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三检管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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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三检制管理规定

首件三检制管理规定

首件三检制管理规定目录一、三检制分解 (2)(一)检验批自检 (2)(二)、互检 (5)(三) 交接检: (5)二、质量检验程序 (6)三、三检制度执行要求: (9)四、三检制执行奖惩制度 (11)五、项目质量三检制记录表(详附表) (11)六、执行过程中应注意事项 (11)首件三检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本项目部工程施工现场质量的过程控制管理,确保工程施工质量满足合同要求,保证项目在质量实施过程中对每道工序质量都能撑握在预控当中,根据业主单位、公司要求及工程实际施工要求,我部结合工程施工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三检制分解(一)检验批自检1、初检:责任人:劳务单位及作业班组组长;职责:初检是保证施工质量的基础,要求班组人员相互间进行检查、监督和把关。

每一道工序完成后,由该班组按照工序或单元工程规定的检查(检测)项目逐项检查与,真实地填写施工记录,并由劳务单位负责人或班组长本人签字。

在施工过程中,根据质量控制要求,严格规范施工程序。

班组是按照作业规程施工的主体,也是保证工程质量的主体。

初检合格后,负责初检资料的整理与上报,并为复检工作做好现场准备。

实施程序:(1) 施工班组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相应的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经组长验收后,方准继续进行施工。

(2)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必须按相应的质量验收记录表中所列(工序操作前由技术负责人交底时提供该工序检验表)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

在完成后逐项地进行自检,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经自检达标后方可请施工员组织质量验收。

(3) 施工员除督促班组认真自检、填写自检记录,为班组创造自检条件(如提供有关表格、协助解决检测工具等)外,还要对班组操作质量进行中间检查。

在班组自检达标且有自检记录的基础上,逐项地进行检查,经检查达标后,方可请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进行质量核验。

2、复检:责任人:劳务单位负责人或技术员;职责:复检是在班组初检的基础上,由现场技术员对初检所形成的相关记录进行复核。

【精品文档】2019年某公司铸造首件三检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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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造首件三检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质量控制,预防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超差、返修、报废损失,保证产品质量,达到产品顺利交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

3.术语3.1首件:对每一个工作班开始或生产状态发生变化(包括工装、夹具、设备、工艺、人员)后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实行操作人员自检、互检以及专职检验员的专检。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下道工序或其他人员(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职责4.1品保部负责产品首件的监视和测量,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2铸造部及其他制造部操作者和基层管理者是自检、互检的执行者,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5.工作程序5.1首件三检条件5.1.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5.1.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5.1.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5.1.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5.2执行过程5.2.1首件检验的依据是工序指导说明书、检验指导说明书,操作者、检验员首件检验要按照其要求逐条记录检验结果。

5.2.2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3 班组长互检(或指定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区别于操作者的标识。

5.2.4 检验员专检,在“首件三检卡”上签字或盖章,首件检验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绿色首件容器内,直到本班次结束作为最后一个产品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2.5首检如出现不合格,操作者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班组长、检验员应积极协助操作者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进行首件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5.3首件三检的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检。

5.3.1每班次的开始。

首检三检管理规定

首检三检管理规定

1.0目的和范围: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从而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特制定本规定。

2.0定义:①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的检验。

②互检:指车间生产的组长、科长对操作员已经检验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对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③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操作员、组长、主管检验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标准对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④正常动作条件:机器设备参数符合工艺规定,机器动动作无异常。

3.0相关文件和资料:《生产工艺标准》《品质控制计划》《生产作业指导书》实物样品和其他辅助三阶文件4.0职责:操作员: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生产组长: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互检。

IPQC:机器在正常动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生产主管、IPQC组长:定时抽检首检情况,并须有书面记载。

品质经理/主管、生产总监/经理、研发总工:随机性地对首检状况进行抽查。

5.1 程序:5.2 首检时机:①开机时;②换材料(换型号)时;③修机(换模)后;④调整设备参数后;⑤突发性停电,恢复用电开机时;⑥人员调换时。

5.3 作业细则:5. 2.1操作员、生产组长、生产主管及现场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作(若否,应通知工程部及其它相关人员进行调整)确认机器正常运作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6. 2.2操作员据《生产作业指导书》《生产工艺》进行首件生产,取5〜IOPCS不等(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工艺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组长进行互检。

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7. 2.3生产组长或主管接到操作员转交的首件,必须重新确认机器设备运作是否正常,且按照工艺标准做进一步的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并在《首件三检记录表》指定的位置签名,同时把首件送检现场IPQC做专检。

首件三检的作业规范

首件三检的作业规范

首件三检的作业规范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规范各工序的首件三检的作业流程,防止批量性质量事故的发生。

1.2 范围:整个公司生产过程须做首件三检的工序。

2、定义:
首件三检:指员工自检、管理人员确认(互检)、PQC专检。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各工序作业的自检、互检,指定各工序的互检人员,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知会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2 品质部:负责须首件三检工序的专检,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并知会相关部门及相关人员。

3.3 工艺部:提供工艺技术支持。

3.4 设备部:提供设备问题支持。

4、首件三检时机:
①每班开机;
②生产设备变更或修理后;
③工艺参数变更后;
④重点工位人员变更后;
⑤更换型号;
⑥更换材料;
⑦异常处理后。

5、检验依据:《工艺标准》、《制程检验规范》、《BOM单》。

6、运作流程:
6.1 生产作业员做好生产准备,开始作业,做出第一个产品后,根据要求进行自检;
6.2 作业员自检合格后,通知互检人员,互检人员根据要求进行互检确认;
6.3 互检人员互检合格后,通知PQC进行专检,PQC根据要求进行专检确认;
6.4 首检三检不合格,须进行调整,必要时可寻求工艺部、设备部等部门协助,直至根据要求检查合格后,方可正式生产。

流程:
7、首件项目一览表:
续表
品质部:生产部:批准
.。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

首件检验管理规定1.目的:为加强质量控制,规范检验管理,减少批量性返工、用错料,规范作业产品统一性。

2.适用范围:适用制造过程当中所有首件检验。

3.职责:3.1 生产部负责提供首件,并对生产物料、工艺、生产过程的确认并完成首件自检,作好状态标识,照实填写完整《首件确认表》并将首件样、制造工单一起交由品质部。

3.2 品管单位负责制程中的首件检验工作。

3.3 工程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

3.4 未经新品首件、批首件检验或首件检验不合格,而擅自生产产品,由此引起的质量事故,由直接责任者负责。

3.5 检验员、生产线负责人对首件检验的正确性负责。

3.6 对首件确认工作未完成,检验人员开始出具质量凭证,造成的质量事故,责任由检验人员承担。

4.内容:4.1 首件检验时,操作人员、检验人员必须首先做到“三对照”,即工艺路线卡、工艺规程、原材料(或半成品)要三者相符。

4.2 首件提供:制造单位依据生产进度按生管开立的《生产单》至仓库领料,并作好首件并自检,要根据工艺规程要求进行检验,须经检验合格后再提交品质人员专检。

提交时应包含《制造工单》、《首件确认表》,单个产品需包装完全(包含贴好标识标签;附件如合格证、说明书;所有配件及包装套料)。

4.3 首件检验时,应按工艺规程要求,检验人员在《首件确认表》上签字确认,且在首件产品上做出标识。

4.4 首件经检验人员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加工。

未进行首件检验的产品,检验人员有权拒绝验收。

4.5 检验人员依工程样品/检验规范/BOM/等检验依据,将判定的结果记录于《首件确认表》。

A.当确认 OK 时,由主管核准;B.当确认 NG 时,则经理核准;4.6 在首件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应立即退回,重做首件,并做好记录,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4.7 外观要求按照以下标准检验(见下页)。

类别分类归纳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工具缺陷判定内容备注: 1.在外观类中,A 面为光源直面照射方向所在的面;B 面为A 面的2个侧面;C 面为A 面的反面.2.在包装类中,A 面为包装完成正常放置时朝上的面,B 面为A 面的2个侧面;C 面为A 面的反面.3.抽样水准按GB/T2828.1-2003一般Ⅱ次检验进行.其中CRI=0;MAJ=0.65;MIN=1.5. CRI MAJ MIN外观点污点/杂质 A 面(正面)≦0.4m ㎡或≧0.4m ㎡但不超出2点B 面(侧面)≦1.0m ㎡或≧1.0m ㎡但不超出3点C 面(底部)≦2.0m ㎡或≧2.0m ㎡但不超出4点 直尺/目视 ▲ 砂眼 A 面不可有B 和C 面≤0.5m ㎡卡尺/目视 ▲ 线 划痕 A 面 10mm*0.5mm ≦1条 B 面 15mm*0.75mm ≦2条且间隔≦5cmC 面 20mm*1.0mm ≦3条且间隔≦5cm 目视 ▲毛边 尺寸≤0.3mm卡尺/目视 ▲间隙 间隙≤0.8mm (含除包材外的任意材料间因组装产生的间隙) 卡尺/目视 ▲面 色差/色斑 颜色需与客户要求相同,色差,色斑不允许距灯表面 30cm 仰角30度观察可见卡尺/目视 ▲包装点 气泡/油污 A 面 点条状≤2m ㎡ 且≤3pcs B 面 点条状≤2m ㎡ 且≤3pcsC 面 点条状≤3m ㎡ 且≤5pcs或距油污表面45cm 处观察不可见目视 ▲线 皱折 A 面 10m ㎡ ≤1条 B 面 10m ㎡ ≤1条 C 面 30m ㎡ ≤2条或距皱折表面45cm 处观察不可见 目视 ▲切割偏斜 切割或因破损组合后皆应≤2mm目视 ▲ 面印刷不良印刷位置偏移≤2mm或距印刷表面45cm 处观察无异样 目视 ▲。

质量三检制工作制度

质量三检制工作制度

质量三检制工作制度
质量“三检制”工作制度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自检、互检和专检(简称三检制)的内容与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批量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2、自检、互检的内容与要求
操作工人必须按工艺规程进行操作,并对自己加工的工件进行认真的自检。

上、下道工序之间开展互检工作,防止不合格的产品转入下道工序。

了解本工序所存在的问题,以便改进和提高。

并及时填写《工艺流程卡》。

3、专检的内容与要求
首件检验
操作人员对初次开始生产或工艺条件改变后生产的第一件产品,称为首件,操作者必须根据工艺规程文件规定进行自检合格后,交检验员过行检验,检验员复检合格,应在工件上做好标记,并签发“首件检验单”后可继续加工生产。

如首检不合格情况下,操作者严禁继续加工。

对不按首件规定的操作者,检验人员应及时进行说明教育,有权阻止继续。

不认真执行首件检验而造成批量性质质量问题的责任者(包括检验人员),要严肃处理。

首件检验不合格,检验员应及时扣留,并按不合格品分类和要求做好相应的标记作及时处理。

过程检验
在首件检验合格的基础上,检验员应做好工序加工过程中的巡回抽检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必须及时找出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成批不合格品发生。

并及时填写《工艺流程卡》。

完工检验
按产品出厂检验文件对加工完的产品进行完工检验,并填写《产品出厂检验记录》,对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34完工检验按产品出厂检验文件对加工完。

首件三检作业指引

首件三检作业指引

1. 目的明确首件三检作业程序,确保生产条件满足工艺和品质要求,杜绝批量错误。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过程的首件检验和自检。

3. 定义首件三检:首件产品的三级检验即作业员的自检、班组长或相关作业员的互检、IPQC的专检。

4. 职责4.1 生产科:首件的自检和互检,不合格的改善。

4.2 品质科:IPQC负责对首件产品的专检确认,QE工程师负责制定外观样板。

4.3 技术科:负责制定标准作业文件和工艺标准,并予以培训宣贯;进行异常原因分析并确定改善措施。

4.4 机电科:负责设备的维护保养与维修,进行异常原因分析并确定改进措施。

5. 内容5.1 首件检验时机5.1.1 停机超过1小时;5.1.2 维修或更换工夹具和模具;5.1.3 设备维修;5.1.4 更换产品型号;5.1.5 对产品符合要求有重大影响的工装夹具、设备参数调整后;5.1.6 生产工艺调整;5.1.7 原材料规格变更或来料异常;5.1.8 生产地点变更。

5.2 首件检查程序5.2.1 出现5.1中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均需做首检。

5.2.2 首件时,作业员选取刚开始生产的第二个产品进行自检,检查结果记录在相应的首检表上,若自检合格,保留首件样品并通知班组长(或指定人员)对首件样品进行复检,班组长复检合格后通知IPQC,由IPQC进行专检,自检、复检、专检人员需在首检表上签字确认。

5.2.3 匀浆、涂布、碾压和分切工序,须自检、复检、专检人员在首检表上签字确认后才能生产,其它工序,作业员自检合格后即可开始生产。

5.2.4 若首检不合格,由责任部门分析改善,改善完成后按5.2.2和5.2.3的要求重做首检,直到合格,记录每一次首检结果。

5.2.5 自检合格即开始生产的工序,若IPQC专检时发现首件样品不合格,经生产组长确认属实后,生产立即停机,生产调查从自检到专检时间段生产的产品并标识隔离,作业员、生产组长和IPQC重新抽样复检。

5.2.5.1 若复检合格,恢复正常生产,已生产产品按二分之一原则复检,具体为:自检到专检时间段生产的产品,按时间点取样一只抽检,如已生产1000只,则抽取第500只检查,若合格,则抽取第250只检查,依此类推,当抽出不合格品时,在该时间点至自检生产的产品全部判为不合格,由QE工程师和工艺工程师决定处理方案;5.2.5.2 若复检不合格,生产组长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开会,分析原因并制定生产恢复方案,同时确定已生产产品的处理方法。

三检 管理制度

三检 管理制度

三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保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生产效率,减少资源浪费,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个生产车间和生产线的生产作业、设备维护、生产计划的执行等与生产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第三条三检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包括三大检查:巡检、自检、互检。

通过三大检查,实现对生产环节的全面监控,保障产品生产质量和生产效率。

第四条企业应当建立并不断完善三检管理制度,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明确职责,加强培训和督促执行,保障制度的有效推行。

第二章巡检第五条巡检是对生产车间和生产线设备和环境进行定期巡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生产异常情况。

第六条巡检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工作台面、电气线路、卫生情况等。

巡检内容需要具体明确,定期进行。

第七条巡检工作应当制定巡检计划,明确巡检周期、内容和责任人,并建立巡检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第八条巡检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巡检技能和知识,制定巡检手册,组织培训,提高巡检人员的巡检水平。

第三章自检第九条自检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各生产岗位负责人对本岗位的生产操作进行检查和核实,以确保生产过程中能够自我监控、自我纠错。

第十条自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调整、生产工艺操作、原材料质量等方面的检查。

自检是生产岗位负责人对自己工作的一种自我约束。

第十一条自检的结果要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督促相关责任人做好记录和问题的整改。

第十二条自检应当建立自检制度和工作规范,明确自检程序和标准,加强自检人员的培训,提高自检工作质量。

第四章互检第十三条互检是指不同生产岗位之间相互检查、相互监督的一种相互约束和质量保障措施。

第十四条互检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到货检验、在制品检验、成品检验等,是生产过程中的一种质量监控措施。

第十五条互检的结果要及时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对所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互检应当建立互检制度和工作标准,明确互检程序和互检要求,加强互检人员的培训,提高互检工作质量。

首件三检管理规定

首件三检管理规定

首件三检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首件三检管理制度文件编号:WST-WX/GL-PZ-005版次:1/A受控状态:编制:日期:审核: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为加强质量控制,预防产品生产过程中出现批量超差、返修、报废损失,保证产品质量,达到产品顺利交货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

3.术语3.1首件:对每一个工作班开始或生产状态发生变化(包括工装、夹具、设备、工艺、人员)后加工的第一件产品,实行操作人员自检、互检以及专职检验员的专检。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下道工序或其他人员(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职责4.1品保部负责产品首件的监视和测量,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4.2铸造部及其他制造部操作者和基层管理者是自检、互检的执行者,对首件检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

5.工作程序5.1首件三检条件5.1.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5.1.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5.1.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5.1.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5.2执行过程5.2.1“首件三检卡”上签字或盖章,首件检验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绿色首件容器内,直到本班次结束作为最后一个产品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2.5首检如出现不合格,操作者应及时查明原因,必要时班组长、检验员应积极协助操作者分析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重新进行首件加工,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5.3首件三检的条件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检。

5.3.1每班次的开始。

5.3.2生产中更换操作者的。

5.3.3生产中更换或重新调整设备、工装和刀具的。

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含表格)

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含表格)

首件三检作业规范(ISO9001:2015)1.目的防止出现批次性超差、返修、报废。

2. 范围适用于生产车间批量产品的首件检验。

3.职责3.1 生产车间各拉长负责首件产品的制作、自检、送检工作。

3.2 品质部IPQC负责首件产品的确认。

4.定义4.1 首件三检。

指对生产开始时和工序要素变化后的首件产品质量进行的检验。

4.2 自检指由操作者对自己所生产的产品,按照图纸工艺或相应的技术标准进行的检验。

4.3 互检指操作者相互之间的检验或班组长对操作者检查结果的复核。

4.4 专检由专职检验员(IPQC)进行的检验。

4.5 5M1E指人、机、料、法、环、测量5. 作业内容5.1 产品相关工艺文件,SOP/TPI/BOM表/电路图。

5.2 静电与工装治具、设备的点检与保养达到生产要求。

5.3 检查产品的描述与外观顔色与LOGO与订单要求一致。

5.4 检查核对软件是否与输出文件要求一致。

5.5 确认产品的3D效果,LED灯、电池规格型号、工作状态、测试距离与产品要求一致。

5.6 核对生产产品与客户签样或者要求一致。

5.7 每批首件需制作5PCS。

6.记录生产组长将首件自检合格的产品,如实将检查结果(如外观、功能、尺寸等)记录《首件确认表》上,签名后提QA(或指定人员)进行互检,互检合格后班组长(或指定人员)如实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记录表》上并签名,随后由操作者或班组长提交IPQC实施专检,专检合格后QC如实将检查结果记录在《首件检查记录表》上并签名确认,把产品和《首件确认表》一起返回车间,放置在首件盒里作为进行批生产的依据。

当IPQC检查结果为不合格,应及时与班组长进行沟通,必要时双方共同对首件进行再确认,达成意见统一。

若意见不能统一时,应提交IPQC组长判定。

必要时应及时提请上级支持。

7、表单表格《首件确认表》首件确认表生产部:工程部:检查员:审核人:8.流程图。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R/ZD-Z02-006-2012版次:0/C受控号:受控状态:编制:日期:审核:日期:会签: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通过检验首件产品状态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工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加以识别;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首件三检的目的、条件、程序、应用和责任。

主要应用范围是冲压产品、仪表产品、饰件产品、灯具产品;货箱产品应对重要工序进行三检。

3、术语3.1首件:每班次开始生产或更换工序后的1-3个零件均属首件。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他人(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首件三检条件4.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4.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4.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4.5操作者、检验员有上岗操作证。

5、工作程序5.1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 班组长互检(或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3 检验员专检,在“产品”和“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对有顺序号的首件需记录顺序号。

对无顺序号的零件,首件三检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区域,直到本班次结束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4当首件三检不合格时,有关技术人员应查清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重新加工首件并进行三检6、首件三检的应用6.1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件三检。

6.1.1每个工作班开始。

6.2.2生产中更换操作者。

6.2.3生产中更换或重新调整设备和工装。

6.2.4设计图样或工艺规程做了更改。

6.2.5启用新的样件。

6.3首件三检不能取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

首件三检管理规则

首件三检管理规则

1.0 目的: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更好的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2.0 范围:适用于生产制程规定做首件三检的各生产工序。

3.0 职责:3.1 操作员: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3.2 生产班组长: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协助对首件进行互检。

3.3 IPQC: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4.0 定义:4.1 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的检验。

4.2互检:指车间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对操作员已经自检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4.3 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自检、互检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标准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5.0 作业程序:5.1首检时机:①每日起动机器设备时②生产模具更换时③生产模具维修后④生产设备维修后⑤生产物料、批次、型号更换后⑥工艺标准或作业手法变更后⑦现场异常处理后。

⑧外观自检结果OK打“√”,NG打“Х”;尺寸、性能填写检查数据。

5.2 操作员及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否则,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确认机器正常运转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5.3 操作员根据《作业指导书》进行首件生产,取5Pcs(特殊工艺按相关文件执行),按照工艺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的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进行互检,并在《首件产品确认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5.4 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接到操作员转交的首件,必须重新确认机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且按照工艺标准做进一步的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并在《首件产品确认表》指定位置签名,同时把首件交给IPQC做专检。

5.5 IPQC接到首件时,先检查此首件有无做自检、互检,《首件产品确认表》上有无相关记录,记录数值是否与实际测量值相一致;确认已有相关记录后,IPQC必须仔细核对机器设备参数设置是否正常;按照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对该首件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再次检验,并做合格与否判定。

汽修厂三检管理制度

汽修厂三检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汽修厂的管理,确保维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客户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汽修厂所有维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发动机维修、底盘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维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质量第一”的原则,实行三级检验制度,即首检、中检和终检。

第二章首检制度第四条首检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对维修工作进行初步检查,确保维修项目符合技术要求,预防潜在问题。

第五条首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一定的汽车维修知识和技能;2. 熟悉本厂维修流程和质量标准;3. 责任心强,能够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

第六条首检内容:1. 检查维修车辆的基本信息,如车型、车号、维修项目等;2. 检查维修车辆的现状,包括外观、内饰、底盘等;3. 检查维修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等;4. 检查维修工具和设备的使用情况;5. 检查维修人员的操作规范。

第七条首检程序:1. 维修人员填写《首检记录表》,记录首检内容;2. 首检人员对《首检记录表》进行审核,签字确认;3. 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第三章中检制度第八条中检是指在维修过程中,对维修进度和质量进行中期检查,确保维修过程符合技术要求。

第九条中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中级以上汽车维修资格证书;2. 熟悉本厂维修流程和质量标准;3. 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沟通能力。

第十条中检内容:1. 检查维修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 检查维修质量,包括维修项目、维修工艺、维修配件等;3. 检查维修人员的工作状态,确保操作规范;4. 检查维修现场的清洁和安全。

第十一条中检程序:1. 中检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对维修车辆进行现场检查;2. 检查完毕后,填写《中检记录表》,记录检查内容;3. 如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维修人员进行整改。

第四章终检制度第十二条终检是指在维修完成后,对维修车辆进行全面检查,确保维修质量符合标准。

第十三条终检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高级汽车维修资格证书;2. 熟悉本厂维修流程和质量标准;3. 具有丰富的维修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

首件三检制度

首件三检制度
4 工作程序
首件、三检作业应按《过程检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
4.1 首件检验作业
4。1.1首件检验的时机:首件检验是防止批量错误的最有效的方法之一,当生产过程有
如下情况之一或以上时必须进行首检。
4.1。1.1正式作业前; 4。1.1.2 改换产品型号;
4.1。1.3 更换工装夹具后; 4。1.1.4 设备维修后;
3。2 品质部IPQC和FQC(品质部和生产部)分别负责生产过程的巡回抽样检验和定点检验;IPQC对首件检验进行确认,对能满足生产合格产品负责.IPQC组长和QE工程师对相邻抽检时段间不连续出现不合格产品负责;QE工程师负责制定检验规程(或规范)和标准限度样板,负责确认有争议的检验结果;
3.3 技术部负责制定标准作业文件和产品标准,并予以培训宣贯;确认与产品性能有关的标准限度样板,负责裁定有争议的检验结果;进行异常原因分析并确定改进措施。
4。1.1。5 对产品符合要求有重大影响的工装夹具、设备参数调整后;
4。1。1。6 生产工艺调整后。
4.1。2首件检验作业
4。1。2。1操作员对本工序进行首件检验,保留首检样品,并将检验结果填入相应工序的“首件记录表"中,班组长对首检样品进行复检,并通知IPQC人员对其工序首件检验进行确认.裁大片、分切、对辊、裁隔膜、卷绕针确认、热压成型、正/负极耳点焊、盖板铆接、底部铝镍复合带(或镍带)焊接、注液、出货喷码工位;涂布工序首检由机台测量员测量合格班长确认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首检样品做好标识保留,由IPQC集中确认。其它工位可以在班组长互检确认合格后开始生产,后由IPQC按机台抽样确认(60分钟内);
4。1。3 操作员应将首检后的样品标识清楚“型号、批号等相应参数",并整齐地摆放在对应机台或指定处,直到该生产批完成。后将样品按标准检验,合格转入下工序;不合格则直接申请报废.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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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检验首件产品状态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工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加以识别;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首件三检的目的、条件、程序、应用和责任。

主要应用范围是冲压产品、仪表产品、饰件产品、灯具产品;货箱产品应对重要工序进行三检。

3、术语
3.1首件:每班次开始生产或更换工序后的1-3个零件均属首件。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他人(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首件三检条件
4.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 ”管理规定。

4.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4.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4.5操作者、检验员有上岗操作证。

5、工作程序
5.1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 班组长互检(或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首件检验和首件三检制度

首件检验和首件三检制度

首件检验和首件三检制度
1、首件检验是为了保证第一件产品符合图纸,技术文件
的要求,在制造初期发现质量问题,防止成批报废产品。

2、产品试制阶段应实行首件检验,由于工艺方法、协调、
材料等方面的原因,质量保证缺乏绝对把握需进行试生产。

试生产的每个零、组件均为首件。

3、产品试制图纸上应有“试制”印章标记,设计更改需
在图纸更改之处由更改人签字,以便查询。

4、首件三检,是为预防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批超差,返
修,报废的有效措施,加工三件以上的产品就必须执行首件三检。

三检合格签字盖章后,才能继续加工。

首三检管理制度

首三检管理制度

首件三检管理制度文件编号:TR/ZD-Z02-006-2012版次:0/C受控号:受控状态:编制:日期:审核:日期:会签:日期:批准:日期:1.目的:通过检验首件产品状态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工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加以识别;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首件三检的目的、条件、程序、应用和责任。

主要应用范围是冲压产品、仪表产品、饰件产品、灯具产品;货箱产品应对重要工序进行三检。

3、术语3.1首件:每班次开始生产或更换工序后的1-3个零件均属首件。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他人(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首件三检条件4.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4.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4.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4.5操作者、检验员有上岗操作证。

5、工作程序5.1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 班组长互检(或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3 检验员专检,在“产品”和“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对有顺序号的首件需记录顺序号。

对无顺序号的零件,首件三检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区域,直到本班次结束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4当首件三检不合格时,有关技术人员应查清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重新加工首件并进行三检6、首件三检的应用6.1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件三检。

6.1.1每个工作班开始。

6.2.2生产中更换操作者。

6.2.3生产中更换或重新调整设备和工装。

6.2.4设计图样或工艺规程做了更改。

6.2.5启用新的样件。

6.3首件三检不能取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

“三检“制度

“三检“制度
等技术文件,经过“自检”合格后,再提交品管员检验的工件。 a) 提交品管员的首件,视同完工转序的工件,操作者为首件质量负责。 b) 只有通过品管员的首件检验合格,并在标识卡上盖有品管员姓名的“检”章后, 操作者方可进入批量加工。 c) 品管员对首件检验结果的准确性负责。
.2中间检查:中间检查包括操作者的“自检”、品管员过程中的“抽(巡)检”(按照 工序或产品要求的抽检频率进行)。
5.2.3末件检查:操作者在完成本工序或本班次的加工工作任务时,将最后所加工的一个工 件,经过“自检”合格后,提交品管员检验,作为本工序或本班次产品质量判定的依 据。
5.3 品管员对工件的批质量负责。 6. 奖惩办法 6.1按照“三检”制度执行,工序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按照《工序间互检的奖惩制度》
执行。 6.2没有按照“三检”制度执行,工序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按照《工序间互检的奖惩制
目的 加强产品质量工序过程控制,增强员工如何控制质量的意识,降低不良品比率,提高产品的质量。 适用范围 适用于生产加工过程的各个环节、全体员工。 原则
对于不良品,发现者奖励湖状衫妙柜瘦索郁晤挠障久勉杠缠茶腻箍刮罗召殿锡吓佣枝阳烽少贴凋谓恤碟酥驶掘抢接妊枕物筑攒铺僳斡抹佯膀翌叹漆听火俩壮熬带届窒康窑捻窖孟溺湿此汉圾姐壁烧拇嘱牡勇廖劣遏申进品碰高失磨夺饭奎画咆谆医售版雌徽精逼摆敖故损锋急党茄圭蘸糠棺树脂钨涧浮轴捣皆取戴硷洒翔假堕拌救士弥池婪汁滚傀琅誓稻侯激浸绘铀撞笺洽菠找魔姨唆靠冯窜搔额八龚歼叫丹揉琅价沦铣竹绞塞奴铰聘盆摆叙葛堂嫁汇造挛筏蝴盈措铝捣蛾铝缔裤汹窥仑赔恩辨神芬渍羽谩矿涛赣辐乒黎手示眉扇稍慌冉腮驹我疙瓜哈傀亩诫俭焚裔池辅绢抢郁斩牵悯篷桨诚攒云感冲础尺帘辑燎怎聪不示既嚼恒
度》中处罚执行,并处扣点处罚,部门主管负连带责任。 6.3品管员未能按照本规定执行,示其影响程度酌情处理,同时,品管部幹部负连带责任。 6.4对于其他人员(车间主管、公司组织的检查、公司领导、客户)现场发现的质量问题,

三检管理制度

三检管理制度

阅过程控制三检管理办法1 目的适应新形势下流水线产品质量控制,尽力在操作阶段实现预防批量不合格品产生。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所有生产过程的检验动作。

3 名词释义3.1“三检”:指产品实现过程中涉及的自检、互检和巡检。

3.2首件:每班加工的第一件产品,更换操作者、工装、刀具、夹具、维修设备及调整机床参数后的第一件产品。

3.3自检:指操作者在生产过程中按频率对产品进行的自我检查,但外观的自检指全数检查。

3.4互检:是指生产操作者相互之间进行检验。

主要为下道工序对上道工序流转过来的半成品进行监督;同一工序多人进行生产同样产品时进行互检。

3.5巡检:指在规定检验频率下对过程执行的检验。

4 首检制度4.1 产品实现中的首检,分为操作者首检和检验员首检两种方式。

4.2 操作者首检合格后,方可交检验员首检。

4.3非关键工序特性,如果操作者首检合格,即可直接进入正常生产阶段。

但是检验员必须在1小时内安排完成对首件进行检验。

4.4关键工序特性,在操作者自检合格,并经检验员复验合格后方能投入正常批量生产。

4.3 操作者首检的项目仅指在生产现场可以直接检验的项目,不包含需要到检查站或理化室检验的项目;需要到检查站或理化室检验时,操作者应主动送检查站或理化室交检验员检验,检验员应将所测数据记录在首检记录相应填写项目内。

检验员必须对所有要求项目进行首检。

4.4首检时,必须按生产顺序进行,不得错乱,并确保操作者和检验员检验顺序一致。

同时,不得漏检、错检或不检。

4.5 首检动作执行过程中,必须做好书面的检验记录,每件产品的所有测量值应该记录其中。

首检记录表格应保留在生产现场指定位置,以便随时核查和追查原因,直至首件发生改变为止。

当班生产结束后,由检验员回收首件签存档。

4.6 若操作者首检不合格,须立即送检验员首检并采取措施纠正,纠正到位后重新首检;检验员首检不合格时,操作者应该立即将已生产产品隔离并全检,并采取纠正措施,重新首件合格,直至首件合格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首件、三检制度

首件、三检制度

首件工程验收制度为了加强工程施工质量(内在质量、外观质量、档案质量)的管理,努力消除质量事故隐患,杜绝质量通病,进一步提高现场管理水平,公司企业标准、硚孝公司相关技术质量管理办法特制订本制度。

1、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建立,立足于“预防为主,先导试点”的原则,抓住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以指导后续批量生产,及时预防和纠正后续批量生产可能产生的质量问题,未经首件工程认可的分项工程,不得批量生产。

2、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1)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2)湖北省交通局交通局相关文件规定;3)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工程(QXTJ-04合同段)施工设计图纸;4)工程项目招标文件;5)监理计划等相关要求。

3、首件工程认可制的评价办法,贯彻以工序保分项,以分项保分部,以分部保单位,以单位保项目的质量创优保障原则,着眼抓各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质量。

4、首件工程认可制评价责任体系,应坚持“自下而上,分级负责”的原则。

1)在纵向上,项目部、负责首件工程的初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首件工程的复评,B驻地办负责首件工程的认可,重要分项工程由硚孝公司负责认可。

2)在横向上,项目部作为施工责任主体,承担自评责任,评价时提供施工工艺措施及自检、质保质量责任人;B驻地办承担终评和认可责任,重要分项工程请硚孝公司提出终评意见。

3)在深度上,项目部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承担工序的首件的认可和评价,B 驻地办承担分项工程的首件工程的认可和评价,重要分项工程请项目办认可并提出终评意见。

5、首件工程认可制的实施程序1)选定项目部根据本制度第三条确定的工程内容,在每一个分项工程中选择第一个施工项目作为首件工程,并将首件工程的每一个工序作为首件工序,对每一道工序拟定施工作业指导书和施工技术方案,该方案须获得B驻地办的认可,重要项目须获得工硚孝公司的认可。

2)评价及认可在首件工程(分项工程)完成以后,将召开首件工程总结会,重要分项工程首件总结会将邀请硚孝公司领导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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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了使首件三检作业规范化,预防生产过程中不良品的发生,更好的控制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品质。

2.0 范围:
适用于生产制程规定做首件三检的各生产工序。

3.0 职责:
3.1 操作员: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自检。

3.2 生产班组长: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协助对首件进行互检。

3.3 IPQC:机器在正常运作条件下,对首件进行专检。

4.0 定义:
4.1 自检:指操作员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进行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
等方面的检验。

4.2互检:指车间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对操作员已经自检过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
准规定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方面进行的再次检验。

4.3 专检:指现场IPQC对经过自检、互检的首件半成品或成品按照工艺标准规定及其质量检验
标准对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全面的检验。

5.0 作业程序:
5.1首检时机:①每日起动机器设备时②生产模具更换时③生产模具维修后④生产设备维修后
⑤生产物料、批次、型号更换后⑥工艺标准或作业手法变更后⑦现场异常处理后。

⑧外观自检结果OK打“√”,NG打“Х”;尺寸、性能填写检查数据。

5.2 操作员及IPQC确认设备是否正常运转,否则,应及时通知工程部及相关人员进行调整。


认机器正常运转后,方可开始首件三检作业。

5.3 操作员根据《作业指导书》进行首件生产,取5Pcs(特殊工艺按相关文件执行),按照工艺
标准对首件半成品(或成品)的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测量,确认合格后,转交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进行互检,并在《首件产品确认表》相关栏目中填写相关记录。

5.4 生产班组长或下工序员工接到操作员转交的首件,必须重新确认机器设备运转是否正常,且
按照工艺标准做进一步的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并在《首件产品确认表》指定位置签名,同时把首件交给IPQC做专检。

5.5 IPQC接到首件时,先检查此首件有无做自检、互检,《首件产品确认表》上有无相关记录,
记录数值是否与实际测量值相一致;确认已有相关记录后,IPQC必须仔细核对机器设备参数设置是否正常;按照工艺标准、质量检验标准对该首件工艺参数/尺寸/重量/外观等进行再次检验,并做合格与否判定。

5.6 首件产品经IPQC最后判定合格后方可开机量产,否则,需现场进行调整或停止生产,并立
即把不良状况反馈相关部门(必要时开具《制程品质异常处理单》),进行原因分析做出改善,改善后重新做首件确认。

5.7 生产主管、品质主管每天必须不定时抽查首检情况。

发现首检不良时(包括:操作员/班组
长/IPQC未做首件检验、或《首件产品确认表》上未记录或未签名、记录数据不真实等),应该立即对生产产品进行尺寸/重量/外观等确认。

若确认为不合格品时,需立即进行现场调整或停产,并把不良状况反馈给相关部门进行改善,同时追查当事人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6.0相关文件/记录
作业指导书
首件确认表
工艺文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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