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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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损与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与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与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有效控制药品报损率在合理范围,防止报损药品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制定《药品报损与销毁管理制度》。

二、参考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1号2019年12月1日2.《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11号)3.《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国食药监安〔2011〕442号)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42号)三、名词定义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2.药品报损:药品在储存、使用过程中,非人为因素引起的质量变异、过期失效等原因造成药品数量损失时,收回待报损销毁药品、账目处理、等待销毁的过程称为药品报损。

3.药品销毁:对确认质量不合格的药品进行处理的过程。

四、内容(一)由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的药学人员负责药品报损与销毁管理。

(二)对需报损的药品,每季度要仔细认真逐一检查登记,书写清楚药品名称、规格、价格、数量、报损原因等,并认真核对。

(三)对需要报损的药品进行汇总,各组长签字,做统一报损处理。

(四)报损药品报表,经科主任审核签字,主管院长签字后,可随每半年盘点表,报药品会计审核,然后报财务处存档。

(五)报损与销毁药品范围1.药品在储备、调剂发放过程中,因工作人员人为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损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

2.已超过有效期的失效药品。

3.包装破损、涂写,已无法使用的。

4.药库、各药房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发现非质量因素但无法发出的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

5.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各部门统一退库后,进行商业协调无法退货的,由药库申报药品报损事宜。

(六)药品销毁1.待报损与销毁药品交由药剂科集中处理。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药品、制剂原辅料、药品包装材料(以下统称“药品”)的报损、销毁遵从以下制度。

药品的报损由药库同意负责管理。

为规范药品报损、销毁行为,特制定以下制度。

1.报损范围(1)药品在库储备、调剂发放过程中,因工作人员认为因素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破损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

(2)库房,调剂室,制剂室发现已超过有效期的失效药品;调剂室、制剂室发现包装破损、涂写,已无法调剂使用的。

(3)药库、调剂室、制剂室在药品流通过程中发现非质量因素但无法发出的药品,且无法进行商业退换的;自制、委托加工药品在有效期内未能使用的。

(4)调剂室、制剂室在药品正常使用情况下,因特殊原因发生呆滞且无退货包装及说明书的近效期药品,应积极与临床科室协调使用,必要时上报科室主任。

临近有效期但未能调剂使用的需报损。

(5)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各部门统一退库后,进行商业协商无法退货的,由药库申报药品报损事宜。

2.药品报损及销毁(1)除特殊规定外,应由实际发生部门人员及时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中的各项内容,于每月末汇总本月的《药品报损审批表》,经部门负责人填写意见后,报科室主任审批。

(2)特殊原因引起的大量报损,需请示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

(3)各调剂室、制剂室、药库应于每月末将科主任批准的《药品报损审批表》送科室会计签收,签收后的副联由科室会计进行对各部门报损的药品的金额核算和销账工作,并由会计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中的会计核算情况,签字确认,确保各部门账物相符。

(4)申请部门应于每月末《药品报损审批表》正联与报损药品一并交药库,由药库设专人负责报损药品的集中放置和销毁事宜。

(5)库管员接到《药品报损审批表》和报损药品后,认真核对报损药品无误并双人签字后,由库管员进行《药品报损审批表》的编号工作,并及时填写《药品销毁审批表》中“日期、报损部门、药品报损审批表编号、报损数量”等各项内容。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1. 引言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原因导致药品无法继续使用时的处理程序和规定。

合理、规范地管理药品报损和报废对于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浪费以及保障患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对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进行详细说明。

2. 目的和适用范围2.1 目的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减少药品浪费,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

2.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部对于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的操作和流程,包括药房、医疗科室等。

3. 药品报损和报废管理程序3.1 报损管理程序3.1.1 报损登记当发现药品过期、损坏、疑似伪劣等情况时,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损登记表中,并注明报损原因和数量。

3.1.2 上报审批报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1.3 报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3.2 报废管理程序3.2.1 报废登记当药品达到其有效期限,或者出现明显的质量问题时,相关工作人员应将该药品信息填写在报废登记表中。

3.2.2 上报审批报废登记表应及时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审批流程同样包括相关负责人的审核和批准。

3.2.3 报废处理经审批通过后,药品报废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销毁、退还供应商等方式。

销毁的药品应由专人进行操作,并记录销毁过程和销毁结果。

4. 相关责任人和职责4.1 药品管理员负责药品报损和报废的登记、上报审批、处理等工作,并保证药品报损和报废操作的规范和流程的执行。

4.2 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核和批准药品报损和报废,并确保药品管理制度的执行。

4.3 报损和报废处理人员负责实际操作药品报损和报废的销毁、退还供应商等工作,并记录相应的处理过程和结果。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一、背景在医院运营过程中,药品是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

为了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医院需要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以确保药品的准确使用和合理管理。

二、目的1.确保药品库存的准确性:通过报损销毁制度,及时清除过期、变质或未使用的药品,减少库存中的滞胀现象。

2.提高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及时销毁药品能够避免因过期或变质药品使用而对患者造成危害。

3.规范药品管理流程:建立完善的报损销毁制度有助于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提高效率和效益。

三、报损销毁程序1.定期检查:医院应定期进行药房库存盘点,发现过期或变质药品及时上报,并进行记录。

2.报损计算:由药剂科根据药品采购记录和领用记录计算报损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并填写《药品报损计算表》。

3.报损审批:报损计算表应提交给医院管理层进行审批,并加盖公章。

4.销毁准备:管理层批准报损后,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的设备、器具和人员。

5.销毁过程:药品销毁应由专门的人员监督进行,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药品的彻底销毁。

6.销毁记录:药剂科应记录并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以备查阅。

四、责任分工1.药剂科:负责定期检查库存,计算药品报损数量和金额。

2.报损药品的管理层:审批报损计算表,并加盖公章。

3.药剂科:负责准备销毁所需设备、器具和人员。

4.专门人员:负责监督和执行销毁过程,确保操作规程的符合性。

5.药剂科:记录和保存销毁过程的视频、照片和相关文件。

五、风险控制为了保证报损销毁的安全和规范,应加强对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确保他们熟悉操作规程和风险防范措施。

在销毁过程中,应妥善处理药品包装和废弃物,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

另外,医院还需定期进行内部审计,以保证报损销毁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操作规程的合理性。

六、监督与评估医院管理层应严格监督和评估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工作。

对于制度执行不力或操作不规范等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七、总结建立健全的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能够确保药品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药品管理的规范化水平,并减少药品库存的滞胀现象。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一、目的和意义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负责药品收发、储存和管理的部门和人员。

三、报损销毁的原则1.安全原则:确保报损药品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2.规范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管理政策规定的程序执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合法。

3.限制原则:报损销毁应当限定于药品的品质、疗效或法律法规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情况,不得因保质期即将到期、存放不便等非合理原因报损销毁。

四、报损销毁的程序1.报损申请:药品报损销毁由本单位的药品管理员或负责人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报损销毁申请表格,注明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报损原因等信息,并附上相应的销毁依据。

2.审批程序:相关部门应根据报损申请的合理性、依据的真实性和充分性进行审查,并进行审批签字。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药品管理的专业知识。

3.报损销毁操作:经审批后,由专门负责报损销毁的人员进行操作。

操作前,应核实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等信息,并在报损销毁记录中进行登记。

操作过程应符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药品完全销毁。

4.销毁记录:在报损销毁完成后,应详细记录销毁情况,包括销毁时间、地点、参与人员、销毁方式等信息,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销毁记录应保存备查。

五、制度的执行和监督1.药品管理员和负责人应严格依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管理,不得违规报损销毁。

2.相关部门应加强对药品报损销毁的监督检查,对操作不规范或违规报损销毁的行为予以批评教育和追责惩处。

3.定期组织对药品报损销毁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总结经验,及时修订和完善制度。

4.员工应接受药品报损销毁的相关培训,提高他们的操作技能和责任意识,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

六、附则1.本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本单位负责。

2.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要求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行为,相应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的内容,如有需要,将会不定期修订和完善,以适应药品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发展的要求。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管理制度
1.药学科实行药品报损和销毁制度。

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应严格控制药品报损,确保药品报损率在规定的范围内。

3.药品的报损、销毁由科质量管理小组统一负责,其他各部门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药品。

4.不合格药品(包括非质量因素的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药品)的报损.每季度由药学科各部门统计本科室药品报损情况,填写《不合格药品登记表》交药库保管员,药库保管员汇总后详细填报药学科《不合格药品登记表》交科质量管理小组,质量管理小组确认后交药学科主任审批,药学科主任审批同意后,质量管理小组请纪委监察室、财务科各派代表到现场进行清点、审核、确认,并签字,报请分管院长批准后销毁。

5.凡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应全部退回药库,在药学科质量管理小组和其他相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统一做好销毁、掩埋工作,不得流失,随意丢弃,并填写《不合格药品处理记录》、《药品报损处理记录》.
6.对特殊管理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报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并派人员监督销毁,对易燃易爆的危险品、毒、废药晶,必须进行灭害化处理,参与销毁人员签字留存。

7.药品报损、销毁单应包括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厂家、数量、金额、报损原因、报损部门、日期等项目,并妥善保
存备查。

8.库存药晶损耗、过期失效等情况,应填写药品过期损耗报废单,药学科质量领导小组负责人确认、签字,药学科主任审核、签字,药物会计记账后方可核销。

9.对报损、销毁的药品应分清责任、查明原因、及时纠正、制定预防措施。

10.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药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至少 3年。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制度目的:建立药学部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规范药晶报损、销毁行为,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用药安全。

责任人:药学部全体人员。

内容:1.药学部实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制度。

药品、化学试剂、制剂原辅料、药品包装材料(以下简称为“药品”)的报损和销毁遵从本制度。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

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工作由质量管理员负责管理。

2.下列药品必须报损2.1 在入库验收、在库养护、销后退回等业务流程中发现的非质量因素的不合格药品,且无法退换的,如破损药品。

2.2 国家公布质量不合格的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2.3 丢失药品。

3.药学部各二级科室主任应统计本科室的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学部药品报损审批表》,报质量管理员。

审批表应包括以下项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包装、生产商、批准文号、批号、有效期至、数量、金额、报损原因、报损部门、日期等。

4.质量管理员签署意见后报药学部主任审批。

5.药学部主任审批同意后,将审批表转回报损申请部门。

申请部门填写《部门药品报损登记表》,连同待报损药品退回药品供应室。

质量管理员对报损药品进行汇总、清点填写《药学部药品报损汇总表》。

6.经批准报损的药品可以销毁。

药品供应室集中待销毁药品,药品保管员销账、卡,上报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其监督下组织销毁,由监销人和执行人签字。

由质量管理员负责做好《药学部药品销毁记录》。

不同药品的销毁应按规定程序操作。

7.药品的报损、销毁属责任事故的,按违反规章制度处理。

情节严重的,由药学部领导小组决定处罚。

8.原始记录、凭证和报告副本由质量管理员建档保存,保存期三年。

【2020实用】医院制度-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2020实用】医院制度-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待药监部门年底组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药品监督管理局,并由药监局监督销毁。

实用医院制度加强制度完善,冲刺等级评审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水平齐心协力、鼓足干劲、全力迎接“三甲”医院复审。

创“三甲”是每一个人的事,重在全院参与。

以“创三甲”为契机,加强医院内涵建设,全面提高医疗水平。

人人都是得分手,“三甲”复审作贡献。

加强医院文化建设,争创“三甲”医院称号。

热烈欢迎三甲评审工作组莅临检查指导全院参与,共创“三甲”。

加班加点只争朝夕时不我待誓过三甲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转以评促管三甲目标困难大,创建要靠你我他。

争创三甲院,全员齐努力。

树岗位新风,争“三甲”荣誉。

加强细节管理,推进学科建设。

提高医疗质量,构建和谐医院。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1.目的:规范药品的报损与销毁流程。

2.范围:全院药品使用部门,适用于破损、过期等不能继续使用药品的报损与销毁。

3.定义:无。

4.权责4.1医护人员发现药品质量不合格,及时填报药品不良事件报告,将不合格药品退回相应药房。

4.2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接收并核实申请报损的药品、输入电脑、指导销毁、打印报损单;药品报损做账、计算药品报损率,报科主任。

4.3药学部:分析药品报损原因,及时制订相应的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制度内容5.1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5.1.1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5.1.2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5.1.3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5.1.4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5.2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5.2.1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物等。

5.2.2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5.3 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5.3.1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5.3.2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5.3.3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5.3.4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5.3.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5.3.6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5.3.7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5.4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临床科室过期失效药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临床科室过期失效药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过期破损等药品报废销毁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药品安全管理,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失导致安全事故等不良后果,根据《药品管理法》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全院各药房、各病区及药库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本管理规定处理。

2、待报废销毁药品,应设区单独集中存放,不得与合格药品混放,并有明确标示。

3、药库、各药房、各病区每季度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报损原因等,经负责人或科室主任/护士长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最后上报主管院领导审批。

4、经主管院领导核准同意后,药学部应及时组织人员到各病区、药房收取待报废销毁药品,并集中存放在药库不合格药品区中,并明确标示。

5、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在院领导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监督下及时销毁。

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相关人员在销毁登记本上签名确认。

6、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报废销毁,要上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并在相关负责人的监督下集中销毁。

7、销毁方式统一采取捣碎方式,然后按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

8、药品会计凭药品销毁单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不合格药品报废销毁明细表
药品质量管理员:科主任/护士长意见:。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一、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一律按报废处理。

二、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三、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学部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管院长审批。

四、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五、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人民群众健康。

六、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后方可销毁。

七、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

八、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登记本做记录并签字。

九、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
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药品报损、销毁处置流程,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药品出现下列情况可予申请报损:
(一)保存期间潮解、风化、发生沉淀、变质者;
(二)特殊必备急救药品因未使用而变质或过期者;
(三)在日常调剂中损坏者;
(四)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通知禁止继续使用的药品;
(五)药品意外损失,如被盗丢失、水淹、冰冻等;
(六)其他情况的不合格药品。

二、药品报损首先由部门负责人填写药品报损单,报科主任、主管院长逐级批准后进行报损销毁。

三、中药材因碎渣、失去水分等易造成损耗,可按小于0.5%报损,中成药、西药按小于0.2%报损,超过报损比例按规定赔偿。

四、因保管、养护不当等人为因素造成药品报损,可视具体情况予以赔偿。

五、临床科室申购的专科药品,因不及时使用造成过期失效者,由申请科室承担赔偿责任。

六、本制度由药剂科负责解释。

七、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

第二类精神药品销毁、报损管理制度
1、第二类精神药品在保管和运输中发生破损或超过有效期时,应由仓库保管员、仓库负责人写出书面报告报药剂科,经科主任核对实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经业务院长批准并实施后,方可填写报损单报损。

2、第二类精神药品在开箱验收时发现原箱短少,破损时,验收人员应立即拒收。

3、破损药品的残体要妥善保管,以备有关部门检查后处理,保管人员不得擅自处理和销毁。

4、在保管,储存期间发生虫蛀、霉变、被污染或过效期的二类精神管理药品,应及时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单》,报科室负责人进行确认后移入不合格区。

5、经检验或确认为不合格的第二类精神药品,应立即停止销售,置不合格区,由保管人员填写报损单报科室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签署意见后写出销毁报损书面申请报医务科批准。

6、销毁不合格第二类精神药品时,医院分管管院长监督下当场销毁,监销人员均应签字备查。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销毁制度建立药品报损、销毁制度,规范药品报损、销毁行为,提高药品管理水平,保障用药安全。

一、药学部实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制度。

药品、化学试剂、药品包装材料的报损和销毁遵从本制度。

麻醉、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和销毁按有关规定执行,药品的报损和销毁工作由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

二、下列药品必须报损1 .在库养护、使用等业务流程中发现且无法退换的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药品、过期药品等。

2 .国家公布的质量不合格药品或明令禁止销售的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检不合格的药品。

3 .丢失药品处理流程三、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统计本部门药品报损情况,填写《药品报损审批表》。

审批表应包括以下项目:药品名称、剂型、规格、数量、批号、批准文号、报损理由等。

四、报损药品原则上经药学部主任审批后立即报损。

麻醉药品、一类精神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医务部同意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药监分局)批准。

监控危险化学品的报损必须经保卫科同意。

数量或金额大的药品的报损必须经分管院长同意。

五、对经批准同意报损的药品可做销毁处理,药库负责集中待销毁药品,按药品的类型采用适当的方式销毁,并填写《报损药品销毁记录》,销毁记录由报损部门保存。

六、经批准报废的普通药品,必须由两人监督销毁。

所有报废药品不得将原包装丢弃,以防他人捡拾误用。

少量对环境无污染的液体制剂可以倒入下水道冲走。

固体制剂粉碎后与水混合,丢弃于医用垃圾箱中。

销毁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

七、不允许按常规方法销毁或需在特殊条件下销毁的药品,应通知供应商回收;需监督销毁的药品应在医院相关管理部门或在上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销毁。

八、原始记录、凭证和报告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建档保存,保存期3年。

九、相关文件和表单《报损药品销毁记录》。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

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医院药品报损与销毁制度一、以下药品属报损药品范围(一)因无远效期替换一直留用放置过期的。

(二)由于意外事故、不可抗力(如地震)等导致药品损坏的。

(三)因工作原因发生药品破损的。

(四)药品的效期或标识模糊。

二、以下药品属销毁药品范围(一)质量不合格药品,如破损、过期、标识模糊、变色、有异物等。

(二)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

三、药品报损与销毁处理流程(一)护士发现需报损药品,填写《病区药品报损申请表》,经护士长签名____,将申请表和待报损药品送至相应药房,药房负责人核实、接收、调换。

(二)药师发现药品需报损,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报告;经负责人确认后,放置于不合格药品区。

(三)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将所有待报损药品汇总,提出报损申请,报药学部主任和分管院长审批,经审批同意后,及时在 HIS系统中办理报损手续并按规定进行销毁,并记录。

(四)药品销毁:按医疗废物处理,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五)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报损销毁应按照《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六)药学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月进行报损率统计并上报科主任,药学部应每季度进行报损原因分析^p ,及时制订相应措施,以进一步降低报损率。

(七)因管理不善放置过期的药品、超过有效期限尚未使用的药品由科室自行销毁,其中因管理不善致放置过期的药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科室自行承担。

四、相关人员应做好药品的养护工作,减少医院损失。

五、医院规定,药品报损率(中成药及西药)小于 0.05。

六、原包装破损药品、装量不足药品,可由药库负责与进货单位联系调换,以降低报损率,减少浪费。

七、发现质量不合格药品,各部门负责人要检查同一产品、特别是同一批号产品的质量,必要时暂停该产品在本院的使用。

八、做好报损与销毁的记录。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药事管理-药剂科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药事管理-药剂科

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制度与流程
一、药品质量事件报告实行部门首接负责制。

二、各科室工作人员发现药品质量相关问题或接到药品质量相关报告或药品使用者相关投诉时应第一时间通知科室负责人。

三、科室负责人详细记录涉及药品的名称、规格、剂型、生产商、批号、有效期等情况,同时将事件及涉及药品情况报药库或质量与安全管理员,移入不合格库区,作好记录。

四、质量与安全管理员在接到药品质量事件通知后,应立即参与事件的处理和调查,并上报质量领导小组。

五、质量领导小组根据药品质量事件的性质及严重程度,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
(一)通知药库立即备齐所涉及药品同批次的质检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
(二)安排相关专业的临床药师进行相关药品的安全性监测或评价;
(三)相关药品报送法定药品检验单位,进行质量检验;
(四)药品需要召回的,立即按照医院《药品召回制度》进行处理;
(五)对于假药或劣药已经应用于患者的或其他重大药品质量事件,按照药剂科《重大药事质量事件报告与处理程序》、医院《用药错误报告处理制度》进行处理。

六、质量与安全管理员根据药品质量事件调查经过,填写《质量事件调查表》,报质量与安全领导小组。

七、质量与安全领导小组应召开有当事人或责任人、相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质量与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对事件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件原因及责任者,责成责任部门认真总结教训,制订和落实纠正措施。

依据调查结果做出最终处理决定,并签署意见。

药品质量报告流程图
药品质量事件登记表。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不合格药品管理制度1、不合格药品是指:药品的包装不合格、外观质量不合格、内在质量不合格。

2、不合格药品的确认:(1)国家或省、市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布的通知或质量公报中的不合格药品。

(2)质量验收、保管养护和销售过程中发现的外观、包装、标识不符,包装污染、破碎及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并报质量管理员确认为不合格的.(3)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药品。

(4)符合药品管理法中有关假、劣药品定义的。

(5)生产厂商、供货单位来函通知的不合格药品。

3、不合格药品一旦确认,即不能再销售,将不合格药品移入不合格区,并做好“不合格药品台帐”记录.4、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药品,验收员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管理员,由质量管理员确认后,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5、在储存、养护或出库时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立即挂黄牌暂停销售,填写“药品质量复查通知单”交质量管理员复验。

复验合格,摘除黄牌;不合格,将不合格品移入不合格品区,填写“药品质量处理通知单”进行处理。

6、在门诊陈列、检查、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药品应停止销售,立即下架。

7、凡药监局公告或发文通知不合格的药品,以及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应立即清查,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内,按要求上报。

8、各环节发现的不合格药品,均应及时报质量管理员,质量管理员每季度对不合格药品进行汇总和分析,分清质量责任,制定处理和预防措施.9、对于包装破损或者包装不符合规定的不合格药品,可由采购员根据协议及时联系退货处理;对过期失效药品、超过供货商负责期的有质量问题药品、属假劣药品范围的不合格药品应报废,并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下进行销毁处理。

10、不合格药品的确认、报告、报损、销毁应有完善的手续和记录。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急诊药房工作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急诊药房工作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急诊药房工作制度
1.严格遵守邀您管理,严守岗位,礼貌服务。

2.配方时集中精力,注意配伍禁忌,经认真核对确定无误方可配方。

配方完毕,经手人签字,严防差错的发生。

3.对违反规定、滥用药品的处方不予配发。

根据药品入库时序使用,先进先用、近效期先用。

尽量减少药品过期等现象发生。

对变质、失效药品,一律停止使用。

非本院医生开具处方不予调配。

4.做好药品汇总和处方的保管工作。

普通处方和急诊处方保存期限为1年;医疗用毒性药品、第二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2年;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

处方保存到期后,由药剂科报请院领导批准后集中销毁。

5.加强与临床药师的联系,不断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6.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非本部门人员未经同意不得进入药房。

7.严禁私自挪用药品。

搞好室内卫生,保持整齐洁净。

急救等备用药品领取、补充流程。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二级医院等级评审】药品退货管理制度-药事管理-药剂科

药品退货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在销后退回或购进药品货退事宜的处理。

二、管理原则
1、无论购进或售后退回的药品,如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均由质控小组上报药剂科主任、院领导批准后备案,进行处理、不允许自退回厂家或商家,以防止不合格药品流入社会;
2、销后退回的药品,应先检查原购进验收记录和销售记录,核对退回药品的名称、生产批号、数量及生产厂家、购药时间是否与本院销出药品相符、确定属本药库发出药品的前提下,根据本制度办理相关手续;
3、凡无正当理由或责任不应由药剂科承担的退換药要家,原则上不予受理;
4、未经药剂科同意,药剂科工作人员或库管员不得自办理退换货要求。

三、购进药品的退货处理规定:
1、购进药品应严格按照药品验收管理制度进行验收,如有不符合验收规定者,不得办理入库手续,可暂存于特验区,并立即报科主任处理;
2、采购员应按合理规定向供方提出书面退(换)货要求,注明退(换)货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批号、生产厂家、数量、有效期、单价、到货日期、质量情况及退(换)货要求;
3、待征得供方同意后方可通知库房办理退(换)货手续;
4、所有退换的药品,应按采购药品的进货验收标准,重新进行验收,并作出合格与不合格的判定。

合格后方可入库。

四、认真及时、规范地作好退货药品控制的各种记录,记录妥善保存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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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报损、销毁制度
1、凡破损、变色、发霉、虫蛀、过期失效等质量不合格药品,
一律按报废处理。

2、原包装缺损的药品,应由供货商负责调换补货。

发生在各药房的原包装破损的药品,由药房凭残损包装向药库
索补。

药库将残损包装集中后统一向供货商索补。

原包装短缺的药品,不管是发生在药房或药库,均需二人以上
证明,经药剂科主任签字后向供货商索补。

3、破损、霉变、过期失效药品,药库及各药房汇总填写报废单,报废单须写明药品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及报损总金额,报损原
因等,经质量管理小组查验签字,报药剂科主任审核签字,上报主
管院长审批。

4、待批报废药品,应单独集中存放,并有明确标示。

5、经审批报废后的药品,一律集中存放在报废库中,由医院组
织统一销毁。

6、报废药品应严格管理,及时监督销毁。

防止流入社会,危害
人民群众健康。

7、对已过期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药品,由保管员、药品
会计填写药品销毁单,科主任同意后上报医院相关部门及院长同意
后方可销毁。

8、销毁的药品要进行登记,记录内容为:药品名称、规格、批号、销毁数量、销毁原因、经手人、销毁时间、地点、方式等。

9、在进行药品销毁时,必须至少有两人在场,及时在药品销毁
登记本做记录并有两人签字。

10、对毒、麻、精神药品等特殊药品的销毁,要上报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在其监督下进行销毁,并对销毁情况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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