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分类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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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划分。

下面就按照事故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业特点等方面,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分类。

一、分类标准一: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1. 机械类事故隐患:包括机械设备的老化、磨损、松动等导致的故障风险。

2. 电气类事故隐患:包括线路老化、设备绝缘损坏、电线电缆敷设不规范等导致的电气设备故障风险。

3. 化学类事故隐患:包括有害物质的泄漏、存储不当、危险品泄露等导致的中毒、爆炸等风险。

4. 火灾类事故隐患:包括用火不慎、电气设备故障、易燃物品存放不当等导致的火灾风险。

5. 高处类事故隐患:包括高空坠落、坍塌等导致的人员伤亡风险。

6. 搬运类事故隐患:包括物品落下、被撞击、坠落等导致的人员伤亡风险。

7. 操作类事故隐患:包括操作不当、违章操作等导致的人身伤亡、设备故障风险。

二、分类标准二:根据事故隐患的危害程度1. 重大事故隐患:指可能造成多人重伤、死亡或重大损失的事故隐患。

2. 一般事故隐患:指可能对一人或数人造成轻伤或小损失的事故隐患。

3. 轻微事故隐患:指可能对一人或几人造成轻微伤害或轻微损失的事故隐患。

三、分类标准三:根据不同行业特点1. 建筑行业事故隐患:包括高层建筑坍塌、机械设备倒塌等事故隐患。

2. 交通运输行业事故隐患:包括车辆超载、疲劳驾驶等事故隐患。

3. 化工行业事故隐患:包括有害物质泄露、储罐爆炸等事故隐患。

4. 矿山行业事故隐患:包括矿井透水、瓦斯爆炸等事故隐患。

5. 电力行业事故隐患:包括电气设备故障、电网故障等事故隐患。

以上是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业特点等不同角度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的分类。

通过分类,可以更加具体地识别和防范各类事故隐患,强化安全管理,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保障生产和员工的安全。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规定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xxxx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一、隐患的概念1、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和管理上的缺陷;重大危险源是生产使用和储存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2、安全隐患是指控制、约束、管理这些危险物的装备、系统、设施、人员、管理制度和体制等方面可能出现漏洞使危险物质突变形成事故的不安全因素。

二、隐患分级1、按隐患严重程度、解决难易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2、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三级:重大事故隐患一级:危害相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者治理难度相当大,需书面请示集团公司,停产停业,需要集团公司组织协调有关政府职能部门或相关专家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二级:危害严重、可能造成较大事故或者治理难度大,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室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组织协调有关职能部室帮助共同解决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危害比较严重、可能造成一般事故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安排限期整改的或部门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需要公司分管领导组织协调有关业务职能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

3、一般事故隐患分为三级:一般事故隐患一级:对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需生产部室或会同职能部室安排解决或需一定整改期限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二级:对安全生产有影响,需要工段安排或会同本部室整改的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三级:对安全生产影响不大,能够立即安排个人或班组进行整改的隐患。

三、督办验收及销号(一)督办验收1、重大事故隐患(一级)由董事长和总经理负责督办,并协调相关人员验收。

2、重大事故隐患(二级)由总经理会同安委会成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3、重大事故隐患(三级)分管负责人会同相关部室和有关人员负责督办,并组织相关人员验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

05
一般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现场管理混乱
如设备、工具、材料等乱堆乱 放,占用安全通道。
安全设施缺失
如防护栏、安全罩等缺失或损 坏。
操作人员违规
如未按规定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违反操作规程等。
危险品管理不善
如危险品存放混乱、无标识等 。
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01
现场管理混乱
加强现场管理,明确划分区域,规 范设备、工具、材料等堆放。
VS
系统隐患
指涉及整个系统或企业多个部门、班组或 岗位的潜在问题,其影响范围较大,可能 对整个企业造成威胁。
按隐患严重程度分类
一般隐患
指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隐患,其危险性较低,对企业的影响较小。
重大隐患
指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其危险性较高,对企业的影响较大。
03
重大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判定标准
重大事故隐患一旦发生事故, 其影响程度较为严重,可能涉 及较大范围的人员、财产或环 境。因此,需要关注事故可能 带来的影响程度,及时采取措 施减轻影响。
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
制定整改计划
针对重大事故隐患,需要制 定具体的整改计划,包括整 改目标、措施、时间表和责
任人等。
加强现场管理
加强现场管理是整改重大事 故隐患的重要措施之一,包 括对现场进行定期检查、维 护和管理,确保现场安全有
序。
完善安全制度
完善安全制度是整改重大事 故隐患的基础工作之一,包 括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 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等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重大事故隐患的监管责任
01
政府监管部门
02
企业主体责任
政府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 的监管力度,定期开展检查、评估和 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 。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一、引言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工作、生活等活动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建立了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对各类隐患进行了分类和评估,以便采取相应的防范和控制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事故隐患分级标准及其应用。

二、事故隐患分级标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事故隐患分级标准主要根据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来进行评估。

一般可分为五个等级,分别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和较小。

1.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隐患。

如核设施、大型化工厂、矿井等高风险行业的事故隐患。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的防范和治理需要采取最严格的措施,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较多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隐患。

如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化工行业等存在较高风险的场所。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

3. 较大事故隐患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一定程度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隐患。

如餐饮行业、机械加工、建筑物管理等存在一定风险的场所。

较大事故隐患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进行隐患排查和整改。

4. 一般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隐患。

如办公场所、学校、商场等存在一些潜在风险的场所。

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应加强安全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和公众的安全意识。

5. 较小事故隐患较小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轻微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的事故隐患。

如居民楼、小型商铺等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的场所。

较小事故隐患应加强自我管理,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及时消除隐患。

三、事故隐患分级标准的应用事故隐患分级标准的应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评估和监管根据事故隐患的分级标准,相关部门可以对各类场所进行安全评估,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事故隐患分级标准
依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和标准,按照可能发生事故
的严重后果、整改时间、投入资金进行定性、定量的评估,重大事故隐患分为以下四级:
一级重大事故隐患是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隐患,即:
(1)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的(包括急性中毒,下同);
(2)可能造成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
(3)可能造成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重大影响、整改
时间达到或超过一年、整改投入资金超过5000万元的。

二级重大事故隐患是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隐患,即:
(1)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
上100人以下重伤的;
(2)可能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
失的;
(3)可能造成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影响、整改时间在300天以上一年以下、整改投入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

三级重大事故隐患是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隐患,即:
(1)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
(2)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可能造成区、办事处乃至周边地区范围内的重大影响、整改时间在180天以上300天以下、整改投入资金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

四级重大事故隐患是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隐患,即:
(1)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的;
(2)可能造成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
(3)可能造成事发当地范围内的重大影响、且整改时间在30天以上180天以下、整改投入资金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

对15天以上不能完成整改的一般隐患,纳入四级重大事故隐患管理。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安全隐患分类分级管理规定
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可以将安全隐患分为以下几个级别进行管理:
1. 一级安全隐患:指可能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隐患,具有立即消除的紧急性。

一级安全隐患需要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并立案进行跟踪管理。

2. 二级安全隐患:指可能引发较严重事故的隐患,具有较高的风险。

需要制定应急预案,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设立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整改。

3. 三级安全隐患:指存在风险但可能较低的隐患,需要进行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对于三级安全隐患,需要进行定期的巡查和评估,确保及时发现和处理。

4. 四级安全隐患:指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情况,但风险较低的隐患,需要进行常规的安全监管工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此外,还可以根据不同行业和特定场所的安全隐患特点,进行细分分类和管理,确保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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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存在潜在安全隐患的现象,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对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造成威胁。

根据事故隐患的性质和产生原因,可以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以下几类:1.技术设备隐患:包括生产设备老化、损坏、缺乏维护、维修不及时等问题,可能导致设备故障或停机,引发生产事故。

例如,电缆老化、电线接线不规范、气体泄漏等。

2.人为行为隐患:包括操作人员违章操作、不按规程进行操作、操作不熟练等问题,可能导致操作失误、事故发生。

例如,工人违章爬高、操纵不当、未经培训操作等。

3.消防安全隐患:包括消防设施不完善、未经定期维修和检查、消防设备故障等问题,可能导致火灾无法及时控制,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例如,消防通道被堵塞、灭火器过期等。

4.电气安全隐患:包括电线老化、电路不合理、电气设备使用不当等问题,可能引发电气火灾、触电事故等。

例如,用电线漏电、电线绝缘损坏等。

5.危险品隐患:包括储存不当、运输不当、操作不当等问题,可能导致危险品泄漏、爆炸事故发生。

例如,储存危险品地点不符合规定、未进行必要的标识等。

6.环境隐患:包括工业园区周边环境存在潜在的危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废水废气未经处理等问题,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例如,排放废水未经处理、废气排放超标等。

7.劳动防护隐患:包括劳动者缺乏必要的防护装备、工作区域缺乏安全设施、操作不合理等问题,可能导致劳动者受伤,造成人身安全事故。

例如,安全帽、手套、防护眼镜等未正确佩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企业和管理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应对这些隐患进行认真排查和整改,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保障员工和社会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事故隐患分类
1. 一般事故隐患:指的是那些危害相对较小,发现后能够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的隐患。

这类隐患的特点是整改难度不大,不需要大规模的停产停业就能解决。

2. 重大事故隐患:涉及的则是那些危害性较大、整改难度高的隐患。

针对这类隐患,可能需要全部或局部停止生产活动,并且需要一段时间来整改治理才能彻底解决。

有时候,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生产经营单位自身可能难以排除这些隐患。

3. 人的不安全行为:如忽视安全警告、操作失误、人为使安全装置失效等。

4. 物的不安全状态:包括设备老化、维护不当造成的隐患。

5. 管理上的缺陷:比如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监督检查不到位等。

6. 作业环境的问题:如工作环境存在的有毒有害物质、噪音振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

7. 自然灾害引发的隐患:地质灾害、极端天气等导致的安全问题。

8. 其他类隐患:不属于以上分类的其他潜在安全问题。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

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为了确保生产和生活环境的安全,各行各业都需要定期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事故隐患的分类和分级是评估和控制事故隐患的一个重要工作,根据事故隐患行为的严重程度和危害程度,将事故隐患划分为不同的级别,有助于统一管理和优先处理事故隐患。

下面是一个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及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旨在帮助各行各业进行事故隐患排查和管理。

一、事故隐患分类分级细则1.一级事故隐患:即具有重大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立即进行整改和处理。

2.二级事故隐患:即具有较大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一定程度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

3.三级事故隐患:即具有一定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一些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4.四级事故隐患:即具有一定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轻微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5.五级事故隐患:即具有轻微危害性和风险的隐患,可能导致轻微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整改和处理。

为了更好地排查和管理事故隐患,下面是一个隐患排查项目的清单,其中包括了常见的隐患排查内容:1.生产现场安全:-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和维护状况,是否存在老化、缺乏保护、疲劳等问题。

-机械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标准,是否存在不稳定和易倾倒的情况。

-有无火灾隐患,例如漏电、电线老化等。

-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2.消防安全:-消防设施的功效和有效性,有无损坏、老化、堵塞等问题。

-消防通道和疏散出口的畅通情况。

-有无易燃易爆物品暴露在明火附近或存放不规范的情况。

3.交通安全:-路面、桥梁、隧道等交通设施的安全状况,有无损坏和不安全隐患。

-交通标志、标线的清晰度和有效性。

-驾驶员的驾驶证和相关证件是否合法有效。

4.劳动保护:-劳动场所是否存在噪音、粉尘、有害气体等危害因素。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1. 引言安全生产是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基石,但由于种种原因,事故隐患在生产过程中时有发生。

为了更好地预防和管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定分类标准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就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进行探讨和分析。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未发生事故但可能导致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或状态。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存在给生产过程带来潜在的风险和威胁,必须及时识别、排查和消除。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3.1. 按照危险性分类根据事故隐患对人身安全、生产设备和环境安全的危害程度,可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为以下几类:3.1.1. 重大危险源重大危险源是指那些可能引发特别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如高压设备、易燃易爆物品、高危化学品等。

对这些危险源必须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采取特殊的防范措施。

3.1.2. 一般危险源一般危险源是指对人身安全和生产设备、环境安全有一定威胁的事故隐患。

这类危险源虽不属于重大危险源,但仍然需要高度重视和有效管理。

3.1.3. 一般问题一般问题是指一些存在安全隐患但危害程度相对较轻的情况,如设备磨损、工作环境的不舒适、操作规程不规范等。

虽然这些问题没有直接造成事故,但如果不及时处理和改进,可能会引发事故隐患。

3.2. 按照发生部位分类根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发生的具体部位,可以将其分类为以下几类:3.2.1. 生产设备隐患生产设备隐患是指生产设备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如设备老化、设备缺陷、设备故障等。

这些隐患可能导致设备运行异常、事故发生。

3.2.2. 作业环境隐患作业环境隐患是指作业人员所处的工作环境存在的安全隐患,如高温、高湿、粉尘污染等。

这些隐患可能影响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增加事故的风险。

3.2.3. 作业行为隐患作业行为隐患是指作业过程中人员的操作不当、操作规程不规范等问题,可能导致事故的发生。

这类隐患通常可以通过培训和规范操作进行预防和控制。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分类标准一、重大事故隐患 1.山西省《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管理报告和监管监察方法》中规定的十五大项七十六小项隐患。

2.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者不具备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3.未按规定提取安全费用的;4.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安全资格培训而上岗任职的。

5.其它认为类似重大的事故隐患。

二、较大事故隐患 1.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的; 2.未向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 3.未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 4.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5.未按规定配备基层区队、车间安全副职的; 6.未按规定对“重大危(wei)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和有效管理的; 7.建造工程的消防设计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或者经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8.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造工程竣工时未经消防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9.生产经营单位未在有较大危(wei)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10.特种设备以及危(wei)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未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11.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生产的生产经营活动,未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 12.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wei)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建造物内,或者与员工宿舍的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的;13.施工检修工程作业时,未编制作业规程或者安全技术措施的; 14.未向作业、施工、检修人员贯彻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的; 15.特种设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16.防爆场所未使用防爆设备或者电气设备存在严重失爆的; 17.重点消防部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 18.作业场所安全管理混乱,存在较多安全隐患的; 19.作业场所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检查人员的; 20.举行大型活动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简称事故隐患)分类:事故隐患是指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根据隐患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根据我公司现有装置实际情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一、安全管理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

4、没有编制操作规程、开车方案而盲目生产的。

5、未落实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盲目组织生产的。

6、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未按“三同时”要求进行的。

7、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

8、中控室、现场值班室、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的。

9、防火、防爆间距不符合规范的,在易燃易爆场所擅用明火的。

10、办公楼、宿舍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配备足量合格消防设施设备,或消防设施设备不能正常使用而没有及时更换的。

11、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12、查出的重大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的。

13、新设备安装完毕后,未经调试和竣工验收确认合格,直接投入生产使用的。

14、未按公司规定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的。

15、未按公司规定进行隐患排查和安全检查的。

16、没有严格执行“两票三制”的(“两票”:倒闸操作票、工作票;“三制”:岗位(现场)交接班制度;设备巡视检查制度;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度)。

17、在雷雨、暴雨、浓雾、六级及以上大风时进行高处厂房外作业的。

18、重点防火区,如在包装、污水站、煤仓上口(内)等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电气焊作业,没有安全技术措施擅自施工的。

19、未采取彻底清理或置换惰性气体等防爆措施,对存放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和情况不明的容器进行焊接的。

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

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

事故隐患的分类标准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生活、交通等各个领域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潜在危险因素。

为了预防和控制事故隐患,需要对其进行分类和评估。

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一、按照事故发生的部位分类1. 机械设备事故隐患:包括机械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维护等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如机器故障、设备老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等。

2. 建筑施工事故隐患:包括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危险因素,如高空作业、起重吊装、电气安装等。

3. 交通运输事故隐患:包括道路、铁路、水路和航空运输中可能导致事故的因素,如车辆失控、信号灯故障、道路状况不佳等。

4. 化学品事故隐患:包括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可能产生的安全隐患,如泄漏、爆炸、毒性等。

5. 环境污染事故隐患:包括各种工业污染、废弃物处理等环节中可能导致环境破坏和健康危害的因素。

二、按照事故原因分类1. 人为因素:包括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管理不善等导致的事故隐患。

2. 自然因素:包括地震、洪水、风暴等自然灾害引起的事故隐患。

3. 技术因素:包括设备老化、设计缺陷、技术不成熟等技术问题导致的事故隐患。

4. 管理因素:包括管理制度不健全、安全意识淡漠等管理问题导致的事故隐患。

三、按照事故后果分类1. 人员伤亡事故隐患:包括人员受伤或死亡的事故隐患。

2. 财产损失事故隐患:包括财物损失或毁坏的事故隐患。

3. 环境破坏事故隐患:包括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事故隐患。

以上是几种常见的事故隐患分类标准。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和控制,以确保人员安全和财产环境的保护。

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事故隐患管理规定制定部门:某某单位时间:202X年X月X日封面事故隐患管理规定为规范本单位生产生活及工作次序,确保本单位相关工作有序正常运转,根据单位发展需要,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事故隐患管理规定》,望本单位职工严格执行!1、1 事故隐患是指生产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生产作业环境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缺陷。

事故隐患依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与特别重大事故隐患。

1、2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危害与整顿、整治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短时间内整顿、整治消除的隐患。

1、3 较大事故隐患,是指容易导致事故发生或设备硬件存在问题、危害与整顿、整治难度较大、急需处理的隐患。

1、4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导致了事故发生的隐患,或危害与整顿、整治难度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顿、整治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车间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 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不能立刻处理或危及人身、设备设施安全的务必进行限期整顿、整治。

经过相关部门领导协商仍不能处理的安全隐患,要以书面形式上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联系解决。

3 班组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以安全检查问题整顿、整治跟踪表相关的记录,并跟进整顿、整治情况。

4 对车间无法整顿、整治的一般事故隐患,要拟定安全防范措施,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解决。

以安全检查问题整顿、整治跟踪表相关的记录,事故隐患整顿、整治完毕后,及时关闭。

5 检查发现存在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隐患,应立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评估,能够立刻整顿、整治使隐患消除的,要立刻安排整顿、整治;能够通过采取一定安全保障措施降低其危害程度,使其危害后果降为一般事故隐患的,可根据一般事故隐患管理。

不能立刻整顿、整治或采取一定措施后其危害程度仍然不能削减的重大事故隐患,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联系解决,以安全检查问题整顿、整治跟踪表相关的记录,事故隐患整顿、整治完毕后,及时关闭。

事故隐患分类主要依据

事故隐患分类主要依据

事故隐患分类主要依据
事故隐患的分类主要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事故类型:事故隐患可以根据事故的起因或性质进行分类,如火灾隐患、化学品泄漏隐患、机械设备故障隐患等。

2. 作业环节:事故隐患可以根据作业环节或工作岗位进行分类,如施工隐患、生产线隐患、交通运输隐患等。

3. 风险程度:事故隐患可以根据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如高风险隐患、中风险隐患、低风险隐患等。

4. 行业差异:事故隐患可以根据不同行业的特点进行分类,如建筑行业隐患、化工行业隐患、交通运输行业隐患等。

5. 法律法规要求:事故隐患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分类,如劳动安全法规隐患、环境保护法规隐患等。

以上是事故隐患分类的一些主要依据,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还可以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事故隐患分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事故隐患分为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事故隐患分为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中,事故隐患主要分为三类:一般隐患、重大隐患和紧要隐患。

这三类隐患在工业生产和日常生活中都可能存在,对人员和财产安全构成不同程度的威胁。

一般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在生产和工作中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况,但一般情况下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这类隐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生产设备或工作场所存在缺陷或磨损,可能造成轻微事故的隐患。

2.作业人员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可能导致意外发生的隐患。

3.生产原材料或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可能引发一般性问题的隐患。

对一般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应该及时进行,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事故和损失。

重大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事故发生,严重威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隐患。

重大隐患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或工作场所存在严重缺陷,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隐患。

2.工作人员违规操作或不按规定执行操作程序,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

3.生产原材料或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可能引发较大影响的隐患。

对重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紧要隐患紧要隐患是指存在即将发生事故的紧急隐患,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情况。

紧要隐患一般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设备或工作场所存在严重危险,随时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2.工作人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可能产生的隐患。

3.生产原材料或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极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隐患。

紧要隐患必须立即处理和整改,采取紧急措施以避免潜在的危险。

在安全生产中,对不同类别的隐患要有清晰的认识和区分,及时排查和整改各类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暂行规定的执行,将有助于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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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煤公司化工企业事故隐患分类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永煤公司所属化工企业。

第三条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工艺、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况,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第四条企业要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及时发现并排除存在的事故隐患,要制定事故紧急救援预案,组织模拟重大事故发生时应采取的紧急处置措施,随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的动态变化,保持消防器材、救护用品完好有效。

第五条各企业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立即设法排除。

第六条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

第七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或车间,由于条件所限,难以立即整改的,要限期完成整改,在整改过程中要采取防范、监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八条要定期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跟踪监控并逐级上报。

单位主要领导要召开专门会议研究解决,并跟踪落实。

第九条对重大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大事故,造成生命和财产损失的,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行政责任,或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事故隐患类别;影响范围;影响程度;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来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标;跟踪落实。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试行);
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标准
(试行)
根据永煤公司现有化工企业装置实际,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

一、安全管理
1、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无证上岗的。

2、中控室、现场值班室、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不符合规范的。

3、可燃气体的排气筒、放空管高度不符合规范的。

4、放射源严重超标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

5、防火间距不符合规范的。

6、消防给水系统、自动灭火系统故障不能正常运行的。

7、重大危险源未定期检测或监控设施失灵的。

8、查出的重大隐患在限期内未整改的。

9、没有编制操作规程而投入生产的。

10、企业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资质证书而投入生产的。

11、其他认为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二、工艺系统
1、工艺介质为合成气、氨、氢气、乙炔、氯乙烯、氯气、硫化氢、甲醇、甲醛、二氧五环、三聚甲醛等管道或设备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

2、具有较强腐蚀性的工艺介质的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大量泄漏仍然继续生产的。

4、高压设备、管线、法兰和阀门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5、二氧化碳工艺气体中的氢气、氧气和硫含量严重超标仍然继续生产的。

6、安全阀、防爆板不起作用或联锁保护未投用的。

7、汽包高、低液位的联锁不起作用或未投用的。

8、超温、超压联锁不起作用的。

9、锅炉保护程序不起作用仍然继续生产的。

10、机组的保护联锁不起作用的。

11、氧系统阀门、法兰、管线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2、气化炉本体及其煤气系统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3、气化装置磨煤单元和煤输送单元煤粉发生泄漏继续生产的。

14、合成气中硫含量严重超标仍继续坚持生产的。

15、合成和精馏系统以及罐区的设备、管线出现大量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16、电石库防水区内进水没有采取措施的。

17、氯乙烯混合脱水水含量严重超标的。

18、聚合釜(PVC)紧急终止剂氮气钢瓶压力不够的。

19、导热油系统大量泄漏仍继续生产的。

20、电石炉电极故障(软断、硬断、刺火)仍然继续生产的。

21、电石炉内料面不稳,出现踏料现象仍然继续生产。

22、其它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可能引发重大安全事故的。

三、设备系统
1、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轴位移、轴承温度、轴振动值超过报警值,继续开车运行的。

2、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断油保护不可靠,继续开车运行的。

3、压缩机、汽轮机、电机、泵等重要设备严重漏油,继续开车运行的。

4 、DCS、PLC、ESD、UPS等控制系统存在重大系统缺陷,继续开车运行的。

5、防爆区内电气仪表设备失爆,继续开车运行的。

6、列入国家淘汰的电气设备仍在超期运行的。

7、高压供电系统继电保护因故障不能投入运行的。

8、聚合釜(PVC)在反应过程中搅拌装置、冷却水系统故障,可能导致超温超压的。

9、半水煤气、合成气、乙炔、氯乙烯气柜固架发生变形,钟罩偏心和泄漏的。

10、液氯钢瓶充装违反气瓶充装管理规定,可能引发事故的。

11、压力容器超期服役,仍然继续使用的。

12、其他认为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

四、事故隐患相关说明
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类
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主要包括:安全生产许可证、消防验收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

2、安全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类
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的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安全生产责任制类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经营特点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4、安全管理制度类
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具有较大危险因素的重大危险源、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定期淘汰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其他保障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规章制度等。

5、操作规程类
依据基础设计资料和标准要求进行编制、建立并完善适合本单位生产运行特点的各岗位操作规程。

6、安全生产记录档案类
安全生产记录档案主要包括:教育培训记录档案、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危险设备设施安全管理记录档案、危险作业管理记录档案(如动火证审批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记录档案、安全生产奖惩记录档案、安全生产会议记录档案、事故管理记录档案、变配电室值班记录、检查及巡查记录、职业危害申报档案、职业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档案、工伤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安全费用台帐等。

7、应急救援预案与实施类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每年不得少于一次。

应急救援物资的配备应满足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的需求。

8、物料类
物料包括原材料、辅助物料、中间体、产品等。

9、平面布置类
平面布置主要包括:生产设施系统、动力公用设施系统、检维修设施系统、运输设施系统、仓库与堆场、生产管理及其它设施系统、有毒有害装置与厂区内其他系统或建(构)筑物之间的防护距离。

10、建(构)筑物类
主要包括建(构)筑物的建筑结构、防火等级等。

11、安全设备设施类
安全设备设施包括仪器仪表,监控系统,报警装置,防爆、泄爆、隔爆、抑爆装置,防雷、防静电装置,防毒除尘装置等。

12、辅助系统设备设施类
辅助系统主要包括电气系统(含变配电室、电气线路隐患、电气设备/工具)、消防系统、照明系统、压缩空气站、锅炉房、氧气站等为生产提供动力或其他辅助生产的系统。

13、个人防护用品使用类
个人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尘、防毒面罩、供应空气的呼吸保护器、耳塞、护目镜、防护服等。

14、从业人员资格资质类
从业人员资格资质主要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等。

15、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类
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互救知识,生产安全事故案例等。

16、从业人员操作行为类
从业人员“三违”主要包括:从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进行作业、负责人违反操作规程指挥从业人员进行作业。

17、作业环境类
包括粉尘、有毒有害物质、物理因素(噪声、振动、辐射、高温等)、化学因素等限值超过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18、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类
根据各单位生产特点及厂区布置特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及管理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

19、安全标志及标识类
包括禁止标志、警告标志、指令标志、提示标志、化学品安全标签以及使用安全色对具有危险性的设备设施进行的标识。

20、周边环境类
主要是单位厂区外的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等(如高压供电线路、输油/气管线等)与厂区内建(构)筑物、设备设施的防护距离。

21、上级另有规定的,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凡未列入本《规定》的条款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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