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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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三检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TR/ZD-Z02-006-2012
版次:0/C
受控号:
受控状态: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会签: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
通过检验首件产品状态是否符合图纸设计要求,对工序过程是否处于受控状态加以识别;保证产品质量、防止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出现批量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过程中首件三检的目的、条件、程序、应用和责任。主要应用范围是冲压产品、仪表产品、饰件产品、灯具产品;货箱产品应对重要工序进行三检。
3、术语
3.1首件:每班次开始生产或更换工序后的1-3个零件均属首件。
3.2三检:自检、互检、专检。
3.3自检:由操作者自己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所生产的产品。
3.4互检:由他人(非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3.5专检:由专职检验员按照图纸和工艺要求检验。
4、首件三检条件
4.1生产环境文明整洁,符合“6S”管理规定。
4.2有现行有效的工艺规程等技术文件。
4.3上道工序检验合格,对技术质量问题有处理结果。
4.4计量器具、工装和设备经检定合格,在有效期内,处于完好状态。
4.5操作者、检验员有上岗操作证。
5、工作程序
5.1首件产品经操作者自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2 班组长互检(或操作者互检),并在产品上用黑色笔做标识。
5.3 检验员专检,在“产品”和“检验记录本”上签字或盖章,对有顺序号
的首件需记录顺序号。对无顺序号的零件,首件三检后,由操作者存放在指定区域,直到本班次结束与其它合格产品一起转交到下道工序。
5.4当首件三检不合格时,有关技术人员应查清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重
新加工首件并进行三检
6、首件三检的应用
6.1凡有下列情况,产品必须进行首件三检。
6.1.1每个工作班开始。
6.2.2生产中更换操作者。
6.2.3生产中更换或重新调整设备和工装。
6.2.4设计图样或工艺规程做了更改。
6.2.5启用新的样件。
6.3首件三检不能取代生产过程中的巡检。
7、相关内容
7.1操作者自检合格转入正常生产后,如检验员在巡检时发现不合格,产生的损失由操作者全部承担。
2操作者和检验员首检合格后转入正常生产,后续产生的产品不合格将按30%考核检验员,70%考核操作者。
7.3若操作者未按操作规程等标准要求进行生产,检验员有权拒绝首检,所有不合格损失由操作者承担。
8、相关文件:8.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9、质量记录:9.1检验记录
10、本制度内容由品质管理部制订并负责解释。
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