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管理费合同的签订技巧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母子公司之间管理费合同的签订技巧

2015-12-17 16:41:33 作者:肖太寿来源:财会信报

我要分享

字号T | T

实践中,往往存在母公司或集团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收取一定管理费用的现象。该管理费用在母子公司体系中存在一定的税收风险。为了管控母公司向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不能在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的风险,必须从合同入手,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必须签订服务合同或服务协议,按照市场公允价格在合同中约定服务价格,即通过合同协议的形式将母子公司之间的管理费用变成服务费用,就可以规避税收风险。具体分析如下。

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用的涉税风险

(一)法律规定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以下简称国税发[2008]86号) 第二条规定,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

在税前扣除。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因此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第五条规定,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司支付的服务费用,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与母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或者协议等与税前扣除该项费用相关的材料。不能提供相关材料的,支付的服务费用不得税前扣除。

2.《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

3.《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管理费用等应税劳务,必须缴纳营业税。

(二)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用的涉税风险

根据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的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用的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1)如果母公司向子公司提取管理费用,子公司向母公司支付的管理费用不可以

在子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2)母公司向子公司提取的管理费用必须申报缴纳营业

税(“营改增”前)或增值税(“营改增”后)以及企业所得税。

母子公司收取管理费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

针对以上母子公司之间收取管理费存在的涉税风险分析,应如何进行税收风险管控呢?笔者认为,企业之间涉税风险管控的主要举措是通过合同签订来解决,因为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应相匹配。如果合同与企业的税务处理不匹配,则企业要么多缴税,要么少缴税。所以根据国税发[2008]86号的规定,母子公司收取管理费用涉税风险控制的合同签订技巧如下:

1.母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必须签订服务合同,而且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

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

2.母子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中必须明确规定母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

3.如果母公司向其多个子公司提供同类服务,则其收取的服务费可以采取分项签订合同或协议收取,也可以采取服务分摊协议的方式,即由母公司与各子公司签订服务费用分摊合同或协议,以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服务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并附加一定比例利润作为向子公司收取的总服务费,在各服务受益子公司(包括盈利企业、亏损企业和享受减免税企业)之间按《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合理分摊。母公司向各子公司分摊应收取服务费时,应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