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规范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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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包括国发〔2013〕41号发布之后建设、改造完成的冶炼产能或主体工艺装备发生较大变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改造钢铁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Ⅱ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毫米及以下的Ⅱ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

工信部钢铁行业规范条件是中国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标准和要求,旨在推进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

这些规范条件覆盖了钢铁生产的多个方面,包括环保、安全、质量、技术创新等。

下面就分别从这些方面对进行阐述。

环保方面,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遵守环保法律法规,采取节能减排措施,实行拒废断水制度。

此外,还要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环境突发事件。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减少钢铁生产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促进工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

安全方面,要求钢铁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场所安全、职工安全。

此外,还要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这些措施的实施,可以有效降低钢铁行业的安全风险,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质量方面,要求钢铁企业必须遵守质量标准,保证产品合格,确保工业品质量稳步提高。

此外,还要加强对原材料的管理,开展质量追溯,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反馈机制。

这些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可以进一步提高钢铁产品的质量,保证国内钢铁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利于提高行业的整体效益。

技术创新方面,要求钢铁企业必须注重技术创新,推动钢铁行业从传统型向智能型、绿色型转型。

此外,还要促进产学研合作,加强交流合作,形成共同推进技术创新的合力。

这些规定的实施,可以促进钢铁行业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总的说来,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促进“中国制造”转型升级具有积极的作用。

钢铁企业要深入贯彻这些规定,全力以赴推进环保、安全、质量和技术创新,为钢铁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铁合金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按照“总量控制、调整结构、合理布局、有效竞争、降低消耗、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规划要求。

(二)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建设应根据当地资源、能源状况,以及环境容量和市场需求情况,落实新建产能与淘汰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

(三)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等保护地,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区,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

(四)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镍铁矿热炉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工信部发布《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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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 量钼粉 , 可适 当增 大氢气 流量 , 过高 的氢 气流量 但
工信 部发 布《 铁行 业 生产 经 营规 范条 件》 钢
工 业和信 息化部 21 00年 7月 1 2日在 大连 召开 的全 国钢铁工业 座谈 会 上公 布 了《 铁行 业 生产 经 钢 营规范条 件 》; 条 件 》 钢 铁 企 业 在 环 境 保 护 、 《 对 能
气流量 进行还 原 , 究 钼粉 的钾含 量 与还 原所 用 氢 研 气流量 之间 的关 系 , 并将 所得数 据作 图 5 。
4 结

() 1 工业生 产钼粉 过程 中 , 原料 钾 含量 、 还原 温
度、 还原 时 间、 氧 化 钼装 舟厚 度 、 气流 量 等变 化 二 氢
均会 引起 钼粉 中钾 含量 的变化 。
1 8k 。 . g
《 条件 》 示 , 有 钢 铁 企 业 均 须 纳 人 规 范 管 表 现 理 。不具备 规范条 件的企业 须按 照规范条 件要求进 行整 改 , 整改 后仍 达不 到 要求 的企业 应 逐步 退 出钢 铁生产 。对不 符合 规范 条 件 的企 业 , 有关 部 门不 予 核 准或备案 新 的项 目, 予 配置 新 的矿 山资 源和 土 不
这样 既能确 保较 高 的生 产率 , 是 确保 低钾 含 量 的 也 关键 。
氢气 流量/m h ( ・ )
参考 文献
[ ] 向 铁 根. 冶金 [ . 沙 : 1 钼 M] 长 中南 工业 大 学 出版 社 ,
2 2. 00
图 5 钼 粉 钾 含量 与氢 气 流 量 关 系 图
《 条件》 求 钢 铁企 业 具 备健 全 的能 源 管 理 体 要 系, 配备必要 的能源计量器具 。《 条件》 对钢铁生产 的 工序能耗做 了详细规定 , 如高炉工序能耗 小于或等 于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也称钢铁行业准入条件)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也称钢铁行业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工原〔2010〕第105号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规定,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申请报告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总则钢铁行业快速发展对保障我国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仍存在产能增长过快、产业集中度低、布局不合理、淘汰落后进展缓慢、铁矿石经营秩序不规范等突出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规范现有钢铁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对钢铁行业现有企业生产经营实行规范管理,作为有关部门核准或备案项目、配置资源、核发建筑钢材生产许可证、规范铁矿石经营秩序及推进淘汰落后钢铁产能等事项的依据。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要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等工作相结合,逐步减少钢铁企业数量,降低落后产能比例,改进和完善行业管理。

本规范条件是现有钢铁行业生产经营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适应我国钢铁工业目前发展水平的过渡性标准,随着我国钢铁工业总体水平的提升将不断提高。

对于钢铁行业建设及改造项目要达到更高的准入标准,需按照《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具备完备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须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

2.钢铁企业生产属于国家生产许可制度管理的产品,须依法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二)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吨钢污水排放量不超过2.0立方米,吨钢烟粉尘排放量不超过1.0千克,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不超过1.8千克。

2015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5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报告

2015年钢铁行业运行情况报告2015年,我国宏观经济下行,经济发展遇到了很多困难和挑战。

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钢铁行业发展阶段也出现了新的变化,由原来的增量发展阶段向减量发展阶段过渡,由原来的规模扩张阶段向集约高效发展阶段过渡。

在严峻的市场形势下,国内钢材市场需求显著下降,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供大于求矛盾突出,钢铁行业总体运行态势严峻。

一、2015年钢铁工业运行分析(一)钢铁行业运行基本情况1、我国粗钢产量34年来首次负增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全国生产粗钢8.0亿吨,同比下降2.3%。

从历史统计数据看,2015年粗钢年产量是自1982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

2、全年生铁、粗钢、钢材产量情况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5年全国生产生铁6.9亿吨,同比下降3.5%,生产粗钢8.0亿吨,同比下降2.3%,生产钢材11.2全国历年生铁、粗钢、钢材产量单位:亿吨(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亿吨,同比增长0.6%;平均日产粗钢220.2万吨。

2015年粗钢、生铁产量增幅由正转负,钢材产量增幅回落3.9个百分点。

3、从区域产量增减分析,多数省份减产,江苏增产超千万吨2015年全国六大区域粗钢产量仅华东小幅增产,西北、西南大幅减产;分省市看,统计的30个省市中仍然是江苏增产量最多,达到1037万吨。

山西、新疆、辽宁、云南、福建等11个省份减产超过100万吨;11个省市减幅超过10%。

产钢大省河北增产1.3%、辽宁减产6.7%、山东减产1.3%。

2015年,民营企业为增产主力,减产以国有企业为主。

4、从钢材品种结构分析,铁道用材、长材产量明显下降,但板带材、管材产量仍保持增长2015年,全国铁道用材、长材产量明显下降,但板带材、管材产量仍保持增长。

其中铁道用材中重轨、轻轨均大幅下降,长材中棒线材减幅较大;板材中冷轧薄板、特厚板增幅较大,管材中焊接钢管增幅较大。

5、粗钢产量占全球比重上升钢材分品种产量2015年,世界66个主要产钢国家和地区共生产粗钢16亿吨,同比下降2.9%;扣除中国内地后的世界粗钢产量约8亿吨,同比下降3.4%。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包括国发〔2013〕41号发布之后建设、改造完成的冶炼产能或主体工艺装备发生较大变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改造钢铁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Ⅱ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毫米及以下的Ⅱ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钢铁企业名单

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钢铁企业名单

符合《钢铁行业规范条件》钢铁企业名单1 鞍钢股份有限公司2 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钒有限公司3 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4 武钢集团昆明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 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6 宝钢集团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部)7 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8 宝钢集团广东韶关钢铁有限公司9 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10 天津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1 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3 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4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15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6 抚顺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7 西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 黑龙江建龙钢铁有限公司19 南京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21 江苏沙钢集团有限公司22 江苏沙钢集团淮钢特钢股份有限公司23 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24 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5 常熟市龙腾特种钢有限公司26 江苏申特钢铁有限公司27 杭州钢铁集团公司28 衢州元立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9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0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2 济钢集团有限公司33 莱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4 青岛钢铁有限公司35 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36 安钢集团信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7 河南济源钢铁(集团)有限公司38 南阳汉冶特钢有限公司39 湖北新冶钢有限公司40 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41 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42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44 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 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6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47 宝钢特钢有限公司48 宝钢不锈钢有限公司49 宝钢德盛不锈钢有限公司50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1 南通宝钢钢铁有限公司52 攀钢集团西昌钢钒有限公司53 鞍钢集团朝阳鞍凌钢铁有限公司54 武汉钢铁集团鄂城钢铁有限责任公司55 五矿营口中板有限责任公司56 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武安本部)57 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58 芜湖新兴铸管有限责任公司59 天津荣程联合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0 天津天钢联合特钢有限公司61 迁安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2 天津天丰钢铁有限公司63 崇利制钢有限公司64 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5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6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67 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68 承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69 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70 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71 秦皇岛首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72 唐山国丰钢铁有限公司73 唐山东华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74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75 迁安市九江线材有限责任公司76 河北钢铁集团燕山钢铁有限公司77 河北钢铁集团松汀钢铁有限公司78 河北普阳钢铁有限公司79 武安市裕华钢铁有限公司80 河北文丰钢铁有限公司81 邢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82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3 唐山港陆钢铁有限公司84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特钢有限公司85 河北敬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86 德龙钢铁有限公司88 承德建龙特殊钢有限公司89 唐山建龙实业有限公司90 河北前进钢铁集团有限公司91 沧州中铁装备制造材料有限公司92 涞源县奥宇钢铁有限公司93 唐山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94 唐山中厚板材有限公司95 唐山市丰南区经安钢铁有限公司96 山西中阳钢铁有限公司97 文水海威钢铁有限公司98 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99 山西立恒钢铁股份有限公司100 襄汾县星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1 山西通才工贸有限公司102 海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03 潞城市兴宝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4 山西宏达钢铁有限公司105 赤峰远联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06 东北特钢集团大连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107 东北特钢集团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08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109 吉林建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10 西林钢铁集团阿城钢铁有限公司111 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112 江苏省镔鑫特钢材料有限公司113 连云港兴鑫钢铁有限公司114 徐州东南钢铁工业有限公司115 盐城市联鑫钢铁有限公司116 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117 徐州宝丰特钢有限公司118 常州东方特钢有限公司119 丹阳龙江钢铁有限公司120 徐州东亚钢铁有限公司121 扬州市秦邮特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122 无锡新三洲特钢有限公司123 江苏西城三联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24 江阴华西钢铁有限公司125 江苏鸿泰钢铁有限公司126 张家港浦项不锈钢有限公司127 江苏苏钢集团有限公司128 江苏华菱锡钢特钢有限公司129 振石集团东方特钢股份有限公司130 福建三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32 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133 萍乡萍钢钢铁有限公司134 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135 新余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36 日照钢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37 山东广富集团有限公司138 山东西王特钢有限公司139 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140 舞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41 沙钢集团安阳永兴钢铁有限公司142 安钢集团新普有限公司143 安钢集团河南凤宝特钢有限公司144 河南亚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45 武汉顺乐不锈钢有限公司146 广东国鑫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47 广东泰都钢铁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48 珠海粤裕丰钢铁有限公司149 广东广青金属科技有限公司150 广东世纪青山镍业有限公司151 成渝钒钛科技有限公司152 四川德胜集团钒钛有限公司153 四川西南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154 云南曲靖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55 陕西龙门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6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57 酒钢榆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158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159 攀钢集团成都钢钒有限公司160 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161 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162 天津荣程集团唐山特种钢有限公司163 天津市天重江天重工有限公司164 中普(邯郸)钢铁有限公司165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鑫汇冶金有限公司166 河北永洋特钢集团有限公司167 金鼎重工有限公司168 武安市广耀铸业有限公司169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文安钢铁有限公司170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明芳钢铁有限公司171 河北宝信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72 武安市永诚铸业有限责任公司173 河北新武安钢铁集团烘熔钢铁有限公司174 武安市运丰冶金工业有限公司176 河北兴华钢铁有限公司177 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78 唐山新宝泰钢铁有限公司179 唐山安泰钢铁有限公司180 唐山兴隆钢铁有限公司181 河北津西钢铁集团正达钢铁有限公司182 滦县金马工业有限公司183 河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184 唐山市丰南区凯恒钢铁有限公司185 唐山国义特种钢铁有限公司186 河北荣信钢铁有限公司187 唐山贝氏体钢铁(集团)福丰钢铁有限公司188 唐山东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89 唐山市春兴特种钢有限公司190 唐山文丰山川轮毂有限公司191 唐山市玉田建邦实业有限公司192 河北天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93 河北唐银钢铁有限公司194 河北华西钢铁有限公司195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粤丰钢铁有限公司196 秦皇岛安丰钢铁有限公司197 昌黎县宏兴实业有限公司198 青龙满族自治县德龙铸业开发有限公司199 昌黎县顺先实业有限公司200 秦皇岛佰工钢铁有限公司201 承德兆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02 承德盛丰钢铁有限公司203 辛集市澳森钢铁有限公司204 霸州市新利钢铁有限公司205 河北钢铁集团龙海钢铁有限公司206 邯郸市紫山特钢集团建发高强度标准件材料有限公司207 廊坊市洸远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08 河津市华鑫源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09 山西美锦钢铁有限公司210 山西高义钢铁有限公司211 山西华丰冶炼集团有限公司212 山西常平钢铁有限公司213 黎城太行钢铁有限公司214 山西长信工业有限公司215 山西中升钢铁有限公司216 襄汾县新金山特钢有限公司217 晋城福盛钢铁有限公司219 山西立恒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新区)220 乌海市包钢万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21 包头市吉宇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22 包头市宝鑫特钢有限责任公司223 内蒙古德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24 包头市大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25 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226 本溪北营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27 营口钢铁有限公司228 鞍山宝得钢铁有限公司229 通化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30 吉林鑫达钢铁有限公司231 四平现代钢铁有限公司232 常州林洪特钢有限公司233 连云港华乐合金有限公司234 徐州泰发特钢科技有限公司235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36 永兴特种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237 浙江青山钢铁有限公司238 湖州盛特隆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39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40 安徽省贵航特钢有限公司241 铜陵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242 芜湖市富鑫钢铁有限公司243 福建亿鑫钢铁有限公司244 福建鑫海冶金有限公司245 福建罗源闽光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46 福建吴航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247 福州吴航钢铁制品有限公司248 福建鼎信镍业有限公司249 福建鼎信实业有限公司250 吉安市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51 江西台鑫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52 山东钢铁集团淄博张钢有限公司253 潍坊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54 山东泰山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55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有限公司256 山东寿光巨能特钢有限公司257 山东鲁丽钢铁有限公司258 山东富伦钢铁有限公司259 临沂江鑫钢铁有限公司260 淄博宏达钢铁有限公司261 山东隆盛钢铁有限公司263 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264 齐鲁特钢有限公司265 山东闽源钢铁有限公司266 烟台华新不锈钢有限公司267 安钢集团闽源特钢有限公司268 河南昌泰不锈钢板有限公司269 河南鑫金汇不锈钢产业有限公司270 安阳华诚特钢有限公司271 郑州永通特钢有限公司272 武钢集团襄阳重型装备材料有限公司273 荆州市群力金属制品有限公司274 湖北立晋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75 湖北新鑫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76 湖北大展钢铁有限公司277 湖北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78 广水华鑫冶金工业有限公司279 鄂州鸿泰钢铁有限公司280 冷水江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81 阳春新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82 联众(广州)不锈钢有限公司283 河源德润钢铁有限公司284 和平县粤深钢实业有限公司285 惠东县华业铸造厂286 北海诚德镍业有限公司287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288 广西贵港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89 贺州市兆鑫五金制品有限公司290 成都冶金实验厂有限公司291 达州市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92 贵州联合钢铁集团293 贵州钢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294 云南玉溪钢铁集团玉昆钢铁有限公司295 云南玉溪钢铁集团仙福钢铁有限公司296 云南永钢钢铁集团有限公司297 云南德胜钢铁有限公司298 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299 陕西略阳钢铁有限责任公司300 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301 山钢集团莱芜钢铁新疆有限公司302 新兴铸管新疆有限公司303 新疆昆玉钢铁有限公司304 新疆伊犁钢铁有限公司305 新疆闽新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1. 引言钢铁行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和国防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促进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文档旨在制定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2. 法律法规依据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遵守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钢铁工业法》 - 《环境保护法》 - 《安全生产法》 - 《劳动法》 - 《质量法》3. 一般要求钢铁企业应具备以下一般要求: - 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合法经营; - 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 - 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 进行科学的生产组织和计划,提高生产效率和经济效益; - 推行节能减排措施,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4. 生产设备与技术要求钢铁企业的生产设备和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 设备齐全,生产设备应经过定期维护和检修,确保正常运行; - 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 -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 禁止使用过时、落后的工艺设备,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和稳定。

5. 环境保护要求钢铁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注重环境保护,要求如下: - 建立并执行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废气、废水、废固等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 - 确保固体废物的妥善处理和处置,避免对土壤和水源的污染; - 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 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监测,确保环境指标符合国家要求。

6. 劳动安全要求钢铁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劳动安全,要求如下: - 建立健全的劳动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 - 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保障员工的工作安全; - 组织开展劳动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 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卫生。

7. 资质认证要求钢铁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认证: - 持有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钢铁生产许可证; -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
钢铁行业的生产经营规范条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生产环境管理:钢铁企业应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建立健
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控制大气、水体、固体废物等排放,减少污染物的排放,保护环境。

2. 生产设备和工艺管理:钢铁企业应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
和工艺技术,确保钢铁生产过程的安全和高效。

3. 原材料管理:钢铁企业应合规采购原材料,并对原材料
进行鉴定、分类和规范化管理,确保生产过程中原材料的
质量和安全。

4. 生产流程和工艺管理:钢铁企业应建立标准化的生产流
程和工艺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工艺参数的稳定性。

5. 产品质量管理:钢铁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客户的要求。

6. 安全生产管理: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控制,确保员工和
设备的安全。

7. 能源消耗和资源利用管理:钢铁企业应采用节能减排技术,减少能源消耗,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生产成本和环境污染。

8. 财务管理:钢铁企业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体系,加强财务核算和管理,保障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钢铁行业生产经营规范条件的一些主要内容,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细化和落实。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

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包括国发〔2013〕41号发布之后建设、改造完成的冶炼产能或主体工艺装备发生较大变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改造钢铁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Ⅱ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毫米及以下的Ⅱ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2015年修订)(征求意见稿)为引导铁合金行业投资,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提升技术装备和节能环保水平,促进行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标准规范,制定本准入条件。

一、总则(一)本准入条件适用于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二)本准入条件所称铁合金是指用矿热炉生产硅铁、工业硅、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

(三)本准入条件所称电解金属锰是指锰矿经酸浸出获得锰盐后,经电解槽电解生产金属锰。

二、生产布局(一)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符合国家和省(区、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区域规划、行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发展规划、城市环境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节能减排规划、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等要求。

(二)新(改、扩)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须布设在工业园区内。

在依法依规设立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化遗产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和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以及饮用水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等特殊保护地,不得建设铁合金、电解金属锰项目。

(三)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规范要求。

三、工艺与装备(一)主体工艺装备1.新(改、扩)建硅铁、工业硅矿热炉须采用矮烟罩半封闭型,锰硅合金、高碳锰铁、高碳铬铁采用全封闭型,容量≥25000千伏安,配套余热和煤气综合利用设施。

2.新(改、扩)建电解金属锰单条生产线(1台变压器)规模须达到10000吨/年及以上,单个厂区生产规模达到30000吨/年及以上。

化合槽有效容积≥250立方米,配备酸雾吸收装置。

(二)环保、安全、综合利用设施1.铁合金生产原料加工处理须配套破碎、筛分、干燥、球团或烧结、预还原系统。

原料场要采用料棚、料仓等贮料方式,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配料和上料采用自动化控制操作系统。

原料加工处理、配料、上料等粉尘产生部位,配备除尘回收处理装置。

球团或烧结工序应配备脱硫装置。

2.铁合金矿热炉须配套机械化加料或加料捣炉机操作系统,炉前配套机械化出铁出渣系统。

短流程炼钢 行业规范

短流程炼钢 行业规范

短流程炼钢行业规范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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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行业的规范制度

钢铁行业的规范制度

钢铁行业的规范制度钢铁行业作为基础性产业,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障社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为了保障钢铁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和规范管理,各国都建立了一系列规范制度。

本文将以我国钢铁行业的规范制度为例,详细介绍其重要性、内容和实施情况。

一、规范制度的重要性1. 维护市场秩序:钢铁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过度竞争和无序竞争往往会导致市场乱象,不仅损害了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也阻碍了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规范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约束企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 提升产品质量:钢铁产品广泛应用于建筑、交通、机械等众多领域,其质量关系到国家安全和人民生活质量。

规范制度的实施可以通过标准化生产流程、质量检测和监督,提升钢铁产品的质量,保障用户的权益。

3. 推动技术创新:规范制度要求企业符合环保、能源节约等要求,有利于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通过制度的约束和激励机制,钢铁企业将更加注重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附加值。

二、主要规范制度1. 环境保护制度:钢铁行业的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废气、废水和固废等污染物,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为了减少污染物排放和资源消耗,我国制定了严格的环保制度,要求钢铁企业必须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达到排放标准,并进行定期监测和报告。

2. 安全生产制度:钢铁行业涉及到大量的高温、高压、重物等高风险作业,安全生产至关重要。

我国规定了钢铁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可控。

3. 质量标准制度:钢铁产品质量是影响行业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国对钢铁产品制定了一系列严格的国家标准,规定了产品的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尺寸误差等指标。

同时,还建立了质量监督检验制度,对产品进行质量抽检,确保产品符合标准要求。

4. 行业协会制度:行业协会作为钢铁行业的自律组织,承担着规范行业发展和促进企业合作的重要职责。

我国的钢铁行业协会与政府密切合作,在行业内制定统一的行为规范、交流技术经验、推动行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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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一、总则(一)为进一步加强钢铁行业管理,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强化环保节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钢铁产业转型升级,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节能减排力度加快钢铁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0〕34号)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进行修订,制定本规范条件。

(二)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地区除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钢铁企业”),包括国发〔2013〕41号发布之后建设、改造完成的冶炼产能或主体工艺装备发生较大变化的钢铁联合、冶炼企业(以下简称“新建、改造钢铁企业”)。

(三)本规范条件强化了环保节能约束,对新建、改造钢铁企业提出了要求,强化了对钢铁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是钢铁企业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本规范条件的企业,作为相关政策支持的基础性依据,不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应按照规范条件要求进行整改。

经整改仍不能达到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各地要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经济和市场手段,推动其退出或转型发展。

二、规范条件(一)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

严禁生产Ⅱ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毫米及以下的Ⅱ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

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二)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5〕127号)要求,制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量置换。

停产1年以上或已进入破产程序的钢铁企业不纳入规范管理或取消其资格。

2.新建、改造钢铁企业应按照全流程及经济规模设计和生产,实现生产流程各工序间的合理衔接和匹配。

不得新建独立炼铁、炼钢、热轧企业;现有钢铁企业不得装备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号)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

主体装备具体要求如下:3.钢铁企业各工序须全面配备节能减排设施。

各工序原辅材料及产品的生产、转运、筛分、破碎等产尘点须配备有效的除尘装置。

焦炉须配套干熄焦、脱硫、煤气回收利用装置以及焦化酚氰废水生化处理和煤气脱硫废物处理装置,烧结须配套烟气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及余热回收利用装置,球团须配套脱硫(含脱硫产物回收或合理处置)装置,高炉须配套煤粉喷吹、煤气净化回收利用和余压发电装置,转炉须配套煤气净化回收利用装置,轧钢须配套废水(含酸碱废液及乳化液)处理、轧制固废回收等装置。

鼓励企业配套烧结脱硝、脱二噁英、脱氟化物,转炉、电炉、轧钢加热炉烟气余热回收利用,以及铁渣、钢渣、除尘灰、氧化铁皮等固废的处理装置和循环利用措施。

4.钢铁企业须配备基础自动化级(L1级)和过程控制级(L2级)自动化系统,有条件的企业应配备生产控制级(L3级)和企业管理级(L4级)自动化系统。

鼓励企业集成现代通信与信息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行业技术和智能控制技术等两化融合技术,提高企业智能化水平。

5.钢铁企业须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1号)、《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淘汰落后的工艺装备。

有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须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鼓励现有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和优化升级。

(三)环境保护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配套建设污染物治理设施,烧结机头、球团焙烧、焦炉、自备电站排气筒须安装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全厂废水总排口须安装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地方环保部门联网。

新建、改造钢铁企业还须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重大生态破坏事件。

2.钢铁企业须做到达标排放。

大气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烧结、球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2)、《炼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3)、《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和《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的规定。

其中烧结、球团工序颗粒物浓度≤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浓度≤200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浓度≤300毫克/立方米;高炉工序(原料系统、煤粉系统、高炉出铁场)颗粒物浓度≤25毫克/立方米;炼钢工序转炉(一次烟气)颗粒物浓度≤50毫克/立方米,电炉颗粒物浓度≤20毫克/立方米。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规定的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内的钢铁企业须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水污染物排放须符合《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6)的规定。

其中钢铁联合企业(废水直接排放的)化学需氧量(COD)浓度≤50毫克/升(特别排放限值≤30毫克/升),氨氮浓度≤5毫克/升。

固体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危险废物污染控制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的规定。

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的规定。

3.钢铁企业须持有排污许可证。

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

有污染物减排任务的企业,须落实减排措施,满足减排指标要求。

4.企业须按照环保部门要求,接受环保监测,定期形成监测报告。

(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1.钢铁企业须具备健全的能源管理体系,配备必要的能源(水)计量器具。

有条件的企业应建立能源管理中心,提升信息化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推进能源梯级高效利用。

企业应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及技术改造,不断提升清洁生产水平。

2.钢铁企业主要生产工序能源消耗指标须符合《焦炭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342)和《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等标准的规定,并接受各级节能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

其中新建、改造钢铁企业和现有钢铁企业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要求如下:3.钢铁企业应注重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各种资源的循环利用率。

吨钢新水消耗≤3.8立方米,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6%。

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开采地下水,鼓励企业采用城市中水。

鼓励企业消纳城市及其他产业可利用废弃物。

(五)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1.钢铁企业须符合《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等文件及相关安全、职业卫生标准的规定。

须配套建设安全和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新建、改造企业的上述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完成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

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2.钢铁企业须依法依规缴纳税金,不得拖欠职工工资,并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交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三、申报及公告(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受理钢铁企业符合规范条件的申请。

申请企业须编制《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要求附后)。

地方企业通过本地区工业主管部门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中央企业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申请,并抄送企业所在地省级工业主管部门。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主管部门对本地区钢铁企业的申请进行初审,中央企业自审。

初审或自审单位须按照规范条件要求对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提出初审或自审意见,附企业申请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申请企业进行核查,符合规范条件的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公告。

四、附则(一)本规范条件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若进行修订,则按修订后要求执行。

(二)本规范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三)本规范条件自2015年7月1日起实施。

2012年10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2年修订)》同时废止。

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附:钢铁行业规范条件申请报告企业名称:(加盖公章)申报日期:填报人:联系电话:目录一、企业概况 (1)(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1)(二)证实性材料 (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1)3.税务登记证 (1)4.土地使用证或土地合法手续材料 (1)5.当地工商、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联合重组证明 (1)6.其他证书和先进荣誉 (1)二、规范条件符合性分析 (1)(一)产品质量 (1)1.产品质量 (1)2.证实性材料 (2)(1)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产品质量的合规性证明 (2)(2)其他质量认可证书和先进荣誉 (2)(二)工艺与装备 (2)1.主要装备情况 (2)2.节能减排设施配套情况 (3)3.企业自动化系统建设情况 (3)4.淘汰落后进展情况 (3)5.证实性材料 (3)(1)新建、改造企业项目核准或备案以及产能置换文件 (3)(2)主体装备及配套节能减排设施照片 (3)(3)其他证明材料 (3)(三)环境保护 (3)1.污染源及环保设施情况 (3)2.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4)3.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理处置情况 (6)4.排污许可证及排放情况 (7)5.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情况 (7)6.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8)7.证实性材料 (9)(1)环保设施实景图片 (9)(2)排放污染物许可证 (9)(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9)(4)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9)(5)具有环境保护监测资质单位出具的监测报告 (9)(6)环保部门下达污染物总量指标和减排任务分配文件 (9)(四)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 (9)1.企业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及运行情况 (10)2.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达标情况 (10)3.证实性材料 (10)(1)节能设施实景图片 (10)(2)能源计量证书 (10)(3)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10)(4)其他证书和先进荣誉 (10)(五)安全、职业卫生和社会责任 (10)1.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配套情况 (10)2.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 (10)3.社会责任 (10)4.证实性材料 (11)(1)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签到表、统计表 (11)(2)安全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实景图片 (11)(3)新建、改造企业安全及消防竣工验收手续文件 (11)(4)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证明材料11 (5)纳税情况的证明 (11)(5)职工工资收入证明 (11)(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11)(7)社会责任报告 (11)(8)其他证书和先进荣誉 (11)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1)四、结论 (11)附表1 企业基本情况 (13)附表2 企业产品结构情况(上年度) (15)附表3 企业主要装备情况 (17)附表4 企业淘汰落后装备进展情况 (19)附表5 企业节能减排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 (20)附表6 企业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达标情况(上年度) (23)一、企业概况(一)申请企业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公司地理位置、发展历程、联合重组情况、主体工序(冶炼、轧钢)新建或重大改造项目、现有主要装备及生产能力、上年度产量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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