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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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环境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Without expectations, you will not be disappointed, and you don’t have to worry about things beyond yourcontro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环境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导读:环境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对于情节比较轻微而且也及时救济的;再者就是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只要免于行政处罚那么就意味着当事人不会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行政处罚的决定都是由行政机关来进行处理。

一、环境免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七条规定【不予处罚情形】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五十一条【处罚决定】本机关负责人经过审查,分别作出如下处理:(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根据其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符合本办法第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移送有权机关处理。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十条规定:【处罚种类】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环境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一)警告;(二)罚款;(三)责令停产整顿;(四)责令停产、停业、关闭;(五)暂扣、吊销许可证或者其他具有许可性质的证件;(六)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七)行政拘留;(八)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

三、行政处罚的立案条件有哪些?根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立案条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违法行为,应当进行初步审查,并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经审查,符合下列四项条件的,予以立案:(一)有涉嫌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二)依法应当或者可以给予行政处罚;(三)属于本机关管辖;(四)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到被发现之日止未超过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消防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予消防⾏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不予⾏政处罚的四种情形。

例如:对擅⾃印制、销售合同⽰范⽂本等16种情形,⼯商机关对当事⼈应当及时警⽰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般⾏政处罚。

同时,《规则》对当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消防队的存在,是为了使得在发⽣⽕灾时,请求得到救济,若消防队在接到举报电话的限定时间内没有到达,将有可能会受到,但是,并⾮是所有的情形都会受到处罚,根据规定,不予消防⾏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对于这些不会受到处罚的⾏为,也将不需要承担责任。

⼀、不予消防⾏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予⾏政处罚的四种情形。

例如:对擅⾃印制、⽰范⽂本等16种情形,⼯商机关对当事⼈应当及时警⽰告知,依法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再依法作出⼀般⾏政处罚。

同时,《规则》对当事⼈可以从轻或者减轻⾏政处罚的10种情形、应当从重处罚的31种情形都作出了明确规定。

例如:相对⼈的违法⾏为没有减轻、从轻、从重情节的,应当对其予以⼀般处罚;有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处罚情形的,审批责任⼈应当按照《执⾏标准》确定处罚幅度;办案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该规则的规定提出⾏政处罚建议时,必须对所建议的处罚幅度或者处理⽅式作出必要的说明;对因⾏使⾃由裁量权不当,构成执法过错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员的责任。

《执⾏标准》对⼯商机关实施⾏政处罚时的⾃由裁量幅度,进⾏了进⼀步的细化和分解,并对⾏政处罚的裁量标准作了详细的规定。

例如:《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减少注册资本或者清算时,不按照规定通知或公告债权⼈,对公司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执⾏标准》则对此进⾏了进⼀步的细化:逾期5⽇以内的,处以1万元罚款;逾期5⽇以上10⽇以内的,处以1万⾄5万元的罚款;逾期10⽇以上的,处以5万⾄10万元的罚款。

⼆、消防⾏政处罚程序(⼀)简易程序1、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当事⼈处50元以下、对法⼈或者其他组织处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处罚,适⽤简易程序。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

In the end, I couldn't hold it, and finally I said it. I was tired of myself and my heart. I didn't dare to think about the future, and I didn't want to see the past. Everything was expected but slowly destroyed!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不予行政处罚是指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或者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然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行政处罚有以下7种:1、警告。

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

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

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

行政处罚法试题及答案一、填空题1、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2、《行政处罚法》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3. 《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5、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

二、判断题1、行政处罚由被处罚人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

╳2.执法人员对公民没收50元以下财物,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3、违法行为在一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4、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5、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6、罚金是行政处罚的种类之一。

╳7、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8、当事人陈述、申辩时态度不好,行政机关可以酌情加重行政处罚。

╳9、当事人逾期不缴纳行政罚款的,按日增加5元钱罚款。

╳10、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11、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委托临时人员依照法律生效的裁决,收缴罚款。

╳12、行政机关按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可以不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

╳13、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行政机关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4、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处罚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15、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16、当事人认为听证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17、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有所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了相关行政法规,而刑事处罚的对象是违反了我国的法律,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对于民事主体来说,在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之后,是会受到行政处罚的,那么,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一般来说,对于行政机构,若判处行政相对人承担非行政处罚的决定,是不会产生司法效力的,并且此时该职员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不属于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行政处罚法》第二章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法制的逐渐完备,行政处罚方面的相关内容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重视和关注。

由此引起的行政诉讼也逐年增多。

本文略谈一下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

行政处罚的主要原则包括了: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处罚相对人权利保障原则。

▲1、处罚法定原则处罚法定原则不仅适用于行政处罚的实施阶段,也适用于行政处罚的设定阶段。

处罚法定原则既是一个实体法上的原则,也是一个程序法的原则,其主要内容是:实施处罚的主体是法定的。

行政处罚必须由具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实施或适用。

没有法定行政处罚权的机关或组织,无权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的决定和执行由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其他机关和组织非经授权或者委托都无权实施。

处罚依据是法定的。

就是行政机关据以认定相对人行为违法和处罚的判断标准。

行政管理机关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必须有法定的依据,没有法定的依据,不得实施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即使是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但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一种,则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第二十五条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二十六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扩展资料:案例: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唐新宇接到了关爱涉罚少年志愿者、退休教师老高的电话。

这是淮阴区检察院创新开展涉罚少年关爱活动,为他们搭起“人生彩虹桥”的一个真实案例。

初中生小武因结伙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抓获,考虑其未满14周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淮阴区检察院检察官唐新宇、小武居住地关工委志愿者老高根据近期淮阴区检察院联合公安、民政、团委、妇联等单位会签的《“涉罚少年”关爱工程实施方案》,组成关爱小组,对小武开展系列关爱活动,促其健康成长、回归校园。

2014年至2017年3月,淮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66件103人,其中54人有被行政处罚的经历,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52.4%。

该院认为,被行政处罚过的未成年人应该成为关爱和犯罪预防的重点对象,遂决定开展涉罚少年关爱活动,并将涉罚少年从被行政处罚的未成年人,扩展到被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涉罪未成年人。

参考资料:人民网-为涉罚少年搭建“人生彩虹桥”。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了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这可是咱们老百姓生活中的大好事啊!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个法律条文,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我们来看看什么是不予处罚的情形。

简单来说,就是有些情况,虽然违反了法律,但是呢,执法部门也不能对你进行处罚。

这可不是闹着玩儿的,这可是保护你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有哪些情况会属于不予处罚的情形呢?第一小点,就是情节显著轻微的。

什么意思呢?就是说,你犯了点小错误,比如说,随手扔了个垃圾,或者在公共场合大声喧哗了一下。

这种行为虽然不对,但是呢,影响不大,所以执法部门就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当然啦,这也不是说可以随意乱扔垃圾或者大声喧哗,还是要遵守公共秩序的。

第二小点,就是主动纠正错误的。

这种情况就更好理解了。

比如说,你不小心砸坏了别人的车窗玻璃,然后呢,你主动赔了钱并修好了车窗。

这时候,执法部门就会考虑到你的主动纠正错误的行为,所以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这可是表现得好有好处哦!第三小点,就是首次违法的。

什么叫首次违法呢?就是说,你这是第一次犯错误,而且呢,这个错误并没有造成很大的损失。

比如说,你第一次迟到了上班,虽然迟到了一会儿,但是呢,没有影响到公司的正常运转。

这时候,执法部门就会考虑到你是首次违法,所以不会对你进行处罚。

第四小点,就是涉嫌犯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这个情况就有点复杂了。

比如说,你偷了东西,但是呢,还没有被警察抓到。

这时候,执法部门就会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你进行处罚。

如果呢,你能够主动交出赃物并表示悔过,那么执法部门可能会对你从轻处理。

第五小点,就是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正在执行行政拘留的。

这个情况就更复杂了。

比如说,你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而被行政拘留了。

这时候,如果你在拘留期间能够积极表现,并且呢,没有再次违反规定的话,那么执法部门可能会在你被释放后对你从轻处理。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不予处罚的情形有很多种,每一种都有其特定的情况和条件。

多选题

多选题

A1、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下列哪个选项有权设定没收违法所得、(ABC)2、按照一般程序,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前应当进行调查(ABCD)3、按照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ABCD)4、按照依法行政的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BCD )。

B1、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ABD )。

C1、除涉及(ABC )外,行政处罚听证公开举行2、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的送达方式有(ABCD)。

3、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ABC )。

4、出现下列那些情形时,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前可以听取被执行人和行政机关的意见(ABD)5、长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执法人员暂扣一违法工厂生产原料后,其所应当采取的正确(ABD)6、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强化(AB )、()在行政执法中的应用。

7、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推广运用(ABCD )、()、()、()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

D1、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予以检举的情况有哪些?(ABCD)2、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ABCD )3、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ABCD),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4、当事人(ABC),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5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ABD)。

6、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ABCD)。

7、当事人必须履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ABD)。

8、代履行决定书内容包括(ABCD)9、代履行应当遵守下列那些规定(ABCD )。

10、导致行政处罚无效的原因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有?(ABD)11、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的行政强制措施有(BC )12、对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CD)13、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说法正确的是(AC)14、对于部门规章中可以设定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规定中,一定数量是指(BC)15、对行政处罚监督包括的内容有(ABCD)F1、范某因超载被公路管理机关执法人员李某拦截(BCD)2、赋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定的资格、资质的,行政机关根据申请人的(ABD)的考核3、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ABC )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大规4、凡是有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都要进行(ACD)G1、根据《行政处罚法》,下列情况不予行政处罚的是(ABD )2、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在下列(ABCD )情形中,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3、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ACD)4、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BC)5、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定权限,行政法规可以设定(ABD)6、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政府规章可以设定(CD )的行政处罚7、根据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ACD)8、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ABCD )。

腾业律师事务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腾业律师事务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腾业律师事务所: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法院会依据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实、性质以及对社会危害的程度不同来量刑,有时候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

那么法律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呢?根据法律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的范围内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1.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2.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3.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4.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5.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6.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实施违法行为的。

法律依据如下:《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

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腾业律师事务所,高度关注客户的每一个需求和细节,确保各部门相关人员,通力合作,高度及时的响应客户的每一份需求,并在确保服务高标准的前提下,及时解答客户的疑问,解决需求,跟进客户后续、持续的需要。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

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这里规定的不予行政处罚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才能保证行政执法的准确性?一、关于该条第一款“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理解问题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是不予行政处罚的法定适用情形之ー。

只有同时满足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三个条件,行政机关才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1.违法行为轻微。

立法本身没有对“违法行为轻微”进行概念界定和情形列举,在执法实践中既有赖于单行法律规范的进一步细化明确,也离不开行政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

一般而言,判断一个违法行为是否轻微,需要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性等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从实践操作的角度看,一般包括以下情形:一是违法行为单一且行为只违反一个规定,而不是多个规定;二是没有主观故意,即当事人并非故意违反法律规定或者存在明显正当的事由;三是涉案金额较少;等等。

2.及时纠正。

对于“及时”的判断,关键在于采取纠正措施时间节点的确定。

及时纠正,即实施违法行为尚未造成危害后果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以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

如果是危害结果已经发生之后才积极采取措施及时纠正的,虽然能够反映出当事人的主观态度,但也只能将其作为一个量罚因素予以考虑。

3.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行政处罚通常并不以损害结果的发生作为构成要件,而是以行为人不履行行政法上的义务为基础。

但是,某个违法行为所产生的危害后果通常能够反映出该行为社会危害性的大小。

这里的关键在于,危害后果的范围必须以违反行政法义务的行为所指向的利益是否受到法律保护为标准,利益未受到法律保护,就没有所谓的后果。

例如,违法行为人在收到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作出的《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之前就已经自行纠正了违法行为,恢复了土地原状,也就意味着先前被破坏的土地管理秩序已经得到恢复,违法行为没有造成危害后果。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

//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A#B#D//较难。

下列哪些情形符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复议和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当事人应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A#B#C#D//容易。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有()。

//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处罚法》第46条的规定自行收缴罚款的//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违反《行政处罚法》第18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财政部门违反《行政处罚法》第53条的规定向行政机关返还罚款或者拍卖款项的//////A#B#C#D//较易。

行政处罚可以折抵刑罚的有()。

//行政拘留可以折抵拘役或有期徒刑//罚款可以折抵罚金//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罚金//没收非法财物可以折抵有期徒刑//////A#B//容易。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有()。

//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法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以及不履行行政~的途径和期限//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A#B#C#D//容易。

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是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人员//受委托组织必须是县级以上//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或者技术鉴定//////A#B#D//难。

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的情形有()。

//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的//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在边远地区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提出请求的//在水上实施处罚,被处罚人向指定的金融机构缴纳罚款确有困难而提出请求的//////A#B#C#D//容易。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背景介绍行政处罚是国家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给予的一种现行的法律措施。

在行政处罚流程中,行政机关受理案件后会进行调查取证,分析研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可能会认为违法行为不构成行政处罚的情形,因此需要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二、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含义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又称作不予处罚决定书,是一种行政行为,是指对某个违法行为,行政机关认为不应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

在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中,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行政机关对某个行为作出的一种特殊的决定。

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明确行政机关不对某个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反映行政机关依法认真、客观地审核案件,作出符合法律和事实的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以下情形,行政机关可以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1.违法行为没有破坏社会公共利益、公共秩序的情形;2.违法行为是被迫而为之或者受到不正当诱导的情形;3.违法行为已经过去很长时间,没有对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造成明显影响的情形;4.违法行为已经受到其他行政处罚的惩罚或处理的情形;5.违法行为已经得到纠正或者已经消除危害的情形;6.其他不应作出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基本要素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要素:1.处理机关的名称和地址;2.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3.立案机关的名称、案件名称、案号等;4.当事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和地址;5.行政违法事实的认定及其证据;6.不予行政处罚的理由;7.法律依据;8.行政机关负责人签名和盖章。

五、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效力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是一种有效的行政行为决定,具有以下法律效力:1.如果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成为生效决定,那么当事人不必再承担行政处罚的责任;2.行政机关也不可以再次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否则将会违反法律规定,导致以后的工作不能正常开展。

新《行政处罚法》题库及答案 - 多选题

新《行政处罚法》题库及答案 - 多选题

多选题
行政机关使用或者损毁()的财物,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予以赔
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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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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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权的下移,下列哪些观点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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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级别管辖,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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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案件移送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多选题
关于行政处罚协助制度,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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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管辖争议的解决,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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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权的下移,下列哪些观点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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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折抵制度的适用,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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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予处罚制度的适用,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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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罚法定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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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法》的适用范围,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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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概念,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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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立法依据,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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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处罚的立法目的,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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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不予处罚制度的适用,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
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多选题
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
题目
题型
以下情形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有()。 当事人有下列()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哪些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是哪些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而且也没有造成任何的危害后果,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精神病人或者其他法律上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对部分人员,就算是当时有行政违法行为通常也不会真正的执行相关的行政处罚手段,因为法规要结合社会常情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行政处罚:(一)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二)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三)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四)其他法律规定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以下情况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公告》规定:“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四)其他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三、行政执法的特点1、主动性。

行政执法是为了实现国家行政管理职能的一种活动,它必须依职权积极自觉地采取行动,主动地而不是被动地进行行政执法,否则,就可能失职或是玩忽职守。

这是行政执法不同于行政司法的一个特点。

行政司法行为是一种事后性的救济行为,一般说来,没有当事人的主动申请,裁决机关不得主动采取行动。

当然,行政机关行政执法的主动性,必须是依法的主动;没有法律依据,则不得主动。

因为,在行政执法领域,一方面是依职权执法,另一方面则是依相对人申请执法。

总之,行政执法必须依法进行,体现的是“没有法律便没有行政”的原则精神。

2、广泛性。

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在国家的行政管理过程中实施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国家行政管理所涉及的内容非常广泛,因而也就决定了行政执法内容的广泛性。

从我国现阶段的实践来看,行政执法不仅涉及公安、工商、税务、海关、文化、卫生、环保、城建、交通等众多领域,而且还广泛地涉及科技、教育、农业、林业、渔业等诸多行业。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详解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详解

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详解行政处罚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法规、行政规章或者行政许可合同的行为主体进行的处罚。

然而,并非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会被处罚,有些情况下行政机关会选择不予处罚。

本文将详细解释行政处罚不予处罚的情形。

一、行为主体认罪态度良好行政机关对于拒不认罪、态度恶劣的行为主体通常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然而,对于认罪态度良好的行为主体,行政机关有可能选择不予处罚。

认罪态度良好体现了行为主体的悔过之心,有利于其改正错误、遵守法纪。

当行为主体主动认罪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补救时,行政机关可以酌情考虑不予处罚的情况。

二、行为触犯法规较轻微行政处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共利益。

在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中,行政机关可能会选择不予处罚。

例如,停车时间超过规定但并未对他人造成实际损失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视情况作出不予处罚的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罚款或者警告等方式并不是必然的结果。

三、行为主体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有些违法行为主体,在违法行为发生后,能够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将错误的后果减至最低。

行政机关会对这类行为予以肯定,并酌情考虑不予处罚的情形。

行为主体的补救措施可能包括赔偿损失、修复环境等措施,这些措施的主动采取能够显示出行为主体的诚意和责任感。

四、行为主体属于悔过自新情形在一些特殊情况下,行为主体可能因为某些原因进行了违法行为,但随后有较大转变,并表现出悔过自新的态度。

这类情形下行政机关往往会选择不予处罚。

例如,某企业曾违法排污,但之后进行了大规模环境整治,履行了社会责任,这种情况下行政机关可以考虑不予处罚。

综上所述,行政处罚不予处罚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

行为主体的认罪态度、违法程度、补救措施以及悔过自新的情形等都将影响行政机关是否选择不予处罚。

尽管不予处罚并非常态,但通过此种方式能够体现出行政法的灵活性和人性化,更好地促使行为主体改正错误、遵守法规。

盗窃情节轻微不予治安处罚的条款(盗窃免于起诉最新规定)

盗窃情节轻微不予治安处罚的条款(盗窃免于起诉最新规定)

盗窃情节轻微不予治安处罚的条款(盗窃免于起诉最新规定)简要案情20日,温在其居住的小区一层楼道内,将事主潘停放的自行车(未上锁)推至小区车棚,并使用自己的锁将车上锁,后潘报警称自行车被盗。

经调查取证,属地公安分局认定温盗窃潘自行车。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被盗自行车经鉴定价值280元人民币,温通过赔偿潘经济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取得了潘谅解,潘向公安机关出具了谅解书。

属地公安分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温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温不服属地公安分局的处罚决定,遂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要求复议机关撤销对其拘留的处罚决定。

复议结论复议机关认为:本案中,温主动赔偿事主潘,并取得潘谅解,属于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的情形,属地公安分局在作出的处罚决定书虽然列出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但未依法减轻或不予处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故作出了撤销属地公安分局对温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评析1. 如何理解和执行“减轻处罚”?减轻处罚,是指在法定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范围以下对行为人适用更轻的处罚种类或者更小的处罚幅度。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四条对治安管理处罚中减轻处罚的适用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是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减轻处罚。

例如,法律规定500元以上罚款的,减轻处罚时可以处500元以下罚款;二是法定处罚种类只有一种,在该法定处罚种类的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三是规定拘留并处罚款的,在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单处或者同时减轻拘留和罚款,或者在法定处罚幅度内单处拘留;四是规定拘留可以并处罚款的,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减轻处罚;在拘留的法定处罚幅度以下无法再减轻处罚的,不予处罚。

2. 《行政处罚法》对不予行政处罚作了哪些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环境执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环境执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

Don't think that doing something that seems trivial with your whole heart is a waste. Small things are done handily, and big things will come naturally.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环境执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有哪些?导读:环境执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主要有环境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严重危害、违法行为超过两年的追诉时效或者环境违法行为发生后企业主动关停设备没有造成严重影响的等。

对于不予处罚的,环保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

一、环境执法中不予行政处罚的条件是哪些?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1、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2、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两年处罚时效的;3、违法行为未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且企业自行实施关停或者实施停止建设、停止生产等措施的;4、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短、污染小(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不超过2小时,且超标倍数小于0.1倍、日污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又如“不规范贮存危险废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数量小于0.01吨,且未污染外环境的”)且当日完成整改的。

5、其他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

二、环保部门认定不予处罚后如何处理?生态环境部门认定违法行为是否属于不予处罚事项,并适用相关规定不予处罚的,原则上应当在立案调查前的核查阶段确定。

对在立案调查前发现违法行为属于不予处罚事项且具备适用条件的,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要求当事人签署书面整改承诺书,并及时进行核查。

经核查,当事人按承诺改正的,执法人员应当填写《不予行政处罚审批表》;当事人签署承诺书后,拒不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改正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执法人员应当按照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三、环保部门行政处罚要考虑哪些情节?行使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应当综合、全面考虑以下情节:1、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程度以及社会影响;2、环境违法行为的持续时间;3、环境违法行为的方法或者手段;4、环境违法行为人是初犯还是再犯;5、环境违法行为人的主观过错程度;6、环境违法行为危害的具体对象;7、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的态度和所采取的改正措施及其效果。

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行政处罚

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政处罚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不满⼗四周岁的未成年⼈有违法⾏为的;精神病⼈、智⼒残疾⼈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为时有违法⾏为等。

关于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政处罚的问题,下⾯由店铺⼩编为你详细解答。

⼀、哪些情形违法可以免于⾏政处罚1、可以免于⾏政处罚的情形包括:(1)、不满⼗四周岁的未成年⼈有违法⾏为的,不予⾏政处罚;(2)、精神病⼈、智⼒残疾⼈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为时有违法⾏为的,不予⾏政处罚;(3)、违法⾏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政处罚;(4)、当事⼈有证据⾜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政处罚;(5)、违法⾏为在⼆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政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民共和国⾏政处罚法》第三⼗条、第三⼗⼀条、第三⼗三条。

⼆、⾏政处罚的基本原则包括哪些1、处罚法定原则。

对违法⾏为给予⾏政处罚的规定必须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政处罚的依据。

2、公正公开的原则。

⾏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政处罚法第五条规定,实施⾏政处罚,纠正违法⾏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觉守法。

设定和实⾏⾏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4、保障当事⼈陈述权利原则。

⾏政处罚法第三⼗⼆条规定,当事⼈有权进⾏陈述和申辩。

⾏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的意见,对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复核;当事⼈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的,⾏政机关应当采纳。

5、⼀事不再罚原则。

⾏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对当事⼈的同⼀个违法⾏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政处罚。

依据《⾏政处罚法》的规定,不予⾏政处罚的情形包括:不满⼗四周岁的未成年⼈有违法⾏为的;精神病⼈、智⼒残疾⼈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为时有违法⾏为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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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行政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是办案机关负责人在对调查终结报告、当事人陈述和申辩意见或听证报告进行审查后,认为当事人确有违法行为,但由于存在法定不予行政处罚的事由,作出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那么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下面由赢了网的小编在本文详细介绍。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违法行为情节较轻,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案件违法事实清楚,但当事人的违法行为情节较轻,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办案机关负责人可以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

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为外,还必须具有行政责任能力,即当事人对其行为承担行政责任的能力。

行政责任年龄是行政责任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

因此,如果经审查认定违法行为由不满14周岁的人所为时,办案机关应当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3)精神病人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实施违法行为。

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时,不了解自己行为后果与社会危害性,因而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

办案机关查处精神病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时,必须请有关机构作出科学鉴定。

只有确定当事人在实施违法行为时确实处于精神病发作状态,才能认定其为无责任能力人。

醉酒状态的人不属于无责任能力人。

(4)违法行为超过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时效未被发现。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处罚的目的是教育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自觉遵守法律,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说明其社会危害性不大,查办此类案件不仅调查取证难度大,而且会影响行政机关的行政效率。

需要明确的是,予以销案的决定与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前者的适用条件是违法事实不成立;后者的适用条件是客观上确实存在违法行为,办案机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法相对于民法和刑法的适用,行政法的适用具有许多特殊性。

对于很多人而言,行政法似乎有点陌生。

行政法的适用主体包括法院和行政执法机关,且大量的是行政执法机关。

行政法相关法律困惑,可咨询赢了网在线律师。

来源:(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哪些/w/xz/188211.html)精彩推荐: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意见/w/xz/298842.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组织工作细则》的通知/w/xz/298841.html发布火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条件的公告/w/xz/298840.html印发《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838.html印发《青岛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2017/w/xz/298837.html关于实行人民调解与治安调解工作衔接的思考/w/xz/298836.html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体育设施建设的意见/w/xz/298832.html建立防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w/xz/298831.html加强救灾防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通知/w/xz/298830.html 征求《三级中医院中医药特色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价细则》修改意见的函/w/xz/298829.html印发宁波市涉外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827.html苏州市地下文物保护办法/w/xz/298826.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面临司法审查/w/xz/298825.html印发《深圳市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821.html废止《土壤中铀的测定三烷基氧膦萃取/w/xz/298820.html印发《保亭县经济适用房销售及租赁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819.html 开展2017年度工程系列市容环境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w/xz/298818.html科技支撑计划‘城市火灾防治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重点项目课题牵头承担/w/xz/298816.html对注册监理工程师人数达不到资质标准(2017最新)/w/xz/298815.html行政拘留/w/xz/298814.html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医疗服务的通知/w/xz/298810.html印发乌鲁木齐市穆斯林公墓墓地管理规定的通知/w/xz/298809.html做好2017年各运动项目市级体育竞赛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w/xz/298808.html 印发《北京市房屋拆迁前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w/xz/298807.html沈阳市城市道路车辆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805.html组织开展解决部分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住房困难问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w/xz/298804.html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w/xz/298803.html 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w/xz/298799.html同意调整花蒋路道路工程建设计划的批复/w/xz/298798.html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有关问题的通知/w/xz/298797.html杭州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w/xz/298796.html 印发《深圳市对国家/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配套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94.html同意建立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w/xz/298793.html法律援助/w/xz/298792.html印发《湖南省食品放心工程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综合评价考核细则》的通知/w/xz/298788.html印发《毕节地区社会消防工作规则》的通知/w/xz/298787.html印发传染病及病媒生物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86.html省交通厅工程质量监督站更名的批复/w/xz/298785.html印发《深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83.html印发《2017年全国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综合评估方案》的通知/w/xz/298782.html山泉派出所及时处理治安案件/w/xz/298781.html印发《巴中市光彩事业捐赠款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77.html印发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受理办法的通知/w/xz/298776.html印发《杭州市区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细则》的通知/w/xz/298775.html 做好2017年度工资基金年审工作的通知/w/xz/298774.html修改《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的决定/w/xz/298772.html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w/xz/298771.html贵港公安局开拓治安调解新局面/w/xz/298770.html印发《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766.html印发兰州市第五届黄河风情文化周暨第二届中国·兰州水车节活动实施方案的通/w/xz/298765.html实施《深圳市近期建设规划2017年度实施计划》的通知/w/xz/298764.html 吉林省城市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63.html武汉市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w/xz/298761.html滁州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的批复/w/xz/298760.html关于规范我省行政拘留人员伙食费标准(2017年最新版)/w/xz/298759.html 南昌海关公告2017年第8号/w/xz/298755.html印发《中卫市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54.html 印发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技术装备指导目录的通知/w/xz/298753.html组织科技代表团赴西安参加浙陕科技合作交流大会的通知/w/xz/298752.html 中北影城改扩建‘中港演艺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w/xz/298750.html印发《二连浩特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的通知/w/xz/298749.html一次次踹掉护栏踹BRT护栏者被处治安处罚/w/xz/298748.html印发2017年全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w/xz/298744.html报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进展情况的通知/w/xz/298743.html印发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w/xz/298742.html 设立重庆广播电视大学九龙坡分校的批复/w/xz/298741.html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实施意见/w/xz/298739.html进一步落实增资政策做好工资发放工作的通知/w/xz/298738.html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w/xz/298737.html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w/xz/298733.html建立寄生虫病综合防治示范区的通知/w/xz/298732.html印发《鹤壁市城市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2017最新)/w/xz/298731.html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w/xz/298730.html发放第十批江苏省实验动物许可证和收回部分单位许可证的通知/w/xz/298728.html加强全省民族风情旅游点管理意见的通知/w/xz/298727.html《治安管理处罚法》执行中存在的问题/w/xz/298726.html限期停止有偿机采血小板的通知/w/xz/298722.html印发上海市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用地审批和房地产登记试行规定的通知/w/xz/298721.html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w/xz/298720.html公布营养指导师等八个职业培训项目的通知/w/xz/298719.html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w/xz/298717.html印发《深圳市非共识技术创新项目资助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w/xz/298716.html被罚人在当地无固定住所人民警察可当场收缴罚款/w/xz/298715.html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的意见》部门职责分工方案的通知/w/xz/298711.html 开展以西瓜摊整治为重点的夏季乱设摊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w/xz/298710.html认真贯彻十一五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指标实施细则和全国城市环境综合整/w/xz/298709.html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w/xz/298708.html印发《中医药标准(2017最新)/w/xz/298706.html明确平江县安定镇为市级重点镇的通知/w/xz/298705.html违规吸烟,当场处罚/w/xz/298704.html推广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的意见》的通知/w/xz/298700.html印发《宜昌市卫生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w/xz/298699.html开展火电机组脱硫情况调查的通知/w/xz/298698.html征集中德生产技术领域合作项目的通知/w/xz/298697.html印发福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w/xz/298695.html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w/xz/298694.html治安案件公开处理/w/xz/298693.html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循环经济展的通知/w/xz/298689.html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的指导意见的通知/w/xz/2986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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