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煤矿领导带领团队进入矿井系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
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
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和矿井领
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
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
于15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5个;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负责现
场的每个小班。
三、煤矿领导应与同班工人同时进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
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
制止违章作业
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领导进井前应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
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
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
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接班时,要书面请假、
说明原因,并向上级监督部门报告情况。
否则无故完不成下井任务的
要给予处罚。
对超额完成入井带班任务的要给予奖励。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5篇)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发【____】____号文件以及《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和《____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____号令)第21条之要求:“煤矿企业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轮流带班下井,并建立下井登记档案”。
扒弓煤矿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矿级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天数:矿长月下井不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与工人同上同下不得少于____天。
副矿长、总工下井不得少于____天,其中带班不得少于____天。
2、矿级领导实行:“三、八”制,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二、矿级领导带班要求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对所经过的路线、工作地点、所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发现的“三违”人物的处理;隐患的排除等承当完全责任。
三、带班矿长应履行的职责: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隐情及时制止和处理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
组织涉险区域的人员及时、有序的撤离到安全地点。
4、坚持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将井下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等进行认真交接并填写好交接班记录。
5、带班矿长要身先士卒、带头执行出入井登记、检身、挂牌上岗制度,月末将本月下井考勤情况张榜公示。
6、要坚持执行二十四小时对井下安全生产现场指挥与管理,严禁带班矿长空班、迟到、早退的事件发生。
7、工作时间要建立矿领导上班当天考勤制度,对因工外出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请假制度;因事、病必须执行书面请假;要求在考勤表上注明出勤、公、事病假,以备考核。
8、所有副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按规定的带班天数,轮流带班上岗,并且建立领导干部二十四小时不定时的下井检查制度。
四、所有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1、生产、辅助区队下井带班人员,实行“三八”制带班下井,地点以本单位分管范围为重点(机电、皮带两个工区因地面有大部分岗位,带班人员在井下时间不得少于____个小时,升井后地面岗位____个小时)。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
关于下发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与带班下井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分别简称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以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其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是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主管部门,负责督促煤矿抓好有关制度的建设和落实。
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进行日常性的监督检查,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实施国家监察,对煤矿违反带班下井制度的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或者实施行政处罚。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的煤矿,是指煤矿生产矿井和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矿井。
本规定所称煤矿领导,是指煤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建设矿井的领导,是指从事煤矿建设的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第五条煤矿、施工单位(以下统称煤矿,下同)是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
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加强对所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煤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第二章带班下井第七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并严格考核。
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的个数、在井下工作时间、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个。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其领导XX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三篇)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是指煤矿中领导班组在下井前和下井后的工作交接和记录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煤矿运营的连续性和安全性,有效提高煤矿工作流程的协调性和沟通效率。
下面是一份大致内容为____字的煤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制度目的为规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并保证领导带班交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工作的连贯性和安全性,提高煤矿工作流程的协调性和沟通效率。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煤矿不同部门领导带班下井交接工作。
三、工作目标1.确保领导班组工作的连贯性:通过交接班工作,使下班领导对上班领导的工作内容和要点有全面了解,有效保证工作的连贯性。
2.提高工作的安全性:领导带班下井交接工作是煤矿运营的关键环节,通过交接班工作,加强风险和安全问题的沟通,提高工作的安全性。
3.提高工作流程的协调性和沟通效率:通过交接班工作,领导班组之间可以及时沟通,确保工作流程的协调性和沟通效率。
四、工作程序1.交接班时间(1)上班领导下井前,应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填写下井交接时间。
(2)下班领导在下井交接前,应在交接班记录表中填写上井交接时间。
2.交接班内容(1)下井交接班:上班领导下井前应与下班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工作内容和要点。
a.上班领导向下班领导交接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当班状况、事故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调度、工作进度等。
b.下班领导核实交接记录,并与上班领导沟通,确保了解和理解工作内容和要点。
c.下班领导对上班领导的工作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记录的核实和对上班工作的评价。
(2)上井交接班:下班领导上井后应与上班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工作内容和要点。
a.下班领导向上班领导交接工作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下井工作情况、安全生产情况、人员调度等。
b.上班领导核实交接记录,并与下班领导沟通,确保了解和理解工作内容和要点。
c.上班领导对下班领导的工作进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记录的核实和对下班工作的评价。
3.交接班记录(1)交接班记录表的填写应详细、准确,并签字确认。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是矿山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定期下井参与生产活动,既是对负责的一种体现,也是对矿山安全生产的有效监管措施之一。
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对于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可以使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更好地了解生产现场情况,掌握生产情况的第一手资料。
通过实地参与生产活动,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可以深入了解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防止事故和事故隐患的发生。
同时,下井带班制度还能够增强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对矿工的感知,了解矿工的实际工作情况,为矿工提供更好的工作条件和安全保障。
然而,在实施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要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技能。
下井带班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知识和技能,能够有效指导矿工的生产活动,并能够应对突发情况。
其次,下井带班应该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预案,确保工作有序进行,万无一失。
另外,要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与其他管理人员和矿工保持紧密联系,及时共享信息。
最后,下井带班要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在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过程中,还应该注重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要注重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
其次,要加强对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另外,要建立健全安全奖惩制度,对下井带班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最后,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矿山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总之,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对于提高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矿山安全生产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施下井带班制度时,需要注意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岗位要求和技能,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预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严格遵守安全法规和制度。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了确保煤矿的正常生产,保护矿工的安全与健康,每个煤矿都应订立一套科学的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这一制度是由矿领导依据本地实际情况和工艺流程订立的一份下井作业流程和操作规范,为矿工供给安全的作业保障,同时也是保证生产效率的必要手段。
一、下井前的准备工作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第一步是下井前的准备工作。
在下井前,煤矿应完成以下几项任务:1、确认设备完好:确保下井设备的完好性,包括瓦斯抽放、通风设施、电梯、集装箱等。
2、检查零部件:对瓦斯抽放阀门、电缆、钢丝绳等关键设备进行充分检查。
3、工作票核验:每个工作者都要带上工作票,并且经过核实签字。
4、安全帽摄像头:供给每个工人的方位和实时画面,安全管理和监控。
5、装载工程物料:确保矿井内的机器设备数量以及车辆充分。
二、下井作业流程下井作业流程是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紧要订立内容之一、下井作业流程应包括以下几个紧要环节:1、下井时刻:中央计算机自动下井制度,矿领导亲自指挥,保证决策快速反应,合理布置下井时间。
2、上下井的方式:虽然电梯渐渐成为现代化矿井主流,但还是有些矿井为保证生产效率,会实行绳索摩擦升降方式。
3、听取矿工汇报:井口集合后,矿工领班需要对矿工进行认真汇报,包括瓦斯浓度、通风情况、地下情形等。
4、检查停电状态:进入井下前,需要检查井下的照明、检测及其他设备是否正常运作,需要特别注意瓦斯探测仪的操作是否正确。
5、排出事故隐患:下井前,需要开展安全检查,一旦发觉隐患,在确认安全后解决,否则下井工作将暂时停止。
三、下井操作规范在规范的操作过程中,下井入井时需要注意的技巧和规范:1、人员次序:下井次序依照职责高处与低处排队,先下的人员需要提前进入井下。
2、安全设备:下井前,任何人都应当佩戴防护帽、安全鞋和工作服等安全装备。
3、命令口令:整个下井过程应有明确的口令,而且矿工之间应相互搭配,确保安全。
4、避让机能:在井道道路上行驶的各种车辆,需要避让,确保无事故显现。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5篇)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一、领导带班下井必须严格执行井下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在班前会上布置完生产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及班前危险预知后及时入井接班,交班人必须留在井下等待接班人接班,交待好各工作面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需要注意的事项、隐患情况以及整改意见后方准离开。
二、交接班人必须认真对待交接班,必须做到工作面情况交待不清不交接、安全隐患处理不清不交接、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交接、工作安排不到位不交接。
三、对于井下交接班,安监站要严格检查督促执行,发现有人不按规定交接班的,按制度严肃处理;对未进行交接班而出现问题,从严加倍处罚。
四、对于存在严重问题的,接班人员可以拒绝接班。
五、交接班要真正做到“交接班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将安全生产工作做到实处,并做好交接班记录。
六、带班领导的姓名要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
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2)是为了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和工作连续性而设立的。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的安排:1. 交接班时间:矿领导在班次开始和结束时进行交接班,确保班次的连续性。
2. 交接班内容:交接班时,矿领导应向接班人员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指令,包括矿井的运行情况、关键设备的情况、安全隐患的记录以及需要进行的重要工作等。
3. 巡查矿井:矿领导下井后,应进行矿井的巡查,检查各个工作区域的安全状态和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矿井的安全运营。
4. 监督工作:矿领导应随时监督矿工的工作,确保工作按照规定进行,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
5. 安全检查:矿领导下井后,应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检查通风系统、瓦斯浓度、矿井支护、防火安全设施等,确保矿井的安全。
6. 交接班记录:在交接班时,矿领导和接班人员应共同填写交接班记录,记录交接班的时间、内容和注意事项等。
7. 交接班会议:定期组织交接班会议,矿领导和接班人员一起讨论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对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通过矿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能够确保矿井的连续安全运营,提高工作效率,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矿井的安全和生产。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煤矿领导班次与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文件及国家安监总局—152号文件《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确实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确保公司领导深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经研究,公司决定实行矿山负责人和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在矿山工作的制度。
现制定下井带班管理规定如下:一、公司领导进井次数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副总工程师以上的管理人员,每月在完成上级规定下井次数的同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六定管理”安排的下井带班次数。
二、井下单位正职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行政副职下井不少于18次,下井带班不少于14次;政工副职、技术员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
我们必须确保每个班次都有一个领导干部来领导班次。
三、安监部、调度室、技术部门负责人不得少于12次,下井带班不少于5次;副职、技术员下井不少于14次,下井带班不少于8次。
四、矿长由副总经理以上经理和各职能部门主要经理组成,井下单位带班由各单位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组成,带班人员由本单位自行安排,必须保证每个班次至少有1名单位领导现场跟班带班作业。
领导干部下井带班要与工人同上同下,确保工作时间和工作质量,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切实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采取走动式管理方式,到石门揭煤、巷道贯通、交叉点施工、过断层、过老空、安装、放顶、初期开采、工作面竣工和瓦斯抽放等关键采矿头、特殊车辆运输等施工现场带班作业,督促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解决存在的隐患问题。
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不间断巡视检查,做到事故隐患早发现、早处理。
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和突击生产。
五、下井跟班、带班实行汇报制度。
各级领导干部下井跟班、值长应亲自通过地下电话向控制室报告。
下井带班、跟班汇报每班不少于2次,主要汇报检查作业地点、存在问题、采取措施、处理意见等。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确保矿井的正常运营和生产秩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管理要求,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管理和操作,旨在统一和规范矿井下井带班的流程和要求,确保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是指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亲自率领下属员工下井巡查、引导和监督工作。
下井带班人员应具备肯定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持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第二章工作责任第四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对下井带班的安全和生产责任负有直接的领导和监督责任,并要严格执行矿井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包含组织人员、准备必需的工具和设备,并提前了解矿井的工作情况和安全隐患,确保下井带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需要对下属员工进行严格的管理和引导,确保员工遵守工作纪律,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保证生产过程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三章下井带班流程第七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前,应召集下属员工开展安全会议,明确下井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向员工宣布下井带班人员的身份和职责。
第八条下井带班人员应提前核对个人行装和安全装备的完整性和合规性,确保个人的安全和工作需要。
如发现异常或缺失,应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
第九条在下井带班过程中,下井带班人员应与巡检人员和作业人员保持紧密沟通,随时了解工作进展和遇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引导员工进行安全操作。
第十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期间,应重点关注矿井的安全隐患和工作风险,及时发现并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矿井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期间,应设立指挥中心或值班室,依据工作情况实时监控和协调各项工作,并与地面的管理人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联系。
第四章安全措施第十二条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前,应接受必需的安全培训和考核,熟识并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
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制度
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制度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制度一、为督促矿领导认真履行带班下井职责,严格矿领导带班下井,把矿领导带班下井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省、市、县安全监管部门文件精神,并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
二、本矿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对落实本制度全面负责,主管安全管理的副矿长对落实本制度负直接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制度的贯彻落实。
三、本制度所称矿领导,是指本矿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
四、本矿所有从业人员有权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进行监督,有权了解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日常管理事务。
五、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和井下作业人员同时入井、同时升井、忠于职守、尽职尽责。
六、矿领导带班下井,必须履行以下职责:1、做好井下采掘作业场所、水泵房、主要开拓巷道、通风构筑物、供配电设施、提升运输设施设备和采掘、装卸、提升、运输、通风、排水、维修、检测监控等作业活动的安全检查及检查巡视,全面掌握井下安全生产情况;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对所带班次的作业活动的生产安全负直接责任;3、遇到险情时,及时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撤离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七、矿山从业人员应当遵章守纪,服从带班矿领导的指挥和管理。
没有矿领导带班下井的,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
从业人员在井下作业过程中,发现并确认带班下井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经向当班班组长说明后有权提前升井。
八、每月28日前由矿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下一个月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九、矿领导带班下井月度计划,必须明确每一个班次带班下井的领导名单,下井及升井的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请假与调换人员审批程序等内容,并要在上月底前在井口和矿办公室予以公布。
十、矿领导存在特殊情况不能带班下井,必须书写注明原因事由和不能下井理由的请假条并由矿长签字批准后方可调换带班下井矿领导。
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管理规定
关于领导带班下井的管理规定公司各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上级部门下达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领导带班下井人员范围党政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副总工程师。
二、领导带班下井次数规定党政主要负责人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次,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副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4次。
三、领导带班下井任务及职责1.加强对采煤、掘进、通风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安全生产状况。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3.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在现场作出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等命令;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组织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4.及时向调度指挥中心报告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以及遇到的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基本情况。
四、领导带班下井制度1.调度指挥中心负责排定月度领导带班计划表。
2.每班至少有一名副总工程师以上领导带班下井,全面了解矿井的安全重点和生产情况,且带班时间不少于8小时。
3.领导带班作业的范围可以是在某个安全重点采掘工作面带班,也可以对采掘工作面、井下重点场所或重点作业区域进行安全巡回检查和作业技术指导。
4.领导带班严格按照调度指挥中心每月下发的带班人员安排表进行带班。
因出差、学习、迎接检查等特殊情况,不能下井带班的,自行协调替班领导,但必须提前通知调度指挥中心,并填写换班记录。
5.在带班期间发现问题,能现场处理的要责令现场进行处理,重大问题立即通知调度指挥中心。
6.带班领导升井后在井口信息站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填写在带班记录本上。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领导下井带班规定
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煤矿领导下井带班规定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拓新煤业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第一节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为了切实加强我矿安全生产环节管理,进一步提升我矿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发〔2010〕23号、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 号、省厅1134号文件要求和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公司管理人员下井和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充分发挥矿领导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关键作用,提高安全管理质量,有效制止“三违”行为,真正树立“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观念。
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根据规定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煤矿从业人员有权拒绝下井作业,煤矿不得因此降低从业人员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一、带班原则根据我矿管理人员的配置情况和矿井规划,带班的范围为我矿的主要负责人、领导班子成员、副总工程师。
煤矿作为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责任主体,每班必须有矿领导带班下井,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
煤矿的主要负责人对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全面负责,带班下井领导协助矿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和报告。
二、带班下井的内容1、带班下井制度应当明确带班下井人员、每月带班下井次数、带班下井的任务、职责权限、群众监督和考核奖惩等内容。
12、煤矿必须认真制定领导带班下井月计划,明确每日每班带班矿领导的姓名和职务,并在矿调度室公示。
3、当天带班下井领导姓名和职务要在井口明显位置挂牌公示。
4、煤矿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应当在煤矿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三、下井带班人员职责 1.煤矿领导带班下井时,要履行下列职责:①带班领导是当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全面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带班时要落实好“三必到、三走到”的制度,即情况变化现场必到、存在重大隐患必到、问题最多管理差现场必到;生产新扩区、新采区、新工作面要走到,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现场要走到,最远的作业地点要走到。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指矿井领导或管理人员在下井带领工人依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作业的一种制度。
这种制度不仅帮忙提高井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促进了企业进展,同时也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安全。
为了让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得到更好的实施,在制度实施过程中有几个关键的环节需要特别注意。
一、做好措施前期准备工作在细心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才可以更好地实施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实在来说,要先规划好任务目标,确定方案,依据井下实际情况确定好带班人员的人选,并作好组织协调工作,做好必要的技术准备工作。
二、明确领导代表的职责领导代表下井作业,是为了更好地了解井下生产运行情况,适时解决井下碰到的问题。
在这个过程中,带班领导代表要认真履行职责,懂得如何引导下属进行生产管理,提升团队协作效率,充分发挥领导职责。
三、完善管理细节,优化流程流程的优化和管理细节的完善对矿井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实施尤为紧要,这重要是针对流程管理中的各种环节。
要加强与下属的沟通联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深入挖掘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发觉和解决问题。
要同时把握好相关要求和操作规程,娴熟把握校验井下设备的方法,并加强设备的管理,保障设备的安全、稳定和牢靠运行。
四、领导代表、检查员的监督要求为确保真正做到下井带班的全面贯彻落实,要对领导代表、检查员的工作进行严格的监督要求。
加强领导代表的业务引导、检查人员的技术维护和内部掌控,确保工作质量和标准符合国家验收和行业规范。
此外,要在面对各种井下不安全和紧急情况时适时处理,订立有效应急计划,适时报告领导和有关部门。
五、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在执行矿级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过程中,也要不断完善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
必要时,可以开展相关演习和防范措施,加强井下安全检查等,确保全员安全。
总之,领导下井带班是一项全方位的工作,需要做好各个方面的环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好风险评估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当进行。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
山西和顺隆华北关煤业有限公司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二0一三年隆华北关煤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区、县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检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走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同时做好“三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知道,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的行为,确保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履行下井带班职责,并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下井带班的情况。
三、职责和权限1. 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应按照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履行下井带班职责,确保生产任务的完成。
2. 下井带班人员需熟悉相关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程,并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3. 下井带班人员有权对井下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指导井下作业人员按照操作规程执行工作,确保作业安全。
5.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及工作进展。
四、带班流程1. 担任下井带班的矿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下井,进行带班工作。
2. 下井带班前需查看相关工作计划、任务分配和安全操作规程,对下井作业进行全面了解。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召集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班前安全会议,确认大家对工作内容、要求、安全事项等有清晰的认识。
4. 下井带班人员应检查井下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装备及使用情况,并向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指导和督促。
5.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井下作业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控制措施。
6. 下井带班人员应定期巡查井下作业区域,保持工作现场的整洁和安全。
7. 下井带班人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井下作业情况、工作进展及发现的问题。
五、安全措施1. 下井带班人员在下井前需确认井下通风、瓦斯抽放、排水等安全措施的有效性,确保井下安全。
2. 下井带班人员应随时关注瓦斯浓度变化,发现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3. 下井带班人员应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瓦斯检测和安全教育,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4. 下井带班人员应加强对井下设备和工具的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使用安全。
六、工作记录1. 下井带班人员应制作详细的带班记录,包括作业情况、问题和解决方式等,并及时报告给上级领导。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范文(二篇)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范文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范文(一)一、引言煤矿安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正是为了确保矿山生产安全与效益的有效管理措施。
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五个重要要点。
二、签到制度在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中,签到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各位井下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并进行签到确认。
这一举措可以保证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统计出井下人员的具体位置,以便实施救援。
三、安全示范作为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必须成为安全工作的示范者。
具体来说,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应当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不得私自调整工作流程。
只有以身作则,才能赢得员工的尊重与信任。
四、风险评估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必须具备风险评估能力。
他们应当在下井前对井下的工作环境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潜在风险和隐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例如,在遇到高温环境时,下井带班应当确保员工有足够的水源和通风设备,以防中暑和缺氧等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安全培训煤矿领导下井带班还有责任进行安全培训工作。
他们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此外,领导下井带班还应当与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交流会议,倾听员工的安全建议和意见,以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六、总结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举措。
签到制度、安全示范、风险评估和安全培训都是这一制度的重要要点。
通过贯彻执行这些要点,我们相信矿山生产的安全与效益将得到有效的提升。
我们希望所有参与煤矿工作的人员都能够认真对待这一制度,共同努力创造一个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范文(二)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一、引言煤矿作为我国能源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煤矿的安全生产水平,必须建立健全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本文将详细阐述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的五个三范本,以实现煤矿的高效有序运转。
二、划分管理责任1. 安全责任每位煤矿领导在下井带班过程中都要严格遵循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意识。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
是指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需要遵守的五个三原则。
具体如下:
1. 三个必备条件: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即具备合格的身体素质、持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和了解相关的煤矿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2. 三个事前准备: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之前需要做好三个事前准备工作,即熟悉现场布置情况、检查井下状况和核实安全设备的完好性。
3. 三个把关要求: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期间需要遵守三个把关要求,即严格执行工作中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要定期检查井下安全状况并及时发现问题,并确保安全预警设备齐全可靠。
4. 三个作业指导:煤矿领导下井带班过程中需要给井下作业人员提供三个方面的指导,即指导其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加强安全意识和指导其规范作业,确保井下作业安全。
5. 三个事后总结:煤矿领导下井带班之后需要进行三个方面的事后总结,即总结井下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以及确定改进措施和制定完善的安全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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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
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五个三是一种常见的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包括:五个三分为下井五个三原则和下井五个三细则,共涵盖了煤矿领导下井带班所需的基本要求和操作规范。
下面是对该制度的详细解析。
下井五个三原则:1. 三个统一:领导下井,指在生产过程中,煤矿领导应该以身作则,亲自下井带班,确保领导和基层员工之间的沟通和互动融洽,形成统一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提高工作效率。
2. 三个明确:明确责任、明确岗位、明确任务。
领导下井带班时,需明确自己的责任和岗位职责,明确下井期间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确保各项职责得到顺利落实,并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3. 三个服从:服从规章制度,服从生产安排,服从基层班组的指挥。
领导下井带班时,应当遵守和执行现行的规章制度,服从上级安排的生产计划,服从基层员工的合理指挥,以保障生产安全和工作秩序的顺利进行。
下井五个三细则:1. 规章制度三个确立:领导下井时,应当切实加强对规章制度的宣传和引导,确保员工具备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和惩处。
2. 安全第一三个坚持:领导下井时,必须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视和管理,保证下井过程中无安全事故发生。
3. 生产三个有序:在下井带班过程中,领导要确保生产秩序的有序进行,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协调各项生产计划,保障生产流程的正常运转。
4. 管理三个硬化:领导下井带班时,要加强对工作的管理,用硬化的手段来约束和规范员工的行为,确保工作效率的提升和工作质量的提高。
5. 效益三个优化:领导下井带班时,要通过有效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来优化煤矿的生产效益,提高矿井的工作效率和利润水平,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通过五个三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地提高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同时,该制度对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优化生产效益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然而,为了确保五个三制度的顺利实施和有效运转,还需要煤矿领导和基层员工的共同努力,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煤矿的经营状况和发展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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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
二0一三年
古交鑫峰煤业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及省、市下达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
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副总工程师。
2、带班次数: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15次。
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
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7:30、中班15:30、夜班23:30,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
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6、每月30日前由矿安检科对带班人员的带班日期、班次进行安排,并发给每一个带班人员,以便带班人员安排好日常工作。
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
即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
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
“两同时”即与工人同下同上;“三不放过”即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
3、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三走到”,新工作面要走到,掘进工作面要走到,最远的区域要走到。
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同时做好“三指导”出现紧急情况要指导,出现疑难问题要指导,发现较大安全隐患要知道,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处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现场安
全管理的失控。
8、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9、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
10、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
三、考核及相关规定
1、由调度室会同安检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定后执行。
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2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300元/次。
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罚款100元/次。
5、本制度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部。
古交鑫峰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古交鑫峰煤业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
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按《隆华北关煤业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的相关项目填写齐全,不得漏项。
2、带班人员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
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簿上签字后,方可下班。
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簿上。
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
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簿,每月由安检科负责发放和管理。
7、本制度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部。
古交鑫峰煤业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
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
3、每天由安全矿长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按规定进行整改、销号,严格执行“闭锁循环”管理。
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旬由安检科收集后,如实按相应的项目(内容)录入电脑,形成电子文档版《隆华北关煤业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姓名、下井时间及班次、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5、领导下井带班记录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一一对应,由于录入人员的工作失误造成记录与档案不一致的,给予录入人员考核100元。
6、安检科每月末将打印的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交由安全矿长,对档案录入情况与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检科录入电脑后,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由安检科负责收集、保存。
8、矿调度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否则给予调度中心主任罚款200元。
9、安检科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10、历年纸质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和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矿长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
11、本制度从二○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修改解释权属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