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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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质检报告

车辆质检报告

车辆质检报告
报告编号: XXXX
车辆信息:
车型:XXXX
车牌:XXXX
发动机号码:XXXX
车架号码:XXXX
检验日期:XXXX
一、外观质检结果
车身:正常,无波浪、划痕、凹陷等影响外观美观的情况。

车漆:涂层表面无脱落、剥落、起泡、腐蚀等现象。

车灯:各类车灯均正常,光亮度和色彩鲜艳程度符合要求。

车窗玻璃:无明显碎痕、磨损、裂缝或破损的情况。

车轮:符合规定,轮胎气压正常,无磨损等问题。

二、内饰质检结果
仪表板:各项仪表均正常,指针灵敏,读数准确无误。

车座:座椅鲜明、整洁无损坏情况,座椅高低调节与正常。

空调:空调制冷、除湿、加热等功能正常无损坏情况。

音响:音响效果良好,各项功能正常。

三、机械质检结果
发动机:工作正常,无异响,好转稳定,污染物排放符合标准。

制动系统:制动性能、刹车距离均符合车辆性能标准。

悬挂系统:正常工作,行驶平稳,无异响,无泄露现象。

排放系统:排放样本采集符合标准,所有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符
合相应排放标准。

传动系统:传动性能正常等。

综上所述,此次车辆质检结果良好,不存在任何质量问题。

同时,我们建议定期对车辆维护进行检查以保障行车安全,节省油
耗费用,使车辆保持最佳状态。

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附件3:江苏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一、检验报告单表头填写方法1、经当地质监机构审查后获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本报告中的所有检验检测参数均在汽车综合性能能力附表中得到批准,且在有效期内的,应在检验报告单左上方使用“”标志,同时应在标志下方加注证书编号。

2、报告单编号编排规则:用15位数字,左起——第1和第2位为“省份代码”,用32代表江苏省;第3和第4位为“市区代码”,用01代表江苏省南京市、02代表无锡市、03徐州市、04常州市、05苏州市、06南通市、07连云港市、08淮安市、09盐城市、10扬州市、11镇江市、12泰州市、13代表江苏省宿迁市;第5位为“县区代码”,含市区、县区、县级市,用0~9,第11位以后依次用A、B、C等,由各个省辖市确定;第6为“机构代码”,由各个省辖市确定,县区代码和机构代码确定后应报至省运管局备案;第7和第8位为“年份代码”,例如用17代表2017年,用18代表2018年,依次类推;第9至第13位为“检验序号”,按当年签发报告数量的次序从“00001”起编排;第14和第15位为“上线次序”,第1次上线即初检后出具的报告用01,第2次上线即复检一次后出具的报告用02,依次类推。

通常每期检验只出全部合格即最末一次上线后的报告。

但是只要需要,每次上线后不管合格与否,都要能够出具相应的检验报告。

二、检验报告单“单车(牵引车)基本信息”填写方法3、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绿”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苏F-12345(蓝)。

4、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5、委托人,填写送检单位的全称,如车主单位、维修单位、仲裁机构、司法机构或其他性质的委托单位。

6、车辆类型,填写机动车登记证记载的车辆类型。

7、品牌/型号,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记载的品牌型号。

发现实际品牌型号与行驶证登记的不同,要请车主更换行驶证。

车辆检查报告范文(精选)

车辆检查报告范文(精选)

车辆检查报告范文(精选)(二)引言:车辆使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车主和乘客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通过定期进行车辆检查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维修,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本文将介绍一个精选的车辆检查报告范文,以帮助车主了解如何编写一份详细和专业的车辆检查报告。

概述:正文内容:1.机油和滤清器的状况a.检查机油的颜色和质地,应为透明和黄色,不应有杂质。

b.检查机油滤清器是否需要更换,如有液体渗漏或破损迹象。

c.检查机油的油位是否符合标准,即是否过多或过少。

2.轮胎的磨损和气压a.检查轮胎的花纹深度,是否达到法定最低要求。

b.检查轮胎的磨损情况,如是否有裂纹或变形。

c.检查轮胎的气压,确保符合制造商建议的标准。

3.刹车系统的工作状态a.检查刹车片和刹车盘的磨损情况,如有需要及时更换。

b.检查刹车液的油位,确保充足且无泄漏。

c.检查刹车线是否有锈蚀或破损迹象。

4.灯光和信号器的功能a.检查前照灯、尾灯和刹车灯的亮度,确保明亮且正常工作。

b.检查转向灯和危险警示灯的功能,是否正常闪烁。

c.检查雨刮器和清洗器的操作,确保清洁效果良好。

5.悬挂系统的状况a.检查减震器的工作状态,如有渗漏或减震效果不佳需要更换。

b.检查转向系统的工作情况,确保灵活性和稳定性。

c.检查悬挂系统的零部件是否有松动或磨损的情况。

总结:定期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查是确保车辆安全和可靠性的重要步骤。

本文通过介绍一个精选的车辆检查报告范文,对机油和滤清器的状况、轮胎的磨损和气压、刹车系统的工作状态、灯光和信号器的功能以及悬挂系统的状况进行了详细阐述。

希望这份报告范文能够帮助车主了解如何编写一份详细和专业的车辆检查报告,并且能够在日常使用中更加关注车辆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范本模板】

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范本模板】

附件2: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编号:
说明
1、本报告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01)和《广东省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技术要求(暂行)》编制。

2、本报告单须加盖检测专用章和计量认证标志的印章;涂改数据、复印的,均为无效.
3、本报告单一式三份:车辆单位(必须是书面检测报告单)、检测单位、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可采用电子检测报告单)各执一份.
4、对本报告如有异议,可在报告生效之日起十天内向检测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对检测单位处理情况不满意的,可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投诉。

投诉电话:
5、本报告单中的标记:
○表示合格项目
×表示不合格项目
-表示本次未检项目
广东省汽车综合性能
检测报告单
检测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广东省交通厅公路运输管理处监制。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评定

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及评定

2020/4/3
18
3.3 人员配置
基本要求:对所有从事抽样、检测和/或校准、签发检 测/校准报告以及操作设备等工作的人员,应按要求根据 相应的教育、培训、经验和/或可证明的技能进行资格确 认并持证上岗
所有检验人员需经省运管局考核合格,持证上岗率 100%。
2020/4/3
19
检验人员配备
机构负责人
2020/4/3
27
表3.2 评定项目分级项与不分级项一览表
序号
检验项目
分级项 不分级项
1
5.1 整车装备与外观
4
19
2 5.2 动力性
1
1
3 5.3 燃料经济性 4 5.4 制动性 5 5.5 转向操纵性
1
0
2
3
1
2
6
5.6 前照灯
0
2
7 5.7 排放污染物控制
3
0
8 5.8 喇叭声级
0
1
9
5.9 车辆防雨密封性
2020/4/3
11
3.1 仪器设备 3.1.1 基本要求
* 仪器设备的检测能力(参数)应与开展检验项目相 适应,满足检验需求。
* 仪器设备的测量范围、分辨力、准确度或允许误差 应符合计量检定规程和检测标准的要求。
* 仪器设备技术性能应符合国家、行业产品标准要求。 *测机构(简称:综检机构),依 法设立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对营运车辆进行综合 性能检测,并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检测机构。。
4.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与评定:对在用营运车辆整 车装备及外观、动力性、燃料经济性、制动性、转向操 纵性、前照灯发光强度和光束照射位置、排放污染物进 行、车速表示值误差等技术性能检测、划分等级和技术 等级评定。

天津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表及填写说明

天津市道路货物运输车辆审验表及填写说明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还需提交(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
《危险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复印件□;
常压(压力)汽车罐车罐体检测报告及压力容器《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
本年度《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及《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纸质原件□;
以上部分由经营者填写,以下部分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填写。
100×100×100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货物运输车辆需提交材料(所有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已提交的在□内划“√”
《道路运输证》原件□;《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本年度《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及《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由属地运管机构联网在线查询,无需企业提交纸质材料)
附 录 A
所属区县:
业户名称(章)
XXXX有限公司
车牌号码
津AB12345
经办人
XX
经营许可证号
120XXXXXXX
车辆类型
牵引车
联系电话
022-XXXXXXXX
道路运输证号
120XXXXXXXX
核载质量(Kg)
25吨
机动车注册登记日期
XX年XX月
道路运输证发证日期
XX年XX月
外廓尺寸(mm)
(长×宽×高)
审验主要内容
审验结果
审验人签字
所属运管机构意见
车辆技术等级
一级□二级□
负人(签字):
运管机构(章):
年月日
机动车检验有效期
年月
道路运输证与机动车行驶证外廓尺寸核实情况
相符□
违规违章等办结情况
已办结□
车辆动态监管查询网页打印单原件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部门规章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渝交委〔2005〕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审验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经营行为、规费缴纳、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查验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由车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运管处(所)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范生效以前制定的有关营运车辆审验和技术审查登记的规定与本规范不符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六条本规范自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二章审验范围和时间第七条凡经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或教练车标志卡)的班线(定线)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货物专用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培训车辆均属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范围。

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和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的审验规范另行制订。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同步进行,每年一次,时间为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以前。

第三章审验内容第九条车辆审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1.《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或《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2.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或《教练车标志卡》原件;3检测日期在15日内的检测合格的《重庆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原件(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持经车籍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外省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4.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主页、副页及检验合格记录页);5.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6.本次审验前每季度的《机动车维修出厂竣工合格证》原件(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持经车籍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外省市《机动车维修出厂竣工合格证》);7.运送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上材料有需复印或打印的,一律采用A4型号纸张。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

货运1表第5页共6页申请材料核对表请在项前□内划√☑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2. 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 《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本市分公司的,还须提供总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 《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1)挂车《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新办或增加经营范围的企业,拟从事的经营范围首辆车为牵引车头的,需要同时提供挂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2)专用号段牌照《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从事道路普通货运(货运出租)的须出具,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50辆(含)以上专用号段牌照《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5.《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挂车《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新办或增加经营范围的企业,拟从事的经营范围首辆车为牵引车头的,需要同时提供挂车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6.《车辆<道路运输证>注销(转籍)单》原件及复印件(旧车组建企业提供)☑18.安全生产等11项管理制度文本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是申请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提供网络货运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或《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原件及复印件☑8.《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载货汽车)》或者《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牵引车辆)》或者《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记录表(挂车)》原件及复印件☑9. 主要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0. 卫星定位装置安装服务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1.《上海市冷藏车降温试验检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2.《机动车驾驶证》复印件□19.《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1)申请人为本市分公司的,申请“新增”事项时须现场提供总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及副本原件;□(2)申请人申请增加经营范围的须提供本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

□20.《线上服务认定结果》复印件(申请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提供)☑21.《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原件☑13.《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14. 交通安全专职人员聘用合同复印件□15.停车场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经营许可的,提交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或镇政府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6.停车场地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申请道路货物专用运输(清障施救牵引)经营许可的,提交办公场所、停车场地产权证或镇政府开具的土地使用证明复印件)□17.承运人责任保险等托运人权益保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如果是申请网络货运(除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提供。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质量检验报告单

CLS-01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交通标志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3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波形梁钢护栏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4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混凝土护栏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5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缆索护栏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6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突起路标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7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轮廓标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8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防眩设施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09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隔离栅和防落网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10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里程碑和百米桩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CLS-11
某省建设项目
某地方改扩建工程
避险车道现场质量检验报告单
承包单位: 合同号:。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汽车运输业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修订草稿-提供给修订工作组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营运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生产安全及高效节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性规定(注:发布此部令时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租赁车经营管理的法规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运输经营者对营运车辆的技术管理以及运输管理机构对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运输经营者,是指取得《运输经营许可证》的道路客货运输、城市公交运输、出租车运输经营者及汽车租赁、汽车驾驶培训的经营业户。

本规定所称营运车辆,是指配发《运输证》,从事经营性客货运输以及用于汽车租赁经营、驾驶员培训经营的车辆。

第四条运输经营者是所属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本规定落实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同时接受运输管理机构对其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监管,以及对其营运车辆市场准入的审查和车辆技术性能定期审验。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领导下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及其他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对辖区各类运输经营者的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车辆技术管理第六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交通运输部制定的营运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第七条运输经营者应当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车辆技术及车辆技术管理标准(规范);执行交通行业标准规范的营运车辆技术要求。

第八条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由车辆技术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的车辆技术管理机构。

所属车辆较少的,应当有专职技术管理人员负责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第九条车辆技术管理机构主要职责:(一)做好营运车辆购置前有关车辆综合性能要求、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及客车类型等级的评估;(二)负责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建立和记录填写,保证营运车辆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三)根据国家标准及车辆的结构性能、使用条件等因素,科学、合理制定营运车辆技术管理定额标准,包括各主要营运车型的定期维护周期、作业项目及燃料消耗量定额,轮胎行驶里程定额等。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20.12.14•【文号】交办运〔2020〕67号•【施行日期】2020.12.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道路交通管理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20〕6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和排放检验)有关决策部署,推动落实国家标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38900—2020,以下简称GB38900标准),进一步优化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便利开展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工作,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持续深化改革推进道路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物流降本增效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对于减轻道路运输经营者负担、优化道路运输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GB38900标准是保障“三检合一”政策落地实施的重要支撑,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2016)将同时废止。

加快优化调整现有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技术等级评定要求,完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制度体系,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必然要求。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在“两检合一”工作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货运车辆“三检合一”改革任务落实,认真抓好GB38900标准的贯彻执行,严格按照相关部署要求组织开展道路运输车辆检验检测和技术等级评定,切实减轻经营者负担,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强化政策衔接,确保平稳过渡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GB38900标准的实施,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委托取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并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联网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严格按照GB38900标准的有关规定,对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客、货运输车辆进行检验检测,出具GB38900标准附录G式样规定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并在报告“备注”栏签注车辆技术等级。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2.07•【文号】交办运〔2018〕21号•【施行日期】2018.02.0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办运〔2018〕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质检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7〕207号,以下简称《通知》),推进道路货运车辆检验检测改革落地实施,提升道路货运企业和从业人员获得感,经交通运输部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合并道路货运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的检验检测项目,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中涉及安全项目的检验检测统一适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待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后,检验检测要求、项目和方法按照新标准执行。

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和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整合前,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根据货车从业人员提交的货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直接采信安全技术检验结论,涉及安全的项目不再作为道路货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项。

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依据《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对货车其他检测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对所检测项目进行技术等级评定并出具评级结论。

对于货车先开展综合性能检测、再开展安全技术检验的,应要求该货车从业人员在完成安全技术检验后向综合性能检测机构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再予以技术等级评定。

对于已经实现安全技术检验、综合性能检测“两检合一”的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应按照“一次上线、一次检测、一次收费”的原则,同时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和综合性能检测两份报告,为营运货车年检和年审提供技术依据。

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

附件5:道路运输车辆性能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一、检验业务信息填写方法1、表题后括号内填写检验类别,例如:技术等级评定检验、委托检验(二维竣工委托、事故车委托、仲裁车委托、节前专项委托、其他委托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道路运输证号,按道路运输证的记载填写道路运输证的号码,格式如“通字12345678”,即“字”前为所在地运政管理部门简称,“字”后为8位数字,省略“苏交运政”。

领证之前的检验填“待领”。

非营运车辆填“无”。

4、业务类型,填写受检车辆的属性,申请从事道路运输车辆填“申请”,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填“在用”,其他车辆填“其他”。

5、检测线别,有两条及以上检测线时,按大写英文字母顺序从“A”开始将检测线依序编号并填写。

只有一条检测线的检验机构可以不填。

6、检验日期,填写车辆检验合格下线的时间,格式为:“YYYY-MM-DD hh:mm:ss”,即“年-月-日时:分:秒”。

7、记录单编号,填写相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车辆基本信息填写方法8、号牌号码,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号码,并用“黄”、“蓝”、“黑”、“白”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苏B12345(黄)、苏B12345(蓝)、苏B1234学(黄)、苏B1234挂(黄)、苏B1234警(白)等。

9、挂车检测用牵引车号牌,通常填写“/”。

当检测挂车时,在信息栏“号牌号码”中填写被检挂车的号牌号码,“挂车检测用牵引车”中填写牵引车的号牌号码。

10、车辆型号,根据车辆一致性证书第0.2项和注册登记证书填写完整的车辆型号。

11、车辆出厂日期,根据出厂合格证或注册登记证书用“××××-××-××”格式填写车辆出厂日期。

12、初次登记日期,根据机动车行驶证的记载用“××××-××-××”格式填写首次“注册日期”。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1号令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2016年1号令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1号令)本规定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保障运输安全,发挥车辆效能,促进节能减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运输车)。

本规定所称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是指对道路运输车辆在保证符合规定的技术条件和按要求进行维护、修理、综合性能检测方面所做的技术性管理。

第三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当坚持分类管理、预防为主、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道路运输经营者是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周期维护、视情修理、定期检测和适时更新,保证投入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符合技术要求。

第五条鼓励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安全、节能、环保型车辆,促进标准化车型推广运用,加强科技应用,不断提高车辆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监督工作。

第二章车辆基本技术条件第七条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要求:(一)车辆的外廓尺寸、轴荷和最大允许总质量应当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589)的要求;(二)车辆的技术性能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 18565)的要求;(三)车型的燃料消耗量限值应当符合《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1)、《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 719)的要求。

车辆检测报告单(模板1)

车辆检测报告单(模板1)

引言概述:
车辆检测报告单(模板1)是一份用于记录车辆检测结果的文件。

本文将详细介绍车辆检测报告单的结构和内容,并提供了一个二号模板供参考。

车辆检测报告单的编制旨在提供一个标准化的检测结果记录,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正文内容:
一、车辆信息
1.1车辆基本信息
1.2车辆外观检查
1.3车辆内饰检查
1.4车辆识别码检查
1.5车辆历史维护记录
二、动力系统
2.1发动机检测
2.2排放系统检测
2.3燃油系统检测
2.4冷却系统检测
2.5传动系统检测
三、底盘系统
3.1制动系统检测
3.2悬挂系统检测
3.3轮胎和轮辋检测
3.4方向盘和转向系统检测
3.5桥梁系统检测
四、电气系统
4.1电池和充电系统检测4.2灯光系统检测
4.3仪表盘和电子设备检测4.4车身电器系统检测
4.5启动和充电系统检测
五、安全系统
5.1安全气囊系统检测
5.2安全带系统检测
5.3防盗和报警系统检测5.4刹车辅助系统检测
5.5驾驶辅助系统检测
总结:。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

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记录单填写方法

附件7: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填写方法一、表头基本信息填写方法1、表题后括号填写检验类别,例如:技术等级评定检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验、汽车大修竣工质量检验、二维竣工暨技评检测、大修竣工暨技评检测、×××专项委托检测,等等,其中“×××”表示“抽查车”、“事故车”、“消防车”、“军用车”等。

2、车辆单位,按机动车行驶证填写车主全称。

3、号牌,填写机动车行驶证登记的车牌并用“黄”、“蓝”、“黑”等文字和括号说明牌照颜色,例如:F-12345(蓝)。

4、号牌种类,按GA36-2014《中华人民国机动车号牌》规定,填写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教练汽车、警用汽车、低速车、临时行驶车,等等。

5、检验日期,用“YYYY-MM-DD”即“年-月-日”格式填写实施人工检验的完成日期。

6、记录单编号,填写对应的《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的编号,其编号规则参见《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填写方法》。

二、“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不需要进行核查评定,《道路运输车辆人工检验原始记录单》(以下简称“人工检验记录单”)中1~10号项目的“评定”栏均记“/”。

对于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需要进行核查评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0号项目,共10项。

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的车辆,实车检查结果符合要求的,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壹”(表示符合一级技术等级要求)或“贰”(表示符合二级技术等级要求),否则记“×”(表示单项不合格)。

评定时对于适用情形以外的所谓“其他车辆”,免予核查并在相应项目评定栏记“/”(表示不涉及此项)。

具体的填写方法参见表1。

表1 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待续)表1 人工检验记录单“核查评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续完)三、“唯一性认定”项目“评定”栏填写方法对于在用道路运输车辆和申请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车辆进行综合性能检验时,需要进行唯一性认定,包括人工检验记录单中的11~17号项目,共7项(另有外廓尺寸和车厢栏板高度等2项参见“九测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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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合格
13
左外灯远光光强(cd)
53600
≥15000
合格
2
一轴不平衡率(%)
10.3
≤24.0
一级
14
左外灯远光垂直偏移量(H)
0.940
0.85~0.95
合格
3
一轴左轮阻滞率(%)
1.1
≤3.5
合格
15
左远光水平偏移量(mm/10m)
左37
170-350
合格
4
一轴右轮阻滞率(%)
1.0
≤3.5
40.8
≥20.0
合格
22
右近光水平偏移量(mm/10m)
左68
170-350
合格
11
第一转向轮侧滑重(m/km)
+1.8
-5~+5
合格
23
车速表(km/h)
36.8
32.8-40.0
合格
12
光吸收系数(m-1)
0.64
≤2.5
合格
24
喇叭声压级(dB(A))
92.9
90-115
合格
六、备注
七、检验结论
19
右外灯远光垂直偏移量(H)
0.941
0.80~0.95
合格
8
二轴游轮阻滞率(%)
1.1
≤3.5
合格
20
右远光水平偏移量(mm/10m)
左98
350-350
合格
9
单车(牵引车)整车制动率(%)
96.2
≥60
合格
21
右外灯近光垂直偏移量(H)
0.770
0.60~0.80
合格
10
单车(牵引车)驻车制动率(%)
合格
16
左外灯近光垂直偏移量(H)
0.800
0.60~0.80
合格
5
二轴制动率(%)
87.7
≥20.0
合格
17
左近光水平偏移量(mm/10m)
左102
170-350
合格
6
二轴不平衡率(%)
8.4
≥30.0
一级
18
右外灯远光光强(cd)
44300
≥15000
合格
7
二轴左轮阻滞率(%)
1.1
≤3.5
合格
-
有效行驶证件
-
三、检验业务信息
检验类别
业务类型
检验日期
四、人工检验结果
序号
检验项目
判定
不符合项目
1
唯一性认定
合格

2
故障诊断信息
合格

3
外观检查
合格

4
运行检查
合格

5
地沟检查
合格

6
核查评定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合格

五、检验性能结果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数据
标准限值
判定
序号
检验项目
检验数据
标准限值
判定
1
一轴制动率(%)
101.9
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验报告单
线号:2温度:25.7℃湿度19.8%RH报告编号:
一、单车(牵引车)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
委托人
车辆类型
品牌/型号
营运证号
注册登记日期
出场年月
车身颜色
车辆识别代号
发动机号码
行政区域
二、挂车基本信息
号牌号码
-
委托人
-
车辆类型
-
品牌/型号
-
营运证号
-
注册登记日期
-
出场年月
-
车辆识别代号
经检验,该车检验结果为,符合JT/T198的相关技术要求,技术等级评定为级车辆
授权签字人:
检验机构名称(盖章):
地址:2017年06月01日
依据标准:GB7258-2012、GB1856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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