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工作是公安民警的一门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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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通讯(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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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研究
2009年第9期群众工作是公安民警的一门必修课
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
对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也是
公安民警追求的一个永恒主题。胡锦涛同志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的大量工作同党的群众工作有密切联系,要求我们把联系群
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团结群众的工作做得更好。”
这一重要论述对于公安机关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
义。公安民警每天都与群众打交道,必须把为了谁、相信谁、依靠
谁贯穿到工作的始终,必须把学会做群众工作,走群众路线,作为
自己的一门必修课。
一、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乐于做群众工作
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一贯坚持的优良传统和根本
路线。长期的实践证明,群众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公安工作的效能和
公安机关的形象。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公
安机关在贯彻群众路线方面遇到了诸多新情况、新变化和新问题,影
响和制约了公安工作的开展。有的群众观念淡薄,认为科技进步了、
装备先进了,群众工作可有可无,缺乏做群众工作的热情;有的对
群众缺乏感情,片面强调自身感受,忽视群众的疾苦,把群众的“大
事”当“小事”、“急事”当“闲事”,造成了群众与公安机关
的隔阂和疏远;有的对群众工作的内涵理解不深,招法不多,认为
做几件好事、走访几户家庭就是做群众工作,不愿意多深入群众、联
系群众、服务群众,缺乏做群众工作的方法,缺乏深入群众的工作
作风;有的自身素质和执法水平偏低,以管人者自居,滥用职权,执法
不公,执法不严,办人情案、关系案,越权执法等,损害了公安机关在人
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对民警的宗旨教育,让
民警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仍然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群众观点不仅是
一个感情问题、方法问题,更是立场问题、原则问题。我们必须坚持马
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切实解决权从
何来、为谁掌权、为谁执法的问题,牢固树立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意识,
永远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全力维护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
接、最现实的利益,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俗话说得好,群众心里有杆秤,群众在你心中有多重,你在群众心中就
会有多重。我们一定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乐于做群众工作,真正了解
民之所思,解决民之所盼,赢得民之所信,夯实群众工作基础。
二、牢固树立群众工作导向,善于做群众工作
在新的形势下,群众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一些民警
往往感到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
能用。为此,我们只有靠学习养足底气,靠创新昂扬锐气,靠制度
形成风气,千方百计拓宽群众工作的思路。一是要始终坚持以民意
为工作导向。把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评价公安工作的根本
标准,积极顺应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加大基层公安
机关综合考评的民调分值权重,更加突出民意这个“指挥棒”。二
是将群众工作日常化。社区警务是公安机关联系群众的最基层工作单
元。要积极探索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新机制,把警务室建到群众的家
门口,保持和发扬社区民警“串百家门、知百家事、解百家难”的徐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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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方法。积极推行市、县公安局长建立社区联系点和“网上信箱”,及时了解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期盼和诉求,牢牢把握工作的正确方向,进一步增强公安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设立网上派出所、网上办证大厅、网上警民论坛、虚拟警务室、警民联系QQ群、民警博客等,充分利用网络服务群众,不断拓宽警民沟通互动的渠道和载体。三是建立顺应民意的警务机制。解决好公安机关“大机关、小基层”的问题,将更多的警力投向街面、社区,大力提高见警率和管事率,实现与人民群众的“零距离”接触。四是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市县公安机关要开设专门的群众工作课程,把群众工作作为民警培训的必修课。要通过集中培训、岗位练兵等渠道,让民警苦练群众工作基本功,努力做到“三懂四会”:即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不断提高民警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技巧。对新招录的民警,一律先下到基层实战单位锻炼;对缺乏基层工作经验的机关民警,要分批分期组织到基层进行锻炼。同时,要大力培养、宣传、表彰亲民爱民的典型,将群众工作能力作为考核和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三、牢固树立群众主体地位,带着深厚感情服务群众“人民警察为人民”是公安民警的座右铭。感人心者,莫先于情。充满了对群众的感情,我们就会由衷地产生责任感、使命感,就会时刻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倾全力解决群众的困难和问题。因此,我们必须变管理为服务,从老百姓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地方做起,为老百姓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一是认真重视老百姓的“小事”、“平凡事”。孟建柱部长多次强调,“小事”连全局,“小事”连民心,我们眼中的“小事”在老百姓眼里就是“大事”。实践证明,公安机关的威信往往是从群众关心的“小事”上建立起来的。因此,我们要引导广大民警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于细微处见服务,积极主动地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真正把公安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二是大力推进 “零距离”服务活动。要规范接警、处警、办案、办事程序,做到件件认真办理,件件有回复。特别在户政、外事、交通、车管业务办理等窗口部门,要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微笑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各项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接待群众要做到:来有迎声,办有回声,走有送声,让群众希望而来、满意而归。要探索构建警察公共关系新机制,把“民有所求,警有所应”作为警察公共关系的主旋律,通过“警营开放日”、“当一天警察”、“平安短信服务”等形式,不断加强警民沟通,促进警民互动互信。三是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要建立警务公开新机制,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警务公开栏等形式,将窗口部门、派出所的服务项目及政策规定、办事程序、收费标准等全部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要通过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等形式,及时公布重大警情和社会治安状况,尽力满足群众的知情权;要认真开展警务评议,对于群众反映的公安行政管理和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及时纠正和整改,并回告群众,以实际行动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四、牢固树立以民为本理念,大力倡导人性化执法以民为本,就是要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摒弃片面注重处罚、轻视教育的落后观念,实行人性化执法。在面对普通老百姓特别是下岗人员、外来民工、经济困难人员等弱势群体的时候,要准确把握执法对象的心理感受,充分考虑对方在经济上、心理上的承受能力,善于“换位思考”,灵活运用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最大限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一是要切实做到公正执法。坚持有
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努力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筑牢群众工作的思想基础。二是要坚持人性化执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充分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在执法中努力做到程序合法、方法合理、操作有情,充分体现法律的社会教育作用。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做到抓大案不放过小案,既破案又追赃,让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中得到全面的保护。三是要善于化解矛盾纠纷。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治安问题,要求在法律、法规的允许范围内,在说服教育的前提下,从构建和谐社会出发,把治安问题处理好,把矛盾纠纷解决好,不能生搬硬套法律条文,不能为执法而执法,而应注重执法的社会效果。要探索建立公安信访新机制,认真总结“大接访”的经验,建立和完善公安机关常年接访、定期约访、重点走访和领导下访的长效工作机制,畅通群众表达意愿的途径。四是要务主业,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治安问题。从衡阳的实际出发,治乱必先治黑,治黑必先治毒。对黑恶势力要坚决铲除,对滋长中的黑恶势力要坚决消灭在萌芽状态。要净化娱乐、休闲场所,坚决斩断伸向衡阳的毒品犯罪黑手。要研究盗抢犯罪的规律,整合各警种资源,建立符合衡阳实际的打防模式,坚决遏制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盗抢犯罪。(作者:衡阳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