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修订)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日期】2004.07.21•【文号】银发[2004]154号•【施行日期】2004.07.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2004年7月21日银发[2004]154号)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营业管理部,总行各司局、各直属企事业单位,国家外汇管理局: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现将修订后的《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单位实际贯彻执行。
附:中国人民银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建设一支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全面履行中央银行职能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结合人民银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
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取得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分级负责、评聘分离、择优聘任、聘期考核、职薪挂钩的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级人事部门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承办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聘任、考核、培训和档案等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格第六条专业技术资格是专业技术人员担任专业技术职务所应具备的条件,是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重要依据,不与工资福利等待遇挂钩。
第七条专业技术资格可通过评审、认定、考试和考核确认等方式取得。
第八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专家或社会评价、公示、授予资格的程序进行。
第九条申报、推荐或授予专业技术资格一般不受岗位、职数的限制。
第十条总行负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负责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管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
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
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
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 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
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
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开,动态管理,鼓励员工积极主动学习,提升员工专业技术素质,调动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积极性,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价值创造热情,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由技能管理向岗位价值管理的转变,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技术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
第二章聘任第三条技术人员聘任原则。
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评、聘分开制度,突出工作业绩和技术成果,坚持好中选优的聘任原则,名额不足时视情况补缺或空缺。
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规范的竞聘程序。
(1)专业技术人员所从事的岗位要和专业或工种对口。
(2)担任领导职务的管理人员同时又聘任技术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享受待遇。
(3)人力资源部每年根据公司战略及生产经营需要,确定公司各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数量,并报总经理批准后下达执行。
(4)各部门、车间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的岗位技术人员,必须胜任相应级别的职务。
第三章车间技术人员第四条车间生产实行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共同负责生产、工艺技术管理。
第五条车间技术人员享受生产一线中层副职的待遇,同时与生产量、质量、能耗、安全、环保等挂钩。
第六条车间技术人员负责指导生产,并在生产现场进行管理;负责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技术问题;对现行的生产设备、工艺、能耗、安全、环保等存在的问题提出技术改造方案。
第四章考核第七条每年1月对上一年度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一次。
第八条各部门成立技术职务考评小组,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单位考评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方案,制定的方案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执行。
第九条车间技术人员的考核(由生产部、安全环保考核)。
(1)车间技术人员与管理人员一起,在原料、电供应充足的情况下,全年带领员工共同按时、按质、安全、环保完成生产任务,完成公司安排的临时任务,享受相应级别技术人员的待遇,并发放年终奖。
(2)在原料、电供应充足的情况下,没有完成生产任务,视实际情况扣一定数量的年终奖。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公司为了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1. 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关系网络;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在原单位有一定的业绩;3. 自已的客户并且有意愿作兼职业务员的;4. 曾作过或现在正在同类公司作业务的;5. 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的且愿意接受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
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1. 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4.不得私自截留公款。
5.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三、兼职业务员的业务流程:1.业务员与客户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正确宣传公司服务产品以及企业文化2.确认客户需要该项服务后,与公司销售内勤联络,将业务信息通报到公司,通报内容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及客户的要求,客户的进展情况,由销售内勤做成文档形式。
3.销售内勤统一安排工程人员与客户联络,如有需要,兼职业务人员需陪同工程人员共同处理后续事项。
4.当工程验收后,兼职业务人员需主动与客户联络,看客户还有什么需求,并及时反馈到销售内勤。
5.当该工程收款完全结束后,在当月相应酬劳会拔付到兼职业务人员的帐户上。
四、薪酬的体系:1. 拔付薪酬是在收款后的当支付;2. 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6%,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1%。
如李先生是公司客户,经过宣导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愿意作为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
他介绍张先生做了3万元的地暖工程,他得到提成是6%,即1800元,张先生也成了公司兼职业务人员,他介绍黄先生安装了本公司的地暖工程5万元,这样,张先生的业务提成是3000元,李先生还可以拿业务提成500元。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制度,规范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择岗,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政府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的基本要求,实行竞争聘任和择优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数量实行结构比例控制。
省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型、编制、工作任务、人员结构等因素,制定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并根据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需要和不同专业的人才需求,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结构比例指导意见,负责核定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的性质、人员编制、人才结构等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数量进行合理安排和明确规定。
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要有利于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具体制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岗相符,职级相符,职责相符。
第七条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具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和考试、考核认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或经批准试行“以聘代评”的;(二)能全面履行所聘岗位工作职责(三)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除外);(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1、认真做好交接班质量记录,按时交接班。
上岗前按管理处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热情礼貌服务。
爱护公物及岗位上的各种设备。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一切指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
4、熟悉当值班岗位的地形地物,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层结构、消防、监控等器材与业主入住情况等)。
5、巡查小区各楼层的房间门、走道、消防通道、电梯间、设备间、消防间、配电间等有无异常情况。
6、巡查消防、监控等器材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短少,供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异常情况及气味。
7、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等,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按规定和管理权限作相应的应急处理。
8、巡查施工人员是否佩带临时出入证,是否按装修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施工(特别是动火施工),是否有非该作业区域的人进入,是否有乱扔装修垃圾等情况。
9、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侵占公共部位现象,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0、管理好小区内的安全标识。
11、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业主索要财物、小费。
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电工岗位职责1、做好本班登记处的记录、反馈。
2、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和互检,做好标识。
3、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全天候热情为业主服务。
4、管理好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小区用电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5、重要机房严格遵守门禁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6、负责小区的各项设备及管道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日常的清洁、保养和巡视检查,并做好保养记录。
7、积极参与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对业主的装修咨询提供技术上的建议和监督工作。
8、发现用电设备运转过程中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上级,对突发性故障应以最快时间修复,减低对业主工作生活的影响。
9、坚持修旧利废,控制能源减低成本,提高效益,热情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第五条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
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1、销售主管人员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 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1)基本事项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D. 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A. 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货款处理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一)兼职人员工作内容兼职人员代表公司的社外对其公司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现场招聘的人气,工作的目的有:发票、贴海报等工作!(二)兼职人员管理方法一、兼职人员工作时间兼职人员每天早上08:30准时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前一天口头陈诉,或电话告知!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迟到早退次数处理!1、处罚规定: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无故矿工者直接给予开除并扣除三天的工资!2、奖励规定:兼职人员每次外出发票必须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张按照0.05元一张计数,多回收多计数,上不封顶!二、兼职人员工资发放兼职人员工资计数为每小时8元X工作时间+绩效(票据回收X0.05元),每月10号之间结算工资三、兼职人员工作考核1、入场卷发放兼职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要求发出所以外出携带的票据,如有不实发放或丢掉,应按照每张票据的价钱给予处罚并赔偿于公司票据原有的价格,兼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发放票据,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发放,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开除并给予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待定)2、海报张贴兼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外出贴出携带的海报,在张贴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实或丢掉,如发现不实给予警告并处于经济处罚,如丢掉,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并且赔偿公司海报原价格(特殊情况待定)三、兼职人员监督办法兼职人员外出发票或者张贴海报后,我们会抽排一员进行对其监控,在监控的过程中,如发现兼职人员有消极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第一次我们应给予批评和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张贴出海报,按照每张5元的价钱给予处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扩展,补充新鲜血液成为我们团队发展的必然选择。
我们致力于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为此,我们必须利用民营公司的优势,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实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
我们期望每位员工都能将公司视为家,齐心协力,共同推动公司的发展。
为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根据20xx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布的《劳动法合同》,我们对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进行了如下修订: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和施工单位需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人员并提供培训,随后安排至相应岗位。
所有聘用人员将与公司签订三年或三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公司将按照国家政策为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员工的社保和医保缴纳标准将由财务部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交由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便于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
派驻人员将收到包含姓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及试用期限等信息的报到通知书。
各工地需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宜的工作环境。
派驻人员试用期满后,应提交转正申请,经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后报公司备案。
公司将综合考虑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认真评定。
派驻人员实行双重管理,既要对项目经理负责,也要对主管部门领导负责。
他们应严格遵守公司和项目部规章制度,虚心学习,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派驻人员若在合同期未满前离职,需提前一个月提交离职申请,办理交接和账务清理后报公司备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的派驻工资待遇以公司开具的报到书为准。
各部门将根据工作能力对派驻人员实施奖惩制度。
项目部自行聘用的人员应报公司办公室备案,并及时反馈人员变动。
各部门应遵守国家法令法规,保障派驻人员劳保用品的配备和发放。
安全生产至关重要,所有外派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章办事,避免重大安全事故。
派驻人员应严守职业道德,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就有必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来充实我们的队伍。
为更好的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要想方设法使优秀的人才加盟到公司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以我民营公司的优势,在各个方面上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每位员工真正能够做到以公司为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
只有这样,公司的事业才会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员工的自身的权益,并根据20xx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新的《劳动法合同》为基准,就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订:第二章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各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对口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2.公司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或三年以上。
3.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政策,统一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员工的社保原有缴纳或健全福利档案资料愿自行补缴的员工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重复缴纳。
社保和医保缴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缴纳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由公司统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以利于聘用人员今后的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工作。
5.公司向各工地派驻聘用人员时,应开具相关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标准及试用期和转正期限。
6.各工地在接收派驻人员后,应及时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应工作的环境。
7.派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般为三个月),应向公司打申请转正报告,经所在单位的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备案。
派驻人员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项目经理部的意见,结合该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认真负责地作出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全面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根据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物业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专业技术人员系指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第二章管理部门和职责第四条人劳科是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单位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人劳科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是:在公司党、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有关管理办法和细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以及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定期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优秀专业技术成果交流活动。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第六条为进一步促进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努力学业务、学技术,积极开展技术改造和业务创新,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按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实行聘任制度。
第七条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一律实行评聘分开,即先取得任职资格证书,然后根据工作需要择优聘用。
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1、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
2、所在单位同意后,向人劳科写出推荐材料。
3、经人劳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上报集团公司职改办。
4、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申报材料交人劳科,由人劳科统一报集团公司职改办参加评审。
5、经集团公司评审通过后,下文确认。
第九条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报考条件,按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将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身份证等原件交人劳科审核,符合条件者由人劳科统一到集团公司职改办申请报名。
第十条对经评审或参加全国统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获得相应任职资格证书,并经集团公司下文确认的人员,按规定程序择优聘用。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为强化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特制定以下规定:适用范围涵盖所有进入公司生产区的外来人员。
本管理规定由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负责执行。
管理规定详情如下:外包合同中必须包含具体明确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外包单位人员在进入生产区前,需接受安全教育,了解规章制度和管理规定,并完成登记。
在施工中,若发生事故,外包单位需自行承担责任。
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
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必须持证上岗,其他工种也应具备合格的业务水平和安全基础知识。
普工、杂工等不得从事技术性工作。
施工和运输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应设置安全监护人和安全标志,严禁不当使用公司设施作为锚点。
使用噪音设备时,音量不得超过90分贝,避免影响正常生产和工作。
无安全防护装置的机电设备不得在生产区使用。
使用公司电源需事先申请,不得擅自使用。
露天机电设备使用后应及时断电并采取封管措施。
严禁非焊工动火,焊接工具不得转借给无合格证人员。
气焊工使用的乙炔瓶、氧气瓶与明火点的距离,以及电焊作业的线缆搭挂,都必须符合安全规程。
动火和其他明火使用必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相应手续。
进入容器作业前,必须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并得到分管副总批准。
高空、起重吊装、动土打桩等危险性作业须经审批后进行。
施工现场的防护设施未经同意不得移动或拆除。
施工过程中遇到合同未涉及问题时,需双方商定安全注意事项后施工。
作业中不得随意使用化工原料桶作为脚手架,多工种交叉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
施工人员应保证施工现场道路和通道畅通,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
外来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禁烟制度。
装卸化工原料及气瓶时,应轻放轻卸,文明作业。
未经同意,外来人员不得进入与作业无关区域,不得动用公司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
因外包单位人员引起的事故和损失,外包单位需承担全部责任。
公司负责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的监督管理。
发生事故需紧急医疗救助时,公司有关部门将提供支持。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为了提升我们科室的护理服务质量,确保每位护士都能明确自己的职责,从而高效、优质地完成护理任务,现对班次及职责进行如下调整:主班:工作时间为早上8:00至下午5:00,包含上午11:00至11:20的午餐时间,根据病人数量可适当调整。
主要职责除了常规治疗护理工作外,还包括洗胃、拔胃管、导尿、拔尿管、灌肠以及心电监护仪的安装与拆卸,同时承担危急重病人的抢救和护理工作。
白班:工作时间为中午12:00至下午5:30。
职责包括接替主班工作、绘制三测单(医嘱必须签名,不得漏签或不签)、书写交班报告和护理记录单(确保填写齐全,无涂改),更换消毒液。
此外,负责5:30至次日早上8:00的急诊和接送病人工作,以及口腔护理和防褥疮护理。
夜班:工作时间为下午5:30至次日早上11:30,若病人较多或星期天早上可延长至12:00。
职责包括绘制三测单、书写交班报告、治疗室卫生打扫及紫外线消毒(消毒时间不得低于35分钟)、清洗并消毒压脉带、治疗盘等,锁好空置病房门,整理输液卡及注射单,清点并登记销毁的输液器和注射器数量。
次日早上8:00前准备好皮试液等,负责急诊和外出接送病人。
早班:早上8:00至12:00,负责口腔护理和防褥疮护理,夜班加班者可免。
中班:早上9:00至下午3:00,负责雾化吸入治疗及雾化吸入器的清理消毒。
若夜班不加班,中班需待命出诊。
下乡安排:每人轮流下一个办事处。
班次调整:班次排定后不得擅自更改,确需调换或调休须经排班者同意。
特殊情况需提前告知,擅自改班者自行承担责任。
接班规定:严禁迟到,必须提前5分钟接班,特殊情况需告知当班者。
下班前需等待接班者准备就绪。
急诊响应:急诊班及接送病人必须10分钟内到达,未能及时响应者自行承担后果并处罚金100元。
急救车管理:严格按照《急救针水检查登记本》执行,急救药品用后及时补充。
物品领取:每人负责领取一个月所需的一次性用品。
通讯要求: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未能及时接听造成的后果自负。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为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潜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招聘与选拔1、明确招聘需求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
2、招聘渠道(1)内部推荐:鼓励员工推荐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
(2)网络招聘:利用知名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人才。
(3)校园招聘: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招聘应届毕业生进行培养。
3、选拔流程(1)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2)笔试: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设置笔试环节,考察专业知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术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4)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培训与发展1、入职培训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2、岗位培训根据岗位需求,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岗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
3、职业发展规划与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机会。
4、内部培训课程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课程,邀请内部专家或外部讲师进行授课,分享最新的技术和知识。
5、外出培训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外出参加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三、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技术能力等方面。
2、考核周期采用定期考核(如月度、季度、年度)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方式(1)上级评价:直接上级对下属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同事评价:同事之间相互评价,了解团队合作情况。
(3)自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4、考核结果应用(1)薪酬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薪酬提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为深入实施科技兴队和人才强队战略,加快发展步伐,我们特制定本办法,以建立健全考核和激励机制,对职称津贴和技师岗位津贴实行动态管理,充分激发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一、考核范围1. 在岗在编且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和工勤类技师岗位人员,依照本办法参加考核,并享受相关待遇。
2. 助理工程师职称以上,从事技术岗位的合同工,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3. 见习期内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当年度专项考核。
二、考核内容及条件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通过个人自评、实体推荐、专业考评的程序,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考核内容涵盖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职业道德:包括思想道德、工作态度、事业心、责任心等。
业务技能:涉及岗位职责履行、业务能力提升、计算机应用等。
工作业绩:包括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技术革新、科技成果、论文发表等。
2. 考核基本条件包括:优秀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能创造性开展工作。
良好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责任心强,能较好地处理协调各种关系。
合格专业技术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端正,有一定的事业心、责任心,能胜任本职工作。
不合格专业技术人员考评条件则包括责任心不强、缺乏职业道德和工作热情等。
3. 考核具体条件由各实体部门根据考核内容及基本条件,结合本部门特点,制定具体细则。
三、考核程序1. 个人填写《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情况登记表》并提交。
2. 各实体根据工作职责、岗位要求等,每年对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进行专项考核,并按比例评出各等次人员。
3. 党群和人力资源部汇总推荐名单,经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后,提交队行政办公会研究确定最终结果。
四、相关待遇1. 被评为优秀、良好、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将根据等级获得相应津贴奖励。
2. 见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将发放补贴,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享受2400元/年,大专学历人员享受1800元/年。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XXXXXX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
二、技术职称、职务分类及等级划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技术职称的划分,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技术人员分布及使用情况,将技术职称、职务分为经济、工程、财会、统计、政工及卫生等类别,每个类别各分初级、中级及高级三个等级。
本办法中的初级仅指社会化职称称谓的助理级。
不同等级的职称及技术职务享受不同的薪资待遇。
三、技术职称评审、报考条件为了保证学用一致、学为所用,充分体现注重实效的原则,技术职称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符合以下条件:1、所取得的技术职称应当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一致。
2、工程、政工等通过评审途径发放的职称证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申报,参与上级部门评审。
3、经济、会计、统计、卫生等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方式发放的职称证书,经所在部门同意即可参与报名、考试。
四、技术职务聘任条件1、聘任初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初级职称(助理)满一年;聘任中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且任初级技术职务满三年;聘任高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高级职称,且任中级技术职务满五年。
2、在本职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能够独立或协助他人完成某一方面技术性的工作。
3、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能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在生产作业中能够预防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具有一定的处理和应对能力五、技术职务评、聘组织机构及职能1、技术职称年度申报及评审工作由人事劳资科负责。
2、技术职务岗位、类别、等级、人员配置,以及技术职务聘任及考核等工作职称聘任领导组负责。
组长: XXXXX副组长:XXXX成员:公司副总以及由组长从各专业临时抽选的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企业和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
因此,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个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定义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相应学历或职业资格,并从事科学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技术、文化艺术技术、教育技术和体育技术等方面的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领域和学科专业,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科学技术人员:包括理工科技术人员、数学技术人员、地球科学技术人员、材料科学技术人员、信息科学技术人员等。
2.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机械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信息技术人员、化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等。
3.农业技术人员:包括农艺技术人员、兽医技术人员、畜牧技术人员等。
4.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院技术人员、公共卫生技术人员、中医技术人员等。
5.文化艺术技术人员:包括文艺、戏剧、音乐、舞蹈等领域的技术人员。
6.教育技术人员:包括教育教学设计技术人员、科普宣传技术人员等。
7.体育技术人员:包括体育竞技训练技术人员、健身技术人员等。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应该根据其工作特点和特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 岗位分析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进行分析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名称2.岗位职责3.岗位要求4.岗位排名5.岗位工资2. 员工招聘和培训在招聘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时,应该根据其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确定相应的招聘渠道和培训计划。
招聘渠道可以包括招聘网站、社交媒体、专业协会等;培训计划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定期培训等。
3. 岗位评价岗位评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估。
在进行岗位评价时,应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质量2.工作效率3.工作态度4.工作成果4. 岗位晋升岗位晋升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生涯发展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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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理组织及其职责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四章考核第五章待遇第六章继续教育第七章流动第八章退、离休管理第九章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管理第十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一)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岗位职责:1.具有较系统和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有较深入的研究、掌握本专业发展前沿状况。
2.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能解决工作的复杂问题,成绩显着。
3.主持或组织实验课题的研究,及时更新实验内容和改革实验方法,指导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解决本学科实验技术中的疑难问题。
(二)工程师(实验师)岗位职责:1.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学科技术动态,结合实际制定研究技术计划,规划,能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进行分析和总结。
2.在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所开展项目一个方面的实验技术工作。
根据项目研究和试验任务,不断更新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方法,提高研究质量。
3.参加新开实验方案的制订和设计,开展预备实验,并写出详细的实验报告。
4.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积极主动地完成实验室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助理工程师(技术员)岗位职责:1.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对本专业的一般技术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在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
2.在中、高级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根据研究任务,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参加实验的预做,并写出实验报告;并对实验结果进行常规分析和处理和各种报表的统计工作。
(四)技术工人岗位职责1.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能承担本专业一般的技术工作。
2.在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了解本实验室有关实验的原理和技术,负责一般性技术管理工作。
第四章考核第十一条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晋升考核、年度考核与聘期届满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办法。
第十二条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
考核结果报人事部门存档,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晋升、奖惩的主要依据。
第十三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和各部门共同负责,要注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高考核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四条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月度考核内容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出勤、履行岗位职责等,月度考核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负责,和本月的浮动及效益工资挂钩。
年度考核以月度考核为基础,着重对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对其专业水平进行评估。
年度考核由管理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所在部门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考核以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内容,实行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
根据不同专业的工作特点确定考核指标,制定考核标准,重点考核工作数量、质量、效果、实绩、成果及所反映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
第十六条考核方法根据不同的工作性质,至少实行一年一聘用,半年一考核。
聘任原则上每年安排一次,一般在专业技术人员上年度考核的基础上,于次年的上半年进行。
(一)考核原则:注重实绩,客观、公正、公开性原则。
(二)考核范围:已被聘任,任命的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三)考核目标:专业技术人员聘任、任命到相应岗位后的工作优劣,贡献大小。
(四)考核内容:业绩(定量)考核和工作表现(定性)考核,其中定量考核占80%,定性考核占20%。
从德、能、绩、勤四个方面进行考核,即履行岗位职责,完成专业技术任务的数量、质量,实绩,效益,补充新的专业技术知识,以及工作态度,敬业精神。
(五)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计算,思想品德10分;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20分,完成专业技术任务60分,通过各种途径补充专业技术知识10分。
(六)考核程序:自我总结,被指导人评价,群众评议,部门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
(七)考核结论:95分以上为优秀,80—94为称职,60---79分为基本称职,59分以下为不称职。
(八)聘期管理:打破聘任终身制,凡考核结论为不称职者,将对其实行低聘或解聘,没有受聘或受聘后又被解聘者,均不享受相应的职务工资待遇。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处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3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一般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10~15%。
对专业(技术)人员的激励分为物质激励和非物质激励,物质激励包括提高岗位工资、职务/岗位工资等;非物质激励包括提供培训机会、带薪休假等。
考核为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还提供包括荣誉性疗养与体检、职务消费(指差旅费补助)等。
第十八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以鼓励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个人。
第五章待遇第十九条受聘担任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享受相应岗位的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如社保、医保等。
第二十条工资。
本公司工资主要由以下三部分组成工资构成:岗位基本工资、职务/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
其中工龄工资、社保医保、医疗补贴、交通住房、午餐补贴另计。
详见:专业技术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医疗。
公司每1~2年对专业技术人员作一次全面身体健康检查。
第二十二条住房。
本公司不直接提供住房(或宿舍),会根据不同的岗位,发放不同的住房补贴,工作期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会为其购买住房公积金。
特别优秀的,另行解决。
第二十三条休假。
在尽可能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各部门应采取措施,保证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法定的休假时间,同时参照本公司《员工手册》安排带薪年休假等。
第六章继续教育第二十四条继续教育可根据不同的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采取不同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地进行。
如参加国内外有关高校或培训基地的进修、培训和各种学术会议等,鼓励专业技术人员业余自学。
第二十五条凡申请参加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须热爱本职工作,且在本岗位上至少工作满一年,经所在部门同意,报技术人员管理小组批准后方能报名或报考参加学习、培训。
第二十六条凡批准参加学习培训的人员,必须遵守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认真学好规定的课程。
学习成绩表、鉴定表、结业证明(复印件)等材料应及时送交认识部门存入本人业务档案,以作为今后业务考核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继续教育的费用若由公司提供,则应和公司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规定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后回单位服务的最低年限和违反合同所应承担的责任。
受教育人员必须服从需要,安心本职工作,至少在实验技术岗位上工作三年(含三年)以上。
凡不满三年要求辞职的员工,应一次性返回相应数额的培训费,方能办理有关手续。
第七章流动第二十八条试用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可转为正式员工,并根据其工作能力和岗位重新确定职务等,享受正式员工的各种待遇;员工转正后,试用期计入工龄,试用不合格者,可延长其试用期或决定不予聘用,对于不予聘用者,不发任何补偿费,试用人员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第二十九条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不同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各部门根据岗位设置和考核情况,从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一)对国家教委承认的正规全日制院校毕业生(不含“五大”毕业生)见习期满,经考核合格即可聘任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上述各类毕业生应由部门对其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认为合格后方可聘任。
(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期一般不超过1年,如工作需要,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第三十条对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或低聘:(一)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任务,经教育不改者;(二)考核不称职者(个人主观原因不参加考核者,按不合格对待);对被解聘、低聘的人员,应按新岗位重新核定其工资等待遇。
第三十一条兼职人员的管理。
由于工作需要,本公司需外聘一些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公司业务工作。
有关事项规定如下:1. 不应聘任与本单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办事的人员。
2. 兼职人员应认真做好工作或者积极承担本单位分配的任务。
3. 兼职人员不得承担本单位的科技攻关或本单位重要任务。
4. 兼职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一切规定照章办事。
第三十二条辞职。
辞职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其辞职必须经过批准:1.承担公司重点科研项目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
2.与所在单位订有合同,而未能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三条辞退。
(一)单位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教育无效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辞退:1.连续两年岗位考核不能完成工作任务,又不服从组织另行安排或重新安排后在一年之内仍不能完成工作任务的;2.违犯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3.无正当理由连续旷工时间超过15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4.损害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以及严重违背职业道德,给单位造成极坏影响的;5.部门进行撤并或缩减编制需要减员,本人拒绝组织安排的;6.其它。
(二)专业技术人员在下列情况下,单位不得辞退:1.因公负伤、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2.妇女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3.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的;4.患绝症、精神病及本专业职业病的;5.符合国家规定其他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