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实践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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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的实践与思考

法治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灵魂与基石。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突出地域特色,强化组织领导,将法治打造成建设“强富美高”新镇江的核心竞争力与助推器,走出了一条具有镇江特色的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之路。

一、法治:时代前进的价值追求

理念引领时代前进,时代呼唤法治精神。国内外经验表明,一个国家、一个城市法治化程度的高低,直接影响其核心竞争力的强弱。在社会发展转型期、“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大背景下,市委鲜明提出,法治建设要从“过程先行”到“水平领先”。

——激发社会发展活力。一个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离不开一个个独立且自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团体组织等社会主体。要使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唯有厉行法治,发挥法治激励与惩戒的作用。一方面,充分运用法治激励机制以及授权性规范,赋予社会主体创造社会财富、促进自身发展的重要权能;另一方面,充分运用法治惩戒机制以及禁止性规范,真正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优化社会发展环境。打造“强富美高”新镇江和建设法治镇江两者之间具有高度的契合性和一致性。”经济强”需要

以法治来优化投资环境,引项目、促转型;“百姓富”需要以法治彰显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的依法所得;“环境美”需要以法治手段打击破坏环境行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社会文明程度高”需要弘扬法治理念和文明新风,提高市民综合素质和文明素养。

——创新社会治理体系。当前,社会主体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更加多元、矛盾纠纷愈发复杂,传统的社会治理体系面临着严峻挑战。需要充分发挥法治的定纷止争作用,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前提、基础和保障,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程序化,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二、示范:法治建设的目标定位

法治中国,区域先行。在法治建设整体布局和示范举措上,我们“找准短板”精准发力,“突出亮点”重点给力,让法治成为治理城市的基本方式,真正建设人民满意、良法善治的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

抓关键少数,增强依法执政理念。全力争取地方立法权,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意见》,制定并颁布实施首部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出台《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连续八年开展市县任用干

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连续六年对县处级领导班子和县处级领导个人开展述法考评。建立市委书记、市长信箱为主,各辖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电子信箱系统,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抓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率先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动态调整机制,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全省创新成立法治政府研究院。“12345”政府热线被国务院办公厅称为“镇江模式”,并向全国推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明显提升。

抓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市公安局推行“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和执法办案积分考评。市检察院在全省率先建立监所检察“院处合一”模式,得到最高检的充分肯定。市中级法院书记员改革做法受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批示在全国推广。政法干警满意度位居全省前列。

抓普遍多数,培育全民法治信仰。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全省首家开通网络普法联盟,建成一批高质量的法治文化阵地。高质量承办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六五”普法工作受到全国表彰。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品牌:法治进程的特色创新

创新是社会进步的源泉,是法治建设永葆生机活力的不竭动力。正如市委书记夏锦文同志在《区域法治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框架》一文中所言,“中国各地区之间在自然资源、经济发展水平、社会风俗习惯、地区文化传统等方面差距较大,必须寻找符合各地区发展实际的研究对象与目标,确立相应的研究思路与方法”。我们结合市情实际,创新工作举措,不断培育打造法治镇江建设的特色品牌。

全面实施“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为全面提升区域法治建设工作水平,推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制度,全面实施“法治惠民镇村行”工程,从市和各辖市区政法部门中选派具有法学专业背景、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770名政法系统的领导干部,分赴全市55个镇(街道)、715个村(社区)担任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员,实现全覆盖。通过指导法治建设、推动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开展法治宣传,全面推进基层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法治宣传和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的不断提高。

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目标,先后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法治保障工作的意见》等多项制度,采用法治手段,统筹法治力量,为生态文明建设筑牢法治屏障,荣获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奖”,在法治江苏建设高层论坛上

荣获一等奖,入选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江苏基层改革案例精选》汇编。

全面深化法治惠民办实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实施法治惠民办实事工程,以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方式进行全面部署,以定期督查方式进行全面推进,以公开展评方法评选表彰,进一步改善民生、维护民权、争取民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成效:法治示范的硕果累累

近年来,我市立足当前、着眼未来,把握法治建设的新趋势,精心谋划法治建设宏伟蓝图,让法治成为市民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护身符”,让法治成为限制公权力滥用的“高压线”,争当法治建设的排头兵,争创区域法治建设示范区,取得了初步成效。

法治重点工作全面突破。我市党务公开、网络问政工作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连续四次被评选为中央党务公开联系点先进单位;在全省率先出台《法治政府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3-201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被评为全省优秀等次;“一案三防”责任制建设工作在省委《决策与参考》刊载,被评选为首届江苏省优秀实践案例;9个政法部门荣获全省“公正司法示范点”称号。

法治创建活动全面深化。丹阳市、扬中市和丹徒区荣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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