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电源工业设计合同协议书范本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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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现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1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

1.1项目名称:移动电源

1.2服务内容:

1.2.1外观造型设计

1.2.2最终方案的色彩及表面处理及丝印设计

1.2.3结构设计

1.2.4手板跟进

2项目要求

2.1设计技术要求按双方沟通后签署确认的技术文件。

2.2项目进度要求按双方沟通后签署确认的《项目计划进度表》。

2.3乙方为甲方成立专项团队,项目启动后乙方向甲方提供项目组成员的联络方式。

2.4在项目执行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配合,并对已完成阶段的设计成果以阶段确认单的形式给予书面确认。前一阶段的成果得到甲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才会安排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阶段确认单同时作为甲方付款和乙方收款的凭证。

2.5甲方应能理解设计的复杂性,对项目执行过程中可能的局部或细节调整和因此带来的模具调整给予配合和支持。

2.6合作过程中,双方往来的技术文件,在双方项目责任人签字后方生效。

3项目成果形式

3.1提供最终造型效果图、色彩方案效果图及表面处理文件;

3.2提供最终方案的表面处理文件(2D文件)、三维外观建模文件;

3.3乙方协助甲方完成外观手板,提供表面处理及丝印文件;

3.4结构设计3D文件以及物料清单

4项目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费用为人民币(RMB元)。费用按下列方式支付:

4.1合同签字生效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RMB元)作为项目启动款给乙方;

4.2结构设计通过甲方确认的3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RMB元)设计确认款给乙方;

4.3合同履行期间,应甲方要求而使乙方发生的省外差旅费用由甲方承担。

4.4 此项目费用不包含税点。

4.5 帐户信息:

户名:

帐号:

开户行:

5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5.1乙方保证按约定按时向甲方交付设计方案及其他工作成果,并接受甲方对项目设计开发的质量和进度进行监督检查。

5.2甲方已确认的技术要求或已确认的造型方案,如因甲方原因需要更改,甲方为此需支付乙方本协议以外的设计变更费用,费用金额视乙方工作量由双方协商解决。

5.3在项目进展过程中,若出现如下情况:

(1)甲方单方面停止或者暂缓该项目;

(2)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或甲方对硬件做了调整而没及时告知乙方,而造成乙方不能顺利实施项目或者使乙方设计反复;

(3)甲方对前一阶段书面确认后的设计成果重新调整。由于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进度的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5.4由于乙方原因延误项目进度,甲方可对乙方主张权利或提出起诉。但如甲方已确认了该延误阶段的设计成果,或未书面确认但要求继续进行项目下一阶段的工作,则视为甲方已默认上一阶段的工作成果,自动放弃追究乙方进度延误责任的权利。

5.5如甲方未根据合同按时履行支付阶段设计费用的义务,在接到乙方书面催款通知的3个工作日后,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所有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在建项目,并有权另行处理设计成果的知识产权,并对甲方利用乙方设计成果知识产权所涉及的生产、展览等另行提出利益要求。

5.6因甲方的原因导致本协议所议项目取消或计划改变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阶段的各项费用。

6知识产权

6.1乙方对按甲方要求而在设计中采用的方案(包括外观方案和应客户要求选用的参考外观方案)、元器件、部件等不承担可能涉嫌侵权的责任或连带责任。

6.2除以执行本合同为目的,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使用甲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徽标、商标和本次设计成果)。

6.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开发设计成果是自主开发设计的,并保证其设计成果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6.4本协议中乙方受甲方委托设计所产生并最终由甲方确认的开发设计成果,其知识产权及包括专利权在内的其它相关所有权利,在项目费用全部支付完毕前归乙方所有,项目费用支付完毕后归甲方所有。

6.5对于甲方未选定的设计方案,其所涉及或包含的全部知识产权均归乙方所有,未经乙方事先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自行使用或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或将其用于本协议以外的任何目的。

7保密义务

7.1合同履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所有技术信息、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对甲方选定的图纸、方案应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渠道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的技术信息。若乙方未履行保密义务而使第三人知悉上述技术信息和商业秘密,甲方有权利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甲方所

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

7.2甲乙方对双方之间的合作成果、本协议的内容以及本协议的存在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许可,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

7.3对乙方曾向甲方提案,但甲方未采用乙方的设计方案,甲方未尽到保密义务,导致乙方的第三方客户采用该方案经济受损时,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承担乙方损失费用(被泄漏或自行使用之方案的全套设计费用)。

7.4乙方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向外界展示本合作项目的外观效果图。

7.5保密义务的有效期限至本合同终止后壹年。

8不可抗力

8.1本协议所指不可抗力包括地震、火灾、水灾、战争、政府行动或其他双方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

8.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在5日内将不能履行合同的事实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日内用特快专递向对方发出事件发生地点有关政府部门、公证机关或商会出具的证明,以证实不可抗力的存在;如因一方怠于通知而造成另一方损失或损失扩大的,则怠于通知的一方应负责赔偿另一方的相应损失。

8.3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项目开发中断时,项目交付日期及付款日期相应顺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双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清除后立即就协议后续合作及履行问题进行协商,但如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的履行中断超过60日的,则本协议自动解除。

9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述。以仲裁决议为最终结果。

10项目结束后,乙方开具普通税发票给甲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日起生效。合同文本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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