一条煤矿企业应当按照培训计划的要求,确定培训时间、地点、授课教师等具体事项,确保培训课程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培训组织第十二条煤矿企业应当成立培训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培训工作分工和责任,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三条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培训部门或委员会,负责具体培训工作的策划、组织和实施。
第十四条煤矿企业应当依据培训计划和需求,确定培训对象和人员,进行分层次、分专业的培训组织。
第十五条煤矿企业应当加强对培训教师和讲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
第四章培训实施第十六条煤矿企业应当制定培训教材、课件和教学大纲,保障培训内容的有效传达和学习。
第十七条煤矿企业应当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如讲座、案例分析、实操训练等,激发学员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煤矿安全培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安全培训是指为了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预防和减少煤矿事故的发生,组织实施的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教育培训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二章培训目标和内容第四条煤矿安全培训的目标是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使其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能够正确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五条煤矿安全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 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2. 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的培训;3. 煤矿事故应急处置和逃生自救的培训;4. 煤矿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的培训;5.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的学习;6. 其他与煤矿安全相关的培训内容。
第三章培训计划和组织第六条煤矿应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各类培训的时间、地点、对象和内容。
第七条煤矿应有专门的安全培训组织机构,负责煤矿安全培训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八条煤矿应根据培训计划,按照安全培训的要求,组织有关部门、专家和培训机构进行培训。
第九条煤矿应为从业人员制定安全培训档案,记录培训情况,确保培训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第四章培训方式和方法第十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集中授课、分组培训、远程教育等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煤矿安全培训可以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演练、案例分析等方法进行。
第十二条煤矿安全培训应当根据不同从业人员的特点和需求,进行个性化培训,确保培训效果。
第十三条煤矿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的考核,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反馈。
第五章培训费用和保障第十四条煤矿应当为安全培训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十五条从业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煤矿应当给予其相应的伙食和住宿等条件保障。
第十六条煤矿应当为从业人员在参加安全培训期间的伤病事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
第六章违纪和处罚第十七条从业人员在安全培训过程中,如有违反培训纪律的行为,煤矿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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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管理制度 (1)安全技术培训管理制度 (2)教学管理制度 (4)培训教师管理制度 (5)课堂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 (8)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 (9)学员考勤制度 (10)电教室管理制度 (11)学员管理制度 (12)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 (13)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 (15)专、兼职教师的职责 (16)考试纪律 (17)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8)外出培训管理制度 (20)新工人培训制度 (22)管理人员培训制度 (24)转岗培训制度 (26)特殊工种培训管理制度 (27)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 (29)后备干部管理制度 (30)职业危害防治培训制度 (33)培训学校岗位责任制 (34)新工艺新技术专项培训管理制度1、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人员必须经过24课时的安全技术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岗位工须持证上岗的办证后持证上岗)2、培训人员有各单位指派培训人员,有培训学校负责培训,建立培训档案,考试成绩及考试试卷必须存档保存。
3、培训内容有培训学校组织有关单位,安排专业人员及专家进行培训,严格要求培训质量,做到应知应会达到100%。
4、培训人员上岗后有关单位要做好跟踪调查,不能胜任工作的要及时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重新进行培训,保证操作人员的工作质量。
5、新工艺新技术操作人员未经培训上岗的,应停止作业,并对有关单位负责人进行处罚,并连带追究管理责任。
6、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单位要及时与培训学校联系,培训学校要及时安排培训人员及培训内容,培训学校要在第一时间内安排培训学习,培训合格率100%。
6、专、兼职教师要具备现场工作经验,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决定: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遵纪守法,严以律己,做学员的表率:要积极参加教研活动,交流教学经验。
7、教师是办好安全培训的骨干力量。
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努力为他们创造好的教学工作条件,关心他们的生活和工作,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使其集中精神做好工作。
8、专、兼职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备好课、写好教案,明确教学目的和要求。
9、专、兼职教师要如期完成教学任务,定期下矿实习调研。
10、学员要努力学习安全技术培训知识,遵守国家和学校的一切规章制度,尊敬教师,团结同学,圆满完成安全技术培训任务。
11、对品学兼优的学员,授以“优秀学员”的称号:对违犯纪律的学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按规定给予处分。
教学管理制度1、各教师进行的教学研究活动,要由各教师亲自填写有关统计表,并及时交有关人员保存。
2、培训学校的各项公开教学所进行的听课活动,都要由听课人听课笔记,听课结束,由各培训中心主任交有关人员负责保管。
3、对教师各课教案情况,要组织有关人员定期进行检查抽查,并做好相关记录。
4、各工作项目的资料,按项目建档管理,根据资料的性质做好长期保存或定期保存。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检查制度为了提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真正起到培训目的,定期进行检查,特制定本制度:1、安监站负责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考核和评估。
2、安监站管理人员深入现场,结合培训内容,对现场实际问题进行问答,考查学员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情况。
3、对培训学习进行理论知识测评,针对培训内容和我矿实际,由安监站分类编写试题,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通过考试成绩,评估反馈培训工作的质量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情况。
4、检查从业人员学习期间出勤情况。
如果理论和实践测评结果不及格又缺勤,则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并连带所属单位的负责人。
5、安监站每次检查测评的详细记录,按照记录结合出勤情况,分析、评估教师和从业人员的教学、学习情况.是教师的责任,则根据实际督促加强业务学习或对其进行处罚;是从业人员的责任,则需补习和加强学习。
课堂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课堂教学质量和教学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课堂规则:1、教师要根据教学计划、大纲和培训对象,认真写好教案,备好课,讲好课,做好上课一切准备。
2、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不连续讲课,不提前下课。
3、教师热情辅导,认真批改作业,善于同学员沟通与交流,及时解答学员的问题。
4、教师要维持好课堂纪律,做到严而不死,或而不乱。
5、教师要做到为人师表,衣冠整洁,言传身教,举止大方。
6、教师要认真执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培训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学员考核管理制度1、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安全培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争做文明学员。
2、各单位要按计划,按要求准时派送培训对象,不准冒名顶替、重复培训,否则将对单位进行经济处罚。
3、学员考核分培训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两项成绩必须合格。
4、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30元。
5、端正培训态度,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6、学员培训期间不得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必须经有关单位同意批准方可。
7、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培训期间饮酒,违者严肃处理。
8、尊敬老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
9、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
10、培训结束时将对学员进行严格的考核,不合格者继续参加培训,补训期间单位停发本人工资奖金,费用由学员自己承担。
学员成绩考试及补考制度考试与计分:1、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计划要求,组织考试。
2、考试实行教考分离,经有关部门统一命题,监考、阅卷。
3、考试实行百分制。
成绩考核:1、学员培训考核分理论考试和日常考核两种。
其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均视为培训不合格。
2、理论考试以100分为基础,等于或大于60分为合格,否则均不合格。
3、学员培训期间应遵守培训纪律,累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次者及旷课半天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
4、学员培训期间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将进行处罚。
成绩评定及补考:1、理论考试及日常考核以及实习考核均必须合格,2、对考试不合格者补考,补考不合格者建议调离原岗位工种。
学员考勤制度1、学员自习、实习等活动均由培训学校进行认真、准确考勤。
2、学员因特殊情况请假时须办理请假手续,无特殊情况下不准补假或捎假,请假期满,要及时消假,否则按旷课处理。
3、学员请假半天者有培训学校批准即可,两天以内经分管矿长批准,超过三天以上者,须矿长同意批准。
4、学员培训期间严禁旷课,旷课超过半天者罚款100元,同时连带单位负责人50元。
5、学员要认真上课,遵守纪律,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罚款50元。
6、端正培训态度,认真听讲,努力钻研本工种专业知识,完满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电教室管理制度1、电教室是专用教学设施,由专业人员对电教室进行全面管理。
2、电教室的各项工作都要以有利于教学为原则,对所有设备实行定置管理摆放整齐。
3、使用电教室原则上应按《现场教学安排表》进行,临时使用时需提前向分管员提出申请,统一安排。
4、非电教工作人员需要使用电教设备、仪器时,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可使用,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报请主管领导处。
5、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电教室。
电教室内严禁吸烟、严禁进行娱乐活动。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开关,挪动电器设备。
6、学校(学员)由理论教室带领进入电教室,按要求就坐,课程结束后,要有秩序的离开电教室。
7、电教人员定时清扫室内环境,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学员管理制度1、培训班按组班方式编制。
2、培训学员应遵守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中途脱课,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3、遵守课堂纪律、不交头接耳,认真听讲,做好笔记。
4、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对人有礼貌,严禁在教室内抽烟,严禁酒后上课。
5、保持教室整洁、不乱丢、不乱吐、乱画。
6、全体学生都要爱护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学员培训考核管理制度1、培训学员必须自觉遵守培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遵守法律、法规,做文明学员。
2、凡参加培训学员必须按通知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学习,不得无故不参加培训。
培训期间,不迟到早退、不中途脱课,如返现其中依次,每次扣10元。
迟到或早退累计三次按旷课处理。
培训期间设点名册,出勤情况统一报所在单位,严禁旷课。
3、学员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特殊情况请假时,需经本单位(部门)同意,培训中心领导批准方可。
学员请假必须填写请假单,请假时间不得超过培训课时数20%,否则取消培训资格。
4、严禁在教室内吸烟,严禁酒后上课,如违犯者,劝其离开教学区,并根据情况酌情处理。
5、尊敬教师、相互团结、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严禁打架斗殴,如有违犯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严重犯规者交保卫科或公安机关处理。
6、讲究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如有违者每次罚款5元。
7、学员培训结束,按教学要求,组织结业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令其自学或继续培训,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8、严禁到生产厂区走动,违者罚款20元。
专、兼职教师管理制度为了全面落实职工教育培训工作、加强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
建立规范的安全培训运行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专、兼职教师条件:1、二年以上现场工作经验。
2、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一定所属职业的技术人员。
3、热爱教育事业,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认真负责。
4、掌握新培训工种的安全理论知识,熟悉掌握安全技术操作技能,5、有一定的教学经验,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操作示范能力。
专、兼职教师专业分类:1、采矿安全2、机电安装3、通风4、运输5、其他专、兼职教师的职责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爱岗敬业,熟悉业务,胜任本职工作。
2、按照教学内容制定的教学计划,包括课时安排、进度、教学措施。
每节课前做好备课准备。
没有现成教材、内容时,要编写讲义写出教案。
3、刻苦钻研教材,认真备课。
知道帮助学员解答学习中的问题,做到有布置,有检查,不放任自流。
4、以身作则、按时上课、完成教学任务,不无故缺课,启发和调动学员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5、认真加强自身业务建设,经常征求学员意见,学习其他教师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新的科学知识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6、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协助领导改进工作。
考试纪律1、学员自备考试用具,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按指定位置就坐,准备考试。
2、学员不得迟到或无故缺考,开考10分钟后进入考场的,不得再进入,并以自动弃考论处。
3、学员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任何书籍、笔记、纸张、如已带入考场,必须交放于讲台,考完后带出。
4、学员不得中途离场,一旦离场,则以交卷处理。
5、学员在考试要尊重监考人员,听从监考人员的指挥,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传递夹带、相互作弊,对有作弊行为的考生,监考教师可予以警告,警告无效者,有权宣布其试卷作废并在考场情况表中作出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