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董事会关于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内部控制审计也成为了越来越重要的一项工作。
内部控制审计是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规性进行审查和评估,以保障公司运营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并不完善,导致一些公司出现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文将对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浅析。
一、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表现形式1. 缺乏必要的审计程序和方法。
一些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未能使用专业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导致审计工作的不完整和不准确。
2. 存在严重的审计疏漏和失误。
一些审计师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存在审计疏漏和失误,未能发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3. 缺乏客观和独立性。
一些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缺乏客观和独立性,存在因受外部压力而作出不真实的审计结论的情况。
以上这些情况都表明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存在和表现形式。
造成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 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目前,我国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导致一些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存在法律法规上的漏洞。
2. 企业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些上市公司在内部管理方面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不能够有效地进行。
4. 公司内部存在潜在利益冲突。
一些上市公司在进行内部控制审计时,由于内部存在利益冲突,导致审计工作的客观性和独立性受到了影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制定以下对策来解决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问题:2. 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水平。
加强对上市公司内部管理水平的提升,规范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
3. 提高审计师的专业水平。
加强对审计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水平和审计技能。
通过以上对策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有效地解决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问题,提高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结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存在的一个重要问题。
林州重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08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1-0027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该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7日上午10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郭现生先生主持,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郭现生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宋全启先生为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新上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投资4,500.62万元用于10MW(一期3MW)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
该项目是公司依据国家有关节能减排、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的扶持政策,拟投资4,500.62万元用于10MW(一期3MW)太阳能光电建筑应用示范项目,项目总投资4,500.62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968.80万元。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预计该项目经申请批准后可获得国家资金补助3,045万元、省级财政补助495万元,建成后年均发电量为4,040,356kwh,每年可节约用电成本约295万元,有着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重大投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林州重机: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1-03-1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目录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页附件: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3—12页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北环中心22层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011)京会兴核字第3-013号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审计了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我们认为,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随2010年度年报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它目的。
附件: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及其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北京市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中小板企业上市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自查和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林州重机: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2-24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11—001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林州重机,证券代码:002535)将在2011年2月24日开市时复牌。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10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2月22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
其中董事郭现生、韩录云、司广州和刘丰秀以现场表决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宋全启、郭书生、李相启、曾晓东和马跃勇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现生先生主持,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司广州、刘丰秀、郭书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和其他董事共4人进行了表决,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该议案尚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关联董事郭现生、韩录云、司广州、刘丰秀、郭书生回避表决。
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非标准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尊敬的董事会:
根据我们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审计,我们提供了下述非标准的审计报告。
1. 审计范围的限制:由于时间和资源的限制,我们的审计工作未对所有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全面审计。
我们基于风险评估,选择了一部分重要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审计。
2. 隐含界定审计过程:我们在本审计过程中隐含地界定了内部控制的范围。
我们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审计仅限于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程序。
因此,我们没有对除财务报告之外的其他方面进行审计。
3. 审计意见的限制:由于审计范围的限制,我们的审计意见仅适用于指定的内部控制程序,而不涵盖所有内部控制程序。
我们的意见不能用于评估整体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4. 审计数据的可靠性:我们基于管理层提供的信息对内部控制进行审计。
然而,我们无法保证管理层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因此,我们不能保证内部控制系统的数据的绝对准确性。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我们的审计报告存在限制,我们对于已审
计的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提供了一个中立和公正的意见。
我们的审计过程符合国际审计准则,并在审计职业道德的指导下进行。
我们已审查和评估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操作,并在审计意见中提供了需要改进的建议。
总结起来,我们认为已审计的内部控制程序提供了合理的保证,能够防止和减少公司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误和欺诈行为。
然而,我们建议公司对未审计的内部控制程序进行评估,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
我们衷心感谢管理层和公司员工对我们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此致
***
(审计师名字和职务)。
林州重机: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020]京会兴审字第65000036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一、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1、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二)所述,林州重机于 2019 年 11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9141 号),因林州重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林州重机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我们无法判断立案调查的结果对林州重机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九、(二)说明所述,林州重机对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负债金额为3.70亿元,我们虽然对诉讼事项实施了检查相关合同、法律文件、以及与管理层、公司法务人员以及诉讼律师进行沟通等必要的审计程序,但我们仍无法判断林州重机上述对外担保损失金额以及担保损失的追偿金额,以及对林州重机2019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林州重机,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无法表示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强调事项林州重机2018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24,827,781.75元,2019年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991,331,758.59元,连续两年亏损,且2019年12月31日林州重机流动资产1,977,630,869.05元,流动负债3,218,276,377.10元,流动资产显著小于流动负债,上述事项表明林州重机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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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2011年3月) 2011-03-18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程序,建立完善的重大经营及对外投资决策机制,确保决策的科学、规范、透明,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章程》,并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的原则:决策科学民主化、行为规范程序化。
第三条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相应重大经营与投资事项的管理、实施、推进和监控;必要时以项目组的形式进行投资项目的规划、论证以及年度投资计划的编制。
第二章决策范围第四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经营事项包括:(一)签订重大购买、销售、承包、分包合同的事项;(二)其他重大经营事项。
第五条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的重大投资事项包括:(一)购买或者出售、处置资产;(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三)提供财务资助;(四)提供担保;(五)租入或者租出资产;(六)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七)赠与或者受赠资产;(八)债权或者债务重组;(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让;(十)签订许可协议;(十一)对原有生产设备的技术改造;(十二)对原有生产场所的扩建、改造;(十三)新建生产线;(十四)其他重大投资事项。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第六条公司融资及其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有特殊规定的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及制度执行。
重大经营及投资事项中涉及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制度执行。
与公司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以募集资金投资的项目相关的决策管理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重大投资的审批权限第七条公司重大投资的审批应严格按照《公司法》、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的权限履行审批程序。
中级会计实务林州重机差错更正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情境与背景】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正前期会计差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9月24日收到河南证监局《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责令改正决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及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更正并对2012年度、201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
一、前期会计差错及关联交易和关联方资金往来更正原因(一)2012年、2013年,公司个别原材料退货事项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而是确认了其他业务收入,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2013年,公司部分在建工程项目结转固定资产后,未按要求及时计提折旧,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三)2011年、2012年、2013年,公司与部分关联方存在大量资金往来,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具体会计处理及更正数据(一)2012年度会计差错更正2012年度,公司将个别原材料退货事项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而是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支出,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了2012年度其他业务收入50,427,350.44元,调减了2012年度其他业务支出50,427,350.44元。
(二)2013年度会计差错更正1、2013年度,公司将个别原材料退货事项未按退货进行会计处理,而是确认为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业务支出,上述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调减了2013年度其他业务收入28,205,128.21元,调减了2013年度其他业务支出28,205,128.21元。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1. 引言1.1 研究背景我国上市公司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公司的经营状况和投资者的利益保障。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内部控制审计也逐渐成为投资者关注的焦点之一。
在实践中,一些上市公司因为自身的特殊情况或者其他原因,可能无法按照规范的内部控制审计标准进行审计,从而形成了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这种非标准审计报告在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领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
针对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现状和特点,有必要对其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以便更好地指导上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管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增强市场信心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本研究旨在对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浅析,为相关研究和实践提供有益参考。
1.2 研究目的研究目的是为了深入探讨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问题,分析其在当前内部控制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供参考。
具体而言,本研究旨在探讨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含义和特点,分析其产生的背景和意义,以及对我国上市公司的应用情况和作用。
通过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研究,可以更好地了解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为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依据,促进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研究旨在为相关部门和机构提供建议和参考,促进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制度的健康发展与完善。
2. 正文2.1 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我国上市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指公司为了达到经营目标和合规要求而建立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壮大,上市公司数量逐渐增加,内部控制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目前我国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些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机制不够完善,缺乏有效的监督和执行。
一些公司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实施不到位等情况,导致内部风险管控不够有效,可能出现财务造假等问题。
林州重机财务造假案中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分析
中国储运网H t t p ://w w w .c h i n a c h u y u n .c o mD I S C U S S I O N A N D RE S E A R C H 探讨与研究(二)人们可能认为,人脸在网络上使用,可能只是一张照片或图片,但实际上却并非如此。
每个人都只有一张脸、两个虹膜、十个指纹,人脸、指纹、虹膜或笔迹、声音、步态等都属于生物识别的鉴别项目,对每个人来说,具有唯一性。
并且,不管在哪个方面,人脸等数据被盗取是无法完全杜绝的,只要数据被采集、上网,就可能存在被破译和盗取的风险。
因此采用非技术手段来减少用户的损失是简单有效的方法。
例如面对“隔空盗刷”问题,银联已明晰赔付政策的“风险全赔付”原则,每位持卡人每年最高累计赔付3万元;对于超出上述范围的风险损失,通过例外协商机制,持卡人的正常用卡损失均可以足额补偿。
而支付宝则是采用保险兜底的方法,来解决盗刷风险的。
(三)加强网络监管,提高自身的信息保护意识,创造绿色上网环境。
保护用户隐私不仅需要企业自律,更需要政府引导行业建立统一标准,筑起保护用户隐私的堤坝。
在互联网时代,便捷和安全很难两全,没有一项技术是绝对安全的,技术只是辅助手段,用户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行业要自律,相关部门也要加强监管,才能更好地保护好个人财产和隐私信息安全。
(四)在公共安全上,显而易见受疫情影响,人脸识别支付收到了重大地打击。
但是,疫情终将会过去,人脸识别支付依然是未来的主流支付方式。
如今面对疫情下的严峻考验,应该放缓发展速度,根据国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缩小生产规模,减少人脸识别支付设备生产,同时减少商户合作,放缓发展脚步,同时加强技术研究,争取提高人脸识别支付的速度和安全性,并且线上线下相结合,继续科普未来的支付趋势以及人脸识别支付的优势,为疫情过后的迅速发展做铺垫。
五、结束语人脸识别支付,尽管尚处在发展期,但是不管在安全性还是便捷性,都是领先现在的指纹支付和密码支付,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和主流支付方式。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
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浅析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备受关注。
其中,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指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规范》)的相关规定,财务会计工作非普惠或其他重要非普惠财务信息审计中,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细节或方法未能完全符合《规范》要求的审计报告。
本文将从我国上市公司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定义、特点、影响等方面进行浅析。
一、定义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根据《规范》要求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时,审计方法和细节有些许偏离《规范》要求的审计报告。
根据《规范》的规定,如果在内部控制审计中发现了重大的不符合要求的情况,核准部门有权要求进行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
二、特点1. 审计报告中会注明不符合《规范》的详细情况在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计师会明确指出哪些地方偏离了规范,并详细列出偏离规范的原因和具体情形。
2. 审计报告中不会附带给出企业风险评估等其他陈述由于审计方法和细节有偏离规范要求,审计师无法提供完全符合规范的企业风险评估等其他陈述,这与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形成鲜明的对比。
3. 审计师的意见经过仔细考虑和审慎决定对于公司整体的收支和财务状况,审计师需要通过审慎决策来给出他们的意见。
在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审计师需要对冲,确定结果需要经过严谨的思考,以确保得出妥善的结论。
三、影响1. 上市公司信誉受损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透露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存在漏洞,也显示出公司管理不善的特点。
这些都会在投资者和相关部门中引发一种不良的印象和信誉风险。
如果公司未能积极解决这些问题,在将来的规划和股价中,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的波动和压力。
2. 投资者失去信心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于投资者而言,是一种警示信号,这表明公司的财务和管理状况不佳,同时也可能带来不确定性和风险。
这会让投资者失去对公司的信心,从而减少其持股量和其他投资。
3. 牵涉到管理层责任如果发现了重大的违规行为和不符合规定的情况,或者公司管理层未能积极解决问题,相关部门可能会控制公司进行严格的审计。
林州重机: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XXXX年1月) XXXX-01-13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理,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滥用知情权、泄露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公司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三条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或授权,本制度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有关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
第四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内幕信息及内幕知情人第五条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可能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四)公司对外提供重大担保;(五)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六)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七)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八)公司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九)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十)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十一)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十三)公司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十四)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十五)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十六)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十七)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十八)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十九)公司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二十)公司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二十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二十二)公司收购的有关方案;(二十三)公司依法披露前的定期报告及其财务报告;(二十四)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证券交易价格有显著影响的其他重要信息。
林州重机: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公告编号:2020-0026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4月29日下午13: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4月1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1、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2019年的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19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9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客观、真实的反应了公司财务状况,也符合公司2019年度的经营与发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文化: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兴华内控审计字(2020)第010015号)。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1、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对此表示认可。
2、监事会将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继续执行整改措施,加强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项目管控、资金管理与监督,强化内部控制检查,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与执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意见》的签字页)
______________ 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伟张润波金波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会计师 内控 非标 专项说明
会计师内控非标专项说明哎呀,这题目里的“会计师”“内控”“非标”“专项说明”,可真是把我这个小脑袋瓜给弄晕啦!我先跟您讲讲啥是会计师吧。
会计师就像是咱们班级里的“超级学霸”,专门负责把各种复杂的数字和账目弄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他们得特别细心,就像我做数学题时,一个小数点都不能错!那内控呢,这就好比我们班级的纪律委员。
纪律委员要保证咱们班的同学都遵守纪律,不捣乱。
内控也是这样,要保证一个公司里的各个环节都规规矩矩,不出岔子。
再说非标,这可有点难理解啦。
咱们想象一下,标准的东西就像是学校里统一的校服,大家都一样。
那非标呢,就像是有人穿着特别独特的衣服,和大家都不一样。
在财务里,非标就是不符合通常的标准和规范的东西。
最后是专项说明,这就像是老师专门给某个同学写的评语。
针对一个特定的事情,详细地说一说,解释清楚。
我就奇怪啦,这些东西怎么这么复杂呢?难道大人的世界就非得这么多让人头疼的东西吗?有一次,我听到爸爸妈妈在讨论公司里的内控问题,他们皱着眉头,一脸严肃。
我凑过去问:“内控是什么呀?能比我的作业还难吗?”爸爸摸摸我的头说:“宝贝,内控可比你的作业复杂多啦,等你长大了就知道。
”我不服气地想:哼,有什么了不起,我长大了肯定能弄明白!我还听邻居叔叔说过,他们公司因为非标问题,可麻烦啦!就好像走在路上突然遇到了一个大坑,得想办法绕过去或者把坑填上。
哎呀,这些会计师、内控、非标、专项说明,虽然现在我还不能完全搞懂,但我知道它们对大人们的工作很重要。
说不定等我长大了,也会和它们打交道呢。
我觉得呀,这些东西虽然复杂,但只要我们肯努力学习,就一定能像解开数学难题一样,把它们弄明白!。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对一个组织、企业或机构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项全面评估和审计工作。
它旨在提供一个独立而客观的意见,评价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和合规性,以及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改进措施。
然而,有时候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可能不符合标准要求,出现以下情况:1. 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或者受到管理层的干扰和影响,无法进行客观和独立的评价,使审计结果失去可靠性。
2. 缺乏全面评估和审计:审计工作未能涵盖所有关键的内部控制要素,存在重要的遗漏,导致审计结论不完整或不准确。
审计过程中可能存在缺乏专业知识或技术能力的问题,影响了审计工作的质量。
3. 缺乏合理的发现和建议:审计报告中未能明确发现内部控制体系存在的重大缺陷或风险,或者提供不具体、不切实际的改进建议,无法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有意义的参考和改进方向。
4. 缺乏准确的陈述和说明:审计报告中的表述含糊不清,无法清晰地描述审计工作的范围、方法和结论,也未能明确说明审计报告的限制和局限性,可能给读者造成误解或不完全理解。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符合标准要求,需要进行以下处理:1. 对审计工作的过程和结果进行评估和复核,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准确完成。
2. 对审核人员的独立性和客观性进行重新评估,确保他们没有与被审计单位存在利益冲突,能够独立和客观地完成审计工作。
3. 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进一步的评估和审计,确保所有关键的内部控制要素都得到充分的涵盖和审计。
4. 对审计报告中的发现和建议进行修订和补充,确保其准确、具体和切实可行。
5. 对审计报告的陈述和说明进行澄清和补充,确保读者能够清晰地理解和理解报告的内容。
总之,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如果不符合标准要求,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和修订,以确保其准确、可靠和有意义。
这样才能为被审计单位提供有用的参考和改进方向。
内控审计报告非标准的公司
内控审计报告非标准的公司在企业内部控制的建立和执行过程中,内控审计是至关重要的环节。
内控审计报告是对企业内部控制的评估和审查结果的总结和呈现。
如果一家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不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可能会带来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首先,非标准的内控审计报告可能会导致信息的不准确或不完整。
内控审计是通过对各项控制措施和制度的评估来判断企业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而提供给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正确的决策依据。
如果内控审计报告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报告中的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企业和相关利益相关者可能会基于错误的信息做出决策,进而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发展。
其次,非标准的内控审计报告可能会导致监管机构的不满意。
内控审计报告在某种程度上是监管机构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一个重要依据。
如果企业的内控审计报告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引起监管机构的注意并可能受到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
这不仅增加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还可能导致企业形象的受损。
再次,非标准的内控审计报告可能会对企业的股东信任造成影响。
内控审计报告是企业股东了解企业内部控制情况的重要依据。
如果企业的内控审计报告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股东对企业内部控制的信任受到影响,进而可能对企业的投资决策产生负面影响。
这可能导致股东的减持或抛售,进而对企业的股价和市值带来不利影响。
最后,非标准的内控审计报告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商业合作伙伴和供应链的信任。
企业在与商业合作伙伴和供应链合作时,通常需要提供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的内控审计报告作为合作的前提条件。
如果企业的内控审计报告不符合标准,可能会导致商业合作伙伴和供应链对企业的信任受到影响,进而影响企业的商业合作和供应链的稳定性。
综上所述,一家公司的内控审计报告如果不符合国内或国际标准,可能会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产生一系列的问题和风险。
因此,企业应高度重视内控审计报告的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内控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从而提升企业的经营效益和风险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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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对非标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林州重机”)聘请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该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了否定意见。
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
重大缺陷是内部控制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出现重大错报的一项控制缺陷或多项控制缺陷的组合。
本次内部控制审计中,我们注意到林州重机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林州重机于 2019 年 11月 20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9141 号),因林州重机涉嫌信息披露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截至本审计报告出具日,林州重机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林州重机因此进行了自查,并追溯调整了2018年财务报表,调减在建工程1.76亿元,并调整了其他相应科目,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2)林州重机为山西梅园华盛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所涉及的预计负债金额为3.70亿元,公司对外担保未能采取必要的措施
防范风险,也未能有效识别被担保方的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致使林州重机承担大额的对外担保损失,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
有效的内部控制能够为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的真实完整提供合理保证,而上述重大缺陷使林州重机内部控制失去这一功能。
二、董事会对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董事会认为,“导致否定意见的事项”揭示了公司当前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董事会尊重、理解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针对上述导致内部控制否定意见的事项,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加大内部控制整改力度,尽力消除上述风险因素,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1、待立案调查事项的结果出具后,公司将针对调查结果涉及事项进行调整,认真反思,加强公司内控管理执行力度,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系。
2、继续与债权人协商,召开债权人会议,共同商讨提出债务解决方案,达成和解协议。
3、与其他相关担保方协调沟通,尽快达成还款协议,努力化解债务危机。
4、督促主债权人尽快恢复生产,形成销售回款尽快还款。
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说明。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