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理工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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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2024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各级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时期。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党和政府中层干部队伍的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以更好地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本方案的目标是通过选拔任用,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作为的中层干部队伍,提高中层干部的政治敏锐性、领导能力、专业素养和执行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努力奋斗。

二、原则与要求1.坚持党的领导,确保选拔任用工作符合党的干部政策和干部队伍建设要求。

2.注重政治标准,坚持党性第一原则,抓好思想政治素质、理论素质、道德品质的考核。

3.突出能力素质,选树真才实学,重视干部在实践中的表现和成绩,注重发现和培养年轻干部。

4.强化选拔任用机制,注重发挥集体智慧,不断完善和优化选拔任用程序。

5.增强公正透明,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规定,坚决遏制干部选拔中的腐败行为。

三、选拔任用程序1.确定选拔任用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由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指导和组织实施。

2.制定选拔任用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间表,制定选拔任用的标准和程序。

3.组织干部选拔任用的评审委员会,委员会由具有较高职务和丰富经验的领导干部组成,负责确定选拔任用的候选人名单。

4.广泛收集干部选拔任用的信息,包括个人简历、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等材料,并进行全面梳理和筛选。

5.组织选拔任用的笔试和面试,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测和选拔。

6.进行体检和综合素质测试,以进一步筛选和选拔合适的人选。

7.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和听证,接受干部和群众的监督和评价。

8.根据评审委员会的审议结果,确定最终的选拔任用名单,并报上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批准。

9.选拔任用后,对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干部能够胜任新的职责和任务。

四、选拔任用标准1.政治标准:坚定信仰,忠诚党的事业,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变革与转型升级呈现出新的形势和特点。

为适应这种形势变化,贯彻党的中央关于选拔任用干部的方针政策,进一步深化干部队伍改革,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水平,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有更具针对性和科学性的实施方案。

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目标是:选拔优秀的干部,激发干部积极性与创造力,为促进党和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内容与步骤:1.政策制定与宣传:(1)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并及时向各级干部宣传解读,确保各级干部对于实施方案的理解与认同。

(2)加强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政策的宣传,加强新政策的宣传培训,确保广大干部清楚政策规定和工作目标。

2.选拔标准与范围:(1)建立科学的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标准与评估体系,明确选拔重点和标准,确保选拔过程公开、公平、公正。

(2)明确范围与程序,侧重选取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工作中表现出色,具有突出业绩、落实党的方针和政策的干部。

3.选拔方式与评委组建:(1)采取综合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注重考察干部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同时充分考虑干部的工作实绩和党性原则。

(2)组建由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知名专家组成的评委团队,确保选拔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4.信息收集与材料准备:(1)建立中层干部信息库,收集各级干部的履历、业绩、奖惩情况等相关材料,为选拔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2)指导各级干部编写详实的人事材料,加强对干部思想作风与党性原则的考察,确保选拔任用干部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5.选拔结果与公示:(1)经评委团队评审,确定中层干部选拔结果,并及时公示公布。

(2)公示期内,接受干部意见与建议,并组织专门小组进行审核,确保公示过程的公正性。

6.选拔后续跟踪与培养:(1)建立中层干部选拔后续跟踪机制,对干部履新后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干部的工作素质和能力水平。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学校的发展和壮大,需要一支专业、高效的中层干部队伍来推动学校的各项事业发展。

因此,为了确保学校中层干部的素质和能力,提高干部队伍的专业水平,本方案旨在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选拔出的干部能够胜任各项职责,并为学校的长远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工作内容和程序1. 工作内容(1)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程序和标准;(2)组织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3)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4)对中层干部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2. 工作程序(1)确定需选拔任用的岗位和职责;(2)制定选拔标准和程序;(3)发布选拔通知;(4)收集干部申报材料;(5)进行初步考察和筛选;(6)组织面试和综合评议;(7)确定人选并公示;(8)进行培训和考核;(9)对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三、选拔标准和程序1. 选拔标准(1)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观点;(2)业务能力:熟悉并具备相关工作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应对各种业务挑战;(3)工作经验: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成绩,对所在部门工作有一定的了解和把握;(4)领导能力:具备组织和管理团队的能力,能够有效地推动工作的开展;(5)道德品质:品行端正,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 选拔程序(1)收集干部申报材料:学校向全校中层干部发布干部申报通知,要求申报者填写个人信息、工作经历、业绩等相关材料;(2)初步考察和筛选:学校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评估并筛选出符合条件的申报者;(3)组织面试和综合评议:学校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进行面试和综合评议,以综合考察申报者的各项素质和能力;(4)确定人选并公示:学校根据面试和综合评议结果,确定最终的中层干部人选,并进行公示;(5)进行培训和考核:学校对选拔出的干部进行培训和考核,以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6)对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学校对选拔出的干部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效果。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

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公开、透明和规范,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工作,包括继任选拔和非继任选拔。

第三条选拔任用应当坚持以德为先、能力为本、实绩为重、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采用综合评价、考试考察和面试等方式综合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岗位能力,确保选拔职位的适任者。

第二章选拔条件和程序第四条选拔条件(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具有全面、坚定的百折不挠的革命意志和工作激情,能够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忠诚于本单位。

(三)具有较高的岗位素质和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表达能力、领导才能和团队合作精神。

(四)具有较好的业务能力、专业素养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掌握业务知识和技能,做到学以致用,能够推动本单位工作不断发展。

(五)具有本行业或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经验,对本职工作和本单位的发展有一定了解。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选拔程序(一)拟任用岗位的设定:据该职业岗位特点,制定编制和职责范围。

(二)公开招聘:定人员需求后,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宣传,并按规定报名。

(三)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定是否符合拟任用岗位的条件,公示合格者名单。

(四)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经过资格审查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和综合考察,最终确定入围人选。

(五)考虑职位要求和考察情况,确认人选。

(六)任用程序:对拟任用人员进行考察、审批,实行公示任用制度。

第三章考核及合同管理第六条考核(一)新人上岗:招聘人员上岗后,为期六个月视为试用期,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是否正式转正。

(二)聘用考核制度: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考核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荣誉和待遇,不合格者进行强制性培训和再次考核。

(三)绩效考核制度:对中层管理人员实行按绩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整职务和待遇的重要依据。

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加强高校干部队伍建设,推动学校事业科学发展

; 加强高校干 ; 推动学校事
: ● 口 U 文 / 华中 1 - ] 农 业 大 学 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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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 在 竞争 展 示 中脱 颖 而 出 。华 东理 工
大 学于 2 O 1 2 年 上 半 年 ,根 据 党 委干 部 工 作 部 署 ,在广 泛 调 研 和听 取 意 见 的
理 工 大学 党 委 十 分 重 视党 员 干 部教 育 研讨 和 各 类 理 论专 题 研 讨 班 等 ,努 力
培 训 和管 理 监 督 工 作 ,建 立 了干部 教 实 现扩 大培 训 规模 与 提 高 培训 质 量 相 育 培训 和 考 察 使 甩 “ 一 体 化 ” 的工 作 结 合 。党 委 不 断完 善 干 部 考核 评 价 机
拔 干部 方 式 ,提 高 选 人用 人 公 信度 。 完善 竞 争 性 选 拔 干部 方 式 ,是推 进 干 部 工 作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的 重 要 渠 道 ,也 是 提 高 选 人 用人 公 信 度 的 良好
举 措 。高 校 竞 争 性 选拔 干 部 有 利于 拓
展 用 人渠 道 和 视 野 ,有利 于 让 优 秀人

下 部 天 , 足 厥 阴 也 ; 下 邵 地 , 足 少 阴 也 ; 下 部 人 , 足 太 阴 也 。 ● 黄 帝 内 经 . 三 部 九 候 论 = 》
机 制 ,构 建 了校 内 培 训 、校 外 集训 、 训 格局 ,坚 持 “ 三 个 围绕 ”即 围 绕 中 央 重 大精 神 、围 绕学 校 中心 工 作 、 围
五 是 高度 重 视 党 员干 部 的 教 育 管 设一 支 符 合科 学 发 展 观要 求 、能够 担 理 工 作 。 加 强新 时 期 的干 部 教 育 管 理 当 四项 职 能和 事 业 发 展 重任 的 高 素质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通用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通用篇)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通用篇)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的建设,选拔和提拔一批德才兼备、业绩突出、道德品质高尚的人才,提高学校中层干部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目标1. 确立选拔的对象:本方案适用于学校在校内选拔和任用中层干部的工作。

2. 选拔原则:以能力和潜力为核心,依法对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 加强选拔的程序:明确选拔的流程,建立科学的选拔机制,确保选拔的公正、公开和透明。

第三章选拔条件1. 选拔干部的基本条件(1) 理论水平:具备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熟练掌握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党性修养。

(2) 业务水平:具备扎实的业务素养和专业知识,熟悉学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 道德品质: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师德师风。

(4) 综合素质:能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判断力、执行力和领导能力,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意识。

2. 选拔过程中的条件(1) 在职成长经历:具备一定的在职成长经历,有较强的教育实践经验,有一定教研或管理工作经历,有一定的工作成果。

(2) 着重事迹:重要岗位职务任期内,在业务工作中有较突出的成绩和突出的表现,被广大师生认可和好评。

第四章选拔途径与程序1. 选拔途径(1) 自荐: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按照程序自荐。

(2) 推荐:充分调动学校内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鼓励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

(3) 参选:经主管部门提名的人员可以自愿参选。

2. 选拔程序(1) 组织选拔:由学校领导班子组织人事、教务、纪委等相关部门共同负责此项工作。

按照公开选拔原则,组织选拔工作。

(2) 材料评审:由选拔组对参选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评审,按照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全面性对参选人进行初步筛选。

(3) 笔试面试:对初步评审合格的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学校干部选拔任用的相关制度和要求,制定本方案。

第二章选拔任用原则1.公开平等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遵循竞争择优原则,确保选拔人才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2.能力优先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重视人才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以确保其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3.政治上合格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符合党和国家的政治要求,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修养。

4.激励机制原则。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应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优秀干部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提升机会,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1.选拔条件(1)政治条件: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严守党的纪律和道德规范,无不良记录。

(2)能力条件:具备相关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关职务。

(3)业绩条件:取得优异的工作业绩,得到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和评价。

2.选拔渠道(1)内部选拔:根据岗位的具体需求,通过内部公示和面试的方式进行选拔,优先考虑在职教职员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

(2)外部引进:对于学科交叉、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等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通过外部招聘或引进的方式进行选拔。

3.选拔程序(1)岗位申请: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递交书面申请。

(2)资格审核:由有关部门对申请人的政治、能力和业绩条件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下一轮选拔。

(3)面试评审:通过面试的方式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价,确定最终的录用名单。

(4)公示任命:将录用名单在学校内部公示三个工作日,接受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监督和意见反馈。

(5)任命聘用:根据选拔结果,由学校相关部门颁发任命聘用文件,并在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四章激励机制1.薪酬激励。

对于选拔任用的中层干部,按照相关规定给予适当的薪资待遇提升,以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2.职称评定。

对于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中层干部,可以申报职称评定,提升其专业技能和职业地位。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为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学校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现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制定本办法。

一、选拔任用范围新选拔任用的学校正副职中层干部。

学校其他干部的选拔任用可参照。

二、选拔任用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2、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在优秀教师中选拔原则3、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4、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5、民主集中制原则6、依法办事原则三、选拔任用条件1、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2、具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的坚定信念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正确理念。

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有实践经验,有胜任相应岗位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4、坚持和维护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5、遵纪守法,清正廉洁,为人师表,作风正派,善于团结同志,顾全大局。

四、选拔任用资格1、提拔中层干部正职的还应当具有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具有下一级职位任职两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提拔中层干部副职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三年及其以上的教龄;(3)具有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或相当于教研组长一级的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3、提拔含团队干部的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1)具备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2)具有一年及其以上的教龄;(3)党员。

4、提拔人事干部岗位的,还需教育局人事科审查同意为准。

5、提拔总务主任岗位的,具有教师资格的按上述有关条文执行,非教师系列的必须具备五年以上工龄。

6、身体健康。

7、特别优秀的教师因工作需要,可破格任用。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1. 背景学校中层行政干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力量,在学校管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2. 目的本实施方案的目的是规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保证干部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公开性、竞争性和专业性,确保中层行政干部的素质和能力符合学校的要求。

3. 实施步骤(1)确定选拔条件按照学校中层行政干部的任职条件,确定干部选拔的基本条件和专业素质要求。

(2)发布选拔通知学校将通过内部通告或公开发布干部选拔通知,包括干部选拔的条件、程序、时间和具体要求等。

(3)报名和资格审核干部选拔通知发布后,符合条件的干部应当自愿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核。

(4)拟定初选名单通过资格审核的干部,由学校拟定初选名单,并对初选名单中的干部进行公示和听取意见。

(5)组织面试和体检经过初选后,对通过初选的干部进行面试和体检,从综合素质、工作能力、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和评估。

(6)确定任用名单通过面试和体检后,根据干部的表现,确定中层行政干部的任用名单,并进行公示、听取意见。

4. 工作要求根据本方案,学校选拔中层行政干部的工作要求如下:(1)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干部选拔,确保干部选拔的公平和公正;(2)充分尊重干部的自愿报名的权利,做好干部选拔的宣传和说明工作;(3)加强干部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工作,为干部选拔提供客观数据支持。

5. 结束语本方案是为了规范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定的,是学校中层行政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和工作指南。

各级干部务必认真贯彻执行,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正性、公开性和科学性。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学校中层干部的选拔任用方案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因为学校中层干部承担着管理和组织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职责,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发展和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因此,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必须制订科学合理,以确保优秀人才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一.选拔任用原则1.基于德才兼备的原则,优先考虑德才兼备的人选。

即对具有较高思想道德素质和在专业领域内具备发展潜力,能够担当各项任务和职责的人予以优先考虑。

2.科学选择人选,注重选拔培养专业人才。

即选拔任用与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相适应的专业人才,强调对教学实际经验的重视和学校文化建设。

3.公正公平、竞争择优。

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做到竞争择优。

4.注重培养,重视实践经验。

选拔考察和培养应注重对人才的潜力、实践经验的深化度、战略思维和决策能力的培养和提升。

二.选拔任用程序1.提出建议:校领导班子、党委委员会、教师代表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提名,以及学校组织的目标人选。

2.资格审查:对提出建议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工作经历、职称、培训经历、获奖经历、奖惩情况等资料审查,确定符合选拔标准的人选。

3.任职资格:通过履历验证、基本素质测试、专业职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测试等有效手段去评估每一个人才能否胜任工作职位。

4.新任命宣布:对已经确定的人员进行新任命宣布,同时告知应届人员任职管理和职责分工。

5.试用期:新选拔任用的人员在规定的试用期间内,应对工作实际情况和工作量做适当的调整和补充,以确保教育教学的顺利开展。

6.年度回顾:对每年新选拔任用的人员进行年度回顾,评估岗位工作情况和工作成果。

三.选拔任用过程1.岗位说明书:学校应制定岗位说明书,详细说明岗位职责、工作要求、任职条件等,确保人员选拔与岗位要求相匹配。

2.人才招募:学校应采取多种招募方式,如内部推荐、招聘、公开竞争等方式吸引人才,确保招募到具备优秀能力和发展潜力的人员。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二篇)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中层___选拔任用制度,建立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的选人用人机制,实现___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参照《___领导___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精神,立足工作需要和我公司干___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选拔公司中层干部(各部门正副职)二、选拔任用干部原则1.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2.坚持职工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4.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5.坚持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原则。

6.坚持依法办事原则。

三、岗位人选产生范围1.本部门内部产生2.全公司范围内筛选产生3.面向社会招聘产生四、程序(一)召开民主推荐会、进行个别谈话推荐1.下发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__通知2.召开岗位人选民主推荐会①参会人员。

总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部门骨干以上人员;部门一线职工代表。

②与部门骨干以及部分职工代表进行个别谈话。

3.整理会议及谈话情况,并将会议及谈话情况内容汇报给总公司领导,请总公司领导___。

4.通过部门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后,若仍无合适人选,即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筛选。

由人事部门提出建议人选,报请总公司领导___。

(二)总公司考察1.总公司安排人员通过民主测评及与本人谈话、与职工谈话等方式了解拟提拔人员的有关情况。

2.形成考察材料报总公司领导___,考察材料内容主要包括:拟提拔人基本情况;工作成绩、能力特长;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讨论决定1.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讨论人事任免,形成决议。

2.形成___。

(四)任前谈话总公司领导与拟提拔人进行谈话。

(五)任前公示①对拟提拔人、拟提拔岗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___个工作日。

②公示期结束,无影响任职的问题,即起草正式任职文件。

(六)廉政考试在公示期间___进行任前廉政考试。

(七)宣布到任和任职。

印发任职文件,总公司安排人员到任职部门宣布任职文件。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全]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全]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为进一步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推进干部工作规范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及管理规程(试行)。

一.基本要求(一)选拔任用原则。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导向,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注重实绩、公平公正择优竞争,坚持从严管理与激励关怀相结合,体现教育系统特点,充分调动教师干部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办人民满意教育。

(二)干部职数要求。

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资格和职位要求,严格遵照上级核发的〃三定〃方案规定的内设机构及中层职数内配备中层干部。

小学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中学团委书记,纳入学校中层职数;工会副主席、女职委主任,一般由中层干部兼任;个别小规模学校需要超出规定职数配备的,必须报经市教育局同意。

学校党委委员,原则上应在学校中层正职及以上党员干部中产生。

(三)结构优化要求。

中层干部在5人以上的学校,年轻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应有一定占比,其中35周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一般不少于15%。

(四)选拔任用方式。

根据学校实际和岗位要求,可采取组织选拔、竞争(聘)上岗、公开选拔(聘)等方式进行。

二、任职资格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学校中层干部应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身心健康,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乐于奉献,为人师表,关爰学生,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职业道德,富有教育情怀,立德树人,全身心投入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素养和实践经验,熟悉中小学教育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了解和掌握学生健康成长规律,工作实绩突出。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3篇)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3篇)

2024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____年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意义中层干部是党和政府机关中起着桥梁作用的重要力量,对于推动党和政府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提高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确保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并推动党和政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本方案依据党和国家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相关制度,结合____年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二、总体目标本方案的总体目标是:通过科学严格的选拔机制,选拔出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担当精神强的优秀中层干部,为实现国家的各项发展目标提供充足的人才支持。

三、实施步骤1.明确选拔对象根据中央有关文件规定,本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对象为年龄在35-45岁,具备基本工作经验和较高的学历背景的中层干部。

2.制定选拔标准和程序(1)制定选拔标准:根据中央有关文件和工作需要,制定选拔标准,包括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经验、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等指标,确保选拔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2)制定选拔程序:确定选拔流程,包括报名、初审、笔试、面试、考察、公示等环节,并规定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和相关责任部门。

3.开展宣传动员和培训(1)开展宣传动员:通过多种渠道,向干部群众宣传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义、目标、标准和程序,增强干部群众的参与意识和积极性。

(2)组织培训:对参加选拔的干部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素质,确保他们参加选拔的能力和水平。

4.组织选拔工作(1)组织报名:设立报名通道,并按照预定时间要求干部报名参加选拔。

(2)初审:由相关部门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干部参加笔试和面试环节。

(3)笔试:根据相关职位要求,组织笔试,考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知识水平。

(4)面试:选取笔试成绩优秀的干部进入面试环节,通过面试全面了解干部的综合素质和潜力。

(5)考察:对通过面试的干部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工作和个人品德表现。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高校)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高校)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高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高校)是指高校为了选拔和任用具备一定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中层干部而制定的一套工作规定和程序。

一、选拔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和道德修养。

2.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或专业能力。

3. 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

4. 具有一定的教学、科研或实践工作经验。

5. 具备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和领导能力。

二、选拔程序:1. 选拔形式:采取综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选拔,包括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

2. 考核内容:主要从政治思想素质、专业知识和能力、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教学、科研、实践工作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 选拔机构:设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选拔工作,选派专业人员组成考核组,负责具体实施选拔工作。

4.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中层干部候选人名单,并进行公示,接受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 最终确定中层干部人选,报请高校领导审批任命。

三、选拔工作管理:1. 选派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人员组成考核组,并确保公平公正的选拔工作进行。

2. 做好选拔工作的宣传和说明,使广大干部员工了解选拔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3. 加强选拔工作的监督和评估,确保选拔工作的质量和结果。

四、任用管理:1. 确定中层干部的职务级别和岗位职责,明确任职期限和工作要求。

2. 加强对中层干部的培养和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

3. 建立健全中层干部的考核和评价制度,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总结。

以上是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办法(高校)的基本内容,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可根据高校的具体情况进行制定。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方案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方案

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方案背景为了推进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队伍的建设,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效率,制定了本选拔方案。

目标通过选拔合适的人才担任学校中层管理干部,达到以下目标:1. 提升学校管理层的素质和能力;2. 增强学校的领导力和决策能力;3. 优化学校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效率。

选拔程序1. 确定选拔委员会:由学校领导班子组建,包括校长、副校长和相关部门主管。

2. 拟定选拔标准:制定合理的选拔标准,包括专业能力、领导潜力、团队合作等方面。

3. 公示招募:通过校园公告等途径公示选拔信息,邀请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

4. 申请评审:对报名人员的申请进行评审,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候选人。

5. 考核选拔:通过笔试、面试、演讲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考核。

6. 公示结果:公示选拔结果,如有异议,设立申诉渠道。

7. 培训选拔人员:对选拔出的中层管理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其管理能力和素质。

选拔标准1. 专业能力:具备所担任职位所需专业知识和技能。

2. 领导潜力:具备良好的领导能力和潜力,有明确的职业发展规划。

3. 团队合作:能够有效协调团队成员,有良好的沟通和合作能力。

4. 业绩表现:在过去的工作中表现出色,取得显著的成绩和成果。

5. 品德素质:遵守法纪和学校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

选拔工作的保密性选拔委员会成员应保持选拔工作的保密性,严禁泄露选拔过程和结果。

培训和考核机制选拔出的中层管理干部应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以提升其管理水平和能力,同时能够适应学校日益发展变化的需求。

结束语通过本选拔方案,学校将能够选拔到优秀的中层管理干部,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效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以上为学校中层管理干部选拔方案的概要,具体细节和操作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实施方案一、实施方案背景近年来,随着学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中层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要求也在不断提高。

为了确保学校教育事业的持续发展,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管理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方案目标1.选拔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团结协作的中层干部队伍。

2.优化中层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

3.促进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实施方案内容1.选拔范围(1)学校全体教职工;2.选拔条件(1)政治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2)业务精通,具有较高的教育教学或管理能力;(4)团结协作,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3.选拔程序(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书面报名申请;(2)资格审查:学校相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候选人;(3)民主推荐:组织教职工进行民主推荐,推荐候选人;(4)组织考察:学校相关部门对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了解其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5)确定人选:根据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结果,确定拟任人选;(6)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7)任命: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任命。

4.聘用管理(1)实行聘期制,聘期为三年;(2)聘期内,中层干部需接受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考核和评价;(3)聘期结束后,根据工作表现和需要,可续聘或解聘;(4)解聘中层干部需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本人。

四、实施方案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校中层干部选拔聘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方案;2.严肃工作纪律,确保选拔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3.强化考核评价,对中层干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确保队伍素质;4.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中层干部给予表彰和奖励;5.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选拔聘用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五、实施方案实施步骤1.制定实施方案,报学校领导审批;2.宣传实施方案,确保教职工了解选拔聘用工作的相关政策和程序;3.开展报名、资格审查、民主推荐等工作;4.组织考察,确定拟任人选;5.公示拟任人选,接受群众监督;6.正式任命,启动聘期管理。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

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为了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真正达到选贤任能的目的。

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太原师范学院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民主推荐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1、民主推荐的程序是:(1)、由党委组织部根据缺岗情况,确定拟任干部的任职资格、条件,民主推荐的范围及有关要求。

(2)、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资格条件、推荐人选范围及有关要求,通过填写推荐票、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推荐。

(3)、党委组织部汇总推荐情况。

2、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是:(1)教学业务干部,一般在本单位教职工中推荐。

(2)党政职能部门干部和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一般在全院相关单位的人员中进行推荐。

3、中层以上干部以个人名义或各总支、各单位以组织名义推荐干部人选,必须遵守以下三条规定:一是必须按照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推荐干部;二是必须负责地写出书面推荐材料。

以个人名义推荐必须署名推荐,以组织名义推荐必须集体研究确定;三是必须向党委组织部推荐,不能向领导干部个人推荐或私下里打招呼。

党委组织部要对以上述形式推荐的人选进行认真审核,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民主推荐。

未经民主推荐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对个别特殊需要的中层干部人选,可在个人推荐和党委组织部审核的基础上,经党委集体研究直接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1、院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的程序是:(1)听取组织部关于民主推荐的情况汇报。

(2)酝酿,讨论。

(3)确定考察对象名单。

2、考察的主要内容是: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3、考察的主要方法是: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

谈话对象要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谈话人数一般应占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以上。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本工作方案旨在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干部队伍建设质量和效能,加强学校管理团队的能力和素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1.背景学校中层干部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力量,他们承担着协助校领导管理学校的重要职责。

为了适应学校改革发展的需要,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学校制定本方案,明确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和方法,确保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正、公平。

2.原则党的领导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选拔任用能者原则:注重选拔任用具备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的人才。

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选拔任用工作必须公开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平。

民主推荐原则:听取多方面意见,形成科学、公正的选拔任用决策。

3.程序3.1 中层干部职位空缺预测学校人事部门根据学校发展战略和组织架构,定期进行中层干部职位空缺的预测和规划。

3.2 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确定学校人事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制定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包括学历要求、工作经验、专业背景、能力素质等,并通过学校内部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干部公开。

3.3 干部推荐申报学校人事部门根据中层干部职位的需求,向全校干部发出干部选拔任用申报通知。

干部应填写申报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给学校人事部门。

3.4 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岗位筛选:学校人事部门按照招聘条件对申报人进行初步筛选。

考核面试:经过岗位筛选的人员参加考核面试,由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评审。

综合评定:考核面试成绩、工作业绩、学历背景等因素纳入综合评定,确定优秀干部候选人。

公示和任免:学校人事部门对选定的候选人进行公示,并按程序向上级提交任免手续。

3.5 干部培训和考核被选定的中层干部应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提高管理能力和专业水平。

学校将定期进行干部考核,评估干部工作业绩和能力素质。

4.方法充分发挥民主推荐作用,听取多方意见,形成科学、公正的选拔任用决策。

制定合理有效的考核评价标准,注重综合能力和工作业绩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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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华东理工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和完善有利于科学发展的学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富有生机与活力、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为建设国际知名、特色鲜明、多学科高水平研究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第三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必须符合把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具有领导本单位、本部门科学发展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应当注重选拔任用优秀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

对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要及早安排到重要岗位上培养锻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校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包括:校长助理,二级党组织正副书记,校部党政机关、学院、直属单位等正副职。

学校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正、副职和副处级及以上专职组织员、纪检员的选拔任用,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条在校党委领导下,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六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水平,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二)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三章选拔任用工作启动第九条党委组织部根据中层党政领导干部整体换届聘任工作需要,提出聘任工作建议方案,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启动换届聘任工作。

换届聘任应经过公布职位、个人自荐(应聘)、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

第十条党委组织部根据干部职位个别调整补充需要,提出干部调整工作建议方案,报校党委研究确定,启动选拔任用工作。

常规性选拔任用应经过公布职位、民主推荐、考察、酝酿、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公开竞争性选拔任用应经过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酝酿、集体研究决定等程序。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十一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

民主推荐包括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

民主推荐的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第十二条领导班子换届,民主推荐按照领导班子职位的设置全额定向推荐;个别提拔任职,按照拟任职位推荐。

第十三条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应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党委组织部根据相应职位的岗位职责、性质和工作要求,按照代表性、知情度和相关性原则,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

民主推荐范围:(一)学院领导班子换届,参加民主推荐范围一般包括校领导、学院现任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委员、系所中心正副职、教工党支部书记、部门工会主席、学院办公室主任、党务秘书、民主党派负责人或成员代表,全体副高职称以上教职工。

(二)校部党政机关、直属单位换届,民主推荐分为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

单位推荐以各二级党组织为单位进行;个人推荐范围一般包括校领导、副处级及以上专兼职干部、机关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和七级及以上职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等。

(三)个别提拔任职,参加民主推荐范围由党委组织部按照推荐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四条民主推荐由校党委组织部负责,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二)填写推荐票,进行个别谈话;(三)统计推荐票,对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向学校党委汇报。

第十五条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一)学院领导班子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由校党委分管干部工作副书记和党委组织部会同学院分党委(党总支或直属党支部),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同时结合干部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二)校部党政机关、直属单位换届和个别提拔任职,由校党委分管干部工作副书记、分管校领导和党委组织部,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同时结合干部平时表现和日常考核,集体研究提出考察对象建议名单。

第十六条在对考察对象建议名单听取校党委常委意见的基础上,确定考察对象。

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确定副职考察对象时,应通过一定方式征求所在单位党政正职意见。

第十七条个别因工作特殊需要的人选,可以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

第十八条各二级党组织和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进行换届选举的,依照有关章程所提出的领导干部候选人预备人选为拟考察对象。

第五章考察第十九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党委组织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

第二十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必须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

第二十一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四)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了解情况;(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主要缺点和不足,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提拔任职后,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六)校党委分管干部工作副书记和党委组织部会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根据考察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拟任人选的建议方案。

第二十二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的范围一般为:(一)考察对象为学院的人员,考察范围为其所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成员;院长助理、院办、系、所、中心负责人和教职工党支部书记代表;部门工会主席和其他有关人员。

(二)考察对象为校部党政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员,考察范围为其部门所属二级党组织书记;所在部门正副职;所在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人数较少的为全体教职工)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二十三条考察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应当书面征求校纪委意见。

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计。

第二十四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

考察组由两名以上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有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组成。

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二十五条拟任人选的考察情况,一般由党委组织部向学校党委和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反馈。

第六章酝酿和讨论决定第二十六条中层党政领导职务拟任人选在讨论决定前,应当在不同的范围内进行充分酝酿。

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还应当征求党委统战部及其所在党派主要负责人的意见。

中层副职的拟任人选,还应当征求拟任职单位中层正职的意见。

第二十七条选拔任用中层党政领导干部,应由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

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实行票决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校党委常委会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常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八条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校党委分管干部工作副书记或党委组织部部长逐一介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三)无记名投票表决;(四)监票与计票,组织部、党办各一名同志负责计票,纪委一名同志负责监票;(五)宣布票决结果,以应到会党委常委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第二十九条校长助理、校纪委副书记、党委组织部部长、人事处处长等领导职务任免后要及时报上海市教卫党委审批;工会、妇委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领导成员任免后要按有关章程和规定及时报其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勤服务中心党政正副职任免后要及时报上海高校后勤服务中心党委审批;武装部主要负责人任免后要及时报徐汇区武装部备案。

第七章任职第三十条实行新提任中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

新提拔担任学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的,在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一般为7天。

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经公示有影响任职问题的,应由校纪委、党委组织部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后向党委常委会汇报,由党委常委会复议。

第三十一条实行新提任中层党政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

非选举产生的新提拔的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享受现职待遇。

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试用期计入任期时间;不胜任现职或个人选择不再担任现职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行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

中层党政领导干部每届任期为4年,任期期满原则上按时换届。

第三十三条对决定任用的干部,由校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正职领导干部一般由校党委书记、校长或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谈话;副职领导干部由分管干部工作的副书记或党委组织部部长谈话。

第三十四条职务任免发文。

党群类干部以学校党委名义发文,党委书记签发;行政类干部以校长名义发文,校长签发。

领导干部因换届改选后离任的,作为自然免职,一般不再专门发文;领导干部因退休或调离学校的,应在向党委常委会通报后发文免职。

第三十五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下列时间计算:(一)由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并票决通过的干部,自校党委常委会决定之日起计算;(二)经选举产生的干部,自当选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六条中层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免后,到任和离任者均应及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八章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第三十七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是中层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

第三十八条报名参加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人员,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相关条件和资格。

第三十九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第四十条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应经过下列程序:(一)发布公告,公布职位、报名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和方法等;(二)推荐、自荐与资格审查;(三)组织面试;(四)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五)在一定范围内充分酝酿;(六)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七)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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