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企业年金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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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年金的研究——对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思考与建议企业年金在二十世纪初,最早产生于英国和其他一些欧美国家,是广大劳动者为争取自身权益而进行的国际工人运动的产物。也是企业人才竞争战略的需要。目前,在全世界160 多个实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家中,有40 多个国家推行了企业年金制度,主要集中在经合组织国家。企业年金是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企业年金作为企业对职工长期服务的一种激励制度,目的是为职工建立年金个人账户,在职期间积累资金、退休时领取,以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它不具有强制性和营利性,既不属于社会保险、也不是商业保险,而是企业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自愿实施的养老保障行为,是一项长效的更好的职工福利计划。

一、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概况㈠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历史沿革现阶段,中国的养老保障制度的架构氛围三个层次,分别是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保险。20世纪90年代初,中国企业年金制度逐渐开始发展。企业年金是我国所确立的建立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目标中的第二支柱,是对国家法定基本养老保险的一种有效补充,原称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它是在基本养老保险基础上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归纳起来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历程:

1. 企业年金制度的探索(1991—1999 年)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关

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制度改革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国家提倡,鼓励企业实施补充养老保险”。1995 年劳动部为贯彻实行《劳动

法》,制定了《关于印发(建立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通

知》,对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基本条件、程序等提出了指导意

见,确立其基本框架。国务院又分别在1997 年和1998 年颁布的两个重要文件中,再次强调大力发展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2. 企业年金制度的酝酿(2000—2003 年)

2000 年国务院对企业年金制度确定了四项新政策:一是将补充养老保障名称规范为企业年金,以示与保险的区别;二是确定采取个人账户管理方式;三是明确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实行市场化管理和运营。应该说该文件是一个纲领性文件,具有阶段性和标志性意义,在总结过去十年补充养老保障改革和发展经验的基础上,确定了企业年金发展的基本模式和战略方向,中国传统的企业退休养老保障从此迈进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年金制度时代。

3. 企业年金制度的建立(2004 年——至今)

进入2004 年以来,一系列企业年金法规制度以前所未有的密度出台,为企业年金制度的规范建立和长足发展创造了制度基础,同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了《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确定中国企业年金发展的框架,且对企业年金治理结构、管理及投资运营作出规定。2007 年确立了《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年金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基本的法律原则,在此基础上,研究制定企业年金条例,提高依法保障的程度。2011 年颁布的《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从政策方面进行了完善。

㈡近年来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取得的成就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00 年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企业约有1.6 万个,参加职工560万人,积累基金192 亿。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新发布的《2013 年一季度全国企业年金基金业务数据摘要》显示,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全国有57485 家企业建立企业年金,1933.53 万名职工参加,积累基金达到5113.75 亿。我国的企业年金规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二、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存在的不足

虽然政策面的制度出台不断,但鉴于专业制度对企业年金的规范化作了细致规定,原来企业补充养老保障的存量部分存在利益平衡和新旧制度转轨问题,新加入的部分又面临各参与方新的博弈,导致企业年金的各方或者停滞不前。所以从总体上看,现在中国企业年金制度还处于成长期和探索阶段。尽管企业年金制度在中国的大政方针早已确定,并且从2004 年以来密集出台了一系列专业制度,但现阶段国内企业年金还没有真正发展成为养老保障制度的第二支柱,作为企业年金市场需求主体的企业方一直不积极,参与激烈竞争的各方金融机构开始冷静思考背后的成本和收益。一方面是企业年金制度对中国养老保障体系的贡献微乎其微,另一方面则是居民忧虑未来养老状况。所以说企业年金的发展现状面临困境。我国企业年金制度的不足之处有三个方面:

㈠企业年金在GDF和养老保障体系中的比重过低

从发展规模来看:现阶段,企业年金的基金积累量有了一定的规模,从2001年年末的192亿增加到2013年的6034.7 亿,每年增幅都维持在35%左右。但在国民经济中甚至在养老保障体系中的占比情况并不乐观。企业

年金在GDP中的比重过低,近年来没有超过1.5%, 远远起不到养老保障制度中第二支柱的重要作用。而相比较美国而言,情况就大不一样。从1996年开始,企业年金基金成为美国最大的金融资产项目,2005年占GDP勺比重达到了66%相对于养老保障体系来说,实际上享有企业年金的人数仅占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2.3% 而2012年企业年金4821 亿的总规模也仅是基本养老保险结余资金的18%,再从增长速度上看, 从2007年时的1519亿元到2012年的4821 亿元, 5 年间增加了3302 亿元,平均每年只增长660.4 亿元。中国企业年金制度的发展道路还很漫长

㈡目前我国企业年金制度在多方面呈现出严重的不公平现象企业年金制度作为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和一种收入分配制度, 在我国建立的基本定位是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 基本养老保险以实现公平为目标, 企业年金以实现效率为目标, 效率是企业年金制度制定及实施前提。但是,我国的企业年金制度自建立二十几年来,即没有提高效率,也没有实现公平。效率的提高需要自由竞争的市场,而我国的企业年金大多建立在大型垄断企业中, 这些垄断企业由于拥有垄断地位,不需要通过企业年金制度来提高企业的效率, 因此企业年金制度追求的“效率”并没有得到体现。另外,企业年金经过多年的发展,覆盖率依然很低,只覆盖了部分富有人群,使得社会收入差距进

一步拉大,因此企业年金制度也没有实现公平。企业年金制度的不公平现象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不同地域间的不公平企业年金计划主要集中在上海、广东、浙江、福建、山东、北京等沿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欠发达地区建立企业年金计划的企业十分有限。我国经济发展呈现出明显的二元经济结构特征,即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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