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水利委员会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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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水利委员会历史沿革
1921年12月,成立扬子江水道讨论会。
1928年5月,改组扬子江水道讨论会为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
1935年4月,合并改组扬子江水道整理委员会、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湘鄂湖江水文站为扬子江水利委员会。
1947年6月,扬子江水利委员会改名为长江水利工程总局。
1949年12月,开始组建长江水利委员会。
1950年2月,长江水利委员会成立。
1953年2月,毛泽东同志听取长江委主任林一山关于治理长江问题的汇报。
1956年,以长江水利委员会为基础,成立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
1980年7月,邓小平同志听取葛洲坝工程进展情况汇报。
1988年,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改名为长江水利委员会,为水利部派出机构。
1989年7月,江泽民同志在视察长江委科研基地时发表讲话。
1997年,胡锦涛同志视察三峡工程。
2004年6月,温家宝同志视察荆江大堤,听取长江委主任蔡其华的汇报。
主要职责
■负责《水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监督检查、履行《水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水利部授权的各项水行政管理职能。
■组织编制流域综合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并负责监督实施,组
织开展有关前期工作、技术审查等。
■统一管理流域水资源。
■按照授权,负责流域防汛调度,指导、协调监督流域防汛抗旱各项工作。
■根据国务院确定的部门职责分工,负责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
■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中央水利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负责有关治理开发工程的指导、监督、监管等工作。
■负责长江河道采砂的统一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相关的组织、协调、指导等工作。
■组织实施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重点区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与治理,组织流域水土保持动态监测,指导流域内地方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等工作。
■负责中央有关水利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或监督管理等工作。
半个多世纪以来,几代长江委人在认真履行流域水行政管理职能的同时,完成了以长江流域综合规划为代表的大量的流域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先后承担了荆江分洪、丹江口、隔河岩、万安、江垭、葛洲坝和三峡、南水北调、长江重要堤防等一系列大型水利水电工程的勘测、规划、设计、科研、监理和建设工作,为治江事业创造了震古烁今的经济社会效益,形成了“团结、奉献、科学、创新”的长江委精神。
随着三峡工程初步发挥效益和南水北调工程全面开工,长江治理
开发进入了新世纪的发展新阶段。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长江委按照新时期党中央水利方针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要求,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开拓创新,确立了以“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河蟹”为基本宗旨的新时期治江思路,努力当好长江的代言人、保护神,让长江永远造福人类,让人类永远拥有健康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