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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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Y-303.07.00-2008
工会工作标准
2008年-4月-1日发布 2008年-4月-1日实施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标准代替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发布的Q/XY-307.00-2008工会工作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原标准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企划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工会。
本标准起草人:王辉
审核:王辉
审定:李雁
批准:王涛
本标准于2004年2月首次发布,2008年3月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由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工会负责解释。
目录
1 工会工作标准 (3)
2 工会主席工作标准 (7)
3 工会副主席工作标准 (11)
4 工会组织宣传干事工作标准 (15)
6 工会生产、劳动保护干事工作标准 (19)
7 工会女工干事工作标准 (23)
8 工会生活保障干事工作标准 (26)
9 工会离退休干事工作标准 (30)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XY-303.07.00-2008
工会工作标准
2008年-4月-1日发布 2008年-4月-1日实施
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工会工作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电滕州新源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工会的素质要求、责任与权限、工作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工会的工作,是检查和考核工会工作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国家电力公司关于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办好企业的意见》、《山东电力厂务公开实施细则》、《集体合同规定》等。
3 素质要求、责任与权限
3.1 素质要求
3.1.1 文化程度及所学专业
3.1.1.1 文化程度
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取得岗位培训证书。
3.1.1.2 所学专业
电力类专业或管理专业。
3.1.2 专业知识
3.1.2.1 专门知识
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电力生产、经营管理、现代化管理知识。
3.1.2.2 专业基础知识
熟悉电力生产系统、管理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3.1.2.3 政策法规知识
熟悉新《工会法》、《劳动法》、《企业法》、《中国工会章程》、《电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3.1.2.4 管理水平
熟练掌握企业现代化管理知识,具有一流电力管理水平。
3.1.2.5 外语水平
达到初级以上英语水平。
3.1.2.6 其它相关知识
具有一定的文学知识、历史知识、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其它知识。
3.1.3 实际工作能力
3.1.3.1 理解判断能力
能正确理解上级有关方针、政策、文件、指令、目标、任务,能对工作中的各种问题作出正确的判断,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
3.1.3.2 决策能力
Q/XY-301.07-2004
领会各级领导的意图,能对日常工作和重要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
3.1.3.3 组织协调能力
能妥善协调与各部门、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能独立自主的开展各项活动。
3.1.3.4 语言文字能力
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起草工作文件、撰写工作计划、总结、调查报告等。3.1.3.5 业务实施能力
能结合本职工作实际,卓有成效的开展工作。
3.1.3.6 社会活动能力
具有较强的社交公关能力。能与上级工会组织建立良好的关系。
3.1.3.7 开拓能力
大胆探索,勇于创新。
3.1.4 工作经历
具有从事电力生产或管理工作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2 责任与权限
3.2.1 责任
3.2.1.1 对正确贯彻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负责。
3.2.1.2 对认真贯彻公司及上级工会有关政策、文件、指示精神负责。
3.2.1.3 对职工代表大会及日常工作负责。
3.2.1.4 对呈报上级的各级材料、文件、报表、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2.1.5 对全公司工会工作的开展负责。
3.2.2 权限
3.2.2.1 有权按照《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工会有关方针政策,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有权独立负责地开展适合群众特点的各种活动。
3.2.2.2 有权维护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
3.2.2.3 有权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监督有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法律、法规、条例的执行;行使《劳动法》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条例》规定的各项职权。
3.2.2.4 有权保障职工生活福利,协助和督促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按照劳动保险有关政策、制度,保障职工享有的各项劳动保险待遇。
3.2.2.5 有权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3.2.2.6 有权检查、指导公司工会下属组织的工作,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3.2.2.7 有权按照职工代表大会的决定,督促检查福利费的开支情况及审批救济费的使用。
3.2.2.8 有权正确合理地使用、管理工会费用。
4 工作内容与要求
4.1 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中国工会章程》、《国营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工会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度。
4.2 编制工会工作的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季、月工作计划,并及时做好工作总结。 4.3 抓好工会自身建设、组织建设,完善工会组织体系,搞好建家升级。
4.4 对职工进行政治思想、科学文化、业务技术教育,会同和协助有关部门落实各项教育计划、措施,努力争创中国华电集团优秀企业。
4.5 组织职工、职工代表开展经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动,完善三级民主管理网络。
4.6 参加党委、行政召开的有关会议,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7 组织各专门委员会开展经常性的工作活动,每半年检查一次职代会决议落实情况,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