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4: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

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发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新服务开发项目数与基础研究项目数之和。

9、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数:指研究开发周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的技术开发项目数。

10、对外合作项目数:指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企业联合开展的科技项目数。

11、新产品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指报告期本企业销售新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新产品销售收入是产品销售收入的组成部分,计算口径与产品销售收入一致。新产品即包括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并在有效期内的新产品,也包括企业自行研制开发,未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从投产之日起一年之内的新产品。

新产品:指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的全新产品,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明显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的产品。新产品包括全新型新产品和重大改进型新产品二大类。

全新型新产品: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其用途或者技术设计和材料三者都有显著变化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到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的知识的应用。

重大改进型新产品:指在原有产品的基础上,产品性能得到显著提高或者重大改进的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设计、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的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作为新产品统计。

12、新产品销售利润:指企业销售新产品所实现的利润。

1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指年末整个企业用于科研、技术开发的仪器、科研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的原值(帐面原值)。

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包括技术开发仪器、技术开发设备、技术开发检测设备、中间试验设备等。

14、企业自有品牌产品与技术出口创汇额:指企业出口自己生产的自有品牌的产品和向国外出口技术所收入的外汇。

15、企业职工总数:指企业在册职工人数。

16、企业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企业在册全部职工一年的货币收入的总额。包括职工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货币收入的总和。

17、企业科技活动人员数:指企业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以及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累计从事科技活动的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10%(不含)以下的人员不统计。

(1)直接从事(或参与)科技活动的人员包括:企业所属的技术中心及中试车间(基地)等机构中从事科技活动的研究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技术工人及其它辅助人员;虽不在上述机构工作,但编入科技活动项目组(攻关小组)的人员。

(2)专门从事科技活动管理和为科技活动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企业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企业科技管理部门(科研管理处、部、科等)的工作人员,直接为科技活动提供资料文献、材料供应、设备维护等服务的人员。不包括保卫、医疗保健、司机、食堂人员、茶炉工、水暖工、清洁工等间接服务人员。

18、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指企业科技活动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活动的人员。包括直接参加上述三类项目活动的人员及这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19、技术中心职工人数:在技术中心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从业人员年平均数。包括技术中心科研开发人员、直接管理人员和直接为其服务的人员等。

20、技术中心人员培训费:指技术中心工作人员在国内、海外地区接受继续教育和专项培训的费用总支出。

21、技术中心全体职工年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在册全体工作人员的年货币总收入,包括工资、福利费、奖金、政策补贴、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2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国家、

省、部和计划单列市等政府部门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家、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的人员数。

23、技术中心博士人数:指全职在技术中心工作、获得博士学位的人员数。在站的博士后可以作为博士进行统计。

24、来技术中心从事开发工作的外部专家人数:指来技术中心从事研究、技术开发工作的具有较高科技开发能力的海内外专家累计人月。最小统计单位为:0.5人月。

25、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开发设计机构数:指技术中心在港澳台地区及国外设立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开发机构数量。

26、技术中心与其他组织合办开发机构数:指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院所、其他企业联合设立的以科研开发设计为目的的组织机构数量。

27、国家和国际组织认证的实验室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国家部门和国际组织认定认证的、仍在有效期内的实验室、检测中心的数量。

28、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项目数:指企业完成(结题)的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项目数、新工艺开发项目数之和。

29、企业拥有的全部有效发明专利数:指企业作为专利权人拥有专利权属、经国内外专利机构授权且在有效期内的全部发明专利件数。

30、当年被受理的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1、被受理的发明专利申请数:指企业报告年度内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并被受理的专利件数。

32、最近三年主持和参加制定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数:指企业在报告年度、报告年度前一年、报告年度前二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目前仍有效执行的国际、国家、行业标准的数量。

33、企业获得的驰名和著名商标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评定的中国驰名商标数和上海市工商管理局评定的上海市著名商标数。

34、企业获得的市级以上名牌产品数:指企业拥有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评定的中国名牌产品数和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评定的上海市名牌产品数。

35、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项目数:指企业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和国家科技进步奖及上海市级的科技类奖项的总数。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

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附件3: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1-

-2-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 主要包括:(1)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2)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3)对外合作项目;(4)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5)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6)拥有专利及受理专利申请;(7)主持和参与制定的标准;(8)省级以上部门和组织认证实验室;(9)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安徽省名牌;(10)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 -3-

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营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计算公式:营业利润总额=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成本-期间费用(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和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计算公式: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4-

公司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doc

附件1: 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一、公司基本情况 1、企业经营管理基本情况 沈阳市航宇星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成立于1978年的沈阳黎明发动机制造公司下属的黎明煤气表厂经2004年改制而成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在保留原厂的技术、管理、生产骨干人员的同时,与日本、韩国的同类企业以及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等机构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和技术支持。在此基础上经过持续稳定的发展,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科技创新的企业理念,以争当行业先锋为公司奋斗目标。现在的航宇星已经发展为集科研、开发、制造、营销为一体的高科技企业;以机械式热能表、超声波热能表、IC卡燃气表、远传燃气表、双模燃气表、机械水表、远传水表、智能IC卡水表等多个品种为主导产品的仪表公司。本公司凝聚了处于先进管理模式下精通专业技术和科研攻关优秀人才;引进了先进的现代化生产设备保证了年生产力50万台;拥有“责任重于天、用户重于上帝”信念的质量检测人员和销售服务人员。 公司注册资本万元,现有总资产万元,资产负责率 %,银行信用等级,2012年销售万元,实现税利万元,其中利润万元。公司占地面积万平方米,职工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人,目前公司已形成年产万套各种规格型号热量表和万套各种规格型号水表、燃气表生产能力。公司开发主导产品:机械式热能表DN15-DN200、超声波热能表DN15-DN1000,型号齐全,性能稳定。其中机械式冷、热两用热能表DN15-DN200的流量计采用

先进的线圈式传感器,不会被磁铁干扰,不会吸引水中的铁锈和杂质,保证长期使用计量精确,其内部的唯一磨损部位采用钨钢针尖和红宝石轴承,由于钨钢针尖只能用金刚石钻头才能加工出来,所以能够保证产品长期运行计算的精确性。本表铜件全部采用锻压工艺生产,杜绝了翻砂铸造工艺引起的砂眼泄露现象,每只热能表均经过2.0Mpa 的压力试验,杜绝泄漏问题。其内部材料全部采用进口PPO,冷热两用,结构紧凑,一体化设计结构牢固,抗破坏性好。超声波热能表的动态流量补偿算法实现了流量的精确计量,本表温度传感器采用进口高精度PT1000保证计量精度。电子运算单元采用美国IT公司MSP430系列16位微处理器,拥有先进的微功耗设计。冷热两用,且金钩结构紧凑,一体化设计结构牢固,抗破坏性好。积算仪外挂式结构,方便用户观察与操作。脉冲输出和485接口,可实现数据远传、集中控制。本表可和公司生产的智能热量控制阀配合,实现预付费。本公司产品属于高科技新產品,生产工艺、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年产销量均居国内前茅,产品质量达到国外同类先进或领先水平。 公司始终坚持“以科技求发展,以质量求生存”的宗旨,先后与大学、大学等多家高等院校建立科研生产联合体。同时注重引进、培养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起高素质的科研开发队伍,公司每年从产品销售收入提取不少于3%的经费用于研究开发,并建立了产品开发的信息网络,聘请技术、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专家、学者、教授担任公司顾问,为企业高新技术产品的引进、开发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同时与省内外全国性学术机构、行业主管部门挂钩,收集行业和新产品信息,使企业能灵敏地捕捉到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产品的结构,走在同行业的前列。 2、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沈阳航宇星仪表责任有限公司是国内规模较大的热量表、燃气表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4: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 2、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的复印件。 3、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进行合并填报。 4、评价指标的必要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外部专家、对外合作项目、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发明专利、参与制定的标准、国家认证实验室、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科技奖励等方面的内容。 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报告年度的前一年。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推进本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对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示范和导向作用、达到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和评价,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企业技术中心是企业创新驱动发展的核心力量,是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组织,是企业制订和实施长期发展战略、整合内外资源、统筹管理技术创新活动、从事重大技术研究开发以及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综合机构。 企业技术中心分为国家级、市级和区(县)级三个层级。 第三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共同负责本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市经济信息化委牵头负责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具体组织、评价、日常管理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各控股(集团)公司应当支持和鼓励企业技术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各区(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各控股(集团)公司负责组织所属企业开展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报、评价,并按照国家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

定工作要求,做好监督、督促和技术创新快报等工作。 各区(县)政府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区(县)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等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基本条件) 申请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本市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主要产品和服务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发展导向。属于当年度《上海产业结构调整负面清单及能效指南》中限制类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掌握核心技术,拥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备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体系;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三)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四)企业决策层高度重视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五)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两年内(自申请截止日起前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税收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区(县)所属企业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须被认

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企业成立技术中心的优势主要体现在: 1.使技术开发能够快速的转变为生产力。通过技术 中心对全体技术人员的整合,使技术开发工作从设计输入、输出、评审、验证、确认及更改的各阶段都有相关技术人员参与,保证了设计的质量。2?现场的工艺监督和服务得到及 时,有利于产品和工艺的改进,促进产品的升级和生产能力的提高,对产品质量有极大的促进作用。3.技术文件的集中管理,有助于公司技术文件的有效控制,是相关使用部门得到有效版本,防止因为文件的错用或误用导致的不合格的发生。 4.有助于技术人员的管理 和利用,对技术人员的激励和晋升有益。企业成立技术中心通常包括:商情(销售工程师、供应商工程师)、开发、工艺、资料管理等细化职能 追问 在企业竞争力方面,国家支持激励政策方面,有哪些优势或好处? 回答 在企业竞争的两个层次上:一个是创新能力的保持上,第一条变相的已经 体现,快速的使技术开发能够快速的转变为生产力,提升了企业的创新竞 争能力,第二个竞争能力便是质量的竞争,成立技术中心,在产品研发、 制造、售后等方面能够及时发挥集群效应,及时进行工艺改进和技术咨询 方面的培训,有利于提高产品的质量,满足顾客的要求,使得质量的竞争 在技术上得到支持和技术保证。在国家支持激励政策方面更能群策群力, 发挥知识分子的带头作用,及时将信息转化为研发的课题给予适时开发 提高企业知名度 每年可以拿到小额的研发资金 有些项目需要有市级或省级的技术中心,作为门槛 项目通过认定的,可以优先得到立项,每年编一个研发项目,就可以得到一部分资金支持。 评论|1 2011-03-11 09:33 thekic| 四级 公司的企业技术中心下设新产品开发室、工艺研究室、强化分析室等,负责新产品的开发、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新材料的应用推广、技术项目的立项及申报等工作。 1?技术中心是公司里面为了发展技术专门成立的技术部门 2?技术中心具有一定的实力或成果后,先申请市级技术中心,也就是说,你们技术中心在市内处于先进水平。 3?市级技术中心认定以两年以后在申请省级技术中心。达到省级的要求,你们可以申请国家扶持的项目,例如:国家想发展太阳能电池,你们是一个太阳能电池的生产厂家,其中的技术部门已经申请省级技术中心,那么你们就由资格申请,这一项目,国家给你拨款 (一般式无偿的),来扶持你研究。 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技术中心是不同的概念。高新技术企业是说明你企业有一定的研发能力,企业技术中心是说明你企业达到了一定的规模并有较强的技术研发能力。企业技术中心是有相关的研究经费支持的,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分析

附件2 广州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注:当年指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二、评价表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项目一览表(B107-1)、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表(B107-2)。未列入国家统计局大中型工业企业科技活动情况统计范围的企业应参照上述两个表的格式填报后提交。大型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B107-1、B107-2)表合并填报。 2、企业(集团)近两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其他必要证明材料(附表(1-14)+证明材料复印件)。 附表1:企业在研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 附表2:企业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 附表3:企业对外合作项目 附表4:技术中心高级专家和博士信息表 注:“专家类型”是指“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认定的有突出贡

献的专家”,“享受国家、省、部、广州市或其他副省级城市政府专项津贴的专家”,“博士”以及其他(请说明类型)。 附表5:技术中心外部专家信息表 附表6:技术中心在海外设立的研发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7:技术中心在国内建立的研究开发机构信息 注:“机构性质”指独资、合资、股份合作、项目合作、项目委托、经费赞助、其他 附表8: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 注:需提供认定证书复印件。 附表9:企业拥有全部有效发明专利列表 注:1.不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2.需提供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0:当年受理和获得授权的专利信息列表 注:1.包括外观设计、实用新型、发明专利; 2.当年指报告年度; 3.需提供受理证书或授权证书复印件。 附表11: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注:1.标准类型包括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 2.需提证明资料复印件。 附表12:拥有的国家和省驰(著)名商标和名牌产品称号信息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3:获得的科技奖励信息 注:需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有效证明材料。 附表14: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排名信息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 沪经技(2008)291号 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优先发展现代服务业,推进上海产业技术创新,充分发挥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规范和加强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评价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和《上海市企业自主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的主体地位,对国民经济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显著、具有重要示范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是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的主管部门。为实施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设立“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导小组”,由上海市经济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海关等有关部门组成,共同负责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下设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办公室(下简称认定办公室),人员由上述五个部门派员组成,具体办理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考核和复审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及行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5月31日。 第五条申请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所属行业必须符合上海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战略的要求。申报企业在本行业处于龙头地位,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年销售额不低于3亿元。 (二)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企业的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1000万元且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知名品牌,并具有国际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不低于60人,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五)申报企业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每年必须有专利申报。 (六)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企业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区(县)所属企业原则上为区(县)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两年以上,市属国有及控股企业由集团公司审核并推荐。 (七)企业两年内(指申请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当年的5月31日起向前推算两年)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4、其它违法行为。 第六条认定程序: (一)申报企业向企业所属相关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按要求上报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上海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一)、《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表》(附件二)和《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三)。

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证明材料附表

技术中心评价指标证明材料(附表) 表1 :技术中心专家表 表2 :海内外技术专家信息 表3 :在海外设立研发与设计机构信息 表4 :技术中心与高校、研究所及其他单位合办开发机构信息 表5 :合办开发机构当年完成并应用的开发项目

表6:通过国家或国际组织认定的实验室或检测中心信息 表7-1:当年完成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及软科学项目信息 表7-2:在研重点技术开发项目信息 表8:当年授权专利信息 表9:三年内主持和参加制定标准信息 注:本单位承诺对所填报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三、指标解释和填报说明 1、报告年度:指评价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报告年度。(T-1)年指上一次评价的报告年度。 2、企业营业收入总额:指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总部和其下属分公司、子公司、控股企业(按实际控投权)等应该列入会计合并报表范围的所有企业的营业收入(销售收入),经按合并报表原则处理后的合并营业收入。包括工业性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与旅游酒店服务等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 3、企业利润总额:指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收入扣除各种消耗后的盈余。反映企业在报告期内实现的盈亏总额(亏损以-号表示)。包括企业的营业利润补贴收入,各种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 4、企业产品销售收入总额:指工业企业销售产成品、试制半成品的收入和提供工业性劳务收入总额。 5、企业产品销售利润总额:指企业销售收入扣除成本、费用、税金后的余额。 6、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指企业实际支出的全部科技活动费用,包括列入技术开发的经费支出以及技措技改等资金实际用于科技活动的支出。不包括生产性支出和归还贷款支出。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总额分为内部支出和外部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指企业用于内部开展科技活动实际支出的费用,包括外协加工费。不包括委托研制或合作研制而支付外单位的经费。科技经费内部支出按用途分为科技活动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赎买自制设备支出、其他支出。 科技活动经费外部支出:指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或与其他单位合作开展科技活动而支付给其他单位的经费,不包括外协加工费。 7、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额:指在企业科技活动经费内部支出中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类项目以及这三类项目的管理和服务费用的支出。 8、企业全部科技项目数:指企业立项并开展研发(制)工作、以前年份立项(当年)仍继续进行研发(制)的科技项目,包括当年完成、年内仍在进行、年内研发工作已告失败的项目,不包括委托外单位进行研发的项目。从开发项目的性质看,包括新产品开发项目数、新技术开

企业技术中心年终工作总结范文.doc

(8)《排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9)《圆形深基坑无支撑支护复合逆作法施工工法》 (10)《大跨度钢承板内模混凝土拱结构施工工法》 (11)《地铁盾构隧道冰冻法进洞施工工法》 (12)《窄小场地条件下利用屋面吊拆除塔式起重机的施工工法》 (13)《简支梁转换成连续梁的后浇隐盖梁施工工法》 (14)《盾构法隧道施工盾构姿态人工姿态测量工法》 其中:《综合管沟预制拼装工法》、《在铁路行车线上采用支架法施工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法》、《无承重架防撞墙模板施工工法》、《排水沥青混凝土路面施工工法》、《圆形深基坑无支撑支护复合逆作法施工工法》、《大跨度钢承板内模混凝土拱结构施工工法》六项已获得**省2007年度省级工法。 2、企业专利的研发和申报 xx年共申报实用新型专利4项:《同步注浆清洗装置》、《挤压泵改进》、《盾尾油脂泵改进》、《集中润滑油脂泵改进》,已与专利代理单位签订合同,开展申报工作。目前,该4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已上报。 3、标准申报与编制 20xx上半年度,积极参加上海城建院主编的《钢—砼组合

桥梁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研讨等编制的相关工作,并取得主编行业标准1项《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详见关于20xx年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草案(第一批)的公示)。 下半年度,具体落实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的各项工作企业党支部工作总结,包括与同济桥梁系商定合作事项;与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签订相关合同;准备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开题会议的相关材料,包括工作大纲、试验大纲、编制单位组织等工作;完成标准初稿;完善试验大纲,准备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现场试验工作;协同宁波质监站进行宁波地区的支架预压情况调研;进行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初稿起草工作。 在准备好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开题会议的相关材料的基础上,9月27日组织召开《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工作大纲、标准初稿、试验方案专家评审会。10月20日,组织召开行业标准《钢管满堂支架预压技术规程》标准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组会议,形成第一次会议纪要。 另外,参加并完成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主编的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地铁隧道工程盾构施工技术规范》的参编工作,该规范于2009年2月1日起施行。 4、创新效益 (1)中国国家优质工程1项—上海宏润花园住宅小区工程;

临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doc

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工作指南 (试行) 为规范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指导企业 技术中心编制申请和评价材料,根据《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 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制订本指南。申请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根据《管理办法》和当年市 经信委通知要求,参照本指南编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内容应包括:《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 1)、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件 2)。已认定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需参加每两年一次的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运行评价,参 照本指南编制评价材料。评价材料内容应包括:《临沂市企业技 术中心工作总结》(见附件 3)、评价表及必要证明材料(见附 件 2)。市经信委将组织专家,依据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 4) 对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材料和评价材料进行评价。

附件 1: 《临沂市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 (编写提纲) 一、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和作用 (一)企业基本情况。包括所有制性质、主要下属企业,职工人数、企业总资产、资产负债率、银行信用等级、销售收入、利润、主导产品及市场占有率等。 (二)企业的行业地位和竞争力。结合行业集中度和企 业在行业中的综合排序,分析企业在本行业的领先地位和竞 争优势,与国际、国内同行业企业相比所具有的规模和技术 优势。 (三)企业对本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作用。包括企业对 行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节能减排、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等 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二、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和成绩 (一)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包括企业技术中心的建 设与发展历程、组织架构;创新体系建设和运行机制,包括 组织管理体系建设、规章制度建立、研发项目组织管理机制、研发经费管理机制、人才激励机制、内外部合作机制等。 (二)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资源整合情况。包括企业技术 中心技术带头人及创新团队建设情况、研发经费投入情况、 研究开发和试验基础条件建设情况、信息化建设情况等。

地区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陕西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企业技术中心在我省技术创新体系中的核心功能与示范作用,参照《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为推进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确立企业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的主体地位,对我省主要产业中技术创新能力较强,创新业绩突出,创新管理规范,具有重要示范和导向作用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以鼓励和引导企业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第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科技、财政、国税、地税、西安海关等部门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进行宏观指导,并负责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的具体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认定 第四条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受理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4月30日。 第五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根据全省经济结构调整的

要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需要及全省行业、产业技术创新的目标,发布当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领域指导目录及相关要求。 第六条申请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全省主要行业中具备明显优势和重要地位,产品技术附加值高,技术创新在企业的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 2. 企业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建筑施工企业不低于30亿元),年度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2.5%,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3. 企业主要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意识和市场竞争意识,为技术中心的建设及运行提供良好的条件。 4. 技术中心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及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稳定的技术创新投入,技术创新水平及技术开发投入额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5. 技术中心的技术力量较强,有一批优秀的技术带头人和一支结构合理、技术水平较高的技术创新队伍,企业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40人,在我省同行业中具有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基本要求与程序

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一般每年组织一次,受理认定申请的截止日期为每年的5月31日。 第一条申请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三年以上,且年销售收入在1亿元以上,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 (二)企业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我省各主要行业(产业)中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和竞争优势。 (三)企业领导层重视技术创新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企业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条件,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品牌,并具有核心竞争力,研究开发与创新水平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五)企业技术中心拥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拥有一定规模的技术人才队伍,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创新人才优势。 (六)企业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健全,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具有稳定的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七)企业两年内未发生下列情况:(1)因偷税、骗取出口退税等税收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理;(2)涉嫌涉税违法已被税务部门立案审查;(3)走私行为。 (八)企业技术中心建立和运行两年以上。 (九)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不低于300万元,专职研究与试验发展人员数不低于30人,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 第二条认定程序: (一)企业依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条件和要求,向所在市经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材料包括《安徽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见附件1)、《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见附件2)和《政府鼓励企业自主创新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调查表》(见附件5)等。 (二)市经委会同同级发展改革委、科技、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省有关要求,确定推荐企业名单,并联合行文将推荐企业的申请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省经委(材料一式3份),同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合肥海关。 (三)省经委或委托符合条件的中介评估机构,按照《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3)对企业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和初评,并提出评价意见。 (四)依据初评结果,省经委牵头商省发展改革委、科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

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 (一)参与制定和执行企业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规划和计划。 (二)超前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为本企业的产品更新换代和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创新工作,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主导产 (三)组织和运用国内外的技术和智力资源,开展范围广泛的、多种形式的国际技术交流与合作,利用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以及同行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四)收集、分析与本企业相关的全球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五)创造一流的工作条件,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国内外的技术人才以各种形式为企业工作;组织科技人员培训,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六)开展技术经营和服务,对科技成果进行技术经济评估、技术咨询和技术转让,促进科技成果在企业内外的推广应用;对企业内其它研究开发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并提供服务。第七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状况,国家有关部门从产业和行业的需

要出发,统筹规划,有限目标,择优支持,重点提高技术中心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水平,产生示范和导向作用,促进产品结构的调整和产业技术的升级。第八条国家鼓励专业对口的独立科研院所、高校和社会的科技力量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与企业共建技术中心或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第二章技术中心的认定程序第九条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确定全国技术中心建设发展规划,组织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第条申请国家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有较强的经济技术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在同行业中具有显著的竞争优势,有较好的企业经营机制; (二)企业领导重视技术中心工作,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和创新意识,能为技术中心建设创造良好的条件; (三)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较强的研究开发能力和较高的研究开发投入,研究开发水平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四)有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科技人员队伍结构合理、业务素质较高; (五)初步建立了技术中心组织体系,并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有明确的技术中心发展规划和目标,并积极组织实施。第一条申请认定技术中心的企业需认真填报《企业(集团)技术中心享受优惠政策申请书》,地方经贸委或行业主管部门在严格审查的基础上,择优向国家经贸委申报。国家经贸委会同财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 技术中心半年工作总结范文 20xx年度,企业技术中心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围绕企业的中心开展工作,既注重gdp的增长,更在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做文章,企业的技术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造血能力不断增强,并在**省第14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企业第二批)认定中获得通过,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20xx年度,技术中心开展的具体工作与公司发展相结合,以服务工程施工实际情况为工作要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审查,在建工程技术监督、检查和服务、指导,技术标编制,技术交流与培训,专项方案评审与讨论会,信息化运行及完善,工法的研发与申报,专利的研发与申报,标准编制等。具体工作如下: 一、企业技术管理方面的情况 二、企业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及运行情况 目前,企业技术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主要依托公司已部署的网络平台,主要从硬件建设、网络建设、安全及制度保障等基础设施方面进行完善。 xx年度,公司开始运用宏润网络协同办公系统,技术中心作为其中一部分版块,充分利用宏润oa平台。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技术方案、技术标电子版文件上传,实现公司内部信息的交流,达成资源共享,节约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水平。 三、企业在技术中心人才策略方面的情况 1、人才储备方面

20xx年,本中心招入1名大专生,2名本科生,开发机构人员总数达53人。 另外,在技术中心的带领下,集团XX年度城建建工系列专业技 术人员中级职称通过评审人数68人,高级职称人数9人。 至此,技术中心中专5人;大专9人;本科33人;硕士:6人;其中:高级职称:23人,研究员:2人;中级职称:8人;初级职称: 22人,高级职称工程技术人员占中心职工人数总数的43.4%。 2、人才培养方面 (1)各类技术交流活动共5次。其中组织观摩1次,共22人次。参与技术交流活动4次,共10人次。 (2)各类专业培训共7次.。其中自主组织培训4次,共105人次。参与培训3次,共10人次。 20xx年是公司的创新年,根据公司发展要求与实际施工需要, 企业技术中心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6项**省省级工法,12项企 业实用新型专利,并积极开展国家行业标准的编制工作。 1、企业工法的研发和申报 根据建设部《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要求,XX年共申报**省 省级工法14项: (1)《综合管沟预制拼装工法》 (2)《am工法全液压、可控可视旋挖扩底灌注桩施工工法》 (3)《盾构在软弱土层中穿越建(构)筑物保护施工工法》 (4)《软土高水位区深基坑截渗开挖施工工法》 (5)《利用塔式起重机吊装劲性柱施工工法》 (6)《在铁路行车线上采用支架法施工钢管混凝土系杆拱桥工法》 (7)《无承重架防撞墙模板施工工法》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 一、评价原则 (一)准确反映技术中心建设发展状况,强化引导性和可操作性。 (二)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 (三)横向比较与纵向比较相结合。 (四)评价技术中心与考察企业相结合。 (五)相对值与绝对值相结合。 二、评价程序 (一)数据采集。每年4月10日前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要按照技术中心评价要求,认真准备上一年度技术中心的工作总结、《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及相关说明材料报地方经贸委。评价指标中的定量数据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中填报,定性数据在技术中心工作总结中详细说明。 (二)数据初审。各地经贸委对本地区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和工作总结进行详细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加盖公章后于每年4月30日前报国家经贸委。 (三)数据核查。国家经贸委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负责对各地上报的评价数据进行核查,核查方式包括召开评价核查会和实地核查等。 (四)数据计算与分析。评估机构负责对经核查后的数据进行计算、分析,向国家经贸委提交评价结果。 (五)结果确认。国家经贸委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并发布评价结果。 三、评价结果 (一)企业技术中心评价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二)评价得分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 60分(含60分)至90分之间为合格。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为不合格。 1、评价得分低于60分; 2、连续两次评价得分65分(含65分)以下; 3、企业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企业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数、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三项指标中任何一项低于最低标准。

最低标准由国家经贸委根据技术中心建设发展情况每年予以确定并公布; (四)逾期一个月以上或不上报评价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资格。 四、指标解释 (一)技术创新体系:根据经营规模、创新活动的特点,大型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应当包括多层次的技术创新组织系统、健全规范的技术创新管理系统和技术创新资源配置系统。 (二)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有关财务税收问题的通知》(财工字[1996]41号)中关于技术开发经费的核算范围,下列技术开发活动的支出可以统计为技术开发经费支出额: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中间试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折旧,与新产品的试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以及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三)职工收入:指职工的工资、政策补贴、福利、奖金、项目提成等各项收入的总和。 (四)专职技术开发人员:指企业在统计年度内从事技术开发活动的实际时间占制度工作时间90%以上的技术开发人员。 (五)专家:指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认定的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或者享受国务院、省、部和计划单列市专项津贴的专家。 (六)新产品:指下列两种类型的产品,一是指与以前制造的产品相比,技术特性或用途具有显著差异的产品。这些创新可以涉及全新的技术,也可以基于组合现有技术新的应用,或者源于新知识的应用。二是指其性能具有重大改进或提高的现有产品。若产品的改变仅仅是在美学上(外观、颜色、图案、包装等)的改变及技术上的较小变化,属于产品差异,不能作为新产品统计。生产资料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3年,消费类新产品自投产后统计2年。 (七)技术贸易收入:指企业向国内或国外市场提供技术及服务获取的收入,包括专利和非专利技术、许可证、专有技术、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等获得的收入,接受外部委托开展的研究开发项目经费收入不计算在内。 (八)主导产品:指企业销售收入中销售额最高的一类产品。 (九)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指企业主导产品销售收入占全国同类产品销售收入的市场份额。 五、行业系数

江苏省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附件二: 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一、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注:“当年”指标准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之前一年。 2、★号项目应提供相应的清单、说明或证明材料,要求企业在申报材料中合并装订。 企业负责人签字:企业盖章: 市经贸委(经委)会同主管部门审核意见: 二、需提供的附件及证明材料 1、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2、企业集团应将下属企业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进行合并填报。 3、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评价材料中注明★号的数据说明或证明。 (2)提供以下指标数据的汇总清单: ①对外合作项目;②研发周期三年及以上的项目;③正在研究和完成的全部科技项目情况表;④企业科技活动经费支出明细表;⑤拥有的专利及受理的专利申请情况表;⑥最近十年主持或参与制定的

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汇总表;⑦获国家和省科技奖励情况表。三、填报说明 (一)部分概念解释 1、建筑业企业技术中心:指隶属于建筑业企业,具有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开发研究、推广应用、技术决策咨询和服务、对外技术合作交流、人才吸收凝聚与培训等功能的技术开发和研究机构,是以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和发展后劲为主要目标的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的主要技术依托。 2、报告年度:评价数据表中指标统计年度,时间范围从填写评价数据表的上一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所有指标的填报时间范围,如无特殊指明,均为统计年度。(T-1)年指统计年度的上一年。 3、注册资本金:是指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注册资本金,以实收资本为考核指标。申请多项资质的,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按照企业申请各类别资质标准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4、净资产:企业总资产减去总负债后的余额。申请多项资质的,按照企业申请的各类别资质标准中的最高值进行考核。 5、企业财务报表:指企业经审计的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6、建筑业营业税:指企业在承包范围内开展的施工总承包、施工图设计、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所交纳的营业税;境外工程结算收入可按当期汇率与国内建筑营业税税率折算建筑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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