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金融保险)恒丰银行恒裕理财短融系列产品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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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课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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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产品说明书“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特别说明: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第二条名词释义(一)发行日期:是指银行确定的接受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起止期限。

(二)提前终止权:是指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或投资人单方面决定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权利。

(三)提前终止权行使日:是指银行或投资人行使提前终止权的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开始停止计算收益的日期。

(四)认购日:是指投资人认购本理财产品的日期。

(五)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是指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起始日期,也即本理财产品对应资产开始运作的日期。

(六)名义到期日:是指在银行未对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的到期日期。

(七)实际到期日:是指银行实际开始停止计算本理财产品收益的日期。

若本理财产品未被提前终止,则实际到期日即为名义到期日;若本理财产品被提前终止,则实际到期日为提前终止权行使日。

(八)理财期限:是指自计算投资收益起始日至实际到期日之间的投资期限。

(九)工作日:是指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外的日期。

第三条运作方式(一)运作方向本理财产品投资对象为债券、货币市场金融工具等高流动资产,以及符合监管要求的债权类资产。

高流动性资产包括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信用等级不低于AA-的企业债券以及同业存款、回购、同业借款、货币市场基金等货币市场金融工具,债权类资产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固定收益类资产管理计划、金融产权交易所委托债权投资项目及债权类信托计划等。

(二)提前终止在理财期限内,银行根据投资情况有提前终止权,如发生以下事项时,银行可对本理财产品行使全部提前终止权:1、如因本理财产品资产运作模式等与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监管部门的要求等存在冲突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2、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改变、紧急措施的出台、理财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等导致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3、因地震、火灾、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理财产品必须提前终止的;4、银行认为应该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的其他情况。

灵通快线7天滚动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灵通快线7天滚动型个人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灵通快线”个人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阐明书——七天滚动型一、产品构造二、投资对象本产品重要投资于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旳各类债券、股票收益权信托融资项目、股权融资信托项目、股票回购信托项目、信托融资项目(不含工商银行信贷资产和票据资产)、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以及新股申购等其他投资管理工具。

本产品拟投资旳各类债券主体评级均达到AA级(含)以上;拟投资旳信托融资项目均比照我行自营业务旳管理原则,严格通过我行审批流程审批和筛选,达到可投资原则,所波及旳信贷资产五级分类均为正常类,信托融资项目用款人比照我行评级原则均在A-级(含)以上。

为满足流动性规定,本产品投资于高流动性、本金安全限度高旳债券和存款等投资品旳比例不低于30%。

三、投资团队中国工商银行是国内最大旳国有控股商业银行,拥有专业化旳银行理财产品投资管理团队和丰富旳金融市场投资经验,拥有银行间市场合有类型交易旳交易资格。

中国工商银行秉承稳健经营旳老式,发挥自身优势,为产品运作管理提供专业旳投资管理服务,力求最大限度旳协助客户实现收益。

四、购买、设立/取消自动再投资及分红客户可在募集期及开放日通过我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进行预约购买该理财产品。

开放周期内,如客户选择设立自动再投资,则理财产品本金在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自动滚入下期。

开放周期内,如客户选择取消自动再投资功能,则理财产品本金在本投资周期到帐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开放周期内客户购买、设立/取消自动再投资旳预约申请均于本投资周期兑付日(下一投资周期起始日)实现,购买与设立自动再投资为两种交易方式;本投资周期兑付日与否兑付客户本金受最后一笔自动再投资预约旳控制。

分红日支付客户本投资周期投资收益,并于到帐日转入客户指定资金账户。

五、巨额赎回每个投资周期,本产品净赎回份额(净赎回份额=取消自动再投资份额-购买份额-设立自动再投资份额)超过上一投资周期产品总份额旳10%,为巨额赎回。

浮现巨额赎回时,银行有权根据本产品当时旳资产组合状况决定接受全额赎回或部分赎回。

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

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

20XX 标准合同模板范本PERSONAL RESUME甲方:XXX乙方:XXX2024理财担保新规则:投资者必读指南本合同目录一览1. 理财产品介绍1.1 产品种类1.2 投资范围1.3 预期收益率2. 担保规则2.1 担保方式2.2 担保比例2.3 担保机构3. 投资者权益保护3.1 信息披露3.2 风险评估3.3 投诉处理4. 合同期限4.1 投资期限4.2 合同续约4.3 提前终止合同5. 费用与收益5.1 管理费用5.2 托管费用5.3 收益分配6. 投资限制6.1 投资金额限制6.2 投资区域限制6.3 投资行业限制7.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7.2 合同解除7.3 合同终止8. 违约责任8.1 投资者违约8.2 理财公司违约8.3 担保机构违约9. 争议解决9.1 协商解决9.2 调解解决9.3 仲裁解决10. 法律法规10.1 适用法律10.2 合规要求10.3 政策变动11. 信息保密11.1 保密义务11.2 例外情况11.3 泄露后果12. 通知与送达12.1 通知方式12.2 送达地址12.3 通知时效13. 合同的附则13.1 合同生效13.2 合同修订13.3 合同附件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免除责任14.3 强制性规定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理财产品介绍1.1 产品种类本合同所涉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债券、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

具体产品种类及详细描述详见附件。

1.2 投资范围理财公司应根据合同约定,将投资者的资金投资于附件中约定的投资范围内。

投资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国内外的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资产支持证券等。

1.3 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根据合同约定的投资范围和市场情况确定。

具体预期收益率详见附件。

理财公司应确保投资者的实际收益不低于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

第二条担保规则2.1 担保方式本合同所涉理财产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担保、信用保险、质押物担保等担保方式。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说明书一、引言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各种理财产品层出不穷,给投资者带来了更多的选择机会。

本文档将为您介绍一款理财产品的详细信息,帮助您更好地了解该产品,为您的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二、产品概述该理财产品是一种基于风险偏好和投资期限的综合性投资工具。

其主要特点如下:1. 投资对象:该理财产品的投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工具等,以实现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2. 风险与收益:理财产品的收益与所选投资品种及其风险相关。

高风险品种将可能带来高收益,但也存在较大的风险。

投资者应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进行选择。

3. 投资期限:该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较长,投资者应根据自身的资金需求和投资目标来选择合适的期限。

三、投资要求为了确保您的权益和风险控制,投资该理财产品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投资人资格:该理财产品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开放,投资者需符合法定投资人身份认定标准。

2. 投资金额:投资者需要满足最低投资金额要求,以及产品规定的递增金额要求。

详细的投资金额要求,请参见产品相关文件。

3. 风险评估: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进行风险评估,以了解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

四、产品优势该理财产品相较于其他理财产品具有以下优势:1. 专业投资团队:产品由专业的投资团队进行管理和运作,根据市场状况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力求为投资者创造长期稳健的收益。

2. 风险控制措施:产品设有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以有效的方式管理投资风险,降低投资者的损失风险。

3. 透明度高:产品的投资组合和相关信息将定期向投资者公布,确保投资者获得透明的投资信息。

五、注意事项在购买该理财产品之前,您需要注意以下事项:1. 投资风险:市场投资存在风险,投资者应关注市场波动,理性对待投资风险。

2. 投资期限:产品有固定的投资期限,不宜用于短期资金周转需求,请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资金计划。

3. 费用说明:投资产品可能涉及管理费、托管费等费用,详细费用说明请参见产品规则。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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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
▪ 注册免责问题:发行注册不代表交易商协会对债务融资工具的投 资价值及投资风险进行实质性判断。
▪ 注册决定问题:由注册委员会决定是否接受注册 ▪ 注册文件:注册报告、主承销商推荐函及相关中介机构承诺书、
企业拟披露文件和其他证明性文件。 ▪ 注册回避制:担任企业及其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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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和MTN注册发行组织架构
银行间债券市场
资金
资金
资金
资金用途
发行人
承销商
投资者
收入
债务融资工具
债务融资工具
费用 审计
托 管托 费管
评级 费用
法律意见 费用
会计师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评级机构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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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CP和MTN主承销和承销资格的金融机构
主承销商(24家)
中国工商银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创业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公司 中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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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之积极意义
仅仅从企业角度介绍:
▪ 一是:实实在在为企业提供了一种新的融资渠道或选择。 ▪ 二是:有利于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优化企业财务结构,赋予
企业更大的财务自主性。
▪ 三是:在期限、金额、时间等上具体方式上有更大选择空间,
▪ 短期融资券(CP)定义:是指具有法人资格的非金融企业(以 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1年内还本付息 的债务融资工具。
▪ 主要规定或特点:
管理方式--依据《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规则》在交
易商协会注册
发行规模--偿还余额不得超过企业净资产的40% 资金用途--应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发行文件中明确

2020年浙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2020年浙商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作者:空青山作品编号:89964445889663Gd53022257782215002时间:2020.12.13附件浙商银行“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风险提示“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理财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本说明书中的“预期年收益率”不代表我行对投资者收益的承诺,最终收益以实际支付为准。

当市场发生极端重大变动或突发性事件时,客户理财收益可能最低为零。

本理财产品不适合风险偏好测评结果为谨慎型的个人客户购买。

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理财产品时,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一)法律与政策风险国家财政货币政策、税收政策、投资政策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调整与变化可能会对信托项下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产生影响,从而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二)信用风险信托期限内,承租人违反设备融资租赁有关协议项下的约定,不愿或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将影响信托财产的收益,进而影响理财计划受让的优先受益权的收益。

(三)利率风险受国民经济运行状况和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在产品存续期间内,市场利率发生波动,可能使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的收益水平相对降低。

(四)流动性风险理财周期间,投资人的理财资金不能提前赎回,可能因理财资金缺乏流动性而遭受损失。

(五)其他风险战争、动乱、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导致信托财产损失,进而影响投资人理财收益的实现。

二、产品概况本理财产品是浙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推出的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投资者本金有保障,并按照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投资收益。

理财产品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华融租赁融资租赁租金收益权信托”项下租金优先受益权。

理财产品要素如下:(一)产品名称:“方信理财”29号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080829。

(二)产品币种:人民币。

(三)产品规模:6000万元。

金融产品说明书

金融产品说明书

金融产品说明书金融产品名称:稳盈理财计划一、产品概述稳盈理财计划是一种以保本保收益为目标的金融理财产品。

本产品由我公司特选取一篮子优质金融资产构建而成,旨在满足投资者对于资金安全与较为稳定的收益需求。

二、产品特点2.1 低风险投资:稳盈理财计划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稳定的金融资产,如政府债券、银行存款、企业债券等。

这些资产具有较低的风险,并且会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调整,以确保风险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2.2 固定收益:投资者在稳盈理财计划中所获得的收益是固定的,并且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不同的期限和收益方式。

产品的收益率将会在投资时确定,并且在产品周期内保持不变。

2.3 灵活性:稳盈理财计划提供多种存续期限供投资者选择,最短期限为3个月,最长期限为1年。

投资者可以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合理的配置。

2.4 透明度:我公司将向投资者提供详细的投资报告和披露,确保投资者对于产品的运作情况和收益状况有清晰的了解。

三、风险提示任何金融投资都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购买稳盈理财计划前需了解和接受以下风险提示:3.1 市场风险:由于市场行情波动或资产负债管理需要,产品的净值可能会出现波动,投资者可能面临本金损失的风险。

3.2 利率风险:产品所投资的金融资产的收益受市场利率的影响,如果利率下降,产品的收益水平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压缩。

3.3 流动性风险:本产品的资金将主要投资于长期或固定期限的金融资产上,因此在投资期内,投资者可能无法随时进行赎回或提前退出。

3.4 信用风险:即存在出借方(债务人)无法按时按量支付本金和或利息的风险。

3.5 政策风险:金融市场和宏观调控政策的变化可能对产品的收益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费用说明稳盈理财计划的购买和持有并不收取额外的费用,所有的费用均已在产品收益中扣除。

五、产品申购流程5.1 投资者可通过我公司官方网站或授权的金融机构渠道进行产品的线上或线下申购。

5.2 投资者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身份信息,并在申购时阅读并确认相关的风险提示和产品说明。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银行托管
银行不会主动推销客户购买,因为托管产品银行起到的只是一个通道作用。 比如P2P、基金、信托等,银行都托管有类似产品。
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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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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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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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范围除低风险产品外,还包括股票、商品、外汇等高 波动性金融产品,但比例不会超过30%。不保本,中风险。
投资范围与R3一样,但投资高波动产品比例超过30%。 不保本,收益浮动大,高风险。
完全投资于高波动性金融产品,预期收益高。 不保本,极高风险。
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
银行理财
银行托管
银行代售
银行自营
解决意外、医疗等保障问题。
投资公司理财:一般包括信托基金、黄金投资,玉石,珠宝,第三方理财等,需
要起步资金高,适合高端人士。
电子商务理财:通过互联网金融搜索引擎搜索理财产品进行风险收益的比较后再
投资。
银行理财
由于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没有统一规定,根据产品风险特性,一般讲理财产品风险由低到 高分为R1——R5五个等级。根据个人承受风险能力,由低到高分为A1——A5五个等级。
资管新规过渡期截止2020年底取消保 本保证收益类产品
保证收益
非保证收益
保本浮动 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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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保本浮 动收益
银行理财
银行自营
风险较低、收益较低的产品。比如:银行的大额存单、结构
性存款、保本理财、非保本理财,特点是风险较低。
特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银行代售
有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资管产品、信托产品、保险产品等,这类产品特 点是产品管理人不一样,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的管理人都是基金经理,券商资 管是券商的资管部门,信托产品是信托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超短期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

中国工商银行对公客户无固定期限人民币理财产品(0701CDQB)说明书倍,购买交易即时成交,实时扣款。

如果客户与工商银行签订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当客户主动购买时,资金账户需保持一定余额,以避免工商银行系统自动将理财产品赎回补充资金账户资金(参见自动赎回业务)。

由于客户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所造成的损失,工商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2、主动赎回客户可通过工商银行营业网点或网上银行于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5时30分之间发起赎回,单笔赎回量为交易级差(10000份)的整数倍,资金实时入账。

若某笔赎回导致客户的理财账户余额不足理财账户最低保留份额时,工商银行按客户一次性全部赎回进行处理。

如果客户与工商银行签订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当客户主动赎回后,须在当日内将资金从资金账户转出,以避免工商银行系统自动将账户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参见自动购买业务)。

由于客户未及时从资金账户转出所造成的损失,工商银行不承担任何经济或法律责任。

(二)自动购买和自动赎回方式本产品客户可与工商银行签订账户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将理财账户与其指定的同名资金账户相联接,工商银行将于协议生效日(必须为开放日)起,自动为客户于每个工作日办理本理财产品的购买和赎回业务。

与工商银行签订自动投资理财服务协议的客户亦可办理主动购买和主动赎回交易。

1、自动购买客户需在资金账户中设置发起申购余额。

发起申购余额是指触发资金账户自动购买理财产品业务的最低金额。

如客户资金账户日终余额超过“发起申购余额”+ 本理财产品“追加购买最低金额10000元”时,则工商银行次一工作日将超出“发起申购余额”部分自动按照交易级差(10000份)的整数倍为客户购买理财产品,不足交易级差部分不进行购买。

2、自动赎回客户需设置资金账户发起赎回余额。

发起赎回余额指触发资金账户自动赎回理财产品业务的最低金额。

如客户资金账户日终余额低于发起赎回余额且资金账户日终余额与发起赎回余额之差大于本理财产品的“最低赎回份额(10000份)”时,则工商银行次一工作日系统自动按照交易级差(10000份)的整数倍发起赎回理财产品,直至补足“发起赎回余额”。

投资产品说明书

投资产品说明书

投资产品说明书投资者须知一、投资产品概述本产品是一款收益稳定、风险适中的投资产品,旨在通过多元化的资产配置,为广大投资者提供长期稳健的投资增值机会。

二、产品特点1. 投资期限:本产品的投资期限为XX年,投资者在此期限结束后可以选择退出或者续投。

2. 投资门槛:本产品的最低投资金额为XX元,最高不设上限。

3. 风险收益特征:本产品采用风险平衡的投资策略,预期收益相对稳定,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4. 适用对象:本产品适合追求稳健收益、对市场风险有一定认知并能承受一定风险的投资者。

三、投资对象及资金运作1. 投资对象:本产品主要投资于股票、债券、基金等金融资产,并根据市场情况进行适时的调仓换股。

2. 资金运作:投资者的资金将由专业基金经理进行有效配置和运作,以实现稳定的投资收益。

四、收益分配与风险提示1. 收益分配:本产品的收益将根据投资的实际情况,在扣除相关费用后进行收益分配。

收益将以现金方式分配至投资者的账户。

2. 风险提示:投资者须了解本产品的收益存在波动性和不确定性,市场行情可能对投资产生影响,无法保证投资本金和收益不受损失。

五、费用说明1. 托管费用:本产品的投资者需要承担一定比例的托管费用,该费用将由投资金额中自动扣除。

2. 销售费用:投资者购买本产品时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销售费用,该费用由销售机构收取。

六、投资者权益保障1. 信息披露:投资者有权获得本产品的相关信息披露,包括投资策略、资产配置情况等。

2. 投诉渠道:投资者如对本产品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可以通过销售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和咨询。

七、风险评估和风险揭示1. 投资者须认真评估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确保自身投资合理。

2. 投资者应充分了解本产品的投资策略和风险特征,做出理性的投资决策。

3. 投资者在购买本产品前请阅读并理解风险揭示文件,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和风险控制。

八、结束或续投1. 投资期限结束后,投资者可以选择退出或者继续投资。

北京农商银行“金凤凰理财”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

北京农商银行“金凤凰理财”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

北京农商银行“金凤凰理财”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尊敬的客户:由于理财资金管理运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素,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请您仔细阅读以下重要内容:(一)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二)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您及时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且本评估要求您本人认真填写,以便我行按照风险匹配原则为您推荐适合您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三)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内部风险评级为中低风险产品,适合经我行评定为谨慎型、稳健型、积极型及激进型投资者购买。

(四)本理财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型,北京农商银行不保证理财资金本金及产品收益,本产品可能会因市场变动而产生损失,投资本产品最差情形是客户本金及收益全部损失,情形如下。

示例:若投资者以100000元本金认购本理财产品,理财期满,最不利情况下,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以下所述的风险事件,且投资组合内所有资产均发生全额损失,则投资者到期收到的款项为0,即投资者面临全部本金及收益的损失。

(五)投资本理财产品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主要受制于银行间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以及投资债券等标的的发行人和担保人的信用风险,例如其破产或未按期足额偿还债务等,并受银行间市场操作风险的影响。

2.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产品收益降低。

3.市场风险: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4.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产品的相关信息。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书cpsms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书cpsms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说明书目录一、基金产品概况 (1)二、目标客户分析 (2)三、基金投资理念 (7)四、基金投资策略 (10)五、基金资产的运作周期 (14)六、基金的风险与收益特征 (16)七、基金投资程序 (21)八、模拟投资分析 (24)九、投资风险控制 (28)一、基金产品概况(1)基金名称:银丰证券投资基金(2)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运作一年以上,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由封闭式基金转为开放式基金)基金的类型变更本基金发起设立后封闭运作一年以上,出现下列情形时,由本基金管理人根据本基金其他有关当事人的意见等情况适时召开基金持有人大会讨论本基金由封闭转开放的相关事宜:(1)基金管理人提议;(2)持有本基金份额10%以上的持有人提议;(3)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基金持有人大会表决通过后,基金管理人将尽快向中国证监会及交易场所申请暂停交易,并在获得同意后适当时候终止上市。

届时基金管理人应比照中国证监会最新核准的开放式基金契约主要条款,负责对本基金契约相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

(3)基金面值:人民币1.00元(4)基金规模:30亿份(5)发行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人及法人(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禁止购买者除外)(6)发行价格:1.01元/基金单位;发行费用:0.01元/基金单位(7)存续期限:15年(8)基金管理人: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9)托管银行:中国建设银行(10)基金的发起人: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首都机场集团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湖南广播电视产业中心、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1)基金募集方式:网上发行与网下发行相结合本基金系由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机构共同发起、面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采取网下与网上相结合的方式募集,并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流通。

(12)投资目标:本基金为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主要追求长期稳定的收益。

基金管理人力求有机融合稳健型与进取型两种投资风格,构造一个使长期资本增值与当期收入水平适度匹配的投资组合。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平安银行理财产品说明书

平安银行日日安盈人民币理财产品说明书一、产品概述二、投资方向及范围本理财产品由平安银行投资于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人民币金融工具,主要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拆借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人民币代付业务等。

三、本金及理财收益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1.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承诺理财本金保证。

2.本理财产品平安银行不承诺理财收益保证。

3.风险示例:本理财产品实际理财收益率容易受到市场利率的变化、实际投资运作情况以及投资管理方投资能力的影响,在最不利的情况下,本理财产品收益率可能为零。

4.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本理财产品收益率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化以及平安银行实际投资运作的情况计算。

平安银行于每个理财产品交易日计算并公布理财产品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扣除银行费用后,下同)。

5.本理财产品投资者总收益为:自理财产品申购日(如为理财产品认购则为理财产品成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本金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

认购期内投资者资金处于冻结状态,平安银行计付活期利息,认购登记日当天不计付利息。

6.非该理财产品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适用前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例如:投资者周一赎回理财产品,周六及周日为非交易日,周六及周日的理财收益率按周五(若前一交易日为周五)的理财收益率计算)。

7.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公布时间:平安银行每个交易日上午9:30前通过平安银行网站公布上一交易日的理财收益率(年率)。

8.理财收益的测算依据和测算方法:1)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投资者上一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投资者当日认购或申购本理财产品的份额-投资者当日赎回本理财产品的份额);2)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以平安银行理财系统完成当日清算后记录的份额为准;3)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该投资者当日持有的本理财产品剩余份额×1元×当日理财收益率(年率)÷3654)投资者总收益=自理财产品申购日(如为理财产品认购则为理财产品起始日)起至赎回日或理财产品终止日(不含该日)期间相应理财产品份额每日的当日理财收益之总和;5)投资者每日的理财收益不计复利;9.理财收益的测算示例:1)该投资者当日持有本理财产品50000份,如果当日理财收益率为1.5%(年率),则该投资者的当日理财收益为:50000×1元×1.5%÷365=2.05元。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恒利得型个人结构存款产品说明书

2020年(金融保险)中国农业银行汇利丰——恒利得型个人结构存款产品说明书
客户填写
□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适合”和“不适合”只能勾选壹项,且签字。)
投资者确认:本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向本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本人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人意愿的决定。
(请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上述风险提示,充分了解且清楚知晓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愿意承担相关风险。)
客户填写
本人为(此处可加盖X公司公章或财务章)X公司授权签字人,经慎重考虑,我X公司:
□适合购买本理财产品(“适合”和“不适合”只能勾选壹项,且签字。)
投资者确认:本授权签字人已经仔细阅读了产品风险提示。中国农业银行向本授权签字人说明了本理财产品所涉及到的各种风险。认购本理财产品是经过我X公司独立判断之后所做出的符合本X公司意愿的决定。
申购和赎回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对投资者开放产品申购和赎回
公告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通过对外网站(网址:http://)披露本理财产品的净值等相关信息,投资者可登录农业银行网站或到原认购网点及时查询。投资人可根据持有本产品规模及产品净值测算产品的扣费前收益。
公告事项
1、如中国农业银行决定本期理财产品不成立,将在决定理财产品不成立后的第壹个工作日,在中国农业银行网站(网址:http://)和中国农业银行各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其它
本理财产品不可质押
投资方向及范围
本理财产品资金由投资管理人主要投资于优质企业(铁道部、国电集团、大唐电力等)信托融资项目,投资比例0%至100%;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回购、高信用等级企业债券,投资比例0%至50%及银行存款,投资比例0%至50%等。
投资管理人
中国农业银行
投资管理费

民生银行恒裕1号酒店基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民生银行恒裕1号酒店基金信托计划说明书

山东信托•恒裕1号酒店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说明书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风险警示:重要提示: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山东信托•恒裕1号酒店基金集合资金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计划说明书阐述了山东信托•恒裕1号酒店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投资策略、风险、收益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信托计划说明书以及其他信托文件。

受托人承诺信托计划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受托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信托计划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对信托计划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受托人管理的其他信托计划的业绩并不构成本信托的业绩表现保证;信托计划的既往业绩并不代表将来业绩。

受托人将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但并不保证信托财产的运用无风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信托计划说明书依据信托合同编写。

信托合同是约定信托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

投资者欲了解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详情,应查阅信托合同。

信托计划基本情况信托计划名称:山东信托•恒裕1号酒店基金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计划投资范围: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合法享有所有权的资金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在信托文件确定的权限内对信托财产进行管理、运用或处分;受托人根据信托文件之约定将集合信托资金投资于天津华胜旅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份额,闲置资金用于银行存款、国债、企业债、货币市场基金等低风险、高流动性金融产品,并将取得的投资收益按本合同的约定分配给受益人。

信托计划的规模:本信托的成立时信托单位总额不超过【70000】万份。

信托期限:本信托的期限为【2(+0.5)】年,自信托计划成立之日起计算,按照信托文件的规定本信托计划可能提前终止或延长。

受托人至迟应于信托计划期满【24】个月前【十】个工作日内确定信托计划的期限并以公告方式向受益人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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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恒丰银行恒裕理财短融系列产品说明书恒丰银行“恒裕理财”短融系列产品说明书重要须知·本产品说明书为《恒丰银行“恒裕理财”合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本理财计划仅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产品说明书规定能够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前,请投资者确保完全明白本理财计划的性质、其中涉及的风险以及投资者的自身情况。

投资者若对本产品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请向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咨询。

·除本产品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的收益及收益分配方式外,任何预期收益、预计收益、测算收益或类似表述均属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用语,不代表投资者可能获得的实际收益,亦不构成恒丰银行对本理财计划的任何收益承诺。

·本理财计划只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的资料操作。

·本理财计划不等同于银行存款。

·本产品说明书解释权归恒丰银行所有。

风险提示投资本理财计划有风险,投资者应充分认识以下风险,谨慎投资: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是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

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理财计划收益来源于银行间债券组合中投资收益(包括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的投资收益及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企业偿仍的本息。

如果在理财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理财计划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管理风险:由于债券组合管理及交易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会影响本理财计划的管理,导致本计划项下的受托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

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仍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对应的债券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仍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在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投资者不得赎回。

6.再投资风险:由于恒丰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

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

恒丰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

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恒丰银行网站或到恒丰银行营业网点查询。

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且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恒丰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恒丰银行。

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恒丰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恒丰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且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认购结束的期间,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经恒丰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恒丰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甚至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仍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风险/收益评级(本评级为恒丰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计划投资对象为银行间债券市场(包括但不仅限于短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及信用等级较高的短期融资券和企业债)。

本金及理财收益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1)本理财计划保障本金及理财收益。

(2)风险示例在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资产本金及收益未能完全如期足额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将根据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资产本息实际回收情况计算投资者应得本金及理财收益。

未如期足额部分由恒丰银行代为追索,在资金到账后五日内向投资者进行分配。

若在壹定期限内,未如期足额回收部分仍无法追回,恒丰银行将承担该理财产品的信用风险。

2.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在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标的的本金及收益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以预期收益率兑付。

(1)测算方法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理财计划投资年化收益率-理财管理费-托管费(2)测算依据在本理财产品运营正常的情况下,理财计划项下投资标的本金及收益如期回收,且扣除上述相关费用后,客户持有到期的理财收益为3.2%。

(注:该收益是根据当前所投资标的的市场平均值计算得出,仅作为历史数据以供参考)(2)测算示例根据上述测算方法及测算依据,在理财计划项下所投资标的的本金及收益完全如期回收的情况下,本理财计划持有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2%(年);3.投资者所得收益(1)计算公式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10000×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投资者理财收益=认购金额÷10000×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2)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为50000元,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2%,实际理财天数365天,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为:10000×3.2%×365÷365=320元投资者理财收益=50000÷10000×320=1600元(之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且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持有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1)理财计划到期日,恒丰银行在收到足额支付的收益(包括理财本金和理财收益,下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理财计划到期日,如因所持有资产出现不能全部变现或部分变现,则我行债券交易中心负责将变现后的资产扣除相关费用后向理财专户支付收益。

在这种情况下,理财计划期限也相应顺延至理财计划实际终止日。

恒丰银行在收到收益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本金和理财收益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2.提前终止本金及理财收益支付:如果恒丰银行提前终止理财计划,恒丰银行于实际终止日后的5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

理财计划认购1.本产品理财计划规模上限:20亿元人民币2.认购期:2009年10月30日起(分批发行,以子计划形式不定期发行)3.认购期结束,如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恒丰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恒丰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如理财计划不成立,恒丰银行将于原定成立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已认购资金退回投资者指定账户,认购登记日至退回资金到账日期间不计付利息。

认购金额达到规模上限则本理财计划停止认购。

4.发售对象:本理财计划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能够购买本理财计划的合格投资者发售。

5.认购手续:在理财计划认购期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到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办理认购。

6.认购登记:本理财计划于每个子计划的登记日进行认购登记。

7.认购撤单:认购期内不允许认购撤单。

理财计划申购、赎回。

1.在申购期内,至我行营业网点进行申购。

2.本理财计划成立后不开放赎回。

提前终止如出现如下情形,恒丰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壹旦恒丰银行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俩个工作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且在提前终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返仍理财本金及应得收益,应得收益按实际理财期限计算: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且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恒丰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因债券组合计划提前终止的,恒丰银行亦相应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提前终止计算示例:假设理财本金为50000元,实际理财天数为100天,理财计划到期年化收益率为3.2%,每计息单位理财收益为:10000×3.2%×100÷365=87.67元投资者理财收益=50000÷10000×87.67=438.35元(之上示例采用假设数据计算,且不代表投资者实际可获得的理财收益。

)信息公告1.恒丰银行将在本说明书约定的理财计划到期日后俩个工作日内,在恒丰银行网站(.cn)和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2.如恒丰银行决定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将在提前终止日前俩个工作日,在恒丰银行网站(.cn)和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3.如恒丰银行决定延长本理财计划理财期限,将在原到期日前俩个工作日,在恒丰银行网站(.cn)和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4.如恒丰银行决定本理财计划不成立,将在认购期结束后的第壹个工作日,在恒丰银行网站(.cn)和恒丰银行各营业网点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相关事项说明1.托管行:托管行为中国银行,其将对本理财计划资金运用及所投资资产进行全程监控。

2.债券投资管理人:债券投资管理人为恒丰银行,其将对债券组合的配置情况作出决策。

3.理财计划存续期:从理财计划各子计划成立日始到资金信托实际终止日止的累计天数。

4.如投资者对本理财计划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联系恒丰银行的理财经理或反馈至恒丰银行营业网点。

5.恒丰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内部评级附件2:恒丰银行“恒裕理财”产品合约壹、恒丰银行“恒裕理财”产品合约详见背面。

二、受益权证书(本证书为恒丰银行“恒裕理财”产品合约的组成部分)本“恒丰银行恒裕理财产品合约”为投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银行(以下简称乙方)之间的“恒裕理财”受托协议。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达成协议如下:壹、甲方自愿购买乙方发行的人民币理财产品,有关本期理财产品的规定以《产品说明书》为准。

二、甲方在乙方开立九州卡结算账户或存折结算账户(以下简称指定账户),用于认购理财产品及理财资金到期清算。

甲方应向指定账户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因甲方账户资金余额不足而认购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甲方在发行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时,授权乙方将购买资金自购买日实行冻结,且于本理财产品发行期最后壹个工作日划至乙方账户。

认购资金冻结期间,按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

认购资金自划转之日起至返回甲方账户期间不计期储蓄存款利息。

四、在理财产品设定质押条款的情况下,甲方能够本协议项下的权益设定质押担保向本行申请贷款,经审批同意的,依照本行的相关规定办理。

五、如因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对甲方采取强制措施或因乙方行使质权导致理财本金被全部或部分扣划,均视为甲方就全部理财本金违约进行了提前支取,本协议自动终止。

本协议因此自动终止的,乙方不计付理财产品到期日前的收益。

六、投资本理财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由甲方承担,在国家有关部门颁布明确的税收代扣代缴规定前,乙方不代甲方缴纳本理财产品所获收益的应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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