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正式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文件编号:TP-AR-L1076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正式版)
特种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正式
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国家对特种劳
动防护用品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由有资质的国家劳
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负责申报生产许可证的
产品和进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检验。
特种劳动防护服主要有阻燃防护服、防静电工作
服和防酸工作服3大类,严格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产品抽样送检,是获取生产许可证的重要环节之一。
在我们的日常检验中,经常出现因送检样品不符合要
求或厂家提供的信息不足,延误检验周期,甚至导致
产品综合判定不合格的情况。如:未按特种防护服的
要求缝制成品服装,服装无商标,标志内容不全,成品服装缝线、附件不配套,送检样品中无成品服装等等。因此,规范劳动防护服的送检与检测,使生产厂家获知生产许可证取证产品检验的抽样送检要求以及检验的基本规范,才能保证抽样与检测的质量。
一、一般要求
抽样送检应按照全国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规定的抽样原则进行。生产厂家除具备取证认可程序所要求的必要条件外,还应做到以下几点:1.生产厂家应熟悉以下标准,按标准的要求制作特种劳动防护服,以保证产品符合标准。
GB8965-1998《阻燃防护服》
GB12012-1989《防酸工作服》
GB12013-1989《防酸工作服性能试验方法》
GB12014-1989《防静电工作服》
GB13640-1991《劳动防护服号型》
FZ/T8001-1994《男女单服装》
如果生产厂家不了解相应的标准,只是购置了阻燃、防静电或防酸服料,按一般工作服的要求缝制服装,不能达到特种劳动防护服的特殊性能要求,产品质量自然无法保证。
2.特种防护服生产许可证检测的抽样工作一定要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抽样人员完整地填写《劳动防护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申请领证)抽样登记表》,封样后送检。
3.生产厂家应与承担检测任务的检测中心签署《检验协议书》,对邮寄样品送检测的单位可电话索取协议书,双方通过传真或邮寄的方式签署检验协议。
4.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包含了许多样品的原始信息,为方便双方的交流,避免信息缺失,可按照《防护服样品基本情况登记表》的内容详细描述样品的各项信息,通过传真或E-mail,由生产厂家和检测中心共同做好样品的登记工作。
5.特种劳动防护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制度,只针对劳动防护产品的成品,送检产品应是成品服装。生产厂家可按各类特种防护服的检验细则要求,配送一定数量的服料、缝线,但送检样品中一定要有成品服装。
6.各类特种防护服的检验项目含强制检验项(A 类)和普通检验项(B类)两项。综合判定原则为:A类——只要有一项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即为不合格;
B类——有两项不合格,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
格。
生产厂家必须注意的是:“标志”检测项目为A 类项,在特种劳动防护服的标准中,对“标志”的内容有明确的叙述,按照检测细则要求,若其中任何一项内容与标准不符,则“标志”一项判定为不合格,从而送检样品也依据标准综合判定为不合格。在本中心接受的送检样品中,很多厂家的“标志”项都不符合标准要求。生产厂家切记“标志”一定要符合各类特种劳动防护服标准中规定的内容,一项都不能少,并按规定缝制为永久使用标志,不要因之造成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二、特殊要求
对每一类特种劳动防护服,送检样品和检测项目都有各自特殊的规范要求,生产厂家必须予以注意。
1.阻燃防护服(GB8965-1998)
(1)样品:服装2套,服料1米,缝线不少于15克。并在样品登记表内注明服料的单位面积重量(g/m2)和缝线的密度(CN/tex)。
服料与缝线一定要是缝制该成品防护服的原材料,且颜色一定要匹配。有的厂家送检的服装、服料、缝线各不相干,甚至缝线样品为非阻燃线。
(2)服装的制作必须严格按标准进行。
服装的号型参照《劳动防护服号型》
(GB13640)选择,主要部位的允差符合《男女单服装》(FZ/T81007)。
对服装的缝制,标准里有详细、明确的要求,生产厂家一定要按标准规定的针距、工艺制作。我们在检验中发现,大多数厂家的针距密度都不合格。
(3)每件服装上都应缝有永久专用标志,内容中不能缺少厂名、商标、号型、产品合格证4项,缺
任何一项标志项即为不合格,从而导致产品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4)阻燃防护服的A类、B类检验分别为:
A类:服料的阻燃性能、服料强力、标志,共3项。
B类:服料硬挺度、服料缩水率、缝线强力、缝线阻燃性能、服装号型、服装结构、服装缝制加工、服装外观,共8项。
(5)全项检测时间:6个工作日。
2.防酸工作服(GB12012-1989)
(1)样品:
透气型:服装2套,服料5米。
不透气型:服装2套。
在样品登记表内注明服料的单位面积重量
(g/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