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施工安全系统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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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安全技术交底

安全技术交底是指导工人安全施工的技术措施,是工程项目安全技术方案的具体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一般由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人员根据分部分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特点和危险因素编写,是操作者的指令性文件,因而,要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安全技术交底实行分级交底制度。

1.安全技术交底的实施,应符合规定

(1)单位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向承担施工的责任工长、作业队长、班组长和相关人员进行交底。

(2)结构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应有针对性地进行全面、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3)项目经理部应保存双方签字确认的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制度,纵向延伸到班组全体作业人员。

(2)技术交底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3)技术交底的内容应针对分部分项工程施工中给作业人员带来的潜在隐含危险因素和存在问题。

(4)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5)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安全技术措施等向工长、班组长、作业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6)定期向由两个以上作业队伍和多工种进行交叉施工的作业队伍进行书面交底。

(7)保持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等签字记录。

3.安全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9.1 伤亡事故的定义与分类

1.伤亡事故的定义

事故是指人们在进行有目的的活动过程中,发生了违背人们意愿的不幸事件,使其有目的的行动暂时或永久地停止。伤亡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2.伤亡事故分类

(1)伤亡事故等级: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令),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伤亡事故分为:轻伤、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急性中毒事故。

1)轻伤和轻伤事故:轻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表现为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一般指受伤职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

轻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2)重伤和重伤事故:重伤是指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一般能引起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处理:

(A)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B)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C)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伤、烫伤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D)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受伤引起骨折),严重脑震荡等;

(E)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F)手部伤害:大拇指轧断一节的;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只各轧断一节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G)脚部伤害: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肌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曲的残废可能的;

(H)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等;

(I)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基层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重伤事故是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无死亡的事故。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1-2人的事故。

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事故。

5)急性中毒事故:急性中毒事故是指生产性毒物一次或短期内通过人的呼吸道或皮肤等大量进入人体内,使人体在短时间内发生病变,导致立

即中断工作,必须急救或死亡的事故。

建设部对工程建设过程中事故伤亡和损失程度的不同,把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

一级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的;

二级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

三级重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

四级重大事故,死亡2人以下,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

(2)伤亡事故类别,按照直接致使职工受到伤害的原因,即伤害方式分类: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碎裂崩块、碰伤等伤害,包括因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压、撞、倾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绞、碾、碰、割、戳等;

4)起重伤害,指起重设备或操作过程中所引起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伤害;

6)淹溺;

7)灼烫;

8)火灾;

9)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屋顶上坠落以及从平地坠人地坑等;

10)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土石方倒塌等;

11)冒顶片帮;

12)透水;

13)放炮;

14)火药爆炸,指生产、运输、储藏过程中发生的爆炸;

15)瓦斯爆炸,包括煤尘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包括化学爆炸,炉膛、钢水包爆炸等;

19)中毒和窒息,指煤气、油气、沥青、一氧化碳中毒等;

20)其他伤害,如扭伤、跌伤、野兽咬伤等。

9.2 伤亡事故的急救、现场保护和报告

1.伤亡事故的急救与保护事故现场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必须听从指挥,迅速抢救伤员、保护事故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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