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

合集下载

商事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难点与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2019-9商宇制度改革琏旦与对策王晓宏摘要:2014年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全国营商环境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热情持续升温。

但是,随着改革不断深入,也出现了一些亟待破解的新情况新问题。

本文在总结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探讨深化改革中的痛点和堵点,并提出解决的思路。

关键词:商事制度改革机遇与挑战对策建议一、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一)新业态不断涌现对登记工作提出新挑战由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更新速度无法满足社会发展需要,导致登记窗口人员在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审核中把握起来难度较大。

(二)“只跑一次”改革对信息化建设提出新要求“只跑一次”改革有效实施的关键是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

真正实现群众和市场主体的“只跑一次”,离不开全程电子化的全面运行,需不断整合信息资源,打破信息壁垒,提升信息化服务能力,以网上办理,代替“面对面”的传统服务,真正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尚未全覆盖部分政府部门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重视不够。

开展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确,执法人员业务不够熟练,导致向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较困难,无法充分运用检查结果,影响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效能的发挥。

部分行业监管部门开展的综合执法与“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没有融合。

对“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了解不够深入,不能很好运用这一监管工具,导致企业仍需接受重复检查。

另外,社会对“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了解得还不够,市场主体主动接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的自觉性不强。

(四)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和范围不足目前,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银行贷款、上市等方面,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会受到信用约束。

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虽然出台联合惩戒备忘录,但受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不完善、相应配套措施不到位等因素制约,多数监管部门并未对失信行为实施协同监管和信用约束,联合惩戒制度的威慑力大打折扣。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原创:总局法规司市场监管半月沙龙10月8日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企业名称改革、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证照合一改革、“先照后证”以及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营商环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活力得到了持续释放,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024.3万户,较改革前(2014年2月底)净增3894.0万户,增长63.5%。

其中,企业共有3133.1万户,较改革前净增1586.9万户,增长102.6%。

企业在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中的占比由改革前的25.2%上升为31.3%。

分别按2017年底和2013年底的全国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改革前的44.6户增加到70.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由改革前的11.2户增加到21.8户。

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和跨越式增长,对于扩大就业、拉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反映出市场准入标准的调整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修订符合大众所期待的效果。

但是,我们在看到改革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和及时的评估,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是否意味着优质增长,市场主体“出生难”问题的解决是否意味着它能有效存活,以及市场主体总量是否存在数据沉积等。

鉴于此,本文尝试分析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和问题,对市场主体发展背后潜藏的风险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出台和改进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参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一)全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商事制度系列改革与国家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

浅谈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及问题与完善措施论文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在商事登记立法和商事登记执法实践中,形成了一种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中心的商事登记制度,通过相应的营业执照,可以提供市场主体的明确的身份证明以及经营行为证明、资本信用证明等。

这种制度的基本价值判断理念是“管理本位,安全至上”,在以计划经济为主的市场环境取得了相当的成效。

但是,在当前的市场经济环境下,这一商事登记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

本文结合当前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同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论文关键词商事登记制度现状问题完善措施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飞速提升,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各类企事业单位主体面临着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局面。

在这种情况下,我国传统的以营业执照制度为主的商事登记制度暴露出了许多的问题,如登记依据和登记程序不统一,信息透明度较差等,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因此,针对这些问题,相关部门要充分重视起来,对商事登记制度进行改进和完善,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市场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一、商事登记概述(一)概念商事登记也称商业登记,自古罗马时代就已经存在。

各国在商主体、商行为以及商事登记立法原则等方面存在的差异,使得在不同的国家,商事登记的概念也存在一定的区别。

对于我国而言,由于缺乏专门的商事登记立法,不同学者基于不同的角度,对商事登记制度也有不同的理解。

一部分学者认为,商事登记属于一项法律制度,是对商主体的设立、变更或者解散的事实进行记录、登记,同时公示的法律制度。

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商事登记从本质上来看,是一种法律行为,其行为的主要目的,在于取得法律上的效果。

对以上两种观点进行总结和分析,所谓的商事登记,应该是指商主体的申办人为了保证主体资格设立、变更或者其他经营活动的有效进行,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以向第三方或者社会宣示某种关系或事实的存在为目标,将相关事项向登记义务机关申请记载,经登记义务机关审查后,在商事登记薄上进行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

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市场主体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政策法规不完善,环境不规范。

政策法规时常变化,发展势头动荡,使得企业在调整发展战略时缺乏参考和把握。

经营环境也不够规范,很多企业发展遭遇到不公正对待,影响市场主体积极发展。

2、资金方面存在限制。

融资成本较高,市场融资渠道较少,资金链条断裂,使得企业的资金融通能力受到较大程度的制约。

3、市场平台运营不规范。

由于市场平台运营不规范,企业成本缩减难度大,扩大市场占有率也受到有限的影响。

4、人才紧缺。

由于高技能高素质的人才极度紧缺,导致企业从事高质量及高技术的发展都受到严重影响。

二、解决方案
1、完善政策法规。

优先实施引导类政策,支持企业加快发展步伐;为市场主体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保障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2、促进资金流通。

进行资金便捷化改革,建立统一的资金渠道和监督机制,缓解企业融资压力,降低融资成本,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3、规范市场平台运营。

建立多层次的市场平台,依法管理执行,降低企业成本;改善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推动企业快速发展。

4、加大技术创新力度。

支持企业紧贴市场趋势进行技术革新,满足市场需求,为企业营造良好的发展空间。

5、优化人才队伍结构。

完善人才薪酬制度,改善人力资源环境,为企业输入高质量的人才提供保障,提高企业竞争力。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9.29)

龙岩市反映商事制度改革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一、主要问题1.社会各界对商事制度改革的认识存在偏差。

一是部分市场主体风险意识不足。

注册资本实缴制改认缴制后,部分市场主体对注册资本及未兑现认缴承诺存在的风险认识不足,随意申报资本规模,造成注册资本虚高的情况,并将出资时间无限期延长,20年、30年出资时间的情况屡见不鲜,有的甚至长达50年以上。

二是企业年报主动性不强。

市场主体对年报公示中应当履行的责任以及未按时年报所需承担的后果认识不足,导致自觉进行年报的意识不强。

基层工作人员普遍反映年报公示期内部分市场主体特别是个体工商户仍依赖工作人员提醒并帮助其年报,极大增加了基层负担。

三是相关部门对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使用不足。

部分银行、社保等机构办理业务时仍要求查验加盖年检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打印企业信息基本情况表等,缺乏主动到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相关信息的意识,弱化了平台的公示作用。

2.商事制度改革后工商部门人力、物力投入大增。

随着“五证合一”以及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工商部门注册窗口在材料审核、数据录入、档案扫描归档、咨询公示等方面的工作量与日俱增。

按照省工商局要求,每1000户企业应按1:1的比例配备注册官和注册官助理,目前我市在册企业已达3.6万户,按规定全市应配备注册官、注册官助理各36人,各县级局已尽量配齐注册官,但由政府购买服务配备的注册官助理缺口巨大,各县级登记窗口基本未配备注册官助理,如永定区市场监管局窗口需配备3名注册官助理,但至今未获区政府批准。

各登记窗口人员少与工作量大的矛盾突出,全市各县(市、区)登记窗口人员均存在人少事多的现象。

同时,电脑、打印机、扫描设备、档案装订设备等硬件设施也需要升级换代,免收营业执照工本费后办公经费紧张以及档案室库容紧张也都是工商部门当前面临困难。

在调研中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均反映基层目前需承担工商、食药、质监三个局的监管任务,工作量大、人员紧缺,年报公示等后续改革措施难以有效落实。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 调研报告

商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商事制度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性制度,其改革对于提升国家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调研旨在深入了解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现状、成效及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完善商事制度提供决策参考。

一、调研方法本次调研采用了问卷调查、访谈和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

问卷调查覆盖了全国范围内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共收集有效问卷数千份。

访谈对象包括政府相关部门、企业家、律师等。

同时,还对国内外商事制度改革的文献资料进行了梳理和分析。

二、商事制度改革现状及成效1. 商事登记便利化:通过简化登记手续、缩短登记时间等措施,显著提高了商事登记的便利化程度。

调研结果显示,大部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对商事登记便利化表示满意。

2. 市场准入放宽:放宽了市场准入条件,降低了创业门槛,激发了市场活力。

新设企业数量大幅增长,创新创业氛围日益浓厚。

3. 监管方式创新:通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等方式,提高了监管效率和透明度,减轻了企业负担。

三、存在的问题1. 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完善:部分领域法律法规缺失或滞后,导致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遇到诸多法律障碍。

2. 跨部门协同不足:商事制度改革涉及多个政府部门,部门间沟通协调不畅,影响改革效果。

3. 信息化建设滞后:部分地区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较低,难以满足企业和群众便捷办事的需求。

四、建议与展望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加快制定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2. 加强跨部门协同:建立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改革合力,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

3. 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提升商事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信息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4.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在放宽市场准入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市场秩序公平有序。

5. 培育市场主体自治能力:引导市场主体自觉遵守市场规则,提高自身治理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展望未来,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法治环境的不断完善,我国将形成更加公平、透明、便捷的市场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遇。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为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加强市场监管等方面带来了积极影响。

下面就商事制度改革的情况进行汇报:
首先,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通过简化注册程序、降低注册资本、取消行政审批等一系列措施,大大减轻了企业创办的负担,加快了市场准入速度,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同时,还建立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度,推动了投资审批制度改革,为企业投资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其次,在企业经营环境方面,商事制度改革也取得了积极成果。

取消了一大批行政审批事项,简化了涉企行政审批流程,减少了政府对企业的干预,提高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

同时,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建立了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效约束了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

另外,在市场监管方面,商事制度改革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建立了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各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提高了监管效能,减少了企业重复提交材料的现象。

同时,还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力度,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维护了
市场秩序,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商事制度改革还在不断深化中。

未来,我们将进一步简化注
册程序,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提高监
管效能,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为企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环境。

总的来看,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在市场准入、企业经营环境、市场监
管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我们将继
续深化改革,不断完善商事制度,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的制度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

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商事制度改革情况汇报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今天,我将向大家汇报我单位近期的商事制度改革情况。

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商事制度改革一直是我们国家发展的重点领域。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商事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我们也需要面对一些新的挑战和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到了企业的发展,也制约了整体经济的发展。

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国的商事环境,我单位积极参与了商事制度改革,并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

首先,在商事登记领域,我们以“放管服”改革为抓手,大力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告知”的改革。

通过整合相关业务流程,简化办理手续,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截至目前,我们已经完成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企业登记备案、股东信息变更等一系列改革措施。

极大地提高了办理速度,方便了企业的运营和发展。

其次,在市场准入领域,我们加强了市场监管,深入推进了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建设。

借助新技术手段,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库,并通过向社会公开企业的信用信息,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信用约束力。

同时,我们还大力推进了市场准入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吸引了更多的投资者和创业者进入市场,加快了市场竞争的步伐。

再次,在合同法制领域,我们加大了对商事合同法律规范的宣传力度,提高了企业对合同法律风险的认识。

同时,我们加强了对商事争议解决机构的培训和整体改革,提高了商事纠纷的解决效率和公正性。

通过这些措施,我们有效地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环境。

最后,在金融支持领域,我们积极推进金融服务创新,逐步改善了小微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了普惠金融体系,加强了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为企业提供了更加优惠的融资条件,助力企业的发展。

总的来说,近年来,我单位在商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企业提供了更加公平、透明、便利的商事环境。

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商事制度改革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解决。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

进一步完善当前商事制度改革的几点建议当前商事制度改革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在此,笔者提出以下建议供参考:一、加强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商事主体信用是商事活动的基础和保障,因此需要加强商事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具体而言,可以开展商事主体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商事主体信用黑名单机制,提高商事主体信用处分的力度,建立信用修复机制,打造信用、守信、重信的商业文化。

二、优化企业登记流程企业登记是商事制度的核心环节之一,需要进一步优化。

可以建立更加便捷、高效的企业登记窗口,减少企业注册手续,缩短注册时间,推行电子化办公,实现一次性营业执照核发等。

同时,要加强对企业登记信息的管理,避免虚假注册和注册信息不真实的情况出现。

三、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公司治理是商事制度的核心问题,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机制。

可以完善公司法人、监事、股东之间的权利关系,加强对公司治理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公司治理的公正、公平、透明。

另外,要引导企业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防止存在股权集中或者关联交易,避免公司治理的风险。

四、建立健全的涉外商事制度涉外商事活动是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途径,需要建立健全的涉外商事制度。

可以通过签订双边贸易协议、认可企业标准等方式,将国内企业与国际市场相联系,扩大民营企业的国际化程度。

同时,要加强对涉外商事活动的监管,防范涉外商事风险。

五、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等技术创新工作知识产权保护是促进技术创新的关键之一,需要加强相关工作。

可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规范知识产权的诉讼程序,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障和管理。

另外,要推进企业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为民营经济的发展提供坚实的支撑。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商事制度改革是指政府根据市场发展变化和经济发展需要,在合理调整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制度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竞争力的过程。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和市场型经济体系的逐渐成熟,商事制度改革成为了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本文就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进行分析和总结。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当前,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全面推进便利化改革2019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设置清单审批”到“负面清单管理”、从“照后制”到“照前放行、审后监管”,全面推进了便利化改革,提升了企业的办事效率和用户体验。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企业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2015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进国有资本投资预算制度改革、推进国有企业重组整合、深化国有企业员工持股试点等一系列改革举措。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是推动技术进步和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保障。

我国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近年来还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法规和政策,加强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推动了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商事制度改革的核心之一是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市场化改革和银行间市场建设。

此举无疑强化了经济金融体系的服务效能和市场竞争力。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事制度改革在实践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立法不足立法不足是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瓶颈之一。

因为制度改革必须以法律为基础,所以,只有完善立法体系,才能保障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应当加强对市场主体和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立法研究,完善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创造一个便利优质的营商环境。

政策落地难政策落地难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

在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过程中,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按照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改革措施,并在细节方面完善政策制定,积极推动政策落地,增强营商环境的实效性。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新时代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推进情况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要改革部署,是减少行政审批、转变政府职能、释放市场潜力的重要举措。

我市自2014年4月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坚持“宽进严管、简政放权、便捷高效、规范统一”的改革原则,突出“宽进严管”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实践,通过采取一系列“宽进”和“严管”的改革措施,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准入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优化了营商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改革成效初显。

一是各项改革举措统筹推进。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积极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和实施意见,2014年4月,市政府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在全省率先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商事制度改革作为我市深化改革的重点任务。

市政府成立了全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组织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市工商局作为全市商事制度改革的牵头单位,认真履行沟通协调、组织落实、督促检查的工作职责。

市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形成了改革工作合力。

在改革过程中,我市不断完善各项改革配套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市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关于加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保证了各项改革工作协调推进。

目前,我市“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放宽住所登记条件”、“先照后证”、“年检改年报”、“多证联办”等重点商事制度改革事项已全面实施。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严管”措施正在完善推进中。

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得到了国家工商总局、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认可和肯定。

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江苏专题督查调研中,对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给予了积极的评价。

二是市场主体活力显著增强。

我市实施商事制度改革以来,通过简政放权等改革举措,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宽松准入环境和优质服务,不断释放改革红利,激发了市场主体发展的活力,全市创新创业的热情高涨,市场主体登记数量和认缴注册资本规模快速增长。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

关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具体措施的意见深化商事制度是推进经济转型升级、推动市场化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以下是我对深化商事制度的具体措施的一些建议:一、完善企业登记体制1.推进“一窗受理”登记制度的建立,实现企业登记业务一次办结,提高办理效率。

2.简化企业注册流程,减少办理时间和材料,降低企业注册成本。

3.加强数据共享,实现企业基本信息的全面衔接,提高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二、优化营商环境1.减少行政审批,提高市场准入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提高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3.清理废除不合理和过时的行政审批事项,减少市场主体的负担。

4.加强企业信用管理,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实施信用激励和约束机制。

三、加强合同法治保障1.完善民法典,加强对合同自由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等的立法保障。

2.健全合同纠纷解决机制,提高民事审判效率和司法公正度。

3.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提高失信行为的成本。

四、推动产权保护1.建立健全存量资产登记、交易和转移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行为,提高资产流动性。

2.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和监管。

3.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知识产权的产权化程度,鼓励创新和知识经济的发展。

五、企业破产制度1.完善企业破产法律体系,提高破产法律的适应性和保障力度。

2.加强企业破产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化解企业风险,避免大规模失业和社会不稳定。

3.推动破产重整和债务重组,实现资产的最大化价值回收。

六、金融体制1.促进金融机构,引导其向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发展。

2.完善金融法律法规,提高金融市场监管水平,增强金融风险的防控能力。

3.推动金融科技和数字经济的发展,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和便捷性。

七、加强国际合作1.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事制度合作,借鉴先进经验,提升我国商事制度的国际竞争力。

2.积极参与国际商事仲裁体系的建设,提高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专业化和效率。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和对策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事活动不断增多,商事制度也在不断完善和改革中。

商事制度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保护商事活动参与方利益和合理调节市场经济行为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则与制度。

本文将探讨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存在的问题以及对策。

一、商事制度改革的实践近年来,我国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的制定和修改,我国实行了以“公司制”为主要形式的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了公司与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规范了公司治理结构。

然而,商事制度的改革仅停留在法律层面上,尚未完全落实到实际操作中。

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能仍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执法手段和监管手段。

由此,强化落实商事制度改革的梯次化、细致化、标准化、规则化仍然面临巨大挑战。

二、商事制度存在的问题1. 制度执行不到位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不到位是商事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实践中,一些地方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存在着对法律、监管标准执行严格度不一、执法不力的现象。

同时,一些有关方面理解不足,法律依据不清,导致了制度的执行不到位。

2. 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我国当前仍存在一定的“黑心企业”现象,一些企业没有依法纳税、没有保障员工福利、质量信誉缺失等不良行为。

同时,消费者及受损害方的维权渠道仍然不够畅通,使得市场主体信用度不高,影响了商事活动的健康运行。

3. 制度设计不合理商事制度在设计上存在一些缺陷,例如未从时代发展要求出发,未与国际接轨,未考虑到区域性经济发展、多元企业文化等问题,导致规章制度不够完备、满足市场需求不足。

三、商事制度改革的对策1. 强化制度执行要想一步步强化制度执行力度,需依靠一个明确的管理机制,明确具体的执行标准,对于违反规定的市场主体要依法严惩。

同时,还需要制度监察,加强对于执行情况的监管与检查力度。

2. 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提高市场主体信用度是加强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对策之一。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

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调研报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是顺应群众干事创业的期望之举,利民利企也利国。

市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降低服务门槛,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有力地推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使得市场活力不断得到释放。

一、商事制度改革推进情况(一)大同市改革推进情况1、大同市市场主体情况。

据工商局统计,截至20XX年底,全市(县)共有市场主体145483户,其中企业36108户。

20XX 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8242户,其中新登记企业7451户。

20XX 年1月到20XX年3月底,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7049户,其中新登记企业2073户。

2、20XX年3月到20XX年12月底,市场主体增幅明显。

调查显示,商事制度改革以来,从20XX年3月到20XX年12月底,全市(县)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72549户,比改革前增长47%;其中新登记企业17336户,比改革前增长29%。

3、20XX年9月到12月底,市场主体明显增加。

商事制度改革再度发力,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将社保证、统计证与营业执照合一,形成工商、质监、税务、社保、统计五证合一、一照一码,有效改善了营商环境,有力促进了社会创业就业观念转变使全市市场主体明显增加。

调查显示,从20XX年9月到12月底,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制度后,全市(县)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9887户,其中新登记企业2639户,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37824份。

20XX年1月到3月底,全市(县)颁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7020份。

(二)企业推进情况1、先照后证,多证合一受到企业认可。

如从事图书、期刊零售等行业,改革前办理营业执照,需取得文化部门的销售许可证方可办理。

改革后,企业可以先取得营业执照,再办理许可。

调查显示有100%的企业办理过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且大力支持此项改革。

2、推出了一址多照、一照多址的住所场所登记方式。

一照多址是对于住所和经营场所在同一县域范围内且不一致的,可以申请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后加注经营场所地址,免于分支机构登记,一址多照是对现代服务产业的商事主体,放宽经营面积限制,允许同一地址可登记为多个商事主体的住所,调查显示有20%以上的企业办理过此项业务,且有90%的企业支持此项制度改革。

商事制度改革年度总结(3篇)

商事制度改革年度总结(3篇)

第1篇一、背景及目标近年来,我国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旨在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本年度,我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商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1. 深化市场准入改革(1)简化登记流程。

本年度,我单位进一步优化了企业登记流程,实现了“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好”。

通过简化登记材料、缩短审批时限,提高了企业登记效率。

(2)放宽市场准入。

本年度,我单位积极推动注册资本认缴制改革,降低了企业设立门槛。

同时,简化住所登记、企业名称核准等环节,降低了企业运营成本。

2. 优化行政审批服务(1)推进“证照分离”改革。

本年度,我单位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将涉企行政审批事项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现了企业证照“一照一码”。

(2)压缩审批时限。

本年度,我单位进一步压缩了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行政审批时限,提高了政务服务效率。

3.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1)建立健全信用监管体系。

本年度,我单位积极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设,归集企业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息共享。

(2)强化协同监管。

本年度,我单位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

4. 优化营商环境(1)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本年度,我单位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降低企业办事成本。

(2)加强政策宣传。

本年度,我单位加大商事制度改革政策宣传力度,提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1. 存在问题(1)部分企业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了解不足,导致改革红利未能充分发挥。

(2)部分地区监管力量不足,难以有效监管市场秩序。

2. 改进措施(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企业对改革政策的知晓度。

(2)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

(3)优化政务服务,提高企业办事满意度。

四、展望未来,我单位将继续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情况汇报

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情况汇报

发展市场主体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最新数据和市场调查报告显示,市场主体工作状况整体稳定,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市场主体规模持续增长,但增速放缓。

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新注册市场主体数量达到了一个新高,但增速较去年同期有所放缓。

其中,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增长势头较为强劲,而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增速略有放缓。

二、市场主体活力指数持续提升,但差距依然存在。

根据最新发布的活力指数报告,大部分市场主体活跃度呈现上升趋势,但是依然存在部分企业活力不足的情况,主要表现在盈利能力下降、市场竞争力不足等方面。

三、市场主体创新能力亟待提升。

虽然我国市场主体整体创新水平有所提升,但仍然存在技术装备落后、创新意识淡薄等问题,需要加大创新投入,提升核心竞争力。

四、市场主体发展面临多重挑战。

当前国际贸易形势复杂多变,国内外部环境不确定性加大,市场主体面临着市场需求不足、成本上升、融资难等多重挑战。

五、市场主体发展存在结构性问题。

目前,我国市场主体总体呈现大而不强、小而不精的结构,中小微企业仍面临管理水平不高、创新动力不足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和挑战,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和措施:一、加大对市场主体的支持力度。

通过减税降费、简化审批手续、扩大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加大投入,提升竞争力。

二、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建立健全法制和市场规则,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提高市场准入门槛,打破垄断,促进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三、加强创新驱动,提升市场主体创新能力。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企业技术装备升级,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四、稳定贸易环境,应对外部挑战。

积极稳妥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加强与多边贸易伙伴合作,拓展市场多元化,降低外部环境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五、优化市场主体结构。

通过发展小微企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主体结构优化,提高市场主体整体效益。

综上所述,当前市场主体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各级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共同努力,才能够进一步提升市场主体的发展水平,推动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市场主体发展建议

市场主体发展建议

市场主体发展建议
市场主体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其发展状况直接影响着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以下是一些关于市场主体发展的建议:
1. 降低市场准入门槛:简化审批程序、降低注册资本等措施,以鼓励更多的人创业,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2.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实施税收优惠、财政补贴、贷款支持等政策,鼓励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高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和竞争力。

3. 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法律制度、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等措施,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更多的市场主体投资和发展。

4.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培养和储备高素质的市场主体人才,提高市场主体的管理和技术水平。

5. 推动市场主体间的合作:鼓励市场主体之间的合作和联盟,促进市场资源的整合和优化配置,提高市场主体的综合实力和市场占有率。

6. 加强监管和规范: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监管和规范,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促进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

总之,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需要不断优化政策环境、营商环境、人才环境和监管环境,以促进市场主体的数量和质量提升,推动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事制度改革中的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分析及建议原创:总局法规司市场监管半月沙龙10月8日2014年3月1日,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在全国范围启动,正式拉开了我国商事制度改革的序幕。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工商总局)通过注册资本改革、企业住所改革、企业名称改革、全程电子化、电子营业执照改革、证照合一改革、“先照后证”以及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等具体措施,深入推进企业注册便利化取得了显著成效。

营商环境的大力改善,大大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市场活力得到了持续释放,企业呈现快速增长趋势。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0024.3万户,较改革前(2014年2月底)净增3894.0万户,增长63.5%。

其中,企业共有3133.1万户,较改革前净增1586.9万户,增长102.6%。

企业在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中的占比由改革前的25.2%上升为31.3%。

分别按2017年底和2013年底的全国人口计算,平均每千人拥有市场主体数量由改革前的44.6户增加到70.6户,每千人拥有企业由改革前的11.2户增加到21.8户。

市场主体的大量涌现和跨越式增长,对于扩大就业、拉动整体经济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反映出市场准入标准的调整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制修订符合大众所期待的效果。

但是,我们在看到改革成绩的同时,也要对市场主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全面和及时的评估,如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是否意味着优质增长,市场主体“出生难”问题的解决是否意味着它能有效存活,以及市场主体总量是否存在数据沉积等。

鉴于此,本文尝试分析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并结合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和问题,对市场主体发展背后潜藏的风险进行探讨,以期为后续出台和改进改革措施,进一步提升和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供参考。

一、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基本情况(一)全国市场主体基本情况商事制度系列改革与国家创业创新政策形成叠加效应,有力地推动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市场主体快速增长。

2013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总量6062.4万户,商事制度改革第五年突破了1亿户。

截至2018年3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共计10024.3万户,注册资本(金)313.1万亿。

其中:企业3133.1万户,注册资本(金)302.7万亿;个体工商户6685.9万户,注册资本(金)5.6万亿;农民专业合作社205.2万户,注册资本(金)4.8万亿。

全国实有内资企业3077.5万户,注册资本(金)278.3万亿(其中:私营企业 2819.5万户,注册资本(金)186.0万亿);实有外资企业55.6万户,注册资本(金)3.9万亿。

(二)全国市场主体发展特点1.实有市场主体增速加快。

2010年至2013年,各年年末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分别为4627.3万户、5061.8万户、5494.8万户、6062.4万户,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8.5%、9.4%、8.6%、10.3%。

2014年2月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仅6130.2万户,2014年3月1日商事制度改革实施后,当年年末全国市场主体数量就增长了802.0万户,增速为13.1%,比2013年多出2.8个百分点。

2015年至2017年,各年年末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分别为7746.9万户、8705.4万户、9814.8万户,与上年相比分别增长11.8%、12.4%、12.7%,均高于改革前。

2.新设市场主体增长迅猛。

企业注册便利化改革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各类市场主体入市速度加快。

反映在新登记市场主体数据上,2014年3月至2018年3月,全国共新设市场主体6579.1万户,比2013年底全国实有市场主体还多516.7万户。

从新设市场主体的增量看,2013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131.5万户,改革后的2014年至2017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分别是2013年的1.1倍、1.3倍、1.5倍、1.7倍。

从日均新设市场主体总量来看,2014年至2017年,日均新设市场主体分别为3.5万户、4.1万户、4.5万户、5.3万户,而改革前的2012年和2013年则分别为2.6万户、3.1万户。

3.市场主体结构不断优化。

虽然实有个体工商户在总量上仍占绝对优势,但是占比在逐年下降,企业占比在逐年上升。

2014年底,实有个体工商户4984.1万户,占同期实有市场主体的71.9%,企业占26.2%;2015年至2017年,实有个体工商户占比分别为69.8%、68.1%、67.0%,而企业占比分别为28.2%、29.8%、30.9%。

4.第三产业企业增长强劲。

从增速方面分析,2012年9月至2017年9月,第三产业企业的年均增速为17.1%,仅次于第一产业企业(年均增长率为23.8%)。

从增量方面分析,2017年9月,第三产业企业在企业中的占比从2012年9月的71.1%增长到了75.3%,提高了4.2个百分点;而第一产业企业占比只增加了1.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占比则降低了5.3个百分点。

在企业数量逐年增加的前提下,由于第三产业占比增幅最大,因此增量也最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统计数据也反映,2014年至2017年,第三产业在实有企业中的占比不断增加,数量也是保持高速增长趋势。

2014年底,实有企业中第三产业为1334.9万户,占实有企业的73.4%,到2017年底已经增长为2318.2万户,占实有企业的76.4%。

5.新设企业地域差距缩小。

中部、西部新设企业增速加快,东部新设企业优势明显。

2014年,全国新设企业在东部、中部、西部、东北地区分别为205.4万户、67.2万户、72.6万户、20.0万户;2015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256.5万户、77.9万户、87.9万户、21.6万户,分别同比增长24.9%、15.9%、21.1%、8.3%;2016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322.4万户、99.4万户、103.4万户、27.7万户,分别同比增长25.7%、27.6%、17.6%、28.2%;2017年,四地区新设企业分别为344.3万户、115.9万户、115.2万户、31.9万户,分别同比增长 6.8%、16.6%、11.4%、15.5%。

整体看来,东部地区的新设企业数量仍然处于领先地位,中部、西部地区差别不大。

从增速看来,中西部增速相对平稳,且在2017年超过了东部地区,说明中西部差距正在缩小,发展趋于平衡。

二、商事制度改革以来市场主体发展风险分析(一)实有市场主体数量存局限1.统计数据反映出的增长有限。

尽管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增速较改革前大幅提升,但与同期新设市场主体相比还有不少差距,市场主体的发展态势并无想象中乐观。

数据反映,2014年,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292.5万户,而全国实有市场主体相比上一年只增长了870.0万户;2015年底,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479.8万户,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长814.6万户;2016年底,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651.3万户,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长958.6万户;2017年底,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924.9万户,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同比增长1109.4万户。

全国实有市场主体增量与新设市场主体之间差距较大,一方面说明随着企业、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以及吊销制度的完善,我国的市场退出机制得到了优化,市场退出的便捷性不断满足市场主体的退出需求,注吊销户数也相应增加。

另一方面更说明市场主体的优质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近年来,一些对市场环境、消费需求等缺乏充分研判的创业者盲目设立公司,随后又快速沉寂。

以共享经济行业为例,“2017年共有26家共享企业倒闭(加上停业的企业将近50家),其中,2016年成立、运营不足一年就倒闭的企业达到9家,达到1/3。

”除此之外,为制假售假、骗领增值税发票等故意成立劣质公司、空壳公司、骗子公司的新闻也不断见诸报端,江苏盐城城南新区伍佑街道就曾被曝出该街道办工作人员集中注册百余家公司,其中多数为‘空壳’公司。

这类公司的设立在短期内带来了新设市场主体数据的增加,但实际上是浪费了公共资源,夸大了市场发展情况,甚至会影响政府决策。

这就要求我们在关注企业“出生易、出生多”的同时,重视企业的“优生优育”,减少无效低质企业的进入,引导和服务企业成长,不断缩短新设市场主体和实有市场主体增量之间的差距,促进市场主体的有效增长。

2.实有市场主体的虚数风险。

尽管市场退出机制的不断完善,使大多数应被淘汰的市场主体得到了“过滤”,但不可否认的是,当前市场中仍然存有不少虚数。

一是年报后带来的虚数风险。

年检时期,不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可以及时被批量吊销,实施年报制度后,企业需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年报且未进行纳税申报,才有可能被清理,因此,一段时期内企业虚数增加的趋势可能还将延续。

二是恶意进入与监管缺失引发的虚数风险。

以冒用身份信息骗取登记以及长期未开业或开业后长期停业不经营但又按时年报现象为例,对于被冒名登记,由于该现象发现难、查证难(行为人难以确定)、成本高(多需要被冒名当事人提供笔迹鉴定)、耗时长,且又缺乏单独、明确的撤销登记程序规定,目前只能运用行政处罚程序进行处理,但存在运用行政处罚程序却只能作出撤销登记决定,不能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问题,即使相对人已经发现该现象并向登记机关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也难以及时有效的处理。

对于实际长期未开业或开业后长期停业不经营但按时年报的企业,尽管其实质已经达到吊销条件,但年报掩盖了它的真实情况,监管部门一时难以发现。

三是现有市场退出机制不健全带来的虚数风险。

本届全国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反映,由于市场主体的主动退出需经过清算、公告、完税、还债、销户等程序,手续繁琐且耗时长,不少企业不愿意办理注销登记,或者为了躲避债务和税收等原因怠于办理注销登记,而“坐等”市场监管部门主动吊销。

据调查,每年被吊销的企业大多是这种“三无”企业(无场所、无机构、无人员),使得吊销这种行政处罚方式发挥着清退市场主体的作用,这反映出当前的市场退出制度尤其是注销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市场中主体数据有待进一步净化。

针对以上问题,有必要完善撤销虚假登记行为的处理程序,完善注销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注销登记成本,视情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清理工作,如联合税务部门的纳税申报进行随机抽查,或向专业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调查等方式,不断挤压“虚假”市场主体的存活空间。

冷静看待市场主体数据,既要鼓励和便利市场主体的设立,尊重市场优胜劣汰,及时清理低劣主体,更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引导市场主体存活和健康成长,缩短新增市场主体和实有市场主体之间的差距,提升政府服务的有效性,大力破除无效供给,落实资源配置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

(二)市场主体发展质量亟待提高1.个体工商户偏小偏弱,抗风险能力需提升。

个体工商户数量庞大,但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来说能力相对有限。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