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监理细则内容
安全监理【最新版】实施细则(完整) (1)
应制定紧急预案。 c、交底会上总监理工程师以“重大危险源工程安全控制办法”(见
附表一)的书面形式将所列重大危险源控制内容及要求书面对施工总 承包单位进行确认,并履行签收手续。
②安全生产管理例会 a、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由总监理工程师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管 理例会(可与每周工程例会合并召开),检查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及落实 重大危险安源监控措施情况。 b、会上应检查上次会议执行情况,施工单位人员、施工机械及现 场施工安全状况,安全生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必要的新议程 ,对
3、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理监控制度 ①监理项目部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工程监理控制程序”(见附表
三)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控。 ②对重大危险源工程,实现识别策划的危险源,是否列入“重大危
险源工程策划表”(参照安全监理工作作业指导书中“安全监理工作 计划表”),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
③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对施工技术人员进行安全交底,并提供 相应交底记录。
⑤在重大危险源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出现可能直接影响工程质量 和人员生命安全情况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 ,要求施 工承包单位立即对制定部位停工整改。工程暂停令应及时抄送建设单 位和项目经理部相关负责人,必要时应抄报负责本工程施工监督的受 检安检站,情况严重的影响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⑥如出现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总监理工程师应 及时将该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领导、工程安全监督部 门和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2、安全施工方案报审制度 ①要求施工承包单位对所确定的本工程重大危险源书面制定专
项施工方案并进行报审,重点审查施工单位内部有关职能部门是否汇
安全专项监理细则
安全专项监理细则安全专项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安全专项工作进行专门监督和管理的工作。
为了保障工程建设安全,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制定安全专项监理细则是必要的。
一、安全专项监理的组织和职责1. 组织安排监理人员对安全专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
2. 负责监督施工方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安全规范进行施工,如防护措施是否到位、施工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3. 监督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4. 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和业主报告,并提出合理的整改意见。
二、安全专项监理的工作内容1. 监理人员必须对工程的施工安全规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查,并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和措施进行施工。
2. 监理人员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并记录安全隐患,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 完成安全观测和测试工作,如对施工设备进行安全检测、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等。
4. 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文件和标准,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管。
5. 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投入进行审核,确保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有足够的经费和资源支持。
三、安全专项监理的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安全专项监理工作必须以人员和财产安全为重点,时刻关注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
2. 严格监督原则:对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严格监督,确保工程建设安全顺利进行。
3. 及时报告原则:发现安全隐患或存在安全问题时,要及时向项目管理部门和业主报告,并提出合理的整改建议。
4. 监督与配合原则:安全专项监理人员要与施工单位紧密配合,相互协调解决安全问题。
5. 提高管理水平原则:安全专项监理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
以上是安全专项监理的细则,通过制定细则并按照原则进行监督,可以更好地保障施工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024年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2篇)
2024年安全监理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是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由监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
监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按照法律法规履行监理职责。
第五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机构应加强协作,共同推进安全监理工作,确保施工项目的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第六条监理机构应制定安全监理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存在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九条监理机构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通报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情况。
第十条监理机构应参与事故调查工作,协助主管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三章建设单位的职责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向监理机构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和资料,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负责选派专职安全人员,配合监理机构的工作,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进行评估,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及时提供施工单位所需的安全设备和资金支持,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四章施工单位的职责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委派专职安全人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监理机构的要求,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确保其落实到位。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监理机构提出的安全问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最新整理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最新整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安全监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在安全、顺利完成。
第二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适用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应与相关法律法规相一致,遵循安全施工的基本原则。
第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通过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沟通,及时解决工程安全问题。
第二章:安全监测第八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工作中的安全隐患。
第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其合理有效。
第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备进行检测和管理,及时协调解决不合格问题。
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工人的安全防护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强工人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临时施工设施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制定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对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严格审核施工单位的安全组织设计,确保其合理、科学、安全。
第十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掌握施工进度和施工内容,及时认识到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交流经验,总结经验,促进施工安全工作的改进。
第四章:安全检查第十八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详细记录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第十九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检查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二十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与施工单位共同制定安全整改措施和工作计划,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二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报告安全检查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最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最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一)负责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二)监督施工方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如穿戴安全帽、安全绳等;(三)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物资,如灭火器、疏散标志等;(四)编制和修改施工现场的安全规范,并提供必要的培训;(五)报告承建方和监理方关于施工安全的问题,如事故预防措施、施工过程中的隐患等;(六)在施工现场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处理突发安全事件。
二、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内容和方式:(一)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确保施工符合安全标准;(二)对施工现场的布置、施工设备和安全操作进行检查,防止施工过程中的事故;(三)对施工方的安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四)监督施工方落实相关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如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和人员;(五)现场巡检和记录安全问题,及时通知承建方和监理方,并要求采取相应安全措施;(六)参与现场安全验收,对合格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
三、安全监理的流程与要求:(一)施工前,安全监理机构需与建设单位和承建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施工安全要求;(二)施工中,安全监理机构需要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追踪整改;(三)施工后,安全监理机构要对项目的安全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提交评估报告;(四)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机构要与建设单位和承建方保持紧密合作,不断改进施工安全工作。
四、安全监理的考核与奖惩机制:(一)安全监理机构应按照规定的考核标准和程序进行考核;(二)对于安全监理工作成绩良好的机构,可以给予奖励和表彰;(三)对于安全监理工作不到位、未按要求执行的机构,可以进行警告、罚款或暂停监理资格等处罚。
综上所述,最新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了安全监理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内容和方式、安全监理的流程与要求,以及安全监理的考核与奖惩机制。
这些细则的出台对于进一步提升工程项目的施工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精选3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精选3篇)【篇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安全监理的依据1、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环境保护、消防等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2、国家、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规范及规范性文件;3、政府批准的建设工程文件及设计文件;4、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和其他建设工程合同等;二、安全监理工作内容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主要内容(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机械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资格;(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管理体系;(6)审查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落地式脚手架施工方案;吊蓝脚手施工方案(含设计计算书);模板工程施工方案(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和砼输送安全措施);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塔吊安装与拆卸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工作;(5)参加或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监理人员签署认可的不得投入使用。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检查;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在工程竣工或分项竣工签发交接书后,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修复及重建过程进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指安全监理机构在实施安全监理工作中的具体操作方法和要求,适用于各类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理。
第三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及修订工作由安全监理机构负责,应当根据国家的安全监理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修改。
第四条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员,并确保安全员具备相关专业背景和良好的业务素质。
第五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监理资质,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主要任务和职责第七条安全监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巡视和监督,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向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管理人员提供安全监理报告,详细说明安全问题的存在和解决办法。
第十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组织开展安全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三章安全监理的操作方法和要求第十一条安全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时,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
第十二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每日进行安全巡视,发现安全隐患时,应当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制定安全检查记录,并及时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确保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第十四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共同推进施工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
第十五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特殊工种和重点工序进行重点监管,确保施工风险的有效控制。
第四章安全监理的责任和权益保障第十六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秉持公正、客观、独立的原则,履行好安全监理的职责。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配合安全监理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障安全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八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措施和施工工艺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九条安全监理机构应当是安全监理工作的权益保障者,对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诉。
新安全监理细则1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根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安全监理标准》(试行XJJ011--2003);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等与建设工程安全有关的标准规范、规程;5.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及要求;6.监理委托合同;7.工程承包合同及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合同条件;8.监理规划及安全监理规划;以及本工程的特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如下:一、安全监理的方法和措施1.旁站监理对有特殊要求的基坑支护、混凝土浇筑及输送时安全措施有效性进检查,对塔吊、龙门架附墙预埋件的安装等进行安全旁站监理。
2.测量监督承包单位对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体垂直度、模板工程支撑系统、架体刚度、强度、施工用电和漏电开关、漏电参数进行检查测量,对不符合要求者,应指令承包单位应停止使用并及时处理。
3.见证对承包单位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安全性能进行见证取样送检。
4.指令文件A 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B 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
(1)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2)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
(3)发现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
(4)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
(5)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6)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用具及机械设施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
(7)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C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1.安全监理的任务是审查、监督和指导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商在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
2.安全监理应根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合同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工作。
3.安全监理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具备较强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能力。
二、工作内容1.安全方案的审查(1)对施工承包商提交的安全方案进行评审,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2)与施工承包商共同制定适当的应急预案。
2.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督(1)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3)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安全措施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3.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1)定期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跟踪整改情况。
(2)及时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4.安全培训和教育(1)组织施工单位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2)适时组织安全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5.安全记录和报告(1)定期报告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2)做好相关的安全记录,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台账和事故记录等。
(3)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
三、工作要求1.安全监理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
2.安全监理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施工承包商的干扰。
3.安全监理应当及时发现和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4.安全监理应当与施工单位保持密切合作,积极提出相关的建议和改进方案。
5.安全监理应当保护好施工现场的安全记录和隐私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四、考核和奖惩1.对安全监理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
2.对于发生严重安全事故的工程,应进行事故责任的调查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于安全监理工作不力或失职的情况,应及时予以整改或替换。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完整)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合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实施。
第三条安全监理实施包括安全监理组织与管理、安全监理任务的执行和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
第四条安全监理实施的目标是确保建设工程发展符合安全标准,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监理组织与管理第一节安全监理组织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监理组织,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建设工程的安全工作。
第六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设立办公室,配备专业监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二节安全监理管理第七条安全监理组织应与施工单位建立工作连系,及时掌握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
第八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制定安全监理计划和安全监理手册,并进行及时修订。
第九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提升监理人员的安全技能。
第三章安全监理任务的执行第一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第十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参预建设单位的方案评审和设计审查工作,提出安全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提供工程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以及施工方案等文档赋予安全监理组织。
第二节施工过程监理第十二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定期或者不定期到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安全监理组织应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第四章安全监理报告的编制第一节安全检查报告第十四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当及时编制安全检查报告,记录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第十五条安全检查报告应当包括安全问题的描述、整改措施的建议以及整改期限等内容。
第二节安全监理总结报告第十六条安全监理组织应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编制安全监理总结报告。
第十七条安全监理总结报告应当对整个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和安全管理经验进行总结和评估。
扩展内容:1、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 附件一:安全监理计划- 附件二:安全监理手册- 附件三:安全检查报告模板- 附件四:安全监理总结报告模板2、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指国家对建设工程质量进行管理的法规文件。
安全监理细则内容
安全监理细则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施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和管理,制定本安全监理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监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及时发现和解决,避免事故发生,保护工人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安全监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负起安全监理的领导和责任,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并确保其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安全监理人员的指导下,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制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应专业承担安全监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施工安全生产计划及其年度实施方案,并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备案。
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细则,明确安全管理的具体要求和操作规范,并要求施工单位严格遵守。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一条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查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施工单位进行处理。
第四章事故应急响应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应制定完善的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和处置。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配备合适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以提高应急处理的能力。
第十四条在事故发生时,安全监理人员应立即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施工单位进行事故现场的处置。
第五章安全评估和验收第十五条重大工程项目应在施工前进行安全评估,评估结果应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组织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情况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七条对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经济赔偿。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文四篇细则也称实施细则,是有关机关或部门为使下级机关或人员更好地贯彻执行某一法令、条例和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其所做的详细的、具体的解释和补充。
细则是应用写作研究的主要文体之一。
以下是作者收集整理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四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篇一】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一、监理工作的依据1、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
2、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3、监理合同。
4、施工合同。
5、工程前期有关文件。
6、工程设计文件和图纸。
7、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的函件。
9、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建设指挥部转发下发的有关文件和制定的本工程相关管理办法及规定。
10、项目所在地适用的规章、条例、办法、标准、规范、规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要求。
11、已批准的安全标准。
12 二、监理工作范围1、监理服务的工程范围: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成本控制、变更控制,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资料管理,组织协调(四控三管一协调)以及保通工作和材料检验等,并负责监理工程范围内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施工现场协调管理等过程的全面监理等。
2、监理服务的工作范围:监理人应当按照合同要求和发包人的授权范围进行下述监理服务。
(1)正常监理服务的范围:是指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范围内及约定的正常监理服务期限内,对工程进行质量、施工安全、施工环境保护、水保、进度、费用监理及合同其他事项和文件资料管理等。
三、监理工作内容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本合同段负责组建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并建立适应本项目且能有效运行的内部组织管理机构。
(1)按监理合同要求设置总监办试验检测部;(2)熟悉合同文件,调查施工环境条件;(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编制监理计划,根据监理计划在相应工程开工前编制监理细则;(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含安全技术措施、应急救援抢险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及施工环境保护措施);(5)参加设计交底;(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总体进度计划,核批承包人对总体进度计划的调整计划;(7)检查承包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环境保护等保证体系;(8)审核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9)对承包人提交的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高程的复测结果进行平行复测,审核后予以批复;(10)验收承包人测定的地面线;(11)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划分;(12)确认承包人提交的场地占用计划;(13)核算承包人对工程量清单的复核结果;(14)签发开工预付款支付证书;(15)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16)主持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17)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18)按合同约定对工程分包计划和协议进行审查,并审查分包合同中是否明确了承包人与分包单位各自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19)审批施工测量放线;(20)审批工程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21)审查施工组织及人员配备;(22)审查承包人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23)审查承包人提交的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及主要工艺;(24)审批承包人月进度计划,检查和监督进度计划的实施;(25)审批分项(分部)工程的开工申请;(26)验收构配件或设备;(27)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工程进行巡视、旁站和抽检,并做好记录;(28)对关键工序进行签认;(29)对发生的质量缺陷、质量隐患和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或对不属于监理人权限处理的质量事故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30)签发单位或合同工程及分部(分项)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31)对交工的单位、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并签发《中间交工证书》;(32)对已完工程按合同约定的方法进行计量;(33)审核工程中期支付申请,签发中期支付证书;(34)按有关规定及时对已完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及合同工程进行质量评定;(35)受理合同其他事项的有关事宜,按合同约定审核、评估和处理工程变更、延期、费用索赔、价格调整、保险、违约、争端等合同事项;(36)组织编写监理月报;(37)主持召开工地例会或根据工程需要主持召开专题工地会议;(38)协助发包人审查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39)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合同工程交工验收;(40)编写监理工作报告,并提交发包人;(41)签认交工结账证书;(42)组织编制工程监理竣工文件,并督促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编制和整理竣工资料;(43)在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内,检查承包人剩余工程的实施;巡视检查已完工程,指示承包人修复发生的工程缺陷,调查、确认缺陷责任及修复费用;(44)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检查符合条件时,签发合同工程缺陷责任终止证书;(45)签认最后支付证书;(4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4篇)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委托,以保障建筑施工和使用的安全为目标,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安全专项监理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安全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的专项监察活动。
第三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当依法独立行使权力,保证监理人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四条安全专项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素质,并按照国家的规定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聘请安全专项监理机构从事安全专项监理工作,并与其签订监理合同。
第二章安全专项监理的组织和职责第六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组织架构和人员配备,确保安全专项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相关的管理文件和监理细则,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第八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监督施工单位制定并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对其进行评估和审核。
(二)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检查其资质证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着装、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和使用安全设备的情况。
(四)监督施工单位的现场作业人员的作业方式和作业程序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五)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工程设备和施工材料的安全状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六)监督施工单位对事故隐患和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七)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并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
(八)监督施工单位的人员违法行为和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理,并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九)其他与安全专项监理有关的工作。
第三章安全专项监理的程序和要求第九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按照建设单位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组织开展监理工作,并做好监理记录和监理报告。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5篇)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1、工程特征和施工方案该工程一层地下室,基坑深度为6.8M,施工单位拟定分二层开挖。
第一层5M,第二层挖至槽底约1.5M,余下30㎝采用人工清槽.挖土施工单位采用反铲挖土,自卸汽车运输。
监理工作流程①监督施工单位编制深基坑工程开挖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和专家组论证、审批(专家组须在____人以上,并经考核附专家组资历和职称)。
②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施工单位技术总工程师审批,加盖单位公章。
③施工前,项目总工应组织技术、管理人员,审核设计文件和图纸,对现场的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进行全面了解,搞好平面布置,对水、电、路的使用及材料堆放进行周密部署。
④技术人员对施工队长和全体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和培训,要求参加施工的人员对设计要求、规范标准、操作要领,做到心中有数,避免施工盲目性和随意性造成安全事故。
⑤派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施工单位测量放线,放线前对仪器进行复核,确保放线成果准确有效,并派专业测量监理工程师复验、复测。
⑥要求施工单位对支护有关材料进行报验见证、送检、复验合格,做到:施工有控制、材料有试验、检查有试件,资料有分析。
⑦验证质检员证件,并要求质检员组织好三检交接,保证报验时必须经自己检验合格。
⑧当第二层挖完,监督施工单位在基坑周边设防护栏杆,并用黑、黄相间的油漆刷好,做到标志明显。
⑨督促施工管理人员,控制好每层标高,防止超挖。
⑩要求施工单位加强标牌宣传,严禁材料用具乱堆乱放。
2、安全监理的控制要点和目标值①重点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A、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人员职责及安全管理目标。
B、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各种管理制度,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大中型施工机械安装(拆卸)验收制度、维护保养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自检制度等。
C、督促施工单位编制须经专家论证审查的安全施工方案一览表。
D、要求施工单位对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下管道、电缆、线网等提出保护措施和方案。
安全专项监理细则(3篇)
安全专项监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和人员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在施工现场进行监理工作的情况。
第三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进行监理工作,确保施工单位和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
第四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监理部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人员和技术设备,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六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与施工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互相配合,共同推进施工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八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和施工单位报告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协助解决问题。
第二章安全监理的任务和职责第九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进行审核和评估,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人员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开展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评估和审查,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备和器材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其正常运行和有效使用。
第三章监理工作的方法和要求第十四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进行现场检查和台账记录,及时发现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评估和检查,确保施工过程中不产生环境污染和公共安全隐患。
第十六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组织和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和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十七条安全专项监理机构应当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交流活动,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督能力和水平。
安全监理细则是什么
安全监理细则是什么一、安全管理职责1.监理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制定安全管理的职责分工和岗位责任。
2.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包括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的建立、安全管理人员的任命和培训等。
二、安全计划编制1.施工单位安全计划: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目标和安全计划的编制要求,包括建设期安全生产方案的编制、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计划的制定等。
2.监理单位安全计划:明确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要求,包括安全检查的内容和频次、安全通报和安全教育的进行等。
三、安全控制1.施工安全控制:要求施工单位制定和实施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等。
2.监理安全控制:要求监理单位依法监督施工单位的安全控制措施的实施情况,包括施工现场管理、安全设施设置和安全操作规范等。
四、安全监督1.检查记录: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的频次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进行检查,并记录检查情况,包括安全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情况。
2.隐患排查:监理单位应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3.安全通报: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通报,包括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生产警示等。
4.安全教育:监理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活动,包括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和安全操作规程宣传等。
在安全监理细则的指导下,监理单位将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安全管理和监督,确保施工单位履行相关安全职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和防控机制,保障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
同时,在安全监理的引导下,施工单位也将更加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最终,通过安全监理细则的执行,能够有效保障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率。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范本(三篇)
安全专项监理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项目的安全管理,保障项目的施工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专项监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专项监理工作的目标是通过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的合理实施,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专项监理应根据不同项目的特点和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监理措施和计划,确保监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实施。
第二章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和人员第五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由具备相关资质的安全专项监理机构负责组织,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六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建立紧密的协作机制,共同推动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第三章安全专项监理内容和要求第八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环境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防护设备的齐全和有效性。
第九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升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一条安全专项监理应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检查,确保其健全完善,并能够有效执行。
第四章安全专项监理报告和跟踪处理第十二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每月编制监理报告,将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隐患进行详细描述,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及时收到监理报告,并按照报告中的整改意见和建议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及时向安全专项监理组织进行反馈。
第十四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对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和落实。
第五章安全专项监理的评估和奖惩第十五条安全专项监理组织应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评估,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确定其施工安全的等级和信用评价。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是建设工程项目进入施工阶段后的安全管理依据,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安全监理。
第三条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安全监理组织机构、安全监理人员、施工安全计划编制与审查、施工现场安全监督、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与维护、施工事故的处理与调查、安全监理报告与文件的编制等。
第二章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第四条建立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由建设单位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监理机构担任,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取得安全监理资质;(二)具有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能力;(三)具备安全监理报告撰写与评审能力;(四)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与巡查能力。
第五条安全监理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根据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三)参与项目现场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四)参与施工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五)提交安全监理报告和相关文件。
第三章安全监理人员第六条安全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安全监理工作经验,取得相应安全监理工程师等级证书;(二)具备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经验与知识;(三)具备安全技术措施审查能力;(四)具备安全事故调查与处理能力;(五)诚实守信,责任心强。
第七条安全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参与施工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查与监督;(二)参与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与指导;(三)参与施工安全事故的处理与调查;(四)撰写安全监理报告;(五)执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任务。
第四章施工安全计划编制与审查第八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施工安全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施工现场安全管控措施;(二)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源及其应对措施;(三)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与防护;(四)施工设备的安全使用与维护;(五)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3篇)
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确保施工项目的质量和进度,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安全监理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依法独立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以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人员安全和工程质量。
第三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遵循“防范为主、综合治理、科学管理、依法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采取科学、先进的监理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理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监理质量和水平。
第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实施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管措施,推动施工项目的安全和质量。
第二章监理组织第八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建立监理组织机构,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保证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第九条监理组织由监理机构选派的监理人员组成,其中应当包括具备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安全监理师。
第十条监理组织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过程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监理组织应当根据合同约定的工作量和监理要求,合理配备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第十二条监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保证监理人员的工作程序和操作规范,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监理组织应当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学习,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
第三章监理程序第十四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全程参与,并在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验收阶段结束。
第十五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等文件进行审查和审核,确保施工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六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了解施工进度和质量,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
第十七条工程安全监理应当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监理情况,包括施工进度、质量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2024全新监理细则大全(2024)
引言:监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作为监督和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环,对于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建筑技术的不断更新,监理工作也需要与时俱进,并不断完善相关细则和规范。
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全新的监理细则,以期对建设工程中的监理工作能够提供更加详尽、专业的指导。
概述:本文主要介绍2024年全新监理细则的相关内容,包括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职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监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等。
通过这些细则和规范的制定和执行,旨在提高监理工作的专业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正文内容:1.监理工作的目标和职责1.1监理工作的目标1.1.1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1.1.2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1.1.3控制工程施工进度和成本1.2监理工作的职责1.2.1监督工程施工合同的履行1.2.2检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图纸1.2.3检查材料和设备的质量1.2.4验收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1.2.5解决施工中的技术和质量问题2.监理工作的组织和管理2.1监理组织机构建设2.1.1设置监理部门和人员配备2.1.2制定监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职责2.1.3建立监理工作的信息交流和协作机制2.2监理工作的计划和进度管理2.2.1制定监理工作的计划和进度2.2.2监督施工进度的执行情况2.2.3控制工程变更和施工期限3.监理工作的技术要求3.1施工图审查3.1.1审查施工图纸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1.2检查施工图纸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3.1.3确认施工图纸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3.2施工质量检验3.2.1对施工材料进行质量检验3.2.2对施工工艺进行质量检验3.2.3对施工质量进行实时监测和记录3.3施工安全控制3.3.1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和措施3.3.2监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3.3.3评估施工风险并提出相应措施4.监理工作的考核和奖惩4.1监理工作考核制度建立4.1.1建立监理工作考核指标体系4.1.2制定监理工作考核规则和流程4.1.3实施监理工作考核并记录结果4.2监理工作奖惩机制建立4.2.1制定监理工作奖惩规定和标准4.2.2对监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4.2.3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或处罚5.监理工作的日常管理5.1监理工作的文件和资料管理5.1.1建立监理工作文件和资料的分类和归档制度5.1.2确保监理文件和资料的存储和保密5.1.3建立监理工作信息库和查询系统5.2监理工作的沟通和协调5.2.1加强与业主和设计单位的沟通与合作5.2.2协调施工方和监理方的工作关系5.2.3及时处理和解决工作中的纠纷和问题总结:通过本文的详细介绍,可以看出,2024年全新的监理细则在目标和职责、组织和管理、技术要求、考核和奖惩、日常管理等方面都进行了进一步的完善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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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工程,工程建设地点位于。
该工程层。
基础型式为基础主体采用结构。
总建筑面积为m2。
二、安全监理依据1、设计的施工说明书。
2、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书。
3、经过审定的施工组织中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及单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
5、安全生产责任制。
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7、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政策和规定。
8、施工图纸的有关安全方面的要求。
9、经审批的本工程《监理规划》。
10、东莞市建设局有关安全施工方面的规定。
三、安全监理方法1、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
2、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4、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格安全人员的配备。
5、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6、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7、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8、现场监督与检查。
1)日常现场跟踪监理,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安全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按规程操作。
2)对主要结构、关键部分的安全状况,除进行日堂跟踪检查外,视施工情况,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3)对每道工序检查后,作好记录并给予确认。
四、主要安全监理防范措施(一)土方工程1、施工准备工作(1)勘查现场,清除地面及地上障碍物。
摸清工程实地情况、开挖土层的地质、水文情况、运输道路、邻近建筑、地下埋设物、古墓、旧人防地道、电缆线路、上下水管道、煤气管道、地面障碍物、水电供应情况等,以便有针对性地采取安全措施,清除施工区域内的地面及地下障碍物。
(2)做好施工场地防洪排水工作,全面规划地,平整各部分的标高,保证施工场地排水通畅不积水,场地周围设置必要的截水沟,排水沟。
(3)保护测量基准桩,以保证土方开挖标高位置与尺寸准确无误。
(4)备好施工用电、用水、道路及其它设施。
2、土方开挖注意事项(1)根据土方工程开挖深度和工程量的大小,选择机械和人工挖土或机械挖土方案。
(2)如开挖的基坑(槽)比邻近建筑物基础深时,开挖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和坡度,以免在施工时影响邻近建筑物的稳定,如不能满足要求,应采取边坡支撑加固措施。
并在施工中进行沉降和位移观测。
(3)弃土应及时运出,如需要临时堆土,或留作回填土,堆土坡脚至坑边距离应按挖坑深度、边坡坡度和土的类别确定,在边坡支护设计时应考虑堆土附加侧压力。
(4)为防止基坑底的土被扰动,基坑挖好后要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及时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如不能立即进行下一道工序。
要预留15~30cm厚覆盖土层,等基础施工时再挖去。
基坑开挖要注意预防基坑被浸泡,引起坍塌和滑坡事故的发生。
为此在制定土方施工方案时应注意采取排水措施。
3、安全措施(1)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单项土方工程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应根据有关规范要求进行设计,边坡支护要有设计计算书。
(2)人工挖基坑时,操作人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一般大于2.5m;多台机械开挖,挖土机间距应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3)挖土方前对周围环境要认真检查,不能在危险岩石或建筑物下面进行作业。
(4)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
(5)机械挖土,多台阶同时开挖土方时,应验算边坡的稳定。
根据规定和验算确定挖土机离边坡的安全距离。
(6)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人员上下要有专用爬梯。
(7)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弯半径要符合有关规定。
(8)爆破土方要遵守爆破作业安全有关规定。
(二)脚手架工程脚手架工程属于特种工程作业,施工前必须严格要求:A、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领取操作证。
B、要根据工程情况和施工工艺编制脚手架方案设计,并按企业责任分工履行审批签字手续。
C、脚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由审批人员共同验收。
1、脚手架的基本要求脚手架是为高空作业创造施工操作条件,脚手架搭设得不牢固,不稳定就会造成施工中的伤亡事故,同时还须符合节约的原则,因此,一般应满足以下的要求:(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在施工期间对所规定的荷载或在气候条件的影响下不变形、不摇晃、不倾斜,能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2)要有足够的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使用要安全,并能满足多次周转使用。
(4)要因地制宜,就地取材,量材施用,尽量节约用料。
2、脚手架的使用(1)设置供操作人员上下使用的安全扶梯、爬梯或斜道。
(2)搭设完毕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经检查合格后才准使用。
特别是高层脚手架和特种工程脚手架,更应进行严格检查后才能使用。
(3)严格控制各式脚手架的施工使用荷载,特别是对于桥式、吊、挂、挑等脚手架更应严格控制施工使用荷载。
(4)在脚手架上同时进行多层作业的情况下,各作业层之间应设置可靠的防护棚档(在作业层下挂棚布、竹笆或小孔绳网等),以防止上层坠物伤及下层作业人员,任何人不准私自拆改架子。
(5)遇有立杆深陷或悬空,节点松动、架子歪斜、杆件变形、脚手板上结冰等问题,在未解决以前应停止使用脚手架。
(6)遇有六级以上大风、大雾、大雨和大雪天气应暂停脚手架作业。
雨雪后进行操作要有防滑措施,且复工前必须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作业。
(三)模板施工1、安全技术准备工作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关于模板的设计资料,要审查下列项目:(1)模板结构设计计算书的荷载取值,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计算方法是否正确,审核手续是否齐全。
(2)模板设计主要应包括支撑系统自身及支撑模板的楼、地面承受能力的强度等。
(3)模板设计图包括结构构件大样及支撑体系,联接件等的设计是否安全合理,图纸是否齐全。
(4)模板设计中安全措施是否周全。
当模板构件进场后,要认真检查构件和材料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木料的材质以及木构件拼接节头是否牢固等。
,同时要排除模板工程施工中现场的不安全因素,要保证运输道路畅通,做到现场防护设施齐全。
地面上的支模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要做好夜间施工照明的准备工作,电动工具的电源线,绝缘、漏电保护装置要齐全,并做好模板垂直运输的安全施工准备工程。
现场施工负责人在模板施工前要认真向有关人员作安全技术交底,特别是新的模板工艺,必须通过试验,并培训操作人员。
2、保证模板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要根据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要有可靠安全的操作架子,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防护栏杆。
临街及交通要道地区施工应设警示牌,避免伤及行人。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必须通过马道、乘人施工电梯或上人扶梯等,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上下,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它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高处作业架子上、平台上一般不宜堆放模板料,必须短时间堆放时,一定要码平稳,不能堆得过高,必须控制在架子或平台的允许荷载范围内。
高处支模工人所用工具不用时要放在工具袋内,不能随意将工具,模板零件放在脚手架上,以免坠落伤人。
冬季施工,操作地点和人行通道的冰雪要在作业前,先清除掉,避免人员滑倒摔伤。
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宜进行大块模板拼装和吊装作业。
注意防火,木料及易燃保温材料要远离火源堆放,采用电热养护的模板要有可靠的绝缘、漏电和接地保护装置,按电气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做。
雨季施工,高耸结构的模板作业,要安装避雷设施,其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Ω,沿海地区要考虑抗风和加固措施。
有架空输电线路下面进行模板施工,如果不能停电作业,应采取隔离防护措施,其安全操作距离应符合表11-1的要求。
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m。
如果达不到这个要求,或者施工操作距离达不到表11-1的要求,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栏、围护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在架设防护设施时,应有电气工程技术人员或专职安全人员负责监护。
如果防护设施无法实现时,必须与有关部门协商,采取停电、迁移外电线路,否则不得施工。
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在潮湿地点或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得超过24V。
各种电源线,不允许直接固定在钢模板上。
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液压滑动模板及其它特殊模板应按相应的专门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准备和作业。
(四)高空作业监理1、临边作业施工现场内任何场所。
当工作面的边沿并无围护设施,使人与物有各种坠落可能的高处作业,属于临边作业。
若围护设施如窗台、墙等,其高度低于80cm时,近旁的作业亦属临边作业。
包括屋两边、楼板边、阳台边、基坑边等。
临边作业的安全防护,主要为设置防护栏杆,也有其它防护措施,大致可分三类;1)设置防护栏杆地面基坑周边,无外脚手架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样板的阳台、料台周台、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井架、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顶层的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的进度而安装正式栏杆。
2)架设安全网高度超过3.2m的楼层周边,以及首层墙高度超过3.2m时的二屋楼面周边,当无外脚手架时,必须在外围边沿,架设一道安全平网。
3)装设安全门各种垂直运输用的平台,楼层边沿接料口等处,都应装设安全门或活动栏杆。
2、洞口作业的防护监理1)建筑物或构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各种预留洞口、通道口、上料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在其附近工作,称为洞口作业。
2)通常将较小的称为孔,较大的称为洞。
并规定为:楼板、屋面、平台面等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小于25cm的,以及墙上等竖向平面上,高度小于75cm的称孔。
横向平面上,短边尺寸等于或大于25cm时,坚向平面上高度等于或大于75cm,宽度大于45cm的称洞。
3)凡深度在2m及2m以上桩孔、人孔,沟槽及管道孔洞等边沿上的施工作业,亦归入洞口作业的范围。
4)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根据不同类型,可按下列六类方式进行:①各种板与墙的孔口和洞口,必须视具体情况分别设置牢固的盖板、防护栏杆、安全网或其它防坠落的防护设施。
②各种预留洞口、桩孔上口、杯形、条形基础上口、未回填的坑槽,以及人孔、天窗等处,均应设置稳固的盖板,防止人、物坠落的小孔眼的钢丝网等覆盖。
③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平网。
④没安装踏步的楼梯口象预留洞口一样覆盖。
安装踏步后,楼梯边应设防护栏杆。
或者用正式工程的楼梯扶杆代替临时防护栏杆。
⑤各类通道口,上料口的上方,必须设置防护棚,其尺寸大小及强度要求可视具体情况而定,但必须达到使在下面通行或工作的人员,不受任何落物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