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原告方代理词(参考范文)
代理词审判长:本案原被告双方对原告交通事故的事实均无异议。
本案在庭审中查明被告保险公司既是交强险的保险人,又是商业第三者险的保险人的情况下,基于交强险与商业险保险公司是同一个公司,原告当庭变更诉讼请求,请求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的部分,由原告与第一、二被告按过错责任承担。
一、被告保险公司应当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其理由是:1、被告保险公司应当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修正案)规定,承担无过错的赔偿责任,即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庭审查明,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为12.2万元.,即死亡伤残11万元,医疗费1万元,财产损害2000元。
同时,本代理人认为,对于受害人,只能以总额12.2万元为责任限额,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而不应该对受害人的损失分项进行限额,。
被告保险公司要求分项进行限额的观点,是曲解了第76条的立法本意,没有最大限度的保障受害人的利益,是有违法律的立法本意和立法精神。
2、被告保险公司应该承担商业第三者的保险责任,应当在商业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
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保险法第65条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可以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被保险我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此法条从正反两面规定了,保险公司必须将保险金支付给受害人,而不允许被保险人因侵权而获得非法利益。
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向受害人直接支付商业第三者保险,受害人直接请求保险公司支付商业第三者保险,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庭审查明,保险公司商业第三者保险责任限额是20万元。
3、原告作为受害人,对要求的损失赔偿,可以有权选择对自己最有利使自己利益最大化的方式,请求保险公司分别在商业第三者保险和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进行赔偿。
这在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一他字第25号复涵,可以得到充分体现。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原告/被告_____委托律师事务所名称_____律师作为其代理人参与本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经过认真的调查和研究,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案件事实经过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事件的详细经过。
这一事件给原告/被告造成了严重的人身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具体的伤害情况。
二、责任的认定1、对方的过错根据相关证据和事实,可以明确对方当事人在此次事件中存在明显的过错。
详细阐述对方的过错行为,如违反了何种法律法规、未履行何种应尽的义务等。
2、我方的无过错或减轻责任的情形原告/被告在事件中已经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列举相关行为或情况以证明我方无过错或应减轻责任。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及计算依据1、医疗费原告/被告因本次人身损害,先后在医院名称进行了治疗,共花费医疗费具体金额。
相关的医疗费用票据齐全,足以证明该费用的真实性和必要性。
2、误工费原告/被告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导致了收入的减少。
其工作性质为工作类型,月收入为具体金额。
根据医嘱建议的休息时间具体时长,误工费计算为具体金额。
3、护理费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原告/被告需要专人护理。
护理人员为护理人员姓名,其护理费按照当地护工的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为具体金额。
4、交通费为了治疗和处理本次事故相关事宜,原告/被告及其家属产生了必要的交通费用,包括列举具体的交通方式和费用,共计具体金额。
5、住院伙食补助费原告/被告住院具体天数,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为具体金额。
6、营养费根据原告/被告的伤情和康复需要,需要加强营养补充。
营养费按照具体标准计算,为具体金额。
7、残疾赔偿金经鉴定,原告/被告的伤情构成了具体残疾等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计算为具体金额。
8、精神损害抚慰金本次人身损害给原告/被告带来了极大的身体痛苦和精神创伤,其精神损害后果严重。
因此,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
四、相关证据为支持上述赔偿主张,我方提供了以下证据:1、医疗费用票据,证明医疗费的支出。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代理词尊敬的法庭:我作为原告的代理人,代表原告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贵庭提出此次诉讼。
在本次代理词中,我将就本案的事实、法律依据以及所请求的赔偿金额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案情简介本案的原告为xxx(姓名),被告为xxx(姓名)。
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一起交通事故,导致原告遭受了身体和精神方面的损害。
事故发生时,原告正在驾驶自己的机动车,并且遵守了交通规则。
被告由于违反交通规则,与原告的车辆发生碰撞,直接导致了原告的伤害。
二、事实依据根据现场勘查报告、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医院的诊断证明,我们可以得出以下事实依据:1. 事故发生时,被告驾驶的车辆与原告的车辆产生碰撞,导致原告车辆受损。
2. 原告因为事故导致头部受伤,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头部脑震荡。
3. 事故后,原告的身体和精神均遭受了一定程度的伤害,导致工作和生活能力受到限制。
三、法律依据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原告在此案中享有以下权利:1. 根据《侵权责任法》,被告因违反交通法规而导致交通事故,应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计算,应考虑到原告的实际损失,包括医疗费用、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3. 根据《民事诉讼法》,原告有权向法庭提交证据,并要求被告提供相关资料。
四、赔偿请求鉴于本案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本次代理词请求法庭按照以下方式判决:1. 被告应承担全部医疗费用,包括原告住院期间的护理、检查、手术等费用,以及接下来的康复治疗费用。
2. 被告应支付原告一定的伤残赔偿金,用以补偿原告因伤残导致的身体功能损害和生活困难。
3. 被告应支付原告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赔偿金,用以补偿原告因事故导致的心理创伤和精神痛苦。
4. 被告应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五、总结陈述本次代理词中,我已经呈现了本案的事实依据、法律依据以及赔偿请求。
我们要求贵庭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以便让原告得到应有的赔偿,并使其能够恢复身体和精神上的健康。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怎么写人身损害原告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怎么写人身损害原告代理词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怎么写网上有,参考一下比照案件的责任、承担的比例,要有明确的意见,注意证据证明的内容,误工费不是收入证明,注意审核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怎么写给你个范本你看看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西杏梅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姬连生的委托,指派律师张振江、张晓民担任其一审阶段的特别授权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法庭调查,现就本案事实以及适用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望合议庭采纳。
一、本案事实被告白小龙于2010年05月23 日15时10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KUE166解放牌轻型自卸货车在柳溪街由东向西行驶至金刚堰路口时,由于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与由西向北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左转弯的原告发生碰撞,导致原告急性内开放性颅脑损伤、颅底骨折、脑脊液耳漏、脑挫裂伤、右额颞硬膜下血肿、头皮血肿、肋骨骨折、胸腔积液,原告电动自行车报废。
2010年6月1日太原市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作出并公交事字认字【2010】第00128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白小龙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时,对前方路口情况观察不够,未确保安全驾驶,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一个原因。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
姬连生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左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违法及过错行为是造成这起事故的另一个原因。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三)不得醉酒驾驶”之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非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一)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之规定。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山东强源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毕福祥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被告济南绿洲清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接受委托和指派后,我仔细询问了当事人毕福祥,收集了相关证据,进行了必要的调查,今天又参与了本案的庭审,对本案有一个全面清楚的认识和了解,下面就本案的相关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事实方面原告毕福祥是被告济南绿洲清洗设备有限公司的车床操作工,2011年12月29日,原告在被告生产车间操作机器时不慎被压力砸伤右手,后入住济南军区总医院治疗,被诊断为右手挤压伤、右拇指末节指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第二掌骨开放性粉碎性骨折并骨缺损、第三、四、五掌骨开放性粉碎型骨折、拇收肌断裂。
出院后原告多次请求被告赔偿,双方未达成一致。
原告在被告处工作时受到伤害的事实由李光喜、王东兴、马利、尚广勇四人出具证人证言予以证实,其中,证人李光喜是被告济南绿洲清洗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是原告的同事,证据真实可信,足以证明原告所述的事实。
根据山东金正法医司法鉴定所的鉴定意见,原告毕福祥之损伤构成六级伤残,伤后误工时间12个月(包括取内固定),伤后住院期间需2人护理,出院后需1人护理4个月,由此确定原告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鉴定结论客观、真实、有效,盼贵院积极支持。
原告爱好书法艺术,在书法方面有一定造诣,因右手遭受此重伤,原告的书法技艺遭受不可逆转的严重损害,对原告心理造成巨大冲击,据此,原告主张2万元精神损失费合情合理,盼贵院酌情予以支持。
二、法律方面原告毕福祥在被告济南绿洲清洗设备有限公司工作多年,实际上原被告之间已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但被告一直未依法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依法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这本身已经给原告带来了巨大损失,而且原告受伤后,作为用人单位,被告未依法及时为原告申请工伤认定,未告知原告其享有的权利,致使原告错过了《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的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这导致济南市天桥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对原告认定工伤的申请不予受理,最终致使原告的合法权益无法通过工伤程序得到救济,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发布日期:2008年8月19日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熊××、熊×、杨××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活动。
现就本案争议事实及法律,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被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赔偿侵犯原告人身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被告作为侵害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告无故行凶,殴打原告,造成三名原告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第3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具体赔偿明细及相关问题。
1、关于医疗费问题。
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2、关于营养费问题。
因原告受伤系骨折伤极不易恢复,根据医嘱及医学常识,三原告在治疗期间需要购买大量的营养品及补钙保健食品,这是合理费用。
3、关于误工费问题。
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先生/女士:我是原告方的代理人,谨代表原告就本案件中的人身损害赔偿问题向法庭提出申请。
本案中,原告遭受了被告的不法行为所导致的身体损害,并且我们认为原告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赔偿。
在本次诉讼中,我将展示证据并陈述相关法律依据,以证明原告对赔偿的合理要求。
首先,根据我所掌握的证据,原告在被告的过失行为中遭受了明显的身体损伤。
根据相关的医疗记录和诊断报告,原告的损伤包括但不限于骨折、脑震荡和严重软组织创伤。
这些损伤严重影响了原告的身体健康,导致他无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这些损害是显而易见且有法医鉴定证据支持的,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原告应该获得赔偿。
其次,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定,被告应对原告的损伤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任何人因过失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损失。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可以被合理地认定为过失行为,因为他未能履行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从而导致了原告的损伤发生。
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规定,被告理应对原告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我们就赔偿数额提出合理的请求。
根据原告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作损失和精神损害等方面的损失,我们得出了一个合理且详细的损失清单。
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被告应当赔偿原告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工作损失以及合理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我们的请求金额是经过充分计算和比较类似案例的综合考虑的,完全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和合理期望的范围。
综上所述,我们强烈要求法庭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我们有充分的证据和事实依据来支持我们的请求,而且我们的诉求也是完全合理和符合法律的。
我们相信法庭会依法审理本案,并作出公正的判决,以维护正义和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谢谢法官先生/女士的审理!代理人:XXX。
人身伤害赔偿代理词范例
人身伤害赔偿代理词范例背景介绍在现实生活中,人身伤害事件时有发生。
当人身受伤,并且受到了他人的过错或疏忽的造成时,受害人有权寻求适当的赔偿。
为了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并确保其获得公正的赔偿,人身伤害赔偿代理人的角色变得非常重要。
本文档提供了一个人身伤害赔偿代理词范例,以帮助代理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
概述本文档是以代理人代表受害人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的书面材料。
通过使用这个文档,代理人可以提供详细的事实和法律依据,以支持赔偿请求的合理性,并向被告阐明受害人的损失。
范例尊敬的法官、陪审团和被告:我是代表受害人,向贵庭提出人身伤害赔偿请求的代理人。
在此,我向各位提供以下事实和法律依据,证明受害人应该获得公正且适当的赔偿。
事实陈述(代理人在此可描述事发经过,包括时间、地点、当事人等)缺少因果关系等其他方面的详细分析法律依据根据(适用法律),被告对受害人的损害负有法律责任。
以下是支持赔偿请求的法律依据:1. (法条一):根据该法条,当人身伤害事件发生时,造成伤害的一方有义务对受害人进行赔偿。
2. (法条二):根据该法条,造成伤害的一方的行为被视为疏忽或过错,从而导致受害人的损害。
赔偿请求代理人在此提出受害人的赔偿请求,要求被告:1. 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实际损失,总计金额为X元。
2. 赔偿受害人由于伤害所导致的痛苦、精神困扰和情感痛苦等非物质损失,总计金额为Y元。
3. 赔偿受害人由于伤害导致的工作能力丧失和收入损失,总计金额为Z元。
结论基于上述事实和法律依据,我要求贵庭支持受害人的赔偿请求,并确保被告承担适当的责任。
我相信,通过公正和有据可查的审理,我们可以为受害人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非常感谢各位的时间和关注。
代理人:(您的姓名)日期:(填写日期)希望这个文档能够对你有所帮助!如果有任何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人身损害赔偿案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案代理词审判长、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勺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中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庭审。
现在我根据法庭调查已查明的事实,并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三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一,原告与第一被告形成雇佣关系。
原告于2007年1月起到第一被告处实习工作,期间遵守第一被告的考勤等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第一被告安排的工作内容,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和奖金、节日福利等,而且第一被告与第三被告的所订立的《学生实习协议书》中约定学生实习完毕后第一被告择优录用。
原告与第一被告之间已经不是单纯意义上的学生实习,而是工作预招聘,双方已经形成雇佣关系。
第二,原告在工作中并无过错。
原告被分配在内饰件第19工位,安装铸筒,属于生产线的末后环节。
被告生产线流转不畅,车辆积压在生产线上,不是逐辆陆续下线,而是积压几辆后成批下线。
原告要完成第一被告的工作定量,就不可能坐等车辆到自己工位后再安装,否则没等安装完,车辆就下线了。
这也是原告进厂后其所在车间的通常做法。
第一被告辩称其已对原告进行过相关安全培训,但相关证据均系被告自己提供,不具备证据的客观性,其内容与本案不具备关联性,法庭不应采信。
因此,第一被告关于原告违反操作规程跨工位作业,自身存在过错的答辩意见不能成立。
第三,第一被告、第二被告应对原告的损害赔偿承担无过错责任。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赔偿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天津玺名律师事务所接受原告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诉讼代理人。
现结合庭审查明事实及相关法律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一、二被告应赔偿因伤害原告身体给原告造成的损失。
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原告所诉请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交通费、鉴定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损失是原告的实际的、合理的损失,二被告应当赔偿。
1、关于医疗费。
原告被打伤后,于2XXX年1月2日,经手术后住院治疗,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产生医疗费总计为XXX元。
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2、关于误工费。
原告常年都在天津市从事XXX工作,最近三年的月平均收入为4446元,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结合原告误工2个月的事实及医疗机构开具的诊断证明和医嘱,误工费8892元的请求合理,应当予以支持。
3、关于护理费。
原告住院XXX天,医院建休一个月,总计41天时间需要有人护理。
因护理原告人员从事装修行业,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因此,原告主张护理费2940.21元,其主张并未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应当给予支持。
4、关于交通费。
原告人身受到损害后,因就诊、住院多次往返于医院与家之间,还要遵医嘱复查、开药、拆线,特别是原告住院期间,每日送饭也会产生交通费。
原告的手外伤,不能受到挤压,因此产生了大量打车费用,因票据仅保存XXX元数额,原告仅以现有票据向二被告主张赔偿,在合理范围,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应予支持。
5、关于住院伙食补助费。
原告住院10天,根据人身损害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天津市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 50元,二被告应向原告赔偿的住院伙食补助费为500元。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作为委托人姓名的代理人,参与本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现发表以下代理意见。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整个案件的经过。
具体时间,在具体地点,委托人姓名遭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不幸。
当时,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场景。
这一事故给委托人姓名的身体和精神带来了极大的痛苦和创伤。
身体方面,列举委托人所受的具体伤害,包括受伤部位、伤势程度等,经过治疗过程和时间的治疗,虽然病情有所稳定,但仍留下了后遗症或后续需要的康复治疗。
精神上,描述委托人因事故所遭受的心理压力、焦虑、恐惧等情绪问题。
接下来,我们谈谈责任的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事实情况,明确指出责任方以及其应承担责任的理由和依据。
在本次事故中,详细阐述责任方的过错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与事故发生之间的直接因果关系。
关于赔偿项目和金额,我们主张以下几个方面:一、医疗费委托人姓名因本次事故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共计具体金额。
这些费用包括详细列举各项医疗费用的明细,如住院费、手术费、药费等,并提供相应的票据和病历作为证据。
二、误工费由于受伤,委托人姓名无法正常工作,从受伤时间至恢复工作时间,共计误工时间。
委托人姓名的月收入为具体金额,因此误工费应为计算得出的误工费金额。
三、护理费在委托人姓名住院治疗和康复期间,需要专人护理。
护理费按照当地护理费标准计算,共计护理时间,护理费总计具体金额。
四、营养费为了促进身体的恢复,委托人姓名需要加强营养。
根据其伤势和恢复情况,营养费主张具体金额。
五、交通费在治疗和处理事故的过程中,委托人姓名及其家属产生了交通费用,包括列举具体的交通方式和费用,共计具体金额。
六、残疾赔偿金委托人姓名的伤势经鉴定构成残疾等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当地的赔偿标准,残疾赔偿金应为具体金额。
七、精神损害抚慰金此次事故给委托人姓名的精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使其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处于恐惧、焦虑和痛苦之中。
我们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具体金额,以弥补其精神上所遭受的创伤。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受本案被告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的代理人。
本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以及刚才的法庭调查,现依据事实和法律,围绕本案争议的焦点,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本案原告主张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原告主张XX年10月25日下午课间,在天铁神山小学楼道内,被告将原告的双手反拧并将原告摔倒在地,导致原告右上切齿冠折。
该主张是原告的单方主张,被告只是承认推了原告一下,没有看见原告摔伤牙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受伤是被告的行为造成的。
原告提供的班主任老师和校长的证言,因其二人不是现场目击证人,而且没有依法出庭作证,依法不应采信。
原告提供的被告书写的事情经过,是在没有监护人在场的情况下校长让改写的,其来源不合法且不具有真实性。
原告牙齿受伤是被告推了一下造成的,还是被告推了原告后为了追赶被告自己摔伤造成的,原告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牙齿受伤是由被告的行为造成的。
原告的主张只是片面之辞,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规定,其应当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被告的行为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责任。
原告在厕所往被告鞋上撒尿,到楼梯时又扒原告的裤子,被告作为未成年人,出于本能的反应,推了原告一下,其主观上并没有过错,客观上被告的行为也不会造成原告牙齿受伤。
相反,原告在其书写的事实经过中说:“在回来上楼梯的时候,因不小心滑倒的同时,扒了苗**一下。
”说明被告在推原告之前,原告已经不小心滑倒。
原告受伤是在被告推其之前还是之后,被告没注意,原告也没有证据。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人身伤害代理词(5篇范文)
人身伤害代理词(5篇范文)第一篇:人身伤害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安徽xx律师事务所依法接受本案原告xx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被告xx健康权、身体权纠纷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通过庭前了解案情,调查取证,结合刚才的法庭调查,代理人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告的诉讼请求应当得到支持。
现根据本案的事实及争议焦点,依法发表如下代理意见:1、原告的伤的确系由被告的直接侵权行为造成,被告张冲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经过法庭调查和原被告陈述,我们可以了解该事件发生过程大致是这样的:原告系芜湖市xx小区物业服务人员,被告xx系芜湖市汇成名郡小区业主。
2012年6月24日上午9时许,该小区的业主xx娟向物业反映楼道处有燃气泄露,原告及物业公司另一名工作人员来到现场,后被告及其妻子也来到现场,双方因言语不和,原告与被告妻子发生争执,打起架来。
在打架过程中,原告被被告打伤在地,同日上午12点左右,原告被送至xx医院住院治疗,经诊断:多部位损伤、左侧第10肋骨骨折。
上述事实,有医院的住院记录、报警记录等证据证实。
被告因琐事将原告打伤,严重侵犯了原告的人身健康权、身体权。
因此,被告依法应当赔偿原告因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
庭审过程中,被告辩称,双方发生争执是由于原告先踢了被告妻子,被告才因此上前殴打原告,认为自己的行为是有原因的,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该说法并不能因此让被告免于承担责任,被告殴打原告的行为,是侵犯原告身体健康权的行为,引起的原告多部位损伤、肋骨骨折的结果,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应当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2、原告主张的赔偿要求完全符合法律规定,并有充足证据,请求法院依法支持。
原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一百零六条第二款、《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十六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吗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提出了以下赔偿项目:(1)、医疗费10413.21元。
代理词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模版(五篇)
代理词触电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模版诉讼请求原告(代理人)身为被告的父亲(或母亲),提起本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认定被告因代理词而造成原告身体受伤的行为构成侵权,并判决被告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具体请求如下:主要事实和理由一、原告与被告的关系原告为被告的父亲(或母亲),被告为原告的子女。
原告与被告之间有着亲属关系。
二、被告篡改并代为发布的代理词内容(在此描述具体的代理词内容,以及被告如何篡改和发布此代理词的方式)三、代理词引发的事故及原告身体受伤情况(在此描述代理词引发的具体事故,并描述原告身体受伤的情况,包括诊断和治疗情况)四、被告的过失导致的原告身体受伤1. 被告发布代理词时存在明显过失行为(在此描述被告如何明显地违反了发布代理词的相关制度和规则,以及如何明显地冒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2. 被告发布代理词时存在疏忽行为(在此描述被告如何疏忽地没有对代理词进行审查和修改,以及如何疏忽地造成了原告的身体受伤)五、被告应承担的侵权责任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被告因过失行为导致原告身体受伤,应承担侵权责任。
具体而言:1. 被告违反了代理词的相关制度和规则,明显冒犯了原告的人格尊严,构成侵权行为。
2. 被告未对代理词进行审查和修改,疏忽地造成了原告的身体受伤,构成侵权行为。
六、受伤后的损失和损害赔偿金额计算1. 原告因受伤需承担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在此列举原告因受伤所需承担的具体费用,并提供相应的证据)2. 原告因受伤导致工作、生活能力的丧失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在此列举原告因受伤导致的具体经济损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3. 原告因受伤导致的精神痛苦、身心折磨等非经济损害(在此描述原告因受伤所造成的非经济损害,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七、综上所述,请求法院依法判令:1. 认定被告因代理词而造成原告身体受伤的行为构成侵权。
2. 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并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被告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最新整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代理词1范文.docx
最新整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代理词1范文.docx最新整理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代理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律师受上诉人(一审被告)袁财某、袁的某的委托,担任其与被上诉人袁某伢(一审原告)义务帮工受害赔偿纠纷一案的二审诉讼代理人出席今天的庭审。
一审法院的民事判决书代理人已详细阅读,民事上诉状已递交到贵院。
现发表二审代理词如下:一、本代理人认同一审法院对本案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具有一种典型的帮工与被帮工法律关系的认定。
事实上,依照现阶段本地农村风俗,同村居民或者邻里之间,有红白喜事互相帮忙,不取报酬,乃是一种十分普遍的现象。
1月31日(农历腊月17日)晚,被上诉人到上诉人家帮忙办理丧事,这是与事实相符的;同时,本代理人亦认同一审法院对上诉人与第三人系加工承揽法律关系的认定。
事实上,本地办理丧事的丧家如要给逝者办一场法事,只要根据当地行情向道士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承揽该项事务的道士(称为“坛门”)就会将一切与法事相关的事务安排妥当,并且自行聘任其他道士和敲锣打鼓等辅助人员、自带道具到丧家做“法事”,直至次日岀柩才收拾工具结账走人。
据此,完全可以认定,丧家为定作人,道士为承揽人。
二、关于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
帮工人受害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的过程中,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被帮工人对受害帮工人所承担的赔偿或适当补偿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其构成要件具体包括以下要件:1.帮工关系的客观存在。
2.帮工人在从事被帮工人指示范围内的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客观事实。
3.帮工活动与人身损害具有因果关系。
4.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过错考查要求。
本案争议的焦点有三:1、被上诉人是否是在从事上诉人指示范围内的工作而受伤?一审中,被上诉人无充分证据证明被上诉人受伤,是在从事上诉人指示范围内的帮工活动过程中所致。
被上诉人眼睛曾经受伤并经医治乃属事实,但无任何证据能证实其于何时、在何地、具体做何工作受伤,所有一切只有他本人的陈述;至于上诉人在公安机关对于该事情的相关描述,也只是转述了被上诉人上门索取赔偿时的话语,不能看做是上诉人的自认。
人身伤害侵权案件代理词
人身伤害侵权案件代理词尊敬的法官,尊敬的当事人:我在此代表我们的当事人,就本案的民事纠纷向贵庭进行陈述。
本案为一起涉及人身伤害的侵权案件,我们的当事人因被告的行为导致身体和精神遭受了严重伤害。
下面,我将就本案的基本情况、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庭审策略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我们的当事人,[姓名],[年龄]岁,男性,从事[职业]。
本案发生在[时间],地点为[地点]。
被告的行为导致了我们的当事人受到了严重的人身伤害。
关于代理权限范围及法律依据,我作为[姓名]的代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有权代表我们的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
我将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对诉讼请求进行确认和否认。
关于本案的事实和证据,我们有一系列的医学证明和现场照片,证明了被告的行为对我们的当事人造成了伤害。
同时,我们有证人证言和其他相关证据,可以证明被告的行为与我们的当事人所受伤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维护当事人权益的策略上,我们将根据事实和证据,对被告的行为进行揭露和证明,以维护我们的当事人的权益。
我们将依法提出诉讼请求,并寻求公正的赔偿。
在法律依据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被告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被告的行为直接导致了我们的当事人的身体和精神伤害,因此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庭审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我们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我们将对被告的辩护进行有力的反驳,并就本案的事实和证据进行详细的阐述。
我们将尽力保证本案的公正处理。
在此,我想强调本案中代理人工作职责和责任认识的重要性。
作为代理人,我们有责任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案的公正处理。
同时,我们也希望各方能够配合我们,共同保障本案的办案效果。
最后,我希望贵庭能够充分考虑我们的请求,支持我们的观点,依法公正处理本案。
我们相信,只有通过法律的公正裁决,才能让我们的当事人得到应有的赔偿,让公正和公平得到维护。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律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名称][日期]。
人身损害被告代理词范文
人身损害被告代理词范文# 人身损害被告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律师事务所名称]接受本案被告[被告姓名]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参与本案诉讼。
经过详细了解案情、调查取证以及参与庭审,现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关于事故发生的事实与原告自身过错。
咱们都知道,这事儿不是被告一方单方面造成的。
从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来看,原告自己也存在不少的过错。
当时的场景啊,就好比是一场混乱的“大杂烩”,但绝不是被告一个人在“捣乱”。
就拿原告在那个场所的行为来说吧,他就像是一个没看路的莽撞人。
比如说,在正常通行的道路或者区域里,原告没有遵循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
就像走路的时候眼睛不知道看哪儿了,一头就扎进了本来可以避免的危险当中。
被告当时也处于正常的活动状态,没成想原告突然这么一下,被告就算是想躲都来不及呢。
这就好比两个人在路上走,一个人突然横冲直撞,那另一个人怎么可能每次都能完美避开呢?所以说啊,这起事故的发生,原告自身的过错是不容忽视的,不能一股脑儿地就把责任全推到被告身上。
二、因果关系存疑。
原告说他的人身损害是被告造成的,这事儿可不能光听他一面之词。
这两者之间的因果关系啊,就像是一团乱麻,得仔细地捋一捋。
被告的行为和原告的所谓损害结果之间,可能存在着其他的干扰因素。
比如说,原告在事故发生之前可能就有一些旧伤或者潜在的健康问题。
这就好比一个苹果,本身里面就有点坏了,结果掉地上了磕了一下,就不能全怪地面太硬,也得看看苹果本身就不那么结实了。
原告现在把所有的问题都归结到被告的行为上,这就有点不讲道理了。
从医学的角度来说,很多伤病的成因是复杂的,不是简单地看到原告受伤了,被告在旁边,就认定被告是罪魁祸首。
这里面的因果关系需要更严谨的证据来支撑,而目前原告提供的证据,还不足以确凿地证明被告的行为就是造成他损害的直接原因。
三、关于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
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啊,那可真是像吹气球一样,吹得有点大了。
咱们得一个一个地来看这些赔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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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于残疾赔偿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关于原告领取意外伤害保险金的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代理词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___________太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原告_____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一审中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今天的庭审。现在我根据法庭调查已查明的事实,并结合我国现行有效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并希望能够予以采纳。
代理人:______律师事务所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关于护理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关于营养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关于交通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三被告应当对原告的人身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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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原告所主张的赔偿项目及赔偿标准、数额符合法律规定,合情合理,法庭应予支持。
1.关于后续治疗费:_____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