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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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规范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称"消防站")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为项目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全国统一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织实施。

第五条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六条消防站分普通消防站和特勤消防站二类。

普通消防站分标准型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二种。

第七条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所有城市均应设立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城市建成区内现有消防站责任区面积过大且设置标准型普通消防站确有困难的区域,可设立小型普通消防站;小型普通消防站是普通消防站的特例。

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城市、人口在50万上(含50万)的其他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地区的城市应设特勤消防站。

第八条消防站的消防车配备数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消防车库的车位数备表1第九条消防站建设项目由场地、房屋建筑、装备和人员配备等部分构成。

消防站的场地是指室外训练场。

消防站的房屋建筑包括业务用房和辅助用房。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灭火器材、抢险救援器材、消防人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营具等组成。

责任区内有水上重点保护对象的消防站还应配备消防艇。

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第十条城市规划区内普通消防站的布局,应以接到报警后五分钟内消防队可以到达责任区边缘为原则确定。

第十一条消防站的责任区面积按下列原则确定:一、标准型普通消防站不应大于7km2 。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是针对城市消防队站的建设设计,包括建筑物、设备设施、功能布局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消防队站能够满足灭火、救援和其他应急任务的需要。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建筑物要求:包括建筑结构、防火防爆设计、建筑面积、层数、空间布局等要求,确保消防队站的安全性和功能性。

2. 配套设施要求:包括警报系统、消防水源、消防通道、灭火器材等设施设备的配置,以及消防车辆和其他消防器材的存放和维护设施,确保消防队站能够有效执行任务。

3. 功能布局要求:包括消防队员休息区、办公区、训练区、车辆停放区等功能区域的划分和布局,以提高工作效率和生活质量。

4. 安全管理要求:包括消防队站固定人员和访客的出入管理、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和维护等要求,确保消防队站的安全运行。

5. 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污水处理、噪音控制、环境保护设施等要求,以减少对周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

6. 建设质量要求:包括建设过程中的监督检查、验收标准等要求,以确保消防队站的建设质量达到规定标准。

城市消防队站建设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利于提高城市消防队伍的建设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3 定期落实
落实各项保养制度和责任制,确保每个细节都做到位。
消防站的监管和检查要求
监管要求
要求各级政府明确职责和工作职 能,强化监管措施,对消防站进 行定期检查。
检查要求
定期检查消防站各项硬件设备和 软件设备,确保安全生产。
稽查要求
建立各级领导责任制,逐级稽查,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1
未来发展
2
未来城市消防站建设将会更加高效、智 能,同时更好地配合城市化进程。消防 站将成为必需、先进、创新的职能单位。
已经完成建设的消防站
既有的消防站完成了建设标准的要求, 具备较高的设施水平。
必不可少。
火、拯救生命和财产提供
好的形象能大大提升城市
了有力的保障。
的文明程度。
消防站内部的设计和布局要求
1
消防通道的设置
消防通道应设置在主要电器房、楼梯间等容易着火地点附近。
2
使用面积的要求
使用面积的大小应与消防站特定的任务相适应。
3
设备和人员的启动时间
设备和人员的启动时间应满足实际需求。
消防站疏散通道和出口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是城市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细致介绍消防站建设的各个方面, 确保消防站满足高质量、高效率、高安全性的要求。
为什么需要城市消防站?
1 灾害防范
消防站是城市防范火灾等
2 人民生命财产在城市的形象中扮
突发灾害的主要防线之一,
消防站为群众派出扑救大
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良
通道的划分
按照建筑和消防标准对消防 通道和出口进行划分,保证 通畅性。
标识的作用
出口的标识应醒目,越大越 好,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52-2022) 条文说明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3)第三章规划布局与选址 (6)第四章建造标准 (9)第五章建设用地 (14)第六章装备标准 (15)第七章人员配备 (17)第八章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18)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条阐述制定《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的目的。

城市消防站担负着扑救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重要任务,是城市消防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份。

为保障城市消防安全,制定符合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水平的消防站规划与建设方面的法规,提高消防站工程项目规划、设计和立项审批的水平,加强对消防站建设的科学决策和科学管理, 2022 年 5 月由公安部修订,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修订)》 (以下简称“原《标准》”)正式颁布实施。

原《标准》实施以来,在推动城市消防站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部队装备建设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各种致灾因素日益增加,消防队伍职能不断拓展,灭火和应急救援任务日益繁重。

2022 年 5 月 1 日,新修订颁布的《消防法》明确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2022 年 10 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 (国办发[2022]59 号) 进一步提出了“各县级人民政府要以公安消防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者确定一专多能的县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的要求,除承担消防工作以外,同时承担综合性应急救援任务。

随着应急救援职能的不断拓展,原《标准》在一些方面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消防站建设水平以及车辆装备配备也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有必要对原《标准》进行修订。

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对原《标准》进行了部份修改,增设了战勤保障消防站,增加了车辆配备数量,拓展了灭火、抢险救援和防护装备的选配范围,适度调整了消防站个别用房的使用面积,提高了建设投资水平,为保障消防站正常的执勤和生活秩序,满足社会和人民群众消防安全需求提供必要的条件。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998]207号)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建标[1998]207号)

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
指标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 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 积累资
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公安部
消防局 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号 邮政编码
以便今
后修订时参考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年月 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二十五条 消防站消防车辆的配备 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 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宜符合表 的规定
各类消防站配备的消防车辆品种及数量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通消防站 小型普通消防站
水罐消防车
水罐或泵浦消防车
水罐或泡沫 干粉消防车
举高消防车
抢险救援消防车
排烟消防车
照明消防车
器材消防车或供水消防车
目录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总则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规划布局与选址 建筑标准 建设用地 装备标准 人员配备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提高城市消防 站 以下简称 消防站 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 增 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处置特种灾害事故的能力 根据 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规划法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制定本建设标准
三 消防站应设置给排水系统
第二十一条 消防站的供电负荷等级不宜低于二级 并应设
置配电室 宿舍 车库 通信室 体能训练室 会议室 图书阅览室
餐厅及公共通道等 应设事故照明
消防站主要用房及场地的照度标准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消防站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如下:
1、城市必须设立一级站。

2、城市建成区内设置一级站确有困难的区域,经论证可设二级站。

3、城市建成区内因土地资源紧缺设置二级站确有困难的下列地区,经论证可设小型站,但小型站的辖区至少应与一个一级站、二级站或特勤站辖区相邻:
(1)商业密集区、耐火等级低的建筑密集区、老城区、历史地段。

(2)经消防安全风险评估确有必要设置的区域。

4、地级及地级以上城市以及经济较发达的县级城市应设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5、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城市的发展也不断加快,为了保护城市的安全,城市消防站的建设已经成为人们高度重视的一个建设要点。

以下将详细介绍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建筑设计1、建筑外墙采用防火级别不低于A级材料,在室外涂装耐火、抗冻、耐气候污染的涂料,防火门以B级为标准,安装耐火、抗静电门窗,空调室安装耐火门窗。

2、防护墙厚度应不低于200mm,其材料选择应是防火级别不低于A级的非燃烧性材料,同时采用螺丝抓紧,墙面应采用耐火、抗气候污染的涂料。

3、建筑的屋面采用防护屋面、耐火屋面,建筑物的屋顶采用耐火、防护系统,屋顶的排水系统也应具备防火功能,避免火灾的发生。

4、安装全封闭式防火报警系统,报警器安装在火灾危险区域。

二、消防设备1、消防设备应满足城市消防站设备标准,消防水池、水罐配备自动调节功能,6字码保护消防车辆、消防设备,并设有警示牌,提示水量、电量等情况。

2、消防泵、消防水池、消防水罐等应符合国家消防标准要求,保护系统采用6字码保护,安装专业灭火水炮设备,有效保护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

3、应具备防火报警系统,安装报警灯,报警装置应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报警器安装在火灾危险区域,以提高报警效率。

4、消防器材、器械应满足国家标准要求,并及时进行维护,使其保持良好的性能及使用寿命,避免因维护不当而引发火灾。

三、消防交通1、消防车辆应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尽量选择4轮车辆,保证车辆的制动系统的性能,并采取必要的维护措施,确保其正常使用,避免火灾发生。

2、消防通道应采取保护、设计和确定消防通道,以限制火势蔓延和人员逃生,避免消防车辆进入火场时发生塞车等情况。

3、道路设施应确保良好的状态,保持对消防车辆及消防设备的顺利使用,避免无法使用和延误的情况发生。

总之,城市消防站的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标准,以保证城市的安全,防止和减少火灾的发生。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全国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评估和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审查消防站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和对整个建设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它消防站的建设可参
照执行。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由各级政府负责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有计划地筹措资金组
织实施。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消防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表2
房屋类别
名称
消防站类别
普通消防站
特勤消防站
标准型普防
消防车库(车位数)
290-380(4-5)
80-150
(2)
420-600(6-8)
通信、接待室
30
10-30
40
体能训练室
40-80
20-60
80-120
训练塔
120
-
210
业务用房
灭火抢险与个人防护器材及被
140-160
锅炉房、浴室
70-110
8-60
130-150
晾衣室(场)
14
-
20
辅助用房
贮藏室
30
0-10
40-60
盥洗室、厕所
40
9-20
40-70
配电室
10
-
10
油料库
12
-
20
其他
20
-
30-50
合计
1120-1610
245-700
1820-2450
第六章装备标准
第二十四条 普通消防站装备的配备应适应扑救本责任区内一般火灾和抢险救援的需要,特勤消防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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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四章 面积指标
第十九条 消防站的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一级站 2700m2~4000m2。
二、二级站 1800m2~2700m2。
三、小型站 650m2~1000m2。
四、特勤站 4000m2~5600m2。
五、战勤保障站 4600m2~6800m2。
第二十条 消防站使用面积系数按 0.65 计算。普通站和特勤站各种用房的
特勤站
810~1080 40
80~120 210
100~180 30~60 40~60 60~100
20
40~80
40~60 70~140 90~140 70~140 80~160 240~340
18 140~160
80 130~150
23 23 30 40~60 40~70 20 20 20 30~50
灭火药剂储备库
-
-
-
-

机修物资储备库
-
-
-
-

军需物资储备库----▲医疗药械储备库
-
-
-
-

车辆检修车间
-
-
-
-

器材检修车间
-
-
-
-

呼吸器检修充气 车间
-
-
-
-

卫勤保障室
-
-
-
-

图书阅览室





业 会议室





务 俱乐部





附 公众消防宣传教 属 育用房




-
用 干部备勤室
站。
五、有任务需要的城市可设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
第九条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应符合表 1 的规定。
表 1 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
消防站类别
一级站
普通站 二级站
小型站
特勤站、战勤保障站
车位数(个)
6~8
3~5
2
9~12
注:小型站车库的车位数不含备用车位,其他消防站车库的车位数含 1 个备用车位。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车位 数宜优先取上限值。





房 消防员备勤室





财务室





餐厅、厨房





家属探亲用房





浴室





医务室




-
心理辅导室




-
辅 助
晾衣室(场) 贮藏室
▲ ▲
▲ ▲
▲ ▲
▲ ▲
▲ ▲
用 盥洗室





房 理发室





设备用房(配电
室、锅炉房、空 ▲




调机房)
油料库



在执行本建设标准的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 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公安部消防局(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 70 号,邮 政编码:100054),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主 编 单 位:公安部消防局 参 编 单 位:公安部上海消防研究所
上海市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辽宁省公安消防总队 湖北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 薛林 毕赢 王刚 何宁 王丽晶 刘激扬 沈纹 张磊 杨国宏 王治安 曹永强 熊伟 陈永胜 王士军 江平 施巍 常辉 郭利 阮桢
本建设标准共分六章: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规划布局与选址、面积指标、装备 配备、主要投资估算指标。
与 2011 版《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相比,此次重点补充了小型消防站建设要求,对小 型消防站的设置原则,辖区面积,面积指标,灭火救援车辆器材装备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等做出具体规定。同时,将原标准中建设用地面积指标表述方式调整为容积率,并对其他类 型消防站的相关器材装备进行了调整和优化。

-
其他





注:表中▲为必建,△为选建。
消防站的装备由消防车辆(船艇、直升机)、灭火器材、灭火药剂、抢险救
援器材、消防员防护器材、通信器材、训练器材、战勤保障器材,以及营具和公
众消防宣传教育设施等组成。
第十一条 水上消防站、航空消防站等专业消防站,应有供消防船艇靠泊的
岸线或供直升机起降的停机坪。其场地、码头、停机坪、房屋建筑等建设标准参
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 3 确定。战勤保障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表 4
确定。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本标准中的建筑用房面积宜优先取上限值。
表 3 普通站和特勤站各种用房的使用面积指标(m2)

屋 类
名称

消防车库
通信室
体能训练室
业 训练塔 务 执勤器材库
用 训练器材库
房 被装营具库
清洗室、烘干室、呼吸器充气室
第三条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和改、扩建的消防站项目,其他消防站 的建设可参照执行。对有特殊功能要求的消防站建设,可单独报批。
第四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纳入当地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以及 消防专项规划,由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
第五条 消防站的建设,应遵循利于执勤战备、安全实用、方便生活等原则。 第六条 消防站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规范的要求。
40~80 20
30~40 30~50
10
30~50
20 30~60 40~70 40~80 40~80 70~120
18 60~80
40 70~110
18 18 20 30 20~30 10 20 10 10
120~180 30
20~40 -
20~40 -
15~30
12 70 40 30~70 20 15~30 20 20 10~30
器材修理间
灭火救援研讨、电脑室
图书阅览室
业 会议室
务 附
俱乐部
属 公众消防宣传教育用房
用 干部备勤室
房 消防员备勤室
财务室
餐厅、厨房
家属探亲用房
浴室
医务室
心理辅导室
辅 助 用
晾衣室(场) 贮藏室
房 盥洗室
理发室
设备用房(配电室、锅炉房、空调机房)
油料库
其他
一级站
540~720 30
50~100 120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提高城市消防站(以下简 称“消防站”)项目决策和工程建设的科学管理水平,增强城市抗御火灾和应急 救援的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等法律规定,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 本建设标准是合理确定城市消防站项目建设规模及水平的国家标 准;是编制消防规划和评估、审批消防站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 步设计的重要依据;也是对建设全过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201×年××月××日
II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1)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2) 第三章 规划布局与选址••••••••••••••••••••••••••••••••••••••••••••••••(5) 第四章 面积指标••••••••••••••••••••••••••••••••••••••••••••••••••••••••(6) 第五章 装备配备••••••••••••••••••••••••••••••••••••••••••••••••••••••••(8) 第六章 主要投资估算指标••••••••••••••••••••••••••••••••••••••••••••(11) 附录一 消防站抢险救援器材配备品种与数量•••••••••••••••••••••(12) 附录二 消防站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品种与数量•••••••••••••••••••(21)
在修订编制过程中,修订编制组严格遵循国家基本建设和消防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 根据我国当前消防工作任务和消防站的实际需要,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收集整理了大量的 消防站建设资料,分析、总结了国内外消防站建设经验,充分论证了有关技术指标。经广泛 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
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装备的配备应满足所承担任务的需要。
第十二条 消防站的建筑用房面积、装备配备数量及投资估算应与其配备的
消防员数量相匹配。其中一个班次同时执勤人数,一级站可按 30~45 人估算,
二级站可按 15~25 人估算,小型站可按 15 人估算,特勤站可按 45~60 人估算,
-3-
战勤保障站可按 40~55 人估算。
-1-
第二章 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七条 消防站分为普通消防站、特勤消防站和战勤保障消防站三类(以下
简称普通站、特勤站和战勤保障站)。
普通消防站分为一级普通消防站、二级普通消防站和小型普通消防站(以下
简称一级站、二级站、小型站)。
第八条 消防站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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