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校园安全隐患排查表
备注:请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培训中心填写好本表,由所在镇区教育部门审核汇总成册,于10月24日前上报市教育和体育局安保科,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并同时抄报所在镇区教育部门。
附件2
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表
接报送并同时抄报所在镇区教育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