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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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创新

自撤地设市以来,我们城建环保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人大工作的性质和任务,结合我市城建环保工作的特点和要求,把如何创造性地开展好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不断提高我市城建环保工作建设和发展水平贯穿于日常工作之中,并通过摸索和实践,逐渐掌握了一些工作经验和方法,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实事求是的讲,由于城建环保工作始终要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步,甚至还要在某种程度上,有一种超前的发展思维,以不断适应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因此在工作中,明显感到我们在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创新上还不到位,特别是在如何发挥自身作用,找准工作立足点和切入点,做到与政府工作同频共振、相得益彰上还存在着一些差距。也充分认识到了加快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创新,全面提升我市城建环保工作的水平的重要性与迫切性。为此,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与部署,结合我们自身工作,对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创新问题谈一点粗浅的认识。

江泽民同志指出“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因此我们说,树立创新意识、加大创新力度、建立创新机制、提高创新水平是做好新时期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的重要保证。

一、要在思想观念上创新。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首先是思想的解放和观念的更新,否则,就不可能有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举措。人大工作要创新、要发展,要求我们的思想必须从传统的模式中解放出来,换脑筋,变思想,打开眼界,拓宽思路。从而做到创新有主动性,发现问题有预见性,认识新事物有敏锐性,解决问题有创造性。以思想观念的科学更新,推动人大工作得以改进和加强,促进人大各项职权得以充分落实。一是要树立服从服务大局的创新观念。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作为权力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所行使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所进行的工作内容取决于形势的发展和党的中心工作。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服从服务于大局的创新观念,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具有长远性、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战略决策,充分发挥自身的职能作用,进行全方位、高层次的监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要树立有所作为的创新观念。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主任大部分都来自政府各职能部门,认为到人大是最后一站,是退居“二线”,工作不可能再有作为,也难有作为。这种退坡思想不仅影响和制约着人大工作的开拓创新,也难以使人大工作与飞速发展的时代同步。因此,我们坚决摒弃人大工作只是“听听看看、四周转转、提提意见”的思想观念和误区,纠正思维方式上的重过程轻实效、重形式轻实质等错误认识,彻底打破无能为力,无所作为和船到码头车到

站的落后思想,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走出固步自封、不思进取的思想怪圈。三是要树立敢于监督和善于监督的创新观念。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就要认真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我们的监督职责,克服缩手缩脚、畏首畏尾的畏难情绪,要注重研究监督工作中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明确监督的程序,理清监督的标准,规范监督的行为,理顺监督的关系。善于把握监督的主动权,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为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做好思想上的充分准备。“思想一变天地宽”,总之,我们要以创新的思想观念适应新时期城建环保工作的新变化。

二、要在工作内容上创新

撤地设市后,政府的工作逐渐向加快城市建设,强化城市功能上转移。城市建设改造任务繁重,群众要求高,期望值高,反映问题较多。作为人大专门委员会在实施监督工作中不能事事都参与,事事都过问,必须突出重点,紧紧抓住重大的、主要的、影响全局和带有根本性的问题,有重点地进行监督。本着依法、求是、超前、实效的原则,做到既不失职,又不越权,既要敢于监督,又要善于监督,合理合法,求实求效。一是围绕城建环保等方面主要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重点监督。城建环保方面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法规较多,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履盖面广的网络体系。在开展法律监督工作中,就要本着抓主要矛盾、抓重大事项、抓主

要问题的原则,突出重点,对关系城市建设与发展的主要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限期整改,跟踪问效,促使一些重点问题尽速解决。这种监督的好处是声势大、震动大,发现问题准确及时,效果好。二是围绕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实施专项监督。城市建设与管理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较大。这就要求我们抓住主要矛盾,善于解决关键问题。从对城市建设与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入手,研究大事,监督大事,寓监督于服务之中。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围绕一个时期的工作重心,抓住一、两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依法实施专项监督,督促政府如期完成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只有这样,专项监督就会取得突出效果,才会维护法律的尊严,树立人大的权威。三是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热点、难点问题,实施问效监督。城建环保工作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因此,开展人大城建环保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最大的努力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否则就脱离了人民群众的实际需要,甚至会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为此我们必须树立群众观点,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群众普遍关心、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委员会监督工作的重点,进行重点督办,跟踪问效。真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三、要在工作方式方法上创新

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我们不断感到,人大城建环保工作还存在着程序化、格式化、模式化的工作套路,而我们也恰恰适应了这种一成不变、按步就班的工作方式,因此,使人大城建环保工作缺乏应有的活力。经过认真的思考和总结,我们觉得应该在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工作方式方法创新:1、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在以往的工作中,针对城建环保方面存在的一些实际问题,我们主要是通过听取人大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以及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这些渠道获知的,然后我们再把这些问题、意见和建议通过文件形式再反馈给政府,充当着“二传手”的角色。对于政府怎样解决、解决得到什么程度,了解得还不深、不透,工作起来十分被动。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转变高高在上的衙门作风,由等门待客到经常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通过调查走访,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建环保方面问题进行现场勘查,调查了解。此外,我们还要定期征求城环委委员以及专业代表对我市城建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然后再通过我们以人大办公室的名义集中反馈给市政府,这样不仅能够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而且也能够加快解决问题的进程。2、变程序性监督为实质性监督。在工作监督中,常规性的做法是把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请上来,听汇报,摸情况,提建议,现在看来,这样的监督缺乏针对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性和前瞻性不强,没有说服力。所以在请上来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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