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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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行政许可决定
长许可〔2018〕44号
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
取水许可申请的批复
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国务院460号令《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和水利部34号令《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批复如下:
一、观音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桐梓河左岸一级支流观音寺河上,坝址位于遵义市汇川区与仁怀市界河河段,蔡家坝河汇口上游约2.0km处。工程任务以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为主,结合灌溉,兼顾发电等综合利用。水库正常蓄水位633.00m(85国家高程),兴利库容0.80亿m3、总库容1.21亿m3,具有多年调节性能。本工程城乡生活和工业供水对象为遵义市新中心城区西区、仁怀市中心城区和茅台空港园开发区及灌区农村,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灌溉对象为仁怀市
山盆灌区和桐梓县高桥灌区,设计灌溉面积3万亩,设计灌溉保证率为80%;坝后电站装机容量7500kW(1×1500 kW+2×3000 kW),设计保证出力0.827MW,设计保证率90%。
二、根据审定的《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其技术审查意见(见附件),同意本工程从观音寺河取水。2030规划水平年,本工程河道外用水多年平均取水量为0.907亿m3,其中城乡生活0.495亿m3,工业0.348亿m3,灌溉0.064亿m3。本工程设置取水口共3处。库区设置取水口2处,其中观音寺一级泵站取水口设置在水库坝址上游约8.8km处楠木河左岸,向遵义市新中心城区西区和山盆灌区局部供水,取水量为0.442亿m3;深基塘一级泵站取水口设置在水库坝址上游约9.7km处喜头河右岸,向仁怀市中心城区和茅台空港园供水,取水量为0.395亿m3。灌溉发电引水系统取水口位于大坝右坝段,多年平均灌溉和灌区农村生活取水0.070亿m3。电站多年平均发电取水量1.036亿m3。本工程多年平均总取水量1.943亿m3。
三、观音水库坝址处多年平均来水量为2.466亿m3,2030规划水平年,扣除上游新增耗水及本工程水库蒸发渗漏水量损失,来水经本工程调节,可满足城乡生活、工业供水、灌溉及发电取水水量及保证率要求。取水河段现状水质为Ⅲ类,可满足本工程取水水质要求。
四、同意本工程最小下泄流量10月~次年3月为1.25m3/s、4月~9月为2.35m3/s。施工期、初期蓄水期和运行期,应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最小下泄流量保障措施。施工期通过导流洞,初期蓄水期通过临时生态放水管、生态放水管、电站,运行期通
过机组发电或生态放水管、大坝底孔等,下泄满足最小下泄流量要求。
五、本工程城镇供水相应的生产生活废污水退水量约为
0.491亿m3/a,经处理达标后排至湘江干支流、盐津河、桐梓河支流;灌区灌溉及农村生活用水退水分散退入灌区内及周边桐梓河干支流;发电尾水退入坝下河道;鱼类增殖站退水经处理达标后退入坝下观音寺河;坝区生活用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得外排。施工期,除基坑排水外,生产生活废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收利用,不得外排。
六、你单位应按照承诺函件及遵义市人民政府协调要求,落实对坝址下游桐梓河干流上的圆满贯水电站和杨家园水电站的补偿措施。
七、你单位应当组织安装符合国家相关技术质量标准的取(退)水计量和在线监测设施,计量和监测设施应与本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计量和监测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设施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落实并安装数据传输设施,确保取(退)水计量信息等传入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
八、你单位应按有关规定编制蓄水调度运行方案报我委备案后,方可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九、你单位应及时将本工程开工情况书面报告、建设动态信息向我委报备。本工程投产试运行满30日后,应及时向我委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委验收合格并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取水运行。
十、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委及当地有关主管部门
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十一、本取水申请批准后3年内,若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批复文件自行失效。若本工程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二、本工程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委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长江水利委员会
2018年4月9日
附件
《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评审意见
受长江水利委员会(以下简称长江委)水资源局委托,扬子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于2017年10月16日在武汉市组织召开了《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长江委水资源局、办公室、总工办、规计局,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贵州省水利厅、遵义市水务局、遵义市汇川区水务局、仁怀市水务局,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的代表和特邀专家,会议成立了评审专家组。与会专家和代表听取了项目业主单位贵州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报告编制单位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评审。会后,报告编制单位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于2018年3月提出了《报告书(报批稿)》。经复核,一致认为《报告书(报批稿)》基本符合《水利水电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525-2011)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 322-2013)要求,可作为贵州省遵义市观音水库工程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主要技术评审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观音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位于贵州省遵义市境内桐梓河左岸一级支流观音寺河上,坝址位于遵义市汇川区与仁怀市界河河段,蔡家坝河汇口上游约2.0km处,大坝左、右岸分属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