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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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我公司期权交易行为,保障公司资产安全,防范和控制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期权交易活动。

第三条基本原则开展期权交易活动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利用期权市场进行风险管理,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期权交易。

第四条交易品种与类型期权交易品种与类型主要包括:1. 套期保值业务:对已持有的现货资产进行买入或卖出期权保值,以降低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2. 非套期保值业务:利用期权市场进行投资策略,以实现资产增值。

第五条交易权限与审批1. 公司进行期权交易前,需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 设立期权交易专项审批权限,交易员需在批准的权限范围内进行交易;3. 期权交易审批流程:交易员提出交易申请→ 部门负责人审核→ 总经理审批→ 执行交易。

第六条风险管理1. 建立期权交易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期权交易进行风险评估;2. 设定期权交易风险承受能力,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实际情况调整;3. 严格执行期权交易策略,避免单一策略导致的巨幅波动;4. 定期对期权交易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及风险意识。

第七条信息披露与报告1. 期权交易活动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品种、规模、期限、盈亏等,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2. 定期向股东披露期权交易情况,包括持仓情况、盈亏状况等;3. 若发生重大期权交易风险事件,立即向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应对措施。

第八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进行期权交易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级、撤职等处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九条附则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权归董事会所有。

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期权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防范和降低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期权交易行为,确保交易活动合法、合规、透明;2. 防范和降低风险,保障投资者权益;3. 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维护公司稳定发展。

三、制度内容1. 交易规则(1)投资者参与期权交易,应具备相应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并签订《期权交易风险揭示书》。

(2)投资者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3)公司提供实时行情、交易规则、风险提示等信息,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并关注。

2. 风险管理(1)公司设立风险控制部门,负责监控期权交易风险,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2)投资者在开仓前,应充分了解期权合约的特点、风险及收益,合理设置止损点。

(3)公司对期权交易实行保证金制度,投资者需缴纳保证金,以降低交易风险。

(4)公司对期权交易实行持仓限额制度,防止投资者过度投机。

3. 监控与预警(1)公司设立监控系统,实时监控期权交易数据,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预警。

(2)公司对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排查,发现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

4. 风险教育(1)公司定期开展风险教育活动,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2)公司通过多种渠道,普及期权交易知识,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

5. 应急处置(1)公司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确保交易安全。

(2)投资者在交易过程中遇到问题,应及时与公司沟通,寻求解决方案。

四、责任与义务1. 公司责任(1)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期权交易安全管理制度。

(2)加强对投资者风险教育,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

(3)及时处理异常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安全。

2. 投资者责任(1)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合法参与期权交易。

(2)充分了解期权交易规则、风险及收益,合理设置止损点。

(3)积极配合公司进行风险控制,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期权管理制度

期权管理制度

期权管理制度1. 引言本文档旨在介绍期权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和流程。

期权是一种金融衍生品,它给予持有者在未来一定时间内以约定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

为了规范期权的行使和交易,制定期权管理制度对于公司和投资者来说都至关重要。

2. 目标和原则2.1 目标期权管理制度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期权市场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通过规范期权交易和行使的流程,保护投资者的权益,维护市场的稳定和发展。

2.2 原则下面是期权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1.公正公平:制度应确保所有参与者在期权交易中享有平等的机会,不允许任何人以不正当的方式获得利益或操纵市场。

2.透明度:制度应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披露,使投资者能够了解期权交易的规则、风险和收益。

3.规范管理:制度应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4.法律合规:制度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3. 期权市场的组成期权市场通常由以下几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3.1 交易所交易所是期权市场的核心机构,负责提供交易平台,收集和公布市场信息,监管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交易所还可以制定交易规则,并对交易员和经纪人进行合规管理。

3.2 期权合约期权合约是期权交易的基本单位,它规定了标的资产、期权类型、行权价格、行权期限等关键要素。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期权合约进行交易。

3.3 期权交易员和经纪人期权交易员和经纪人是期权交易的重要参与者,他们通过交易所提供的平台进行买卖期权合约。

交易员可以为客户提供咨询和交易建议,经纪人则负责执行客户的交易指令。

3.4 期权结算与交割期权交易完成后,需要进行结算与交割。

结算是指按照约定的规则计算交易的盈亏和费用,并进行资金清算。

交割是指按照约定的规则将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资产转移给行使权利的一方。

4. 期权交易的流程期权交易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4.1 市场准入投资者需要满足一定的市场准入条件,包括资格审查和风险评估等。

期权管理制度

期权管理制度

期权管理制度一、引言期权是一种金融工具,允许持有人在未来的特定时间内以特定价格购买或出售资产。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期权交易,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期权管理制度。

本文将介绍期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以及建立和执行该制度的关键步骤。

二、期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1. 风险控制:期权交易涉及潜在的风险,如果没有相应的管理制度,企业可能无法有效地控制和减轻风险,从而可能造成巨大的损失。

2. 公平公正:期权管理制度确保在企业内部的期权分配和行使过程中公平公正,不偏袒任何一方,维护员工之间的公平竞争环境。

3. 激励机制:通过规范的期权管理制度,企业可以将期权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以吸引和留住有才华的员工,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动企业的发展。

三、建立期权管理制度的关键步骤1. 立项与批准:企业应当明确建立期权管理制度的意图,并由高层管理层批准。

在批准过程中,需要考虑诸如公司规模、经营特点、员工结构等因素,并确保制度与公司整体战略相一致。

2. 设计制度框架:制定期权管理制度的具体指导方针和规则,包括期权授予对象、授予方式、权益行使规则、期权行使条件等。

此外,还应当明确期权授予的数量和时间段等具体细节。

3. 内部沟通与培训:在制度实施前,企业需要进行充分的内部沟通和培训,确保员工对期权管理制度的理解和接受。

同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指导,使员工了解期权的基本知识和交易流程。

4.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以降低期权交易的风险。

这包括设置限额、设定风险警示线、控制期权行使频率等。

同时,建立完善的风险监控体系,及时预警和处置潜在的风险。

5.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定期对期权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

通过监督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确保期权管理制度的实施效果。

四、总结期权管理制度是规范和有效管理期权交易的重要手段。

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期权管理制度,企业可以控制风险、实现公平公正、激励员工,并推动企业的发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股票期权交易试点业务,维护期权交易正常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根据《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章程》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股票期权合约(以下简称“期权或者期权合约”)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的上市、交易、行权及风险控制等事宜,适用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适用本所其他有关规定。

本规则所称期权合约,是指本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可以在将来特定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股票或者跟踪股票指数的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以下简称“交易所交易基金”)等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三条本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期权交易,并对与本所市场期权交易有关的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监管。

期权经营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期权交易参与者应当遵守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接受本所对其期权业务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在本所上市交易的期权合约的结算事宜,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办理。

第二章期权合约第五条在本所上市交易的股票、交易所交易基金以及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证券品种,可以作为期权合约的标的物(以下简称“合约标的”)。

第六条股票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二)上市时间不少于6个月;(三)最近6个月的日均波动幅度不超过基准指数日均波动幅度的三倍;(四)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股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五)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交易所交易基金被选择作为合约标的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属于本所公布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二)基金成立时间不少于6个月;(三)最近6个月的日均持有账户数不低于4000户;(四)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期权合约条款主要包括合约简称、合约编码、交易代码、合约标的、合约类型、到期月份、合约单位、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割方式等。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模板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期权交易行为,防范和降低交易风险,保障公司资金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期货期权交易活动的部门、子公司以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期货期权交易的管理原则、交易规则、风险控制措施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期货期权交易活动合规、稳健、高效。

第二章管理原则第四条合规性原则:期货期权交易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

第五条风险控制原则:加强期货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第六条透明度原则:加强期货期权交易信息的披露,提高交易活动的透明度。

第七条专业性原则:加强期货期权交易人员的专业培训,提高交易水平。

第三章交易规则第八条期货期权交易品种:公司可根据市场情况和自身需求,选择适当的期货期权交易品种。

第九条交易账户管理:公司设立专门的期货期权交易账户,明确账户用途和资金来源。

第十条交易权限管理:公司对期货期权交易权限进行分级管理,明确不同级别权限的职责和风险控制要求。

第十一条交易决策:期货期权交易决策应经过充分的市场分析、风险评估和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交易记录:公司应详细记录期货期权交易活动,包括交易时间、价格、数量、交易对手等信息。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三条风险评估:公司定期对期货期权交易风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限额管理:公司对期货期权交易实行限额管理,包括交易规模、持仓量、杠杆比例等。

第十五条风险预警:公司建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期货期权交易风险。

第十六条应急预案:公司制定期货期权交易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

第五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违规责任: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美国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美国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美国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美国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是指由经纪商或金融机构充当市场上的做市商,提供双边报价,即同时提供买价和卖价,并承诺根据市场需求随时提供流动性。

做市商制度的目的是保持市场的流动性,促进期权的交易,同时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买卖价格。

在美国期权交易市场中,做市商们扮演着关键的角色。

他们通过与投资者交易,使市场更具活力,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成交价格和更小的买卖差价。

具体来说,做市商制度在以下几个方面起着重要作用:1.提供流动性:做市商通过随时提供买卖报价,为投资者提供流动性。

无论是市价单还是限价单,投资者都可以从做市商那里找到对手方进行交易。

2.减小买卖差价:做市商通过同时报出买卖价格,为投资者提供更好的成交价格。

由于做市商可以通过自营交易赚取买卖差价,他们有动力将买卖差价减小到最低,以吸引更多的交易。

3.提供市场深度:做市商通过报价买卖的数量和价格,为市场提供深度。

投资者可以根据做市商的报价了解市场的供需情况,以便制定交易策略。

4.承担交易风险:做市商为投资者提供买卖报价的同时,也承担了交易风险。

当投资者执行买卖订单时,做市商必须履行买卖承诺,即便市场朝着不利于其自身的方向变动,他们仍然要履行承诺。

5.市场监管:作为市场的参与者,做市商也需要遵守相关的市场规则和监管要求。

他们必须遵守交易所的规则,如报价和交易时间限制,并接受市场监管机构的监督。

然而,做市商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和风险。

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流动性风险,即当市场出现剧烈波动或投资者参与度较低时,做市商可能无法履行买卖承诺,导致投资者难以顺利平仓。

此外,做市商还面临自营交易风险、信息不对称风险等。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维护市场稳定,美国证券交易所对做市商有一系列的规定,如做市商资金要求、交易风险控制要求等。

交易所还定期对做市商进行审核和监管,以确保他们的做市活动符合市场规则和交易所要求。

总的来说,美国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在提供流动性、改善买卖价格、维护市场稳定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模板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期货期权交易行为,有效防范和管控市场风险,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期货期权交易活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设立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制定期货期权交易策略,审批交易权限,监督交易执行,评估交易风险,并定期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财务部、风险控制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公司期货期权交易业务由公司授权的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1. 制定期货期权交易计划;2. 审批交易权限;3. 监督交易执行;4. 评估交易风险;5. 定期向委员会报告。

第三章交易规则第七条公司期货期权交易应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严格遵守以下原则:1. 交易品种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2. 交易规模与公司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3. 交易期限与公司风险管理需求相适应。

第八条公司期货期权交易应遵循以下规则:1. 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2. 交易前应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和风险评估;3. 交易过程中应实时监控市场变化,及时调整交易策略;4. 交易后应定期进行交易回顾和总结。

第九条公司期货期权交易权限的审批程序如下:1. 各部门提出期货期权交易申请;2. 经授权的部门审批;3. 报委员会备案。

第四章风险控制第十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期货期权交易风险控制体系,包括:1. 交易风险评估模型;2. 风险预警机制;3. 风险止损机制;4. 风险报告制度。

第十一条公司应定期对期货期权交易风险进行评估,确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DOC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期权交易行为,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功能发挥,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规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期权交易,是指采用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或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进行的以期权合约为标的的交易活动。

第三条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期权交易.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交易所内的期权交易活动,交易所、会员、做市商、客户、交易所指定期货保证金存管银行及其他市场参与者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期权合约第五条期权合约,是指交易所统一制定的、规定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的标准化合约。

第六条期权合约的主要条款包括:合约标的物、合约类型、交易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动价位、涨跌停板幅度、合约月份、交易时间、最后交易日、到期日、行权价格、行权方式、交易代码和上市交易所。

第七条期权合约标的物是指期权合约买卖双方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本办法所称的期权合约标的物为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期货合约。

第八条期权合约类型包括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看涨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标的期货合约,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

看跌期权是指买方有权在将来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卖出标的期货合约,而卖方需要履行相应义务的期权合约.第九条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手", 期权交易应当以“一手”的整数倍进行,不同品种每手合约标的期货合约数量在该品种的期权合约中载明。

第十条期权合约报价单位与标的期货合约的报价单位相同。

第十一条最小变动价位是指期权合约单位价格涨跌变动的最小值。

第十二条期权合约涨跌停板幅度与标的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标的期货合约上一交易日结算价乘以相应比例)相同。

第十三条合约月份是指期权合约对应的标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期权限仓、限购、限开仓制度,与经常提到的保证金制度和强行平仓制度一样,都是为了对期权交易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设计。

限仓制度上交所ETF期权交易将实行限仓制度,主要是规定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标的所有合约持仓(含备兑开仓)的最大数量。

如何计算“单边”?所谓“单边”,并不是简单按照认购和认沽来划分,而是对于同一合约标的认购或认沽期权的各行权价、各到期月的合约持仓头寸,按看涨或者看跌方向合并计算。

比如,认购的买方和认沽的卖方都属于看涨方向,认购的卖方和认沽的买方都算看跌方向。

下表举例说明了标的50ETF期权合约的持仓数量计算方式。

在全真模拟交易期间,根据近期上交所的相关通知调整,对同一标的单方向的非备兑持仓限额,个人投资者为100张,总持仓限额(含权利仓、义务仓及备兑持仓),个人投资者为200张。

也可以理解为,如果投资者进行备兑开仓(持有标的、卖出认购期权),那么该方向最大持仓可以增加到不超过200张,即含备兑持仓的总持仓限额为200张,但是扣除备兑持仓以后,该方向的非备兑持仓仍然不能超过100张。

能满足套保需求么?投资者因套保等需要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提高持仓限额,并由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额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套保需求。

超过持仓限额怎么办?期权交易系统对开仓申报有前端控制,投资者已持仓数量加上未成交申报数量不能超过持仓限额,否则开仓申报是无效的。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类似于信用卡临时额度申请,如果投资者申请的持仓额度到期又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额度,或者申请套保用途的投资者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等情况,那么投资者需要自行平仓或减仓,否则可能面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限购制度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限购制度,即规定个人投资者期权买入开仓的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其证券账户资产的一定比例。

目前的相关规定是不得超过下述两者的最大值: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全部账户自有净资产的10%,或者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证券市值的20%,买入额度按整万取整。

期权交易基本制度

期权交易基本制度

期权交易基本制度期权交易是一种金融衍生品交易,它赋予持有者以特定价格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权利,而无需实际交收。

期权交易在金融市场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有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

期权交易的基本制度主要包括期权合约、行权方式、交易所和期权交易策略。

首先,期权合约是期权交易的核心,它规定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交易条件。

期权合约包括标的资产、行权价格、行权期限和行权方式等要素。

标的资产可以是股票、指数、商品、外汇等金融产品,行权价格是买入或卖出标的资产的价格,行权期限是期权合约的有效期限。

根据行权方式的不同,期权合约可以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只能在到期日当天行权,而美式期权可以在整个合约期限内任意时间行权。

其次,期权交易通常在交易所进行。

交易所是期权交易的统一场所,提供期权交易平台和相关的交易规则。

交易所的主要功能包括撮合交易、定价合理、监督市场秩序和提供信息服务。

交易所还会设定交易费用、保证金和风险控制措施,以保障市场的正常运行。

除了基本的期权合约和交易所,期权交易还需要投资者制定合适的交易策略。

常见的期权交易策略包括买入看涨期权、买入看跌期权、卖出看涨期权和卖出看跌期权等。

买入期权的投资者希望通过支付权利金获得未来资产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权利,以获取盈利;卖出期权的投资者则希望通过收取权利金承担未来资产价格上涨或下跌的风险,以获取收益。

投资者根据市场预期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相应的交易策略。

总之,期权交易是一种重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通过期权合约、交易所和期权交易策略等基本制度来确保市场的公平、有效和稳定运行。

投资者可以通过期权交易来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为资本市场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工具和机制。

然而,期权交易也存在风险,投资者应该谨慎选择合适的策略,并具备相应的市场知识和投资经验。

期权交易制度的完善和规范是保障市场稳定的重要环节。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一、做市商制度的涵义及发展历史国际上存在两种交易制度:一种是报价驱动(quote-driven)制度,另一种是指令驱动(order-driven)制度。

报价驱动制度也称作做市商制度,是指在金融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金融资产(如证券、期货、货币等)与投资者进行交易。

这里面包含了某种“做市”的含义,因此他们被称为“做市商”,这种交易制度称为“做市商制度”。

它是与指令驱动交易制度,即竞价制度相对应的一种制度。

做市商通过这种不断买卖来维持市场的流动性,满足公众投资者的投资需求。

同时,做市商通过买卖报价的适当差额来补偿所提供服务的成本费用,并实现一定的利润。

做市商制度发源于20世纪的英国,最初是由英国的股票批发商制度演变来的,后来为美国所借鉴,成为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交易方式。

上世纪60年代,美国柜台交易市场中的批发商已经具备做市商的雏形。

为了规范柜台交易市场,美国证监会在1963年建议纳斯达克市场采用迅速发展的计算机和远程通讯技术,以提高柜台交易市场报价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1966年,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NASD)成立了专门的自动化委员会研究在柜台交易市场引进自动化报价的可行性;1971年2月纳斯达克市场系统主机正式启用,标志着“全美证券协会自动报价系统”(NASDAQ)正式成立。

全美有500多家证券经纪自营商登记为纳斯达克市场做市商,2500只柜台交易市场中最活跃的股票进入纳斯达克市场的自动报价系统,500多家做市商的终端实现与NASDAQ系统主机联结,通过NASDAQ系统发布自己的报价信息。

NASDAQ市场的建立标志着具有现代意义的做市商制度初步形成。

而作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NYSE,也借鉴了做市商的做法,对部分股票采取了专家(specialist)制度。

期权交易仓位管理制度

期权交易仓位管理制度

期权交易仓位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期权交易,保障交易安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有效管理仓位,本管理制度制定。

二、仓位管理原则1、风险控制原则在期权交易中,风险控制是首要的原则。

仓位管理应根据实际市场情况,执行合理的风险控制措施,控制仓位在可承受的范围内。

2、收益控制原则在期权交易中,收益控制同样重要。

仓位管理应在保障风险控制的基础上,合理规划投资策略,争取理想的收益。

3、灵活决策原则在期权交易中,市场波动较大,因此需要灵活的决策。

仓位管理应根据市场的变化,灵活调整仓位,及时做出决策。

三、仓位管理原则1、合理规划仓位在期权交易之前,需要进行充分的市场研究和分析,合理规划仓位。

根据市场行情,确定合适的仓位,不宜盲目跟风。

2、控制仓位风险仓位管理应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控制仓位的风险。

避免过度投资或过度杠杆,防范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

3、止损和止盈仓位管理应根据市场情况设定止损和止盈点位。

在交易中及时止损,防范风险;同时在合适的时机止盈,锁定收益。

4、分散投资在期权交易中,分散投资是有效控制风险的重要手段。

仓位管理应将资金分散投资于不同的标的,降低个别标的风险。

5、控制杠杆比例在期权交易中,杠杆是获取收益的手段,但也是风险的放大器。

仓位管理应控制好杠杆比例,避免过度杠杆带来的风险。

6、灵活调整仓位在期权交易中,市场变化较快,需要灵活调整仓位。

仓位管理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根据市场行情灵活变动仓位。

四、仓位管理流程1、市场分析期权交易之前,需要进行全面的市场分析。

包括基本面、技术面等多方面的分析,综合判断市场行情。

2、仓位规划根据市场分析,确定合理的仓位规划。

考虑市场风险、收益预期等因素,规划出客观且合理的仓位方案。

3、仓位执行执行仓位方案,进行期权交易。

在交易中,及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仓位,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变动仓位。

4、风险控制在实际交易中,及时控制风险。

设定止损和止盈点位,控制杠杆比例,分散投资等方式,有效控制仓位风险。

股票期权制度简介

股票期权制度简介

股票期权制度简介股票期权制度是指一种金融工具,允许持有者在未来某个时间以预定价格购买(或出售)一定数量的股票的权利。

这个制度为股票市场提供了更多的灵活性和多样性,使投资者可以更好地管理风险和利益。

一、股票期权的定义和背景股票期权是一种衍生金融工具,它通过购买或出售未来某一时间内以预定价格交付股票的权利,为股票市场引入了更多的投资策略和机会。

这一制度最早起源于美国,自20世纪70年代起逐渐发展壮大,并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应用。

二、股票期权的分类股票期权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包括以下几种:1. 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这种期权由交易所统一发行、管理和交易,如美国的芝加哥期权交易所(CBOE)和香港交易所(HKEX)等。

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提供了公开透明的交易平台,使交易更加便捷。

2. 员工股票期权:企业可以向员工提供股票期权作为激励计划的一部分,使员工能够在未来以优惠价格购买公司股票。

这种制度既可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也可以将员工与企业的利益相联系。

3. 条约股票期权:条约股票期权是由私人协定发行的,双方自行约定行权条件、交付方式和期权费等内容。

这种期权更加灵活,多用于个别投资者之间的交易。

三、股票期权的特点股票期权制度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高风险高回报:股票期权是一种杠杆产品,具有高风险高回报的特点。

持有者可以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大的股票利润。

2. 权利和义务:持有者在期权到期日前可以选择是否行使期权权利,以购买或出售股票。

然而,行权期后,持有者将拥有一定义务,并需要履行合同。

3. 时间敏感性:股票期权价值与行权日之间的时间关系密切相关。

期权的时间价值在期权到期日前逐渐下降,因此及时行动对于期权持有者至关重要。

4. 股价波动敏感性:股票期权的价值与标的资产股票价格的波动性密切相关。

股票价格的波动对期权的价值产生直接影响,价格波动较大的股票对应的期权价值相对较高。

四、股票期权的应用股票期权在投资和风险管理方面有着广泛应用,常见的应用包括:1. 投资组合多样化:股票期权允许投资者利用杠杆效应参与多种投资策略,实现投资组合的多样化,降低整体风险。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期权交易市场中的一种重要机构安排,旨在提高市场流动性,增加市场深度,降低交易成本,并提供交易方便和高效性。

下面将详细介绍期权交易中的做市商制度。

一、做市商的定义和作用做市商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提供流动性:做市商的存在可以提高市场的流动性,使得市场上买卖双方能够更容易地找到交易对手并成交。

做市商会在市场上主动挂出买卖两个方向的报价,同时持续地向市场提供报价,并确保在市场需求增加时能够及时地成交。

2.构建市场深度:由于做市商承担买方和卖方的双重角色,他们的交易活动可以为市场带来更深的交易深度。

当投资者想要成交大额交易时,做市商可以提供相应的交易量,避免了交易对手不足的问题。

3.降低交易成本:做市商能够通过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降低交易成本。

当交易者想要以市场价成交时,做市商会提供具有竞争力的市场报价,并向交易者提供更好的成交价格,从而降低交易成本。

二、做市商的运作模式在期权交易中,做市商的运作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持仓模式:做市商通过在市场上交易期权合约来建立自己的仓位。

当市场上缺乏卖方或买方时,做市商以自己的仓位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并完成交易。

持仓模式能够有效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但同时也承担了较大的市场风险。

2.报价模式:做市商通过主动报价来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

他们会不断地提供买卖两个方向的市场报价,并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报价。

当投资者有需求时,他们可以通过报价直接与做市商成交。

报价模式能够提供快速和高效的交易,但对做市商的交易能力和风险管理要求较高。

3.混合模式:做市商可以同时采用持仓模式和报价模式的组合运作。

在市场流动性较好时,做市商主要采用报价模式提供流动性和市场深度;而在市场流动性较差时,做市商会以持仓模式来承担交易风险,确保市场稳定。

三、做市商制度的优缺点做市商制度在期权交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带来了许多好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优点:1.提高了市场流动性和市场深度,使得交易更容易成交;2.降低了交易成本,为交易者提供了更好的成交价格;4.增加了市场的竞争度和活跃度,促进了市场的发展和创新。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

期权准备篇之“限仓、限购、限开仓”期权限仓、限购、限开仓制度,与经常提到的保证金制度和强行平仓制度一样,都是为了对期权交易的风险进行有效防范和控制而进行的一系列制度设计。

限仓制度上交所ETF期权交易将实行限仓制度,主要是规定投资者可以持有的、按单边计算的某一标的所有合约持仓(含备兑开仓)的最大数量。

如何计算“单边”?所谓“单边”,并不是简单按照认购和认沽来划分,而是对于同一合约标的认购或认沽期权的各行权价、各到期月的合约持仓头寸,按看涨或者看跌方向合并计算。

比如,认购的买方和认沽的卖方都属于看涨方向,认购的卖方和认沽的买方都算看跌方向。

下表举例说明了标的50ETF期权合约的持仓数量计算方式。

在全真模拟交易期间,根据近期上交所的相关通知调整,对同一标的单方向的非备兑持仓限额,个人投资者为100张,总持仓限额(含权利仓、义务仓及备兑持仓),个人投资者为200张。

也可以理解为,如果投资者进行备兑开仓(持有标的、卖出认购期权),那么该方向最大持仓可以增加到不超过200张,即含备兑持仓的总持仓限额为200张,但是扣除备兑持仓以后,该方向的非备兑持仓仍然不能超过100张。

能满足套保需求么?投资者因套保等需要可以向证券公司申请提高持仓限额,并由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办理,审核通过后额度具有一定的有效期,一定程度上可以更好地满足投资者的套保需求。

超过持仓限额怎么办?期权交易系统对开仓申报有前端控制,投资者已持仓数量加上未成交申报数量不能超过持仓限额,否则开仓申报是无效的。

需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类似于信用卡临时额度申请,如果投资者申请的持仓额度到期又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新额度,或者申请套保用途的投资者频繁进行开平仓交易等情况,那么投资者需要自行平仓或减仓,否则可能面临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限购制度期权交易对个人投资者实行限购制度,即规定个人投资者期权买入开仓的资金规模不得超过其证券账户资产的一定比例。

目前的相关规定是不得超过下述两者的最大值:投资者在证券公司的全部账户自有净资产的10%,或者前6个月日均持有沪市证券市值的20%,买入额度按整万取整。

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期权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规范期权交易活动,提高期权交易的风险管理水平和市场透明度,切实维护期权市场的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期权交易的相关部门和人员,所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二、期权交易规则1、期权交易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所有交易行为必须合法、合规。

2、期权交易需要按照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案进行,确保交易风险可控。

3、期权交易涉及的所有信息必须保密,不得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4、期权交易必须进行严格的风险评估,确保不会对公司资金和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5、期权交易的决策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交易活动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

6、期权交易需要保持良好的交易纪律,严格执行交易规则,确保不会出现违规操作和失误。

三、期权交易管理1、建立专门的期权交易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和实施期权交易策略和风险控制方案。

2、设立期权交易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期权交易风险控制工作,及时调整和完善风险管理措施。

3、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包括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监测和风险报告等内容,确保期权交易活动的风险可控。

4、建立完善的交易记录和报告制度,定期报告期权交易情况,包括交易量、交易盈亏情况等内容,及时反馈交易效果。

5、建立投诉和纠纷处理机制,对于期权交易中出现的投诉和纠纷及时处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四、期权交易监管1、加强对期权交易市场的监管,定期进行市场调查和监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建立健全的行业协会和自律组织,推动期权交易市场的规范发展,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3、加强对期权交易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五、期权交易制度的执行1、所有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不得违规操作。

2、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将按公司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3、定期对期权交易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调整和完善,确保其有效执行。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

期货期权交易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期货期权交易管理,规范期货期权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期货期权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关于加强期货期权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交易管理机构1、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设立专门的期货期权交易管理部门,主要负责期货期权市场监管、监督管理及风险防控等工作。

2、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确保期货期权交易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三、交易管理人员期货期权交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在期货期权市场监管和管理方面具有一定的能力和水平。

1、期货期权交易管理人员应具备资格认证,持有相关资格证书,并接受专业培训,不断提升业务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2、期货期权交易管理人员应加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规交易活动,确保期货期权市场秩序稳定。

四、交易管理制度1、交易管理制度应明确定义期货期权交易活动的相关规则和制度,包括期货期权交易时间、交易费用、交易限制等内容。

2、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依法依规开展期货期权交易,不得擅自变更或扰乱期货期权市场秩序。

3、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监管,对违法违规交易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坚决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五、信息披露1、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期货期权市场的相关信息,包括交易公告、市场风险提示、交易数据等内容。

2、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定期发布期货期权市场运行情况和风险防控措施等信息,提高投资者风险意识,加强市场监管和管理。

3、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不得发布虚假、误导性信息,确保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合规。

六、风险管理1、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市场风险评估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市场风险。

2、期货期权交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交易风险防控体系,制定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交易风险可控。

期货 期权管理制度

期货 期权管理制度

期货期权管理制度一、概述期货期权是现代金融市场中重要的金融衍生品,其产生和发展满足了市场参与者风险管理的需求。

在市场经济的背景下,期货期权的作用更加显着,它以其高效的风险管理和资产配置功能而成为投资者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

为了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维护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相关监管部门和交易所不断完善期货期权管理制度。

本文通过对期货期权市场管理制度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制度的建立和运作机制,以期为相关行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制度建立期货期权市场管理制度的建立主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其核心理念是保护市场公平、透明和稳定,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1. 法律法规我国《期货交易管理条例》、《期货公司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期货期权市场进行了系统规范,明确了期货期权市场的监管职责和相关规则。

监管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对期货期权市场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和管控措施,维护期货期权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2. 交易所规则各期货期权交易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不断完善交易制度和交易规则,建立健全市场监管体系。

包括但不限于成交规则、交易费率、强制平仓制度等,交易所通过不断修订和完善相关规定,提高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三、制度运作机制期货期权市场管理制度的运作机制是保障市场公平、透明和稳定的重要保障,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1. 交易监管期货期权市场制度对于交易监管是非常重要的,其核心是对市场的交易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限制交易员合法的交易行为、防止恶意操纵市场、严格执行成交规则和交易费率等。

2. 风险管理期货期权市场制度对于风险管理也是非常关键的,其核心是对市场的风险进行监控和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设置风险控制指标、强制平仓制度、交易所清算机构的监管等。

3. 信息披露期货期权市场制度对于信息披露也是非常重要的,其核心是对市场的信息进行披露和公开。

包括但不限于:公开交易数据、公开交易规则、公开市场监管信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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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交易基本制度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二、《期权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三、《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四、《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主讲: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部部长魏振祥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 (7)一、期权合约 (7)优质强筋小麦期权合约 (7)1号棉花期权合约 (8)二、交易业务 (9)三、结算业务 (11)四执行与履约 (12)五信息管理 (13)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14)一保证金制度 (14)二涨跌停板制度 (15)三限仓制度 (15)四大户报告制度 (16)五强行平仓制度 (16)六风险警示制度 (17)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套期保值管理办法 (17)一申请与审批 (17)二套期保值交易 (18)三监督与管理 (18)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略) (19)郑商所期权10年研究历程郑商所的期权研发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1995-2001年——学习、研究期权。

最早开始期权的探索性研究。

1995年开始研究期权。

1995年6月19-21日参加在加拿大举办的国际期权市场协会年会,郑商所被接纳为会员,成为中国唯一一家加入国际期权协会的交易所。

之后,1996、1997、1998、1999、2002、2004、2005年分别参加了国际期权市场协会年会。

1996年3月编制"期权交易基本知识"培训资料。

1996年邀请香港专家来郑商所讲课,介绍期权交易知识。

1997年8月5日制订郑商所期权交易设计方案,内容包括绿豆期权合约、交易细则、期权操作系统方案、期权交易报价显示屏幕等。

1998年、2001年分别派员到香港交易所、CBOE,学习期权理论与运作;进一步完善郑商所期权交易细则。

2001年制定了比较系统、完善的小麦期权规则。

2001年派员在CBOE(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和依利诺斯理工学院专门学习期权理论与运作第二阶段,2002年——研究、推广期权理论知识,启动期权培训工程。

2月,出版《期权投资》一书。

4月16日郑商发[2002]23号文成立期权开发工作组。

6月,参加在加拿大举办的世界期权市场协会第16届年会,并赴美国就期权交易规则等有关问题进一步咨询。

聘请清华、人大、上财等院校教授及国外专家作为期权开发顾问。

7月16日,由中国期货业协会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共同举办的"小麦期权与机制创新座谈会"在北京召开。

邀请有关专家在北京召开小麦期权和机制创新研讨会。

7月24日向证监会上报关于进行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的汇报。

7月31日制定"期权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8月,启动全方位系列化的“期权培训工程”。

“期权培训工程”集研究、开发、宣传、推介、普及、教育、专业培训、实际操作为一体,旨在交流与研讨期权、期货市场现状及发展趋势,宣传期权交易经济功能,了解期权运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期权研发工作的进展。

8月3日在郑州召开部分会员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等有关问题。

8月5日郑商所"期权培训工程"系列活动之一--"美国期权市场报告会"召开。

美国期权结算公司高级顾问李振刚博士做了题为"美国期权市场发展概况及运作原理"的报告,近300位投资者到会听取了报告。

同日,李振刚博士与交易所期权研究人员进行了座谈。

大家就期权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推出小麦期权交易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8月8日李振刚博士到证监会汇报工作,汪建熙秘书长听取意见。

聘请李振刚博士为郑商所期权顾问。

8月16日,台湾成功大学教授李伯岳考察郑商所。

郑商所领导与小麦期权工作组等部门工作人员,就小麦期权有关问题与李教授进行座谈。

8月18日聘请台湾国立成功大学政治经济研究所教授李伯岳先生为郑商所期权顾问。

8月19日郑商所"期权培训工程"系列活动之二--"芝加哥期权市场运作概况报告会"在郑举办。

会员单位代表、投资者及交易所全体员工共300多人听取了报告。

8月30日郑商所第四届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郑召开。

会议讨论了期权交易管理办法、期权模拟交易、期权做市商管理办法等文件。

8月31日在杭州举办期权知识培训。

9月3日对交易所全体员工进行了期权交易规则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9月5日交易所部门业务人员在郑商所交易厅进行了首次期权软件运行测试。

9月10日起草拟订"小麦期权模拟交易计划"。

11月4日上报"小麦期权模拟交易报告"。

12月召开“2002中国(北京)国际期权研讨会”。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与郑商所主办的“2002中国(北京)国际期权研讨会”和“国际期权报告会”在北京举办,来自美国、欧洲、韩国、新加坡等国家及港台地区的专家及证监会、协会有关领导共同参加。

获当年期货市场十大新闻。

第三阶段,2003年至今——期权推广、模拟。

中国期权研发重心已经转向期权交易基本运作与实施。

2月,成立期权部。

3月13日召开郑州商品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交易规则座谈会。

3月19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郑商所棉花期货、期权上市的请示。

3月25日向中国证监会递交"关于筹办期权模拟交易竞赛"的报告。

4月1日-4日举办"交易所员工期权模拟交易竞赛"及赛前培训。

4月16日在《期货日报》刊登《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

4月16日举办"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做市商座谈会。

4月17日-25日举办"交易所会员期权模拟交易竞赛"。

5月28日“网上期权模拟交易”网站建成,“网上期权模拟交易”报名开始。

6月30日“网上期权模拟交易”正式开始进行。

4月至9月举办的期权模拟交易,标志着计算机技术的成熟。

由中国期货业协会与郑商所主办,CBOE等境外机构协办,举行了分交易所职工、会员、投资者三阶段、递进式的硬麦期权模拟交易。

针对市场各个层面,集培训推广、系统测试于一体,效果良好。

其中网上模拟交易阶段,持续三个月(6.30-9.26),注册用户2000多人,日均交易量12万张全方位模拟运作。

引入期权做市商制度,为模拟交易进行双边报价;交易所十分重视,要求交易、结算、研发、工程等部门积极协作,利用模拟交易,模拟实时监控,积累了宝贵的运作管理经验。

完善了小麦期权交易规则。

在《期货日报》广泛征求会员、投资者对期权规则的意见。

5月开通期权网站。

6月参加国际期权会议、考察国际期权市场。

培训期权做市商。

2004年3月,举办期权做市商培训班,来自交易量排前30名的会员共40人参加6月进一步完善了小麦期权交易规则,并制定了风险控制办法、做市商管理办法。

6月,组织5家规模较大的会员赴韩、港进行了期权做市商的境外培训。

由境外专家介绍做市商业务操作经验,实际操作kospi200指数期权。

9月设计了棉花期权合约,制定了棉花期权规则。

11月6日,期权运作研讨会。

12月5-7日与中国期货业协会、欧洲期货交易所联合举办中国第一届商品期货期权培训班。

2005年【规则设计综述】自1995年至今,郑商所期权研究已历经10年。

10年来,郑商所期权研究从三方面迈出坚实步伐,即期权市场需求开发、期权技术系统设计和期权制度体系建设,尤其在期权制度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2002年5月,我们设计的期权交易规则已修改8稿。

2002年8月,在郑州召开部分会员负责人座谈会,讨论小麦期权模拟交易等有关问题。

2003年4月,在《期货日报》刊登《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和《郑州商品交易所做市商管理办法》,广泛征询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2004年11月,召开的“郑商所期权运作研讨会”和2004年12月召开的“郑商所期权制度论证会”与有关期权专家共同讨论修改期权交易的三个办法,重点对执行价格确定原则、棉花期权月份确定原则、配对原则、限仓原则以及自动执行时的配对原则等内容进行了修订。

从“基础知识式”的简易期权交易条款,到“基础知识加基本运作式”的初级交易规则,以至形成当前具有“可行性、实用性、操作性”的较为完善的期权规则体系,目前,在国外期货交易所,基本上开展期货交易的品种都有相应的期权交易,不仅期货交易者可以使用期权,现货商也可以使用,作为一种重要的衍生工具,期权越来越受到大家的重视。

全国三大交易所都在进行期权的研究,郑商所非常重视期权的开发,在2002年4月份就成立了期权开发工作组,并于2003年2月份成立了期权部。

郑商所期权规则体系设计基本原则坚持“六统一”。

一是模式设计坚持国际期权市场惯例与中国实际运作的统一;二是实施步骤坚持先实施基本运行机制、后不断充实完善的统一;三是期权制度建设、合约设计原则坚持简要性与复杂性的统一;四是管理模式坚持控制风险与增加流动性的统一;五是流动性评价坚持期货交易量与期权交易量综合评定的统一;六是成功标准坚持功能发挥与投资效率的统一。

同时,我们还在四个方面争取实现“相对统一”。

一是使用相对统一的交易术语;二是开发相对统一的交易系统;三是实行相对统一的期权模式;四是制订相对统一的执行、自动平仓、结算、限仓、做市商、停板、收费等运行制度。

从期权开发工作组成立之初就根据既要考虑国际惯例,又要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的基本原则着手制定期权管理办法,多次征求会员单位、国内外有关期权专家、交易所各部门及广大投资者的意见。

目前已有四个管理办法。

郑州商品交易所期权交易管理办法(7章65条)一、期权合约优质强筋小麦期权合约1号棉花期权合约二、交易业务1、权利金是指某品种、某月份、某期权类型、某执行价格的期权价格。

期权类型指看涨期权或看跌期权。

【说明】关于call和put,我们使用的翻译概念是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而没有用买权和卖权。

原因如下:看涨期权的概念是站在对未来价格走势看涨的情况下命名,所以有人买进看涨期权,就像在期货市场上当你对未来价格走势看涨就买进一样,所以按看涨期权定义与期货的思维一致,便于接受。

至于看涨期权的卖方,则是对价格不看涨或认为即便上涨,上涨幅度也不会大于权利金大小,其更多考虑是波动率。

其实,期权的一切概念皆是站在买方的角度定义,在选择概念时不必考虑卖方。

买权的概念是站在权利的执行角度命名的,因为这种期权最终在权利执行后转换到期货上是买进,所以称其为买权,它对投资者的引导是要去执行权利。

这种称呼,会把投资者在做期权时的思路引导到执行上。

而事实上,期权的执行是很少的,就像期货交割很少一样。

用“看涨期权”比“买权”好,利于中国期权的良性引导。

同理,也应用看跌期权而不用卖权。

同时用买权和卖权,在交易时存在买买权、卖买权;买卖权、卖卖权的策略概念,初学者容易混肴、糊涂、绕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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