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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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规范经济行为,强化合同管理程序,提高合同管理效能,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除劳动合同、合资经营合同、融资合同、对内制式委托贷款合同及战略合作协议外,集团公司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协议,且该协议所涉及事项均已事先履行集团公司相关决策审批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是指对相关合同商约、审批、签订、履行、变更、中止和终止的全过程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集团)有限公司名义签署的所有合同,集团公司所属境内外各级独资、控股、实际控制公司与经费单位应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合同管理办法,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第五条集团公司本部建设、维修、资产购置项目(合同签订主体为“**(集团)有限公司”)由所属经费单位作为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实施所签订的合同,视同所属经费单位作为主体的合同,项目业主(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及签订。

第六条合同管理的原则。

一是合法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1-工作,必须符合《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要求;二是效益性原则,合同管理的各项工作,必须致力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和信誉。

第二章责任分工第七条合同管理实行主办部门(单位)负责制与审查部门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度。

其中:合同主办部门(单位)是指根据工作职责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单位)。

合同审查部门是指根据部门工作职责负责对拟签署合同进行会签审查的部门。

集团公司合规审计部、计划财务部为合同审查必需会签部门,集团公司党委综合办公室、科信设施部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为合同审查专业会签部门。

第八条合同主办部门(单位)职责(一)负责合同签订过程的组织、审查会签意见反馈、合同修改及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审批等工作。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建立和完善以事前防范为主、加强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经营风险管理体系,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集团公司生产经营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签订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活动中所订立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及各子公司实施的合同签订、履行、变更、转让、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惩等行为。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分级管理、统一授权、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并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评审合同,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二)有效监控过程,保证经营管理活动处于可控状态;(三)及时处理纠纷,确保企业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四)认真总结经验,不断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第五条各公司必须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合同管理人员,切实做好合同评审、签订、履行、纠纷处理等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的水平和质量,保证合同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管理部门及其职责第六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有第一领导责任。

第七条集团公司主管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各子公司应当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条集团管控部为集团公司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和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制定、修改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并监督执行;(三)参与集团公司重大合同的论证、谈判和签订工作,并监督履行;(四)审查以集团公司名义订立的重大合同,对各子公司重大合同进行备案管理,并提出指导意见;(五)定期、不定期检查监督合同管理情况,指导全系统合同管理工作,纠正违反合同管理制度的行为;(六)协助相关单位对合同管理及有关业务人员进行法律业务培训;(七)经办集团公司的《专项授权委托证明》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其审核工作,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为进一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加强企业合同管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防止合同欺诈,减少合同风险,预防和消除合同纠纷,促进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根据《合同法》和南京邮政局合同管理办法并结合集团公司自身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公司内各企业对外签订的合同性质的文件。

第二条企业在买卖、赠与、融资租赁、承揽、运输、技术、保管、委托、居间、担保、抵押、转让、建设工程等生产经营、业务往来活动中,必须签订合同并履行本办法所规定的程序。

第三条订立合同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合同条款应该明确、完备,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第四条签订合同应当使用规定的标准(示范)合同,没有标准(示范)合同文本的,合同格式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的职责分工第五条合同管理实行综合部门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财务部是合同的综合管理部门,综合办、市场发展管理部等相关部室是合同的职能管理部门,合同的承办单位是合同具体执行部门。

第六条合同综合管理部门的职责:(一)负责宣传贯彻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拟定本企业的合同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参与重大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或文本的起草工作。

(四)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及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并将审查意见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及集团公司。

(五)监察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对履行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

(六)管理集团公司合同专用印章,办理总裁、董事长授权委托书。

(七)(七)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的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合同法及其它法律知识的培训。

(九)负责对合同项目的资金来源、使用、支付等条款进行审查,合同有效成立后,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财经纪律监督定金预付款支付及货款的结算。

对未按要求签订相关合同的业务,有权不予付款和结算。

2024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2024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____年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同时保护和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的所有合同管理活动。

第三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坚持风险控制和防范的原则。

第五条集团公司应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监督和管理合同事务。

第六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包括合同签订、履行、备案和销毁等环节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合同签订管理第七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在进行合同签订前应制定详细的合同计划,明确合同的目标、内容、要求和时间等。

第八条合同的签署应由集团公司授权的人员进行,必须符合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授权的范围。

第九条合同的签署必须保证合同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得有任何虚假陈述、遗漏或非法内容。

第十条合同签署人在签署合同前应对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核查,确保其符合集团公司的要求和利益。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签订审批制度,对具有一定风险或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进行审批。

第三章合同履行管理第十二条合同履行应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各方必须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第十三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或变更,应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并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合同履行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供必要的凭证和证据,确保合同履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定期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六条如合同履行人违反合同约定或无法履行合同义务,集团公司有权采取法律措施进行维权。

第四章合同备案管理第十七条集团公司应建立合同备案制度,对涉及重要权益的合同进行备案。

第十八条合同备案应包括合同的基本信息、签署人、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和履行证据等内容。

第十九条合同备案部门应对备案合同进行归档和管理,确保合同备案的完整性和可查性。

第五章合同销毁管理第二十条合同销毁应按照合同销毁制度进行,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4篇篇1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发展的不断壮大和扩充,集团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业务联系愈发紧密,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成为集团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必不可少的环节。

为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提高合同管理效率,保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二、合同管理的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各单位在进行业务活动中签订的各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租赁合同、劳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合同管理的原则1. 合法合规原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2. 诚实信用原则:签订合同的各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履行符合诚实信用原则。

3. 利益平衡原则:合同签订双方应当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妥善平衡各自权利和义务,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4. 风险管理原则:合同管理工作应当按照风险管理原则,合理评估合同风险,制定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风险。

五、合同管理的流程1. 合同起草:当一方需要签订合同时,应当事先编制合同草案,并在内部审核后提交给对方进行商讨。

2. 合同谈判:双方根据合同草案进行合同谈判,协商并达成共识,明确合同中各项条款的具体内容,解决谈判中出现的分歧。

3. 合同签订:经双方谈判达成一致后,应当尽快签订正式合同文本,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合同的法律效力。

4. 合同履行:合同签订后,各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共同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5. 合同变更:如有合同变更需求,各方应当事先协商一致,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确认,方可生效。

6. 合同备案:已签订的合同文本应当统一进行备案登记,由集团公司指定的部门负责合同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合同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六、合同管理的责任1. 集团公司领导对合同管理工作负总责,对合同管理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落实和监督负最终责任。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一、引言本文旨在制定一套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以确保集团公司在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过程中能够规范操作,保障合同的有效性和合法性,降低合同风险,提高合同管理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涵盖所有与集团公司业务相关的合同。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签订阶段1.1 合同需求确认:各部门提出合同需求,并填写合同需求确认表,包括合同目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信息。

1.2 合同起草:根据合同需求确认表,由法务部门起草合同草案,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合法、完整。

1.3 合同审批:合同草案经相关部门审批,包括法务部门、财务部门、业务部门等,审批流程需符合集团公司制定的审批规定。

1.4 合同谈判:经过合同审批后,由业务部门与合同对方进行谈判,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一致意见。

1.5 合同签订:谈判结束后,由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签订,确保签约程序合法、规范。

2. 合同履行阶段2.1 合同执行:合同签订后,各部门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要求执行合同。

2.2 合同变更:如需对合同进行任何变更,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并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变更流程进行。

2.3 合同履约监督: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及时向法务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2.4 合同风险管理:法务部门负责对合同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3. 合同管理阶段3.1 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后,法务部门负责将合同归档,并建立合同档案管理系统。

3.2 合同审计: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确保合同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3 合同维护:法务部门负责合同的维护工作,包括合同的更新、续签、解除等。

3.4 合同培训:定期组织合同培训,提高员工对合同管理的认知和能力。

四、合同管理制度1. 合同管理责任制:明确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合同管理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2. 合同管理流程制度:制定合同管理流程,明确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步骤和责任人。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一、概述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和统一集团内各分子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管理流程,提高合同管理的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而制定的。

二、总则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所有分子公司与外部合作伙伴签订的合同。

2.集团合同管理部门有权对所有合同进行审批和监督,并负责合同管理流程的制定和完善。

3.各分子公司应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并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合同管理流程1.合同的起草–合同起草由各分子公司负责,应明确合同的目的、内容、各方责任和权利,并确保合同符合公司法律法规和政策。

–合同起草应交由合同管理部门进行审核,确保合同合规和风险可控。

2.合同的审批–合同的审批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根据合同金额和风险评估结果进行审批。

–合同审批流程应明确,包括各级审批人员和审批时间限制。

3.合同的签署–审批通过的合同应由合同管理部门确认后,交由各分子公司进行签署。

–合同签署时应严格按照公司授权签约人员的权限进行。

4.合同的执行与履约–合同执行应严格按照约定履行,各方应按时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履约过程中如有变更或解除,应及时通知合同管理部门,并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四、合同管理责任1.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和流程,并负责对合同进行审批和监督。

2.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合同管理部门的工作,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合同的起草、审批、签署和执行。

3.每个合同的起草人、审批人、签署人、执行人应承担相应的合同管理责任,确保合同的合规执行。

五、合同管理措施1.建立合同管理系统,实现合同的全过程可追溯,确保合同的安全和合规性。

2.加强对合同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合同管理和风险控制的能力。

3.配备专业的法律顾问团队,为合同管理部门提供法律咨询和支持。

4.定期对合同管理流程进行评估和改进,提高合同管理效率和风险控制水平。

六、附则1.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相关分子公司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本办法的整改。

2.本办法的解释权归集团合同管理部门所有。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加强合同约定的合法性和有效性,维护集团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第二条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活动。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三条集团公司各部门、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应当明确合同的需求方、承办方、合同标的、供需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内容,确保各方权益明确。

第四条合同应当由经办人按照授权程序签订,并尽量避免擅自增加、减少合同内容或擅自变更合同标的。

第五条集团公司合同签订时,应当合理规避风险、明确违约责任,并经管理层审批。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按期交付产品或提供服务,并妥善保管合同文件和相关资料。

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障合同的顺利履行。

第四章:合同变更与解除第八条合同双方有变更合同内容的需求,应当书面协商一致并签署变更协议,明确变更的内容、原因和生效时间。

第九条合同解除须经双方一致同意,且经集团公司管理层批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程序操作,并保留合同解除的相关证据。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任何部门、单位未履行或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视情况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修改,经集团公司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

以上是关于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详细规定,希望各部门、单位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维护公司的利益,促进公司的稳定发展。

中国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国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xx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四个统一”(统一平台、统一归口、统一流程、统一文本)、“三全管理”(全口径、全过程、全覆盖),发挥“三项作用”(服务管理、服务监督、服务决策),全面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切实防范合同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中央企业资产损失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财政补贴、政策性收入及行政性规费税支出、纳入“四项经费”(办公费、会议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管理的支出或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外,企业经济活动对外付款或收款(回款)均应签订经济合同。

对无需签订合同的零星小额采购支出范围、金额标准等,由各单位在合同管理办法或财务报销办法中具体确定。

严禁将大额合同分拆为零星小额采购规避签订合同程序。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特指经济合同,是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与其他民商事主体之间,以及集团公司总部及系统各单位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主要分为以下七类:(一)投资类合同:包括发起人协议、出资协议、投资协议、合资协议、合作协议、合资合同等资本性支出项下的协议,以及股权转让合同、资产并购合同、产权交易合同等并购合同;(二)基建类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建安合同及其他基建类合同;(三)物资类合同:包括基建物资采购合同、生产物资采购合同、电煤采购合同、燃气采购合同、办公行政采购合同及其他物资类合同;(四)服务类合同:包括工程服务合同、生产服务合同、信息化服务合同、金融财务服务合同、交通运输服务合同、租赁服务合同,后勤服务合同、法律服务合同,以及管理咨询与服务合同、培训合同等其他类服务合同;(五)销售类合同:包括购售电合同、供用热合同、煤炭销售合同、煤化工产品销售合同、工程及服务销售合同、设备销售合同、进出口贸易合同、副产品销售合同、资产处置合同、CDM合同及其他销售类合同;(六)融资类合同:包括:贷款合同、委托贷款合同、信托贷款合同、循环贷款合同、透支合同、贴现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保理合同等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备用信用证协议、保函等担保合同,信托产品合同,以及债券发行协议等其他类融资合同;(七)其他类合同:包括战略合作协议、项目合作协议、意向书、综合授信协议、承兑协议、账户管理协议等非资财合同,以及承诺函、支持函、安慰函、授信协议、审计业务约定书等具有法律效力并涉及民事责任承担(支付、赔偿及违约责任等)的特殊文件等。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中铁二局集团物资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履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完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补救的合同风险保障机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保险合同、委托合同、借款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合同以及合作协议等合同。

本办法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对合同的签订、履行、终止、纠纷处理、监督检查、奖罚、资料保管等行为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专项管理和综合归口管理为主的合同管理体制。

合同管理工作遵循下列原则:(一)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二)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三)有效监控合同,保证资料的完整性;(四)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重视合同管理工作,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合同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合同管理人员,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合同管理部门应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配合,共同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合同从事违法活动,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单位生产经营管理秩序,不得损害单位利益和国家利益。

第七条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在合同管理中知悉的商业秘密。

第八条依法签订的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领导、合同订立部门和执行部门均应严肃对待,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或无故不履行合同。

第九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应当重视、加强对合同管理工作的领导,完善合同管理制度.各级合同管理部门应及时沟通情况、互相协作,不断提高合同管理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管辖范围第十条本办法管辖合同为:(一)买卖(购销)合同;(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三)承揽合同;(四)货物运输合同;(五)供水、电、气合同;(六)仓储合同;(七)财产租赁合同;(八)借款融资合同;(九)保险合同;(十)技术贸易合同;(十一)其他各类经济合同。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是指集团公司针对合同管理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下面是一般情况下的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1. 合同目录: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合同目录,明确记录和管理各类合同的主要信息,便于合同的查询和监管。

2. 合同签订程序:规定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合同需经过哪些部门或个人审批,并要求在签订合应保证相关部门的参与与审批流转。

3. 合同审查:集团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合同审查部门或岗位,负责对合同的法律合规性和风险进行审查,确保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 合同履行管理:要求各部门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合同的履行进度和质量,避免因履约问题导致的风险和损失。

5. 合同变更管理:规定合同变更的程序和原则,明确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和风险控制措施,并要求进行相应的审批和备案。

6. 合同存档管理:建立合同存档管理制度,要求合同的存档、归档和保管,确保合同文件的安全、完整和易于查阅。

7. 合同风险管理:要求集团公司对合同风险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和损失。

8. 合同纠纷处理: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程序和责任划分,明确集团公司应如何处理与合同有关的纠纷,包括与合同相应的争议解决方式。

9. 合同经济效益评估:要求对合同履行的经济效益进行定期评估和,为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和决策提供依据。

10. 合同管理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对合同管理的责任和义务,要求其积极参与合同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每个集团公司的具体情况会有所不同,合同管理办法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和调整。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内容,具体的办法还需要根据集团公司的需要和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力法第一多⅛则第一条为加强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合同的规范化管理,规范办事流程,减少法律风险,使合同的订立、履行、保管有章可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一)集团公司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所有合同和合同管理的各个阶段。

(二)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应参照本办法制订管理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三条涉及集团公司承担义务的承诺函、保证函等不具有履行标的的非合同性文件,参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二章_28好能及贵修第四条经营管理部职责经营管理部是集团公司合同事务的归口管理部门,统一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一)制订合同管理制度,并规范、监督、检查其执行。

1、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合同标准(或示范)文本,并规范、监督、检查其执行。

(二)负责审查合同项目立项手续是否完备,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合同计价依据、合同标的,合同结算、适用法律、争议解决方式等条款。

(三)负责组织招标类合同送审、签约、装订,对非招标类合同履行审查,根据需要,提出增加合同审查会签部门的建议。

(四)参与合同纠纷的协调,办理合同纠纷仲裁、诉讼等法律工作。

(五)负责集团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六)负责集团公司合同的登记、编号、台帐、分发、归档等工作。

第五条合同承办部门(单位)职责合同承办部门(单位)是指按职责分工确定或由集团公司领导指定,包括工程一部、工程二部、机电设备部、征地拆迁部、投资开发部等业务部门和运营分公司、置业公司等分子公司。

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根据项目情况组织招标代理等单位参照合同标准文本(或类似合同文本)编制或审查合同条款。

(-)负责非招标类合同的谈判、送审、签约、装订。

(三)负责承办合同的履行。

(四)保管与承办合同有关的资料,如合同书、信函、数据电文(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文件等)、电话记录和对方当事人资信等材料,并及时整理移交。

国企最新合同管理办法

国企最新合同管理办法

承德市国有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国投集团的合同管理流程,加强合同管理,规范集团各部门在合同管理中职责,控制风险,维护集团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以集团为一方主体的各种类型的合同、协议,及以集团名义做出的担保、授权、招标、声明、承诺、证明等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及所属子公司。

第二章合同管理体系及职责第四条合同管理原则:(一)维护权益,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三)分工负责原则。

第五条审计法务部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战略发展与投融资部、财务风控部在其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应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条审计法务部履行以下职责:(一)制定合同管理办法并监督该办法的执行;(二)依据本办法审查合同;(三)管理集团合同专用章并按规定使用;(四)协同外聘律师事务所制定合同示范文本;(五)监督检查合同的履行情况;(六)接受各部门有关合同的法律咨询;(七)处理合同纠纷;(八)建立合同登记台账,负责指导合同的档案管理;(九)对各部门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审计。

第七条合同承办部门,负责合同具体操作。

合同承办部门指定一人为合同承办人。

合同承办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对合同相对人的主体资格、履约能力进行评估与选择;(二)根据本办法选用合同文本或自行起草合同文本;(三)落实合同商务条款和风险防范机制;(四)协调处理合同审批、签订、履行、纠纷等相关事宜。

第八条财务风控部履行以下职责:(一)审查合同的财务事项是否符合国家财税法规和集团财务管理制度;(二)审查合同的付款、收款事项是否符合集团资金计划;(三)对合同的涉税问题提出意见和解决措施;(四)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集团资金管理规定进行合同结算审查及办理支付结算。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办法1 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合同管理。

1.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合同管理。

2 原则2.1 为保障集团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规范合同管理,切实做到管理有规定、签约有约束、履行有监督、权益有保障,根据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2.2 集团范围内所有合同的签订、履行及监督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2.3 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禁止口头协议和非正式书面协议,禁止合同先履行后补签的行为。

2.4 集团及所属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和执行合同项目招标、示范合同文本、合同底线、合同统一编号、合同审查和评审等管理制度的规定。

2.5 有关管理部门应当严格依据集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合同进行审批和评审。

2.6 合同的签订与履行,实行合同责任人制度。

3 机构和职责3.1 集团法律事务部负责集团合同事务管理,其主要职能是:3.1.1 负责制订集团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3.1.2 组织或参与项目招标、合同洽谈,审查和评审待签合同;3.1.3 检查监督合同的签订和履行情况,审核合同付款;3.1.4负责合同责任人培训考核及合同从业资格证书的管理;3.1.5 负责制订各类标准格式的示范合同文本;3.1.6 负责合同的统一编号工作。

3.2 集团法律事务部派驻各片区的法务人员,负责该片区各单位的合同管理以及其他法律事务。

3.3 合同经办人员为合同责任人,应当经集团法律事务部培训考核并取得合同从业资格证书后,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洽谈、合同报批、合同签订和履行。

4 合同底线集团所有合同条款的约定,均不得超越本办法规定的合同底线;确因业务需要超越合同底线的,应当报集团经营管理委员会批准。

4.1 集团所有合同的基本底线是:4.1.1 在合同条款中不得设定我方支付预付款或者定金;4.1.2 解决纠纷的诉讼管辖均由合同我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2 各类合同的底线分别为:4.2.1 基建工程类合同底线:4.2.1.1 应当收取施工单位不低于合同价款20%的合同履约保证金;4.2.1.2 确保有合同价款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4.2.1.3 合同付款应当分期进行,工程施工形象进度完成在先,付款进度在后;4.2.1.4 工程洽商变更额度限制:合同价款在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下的工程洽商变更额度为合同价款的10%;合同价款在人民币20万元以上的工程洽商变更额度为合同价款的5%。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6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6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16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及所有下设分支机构。

本办法中所称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

本办法所称省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本部。

本办法所称分公司,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设立的市、县级分支机构。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是指中国移动通信集团陕西有限公司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所有分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陕西分公司(TD分公司)和陕西中移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陕西通信实业公司合同的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是指在对外交往中以省公司或分支机构名义与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以省公司或各分支机构名义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意向书、备忘录及各类协议依据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中所称“合同”与“协议”含义相同,可互相通用。

第四条公司为签订合同进行的资信调查、意向接触、商务谈判,以及合同的起草、审查、签订、履行、变更、解除、争议处理等活动,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市分公司合同分为重大合同和一般合同。

西安分公司合同标的金额4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其它九市分公司合同标的金额300万元(含)以上的合同为重大合同。

重大合同以外的合同为一般合同。

重大合同标的金额的调整由省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决定。

第二章合同管理原则第六条合同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全面管理原则。

公司对外开展经济活动应当签订合同,并且应当履行合同审批流程。

(二)合法合规原则。

公司签订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要求。

(三)全程控制原则。

公司应当对合同的谈判、起草、审查、签订、履行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管理,有效防范合同风险。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篇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篇篇1一、总则(一)为加强集团公司合同管理,防范风险,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在合同管理过程中所应遵守的管理行为。

二、合同管理机构和职责(一)集团公司设立合同管理委员会,作为公司合同的决策机构,负责审查批准公司重大合同事项。

(二)集团公司法务部是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合同的法律审查、履行监督、纠纷处理等工作。

(三)相关部门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1. 业务部门负责合同的立项、谈判、签订、履行及变更等工作。

2. 财务部门负责合同的财务审查、结算和账务处理等工作。

3.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参与合同管理。

三、合同的立项和谈判(一)业务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进行市场调研和资信调查,确保合作方的可靠性和信誉度。

(二)业务部门在立项阶段应及时向法务部门提交合同草案及相关背景资料。

(三)合同谈判应由业务部门主导,法务部门参与,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四、合同的审查和批准(一)业务部门提交的合同草案需经过法务部门法律审查,财务部门财务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可行性。

(二)审查过程中,审查部门应提出审查意见,业务部门应根据审查意见对合同草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三)合同经审查合格后,提交至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委员会审批。

审批过程中应有完整的决策记录。

五、合同的签订和履行(一)经审批同意的合同,由业务部门与对方正式签订。

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公司规定的合同文本。

(二)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如遇特殊情况需变更合同,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三)法务部门负责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监督,确保公司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六、合同的管理和归档(一)合同签订后,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正本提交法务部门备案。

(二)法务部门应建立合同管理台账,对合同进行分类、归档和保管。

(三)合同档案管理应符合公司档案管理规定,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一、引言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细则旨在规范集团公司内部各项合同的管理,保障合同的履行和效力,并提高风险控制和管理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部门与外部单位和个人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管理。

三、合同管理流程1. 合同立项阶段1.1 审批程序1.2 立项程序1.3 风险评估2. 合同签署阶段2.1 合同起草2.2 合同审查2.3 合同谈判与签署3. 合同执行阶段3.1 合同履行监督3.2 变更管理3.3 违约处理4. 合同归档阶段4.1 合同归档流程4.2 合同档案管理四、合同管理的责任与义务1. 合同管理部门的职责1.1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与宣贯 1.2 合同管理流程的规范与监督1.3 合同管理系统的建设与维护2. 合同相关部门的职责2.1 合同立项与审核2.2 合同签署与执行2.3 合同风险评估与控制3. 协作单位的责任与义务3.1 提供真实、准确的合同信息3.2 配合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审查与监督3.3 按时支付合同款项或提供约定的服务五、合同管理的注意事项1. 合同条款的明确与合法性2. 合同的风险识别与评估3. 合同履行过程的监测与控制4. 合同的变更管理与授权机制5. 合同的解除与终止程序6. 合同纠纷的处理与解决六、附件1. 合同立项申请表格2. 合同审批流程图3. 合同履行监督记录表4. 合同风险评估模板七、法律名词及注释1. 合同法- 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对合同进行规范和管理的法律法规。

2. 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时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3. 变更管理- 变更管理是指对合同进行修改或调整时需要遵循的程序和规定。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合同管理办法一、概述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发展,企业间的关联经营逐渐增多,集团公司已成为现代企业组织形式的主流之一。

集团公司由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组成,涉及各类业务合同的签署与管理成为集团公司运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为此,制定适当的集团合同管理办法既能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又能规范合同管理流程,减少合同风险。

二、合同授权与签约(一)授权范围集团公司应设立合同授权管理部门或授权委员会,明确合同授权的范围。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合同签署前得到审查和批准,避免非授权人员签署合同。

同时,授权部门或委员会应制定明确的授权流程和权限等级,并及时更新。

(二)签约流程1. 合同起草:由各业务部门提供合同内容和要求,并交由专门的法务团队进行起草。

法务团队应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业务要求,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完整、合规。

2. 审批流程:合同起草完成后,应提交给授权部门或授权委员会进行审批。

审批应根据合同金额、业务属性、合同类型等因素决定审批人员的层级和数量。

审批人员在阅读合同内容的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内容是否与公司利益保护相一致,并确保法律风险的最小化。

3. 签订合同:经过审批后的合同,由授权部门下发给各业务部门,并由指定人员与相应的供应商、客户或合作伙伴进行签署。

签署前,应确保对方的代表具有合法的授权身份。

4. 合同备案:签署完成后,各业务部门应及时将合同备案至授权部门,以便合同管理和监督。

三、合同管理与执行(一)合同管理1. 合同档案管理:授权部门应建立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对签订和履行的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合同档案应包含合同原件、合同副本、合同附件、存档时间等相关文件,确保合同信息的完整性和可查询性。

2. 合同索引与分类:合同档案应根据合同类型、业务分类、合同金额和合同期限等因素进行索引和归类,方便合同的检索和管理。

(二)合同执行1. 履行义务:各业务部门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合同的质量和期限。

2. 监督检查:授权部门应定期对集团公司各业务部门进行合同履约情况的检查和评估,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追踪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一、总则随着企业集团化经营的发展,集团公司内各个子公司之间以及与外部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日益增多且复杂。

为了保证集团公司合同管理的规范性和高效性,提升合同管理水平,制定本合同管理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合同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内所有子公司与其合作伙伴之间的合同签订、履行、管理等各个环节。

三、合同的管理机构集团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负责集中管理和监督所有子公司合同事务,并制定合同管理政策和流程。

四、合同的签订流程(一)合同需由合同管理部门提供合同模板,并对模板进行定期维护和更新,以保证其法律合规性和适用性。

(二)合同当事方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的要求填写合同草案,并附上必要的支持文件和背景资料。

(三)合同管理部门收到合同草案后,将进行初步审查,确保合同的基本条款和条件符合公司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四)初步审查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草案提交给法务部门进行法律审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风险控制。

(五)法务部门完成法律审查后,将合同与相关意见一并提交给合同管理部门。

(六)合同管理部门根据法务意见以及其他审批要求,将合同草案转交给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七)经过所有相关审批部门的审批通过后,合同管理部门将合同正本交由双方当事人签署,并保留一份作为备案。

(八)签署后的原件交由合同管理部门存档,并将合同基本信息录入合同管理系统。

五、合同履行和管理(一)各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情况。

(二)合同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及时发现并解决合同履行中的问题和风险。

(三)对于涉及到的关键合同,可根据需要委派专人进行跟踪和管理,确保合同履行的及时性和质量。

(四)合同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有合同进行风险评估和分类管理,对高风险合同进行特殊管理,并提供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应对方案。

六、合同的变更和解决争议(一)对于需要变更合同的情况,应按照合同管理部门制定的变更流程进行操作,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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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范本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和平朔煤炭工业公司(以下简称“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证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促进平朔公司合同管理信息化,保证依法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合同,防范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利益和平朔公司的合法权益,促进平朔公司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和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平朔公司及平朔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签订的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具有合同性质的法律文件。

各控股公司、参股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包括:(一)借款合同、投资合同、担保合同;(二)并购、重组、改制、划转、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合同;(三)合资、合伙、合作、联营、合并、分立合同;(四)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五)勘探开发合同;(六)建设工程合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七)承揽合同(测试、生产加工合同);(八)保管、仓储、运输合同;(九)承包、租赁经营合同;(十)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十一)委托、行纪、居间合同;(十二)供用合同(供用电、水、气、热等);(十三)采购合同;(十四)其他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管理包括合同事项的批准,合同主体资格审查、合同谈判、合同申报、合同起草、合同审查、授权委托、合同签署、履行、变更、解除、纠纷处理及合同保密、合同台帐、备案、档案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应当根据本办法规定按照合同项目发起、申报、审查、签署的程序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程序签订合同。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六条平朔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招标工作会议是合同管理的最高决策层。

(一)公司招标工作会议主要职责是:1、研究物资采购类的招标。

属于费用类项目中的设备以及外委加工制作维修类的设备,单项金额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下同)以下的,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2、研究工程类项目的招标及委托。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3、研究服务类项目的招标及委托。

单项金额在5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4、研究长协类项目。

所有新增长协类项目及其新增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审议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对长协类项目单位的定期考核结果及其退出(淘汰)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续签(延续)的年累计采购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采购类长协项目及单位由招标工作会议审定,200万元以上的经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公司所有长协的日常采购、工程服务等招标结果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执行;5、研究招标的方式。

非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方式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6、其它招标类项目(除本规定特别规定的权限以上的项目)如征地搬迁过程中发生的费用等,单项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均由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后执行,200万元以上的经招标工作会议提出意见后,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

属集团集采类项目执行集团规定;7、列入采购计划的生产类材料备件物资,单项(包)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履行正常采购程序,经业务分管领导履行相关程序批准后执行,一般不再提交招标工作会议讨论;8、凡在《中煤平朔集团公司会议制度》规定招标工作会议权限以上的项目,由招标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后,由企业管理部汇总并经总经理审定后形成会议意见,提交执行董事批准后上公司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9、研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项目招标结果。

经合资公司研究决定的限额以上的项目招标结果,提报本会议研究通过后,提交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履行相关程序。

10、其它由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决定的由招标工作会议研究的合同管理事宜。

(二)公司党政联席会议合同管理主要职责是:研究公司招标工作会议决策权限以上的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外委维修、承包服务、设计委托、技术咨询等合同事宜。

第七条平朔公司法定代表人、经授权的党委书记、总经理、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负责平朔公司合同的签订工作,具体签订合同范围为:(一)法定代表人负责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1000万元以上(包括10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500万元以上(包括500万元)的合同;5、合同金额以单价计价的合同。

(二)党委书记在授权范围内负责签订:1、党务类合同。

2、分管范围内按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的授权范围签订的合同。

(三)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300万元-10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200万元-10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100万元-5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200万元-500万元的合同。

(四)副总经理级公司领导在授权范围内签订:1、物资采购类:标的额在300万元以下(包括300万元)的合同;2、工程类: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包括200万元)的合同;3、服务类:标的额在100万元以下(包括100万元)的合同;4、其他类:标的额在200万元以下(包括200万元)的合同。

(五)不涉及价款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署或授权公司其他领导签署。

第八条全资子公司的合同,按照第七条的规定,经平朔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由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署。

第九条所有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法律事务部审核。

其中,平朔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签订的党务类合同)、总经理负责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必须经总法律顾问审核签字;除前述合同外的其他合同在签订前,经总法律顾问视情况授权的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或法律负责人审核签字。

平朔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负责签订的合同在签订前,应经平朔公司分管该业务的副总经理级领导审批。

按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规定需要上报中煤集团审批的合同,在中煤集团审批后,方能签订。

第十条平朔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平朔公司的合同管理部门;提出合同申请的单位和部门是合同的发起单位;接受合同业务申请的部门是合同的承办单位(公司招标发起部门、经批准承办合同业务的部门);与合同签订相关的业务部门或单位是合同的协办单位;负责合同生效后全面履行合同的单位是合同履行单位。

第十一条合同管理部门是专职合同管理机构,并设专门合同管理人员;合同的发起单位、合同承办单位应设立本单位的专兼职合同管理机构,并设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指定的具体办理合同事务人员为合同承办人。

第十二条平朔公司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中煤集团、平朔公司相关规定;(二)拟订并实施平朔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流程;(三)参与平朔公司重大合同的尽职调查、可行性研究、方案论证、谈判和签约;(四)制订平朔公司合同标准文本;(五)审查各单位编制的合同项目计划草案并出具意见,作为公司批准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的依据。

(六)审查合同签订发起依据;(七)起草、审核合同文本,并组织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合同会签;(八)指导、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合同签订、履行和管理情况;(九)协助合同发起单位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十)办理平朔公司重大合同的公证、鉴证等事项;(十一)对平朔公司拟签订合同相对人资质进行审查。

在必要时,可对平朔公司拟签订合同的相对人进行资信调查,并由合同承办单位、财务资产部、法律事务部共同进行。

(十二)建立合同档案及台账;(十三)管理授权委托书;(十四)加强和提高平朔公司合同信息化管理水平;(十五)处理因合同纠纷提起的仲裁或诉讼事宜。

第十三条平朔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合同范围:(一)以平朔公司为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二)以平朔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为主体签订的所有合同;(三)按照平朔公司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各单位需上报平朔公司审查的借款、融资和担保合同;(四)各单位重大经济活动中签署的合同(包括合资、合作、股权转让、增资扩股、并购、改制、重组以及企业的合并、分立等合同);(五)各单位制订的各类标准合同文本(各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应使用平朔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审查批准的标准合同文本);(六)其他合同。

第十四条公司各单位是合同的发起单位,负责本单位合同的申请并跟踪合同的签订情况。

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年度业务合同项目计划,报经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

未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合同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相应调整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二)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负责向公司合同承办单位提起项目申请;(三)负责本单位的合同文本起草(控股公司、成本单位、公关部、总工办),编制合同的相关经济、技术等专业性的附件;(四)负责本单位内部的合同会签工作,在业务上接受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五)负责全面履行本单位提起并经批准的合同,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直到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协调处理合同关系,及时向合同承办单位和合同管理部门报告合同履行中发生的问题,并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定期向合同承办单位、合同管理部门及财务部门提交合同履行报告;(六)负责处理合同执行中出现的纠纷和问题;。

第十五条公司招标发起部门、经批准承办合同业务的部门是合同承办单位,主要职责:(一)编制本年度业务合同项目计划,报经批准后列入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

未列入年度计划和预算的合同项目,应按有关规定报批后相应调整年度计划和财务预算;(二)对合同发起单位提出的合同项目进行审核,确定是否需要启动所申请的项目,审核内容包括项目启动的必要性、可行性,计划费用金额及资金来源;编制、审核合同项目经济、技术等各项专业方面的要求和标准,保证技术要求明确、工程量清单准确;对确认启动的合同项目提出招标或谈判的建议,并负责提请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批准;(三)对于招标项目,在招标结束后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汇报招标结果。

对于谈判项目,在谈判结束后向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汇报谈判结果;(四)在公司党政联席会议或招标工作会议批准合同事项后,按本管理办法履行合同申报程序。

(五)提请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所承办的合同,在合同业务上接受合同管理部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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